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蓄存款的计息规定
利息计算制度规定

利息计算制度规定活期储蓄利息计算一、计息的基本公式、计算天数、计息利率1、计息的基本公式:利息=本金X存期X利率2、计息天数活期储蓄存款的存期一律采用算头不算尾的方法,即从存入当日一直算到支取日的前一天为止。
系统可按帐户每日的当前余额实行上浮利率。
人民币或非英联邦国家货币按照一年360天,一月30天计算天数。
英联邦国家货币按照实际天数计算。
3、计息利率活期储蓄利率分为年利率(%)、月利率(‰)、日利率(‰0)三种,我国储蓄存款挂牌利率一般采用年利率或月利率,但在实际工作中,往往要折算为日利率进行计算,年利率、月利率、日利率三者之间的换算关系为:年利率=月利率X12=日利率X360月利率=年利率/12=日利率X30日利率=年利率/360=月利率/30活期储蓄存款计息利率按支取日挂牌公布的利率进行计算。
二、结息日人民币活期储蓄每年6月30日为结息日,7月1日利息自动并入本金;外币活期储蓄每年12月20日为结息日,次日将利息转入本金,按照结息日当天挂牌公布的活期储蓄利率计付利息,结息日前销户的,按销户当天挂牌公布的活期储蓄利率计至销户前一天为止。
计算利息的本金,以元为单位,元位以下的角、分位不计算利息,利息计至厘位,实际支付利息时计至分位,分位以下四舍五入。
三、系统处理1、人民币/外币活期储蓄(1)在每个批处理日,计算计息积数并进行累加。
当天处理日的积数=帐户的货币余额X计算天数(2)在结息日时,当天处理日的积数计算完毕后,再按挂牌公布利率计算出应付未付利息(利息=帐户的货币积数X日利率),于结息日的次日过息到对应帐户,并将帐户的货币积数更新为零,打印利息清单。
(3)在办理销户交易时,系统不计算当天积数,按结息日挂牌公布利率计算应付未付利息,并打印利息清单。
定期储蓄利息计算一、计算利息的公式和通则1、利率。
利率是利息对本金的比率。
利率一般分为年利率、月利率和日利率三种。
年利率通常以百分数表示,如年息九厘写法为9%,即一百元存款一年可得利息九元。
利息计算

4 2010年6月20日
一年
3.00
2.80 3.90 2.80 5.00 2.80 2.60
64,900.00 2011年8月27日
52,800.00 2011年8月27日 51,300.00 2011年8月27日 92,400.00 2011年8月27日 6,700.00 2011年8月27日 150,600.00 2011年8月27日 93,400.00 2011年8月27日
四、逾期支取:自到期日起按存单的原定存期自动 转期。在自动转期后,存单再存满一个存期(按存 单的原定存期),到期时按原存单到期日挂牌公告 的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利率计付利息;如果未再 存满一个存期支取存款,此时将按支取日挂牌公告 的活期储蓄存款利率计付利息。
五、定期储蓄存款在存期内如遇利率调整,仍按存 单开户日挂牌公告的相应的定期储蓄存款利率计算 利息。 六、活期储蓄存款在存入期间遇有利率调整,按结 息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储蓄存款利率计算利息。6,998.58 Nhomakorabea4
2010年5月30日
2011年1月30日
8.40
81,600.00
2011年4月12日
7,642.66
5
2008年4月15日
2011年2月15日
9.00
10,700.00
2011年2月15日
3,466.80
6
2010年2月12日
2010年12月12日
8.40
42,900.00
2011年2月15日
6,577.74
10
2009年2月28日
2011年2月28日
8.40
97,400.00
2011年6月12日
定期存款利息计算

存款利息计算的有关规定1、存款的计息起点为元,元以下角分不计利息。
利息金额算至分位,分以下尾数四舍五入。
除活期储蓄在年度结息时并入本金外,各种储蓄存款不论存期多长,一律不计复息。
2、到期支取:按开户日挂牌公告的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利率计付利息。
3、提前支取: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储蓄存款利率计付利息。
部分提前支取的,提前支取的部分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储蓄存款利率计付利息,其余部分到期时按开户日挂牌公告的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利率计付利息,部分提前支取以一次为限。
4、逾期支取:自到期日起按存单的原定存期自动转期。
在自动转期后,存单再存满一个存期(按存单的原定存期),到期时按原存单到期日挂牌公告的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利率计付利息;如果未再存满一个存期支取存款,此时将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储蓄存款利率计付利息。
5、定期储蓄存款在存期内如遇利率调整,仍按存单开户日挂牌公告的相应的定期储蓄存款利率计算利息。
