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法案例分析
企业破产案例法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近年来,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和全球经济形势的变化,我国企业破产案件数量逐年上升。
本文将以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案为例,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分析。
(一)案情简介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主要从事电子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公司成立初期,凭借良好的产品质量和完善的售后服务,在市场上取得了较高的市场份额。
然而,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公司面临诸多困境,如产品滞销、资金链断裂等。
2019年,公司向法院申请破产。
(二)法院判决法院经审理认为,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因经营管理不善、市场竞争激烈等原因,导致公司负债累累,无力偿还债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判决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破产。
二、法律分析(一)破产原因分析1. 经营管理不善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破产的主要原因是经营管理不善。
公司领导层决策失误,市场调研不足,产品研发投入不足,导致产品滞销。
同时,公司内部管理混乱,财务管理不规范,导致资金链断裂。
2. 市场竞争激烈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市场竞争日益激烈。
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在竞争中未能占据优势,导致市场份额逐年下降,最终走向破产。
3. 资金链断裂资金链断裂是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破产的直接原因。
由于经营管理不善和市场竞争激烈,公司收入减少,支出增加,导致资金链断裂,无法正常运营。
(二)破产程序分析1. 破产申请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破产,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
根据法律规定,债务人可以申请破产,债权人也可以向法院申请破产。
2. 破产受理法院受理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破产申请后,依法组成破产清算组,对公司的财产进行清算。
3. 破产财产分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破产财产应优先清偿破产费用、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等。
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破产财产分配应遵循这一原则。
4. 破产清算破产清算组对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财产进行清算,包括财产评估、债权调查、债务清偿等环节。
破产案例法律分析题库(3篇)

第1篇一、案例分析题1. 案例背景:甲公司成立于2000年,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
由于经营不善,甲公司负债累累,累计负债总额达到10亿元。
甲公司向法院申请破产,法院受理后,债权人纷纷申报债权。
2. 案例问题:(1)甲公司是否符合破产条件?(2)债权人如何申报债权?(3)破产财产的分配原则是什么?(4)破产管理人有哪些职责?(5)破产程序中,债务人有哪些权利和义务?3. 案例分析:(1)甲公司是否符合破产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规定,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甲公司负债总额达到10亿元,无法清偿到期债务,符合破产条件。
(2)债权人如何申报债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应当自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提交债权证明材料和身份证明。
(3)破产财产的分配原则是什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破产财产的分配原则为:首先支付破产费用;其次支付所欠职工工资及社会保险费用;再次支付所欠税款;最后支付普通债权。
(4)破产管理人有哪些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破产管理人的职责包括:(1)接管债务人财产,调查债务人资产、负债情况;(2)制定破产财产的变价方案;(3)对破产财产进行管理、处分;(4)代表债务人参加诉讼、仲裁或者其他法律程序;(5)接受债权人申报债权,对债权进行审查、确认;(6)依法提出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7)执行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
