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网公司电力生产安全性评价工作管理办法(试行)》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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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电网公司电力生产安全性评价工作实施办法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生产安全性评价工作实施办法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生产安全性评价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促进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电力生产安全性评价工作的实施,保证安全性评价落实到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各个环节之中,实现安全性评价的全过程动态管理,逐步建立基于风险管理的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国家电网公司系统企业应按照本实施办法和《国家电网公司电力生产安全性评价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生产安[2003]31号),并依据安全性评价标准(《输电网安全性评价》、《供电企业安全性评价》、《火力发电厂安全性评价》、《水力发电厂安全性评价》、《电网调度系统安全性评价》、《发电厂并网运行安全性评价》、《直流输电系统安全性评价》),结合生产管理范围和安全生产实际,对照实施安全性评价。

第三条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电力生产安全性评价工作由生产运营部负责,具体组织专家实施输电网安全性评价、网省级电网调度系统安全性评价(由国调中心组织实施)、并入跨大区电网的发电厂并网运行安全性评价、直流输电系统安全性评价;网省公司组织专家实施供电企业安全性评价、火力发电厂安全性评价、水力发电厂安全性评价、地级电网调度系统安全性评价,以及并入本网的发电厂并网运行安全性评价。

第四条为了不断改进和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建立适应现代企业管理发展要求的评价机制,国家电网公司系统企业开展安全性评价工作情况和整改完成情况,作为申报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现代化企业等级认定的评价条件。

具体评价要求在国家电网公司现代化企业评价标准中做出相应规定。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五条为了加强安全性评价工作的组织和领导,企业应成立安全性评价领导小组,由企业分管生产的领导(或总工程师)任组长,相关生产管理部门和运行部门负责人、各专业负责人参加。

第六条领导小组的职责:(一)负责安全性评价的规划、实施、检查、考核;(二)部署安全性评价工作任务;(三)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关系;(四)组织审定自评价报告和整改计划。

电力安全性评价工作范文

电力安全性评价工作范文

电力安全性评价工作范文一、引言电力安全性评价是指对电力系统及其相关设备和运行情况进行综合评估,确定电力系统的安全性状况和潜在风险,为电力系统的安全运行提供依据和指导。

电力安全性评价工作对于保障电力供应的稳定性和可靠性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主要介绍电力安全性评价的相关工作,并针对评价过程中需要关注的关键点进行分析和讨论。

二、电力安全性评价过程1. 收集数据电力安全性评价的第一步是收集系统的运行数据、设备资料和相关信息。

根据评价的目标和范围,收集各级电网的实时运行数据,包括电源负荷、频率、电压、电流等参数。

同时,还需要收集电网设备的技术资料和运行记录,了解其技术性能和运行情况。

2. 建立模型根据收集到的数据,建立电力系统的模型。

模型可以采用静态或动态模型,分析电力系统的稳态和暂态特性。

在建立模型时,需要考虑电力系统的拓扑结构、设备的技术特性和运行约束等因素,确保评价结果的准确性和可信度。

3. 分析评价指标在电力安全性评价过程中,需要定义和选择一系列评价指标。

评价指标可以分为静态指标和动态指标,静态指标主要反映系统的稳态安全性,动态指标主要反映系统的暂态安全性。

常见的评价指标包括电压稳定度、动态稳定度、可靠性等。

4. 评价计算和仿真根据建立的模型和选择的评价指标,进行评价计算和仿真。

评价计算可以采用离散事件模拟、蒙特卡罗方法等数学和计算机技术。

通过评价计算和仿真,可以分析系统的安全性状况和存在的潜在风险,为后续的安全控制和运行决策提供参考。

5. 风险评估和预警根据评价结果,进行风险评估和预警。

风险评估是对系统的安全风险进行综合评估,判断系统的安全性状况和潜在风险的程度。

预警是根据评估结果,提前发现和预判系统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和问题,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和控制策略,避免事故的发生。

6. 安全控制和运行决策根据评价结果、风险评估和预警,制定相应的安全控制和运行决策。

安全控制包括系统的机电保护和安全调度等措施,通过对设备和系统进行监控和控制,确保系统的安全运行。

2024年发电安全管理工作评价办法(2篇)

2024年发电安全管理工作评价办法(2篇)

