户外广告设置申请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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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市户外广告(店招)设置申请审批表

2、《户外广告彩色效果规格图》三份;
3、《户外广告登记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
4、《营业执照》、《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
5、《施工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
大队现场
勘察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城管支队
初审意见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业务科室
审核意见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局分管领导
淮北市户外广告(店招)设置申请审批表
(一)申请登记的事项
申请单位
(盖章)
负责人
电 话
单位地址
广告制作
单 位
联系人
电 话
单位地址
广告类型
广告面积
长宽面积㎡
广告内容
广告设置
位置
申报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核准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提交文件、证件及有关部门意见
申请提交的
文 件
或 证 件
1、申请报告(明确申请理由字迹工整,语言通顺);
审批意见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三)填写说明
说明
1、在签署文件和填写表前,申请人应当阅读过《广告管理条例》、《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暂行办法》以及淮政[2003]14号《淮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淮北市取消、保留的行政审批核准备案事项目录的通知》等城市管理法规和文件,确保其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
2、申请人无需保证即应对其提交文件、证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3、申请人提交的文件、证件应当是原件,确有特殊情况下不能提交原件的,应当加盖公章或经公证部门的有效复印件。
4、申请人提交的证明文件应当使用十六开纸。
3、《户外广告登记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
4、《营业执照》、《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
5、《施工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
大队现场
勘察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城管支队
初审意见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业务科室
审核意见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局分管领导
淮北市户外广告(店招)设置申请审批表
(一)申请登记的事项
申请单位
(盖章)
负责人
电 话
单位地址
广告制作
单 位
联系人
电 话
单位地址
广告类型
广告面积
长宽面积㎡
广告内容
广告设置
位置
申报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核准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提交文件、证件及有关部门意见
申请提交的
文 件
或 证 件
1、申请报告(明确申请理由字迹工整,语言通顺);
审批意见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三)填写说明
说明
1、在签署文件和填写表前,申请人应当阅读过《广告管理条例》、《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暂行办法》以及淮政[2003]14号《淮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淮北市取消、保留的行政审批核准备案事项目录的通知》等城市管理法规和文件,确保其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
2、申请人无需保证即应对其提交文件、证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3、申请人提交的文件、证件应当是原件,确有特殊情况下不能提交原件的,应当加盖公章或经公证部门的有效复印件。
4、申请人提交的证明文件应当使用十六开纸。
外广告设置审批表

外广告设置审批表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项目名称设 置号设置地点使用性质
设置单位
使用期限
联系人
电话
规 格
设
置
技
术
要
求
经办人勘查意见
经办人:
年 月 日
领导审批
审批人:
年 月 日
说
明
1、本表用于在城市规划区内广告牌、宣传牌和霓虹灯等设置;
2、本表由设置单位填写,在封面加盖单位公章后,附带有权机关的批准文件,向项目所在地市政公用事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3、设置项目有特殊情况,或栏目不足填写的,可以另纸填写,附表一同报批
4、本表一式三份。
永春县规划建设局 制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项目名称设 置号设置地点使用性质
设置单位
使用期限
联系人
电话
规 格
设
置
技
术
要
求
经办人勘查意见
经办人:
年 月 日
领导审批
审批人:
年 月 日
说
明
1、本表用于在城市规划区内广告牌、宣传牌和霓虹灯等设置;
2、本表由设置单位填写,在封面加盖单位公章后,附带有权机关的批准文件,向项目所在地市政公用事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3、设置项目有特殊情况,或栏目不足填写的,可以另纸填写,附表一同报批
4、本表一式三份。
永春县规划建设局 制
户外广告设置许可申请表

户外广告设置许可申请表
申请单位名称:台州市某某公司
承办单位名称:台州市某某广告有限公司
编号:椒建广(20 )号
台州市建设规划局椒江分局
户外广告设置许可申请表
椒建广(20 )号申请日期:2005年7月15日
说明:
1.单位名称填写必须与营业执照或广告经营许可证一致;
2.规格以m为单位表示;
3.设置地点填写要详细具体;
4.附送广告画面、内容设计图稿时压盖企业骑缝章;
5.户外广告设施必须按《户外广告设置许可证》核定的地点、规格、时间等设置,并在广告画面的右下角标明设置批准编号。
6.户外广告包括霓虹灯、搭建彩牌楼、门面装璜、招牌设置、张挂横幅等。
大型户外广告设置许可申请表