(5)破产程序中,债务人有哪些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债务人享有以下权利:(1)参与破产程序;(2)对管理人提出的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出异议;(3)依法请求人民法院撤销或者确认管理人的行为。
债务人承担以下义务:(1)配合管理人调查债务人资产、负债情况;(2)按照破产程序的要求,向管理人申报债权;(3)执行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
破产法的法律案件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和深化,企业破产现象日益增多。
破产法作为我国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规范破产程序,保护债权人、债务人以及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本文将以一起典型的破产案件为例,对破产法的相关法律问题进行分析。
二、案件事实(一)债务人基本情况本案债务人甲公司成立于2000年,注册资本1000万元,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销售业务。
由于市场竞争激烈、经营不善等原因,甲公司自2010年起连续亏损,负债累累。
(二)债权人基本情况本案债权人共有10家,包括金融机构、供应商、施工单位等,债权总额为6000万元。
(三)破产申请2012年6月,甲公司因无力偿还到期债务,向法院申请破产。
(四)破产清算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依法成立破产清算组,对甲公司的资产、负债、债权等进行清算。
三、案件分析(一)破产原因分析本案中,甲公司破产的主要原因是市场竞争激烈、经营不善。
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市场竞争激烈:随着我国房地产市场的快速发展,竞争日益激烈。
甲公司由于产品单一、缺乏核心竞争力,导致市场份额逐年下降。
2. 经营管理不善:甲公司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存在决策失误、成本控制不力等问题,导致企业效益低下。
3. 债务负担过重:甲公司在发展过程中,过度依赖银行贷款,导致债务负担过重,无法偿还到期债务。
(二)破产清算程序分析1. 破产申请:甲公司因无力偿还到期债务,向法院申请破产。
2. 法院受理:法院依法受理甲公司的破产申请,并成立破产清算组。
3. 资产清算:破产清算组对甲公司的资产进行清算,包括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等。
4. 债权申报:债权人向破产清算组申报债权,包括金融机构、供应商、施工单位等。
5. 债权确认:破产清算组对债权人申报的债权进行审查,确认债权。
6. 债权分配:破产清算组根据破产法规定,对债权人申报的债权进行分配。
(三)破产法相关法律问题分析1. 破产原因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第二条规定,破产原因包括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和破产重整。
个人破产法律分析案例(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王某某,男,1980年出生,原系某市一家民营企业负责人。
因经营不善,公司负债累累,王某某个人也背负巨额债务。
2018年,王某某因无力偿还债务,向法院申请个人破产重整。
法院受理后,经调查发现,王某某个人资产总额为1000万元,负债总额为2000万元,负债率高达100%。
其中,大部分债务为银行贷款、供应商欠款和员工工资等。
法院认为,王某某的破产申请符合法律规定,遂裁定受理其个人破产重整申请。
在重整期间,王某某的财产由管理人接管,并对其进行了财产清算和债权调查。
经调查,王某某的财产包括房产、车辆、股票等,但大部分财产已抵押或被查封。
债权人也向管理人申报了债权,债权总额为2000万元。
经过一系列的重整程序,法院最终裁定王某某个人破产重整成功。
王某某的债务得到了一定的减免,其个人财产也得到了妥善处置。
二、案例分析1. 个人破产制度的适用我国《企业破产法》于2007年6月1日起施行,其中对个人破产制度进行了规定。
根据该法,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
在本案中,王某某因经营不善导致公司负债累累,个人也背负巨额债务,符合个人破产的适用条件。
法院依法受理了王某某的破产申请,为其提供了重整的机会。
2. 个人破产重整的程序个人破产重整是指债务人在人民法院的主持下,与债权人协商,达成债务调整协议,对债务进行重整,以实现债务清偿和债务人经济复苏的程序。
本案中,王某某的破产重整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债权申报:债权人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管理人进行调查和核实。
(2)重整计划制定:债务人或管理人制定重整计划,包括债务调整、资产处置、经营方案等。
(3)债权人会议:召开债权人会议,对重整计划进行表决。
(4)法院裁定:法院对重整计划进行审查,裁定批准或不予批准。
(5)执行重整计划:债务人按照重整计划执行债务调整和资产处置等事项。
在本案中,王某某的破产重整程序符合法律规定,最终实现了债务的减免和财产的妥善处置。
法律案例破产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某房地产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成立于2000年,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销售及物业管理业务。