6、活期储蓄存款在存入期间遇有利率调整,按结息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储蓄存款利率计算利息。
7、大额可转让定期存款:到期时按开户日挂牌公告的大额可转让定期存款利率计付利息。
不办理提前支取,不计逾期息。
具体计算方法1、计算活期储蓄利息:每年结息一次,7月1日利息并入本金起息。
未到结息日前清户者,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储蓄存款利率计付利息,利息算到结清前一天止。
确定存期:在本金、利率确定的前提下,要计算利息需要知道确切的存期。
在现实生活中,储户的实际存期很多不是整年整月的,一般都带有零头天数,这里介绍一种简便易行的方法,可以迅速准确地算出存期,即采用以支取日的年、月、日分别减去存入日的年、月、日,其差数为实存天数。
例如:支取日:1998年6月20日-存入日:1995年3月11日=3年3月9日按储蓄计息对于存期天数的规定,换算天数为:3×360(天)3×30(天)9如果发生日不够减时,可以支取“月”减去“1”化为30天加在支取日上,再各自相减,其余类推。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利息计算的相关规定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利息计算的相关规定一、储蓄存款利息计算的基本公式储蓄存款利息是指储户在银行存储一定时期和一定数额的存款后,银行按国家规定的利率支付给储户超过本金的那部分资金。
利息计算的基本公式:利息=本金×存期×利率本金:储蓄存款本金以“元”为起息点,元以下角、分不计息。
利息金额算至厘位,实际支付或入账时四舍五入至分位。
利率:利率单位有年利率、月利率、日利率三种;计算利息要注意利率单位与存期单位的一致性。
三者之间的换算为:月利率=年利率÷12日利率=月利率÷30日利率=年利率÷360二、计息基本规定1、计息金额起点为元,元以下的角分不计利息。
2、利息金额算至厘位,计至分位,分位以下四舍五入。
分段计算利息时,各段利息应先保留到厘位(厘位以下不再保留),各段相加得出的利息总额计至分位,再将分位以下的厘位四舍五入。
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存期的计算算头不算尾:从存款当日起息,算至取款的前1天为止。
即存入日应计息,取款日不计息。
每月按30天计算:不论大月、小月、平月、闰月,每月均按30天计算存期。
到期日如遇节假日,储蓄所不营业的,可以在节假日前1日支取,按到期计息,手续按提前支取处理。
三、利息计算其它规定1999年11月1日起代扣个人利息所得税(利息的20%);2007年8月15日利息所得税调整为5%;2008年10月9日取消个人利息所得税。
四、相关储蓄存款利息计算方法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利息计算方法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是储户开户时一次性存入本金,约定存期,到期一次支取本息的一种储蓄形式。
开户时50元起存,多存不限。
存款期限分为3个月、6个月、1年、2年、3年和5年六个档次,存期越长,利率越高。
1、存期的规定整年或整月的按对年对月对日计,零头天数的按实际天数计;算头不算尾。
2、利率的规定(1)到期支取按开户日挂牌公告的相应档次的整存整取利率计付(2)提前支取支取部分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储蓄利率计付利息。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储蓄存款的规定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储蓄存款的规定上一篇/ 下一篇 2009-09-11 17:35:39 / 个人分类:家庭婚姻查看( 115 ) / 评论( 3 )一、《储蓄管理条例》是办理储蓄业务的基本法规,各储蓄机构(指储蓄专柜、储蓄所、联办所、全面代办所,下同)必须按国务院统一公布的实施日期即1993年3月1日起执行。
对使用计算机操作的个别储蓄机构,如确因程序调整暂时衔接不上,可以先采用手工操作,俟后追帐。
二、《规定》第十五条,关于储种和计息问题:(一)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取消了九个月、八年期档次,对1993年3月1日以前存入的九个月、八年期存款,仍按原档次利率计付利息,如遇以后调整利率则改按调整利率时文件规定的具体办法执行。
(二)各行目前开办的“不固定存额”“积零成整”“贴花”等属于零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性质的储种,仍可继续办理,但必须按零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统一规定的方法计付利息。
为准确计算存款利息,避免地区之间,行际之间的差异,从1993年3月1日起,新存入的零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应采用“日积数法”计算利息。
