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档案归档办法暂行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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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档案归档办法暂行实施细则

随着分公司深化改革,为了适应工程技术管理需要,扩大技术资料的收集类目,增加经验性案例,更好地提供经验性资料,结合本公司档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本细则规定了分公司工程技术档案的收集内容、收集时间、保密等级、借阅权限、考核制度。

(二)、本细则适用于分公司技术资料分类整理、组织和排架管理。

(三)、本细则档案分类原则以分公司全部技术档案为对象,依据企业管理职能,结合档案内容及其形成特点,保持档案之间的有机练习,便于科学管理与开发利用。

(四)、收集内容:参见附件1、附件2。

(五)、归档时间:

(1)工程项目竣工资料:应在工程项目竣工后三个月,将竣工资料归档隧道公司档案室、业主单位。同时必须将归档目

录清单、移交单及业主移交单在信息管理中心留底。如各

省市或业主单位有特殊要求,应依照该要求进行归档。

(2)工程项目组资料:应竣工验收后及时补充,由项目部归档至工程管理部,工程管理部收集齐全,每年归档至信息管

理中心,由信息管理中心归档、管理。

(3)工程案例:由工程管理部及时更新验收资料,整理放入技术资料库,定期归档至信息管理中心,由信息管理中心归

档、管理。

(六)、保密制度

本细则所涉及资料,保密级别均属于秘密。参照分公司保密制度执行。

(七)、借阅权限

为规范本公司工程档案的调阅利用工作,结合分公司保密制度调借阅档案,对于工程案例查阅,应分公司总工程师签字,方可查阅。项目竣工资料应至隧道公司档案室、城建档案馆查阅。对于工程项目组资料,可至分公司档案室查阅。

调阅利用档案,须填写《盾构分公司档案借阅利用登记表》,利用结束后应完整归还。如需复制档案,须办理复制档案登记手续,档案复制件须写明“复印件”字样。

(八)、考核与奖惩

为了明确奖惩的依据、标准和程序,使奖惩公开、公平、公正,能够更好的对组织成员进行评价,特作出以下考核奖惩规定。

①项目经理为工程档案归档第一负责人,每季度由工程管理部进行监督、管理、考核。

②信息中心每年汇总对项经部的考核情况,该项工作将列入分公司对项目经理考核的内容。

③每季度考核等级评价如下:

(十)、本细则由上海市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盾构分公司信息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盾构工程分公司信息管理中心

2011年6月28日

附件 1 竣工资料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

附件2 盾构公司项目组资料归档考核表

部门领导签字:部门盖章:

项目经理签字:年月日

注:本表格是对各项目组档案工作的考核,每季度一份。工程管理部每月对各项目资料进行抽查,并进行对项经部的考核打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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