公司曾一度辉煌,拥有多个房地产开发项目,并在当地享有一定的知名度。
然而,由于公司经营管理不善、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导致公司负债累累,无法偿还到期债务。
2019年,该公司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法院受理该公司破产清算申请后,依法指定了破产管理人,并启动了破产清算程序。
经清算发现,该公司资产总额为5亿元,负债总额为8亿元,净资产为-3亿元。
破产管理人依法向法院提交了破产清算报告,并依法进行了债权人会议。
二、案例分析1. 破产原因分析(1)经营管理不善:该公司在发展过程中,未能及时调整经营策略,导致项目进度延误、成本增加,从而影响了公司的盈利能力。
(2)市场环境变化:随着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实施,公司项目销售困难,资金回笼速度缓慢,加剧了公司的财务困境。
(3)债务负担过重:公司前期投资规模过大,导致债务负担过重,难以偿还到期债务。
2. 破产清算程序分析(1)破产申请与受理:该公司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法院依法受理了该申请。
(2)指定破产管理人:法院依法指定了破产管理人,负责该公司破产清算事务。
(3)债权申报与确认:债权人依法申报债权,破产管理人依法审查债权,确认债权。
(4)资产评估与变现:破产管理人依法对该公司资产进行评估,并采取拍卖、变卖等方式变现资产。
(5)债务清偿:破产管理人依法清偿债务,优先清偿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等。
(6)破产终结:破产管理人完成债务清偿后,依法向法院申请破产终结。
3. 破产清算结果分析(1)资产变现:该公司资产变现总额为4亿元,扣除破产费用、优先清偿债务后,剩余资金为1亿元。
(2)债务清偿:破产管理人依法清偿了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等优先债务,剩余债务为7亿元。
(3)破产终结:破产管理人完成债务清偿后,依法向法院申请破产终结,法院依法裁定终结该公司破产清算程序。
三、案例启示1. 企业应加强经营管理,提高盈利能力,以应对市场风险。
公司倒闭法律处理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某市A公司成立于2000年,主要从事电子产品研发与销售。
初期,A公司凭借其创新的产品和技术,在市场上取得了不错的成绩。
然而,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A公司未能及时调整经营策略,导致业绩逐年下滑。
至2018年,A公司累计负债高达5000万元,资不抵债,最终宣布破产倒闭。
此案例涉及公司倒闭的法律处理,本文将对其进行分析。
二、案例分析1. 破产申请与受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A公司因资不抵债,符合破产条件。
A公司向当地人民法院提交了破产申请。
法院经审查,认为A公司符合破产条件,依法受理了该案。
2. 债权申报在破产程序中,债权人有权申报债权。
根据法律规定,A公司债权人需在规定时间内向法院提交债权申报材料。
经审查,法院确认了A公司债权人的身份及其债权数额。
3. 债权人会议债权人会议是破产程序中的一项重要环节。
A公司债权人会议选举产生了债权人委员会,负责监督破产程序的进行。
债权人会议对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破产财产的管理方案等事项进行了讨论和表决。
4. 破产财产的清理与分配法院指定了破产管理人,负责A公司破产财产的清理、评估、变现等工作。
经评估,A公司破产财产总额为2000万元。
根据破产法规定,破产财产首先用于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然后按照债权比例清偿普通债权。
5. 破产终结在破产财产分配完毕后,破产管理人向法院提交了破产终结申请。
法院经审查,认为破产程序已经终结,依法裁定终止破产程序。
三、案例分析总结1. 破产原因分析A公司破产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1)市场竞争激烈,未能及时调整经营策略;(2)财务管理不善,导致负债累累;(3)内部管理混乱,导致企业效率低下。
2. 破产处理的法律依据A公司破产处理的法律依据主要包括:(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2)相关司法解释和指导性案例。
3. 破产处理的启示(1)企业应加强财务管理,合理控制负债;(2)企业应注重市场调研,及时调整经营策略;(3)企业应加强内部管理,提高企业效率。
法律中的破产案例分析题(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成立于2000年,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与经营。
公司成立初期,凭借良好的市场定位和有效的营销策略,迅速在本地市场崭露头角,成为当地知名房地产开发企业。
然而,随着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实施,公司经营状况逐渐恶化,最终陷入严重的财务困境。
截至2021年,公司累计负债总额达10亿元,其中银行贷款6亿元,供应商欠款2亿元,员工工资及社保欠款1亿元,其他债务1亿元。
公司资产总额为5亿元,其中土地储备价值2亿元,在建工程价值1亿元,其他资产价值2亿元。
由于公司无法偿还到期债务,债权人纷纷向法院提起诉讼。
经法院审理,认定公司已符合破产条件,遂裁定公司进入破产清算程序。
二、破产清算程序1. 债权人申报债权破产宣告后,债权人应在规定期限内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