(三)存本取息定期储蓄存款,从1993年3月1日起,必须到约定的取息日支取利息,不得提前预支利息,如到取息日未取息者,以后随时可取,但不计复利。
(四)整存零取定期储蓄存款,从1993年3月1日起,必须到约定的取本日支取本金,不得提前支取,如到支取日未取者,以后随时可取,但不另计付利息。
(五)华侨人民币定期储蓄存款,其提前支取、逾期支取以及遇到调整利率,均按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的规定计付利息。
储户到期前来支取,可以办理转期续存,支付的利息可加入本金一并存储;但续存时,不能更换储户姓名,也不能再增加存储金额。
(六)定活两便储蓄存款,存单分记名式和不记名式两种。
记名式存单起存金额为50元,不记名式存单起存金额为10元。
从1993年3月1日起,新存入的定活两便存款,期满三个月以上者,改按支取日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挂牌利率并打六折计息。
【会计实操经验】存款利息计算的有关规定

【会计实操经验】存款利息计算的有关规定1、存款的计息起点为元,元以下角分不计利息.利息金额算至分位,分以下尾数四舍五入.除活期储蓄在年度结息时并入本金外,各种储蓄存款不论存期多长,一律不计复息.2、到期支取:按开户日挂牌公告的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利率计付利息.3、逾期支取:自到期日起按存单的原定存期自动转期.在自动转期后,存单再存满一个存期(按存单的原定存期),到期时按原存单到期日挂牌公告的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利率计付利息;如果未再存满一个存期支取存款,此时将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储蓄存款利率计付利息.4、提前支取: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储蓄存款利率计付利息.部分提前支取的,提前支取的部分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储蓄存款利率计付利息,其余部分到期时按开户日挂牌公告的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利率计付利息,部分提前支取以一次为限.5、大额可转让定期存款:到期时按开户日挂牌公告的大额可转让定期存款利率计付利息.不办理提前支取,不计逾期息.6、活期储蓄存款在存入期间遇有利率调整,按结息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储蓄存款利率计算利息.7、定期储蓄存款在存期内如遇利率调整,仍按存单开户日挂牌公告的相应的定期储蓄存款利率计算利息.会计是一门很实用的学科,从古至今经历漫长时间的发展,从原来单一的以记账和核账为主要工作,发展到现在衍生出来包括预测、决策、管理等功能。
会计是一门很基础的学科,无论你是企业老板还是投资者,无论你是税务局还是银行,任何涉及到资金决策(有些可能不涉及资金)的部门都至少要懂得些会计知识。
而我们作为专业人员不仅仅是把会计当作“敲门砖”也就是说,不仅仅是获得了资格或者能力就结束了,社会是不断向前进步的,具体到我们的工作中也是会不断发展的,我们学到的东西不可能会一直有用,对于已经舍弃的东西需要我们学习新的知识来替换它,这就是专业能力的保持。
因此,那些只把会计当门砖的人,到最后是很难在岗位上立足的。
希望大家多多不断的补充自己的专业知识。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储蓄存款利息计算若干问题的解答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储蓄存款利息计算若干问题的解答文章属性•【公布机关】中国人民银行,中国人民银行,中国人民银行•【公布日期】2007.08.13•【分类】问答正文关于储蓄存款利息计算若干问题的解答一、人民币各类储蓄存款适用什么利率?答:人民币储蓄存款按储种可分为活期存款、整存整取、零存整取、整存零取、存本取息、定活两便、通知存款。
随着利率市场化的推进,目前人民银行公布的是各类存款的基准利率,即各类存款利率的上限,开办储蓄业务的金融机构(一般指商业银行和城乡信用社,以下称“商业银行”)可在基准利率基础上实行下浮利率,但在客户存款时须告知具体存款利率水平,储户也可在商业银行营业厅、网站上查询该商业银行的存款利率。
二、什么是存款计结息规则?答:存款计结息规则,指商业银行在计算存款利息时采用何种利率、如何计算利息、在什么时间支付所计利息或转入存款账户等一系列原则。
三、活期储蓄存款的计结息规则是什么?答:目前,活期储蓄存款每季度结息一次,每季末月的20日为结息日,按当日挂牌的活期利率计息,商业银行在这一日将利息转入储户账户。
如果储户在结息日前清户,商业银行将按当日挂牌活期利率计算利息并连同本金支付给储户。
四、定期整存整取存款的计结息规则是什么?答:目前,定期整存整取存款按存单开户日挂牌公告的相应的定期储蓄存款利率计算利息。
如在存期内遇利率调整,不论调高或调低,均按存单开户日所定利率计付利息,不分段计息。