2024年发电安全管理工作评价办法第一条为认真落实xx公司开发有限公司《xx年安全工作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加强安全工作过程管控,健全安全管理评价考核体系,对公司各单位安全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客观、全面、公平、合理的评价,促进公司安全管理工作水平的提升,巩固和提高两抓一建工作成果,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根据国家电网公司、xx公司开发公司安全生产规程规定以及《意见》明确的安全工作思路、目标和任务,将xx年安全管理工作评价内容分为5类26项,每项列出具体评分标准(见附表),作为各发电单位贯彻公司安全工作部署,落实《意见》各项要求的综合评价标准。

第三条安全管理工作评价分为目标评价和过程评价两部分,其中安全目标针对安全事故(事件)发生情况,过程评价包括对安全重点工作、日常管理工作、其他和奖励完成情况。

第四条安全管理工作评价在严格执行安全事故考核有关规定的同时,将《意见》落实情况及日常安全工作开展情况纳入评价,作为检验各发电单位安全工作成效的综合指标,引导各单位全面抓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确保实现xx年安全工作目标。

第五条企业负责人年度业绩安全指标考核得分最高为19分,年底减去安全管理工作目标评价扣分与安全管理过程评价扣分,所得分数为企业负责人年度业绩安全指标考核得分(最低为0分)。

安全管理工作目标评价(1-7项)实行扣分办法,年底扣分之和得出年度安全管理目标评价扣分;安全管理过程评价(8-26项)实行加分和扣分相结合的办法,年底最终考核累计扣分与奖励得分之和乘以0.19系数,得出年度安全管理过程评价扣分。

第六条公司安全监察部根据各单位月度安全生产和安全重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评价考核,每月10日前将考核结果以正式文件下发各单位,同时在安全监督信息系统上公布。

第七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系统各发电企业。

第八条本办法由xx公司开发有限公司安全监察部负责解释。

xx公司开发有限公司xx年发电安全管理工作评分表①每发生1起一般及以上电网、设备事故,扣19分;②每发生1起五级电网、设备安全事件,扣10分;③每发生1起六级电网、设备安全事件,扣5分;④每发生1起七级电网、设备安全事件,扣2分;⑤每发生1起八级电网、设备安全事件,扣1分。

国电公司安全性评价实施细则

国电公司安全性评价实施细则

国电公司安全性评价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国电公司作为国内领先的能源公司,致力于为社会提供安全可靠的电力供应。

为确保公司运营过程中的安全性,国电公司决定实施安全性评价,并制定了本细则,以规范评价的实施流程和要求。

二、评价目的1. 确保国电公司各项运营活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2. 识别和评估潜在的安全风险,为公司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提供依据;3. 提高国电公司员工对安全的认识和意识,培养安全文化。

三、评价范围本评价细则适用于国电公司所有运营活动和相关设施,包括但不限于发电厂、输电线路、变电站等。

四、评价流程1. 确定评价主体:由国电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组织评价工作,指定评价小组。

2. 制定评价计划:评价小组根据评价范围和目标,制定评价计划,明确评价的时间、地点和方法。

3. 收集信息:评价小组收集与评价对象相关的信息,包括安全制度、操作规程、安全记录等。

4. 实地考察:评价小组进行实地考察,了解评价对象的实际情况,包括设施、设备、人员等。

5. 风险识别和评估:评价小组根据收集的信息和实地考察结果,识别潜在的安全风险,并进行评估。

6. 制定改进措施:评价小组根据风险评估结果,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包括技术改进、管理措施等。

7. 编制评价报告:评价小组编制评价报告,报告内容包括评价目的、范围、方法、结果和改进措施等。

8. 审核和验证:评价报告由安全管理部门进行审核,并与评价对象进行验证。

9. 实施改进措施:国电公司根据评价报告中的改进措施,制定实施计划,并监督执行。

10. 定期复评:国电公司每年对评价对象进行定期复评,以确保改进措施的有效性。

五、评价要求1. 评价人员应具备相关的安全管理知识和经验,评价过程中应遵守保密原则。

2. 评价应全面、客观、公正,评价结果应真实准确反映评价对象的安全状况。

3. 评价报告应详细描述评价过程和结果,提出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

4. 改进措施的实施应有明确的责任人和时间计划,并进行跟踪和监督。

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管理办法范文(二篇)

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管理办法范文(二篇)

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管理办法范文一、总则为加强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提高电力安全生产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二、达标评级基本原则1.科学性原则:评级标准要科学、合理、可操作,并根据电力安全生产的特点和不同行业的实际情况进行划分及制定。

