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细则
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细则

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细则
为了确保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顺利实施,以下是一些实施细则的建议:
一、建立健全执法对象库和执法人员库。
执法对象库应包括所有可能
接受行政执法的对象,执法人员库应包括所有可能参与行政执法的人员。
这些库应定期更新,保证库中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二、建立科学的随机抽取机制。
执法对象和执法人员的随机抽取应基
于科学的抽样方法,确保随机性和公正性。
可以利用电子随机数发生器或
其他随机抽取工具进行抽取。
三、制定明确的公开方式和内容。
公开方式可以采用网站公示、公告、公开信等形式,公开内容应包括执法对象和执法人员的抽取结果、执法过
程和执法结果等相关信息。
公开内容应准确、详尽、及时,方便公众监督
和参与。
四、加强宣传和培训。
官方媒体、社交媒体等平台应加大对双随机一
公开的宣传力度,提高公众对该制度的认识和理解。
同时,相关执法部门
应定期组织培训,加强执法人员对双随机一公开的理解和操作能力。
五、建立监督和评估机制。
通过设立监督举报渠道,接受公众对执法
过程和结果的监督和举报,及时查处行政执法不规范、不公正的问题。
同时,建立科学的评估机制,对实施效果进行定期评估和总结,及时发现问题,进一步完善制度。
通过以上建议的实施,可以有效推动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
提高行政执法的公正性和透明度,为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和社会公平正义
的维护做出贡献。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实施细则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实施细则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是一种监督和检查机制,用于保证公平公正执行法律、规章和政策。
该机制通过随机选择抽查对象,公开抽查过程和结果,增加监管的透明度和可信度。
为了有效实施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以下是相关细则的展开讨论。
一、背景和目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是在市场监管领域推行的一项重要制度。
其核心目的是增加监管的公开性和公正性,减少任意执法和腐败行为,提高政府监管效能。
为了更好地实施这一机制,下面将详细介绍具体做法。
二、抽查范围和对象选择1. 抽查范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的适用范围应包括所有相关领域和部门,如市场经营者、食品安全、产品质量、环境保护等。
2. 对象选择:为了确保公正性和监管的针对性,抽查对象应通过以下方式进行选择:a. 随机抽样:从待抽查对象的整体群体中随机选择抽查对象,确保每一个待抽查对象都有平等被选择的机会。
b. 信息筛选:根据相关数据和信息,确定高风险和关键领域的对象作为抽查对象,增加监管控制的精准性。
三、抽查程序和要求1. 抽查程序: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应该符合以下程序要求:a. 抽查计划:制定抽查计划,明确抽查时间、区域和对象,确保抽查的全面性和有效性。
b. 随机抽查:使用专业工具或软件进行抽查,确保随机性和公平性。
c. 公开抽查:抽查过程应该公开透明,可监督和评估,确保抽查结果的可信度和权威性。
d. 抽查记录:记录抽查过程和结果,包括被抽查对象、抽查内容、抽查时间等,以备后续检查和审计。
2. 抽查要求:为了增加抽查的效果和实效,抽查时应满足以下要求:a. 抽查频率:按照一定时间间隔进行抽查,减少监管盲区和空白期。
b. 抽查内容:根据法律、规章和政策的要求,确定抽查的具体内容和标准,确保监管的针对性和科学性。
c. 抽查方式:可以采用现场抽查、抽样检验、座谈访谈等方式开展抽查,根据具体情况灵活应用。
d. 抽查结果评估:对抽查结果进行综合评估和对比分析,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和追责。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实施细则范文(3篇)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实施细则范文1. 背景和目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是一种有效的监管手段,旨在确保监管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本细则的目的是规范和指导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的实施,提高监管工作的效能和公信力。
2. 定义和范围2.1 双随机:采用随机数表或随机数生成器,对监管对象和监管行为进行随机选择的方式。
2.2 一公开:抽查的过程和结果应当公开透明,向社会公众公示抽样方法、抽查对象、抽查时间、抽查地点以及抽查结果等相关信息。
3. 抽查程序3.1 制定抽查计划:监管机构应当根据监管目标和任务,制定年度抽查计划,确保抽查的公平性和全面性。
3.2 抽查对象确定:监管机构应当从监管对象中按照一定比例进行随机抽取,确保抽查的客观性和随机性。
3.3 抽查通知:监管机构应当及时将抽查通知发给被抽查对象,通知内容应当包括抽查目的、时间、地点等信息。
3.4 抽查实施: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抽查活动,抽取样本并对相关监管行为进行检查、采集证据。
