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理工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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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若干规定

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若干规定

八、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若干规定一、总则1、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是本科人才培养中重要的实践性教学环节,是对学生综合运用所学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开展研究工作的初步训练,是培养和提高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的重要途径,在培养学生创新精神、提高综合实践能力与素质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也是学生学习、研究与实践的全面总结,是本科生取得毕业资格和获得学士学位的必要条件之一。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切实保证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2、本科毕业生必须撰写毕业论文(设计),必须参加毕业论文(设计)答辩。

二、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基本要求1、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包括选题、撰写、定稿和答辩等环节。

各环节的工作必须依照规定的程序进行,上一个环节的工作没有达到规定的要求,不能进入下一个环节。

2、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应尽量结合我国社会发展、经济和文化建设、生产和科学研究的实际,应符合所学专业的培养目标。

课题涉及的知识范围和理论深度要符合学生所学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的实际情况,要有利于巩固、深化和扩大学生的知识面,注重解决实践中的具体问题,尽量避免宏观选题。

要有利于培养学生以下几个方面的能力,并根据专业要求有所侧重:(1)综合运用知识的能力:能将所学知识和技能应用于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中,对问题有较强的分析能力和概括能力。

(2)应用文献资料的能力:能独立检索文献资料,并恰当运用。

(3)外语应用能力:在毕业论文(设计)过程中能够正确运用外文资料。

(4)设计能力:能根据毕业论文(设计)课题要求提出研究方案,选择合适的研究方法和手段。

(5)实验、计算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能理论联系实际,运用科学的研究方法,进行分析、设计和计算。

(6)创新能力:能提出新的见解,有一定的创新意识,能够对前人的工作有改进或突破。

(7)写作能力:能独立撰写学术论文,要求论文结构完整,用语准确规范,语言表述清晰流畅,参考文献引用、注释正确,设计图纸的绘制、论文中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参考文献著录方式等符合国家的相关标准及科研论文的惯例。

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

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

XX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以下简称“毕业论文”)是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环节,是学生毕业与学士学位授予的必要条件。

为进一步规范毕业论文管理,提高毕业论文质量,提升人才培养水平,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毕业论文工作包括选题(含命题、审题)、开题、中期检查、论文撰写、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简称“查重”)、答辩、优秀毕业论文评选、抽检等主要环节。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三条毕业论文工作实行校院两级管理。

教务处总体负责毕业论文的组织协调与统筹管理工作。

学院具体负责毕业论文工作实施细则的制定及组织实施、过程监控、条件支持、质量保障等工作。

第四条毕业论文工作一般应安排在本专业本科学习最后一个学年,原则上不少于12周。

第三章责任要求第五条对指导教师的要求1.指导教师应由具有一定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的助理教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或相应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

每位指导教师同时指导学生原则上不超过6名。

2.指导教师要坚持教书育人、言传身教的原则,将思想政治教育贯穿于毕业论文指导全过程,培养学生成为基础扎实、视野开阔、德才兼备,具有良好人文素养、科学精神和创新能力的新时代经世致用领军人才。

3.毕业论文实行指导教师负责制,指导教师要加强学术道德、学术规范教育,加强对毕业论文研究及撰写过程的指导,准确掌握学生毕业论文的进度,严格把控毕业论文质量。

凡因指导教师把关不严或指导不力而出现抄袭、伪造、篡改、代写、买卖毕业论文等学术不端行为的,按相关法律、法规或制度处理。

4.需要联合校外其它单位(境内)开展毕业论文工作的,可聘请该单位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协助校内指导教师进行指导。

第六条对学生的要求1.学生在毕业论文工作中,应刻苦钻研,本着严谨求实的科学态度,独立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

2.学生应尊重指导教师,定期汇报毕业论文进展情况,虚心求教并接受指导。

3.学生应遵守学术道德规范,严禁各种学术不端行为。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规定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规定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规定(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规范化管理,保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更好地发挥毕业论文(设计)在人才培养中的积极作用,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教高厅[2004]14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毕业论文(设计)是本科人才培养的重要环节,是对学生掌握和运用所学基本理论、基本知识以及综合素质和能力的综合考核,是对本科学生毕业和学士学位资格认证的基本依据,对提高学生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第二章管理部门与职责第三条教务处是学校主管毕业论文(设计)的部门,职责是:(一)协调有关部门,解决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中的问题;(二)制定毕业论文(设计)有关规章制度、工作表格、电子模版等;(三)组织检查、监督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质量;(四)对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行考核、总结,组织经验交流等;(五)负责毕业论文(设计)档案管理;(六)负责组织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选。

