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期间工资如何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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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期间的工资待遇

取保候审期间的工资待遇

取保候审期间的⼯资待遇劳动者为⽤⼈单位提供了劳动,⽤⼈单位就应当⽀付其报酬。

但是如果劳动者有犯罪⾏为的,⽤⼈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取保候审是⼀种强制措施,那么,取保候审期间的⼯资待遇是怎样的呢?今天,店铺⼩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资待遇《刑事诉讼法》第六⼗七条规定,⼈民法院、⼈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被告⼈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该法第六⼗⼋条规定,被羁押的犯罪嫌疑⼈、被告⼈及其法定代理⼈、近亲属有权申请取保候审。

因此,取保候审也属于被限制⼈⾝⾃由的期间,单位也可以与其中⽌劳动关系,不⽀付⼯资。

当然,如果该职⼯在取保候审期间向单位提供了劳动义务,单位应当⾄少保留其最低⼯资待遇。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被告⼈应当遵守以下法定规定:(1)未经执⾏机关即公安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即不得离开本⼈居住地周围的⼀定区域,“市”,是指县级市,不设区的市,不是指地级市、设区的市。

这就是说,如果被取保候审⼈需要离开⾃⼰所居住的区域到外地去,只有经过公安机关的批准,才能离开,否则便是违反了规定。

此外,如果取保候审是由⼈民检察院、⼈民法院决定的,公安机关在批准被取保候审⼈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前,应当征得决定机关同意。

这主要是考虑到犯罪嫌疑⼈、被告⼈在案件没有终结以前,公安机关、⼈民检察院、⼈民法院随时都有可能对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被告⼈进⾏讯问,核实证据,对案件开庭审理等等。

为了保证刑事诉讼活动的正常进⾏,规定被取保候审⼈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是⾮常必要的。

(2)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犯罪嫌疑⼈、被告⼈由于不在押,因此,司法机关采⽤传讯⽅式通知他们到案。

被取保候审⼈在接到传讯后应当及时到案,才能保证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

(3)不得以任何形式⼲扰证⼈作证。

被取保候审⼈不得以⼝头、书⾯或者其他形式威胁、恫吓、引诱、收买证⼈不要作证或者不要诚实作证。

(4)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员工取保候审期间工资怎么算

员工取保候审期间工资怎么算

员⼯取保候审期间⼯资怎么算当前社会中取保候审的⼈⼀般在取保候审期间内是不会去⼯作的,因为公安机关在此期间可能随时都会进⾏传唤。

那么,员⼯取保候审期间⼯资怎么算?为了⽅便⼤家了解与此相关的内容,下⾯由店铺⼩编为⼤家进⾏相应的解答,以供⼤家参考学习,希望以下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员⼯取保候审期间⼯资怎么算《刑事诉讼法》六⼗六条、六⼗七条规定,⼈民法院、⼈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被告⼈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被羁押的犯罪嫌疑⼈、被告⼈及其法定代理⼈、近亲属有权申请取保候审。

因此,取保候审也属于被限制⼈⾝⾃由的期间,单位也可以与其中⽌劳动关系,不⽀付⼯资。

当然,如果该职⼯在取保候审期间向单位提供了劳动义务,单位应当⾄少保留其最低⼯资待遇。

劳动者涉嫌违法犯罪被有关机关收容审查,拘留或逮捕的,⽤⼈单位在劳动者被限制⼈⾝⾃由期间,可与其暂时停⽌劳动合同的履⾏;暂时停⽌履⾏劳动合同期间,⽤⼈单位不承担劳动合同规定的相应义务;劳动者经证明被错误限制⼈⾝⾃由的,暂时停⽌履⾏劳动合同期间劳动者的损失,可由劳动者依据《国家赔偿法》要求有关部门赔偿。

据此,劳动者涉嫌违法犯罪被限制⼈⾝⾃由期间,单位可以中⽌双⽅的劳动合同。

值得注意的是,“劳动者被限制⼈⾝⾃由期间,单位可与其暂时停⽌劳动合同的履⾏”,这⾥有⼀个告知劳动者“劳动合同中⽌”的程序。

在此情形下,为了解决送达难问题,⽤⼈单位最好在劳动合同或规章制度中明确:劳动者被有关机关依法限制⼈⾝⾃由期间,劳动合同⾃然中⽌;⽤⼈单位也可通过限制劳动者⼈⾝⾃由的公安机关将“劳动合同中⽌通知书”转交送达劳动者。