1.大型户外广告设施的设置必须符合规划;
2.大型户外广告设施设置时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
3.大型户外广告设施涉及安全评估的,建设单位要先行评估;
备 注
4.大型户外广告设施设置前涉及前置许可或征求利益相关人意见的,需提前取得; 5.大型户外广告设施设置时涉及占用(挖掘)绿地、城市道路等其他行为的,需要 另行审批;
6.大型户外广告设施设置时需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相关规定,主动签订安全承诺书;
7.大型户外广告设施建设单位应当组织竣工验收,并制订安全检测和应急预案;
8.原则上由大型户外广告设施建设单位(企业)提出申请;
XX省大型户外广告设置许可申请表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编号:
申请单位 申 名称 请 申请单位 单 地址 位 法定代表 基 人姓名及 本 联系方式 情 经办人
况 姓名及
联系方式
申 广告设施
请 所在地点
大
型广 户告
□附属式
外设 广 施 □独立式
告类 设别
□移动式
施 广告设施 基 建设是否 本 需要资质
□车辆广告 □船舶广告 □空中移动广告 □其他
施工
施工单
资质
位负责
证书
人及电
编号
拟话设置
广告尺
寸
申 请 材 料
□四川省大型户外广告设置许可申请表(2份) □申请人身份证明或营业执照(2份) □设计方案(户外广告设施简介、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点位方位图、户外广告设施设置 点位现状图及效果图、户外广告设施的设计部分、户外广告设施的施工及验收、注 意事项等)(2份)ຫໍສະໝຸດ 情 拟设置况 期限
社会统 一信用 代码
法定代
表人身
户外广告审批表

2、受理:城管综合执法中队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同意受理的作出受理意见,不同意的向申请人作出不予受理的理由;
3、审核:综合中队受理申请后,由城管综合执法中队负责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现场勘察,有无相关批准文件,影不影响城市观瞻和公共场所安全;
4、审批:申请人将审批表递交城管综合办公室审核后报局长履行审批程序。三个工作日内对符合条件的作出准予设置意见;不符合条件的向申请人说明情况并作出不许设置意见;
户外广告审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表
夏河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户外广告设置审批表
编号:
广告牌匾
设置单位
名称
联系人
地址
联系电话
广告牌匾
施工单位
名称
联系人
地址
联系电话
设置地点
广告牌数量、尺寸
施工时限
设置时限
设置地点效果图
设置户外广告地点及效果图
综合执法
中队长
意见
城管综合
办公室
意见
城管执法局
局长
审批意见
设置安装
施工要求
办
理
流
程
1、申请:申请人向城管综合执法中队递交户外广告设置申报材料并填写审批表;
5、颁证:通知申请人到城管执法局综合办公室领取广告设置审批表;
6、设置广告:按照城管执法局办公室的要求联系施工单位安装户外广告。
夏河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制
3、审核:综合中队受理申请后,由城管综合执法中队负责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现场勘察,有无相关批准文件,影不影响城市观瞻和公共场所安全;
4、审批:申请人将审批表递交城管综合办公室审核后报局长履行审批程序。三个工作日内对符合条件的作出准予设置意见;不符合条件的向申请人说明情况并作出不许设置意见;
户外广告审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表
夏河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户外广告设置审批表
编号:
广告牌匾
设置单位
名称
联系人
地址
联系电话
广告牌匾
施工单位
名称
联系人
地址
联系电话
设置地点
广告牌数量、尺寸
施工时限
设置时限
设置地点效果图
设置户外广告地点及效果图
综合执法
中队长
意见
城管综合
办公室
意见
城管执法局
局长
审批意见
设置安装
施工要求
办
理
流
程
1、申请:申请人向城管综合执法中队递交户外广告设置申报材料并填写审批表;
5、颁证:通知申请人到城管执法局综合办公室领取广告设置审批表;
6、设置广告:按照城管执法局办公室的要求联系施工单位安装户外广告。
夏河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制
县户外招牌设置申请审批登记表

