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与瓦斯突出危险度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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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煤矿突出危险性评估

xx煤矿突出危险性评估

评估报告项目名称:梅斯布拉克煤矿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评估项目编号:TCJD201102 -SYCCRI/AQJD委托单位:新疆天然物产贸易有限责任公司鉴定单位: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沈阳研究院(公章)第1页共2页附件:鉴定报告说明书。

第2页共2页附件拜城县梅斯布拉克煤矿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评估说明书项目编号:TCJD201102 -SYCCRI/AQJD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沈阳研究院2011年8月目录前言 (1)1矿井概况 (3)1.1位置与交通 (3)1.2地形地貌、河流、气候及地震情况 (3)1.3地质概况、煤层赋存情况 (4)1.3.1矿井地层 (4)1.3.2井田地质构造 (6)1.3.3 煤层赋存 (6)1.3.4 煤质特征 (10)1.4井田开拓与开采 (11)1.4.1井田境界与煤炭储量 (11)1.4.2井田开拓方式 (11)1.5矿井通风及瓦斯 (11)2 煤层瓦斯基础参数测定情况 (14)2.1煤层瓦斯压力测定情况及测值分析 (14)2.2瓦斯含量测定情况及测值分析 (19)3 各煤层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评估 (21)3.1评估依据的确定 (21)3.2 +1680m水平各煤层突出危险性分析 (22)3.3评估结论 (23)4 结论与建议 (23)前言梅斯布拉克煤矿位于新疆拜城县县城北东方向70km的梅斯布拉克村、梅斯布拉克河一带。

井田走向长约5km,南北宽0.70km,面积3.54km2。

矿井生产能力为0.6Mt/a,矿井服务年限为49.2年。

2010年《新疆天然物产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梅斯布拉克煤矿矿井瓦斯等级鉴定及二氧化碳测定结果报告》结论:矿井瓦斯最大绝对涌出量为4.08 m3/min,二氧化碳最大绝对涌出量为2.56 m3/min;矿井瓦斯最大相对涌出量为16.72 m3/t,二氧化碳最大相对涌出量为10.49 m3/t。

本矿井为高瓦斯矿井。

根据新疆煤炭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2011年5月编制的《新疆天然物产贸易有限公司拜城县梅斯布拉克煤矿初步设计》,矿井分四个水平进行开采,各水平标高分别为:一水平(+1818m),二水平(+1680m),三水平(+1530 m),四水平(+1400m)。

煤与瓦斯突出事故专项安全风险辨识评估报告

煤与瓦斯突出事故专项安全风险辨识评估报告

煤与瓦斯突出事故专项安全风险辨识评估报告目录一、内容描述 (2)1.1 编制目的 (3)1.2 报告范围 (3)二、煤与瓦斯突出事故风险概述 (4)2.1 煤与瓦斯突出的定义与特点 (5)2.2 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的严重性 (6)三、煤与瓦斯突出事故风险辨识 (8)3.1 采掘工作面风险辨识 (9)3.2 通风系统风险辨识 (10)3.3 监测监控系统风险辨识 (11)3.4 人员行为风险辨识 (12)四、煤与瓦斯突出事故风险评估 (13)4.1 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15)4.2 事故的严重程度 (15)4.3 事故的暴露因子 (17)4.4 事故的后果严重性 (18)五、煤与瓦斯突出事故风险控制措施 (19)5.1 采掘工作面的风险控制措施 (20)5.2 通风系统的风险控制措施 (21)5.3 监测监控系统的风险控制措施 (22)5.4 人员行为的 (23)六、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应急预案 (25)6.1 应急组织与职责 (28)6.2 应急预案的制定与实施 (29)6.3 应急演练与评估 (29)七、结论与建议 (31)一、内容描述本评估报告旨在对某一特定区域或矿井进行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的专项安全风险辨识与评估。

报告首先概述了该区域或矿井的基本情况,包括地理位置、煤层赋存条件、开采历史、通风系统、瓦斯抽放设施等。

报告详细分析了煤与瓦斯突出的危险性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地质构造、煤层厚度和倾角变化、瓦斯含量和涌出量、煤尘爆炸性等因素。

在辨识评估过程中,报告采用了多种方法和技术,包括现场实地调查、工程分析、数值模拟和风险评估模型等。

通过综合分析这些方法和数据,报告确定了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的关键风险点,并评估了这些风险点的发生概率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

报告还提出了针对性的安全防范措施和建议,旨在降低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的发生概率,减轻事故后果的严重性。

这些建议包括加强瓦斯监测和预警系统的建设、优化通风系统和抽采布局、提高矿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等。