⼆、取保候审的期限⼈民法院、⼈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被告⼈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个⽉。

在⼈民法院⼆审期间,犯罪嫌疑⼈羁押期已经超过⼀审法院所判处的有期徒刑的,也适⽤取保候审。

犯罪嫌疑⼈、其法定代理⼈、近亲属也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

相关知识:⼈民法院、⼈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的犯罪嫌疑⼈、被告⼈,可以取保候审: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适⽤附加刑的;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社会危险性的;3、患有严重疾病、⽣活不能⾃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婴⼉的妇⼥,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社会危险性的;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羁押期间工资规定

羁押期间工资规定

羁押期间工资规定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羁押期间停发工资。

公安、检察机关撤案或者检察机关决定不予以起诉以及检察机关虽决定起诉而法院宣判无罪的,按下列原则分别处理:犯罪嫌疑人未被劳动教养或治安拘留,原单位也未给予行政纪律处分的,由原单位补发其被羁押期间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

羁押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是没有了人身自由,劳动能力和工作等其他方面都会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对当事人来说确实是一件棘手的事。

那么羁押期间工资规定是怎样的呢?如果您不知道的话,就请随我们的小编一起阅读下文,希望能帮助到你。

▲一、羁押期间工资规定羁押期间的工资,按如下规定执行: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羁押期间停发工资。

公安、检察机关撤案或者检察机关决定不予以起诉以及检察机关虽决定起诉而法院宣判无罪的,按下列原则分别处理:犯罪嫌疑人未被劳动教养或治安拘留,原单位也未给予行政纪律处分的,由原单位补发其被羁押期间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如果未被劳动教养或治安拘留,原单位给予行政纪律处分的,其被羁押期间的工资问题按照被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的工资处理办法执行;如果被劳动教养、治安拘留的,其被羁押期间减发和扣发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不予补发;法院决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被羁押期间减发和扣发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也不予补发。

▲二、关于羁押的相关法律规定羁押是一种逮捕、拘留决定以后,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状态,不是一种独立的强制措施。

羁押的场所包括:监狱、看守所、拘留所、留置室。

留置室不是专门的羁押场所,它可以是派出所的一个屋子,也可以是刑警队的一个屋子,是随意的一个屋子,也就是侦查、盘问阶段完全由侦查人员自行来控制。

侦查中的羁押期限,是犯罪嫌疑人在侦查中被逮捕以后到侦查终结的期限。

根据刑事诉讼法和规定,侦查中的羁押期限可以分为一般羁押期限、特殊羁押期限和重新计算的羁押期限三种。

一般羁押期限,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24条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两个月。

2022公司薪酬管理办法

2022公司薪酬管理办法

2022公司薪酬管理办法2022公司薪酬管理办法1集团公司对下属企业负责人的薪酬管理办法共计有四种。

一是经营承包制;二是“三定”方法;三是“分类分级”对标方法;四是国资委公式。

一、经营承包法经营承包方法相对比较简单,将各个企业负责人确定一个基本薪酬,然后确定一个利润提成比例,即可实施。

在具体实施的过程中,提成比例可以相对固定,也可动态调整,以使激励效果更有针对性、更兼具有内外部公平性,激励效果也更为显著。

二、“三定”法“三定”法主要适用于集团公司业务范围较为单一的行业,如电力企业。

“三定”主要指的是定编、定结构、定水平。

由于业务范围较为单一,通过行业对标非常容易确定企业领导人的岗位编制,岗位薪酬结构、薪酬水平,集团公司制定后非常容易得到贯彻,也更具有内外部公平性。

三、“分类分级”对标方法如果集团公司业务多元化,如华润集团。

此时,简单的“三定方法”就会出现不适应,为了使“三定方法”能够适用不同业务单元、所处地域、所处行业以及本企业的价值,我们创造性的提出了“分类分级”对标方法,使企业负责人薪酬水平符合行业特点并兼顾内部公平性。