本案中,共有1000余户债权人申报债权,债权总额超过10亿元。
2. 债权审查与确认破产管理人依法对债权人申报的债权进行审查,确认债权金额、性质等。
经审查,确认债权总额为10.5亿元。
3. 资产评估与变现破产管理人组织专业人员对公司的资产进行评估,确定变现价值。
经评估,公司资产变现价值为4.5亿元。
4. 破产财产分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破产财产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然后按照以下顺序清偿:(1)职工工资及社保欠款;(2)税款;(3)普通破产债权。
(1)破产费用及共益债务:500万元;(2)职工工资及社保欠款:3000万元;(3)税款:1000万元;(4)普通破产债权:4.5亿元。
破产财产分配后,剩余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普通破产债权。
三、案例分析1. 公司破产原因分析本案中,公司破产的主要原因是:(1)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影响:国家为抑制房地产泡沫,实施了一系列调控政策,导致公司销售业绩下滑,资金链断裂。
(2)公司管理不善:公司内部管理混乱,决策失误,导致资金使用效率低下,加剧了财务困境。
(3)债务结构不合理:公司负债总额过高,且债务结构不合理,导致偿债压力巨大。
财务破产案例分析报告(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本案例选取某上市公司A公司作为研究对象,该公司成立于1998年,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和销售业务。
在2008年之前,A公司凭借其独特的市场定位和优质的产品质量,在行业内取得了较高的市场份额和良好的口碑。
然而,从2008年开始,A 公司陷入财务困境,最终在2012年宣告破产。
本文将通过对A公司财务破产案例的分析,探讨财务破产的原因、过程及影响,为我国企业提供财务风险防范的启示。
二、案例分析1. 财务状况恶化(1)负债率过高A公司在2008年之前,资产负债率一直保持在较低水平。
然而,从2008年开始,随着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出台,A公司销售业绩受到严重影响,资金链紧张。
为了维持经营,公司开始大量举债,导致负债率不断攀升。
到2012年,A公司资产负债率高达90%,远超行业平均水平。
(2)盈利能力下降在2008年之前,A公司盈利能力较强,净利润率保持在较高水平。
然而,随着市场环境的变化,公司盈利能力逐年下降。
2008年至2012年,A公司净利润率从20%下降至5%,亏损额逐年扩大。
2. 破产原因分析(1)市场环境变化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爆发,我国房地产市场受到严重影响。
在此背景下,A公司销售业绩大幅下滑,资金链紧张,导致公司陷入财务困境。
(2)公司管理问题A公司在发展过程中,存在以下管理问题:①投资决策失误:公司盲目扩张,投资大量资金进入非主营业务领域,导致资源分散,盈利能力下降。
②成本控制不力:公司内部管理混乱,成本控制不力,导致企业利润率下降。
③财务风险意识淡薄:公司对财务风险认识不足,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范风险。
(3)政策因素2008年以来,我国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对A公司等房地产企业产生了较大冲击。
3. 破产过程及影响(1)破产过程2012年,A公司宣布破产。
在破产过程中,公司资产被清算,债权债务得到处理。
破产给公司股东、员工及供应商等利益相关方带来了严重损失。
(2)破产影响①股东利益受损:A公司破产导致股东投资血本无归,损失惨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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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1:A公司是国有企业,因经营不善,已经资不抵债,有意向法院申请破产。
聘请你为律师,代理破产中的法律事务。
经过一段时间工作后,你掌握了以下情况:1、A公司系在A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的公司。
2、A公司欠当地工商银行货款2200万元,贷款时曾提供A公司一套进口生产流水线作抵押,该套设备现值1500万元。
3、A公司的债权人之一B公司因追索250万元货款而在一个月前起诉A公司,此案尚在审理中。
4、A公司曾为甲公司向当地建设银行一笔500万元的贷款作为保证人,现甲公司对该笔贷款未予偿还。
5、A公司欠C有限责任公司货款120万元,C有限责任公司欠A公司100万元。
6、A公司资不抵债已达4500万元。
根据以上情况,回答下列问题:1、A公司如申请破产,应由谁受理?2、工商银行的2200万元贷款应如何处理?3、B公司与A公司之间尚未审结的追索货款之诉应如何处理?4、建设银行能否参加破产程序、申报破产债权?理由是什么?5、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时,需要向法院提交哪些材料?6、应从企业财产中优先拨付的破产费用包括哪些?7、A公司与C有限责任公司之间的债务关系如何处理?案情简介斯凯布鲁服装公司是国有企业,因经营不善,已经资不抵债,有意向法院申请破产。
聘请你为律师,代理破产中的法律事务。
经过一段时间工作后,你掌握了以下情况:1、斯凯布鲁服装公司系在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的公司。
2、斯凯布鲁服装公司欠当地工商银行货款2200万元,贷款时曾提供斯凯布鲁服装公司一套进口生产流水线作抵押,该套设备现值1500万元。