3.5 抽查结果处理:监管机构应当对抽查结果进行分析、评估和处理,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和处置。
4. 抽查要求4.1 抽查过程要公开透明:抽查活动应当在公开的场所进行,抽查的过程要向社会公众公示,确保抽查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4.2 抽查行为要客观公正:监管人员在抽查过程中要做到公正、客观,不得有私心或歧视行为。
4.3 抽查结果要准确可信:监管机构应当确保抽查结果的准确性和可信度,对抽查发现的问题要进行充分的证据采集和分析。
4.4 抽查信息要全面发布:监管机构应当将抽查的相关信息及时公开,向社会公众提供抽查的对象、时间、地点、结果等信息。
5. 监督机制5.1 内部监督:监管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加强对抽查活动的监管和管理,确保抽查的公正和有效。
5.2 外部监督:社会公众和相关利益方对抽查活动有监督权利,监管机构应当接受社会公众和相关利益方的监督和评价。
5.3 违规追责:对于在抽查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的监管人员,监管机构应采取相应的追责措施,并及时公示。
“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细则

“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细则
一、工作背景
1、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在全国实施,以更加公正、公开、透明的监督
手段,激发行政机关的积极性,增强政府公信力,推进公共服务管理更清廉、更规范。
2、制度的实施,将有助于建立健全全国行政执法机关及时、准确、
实效、公正的行政执法监督体系,有效遏制行政执法机关的跑私、营私行为,提升政府行政管理水平,提高社会对政府工作的信任度。
二、工作原则
1、坚持法治思维,依法行政,及时、准确实效强化行政执法监督。
2、坚持公开公平原则,切实降低行政执法机关与公众的接触门槛,
确保社会正当权益的有效保护。
3、坚持历史责任,全力维护政府形象,提高政府各项行政职能的公
正性、透明度、客观性、权威性。
4、坚持科学精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科学完善双随机一公开制度,持续改进管理水平。
三、实施原则
1、聚焦公众关心,坚持重点突破,提高双随机一公开的实效性。
根
据行政执法机关开展行政执法工作的实际情况,确定双随机一公开的重点
领域、重点办事程序,强化公众参与。
2、建立专门机构,强化责任落实,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的监督。
“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细则

“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细则为贯彻落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双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指示精神,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工作目标各责任科室在检查工作中,要推广“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严格限制科室自由裁量权,规范监管行为;坚持公正高效,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监管效能,减轻市场主体负担,优化市场环境;坚持公开透明,实行“阳光执法”,公开随机抽查事项、程序和结果,保障市场主体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创新管理方式,强化城乡规划行业的自律和社会监督,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监管效能。
二、方法步骤自即日起,各相关责任科室都要实行“双随机”抽查,并不断提高随机抽查在检查工作中的比重,使之逐步成为日常监管的主要方式。
(一)建立健全“两库一单”1、建立规划市场主体名录库。
以工商部门经济户籍管理系统为基础,立足职能建立我局监管的规划市场主体名录库,名录信息包括规划市场主体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等内容。
2、建立检查人员名录库。
各相关责任科室要建立检查人员名录库,记载具有执法资格人员的详细信息。
3、建立“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各相关责任科室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日常监督管理需要,制定“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和抽查方式等,及时向社会公布。
4、实行动态管理。
对规划市场主体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及“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更新相关信息,确保监管对象齐全,监管人员合格,监管事项合法。
(二)规范执法检查流程1、积极探索开展联合检查。
全力配合政府,进行整合部门检查事项,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
部门内存在多个执法科室、多项检查事项的,要合法合理地确定检查事项,对同一市场主体要一次性完成检查;结合规划领域实际,配合县政府协调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抽查。
要按照“双随机”要求,制定并实施联合抽查计划,对同一市场主体的多个检查事项,原则上应一次性完成,提高执法效能。