如储户提前支取,全部提前支取或部分提前支取的部分,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储蓄利率计息,未提前支取的部分,仍按原存单所定利率计付利息。
五、其他储种的计结息规则是什么?答:目前,除活期储蓄存款和整存整取定期存款计结息规则由人民银行确定外,其他储种的计结息规则由商业银行法人(农村信用社以县联社为单位)以不超过人民银行同期限档次存款利率上限为原则,自行确定并提前告知客户。
客户可向商业银行查询该行的计结息规则。
六、人民币储蓄存款业务的年利率、月利率和日利率如何换算?答:我国一般公布人民币存款年利率。
人民银行存贷款计息规则

人民银行存贷款计息规则
人民银行存贷款计息规则是指在金融领域中,人民银行对于存款和贷款的计息
方式和规定。
这些规则主要涉及到计息周期、计息基准、计息方式等方面,旨在确保银行和客户之间的资金往来公平、透明。
首先,人民银行存贷款计息规则规定了计息周期。
一般情况下,存款的计息周
期是按照存款的实际存放时间来计算的。
比如,如果一个存款是以一年为期限,那么它的计息周期就是一年。
贷款的计息周期则根据贷款合同约定的还款周期来确定,比如按月、按季度还款等。
其次,人民银行存贷款计息规则还规定了计息基准。
计息基准是指用于计算利
息的基础利率。
一般来说,存款的计息基准是根据人民银行公布的基准利率计算的。
而贷款的计息基准则根据借款人与银行之间约定的利率来确定,可以是基准利率的不同倍数或浮动利率。
最后,人民银行存贷款计息规则还规定了计息方式。
计息方式可以是简单计息
或复利计息。
简单计息是指按照存款或贷款的本金乘以利率再乘以存款或贷款期限来计算利息。
复利计息则是指利息按照一定周期将本利和重新计算利息,使利息能够再次产生利息。
总的来说,人民银行存贷款计息规则对于存贷款的计息提供了明确的准则,确
保了银行和客户之间的权益平衡。
同时,遵循这些规则也能够促进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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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储蓄存款的计息规定储蓄存款计息的基本规定:(一)储蓄存款利息:是储户在银行存储一定时期和一定数额的存款后,银行按国家规定的利率支付给储户本金以外的那部分资金。
(二)计算储蓄存款利息的基本公式:利息=本金×存期×利率本金是指存款的金额;存期是指储户的存款在金融机构的存储时间。
利率是一定时期内利息与本金的比率。
本金、存期、利率是构成利息计算的三个基本要素。
(三)、利率的表示方法和换算公式:日利率用万分号表示为‰0,月利率用千分号表示为‰,年利率用百分号表示为%。
年利率÷12(月)=月利率月利率÷30(日)=日利率年利率÷360(日)=日利率(四)、各种储蓄存款计息起点:本金以元为计息起点,元以下的角分不计利息。
利息金额算至厘位,分位以下四舍五入。
分段计息应算至厘位,几段利息相加后四舍五入。
(五)、存期的计算:1、除活期储蓄存款每年结息和定期储蓄自动转存外,其他储蓄存款不论存期多长,一律实行利随本清,不计复息。
2、计算存期采用算头不算尾的计算方法,即一笔存款存入银行后,利息从存入当天一直算到支取日的前一天止。
3、存期一律按对年、对月、对日计算,不论大月、小月、平月、闰月,每月均按30天计算存期,全年按360天计算,不足一个月的零头天数按实际天数计算。
4、定期储蓄存入日为到期月份所缺日期,则以到期月的月末日为到期日;如遇30日到期,31日支取,不算过期;但遇31日到期30日支取,或遇节假日储蓄机构不营业,造成储户不能按期取款,储户可于节假日前一天办理支取或转存手续,利息按到期日计算,手续按提前支取办理,并在存单上注明“按节假日前一天支取办理”。
二、1993年3月1日《储蓄管理条例》实施前储蓄计息规定:(一)活期储蓄存款:存期内如遇利率调整,采取分段计息的方法。
(二)定活两便储蓄存款:1、《储蓄管理条例》实施前1、92年1月1日前存入的定活两便储蓄存款,若在92年1月1日前支取时,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根据实际存期确定利率档次,利率按整存整取定期存款同档次利率打九折计算;存期不足三个月的,按活期储蓄存款利率计息。
2、92年1月1日前存入,但在92年1月1日后支取的,以92年1月1日为分界线,92年1月1日前一段根据实际存期确定利率档次;92年1月1日后一段,按一年期整存整取定期存款同档次利率计息,最后打九折。
例1:90年6月25日存,93年10月1日取90、6、25—92、1、1—93、7、11—93、10、1第一段按三年期11.88%,第二段按一年期10.08%,第三段按一年期10.98% ,三段相加后打九折。
例2、91、6、10存,94、7、15取91、6、10—92、1、1—93、5、15—93、7、11—94、7、15第一段按三年期8.28%,第二段按一年期7.56%,第三段按一年期9.18%,第四段按一年期10.98%,四段相加后打九折。
3、92年1月1日后存入的定活两便储蓄存款,存期不足三个月的,按活期计付利息;存期满三个月不足半年的,按整存整取三个月打九折计息;存期满半年不足一年的,按整存整取半年打九折计息;存期超过一年,无论存期多长,均按整存整取一年九折计息。