第四条各系(部)主任是本系(部)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负责人,职责是:(一)成立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有关工作;(二)按照专业培养目标和教学要求,对本专业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写作要求及工作进度等作出规定;(三)组织落实本系(部)专业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1、审定毕业论文(设计)题目,组织学生选题;2、审定指导教师资格;3、组织检查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度和质量;4、成立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委员会和答辩小组,并组织开展相关活动;5、负责本系(部)毕业论文(设计)材料整理、归档工作;6、推荐本系(部)专业学生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参加评选;7、组织本系(部)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经验交流。

8、进行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并上报教务处。

第五条各教研室主任负责本教研室指导毕业论文(设计)的组织工作,职责是:(一)组织教师拟定选题并进行审核;(二)确定指导教师名单;(三)检查、督促教师对学生的指导工作;(四)检查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进度和质量;第三章教学要求第六条在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各环节中,要注意培养学生以下方面的能力:(一)调查研究、查阅中外文文献和收集资料的能力;(二)独立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三)综合分析和正确利用各种信息资料的能力;(四)理论分析论证、制定设计或实验方案、应用计算机的能力;(五)语言文字运用、工程制图和编制设计说明书等综合分析与表达能力。

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

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

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毕业设计(论文)是高等院校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完成的最重要的实践教学环节,是对学生掌握所学专业基础知识情况的检验和对学生的学习、应用、研究能力的综合训练,是培养学生独立思考和科学工作方法的重要过程。

为适应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的进步,应用型人才培养成为我校工作的重点。

为充分发挥毕业设计(论文)这一重要实践教学环节的作用,提高学校人才培养质量,使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工作进一步科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办法。

一、毕业设计(论文)的教学目的毕业设计(论文)的教学目的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专业基础知识,加强学生独立分析和解决本专业范围内的一般专业技术问题的能力,培养学生严谨求实的科学理念和刻苦钻研、勇于探索的精神,提高学生获取新知识的能力、应用知识的能力和创新能力。

二、毕业设计(论文)的基本要求指导教师在指导毕业设计(论文)过程中要引导学生面向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加强对学生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的培养,既要遵循科学研究的一般规律,又要符合本科教学的基本要求,以实现本科专业人才的培养目标。

学生要在教师的指导下独立地完成所承担的毕业设计(论文)课题所规定的全部任务,能够收集到课题所需的全部资料,根据所学知识正确地进行设计、实验、计算、分析,按使用要求和标准规定绘制图样、表格,编制各种技术文件,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在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中取得新成果或提出新见解。

三、毕业设计(论文)组织管理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由主管教学工作的校长统一领导,实行教务处、各学院分级管理,层层负责的办法。

1.教务处工作职责1)教务处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及省教育厅对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制定学校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的基本规则和要求。

2)安排、组织、检查全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度,协调、解决毕业设计(论文)中的有关问题。

3)遴选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做好全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

大学本科毕业论文注意事项

大学本科毕业论文注意事项

⼤学本科毕业论⽂注意事项毕业论⽂注意事项⼀、凡符合下列情况之⼀者,应取消其答辩资格,按不及格处理。

(⼀)累计旷课时间达到或超过毕业设计(论⽂)全过程1/4者;(⼆)未完成毕业设计(论⽂)教学要求者;(三)毕业设计(论⽂)未通过格式审查者;(四) 毕业论⽂未进⾏相似度检测或检测重复率超过25%的。

⼆、学⽣答辩前,应撰写书⾯提纲,容包括课题的任务、⽬的和意义,所采⽤的主要原始资料或参考⽂献,设计(论⽂)的基本容及主要⽅法,成果、结论和评价。

毕业设计(论⽂)本⽂结构规化要求(⼀)基本要求1.毕业设计(论⽂)应中⼼突出,容充实,论据充分,数据可靠,结构紧凑,层次分明,图表清晰,格式规,⽂字流畅,字迹⼯整,结论正确。