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细则

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细则
一、简介
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双随机)是指在履行公共职责时,政府部门在抽取监督对象时,具有随机性和公开性的一种抽查方法。
双随机是把采取的抽查措施细分成两种:随机抽取和选择性抽取,在流程中增加了监督活动的透明性,提高了可追溯性,使政府部门在履行公共职责时,在双重牵制下更加努力,从而实现职责落实、资源优化、效率提高的目的。
二、目的
双随机实施细则的目的是为了更加有效地进行政府职责的履行,使政府部门更加尽责,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消除违规争议,促进政府部门在社会上的公信力。
三、范围
双随机实施细则适用于所有政府部门和机构的履行公共职责的抽查行为,包括监督检查、稽查检查、抽查检查、历史检查等。
四、内容
(一)抽查采取双随机的原则:抽查行为的实施必须根据选择性抽取和随机抽取的原则,即在一定数量内抽取的单位必须具有随机性,抽取的方式必须具有公开性;
(二)抽查时间:抽查办法的实施时间应当经常性、定期性地进行;
(三)抽查范围:抽查范围要全面。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细则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细则第一条【目的】为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提高事中事后监管的效率和执行力,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定义】“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以下简称随机抽查工作)是指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对辖区内列入随机抽查名单的经营主体进行现场抽查,并及时公开检查结果的监管方式。
第三条【原则】“双随机、一公开”的实施原则是:公开、公正、透明。
是指检查清单、检查计划、抽取结果、实施过程、检查结果等检查工作全过程依法、公开。
第四条【工作要求】检查人员要严格依照法定程序严格执法。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从严从快处理,对涉嫌犯罪的要移交公安机关进行处理,确保违法问题整治到位、处罚到位、移交移送到位、责任追究到位。
第五条【协调联动】按照联动工作机制要求,根据实际情况,如有必要,应联合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抽查。
第六条【执行机构】县城管局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具体实施本机构业务范围内的“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并将随机抽查作为日常监督检查的主要方式。
并配合好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做好随机抽查工作。
第七条【清单的制定和公布】县城管局根据本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权责清单,梳理本机构依法应当实施的监督检查职责,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事项名称、依据、抽查频次、抽查内容等,并向社会公示。
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应当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释等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第八条【执法人员名录库】县城管局应当根据本级人民政府法制办依法核发的“行政执法证”,自行建立本部门的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并对外公示。
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随人员单位变动、岗位调整等因素给予动态调整。
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应当明确执法人员的身份信息:姓名、单位、性别、执法证号等。
第九条【检查对象名录库】依据建立检查对象名录库,抽查对象名录库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动态更新。
第十条【检查人员的抽取】通过摇号、机选等形式从本部门的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择执法人员。
双随机一公开实施细则

双随机一公开实施细则一、引言双随机一公开是指通过随机抽取和公开执行的方式,促使监管执法在公平、公正、透明的基础上进行。
为了确保双随机一公开的有效实施,本细则阐述了具体的实施步骤和相关规定。
二、目标和原则1. 目标:促进监管执法的公正性和透明性,保障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
2. 原则:a. 随机性原则:抽取对象和执行任务应当具有随机性,确保公平性。
b. 公开性原则:执法人员的抽取和执行过程应当公开透明,方便监督和评估。
c. 公正性原则:执法人员抽取和执行任务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不得以双重标准对待不同市场主体。
三、抽取对象1. 抽取范围:所有参与市场交易的主体,包括企业、个体户和其他经营者。
2. 抽取方式:以市场主体为单位,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执行对象。