(三)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1、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在存期内如遇利率调整,调低时,仍按原利率计付到期利息;调高时,按调整日前、后以原定存期新旧利率分段计付到期利息。
2、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的逾期息按原定存期的利率计付,如遇利率调整,则分段计付利息。
3、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提前支取,存期不满3个月的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储蓄存款利率计付利息;存期3个月以上的按实际存期的同档次利率计付利息。
如果利率调整,则分段计付利息。
4、对1988年9月10日至1991年11月30日之间存入的三年期、五年期、八年期定期储蓄在原定期内分别按13.14%、14.94%、17.64%的年利率计算利息,并按存款到期日当月挂牌公告的保值贴补率计付保值贴补息。
5、对1991年12月1日(含12月1日)以后存入的三年期以上定期储蓄,从1993年7月11日起实行保值。
保值期从1993年7月11日算至存款到期日为止。
6、三年期以上定期储蓄如提前支取以及逾期部分不予计付保值贴补息。
三.1993年3月1日《储蓄管理条例》实施后储蓄计息规定:(一)活期储蓄存款不论何时存入的活期储蓄存款,如遇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均以结息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每年六月三十日为结息日,结算利息一次并入本金起息,元以下尾数不计息)。
未到结息日清户者,按清户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算至清户前一天止。
(二)定活两便储蓄存款《条例》实施后存入的存款,计息一律按统一规定执行,即:无论利率调高或调低,均不分段计息。
存期不满三个月的,按实存天数计付活期利息;存期三个月以上(含三个月)不满半年的,整个存期按支取日定期整存整取三个月存款利率打六折计息;存期半年以上(含半年),不满一年的,整个存期按支取日定期整存整取半年期存款利率打六折计息;存期在一年以上(含一年),无论存期多长,整个存期一律按支取日定期整存整取一年期利率打六折计息。
对《条例》实施前存入的该项存款,按原规定执行。
(三)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1、新存入的各种定期储蓄存款,在原定存期内如遇利率调整,不论调高或调低,均按存单开户日所定利率计付利息,不分段计息。
2、新存入的各种定期储蓄存款,全部提前支取或部分提前支取的部分,均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储蓄存款利率计息,未提前支取的部分,仍按原存单所定利率计付利息。
3、新存入的各种定期储蓄存款,逾期部分均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储蓄存款利率计付利息。
4、1993年3月1日至1993年7月10日存入的一年期、二年期的定期储蓄存款、华侨人民币储蓄存款,1993年7月11日利率调高后,银行一律予以自动转存,原存单到期日不变。
自动转存后的存款到期计算利息分为二段:第一段从存单开户日至93年7月11日前的存期部分,按93年7月11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储蓄利率计付利息;第二段从93年7月11日至存单到期日的存期部分,按原定存期的同档次利率(执行93年7月11日的利率)计付利息。
(此规定仅限于93年7月11日利率调整使用)5、1993年3月1日至1993年7月10日存入的一年期以下定期储蓄不予自动转存,计息方法不变。
(四)零存整取储蓄存款:另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是由储户约定存期和存款金额,每月按固定存款额存入一次,存期份一年、三年、五年,存款金额由储户自定,一般5元起存,到起按实存金额和实际存期计付利息。
1999年6月10日起,储户开立另存整取帐户,在存期内每月必须以约定的固定金额存入,中途如有漏存,应在次月补齐,未补存者,视同违约,支取时按活期利率计息。
另存整取储蓄存款采用日积数计息。
存款到期,根据对年、对月、对日计算存期的原则计算利息,按开户日相应存期档次定期存款利率计息;逾期支取的逾期天数自到期日起算至支取日前一天,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储蓄存款利率计息;提前支取按计算至支取日前一天的日累计积数乘以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储蓄存款利率计息。
若存款到期,存期内如遇利率调整,仍按开户日相应存期档次定期存款利率计息。