2.公平性原则:评级过程中要保证公平、公正、透明,不得歧视、压制或偏袒任何个体。

3.有效性原则:评级结果要真实、准确、可靠,能够有效指导企业改进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4.激励性原则:评级结果要能为企业提供激励和指导,促进企业形成良好安全生产氛围。

三、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制度1.达标评级的级别划分:(1)一类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完善,已通过相关认证,获得国家级或省级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证书。

(2)二类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健全,已通过相关认证,获得县级或市级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证书。

(3)三类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基本健全,已通过相关认证,获得乡(镇)级或村级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证书。

(4)四类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尚待完善,尚未通过相关认证,未获得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证书。

2.达标评级的条件和程序:(1)一类企业:必须拥有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并通过国家级或省级认证机构的评定。

(2)二类企业:必须拥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并通过县级或市级认证机构的评定。

(3)三类企业:必须拥有基本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并通过乡(镇)级或村级认证机构的评定。

(4)四类企业:应根据评级标准进行改进,并通过认证机构的评定达到一定的标准后方可晋级。

3.达标评级的周期和频次:(1)一类企业:每三年进行一次评定。

(2)二类企业:每三年进行一次评定。

(3)三类企业:每三年进行一次评定。

(4)四类企业: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评定。

4.达标评级的认证机构:(1)一类企业:由国家级或省级认证机构进行评定。

(2)二类企业:由县级或市级认证机构进行评定。

电力企业生产的安全性能评价范文

电力企业生产的安全性能评价范文

电力企业生产的安全性能评价范文在现代社会中,电力企业在人们的日常生活和生产活动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为了保障电力企业的正常运营和确保公众的生活安全,评估电力企业的安全性能成为一项至关重要的任务。

本文将对电力企业生产的安全性能进行评价,并进行详细的阐述。

首先,对于电力企业而言,安全是最基本、最重要的要求。

电力企业生产的安全性能评价,需要从多个方面进行考虑。

首先,要评估企业的设备安全性能。

电力企业的电网设备需要稳定可靠,能够正常运行,确保供电系统的持续运行稳定。

其次,要评估企业的生产过程安全性能。

电力企业的生产过程中,涉及到电力的输送、变换、分配等环节,这些环节的安全稳定对于供电系统的正常运行至关重要。

最后,要评估企业的安全管理措施。

电力企业需要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确保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操作规程得到有效执行,从而为生产活动提供保障。

其次,在电力企业生产的安全性能评价过程中,需要充分考虑环境因素的影响。

电力企业的生产活动涉及到大量的能源消耗和排放,对环境造成的影响也较大。

因此,在评价电力企业的安全性能时,需要考察企业的环境保护意识和环保设施的建设情况。

例如,企业是否积极开展节能减排工作,是否具备处理废水和废气的设施,以及是否采取了相应的环保措施等。

此外,电力企业生产的安全性能评价还需要考虑社会责任的因素。

作为一个重要的公共事业企业,电力企业不仅要承担供电任务,还需要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关心员工和公众的生活安全。

在评价安全性能时,需要考察企业是否建立健全的应急预案和危险源监测机制,以应对可能出现的灾害和事故。

同时,电力企业还应该加强员工的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对能力,确保员工的人身安全。

综上所述,电力企业生产的安全性能评价需要综合考虑设备安全性能、生产过程安全性能、安全管理措施、环境保护和社会责任等多个方面的因素。

只有通过全面细致的评价,才能对电力企业的安全性能有一个客观准确的认识,为企业的改进和提升提供有效的参考依据。

发电厂安全性评价管理规定范文

发电厂安全性评价管理规定范文

发电厂安全性评价管理规定范文一、背景和目的在发电厂的生产与运营过程中,安全性评价是一项关键工作,旨在确保发电厂设施与系统的安全性能,保护员工和公众的生命资产安全。

本规定旨在明确发电厂安全性评价的管理标准和考核标准,规范安全性评价工作的进行,提高发电厂安全性管理水平。

二、管理标准1. 安全性评价组织1.1 发电厂应建立特地的安全性评价组织,负责安全性评价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

1.2 安全性评价组织应由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的工作人员构成,并设立明确的职责和权责。