2.毕业设计(论⽂)中所使⽤的度量单位⼀律采⽤国家标准单位。

3.对论⽂中的图表要给予解释,统⼀标上编号和图表名,编排于相应位置。

若同类图表数量过多,也可作为附录列于论⽂后⾯。

4.凡⼿绘图形⼀律⽤碳素笔在硫酸纸或复印纸上誊描,并标上图号、图名,然后贴附于论⽂适当位置或附录中,要求图⾯整洁、⽐例适当。

5.毕业设计(论⽂)篇幅以8000-10000字为宜。

6.毕业设计(论⽂)⼀律⽤A4纸打印,具体要求见打印规。

7.参考⽂献注录格式要符合国家标准。

(⼆)毕业设计(论⽂)的资料组成毕业设计(论⽂)资料包括装订完毕的毕业设计(论⽂)本⽂、毕业设计(论⽂)任务书、毕业设计(论⽂)开题报告、毕业设计(论⽂)评审表、毕业设计(论⽂)答辩记录表及⼯程图纸、光盘等。

(三)容要求1.毕业论⽂的容要求(1)题⽬:应简洁、明确、有概括性,字数不宜超过20个字。

(2)摘要:要有⾼度的概括⼒,语⾔精练、明确,同时有中、英⽂对照,中⽂摘要约300汉字,英⽂摘要约250个实词。

(3)关键词:从论⽂标题或正⽂中挑选3~5个最能表达主要容的词作为关键词,同时有中、英⽂对照,分别附于中英、⽂摘要后。

(4)⽬录:写出⽬录,标明页码。

(5)正⽂:包括前⾔、本论、结论三个部分。

教育部关于印发《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的通知-教督〔2020〕5号

教育部关于印发《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的通知-教督〔2020〕5号

教育部关于印发《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的通知正文:----------------------------------------------------------------------------------------------------------------------------------------------------教育部关于印发《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的通知教督〔2020〕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为贯彻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和《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加强和改进教育督导评估监测,保证本科人才培养基本质量,特制定《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

现将该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教育部2020年12月24日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按照《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和《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要求,为加强和改进教育督导评估监测,做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以下简称本科毕业论文)抽检工作,保证本科人才培养基本质量,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教育部负责本科毕业论文抽检的统筹组织和监督,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地区本科毕业论文抽检的具体实施。

其中,中国人民解放军有关部门负责军队系统本科毕业论文抽检的具体实施。

第三条本科毕业论文抽检工作应遵循独立、客观、科学、公正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抽检工作的正常进行。

第四条本科毕业论文抽检每年进行一次,抽检对象为上一学年度授予学士学位的论文,抽检比例原则上应不低于2%。

第二章评议要素和重点第五条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等要求,结合本地区工作实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学科门类分别制定本科毕业论文抽检评议要素。

法学专业毕业论文规范

法学专业毕业论文规范

南阳理工学院成人教育学院法学专业毕业论文规范一、总体任务量1、论文一篇,8000个中文字以上。

2、文献摘要10篇。

二、选题1、选题原则选题是做好毕业设计(论文)的前提,应符合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体现本专业训练的内容。

要尽可能做到每个学生一题,若有重题,重题率(含与往届学生论文的重题数)应控制在10%以下。

题目一旦确定,一般不得随意变更。

如有变动,必须经过院、系两级审查、备案。

2、选题程序三、开题开题应撰写开题报告。

开题报告应由学生在毕业设计(论文)环节开始后三周内独立完成。

内容应包括:⑴目的和意义:根据毕业实习积累的资料、检索的国内外资料,写出所选题目的目的和意义。

语言应精练。

⑵基本内容和技术方案:根据现有条件,确定设计(或研究)内容和技术路线。

应实事求是,思路清晰,内容翔实。

⑶进度安排:至少应分3个以上时间段安排上述设计或研究内容。

⑷指导教师审查意见:必须是指导教师本人亲自书写并签名。

应明确表示“同意”或建议作何修改、注意什么问题等。

四、毕业论文写作1、论文撰写规范⑴任务书部分由指导教师在毕业论文(设计)开始前按要求填写并签字,经学习中心、函授站负责人签字后提前一周发给学生。

任务书填写的主要内容包括毕业论文(设计)题目、研究内容和主要要求等。

⑵摘要及关键词:分别用中、英文两种文字书写,概括说明本论文(设计)的目标、意义、研究的主要问题及其结论、独到见解或创新点等,字数应在500字左右(不少于300字),并附3—5个关键词(中、英文)。