2、招牌设置不影响建筑采光、通风、消防和交通等功能的正常使用。
3、保持招牌的清洁、美观、完好,用字规范,及时更换、清理、修复残缺破顺、污渍明显、缺笔少画的,保障设置招牌的使用安全,并承担安全责任。
4.招牌的光源照明不影响居民的夜间休息;及时更换老化、损坏的光源,确保招牌的亮化和用电安全。
5.遵守城市市容环境管理规范,保证不将店名或单位名称直接书写于墙壁或以纸张、布幅悬挂、粘贴与墙面。
2、需提供相应资料为:
(1)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有关机关批准的名称证明。
(2)招牌的用字、制作规格、样式、材料和安全维护措施说明文件。
(3)设置户外招牌的载体全貌及效果图。
(4)经营(办公)用房的产权证明文件或租赁合同及业主对设置户外招牌的意见。
承 诺 书
招牌设置单位(业主),承诺如下:
1、招牌设置,做到完好、美观、规范,与市容景观和周围环境协调一致。
蒲江县户外招牌设置申请审批登记表
编号:年 月 日
申报单位及个人
载体产权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户外招牌名称类别位置
招牌名称
招牌
类别பைடு நூலகம்
材料
墙面式
伸出式
门头式
材 料
招牌
位置
招牌地址
规格
(长X宽X高,单位:米)
户外
招牌设置审核意见
经办科室负责人审核意见:
局领导审核意见:
备注
1、50平方米以上的大型招牌,须报市城管局审批。
6.不利用招牌推荐产品、发布经营服务信息。
7.因歇业、解散或被注销的,即停止使用招牌,并无条件自行拆除。
8.因城市建设和管理需要拆除或整改时,无条件服从。
承诺人签字(盖章)
3、保持招牌的清洁、美观、完好,用字规范,及时更换、清理、修复残缺破顺、污渍明显、缺笔少画的,保障设置招牌的使用安全,并承担安全责任。
4.招牌的光源照明不影响居民的夜间休息;及时更换老化、损坏的光源,确保招牌的亮化和用电安全。
5.遵守城市市容环境管理规范,保证不将店名或单位名称直接书写于墙壁或以纸张、布幅悬挂、粘贴与墙面。
2、需提供相应资料为:
(1)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有关机关批准的名称证明。
(2)招牌的用字、制作规格、样式、材料和安全维护措施说明文件。
(3)设置户外招牌的载体全貌及效果图。
(4)经营(办公)用房的产权证明文件或租赁合同及业主对设置户外招牌的意见。
承 诺 书
招牌设置单位(业主),承诺如下:
1、招牌设置,做到完好、美观、规范,与市容景观和周围环境协调一致。
蒲江县户外招牌设置申请审批登记表
编号:年 月 日
申报单位及个人
载体产权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户外招牌名称类别位置
招牌名称
招牌
类别பைடு நூலகம்
材料
墙面式
伸出式
门头式
材 料
招牌
位置
招牌地址
规格
(长X宽X高,单位:米)
户外
招牌设置审核意见
经办科室负责人审核意见:
局领导审核意见:
备注
1、50平方米以上的大型招牌,须报市城管局审批。
6.不利用招牌推荐产品、发布经营服务信息。
7.因歇业、解散或被注销的,即停止使用招牌,并无条件自行拆除。
8.因城市建设和管理需要拆除或整改时,无条件服从。
承诺人签字(盖章)
户外广告设置申请表格

表一(一式一份):
受理编号:
深圳市户外广告设置申请表
申请日期:年月日
注:1、发布单位情况中“类型”一栏应视实际情况填写国有企业、国有事业、集体企业、集体事业、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外商投资企业或联营企业等。
发布单位为非企业单位时“营业执照编号”一栏应填写与其营业执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经营资格证明文件的名称及编号。
2、申请登记事项中“广告名称”一栏应视实际情况填写XX商品广告或XX服务广告等。
表二(一式一份):
申请材料目录
表三(一式三份):
户外广告设施样件
提交日期:年月日
表四(一式三份):
户外广告设置场所实景照片及场地示意图。
城市大型户外广告设置审批表

城市大型户外广告设置审批表
编号:
申请人
(申请人是个人的,同时填写身份证号码;申请人是企业法人或组织的,加盖公章)
法人代表
(企业法人或组织填写)
电话
住所地址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设置地址
××××
设置时间
××××
设置位置
××××
设置规格
××××
申请内容(原因、材料、设计方案、简介发布内容等)[可另加附页]:
申请人(签章):×××材料请阅申请表背面。
申
请
材
料
(一)设置地点示意图一份;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申请人为个人的,提供身份证;申请人为企业法人或组织的,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法人代表证);
(三)提交广告设置前的现状环境的彩照(整体及局部照片各一张);提供对现状环境的设计效果彩图(照)一份(需同时提供电子文本);
(四)场地使用权证明(如房屋产权证、租赁合同等);
(五)申请报告;
(六)涉及市住建委、路灯管理处、市政工程管理处、园林、公安交通、规划部门的,该部门的意见。
上述申请材料的原件核验后退还,收复印件。另有注明的除外。
相关
部门
审批
意见
市容局
审批科
意见
市容局
分管领导意见
市容局
主管领导意见
注
提交的申报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以隐瞒、欺骗等手段提供虚假材料所取得的许可一律无效,所导致的一切法律由申请人负责。
编号:
申请人
(申请人是个人的,同时填写身份证号码;申请人是企业法人或组织的,加盖公章)
法人代表
(企业法人或组织填写)
电话
住所地址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设置地址
××××
设置时间
××××
设置位置
××××
设置规格
××××
申请内容(原因、材料、设计方案、简介发布内容等)[可另加附页]:
申请人(签章):×××材料请阅申请表背面。
申
请
材
料
(一)设置地点示意图一份;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申请人为个人的,提供身份证;申请人为企业法人或组织的,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法人代表证);
(三)提交广告设置前的现状环境的彩照(整体及局部照片各一张);提供对现状环境的设计效果彩图(照)一份(需同时提供电子文本);
(四)场地使用权证明(如房屋产权证、租赁合同等);
(五)申请报告;
(六)涉及市住建委、路灯管理处、市政工程管理处、园林、公安交通、规划部门的,该部门的意见。
上述申请材料的原件核验后退还,收复印件。另有注明的除外。
相关
部门
审批
意见
市容局
审批科
意见
市容局
分管领导意见
市容局
主管领导意见
注
提交的申报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以隐瞒、欺骗等手段提供虚假材料所取得的许可一律无效,所导致的一切法律由申请人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