1.3 安全性评价组织应与其他职能部门和管理人员紧密合作,确保安全性评价工作的顺利进行。

2. 安全性评价流程2.1 发电厂应订立安全性评价程序,明确评价的范围、方法、步骤和要求。

2.2 安全性评价流程应包含信息收集、风险识别和分析、安全性评价报告的编制与提交等环节。

2.3 评价人员应依照流程要求,进行评价工作,并确保评价结果的真实可靠。

3. 安全性评价标准3.1 安全性评价应参考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行业最佳实践,订立相应的安全性评价标准。

3.2 安全性评价标准应包含但不限于设备状态、操作规范、安全管理、应急响应等方面的要求。

3.3 安全性评价标准应依据发电厂的实际情况进行定制化,确保评价结果的应用性和可操作性。

4. 安全性评价报告4.1 安全性评价报告应包含评价范围、方法、结果、评估结论和改进建议等内容。

4.2 安全性评价报告应由评价人员和安全性评价组织审核确认,并及时提交给相关部门。

4.3 安全性评价报告应保管备查,便于发电厂的安全性管理和绩效监督。

三、考核标准1. 安全性评价绩效指标1.1 安全性评价绩效指标应包含评价工作的掩盖范围、准确性、时效性和连续性等方面的考核。

1.2 安全性评价绩效指标应通过定量和定性指标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估,并形成相应的考核报告。

2. 考核周期和频率2.1 安全性评价考核周期应依据发电厂的情况而定,一般不超出一年。

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管理办法范文(三篇)

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管理办法范文(三篇)

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管理办法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电力安全生产管理,提高电力企业的安全生产水平,确保电力供应的可靠性和安全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电力企业的安全生产评级和达标管理。

第三条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是根据电力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安全生产设施设备、安全生产人员素质和安全生产记录等方面的评价,以确定电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一项重要指标。

第四条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按照国家规定的评级指标和评级标准进行评估,分为五个等级,分别为:优秀、良好、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

第五条国家能源管理主管部门负责本办法的具体实施。

第二章评级基本原则第六条评级工作依据真实、准确、全面的电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数据进行评估。

第七条评级工作应当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第八条评级工作应当依法依规进行,不得违背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九条评级等级是根据评估报告和评估结果,经专家评议和复评确认的。

第三章评级管理第十条电力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等,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规范、有效进行。

第十一条电力企业应当配备符合要求的安全设施设备,确保电力生产过程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第十二条电力企业应当加强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提高安全生产人员的素质和技能。

第十三条电力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记录和档案,记录和保存重要安全生产信息和数据。

第十四条提交评估资料的截止日期为4月30日,评估工作启动时间为5月1日。

第四章评级程序第十五条电力企业应当按照评级指南和评级要求,自行组织评估资料和相关数据,并填写评估表格。

第十六条电力企业评估表格填写完成后,应当提交给国家能源管理主管部门。

第十七条国家能源管理主管部门负责组织专家评估、复评和评议,评定电力企业的安全生产达标等级。

第十八条电力企业应当及时配合国家能源管理主管部门的评估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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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国家电网公司文号:生产安[2003]31号发布日期:2003-4-23执行日期:2003-4-23为规范安全性评价工作,保证安全性评价能科学、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电力安全生产和电网安全运行水平,促进安全性评价在电力安全管理中发挥更为有效的作用,国家电网公司结合近年来开展输电网安全性评价工作的实践,制定了《国家电网公司电力生产安全性评价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并于4月23日以生产安[2003]31号文向系统各单位印发。

其全文如下:二00三年四月二十三日国家电网公司电力生产安全性评价工作管理办法(试行)1.总则1.1安全性评价工作是经过实践检验的、对电力企业安全生产行之有效的管理方法。

将这一方法融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之中,实施自下而上与自上而下相结合的基于风险辨识、风险分析、风险评估、风险控制的闭环过程管理,对于夯实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具有积极的作用。

1.2为规范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电力生产安全性评价工作,保证安全性评价能科学、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电力安全生产和电网安全运行水平,促进安全性评价在电力安全管理中发挥更为有效的作用,制定本管理办法。

1.3各级领导必须充分认识安全性评价是全面分析和掌握企业安全生产水平的有效手段,同时也是全面检查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和技术规定是否得到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各个环节是否存在问题和隐患的有效手段,把安全性评价作为各项安全工作来抓,不断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水平。

1.4安全性评价应实行以人为本的管理。

企业在开展安全性评价工作中,应认真开展安全性评价的宣传和动员,提高企业员工特别是基层班组人员的认识,鼓励通过安全性评价发现安全生产各类问题,并提出相应措施,使安全性评价工作通过员工的自觉行动深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之中。