⑶目录:目录按二级标题编写(即:1……、1.1……),要求标题层次清晰。

目录中的标题应与正文中的标题一致。

⑷正文:正文是论文的核心部分,应分章节撰写,层次要清晰,结构要合理,字数一般要求在8000(专科5000)字。

⑸参考文献:参考文献是毕业论文(设计)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它反映毕业论文(设计)的取材来源、材料的广博程度和材料的可靠程度,也是作者对他人知识成果的承认和尊重。

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

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

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毕业论文(设计)是本科生培养方案的重要环节,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知识与技能、理论联系实际进行的一次较为全面的科学研究训练,是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创业精神的重要实践环节。

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也是衡量教学水平、学生毕业与学位资格认证的重要依据。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提高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教务处负责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宏观管理,学院具体负责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毕业论文(设计)包括主修、辅修本科专业培养方案所要求的毕业论文(设计)。

第二章基本要求第四条毕业论文(设计)一般安排在全学程最后一个学期进行,工作时间一般不少于10周。

鼓励学院(系)提前启动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并延长工作时间。

第五条毕业论文(设计)应在指导教师指导下,学生本人独立完成。

第六条毕业论文(设计)应遵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学术不端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第七条毕业论文(设计)要求观点明确、论据翔实、条理清楚、言之成理、文字通顺,能反映学生掌握本学科知识的广度和深度,驾驭资料、仪器设备进行科研的能力,以及综合、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第八条同一人的主修专业与辅修专业毕业论文(设计)的内容不能相同或相近。

第九条毕业论文(设计)原则上以中文撰写,经学院(系)同意,学生可用外国文字撰写毕业论文(设计)。

第十条毕业论文(设计)写作一般执行《XX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规范》。

学院确有必要可参考、国际通用标准制定适于本学科的规范,并报教务处备案。

原则上,学院各专业规范应当统。

第三章指导教师第十一条指导教师一般应由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必要时可安排助教协助。

鼓励学院(系)聘请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校外人员担任指导教师,但必须同时配备校内指导教师(即双导师制)。

指导教师在所指导的毕业论文(设计)方向应有一定的教学、研究或实务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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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理工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毕业设计(论文)是整个教学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

为了切实做好我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一步提高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工作条例包括总则、基本教学要求、选题、任务书与开题报告、指导教师与教学纪律、学生基本要求、分级管理与工作职责、答辩、成绩评定、总结、附则共十一章三十八条。

附件包括毕业设计(论文)文本新规范、成绩评分表参考、质量评估标准、教学工作评估标准。

第三条我院各级教学管理部门及全体师生均应模范遵守本条例,认真履行相应职责。

第二章基本教学要求第四条通过毕业设计(论文)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独立分析、解决一般实际问题的能力,使学生获得科学研究及工程设计方法的初步训练。

第五条通过毕业设计(论文)培养学生正确的设计思想和创新创造精神,理论联系实际的工作作风和严肃认真的科学态度。

对文科专业还应认真培养学生运用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和正确的思想方法分析鉴别社会、经济、文化等问题的能力。

第六条通过毕业设计(论文)进一步训练和提高学生的工程绘图、设计、理论计算、实验研究和使用计算机的能力,以及社会调查、查阅文献资料和文字表述等基本能力。

第三章选题、任务书与开题报告第七条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在满足教学基本要求的前提下,应符合下列要求:1、能体现本专业的培养目标,使学生得到比较全面的训练;2、能与社会生产、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实验室建设等实际任务相结合;3、难度和份量要适当,使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工作量饱满,经努力能完成任务;4、贯彻因材施教原则,使学生在水平、能力和综合素质方面有较大提高,鼓励学生有所创新。

5.选题应做到一人一题,同一专业近三年选题重复率不高于10%;6.在教师指导下,学生也可结合专业工作领域实际问题自主选题,需提交选题申请和论证报告。

第八条毕业设计(论文)课题的确定程序一般是:由指导教师根据毕业设计(论文)时间安排提出报告(须陈述理由和所具备的条件),由研究室主任审查,经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报教务科研部备案。