四、国资委公式目前,中央及各地国资委相继出来有关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国有企业负责人一般采取年薪制,主要模式是“基薪+绩效薪”的模式,其中“绩效薪=基薪__绩效系数”,绩效系数与对企业负责人的考核挂钩,根据绩效考核等级来进行确定,绩效系数在0-3之间。

因此,明确了基薪的确定方法,就基本明确了企业负责人薪酬水平。

2022公司薪酬管理办法21总则1.1目的为了规范薪酬管理,充分调动员工工作的积极性,实现企业业绩稳步增长和员工收入不断提高的双赢,遵照国家有关劳动人事管理政策和____有关规章制度,结合分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1.2指导思想1.2.1为岗位价值付薪,为能力付薪,为绩效付薪,进一步加大对关键岗位薪酬倾斜的力度。

1.2.2坚持责任、风险、利益相一致的理念,经营者承担经营责任、风险,同时享受经营成果。

双规期间发工资吗

双规期间发工资吗

双规期间发工资吗公务员被双规移交检察院调查期间还会发放工资。

双规又可称为“两规”、“两指”,是中共纪检(纪律检查)机关和政府行政监察机关所采取的一种特殊调查手段。

如果已经立案侦查可以停发工资。

双规是纪检或政府采取的一种特殊调查手段,一些政府官员因为生活作风问题接受国家的调查,是对官员的纪律性的调查。

因为双规期间官员的职务还未被撤销,行为性质也未作出最后的裁定,那么双规期间发工资吗?双规期间工资待遇怎么算?如果已经立案侦查可以停发工资。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就公务员被采取强制措施和受行政、刑事处罚工资待遇处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公务员被采取强制措施和受行政、刑事处罚的工资待遇处理(一)公务员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刑事拘留、逮捕期间,停发工资待遇,按本人原基本工资的75%计发生活费,不计算工作年限。

经审查核实,公安机关撤销案件或人民检察院不起诉或人民法院宣告无罪、免予刑事处罚,未被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劳动教养、行政拘留,且未受处分的,恢复工资待遇,减发的工资予以补发,被采取强制措施期间计算工作年限。

(二)公务员被刑事拘留在逃或批准逮捕在逃的,停发工资待遇。

(三)公务员被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劳动教养和行政拘留期间,未被开除的,停发工资待遇,按本人原基本工资的75%计发生活费,不计算工作年限。

期满后的工资待遇,根据所受处分相应确定。

(四)公务员受到刑事处罚,处分决定机关尚未作出开除处分决定的,从人民法院判决生效之日起,取消原工资待遇。

(五)公务员受到刑事处罚,经再审宣告无罪或免予刑事处罚,原开除处分决定被撤销,不再给予处分的,从处分变更的次月起恢复工资待遇。

原判期间和刑罚执行完毕至开除处分决定被撤销期间,被停发的工资由单位补发。

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以前,原判期间和刑罚执行完毕至开除处分决定被撤销期间计算工作年限。

(六)公务员受到刑事处罚,经再审宣告无罪或免予刑事处罚,原开除处分决定被变更的,根据变更后的处分相应确定工资待遇,从处分变更的次月起执行。

《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

《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劳动者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规范用人单位的工资支付行为,加强对用人单位工资支付行为的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条例。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形成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条例执行。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工资支付以及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社会经济发展和劳动力供求状况等,定期制定和发布工资水平宏观调控指导政策。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政府工资分配的宏观调控指导政策的要求,结合劳动力市场价格和本单位经济效益,合理确定本单位的工资水平。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根据本单位的经济效益增长情况、当地政府发布的工资指导线、工资指导价位和本地区、行业的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等,逐步增加劳动者的工资。

第四条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的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工资支付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按时以货币形式足额支付。

第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以下简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工资支付行为进行指导和监督检查。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经贸、建设、工商管理、人民银行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工资支付行为进行管理和监督。