3、斯凯布鲁服装公司的债权人之一甲公司因追索250万元货款而在一个月前起诉斯凯布鲁服装公司,此案尚在审理中。
4、斯凯布鲁服装公司曾为乙公司向当地建设银行一笔500万元的贷款作为保证人,现乙公司对该笔贷款未予偿还。
5、斯凯布鲁服装公司欠江阴市宏伟机械有限责任公司货款120万元,江阴市宏伟机械有限责任公司欠斯凯布鲁服装公司100万元。
6、斯凯布鲁服装公司资不抵债已达4500万元。
根据以上情况,回答下列问题:1、斯凯布鲁服装公司如申请破产,应由谁受理?2、工商银行的2200万元贷款应如何处理?3、甲公司与斯凯布鲁服装公司之间尚未审结的追索货款之诉应如何处理?4、建设银行能否参加破产程序、申报破产债权?理由是什么?5、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时,需要向法院提交哪些材料?斯凯布鲁服装公司可以自己直接申请公司破产么?6、应从企业财产中优先拨付的破产费用包括哪些?7、斯凯布鲁服装公司与江阴市宏伟机械有限责任公司之间的债务关系如何处理?本案参考结论1、应由企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受理。
2、有抵押的债权与没有抵押的债权分别登记债权。
2200万元中的1500万元从抵押财产中优先拨付,剩余的700万元可申报破产债权。
3、应终结诉讼,由债权人甲公司向法院申报债权。
4、能。
5、根据破产法第八条规定,债务人经其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后,可以申请宣告破产。
6、破产财产的管理和分配费用,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为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支付的其它费用。
7、斯凯布鲁服装公司与江阴市宏伟机械有限责任公司,相互之间的100万元的债务,可以抵销。
斯凯布鲁服装公司尚欠江阴市宏伟机械有限责任公司20万元,是破产债权。
参考理论分析:1、应由企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受理。
破产案件管辖分为:(一)地域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5条规定,企业破产案件由债务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所谓债务人所在地,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指企业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因此,当企业的注册地与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不一致时,应当以后者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没有对破产案件的管辖作出规定。
(二)级别管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贯彻意见》第2条的规定,破产案件的级别管辖,按如下原则确定:(1)县、县级市或区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企业的破产案件,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2)地区、地级市(含本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企业的破产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3)个别案件的级别管辖,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39条的规定办理:第一,上级法院有权审理下级法院的案件,也可以把本院审理的案件交下级法院审理。
第二,下级法院对它所管辖的案件,认为需要由上级法院审理的,可以报请上级法院审理。
所以,在本案中,应由企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受理。
2、有抵押的债权与没有抵押的债权分别登记债权。
2200万元中的1500万元从抵押财产中优先拨付,剩余的700万元可申报破产债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应当在十日内通知债务人并且发布公告。
人民法院在收到债务人提交的债务清册后十日内,应当通知已知的债权人。
公告和通知中应当规定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的日期。
债权人应当在收到通知后一个月内,未收到通知的债权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申报债权,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且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逾期未申报债权的,视为自动放弃债权。
人民法院对有财产担保债权和无财产担保债权的申报,应当分别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破产财产由下列财产构成:(一)宣告破产时企业经营管理的全部财产;(二)破产企业在破产宣告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所取得的财产;(三)应当由破产企业行使的其他财产权利。
已作为担保物的财产不属于破产财产;担保物的价款超过其所担保的债务数额的,超过部分属于破产财产。
”这里还涉及到别除权之概念。
别除权是指债权人不依破产程序,而由破产财产中的特定财产单独优先受偿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债权人享有就该担保物优先受偿的权利。