课题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动。

第九条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一般在毕业设计(论文)实施以前5周书面下达给学生,以便学生早作准备。

如因特殊原因推迟或变动课题,应说明理由。

第十条各教学单位应在毕业设计(论文)实施第2周之内审定批准开题报告,并反馈给学生。

第四章指导教师与教学纪律第十一条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应由讲师以上职称(含讲师)的教师担任。

助教一般不宜单独承担指导工作,但可有计划地安排他们协助指导。

指导教师由研究室安排,系主任审定。

第十二条指导教师确定后,不能随意更换。

在毕业设计(论文)期间,指导教师必须坚守岗位,各单位不得随意派差。

确因工作需要非出差不可时,必须经系主任(出差次数限于一次,总天数不超过七天)或主管院长(七天以上或第二次)批准,并委派相当水平的教师代理指导。

否则,按教学事故处理。

第十三条每名指导教师所带毕业设计(论文)的人数,工科一般不超过10人,文科一般不超过12人。

第十四条指导教师要重视对学生的独立工作能力和创新精神的培养,注重启发引导,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第十五条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的职责:1、选择课题,拟定任务书,编写教学方案,制订指导计划和工作程序(含进度表);2、向学生下达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并提出具体要求,指定主要参考资料。

对多名学生承担的较大型课题,必须让他们既参与总体方案论证,又有符合工作量要求的独立完成部分;3、审定学生的开题报告、总体方案和工作计划,并定期检查学生的工作进度和工作质量,及时解答和处理学生提出的有关问题,严格要求学生;4、指导学生正确撰写毕业设计(论文)报告,并对报告写出评语;5、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和评定成绩。

第五章学生基本要求第十六条在毕业设计(论文)过程中,全体学生应努力学习,刻苦钻研,勤于实践,勇于创新,虚心接受指导,按时完成任务书规定的任务。

第十七条独立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不得弄虚作假,不准抄袭他人内容。

否则,其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按不及格处理。

第十八条严格遵守纪律,在指定地点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

因事或因病,要事先请假,一天内由指导教师批准,一周内由系主任批准,一周以上报主管院长批准,否则作为旷课按学籍管理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九条毕业设计(论文)成果、资料整理好应及时交给指导教师。

第二十条热爱劳动,注意节约,爱护仪器设备,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

第六章分级管理与工作职责第二十一条全院的毕业设计在主管教学的副院长统一领导下进行,实行分级管理,层层负责的办法。

第二十二条教学管理部门职责1、在学院预算的基础上落实全院毕业设计经费预算;2、汇总各系毕业设计(论文)课题和指导教师安排,检查执行情况,协调有关问题,组织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评估;3、毕业设计(论文)结束后,抽样分析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组织评估,做好工作总结。

第二十三条教学单位工作职责1、向各研究室布置毕业设计工作任务;2、组织审查全系毕业设计(论文)题目、课题任务书和开题报告等,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动员;3、定期检查各专业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展情况,协调处理本系毕业设计(论文)中的有关问题;4、对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组织审查,复查成绩评定情况;5、组织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和成绩评定工作;6、评选本系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并向学院推荐;7、做好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自评和总结。

第二十四条研究室工作职责1.审定毕业设计(论文)题目,安排指导教师;2.审查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开题报告和工作计划;3.做好毕业设计(论文)前期、中期和后期的工作检查,及时研究和处理毕业设计(论文)中的教学和其他有关问题;4.考核指导教师的工作;5.认真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

第七章答辩第二十五条每个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完成后必须参加毕业答辩。

各系都应开展公开答辩活动,以起到示范、交流作用,促进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的提高。

第二十六条各系成立答辩委员会,专业成立相应的答辩小组。

答辩委员会的任务是组织开展全系的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

委员会主任由系主任或学术水平较高的教师(教授)担任,委员会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