工会、妇联等组织依法维护劳动者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

第二章一般规定第六条用人单位(个体工商户除外)应当就工资分配、工资支付等事项依法制定规章制度。

制定规章制度应当听取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工会组织的意见,并及时在本单位公布,告知本单位全体劳动者。

对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工会组织提出的合理意见,用人单位应当采纳。

第七条工资分配制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各岗位的工资分配办法(二)工资正常增长分配办法(三)奖金分配办法(四)津贴、补贴分配办法(五)患病、休假等特殊情况下的工资分配办法。

员工立案期间的工资怎么发放

员工立案期间的工资怎么发放

员工立案期间的工资怎么发放案情简介:王某系一物业公司保安人员,因涉嫌盗窃,被深圳市公安局某派出所刑事扣留。

单位得知并证实上述事情后,认为该员工已经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决定停发该员工的工资并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直接解除了该员工的劳动合同。

员工在被刑拘三十七天以后,因证据不足,被取保候审,得知公司上述决定后,王某申请仲裁,要求补发上述期间的工资,并要求支付违法的赔偿金。

对上述案件处理形成了两种不同的意见:第一种意见,用人单位可停发该员工的工资,但不应当解除该员工的劳动合同;员工要求支付工资的诉求不能得到满足,但其要求支付违法的赔偿金应当得到支持。

主要理由是:1,劳动部关于印发《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第29点规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是指:被人民检察院免予起诉的、被人民法院判处刑罚的、被人民法院依据刑法第三十二条免予刑事处分的。

”王某并未被人民法院判处刑罚,不属于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2,劳动部关于印发《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第28点的规定:“劳动者涉嫌违法犯罪被有关机关收容审查、拘留或逮捕的,用人单位在劳动者被限制人身自由期间,可与其暂时停止劳动合同的履行。

暂时停止履行劳动合同期间,用人单位不承担劳动合同规定的相应义务。

劳动者经证明被错误限制人身自由的,暂时停止履行劳动合同期间劳动者的损失,可由其依据《国家赔偿法》要求有关部门赔偿。

”上述期间,劳动者王某没有为公司提供劳动,公司当然没有义务支付工资等劳动报酬。

第二种意见,用人单位可停发该员工的工资,并可以解除该员工的劳动合同,员工的全部诉求均不能成立。

主要理由是,《劳动会同法》第三十九条必然规定了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可以。

王某已被公安机关采取了限制人身自由的刑事拘留措施,说明其已进入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法律程序。

笔者同意第一种意见。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能由用人单位进行随意进行扩大化解释,劳动者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拘留措施,只是《刑事诉讼法》上的一种强制手段,并不导致得出劳动者就一定有罪的必然结论。

行政处分工资待遇问题的解答意见

行政处分工资待遇问题的解答意见

四川省人事厅关于印发《关于2006年工资制度改革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采取强制措施和受行政刑事处罚有关工资待遇问题的解答意见》的通知(川人办发〔2009〕250号)关于2006年工资制度改革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采取强制措施和受行政刑事处罚有关工资待遇问题的解答意见一、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采取强制措施和受行政刑事处罚后工资待遇如何处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采取强制措施和受行政刑事处罚后,均从被采取强制措施和受处罚的次月起停发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并分别按以下办法办理。

(一)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在此期间按本人基本工资额的75%计发生活费。

上述人员经审查核实,如构不成刑事犯罪或不被行政处罚,且不给予任何党纪政纪处分的,补发其被停发或减发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期间计算连续工龄;如被追究刑事责任或受到行政刑事处罚或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不补发其被扣发或减发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

(二)被公安机关强制收容教育、强制戒毒(包括所外执行)的人员,其工资待遇参照被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人员的工资处理办法执行。

(三)被羁押人员,羁押期间暂不发给生活费。

公安、检察机关撤案或者检察机关决定不予起诉以及检察机关虽决定起诉而法院宣判无罪的,按以下办法分别处理:未被劳动教养或行政拘留,原单位也未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由原单位补发其被羁押期间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期间计算连续工龄;未被劳动教养或行政拘留,原单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被羁押期间的生活费按本人基本工资额的75%发给;被劳动教养或行政拘留的,被羁押期间停发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不予补发。