1.5安全性评价应与企业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相结合,针对电网运行、设备工况、生产环境、作业过程等随时做出评价,分析企业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发现危险因素和安全隐患,制定针对性的控制措施,逐步建立基于风险管理的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

1.6安全性评价应与现代安全管理手段相结合,吸收国内外先进的管理理念与管理方法,并融合技术监督、可靠性管理、反事故措施、危险点分析、现场作业程序标准化等行之有效的安全管理方法,逐步建立与国际标准管理体系接轨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使安全性评价工作引向深入。

1.7安全性评价工作应实行闭环动态管理,企业应结合安全生产实际和安全性评价内容,以2-3年为一周期,按照“评价、分析、评估、整改”的过程循环推进,即按照评价标准开展自评价或专家评价,对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原因分析,根据危害程度对存在问题进行评估和分类,按照评估结论对存在问题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然后在此基础上进行新一轮的循环。

1.8安全性评价工作实行规范化、制度化管理,企业应逐步建立安全性评价的动态跟踪制度,评估分析制度,对专家建议的反馈制度,定期通报和内部交流制度,自查和整改考核制度,使安全性评价贯穿到整个安全生产管理过程之中。

1.9安全性评价应采用企业自评价和专家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基层企业组织自评价,上级单位组织专家评价。

国家电网公司、各网省公司应建立符合评价工作要求的安全性评价专家库,专家评价的评价组成员应从专家库中产生。

1.10安全性评价贵在真实。

各级领导应鼓励和倡导通过安全性评价发现问题,保证评价能客观真实地反映企业安全生产状况和存在问题。

评价结果应不作为对有关企业、机构和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的依据。

1.11安全性评价重在整改。

为促进企业整改,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水平,各单位应认真组织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资金及措施,监督整改完成,保证安全性评价收到实效。

整改落实与完成情况应作为对有关企业、机构和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的依据。

2.评价内容2.1安全性评价内容应覆盖与企业安全生产有关的各个环节、各个方面,并且评价内容应随生产发展、技术进步和环境变化不断完善和更新。

2.2安全性评价内容应包含上一轮评价时提出的需要重点整改的项目,并应报告上一轮评价工作的完成情况对评价内容进行补充、更新和完善。

2.3企业应结合生产管理范围和安全工作需要组织开展各种层次的安全性评价。

1)输电网安全性评价2)供电企业安全性评价3)火力发电厂安全性评价4)水力发电厂安全性评价5)电网调度系统安全性评价6)发电厂并网运行安全性评价7)直流输电系统安全性评价8)电力二次系统及其他相关专业的安全性评价2.4企业的开展安全性评价工作时,应结合生产实际将评价标准所列项目没有覆盖的生产现场运行设备、各项反事故措施、运行规程和规定等纳入安全性评价内容,并制定相应的评价项目和评价标准,而对于评价标准所列项目没有对应评价对象的内容应予以剔除。

3.自评价3.1自评价工作是整个安全性评价工作的基础,是关系到安全性评价能否取得成功的关键。

自评价工作应基于“自我约束、自我发现、自我纠正、自我完善、自我发展”的指导思想,促使企业自觉运用安全性评价这一有效手段,不断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水平。

3.2为加强安全性评价工作的组织和领导,企业在开展自评价时,应成立安全性评价领导小组,由企业分管生产的领导(或总工程师)任组长,相关生产管理部门和运行部门负责人、各专业负责人参加,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下开展工作。

3.3企业在开展自评价工作时,应组织制订自评价工作计划书,编制适合企业生产实际的详细评价条目,对分阶段评价项目、工作内容、责任部门、监督完成人、时间进度表等项目列出详细计划,并在领导小组的审核和监督下执行,保证整个自评价工作有组织按计划地开展。

3.4企业在开展自评价工作时,应认真进行安全性评价的宣传和动员工作,组织有关人员系统学习安全性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逐级开展安全性评价工作培训,结合具体情况,可以邀请专家或中介机构对自评价工作进行技术指导或咨询,使企业员工真正理解安全性评价工作的意义、作用、内容和方法,提高评价工作的质量。

3.5车间、工区、班组应根据安全性评价标准和企业制定的自评价工作计划书,对评价项目和查评任务层层分解,落实责任,在专业负责人的监督和指导下,明确各自应查评的项目、依据、标准和方法,为自评价工作做好充分的基础准备。

3.6车间、工区、班组的自评价工作应和日常安全管理工作相结合,做到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