答辩小组的任务是主持具体课题的答辩工作。

小组成员可以由本专业(学科)的教师或与课题有关的教师组成。

结合生产实际或科研任务的课题,在答辩时如邀请校外人员参加,必须经答辩委员会同意。

第二十七条学生毕业设计(论文)除指导教师给出评语外,还应由研究室指派一名评阅教师对其进行详细评阅,写出书面意见。

同时根据课题涉及的内容和要求,以有关基本理论和基本概念为主,准备好不同难度的问题,以便在学生答辩时进行提问。

第二十八条答辩前,答辩委员会要专门开会研究、统一答辩的要求,各答辩小组必须认真执行。

要严格审查学生答辩资格,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取消其答辩资格,按不及格处理。

1.累计旷课时间达到或超过毕业设计(论文)全过程1/4者;2.未完成毕业设计(论文)教学要求者;3.毕业设计(论文)未通过形式审查者。

第二十九条学生答辩前应写出书面提纲,内容为课题的任务、目的和意义;所采用的主要原始资料或指导文献;设计(论文)的基本内容及主要方法;成果、结论和对自己完成任务的评价。

第三十条答辩结束后,答辩小组(或答辩委员会)对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完成质量及答辩情况进行书面评价,评定成绩并签字备案。

第八章成绩评定第三十一条毕业设计(论文)的成绩评定采用五级记分制,即优(90-100分)、良(80-89分)、中(70-79分)、及格(60-69分)、不及格(60分以下)。

第三十二条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成绩由指导教师评定成绩(占50%)、评阅教师评定成绩(占20%)和答辩小组评定成绩(占30%)三部分构成。

一般优秀率不得超过15%,优良率不得超过75%。

第三十三条凡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不及格者不予毕业。

半年后可申请随下一届补做一次。

学生补做毕业设计(论文)由原所在系安排,一般应在校内进行,期间的一切相关费用由学生自理。

第九章总结第三十四条毕业设计工作结束后,所有的毕业设计资料(图纸、实验记录、原始数据、调研记录本、软件程序、实物照片、图片等)学生不得带走,由各专业研究室(或各系)负责收回,由各系安排统一保存,保存期五年。

对优秀的设计(论文)要认真整理,由教学管理部门会同系审查选定,每个专业中推荐2-3份,归入学院档案。

有关成果学生不得寄出校外发表,如需发表,必须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经指导教师推荐,研究室审查,报系主任批准。

第三十五条在毕业设计(论文)结束后两周内,各系、各专业要认真做好毕业设计(论文)总结,并提交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报告。

第十章附则第三十六条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学院以前公布的有关毕业设计方面的规定与本条例不相符的,一律以本条例为准。

第三十七条本条例由教务科研部负责解释。

附件:1.南阳理工学院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文本新规范(见南工院文〔2005〕5号)2.南阳理工学院毕业设计(论文)评分表参考(指导教师用)3.南阳理工学院毕业设计(论文)评分表参考(评阅教师用)4.南阳理工学院毕业设计(论文)评分表参考(答辩小组教师用)5.南阳理工学院毕业设计(论文)质量评估标准(理工类)6.南阳理工学院毕业论文(设计)质量评估标准(文科类)7.南阳理工学院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工作评估标准附件2 南阳理工学院毕业设计(论文)评分表参考(指导教师用)注:此表仅为参考,由指导教师评定成绩使用,满分50分。

附件3 南阳理工学院毕业设计(论文)评分表参考(评阅教师用)导教师以外教师担任,附件4 南阳理工学院毕业设计(论文)评分表参考(答辩小组教师用)格内打“√”)。

V=aA+bB+cC+Dd表示,其中a、b、c、d分别表示评价结果为A、B、C、D四个等级的权重数值。

优、良、及格、不及格标准如下:优秀:D=0,A≥70 或D<5,A≥80;良好:D=0,A+ B≥70 或D<10,A+ B≥80;及格:A+ B+ C≥80;不及格:D≥20(参考)或D格内打“√”)。

V=aA+bB+cC+Dd表示,其中a、b、c、d分别表示评价结果为A、B、C、D四个等级的权重数值。

优、良、及格、不及格标准如下:优秀:D=0,A≥70 或D<5,A≥80;良好:D=0,A+ B≥70 或D<10,A+ B≥80;及格:A+ B+ C≥80;不及格:D≥202这里文科类包括文、经、管、法等学科。

附件7南阳理工学院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工作评价方案格内打“√”)。

V=aA+bB+cC+Dd表示,其中a、b、c、d分别表示评价结果为A、B、C、D四个等级的权重数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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