利息=日累计积数*开户时对应档次的定期存款日利率(五)教育储蓄存款:教育储蓄在存期内遇利率调整,仍按开户日利率计付利息,不分段计息。
我行教育储蓄存款采用日积数计息。
1、教育储蓄到期支取时按实存金额和实际存期计算利息。
(1)储户凭存折及“证明”一次支取本息,享受利率优惠,同时免征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2)若储户不能提供“证明”,其存款不享受利率优惠,即一年期、三年期按开户日同期同档次零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利率计付利息;六年期的按开户日五年期零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利率计付利息。
同时应按有关规定征收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
2、教育储蓄提前支取的计息:(1)教育储蓄提前支取,能提供“证明”的,按实际存期和开户日同期同档次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利率计付利息,并免征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
(2)提前支取不能提供“证明”的,按实际存期和支取日活期储蓄存款利率计付利息,并按有关规定征收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
3、教育储蓄逾期支取时,其超过原存期的部分,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储蓄存款利率计付利息,并按有关规定征收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
原订存期按到期支取计算。
4、凡因户口迁移办理教育储蓄异地托收的,必须在存款到期后方可办理。
储户须向委托行提供户口迁移证明及正在接受非义务教育的身份证明。
不能提供“证明”的,不享受利率优惠,并应按有关规定征收个人存款利息所得税。
(六)整存另取储蓄存款整存另取储蓄存款是指一次性存入较大一笔存款,分期平均支取本金,到期支取利息的一种储蓄,一般1000元起存,存期分一年、三年、五年,由银行发给存折,凭存折分期支取本金,支取期分一个月、三个月、半年一次,由储户与银行约定。
每次支取本金=本金/约定支取次数到期应付利息=(全部本金+每次支取本金)*支取次数*每次支取间隔期/2*月利率提前支取和逾期支取,均按实际余额的积数和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利率计息。
(七)存本取息储蓄存款它是指本金一次存入,由储蓄机构发给凭证,到期一次支取本金,利息凭存折分期支取的一种储蓄。
一般5000月起存,存期分一年、三年、五年。
利息可以一个月或几个月取息一次,由储户与银行约定,中途不得变更。
1、全部利息=本金*存期*利率分次支取利息=全部利息/支取利息次数2、存本取息存款提前支取利息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算,并从本金中扣减多付的利息。
销户金额=本金+本金*存期天数*活期日利率-已付利息3、存本取息存款逾期销户,逾期支取部分按销户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算。
销户金额=本金+本金*逾期天数*活期日利率(八)个人通知存款它是指储户在存入款项时不约定存期,支取时需提前通知银行,约定支取日期和金额方能支取的储蓄。
按照提前通知的期限长短分为一天和七天两种。
最低起存金额和最低支取金额均为5万元。
1、通知存款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通知存款利率计付利息。
利息=日积数*日利率2、通知存款如遇以下情况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实际存期不足通知期限的,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未提前通知而支取的,支取部分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已办理通知手续而提前支取或逾期支取的,支取部分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支取金额不足或超过约定金额的,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支取金额不足支取金额不足的,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已办理通知手续而不支取或在通知期内取消通知的,通知期限内不计息。
通知存款部分支取,留存部分高于最低起存金额的,需重新填写通知存款,从原开户日计算存期;留存金额低于起存金额的予以清户,按销户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或根据存款人意愿转为其他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