3. 抽取频率:根据需要和资源情况,可以进行定期抽取或不定期抽取。
四、抽取程序1. 抽取准备:确定抽取日期、时间和地点,并向相关单位和人员发出抽取通知。
2. 抽取方法:a. 随机数生成:采用计算机程序或其他专业工具生成随机数。
b. 抽取人员:由专业人员按照随机数进行抽取操作。
3. 抽取过程:a. 全过程录像:抽取过程应当全程录像,并保存相关记录和材料。
b. 公开见证:抽取过程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可以邀请公证人等第三方见证。
五、执行任务1. 执行通知:抽取完成后,根据抽取结果及时通知执法人员,并明确执行任务的内容和时间。
2. 执行方式:a. 执法监督:执行任务的执法人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执法程序,确保执法行为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b. 监督记录:执法行为应当全程录像,并保存相关记录和材料。
六、信息公开1. 信息内容:抽取结果、执行任务和结果等信息应当向社会公开,并及时发布在相关官方媒体或平台上。
2. 信息途径:采用多种方式进行信息公开,包括网站公告、微信公众号、市场公告牌等。
七、监督和评估1. 监督机制:建立定期与不定期的监督检查机制,对实施效果进行监测和评估。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创新管理方式,规范行政行为,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按照《关于印发“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一条为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加强对商务领域经营主体的监督管理,规范商务系统日常监管行为,提高事中事后监管的效率和执行力。
第二条“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是指商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对辖区内列入随机抽查名单的商务领域经营主体进行现场抽查,并将随机抽查工作全流程公开的监管方式。
第三条检查人员应认真履行监管任务,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及相关要求。
按照分工负责、协作配合、各负其责的原则,依法进行检查。
必须做到内容明确、程序合法、文书规范。
第四条结合区商务局实际,建立区商务局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包含人员姓名、执法证编号、执法类别等内容),根据抽查对象的生产经营范围,从目录库中通过随机方式抽取2名以上执法检查人员。
执法检查人员与抽查对象有利害关系的,应依法回避。
第五条将辖区内所有商务领域经营主体作为随机抽查对象。
建立区商务局检查对象名录库,检查对象通过随机方式从检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
第六条重点对成品油等事项进行抽查检查。
按照区商务局行政权力清单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检查事项名称、检查依据、检查主体、检查内容、检查方式及检查结果的运用情形等。
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修订情况和行政权力调整情况进行动态更新。
第七条根据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规定每年开展随机抽查1—2次。
对被投诉举报较多、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失信等级高等特殊监管对象,要加大随机抽查力度,适时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
第八条依据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载明的抽查内容及相关要求,采取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等方式进行抽查检查。
第九条“双随机”抽查要全面公开、全程留痕,实现责任可追溯。
检查人员开展抽查工作时,应当制作现场检查笔录和现场照片、录像等证据资料,对执法进行全过程记录。
检查人员应当自检查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完成检查报告,及时呈报负责人。
检查报告应当包括检查时间、检查内容、现场检查笔录、对被查对象执行法律法规等情况的评价、检查情况的处理意见和建议等事项。
检查档案要及时归档并妥善保管。
第十条检查人员要严格依照法定程序严格执法。
对检查中
发现的问题要从严从快处理,对涉嫌犯罪的要移交公安机关进行处理,确保商务领域违法问题整治到位、处罚到位、移交移送到位、责任追究到位。
第十一条按照联动工作机制要求,如有必要,应联合公安等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抽查。
第十二条抽查人员应遵守保密守则,按照《保密法》规定程序依法办事。
在抽查工作未进行公开之前,执法人员不得私自或在无保密保障的情况下制作、传递、复制相关资料。
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涉及抽查信息。
被抽查单位名单要严格保密,坚决防止跑风漏气、失密泄密现象发生。
第十三条按照信息公开要求,将随机抽查情况和查处结果及时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形成有效震慑,增强商务领域经营主体守法自觉性。
第十四条对于在抽查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纪律处分规定处理。
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