在自评价过程中,应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鼓励发现问题并进行讨论。

对发现的问题应按评价标准和自评价计划书要求进行分类、整理、汇总、上报。

3.7自评价工作结束后,应根据逐级汇总上报的自评价情况,各专业负责人组织人员完成专业自评价报告,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在专业报告的基础上完成企业安全性评价自评价报告。

自评价报告应包括评价情况、存在问题、原因分析、整改建议、相关附件及需要列入下一轮评价工作的内容。

4.专家评价4.1专家评价应建立在自评价工作的基础上,对自评价工作进行‘更深层次的评估、分析、提炼、综合,帮助企业更全面、准确、深入地把握企业安全生产状况和存在问题,从而达到提高整个安全性评价工作质量的目的。

4.2专家评价由完成自评价的企业向上级单位提出申请,上级单位组织专家或委托邀请中介机构实施。

企业在申请专家评价时,可以结合生产运行实际和安全性评价工作开展情况,申请对所有项目进行评价或仅对专项内容进行评价。

上级单位在接受企业申请后,从专家库中选定适应成员组成专家组。

4.3专家评价应在企业自评价的基础上进行,应对自评价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核对和检查。

专家组成员在查评工作中应以评价标准所列项目和查评依据为准,对查评中发现的问题,应与被评价企业的专业联系人交换意见,并作好相关记录。

4.4查评工作结束后,专家组应向上级单位和被评价企业提交书面评价报告,评价报告应包括总体情况、主要问题和整改建议。

5.分析与评估5.1分析与评估是安全性评价工作的重要环节,是指导企业进行问题整改的前提和基础。

通过对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细致的原因分析和准确的危害程度评估,促使企业更为准确、有效地落实各项整改措施。

5.2企业在完成每一轮评价(自评价或专家评价)工作之后,应在车间、工区、班组及企业内部逐级开展分析与评估工作,使各级人员进一步明确各自生产管辖范围内存在的问题、原因及危害程度,为有效落实整改工作和事故预案做好必要的准备。

5.3企业在对存在问题进行原因分析时,应从规划、设计、基建、运行等各个环节,从管理、设备、环境、人员等各个方面展开分析,保证分析工作能全面、细致、准确、深入地反映各类问题的各方面原因。

5.4企业在完成问题分析工作之后,应对发现问题进行评估,按照对安全生产的危害程度和存在问题的具体情况,对问题进行严重程度分类和排队,评估结果应作为企业安排整改计划和落实整改措施的依据。

6.整改6.1整改是保证安全性评价工作收到实效的最终途径。

整改工作应是注重持续改进和不断提高的循环过程,通过整改不断夯实企业安全生产基础,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6.2企业必须将问题整改作为整个安全性评价动态管理过程中的重要环节来抓,对评价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组织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监督整改完成,并从项目、资金、人员、进度等各个方面保证整改实施,使安全性评价工作能够收到真正实效。

6.3企业在完成自评价、专家评价、问题分析与评估之后,应根据评价结果组织制定详细的问题整改计划,从规划、设计、基建、运行等各个方面,对整改内容、责任部门、分阶段任务、完成时间等项目给予明确,保证整改工作在企业的统一领导下有组织按计划地进行。

6.4企业在安排问题整改工作时,应优先考虑重大问题的整改。

对于因涉及其它行业而又难以协调或解决的问题,应及时向有关政府部门反映,促成问题的解决。

对于确因客观原因或条件限制一时不能接受整改的有严重安全隐患的重大问题,必须制定并落实相应的预防性安全措施,并列入下一轮评价的重点内容。

6.5企业应定期安排对车间、工区、班组的整改情况进行检查,监督整改工作的完成。

车间、工区、班组应按整改计划的要求,认真落实各项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责任到人,并将整改情况按要求上报。

对整改中存在的问题,企业应及时组织有关部门认真分析,协调解决。

6.6为提高整改工作的质量,巩固安全性评价所取得的成效,企业可以根据整改完成情况安排进行复评价。

复评价可以采取单位自评价或申请上级单位组织专家评价方式进行。

对于专家评价,复评价项目可以根据情况适当选择,由专家组与被评价单位协商决定,复评价的组织、程序及要求与初次评价相同。

7.附则7.1各网省公司应结合安全性评价工作实际,组织制定本管理办法的相应实施细则。

7.2本管理办法由国家电网公司负责解释。

国家电网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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