法院决定免于追究刑事责任的,被羁押期间停发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不予补发。

(四)判处拘役宣告缓刑、判处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人员。

公务员(含经批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

仅限于在《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施行前,即2007年6月1日前已被判处有期徒刑宣告缓刑或判处拘役宣告缓刑,安排了临时工作的,下同)在缓刑执行期间按本人基本工资额的60%发给生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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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诉讼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取保候审期间工资如何计算取保候审的人一般在取保候审期间是不会去工作的,因为可能公安机关随时都会进行传唤,那么取保候审期间工资怎么算呢?接下来由赢了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这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取保候审期间还有工资待遇吗?涉嫌犯罪被羁押或限制人身自由期间,劳动者是否还享有工资待遇,是劳资管理者经常遇到的一个难题。

对此,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二十八条规定:“劳动者涉嫌违法犯罪被有关机关收容审查,拘留或逮捕的,用人单位在劳动者被限制人身自由期间,可与其暂时停止劳动合同的履行;暂时停止履行劳动合同期间,用人单位不承担劳动合同规定的相应义务;劳动者经证明被错误限制人身自由的,暂时停止履行劳动合同期间劳动者的损失,可由劳动者依据《国家赔偿法》要求有关部门赔偿。

据此,劳动者涉嫌违法犯罪被限制人身自由期间,单位可以中止双方的劳动合同。

对于取保候审期间的性质问题,《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该法第五十二条规定,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申请取保候审。

因此,取保候审也属于被限制人身自由的期间,单位也可以与其中止劳动关系,不支付工资。

当然,如果该职工在取保候审期间向单位提供了劳动义务,单位应当至少保留其最低工资待遇。

值得注意的是,“劳动者被限制人身自由期间,单位可与其暂时停止劳动合同的履行”,这里有一个告知劳动者“劳动合同中止”的程序。

在此情形下,为了解决送达难问题,用人单位最好在劳动合同或规章制度中明确:劳动者被有关机关依法限制人身自由期间,劳动合同自然中止;用人单位也可通过限制劳动者人身自由的公安机关将“劳动合同中止通知书”转交送达劳动者。

公务员取保候审期间工资待遇的相关规定!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取保候审的,在此期间停发原工资,并按以下办法计发生活费:原为国家公务员的,按照本人原基本工资额(即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工龄工资四项之和)的75%计发生活费。

能否到原单位工作要看单位愿不愿意接收,一般如果犯刑事案件的话,单位是以开除作决定的。

取保候审的监督考察是怎样的执行取保候审的派出所应当指定专人负责对被取保候审人进行监督考察,并将取保候审的执行情况报告所属县级公安机关通知决定取保候审的人民检察院。

人民检察院决定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的案件,在执行期间,被取保候审人有正当理由需要离开所居住的市、县的,负责执行的派出所应当及时报告所属县级公安机关,由该县级公安机关征得决定取保候审的人民检察院同意后批准。

人民检察院决定对犯罪嫌疑人采取保证人担保形式取保候审的,如果保证人在取保候审期间不愿继续担保或者丧失担保条件,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收到保证人不愿继续担保的申请或者发现其丧失担保条件后的三日以内,责令犯罪嫌疑人重新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或者变更为其他强制措施,并通知公安机关执行。

公安机关在执行期间收到保证人不愿继续担保的申请或者发现其丧失担保条件的,应当在三日以内通知作出决定的人民检察院。

人民检察院决定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的案件,被取保候审人、保证人违反应当遵守的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决定没收保证金、对保证人罚款,并在执行后三日以内将执行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

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接到通知后五日以内,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人民检察院决定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的案件,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十五日前,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当通知作出决定的人民检察院。

人民检察院应当在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前,作出解除取保候审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并通知公安机关执行。

人民检察院决定对犯罪嫌疑人采取保证金担保方式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规定,也没有故意重新犯罪的,人民检察院解除取保候审时,应当通知公安机关退还保证金。

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的案件,犯罪嫌疑人违反应当遵守的规定,情节严重的,公安机关应当依法提请批准逮捕。

人民检察院应当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审查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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