”这里所说的“财产担保”,包括三种形式:抵押、质押、留置。
因此,在我国,依据《民法通则》和《担保法》成立的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是别除权的基础权利。
3、应终结诉讼,由债权人甲公司向法院申报债权。
向债务人请求给付的经济纠纷案件,尚未审结而无连带责任人的,应当终结诉讼,由债权人向受理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申报债权;尚未审结而另有连带责任人的,应当中止诉讼,由债权人向受理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申报债权,待破产程序终结后恢复审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以破产企业为债务人的其他经济纠纷案件,根据下列不同情况分别处理:(1)已经审结但未执行的,应当中止执行,由债权人凭生效的法律文书向受理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申报债权;(2)尚未审结且另无连带责任人的,应当终结诉讼,由债权人向受理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申报债权;(3)尚未审结且另有连带责任人的,应当中止诉讼,由债权人向受理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申报债权。
待破产程序终结后,恢复审理。
”4、能。
破产案件中债务人作为保证人的,债权人享有是否将其债权作为破产债权的选择权。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6条规定:“依照企业破产法第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债务人为其他单位担任保证人的,应当在收到人民法院破产立案通知后五日内转告有关当事人。
债权人得知保证人(债务人)破产的情事后,享有是否将其债权作为破产债权的选择权。
债权人既不参加破产程序又不告知保证人的,保证人(债务人)的保证义务即自此终止;债权人参加破产程序的,债权人在破产宣告时所享有的债权额即为破产债权,参加分配后仍然可就其未受清偿的债权向被保证人求偿。
”5、根据破产法第八条规定,债务人经其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后,可以申请宣告破产。
作为债务人的律师,在债务人提出破产申请时,应当向人民法院说明企业亏损的情况,提交有关的会计报表、债务清册和债权清册。
需要上级主管部门同意申请破产的意见。
6、破产财产的管理和分配费用,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为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支付的其它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第三十四条规定:“下列破产费用,应当从破产财产中优先拨付:(一)破产财产的管理、变卖和分配所需要的费用,包括聘任工作人员的费用;(二)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三)为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在破产程序中支付的其他费用。
破产财产不足以支付破产费用的,人民法院应当宣告破产程序终结。
”7、见上面的答案部分。
FUCK!!!草草案例2:轻工机械厂系国有企业,拖欠某电力公司的电力款达500万元,久拖不还。
电力公司调查了解到该轻工机械厂已严重亏损,负债累累,短期内根本无法偿还贷款,便于2007年7月依法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
法院经审查后认为,轻工机械厂符合法定破产条件,便依法宣告破产并制定了管理人,对轻工机械厂的财产进行清理。
其清单报告提供的情况如下:1。
轻工机械厂总资产为2000万元(变现价值),期中流动资金为150万元,长期投资120万元,固定资产1500万元,其他财产230万元。
2。
轻工机械厂现负债2600万元,其中应付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及工资等320万元,应付税款280万元,普通破产债权2000万元(包括欠电力公司500万元),合计2600万元。
3。
在轻工机械厂的固定资产中,有四处厂房拥有产权证。
其中新建的3车间和4车间已于2005年3月向某建设银行借款时用于抵押贷款150万元,该两处房产现在变现价值为100万元。
4。
轻工机械厂在破产还债的程序中支付的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为150万元。
问:1、轻工机械厂的破产财产是多少?2、轻工机械厂的破产财产应按何种顺序清偿?3、电力公司能得到清偿的债权额是多少?答1:破产财产是1900万元,因为2005年向建设银行借款而设定的抵押财产属于别除权的范畴,所以,该公司的2000债权人财产中的100万元不能作为破产财产。
答2: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所以,破产财产应当首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权150万,然后是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及工资等320万元,税款280万元,最后剩下的是普通债权。
答3:如前所述,破产财产剩余的1150万元用于清偿普通债权。
电力公司的债权也属于普通债权之一。
根据该债权在普通债权中的比例受偿,即电力公司的债权占普通债权的四分之一,所以,电力公司获得的清偿债权额应当为287.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