煤层突出危险性评估报告

煤层突出危险性评估报告

水城县杨家寨煤矿煤层突出危险性评估报告煤层突出危险性评估报告参加评估人员2019年3月22日目录1.前言 (1)2.矿井概况 (2)2.1地理概况 (2)2.2井田境界 (3)2.3 矿井开拓及设计生产能力 (4)3.矿井地质 (5)3.1 地质构造及特征 (5)3.2 地质构造 (7)3.3 煤层及煤质 (9)3.4 矿井瓦斯 (18)4.煤层突出危险性评估 (19)4.1 评估范围 (19)4.2 评估依据 (19)4.3 评估方法 (19)4.4煤层瓦斯含量测算 (19)4.5煤层瓦斯压力测算 (21)4.6 煤层突出危险性认定 (21)5.评估结论 (22)1.前言水城县杨家寨煤矿开采井田的煤系地层可采及局部可采煤层13层(C1、C2、C5、C6、C8、C9、C10、C12、C13、C18a、C18b、C66、C67-69煤层),其中,设计开采的C1、C6、C12、C18煤层中,C1、C12、C18煤层经中国矿业大学矿山开采与安全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于2010年12月7日鉴定具有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C6煤层经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沈阳研究院于2013年4月鉴定具有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

其余的C2、C5、C8、C9、C10、C13、C66、C67-69等8层煤未进行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鉴定工作。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2016年版)第一百九十一条“突出矿井的新采区和新水平进行开拓设计前,应当对开拓采区或者开拓水平内平均厚度在0.3m以上的煤层进行突出危险性评估,评估结论作为开拓采区或者开拓水平设计的依据”的要求,公司组织相关工程技术人员对矿井开采范围内未鉴定突出危险性的煤层进行突出危险性评估。

2.矿井概况2.1地理概况1)位置及交通水城县杨家寨煤矿位于水城县阿戛镇境内,属于贵州省格目底向斜北东翼东段,行政区划属水城县阿戛镇管辖,地理坐标为:东经104°54′18″~104°54′42″,北纬26°30′05″~26°30′29″。

煤与瓦斯突出事故专项安全风险辨识评估报告

煤与瓦斯突出事故专项安全风险辨识评估报告

针对陕西省铜川市印台区乔子梁煤矿突出事故专项安全风险辨识评估报告编制:审核:安全室:通风副总:安全副总:安全矿长:总工程师:矿长:XXXX煤矿2020年11月9日针对陕西省铜川市印台区乔子梁煤矿瓦斯突出事故专项安全风险辨识评估报告一、评估目的2020年11月4日,陕西省铜川市印台区乔子梁煤矿一掘进工作面发生瓦斯突出事故,造成8人被困,目前已发现4名矿工遇难,仍有4人被困井下,事故救援正在紧张进行中。

该矿为乡镇煤矿,低瓦斯矿井,核定生产能力60万吨/年。

根据《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要求,本矿发生死亡事故或涉险事故、出现重大事故隐患,全国煤矿发生重特大事故,或者所在省份、所属集团煤矿发生较大事故后,开展1次针对性的专项辨识评估,由矿长组织分管负责人和科室开展专项辨识,识别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结果及管控措施是否存在漏洞、盲区,补充完善《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方案》,并将辨识评估结果应用于指导修订完善设计方案、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

二、评估标准根据《煤矿安全规程》(2016)、《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2019)、《煤矿瓦斯抽采达标暂行规定》、《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等法律、法规有关条款及相关标准为依据,进行本次评估自查。

三、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小组事故发生后,由矿长组织,各分管矿领导、副总工程师及相关部室人员参加,开展了煤与瓦斯突出事故专项安全风险辨识评估。

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小组的组成情况如下:组长:矿长副组长:党总支书记、总工(常务)、机电副矿长、安全副矿长、生产副矿长领导小组下设“一通三防”专项检查办公室主任:通风副总副主任:机电副总、生产技术副总、安全副总、地测副总成员:通风防突办副主任、生产技术室副主任、安全室副主任、机电运输室副主任、地测室副主任、各区队队长、通风防突办成员。

领导组职责:针对陕西铜川乔子梁煤矿瓦斯突出事故,结合本矿实际情况,进行专项风险辨识,避免同类事故发生。

山西能化天池公司15煤层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评价

山西能化天池公司15煤层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评价
本次突出危险性评价采用401进风顺槽1#测压钻孔的瓦斯压力值0.98MPa。
(4)评价参数取值原则
1)煤层瓦斯压力(p)
根据煤层瓦斯压力控制点所对应的瓦斯压力,采用内插和外推的方法绘制了瓦斯压力分布等值线,从瓦斯压力等值线图中查取15煤层被预测区域的煤层瓦斯压力。
2)煤的破坏类型:根据井下观测,15煤层有连续的层状构造煤发育,煤的破坏类型属Ⅳ~Ⅴ类。
表6煤层突出危险性单项指标测定结果
煤层煤的破坏类型坚固性系数f放散初速度△P瓦斯压力p(MPa)评价结果15Ⅳ~Ⅴ0.1736.50.98突出危险 表7煤层突出危险性综合指标计算结果
煤层埋深H(m)综合指标D综合指标K评价结果154504.04214.71突出危险 3、结论
(1)从单项指标来看,15煤层煤的破坏类型属于Ⅳ、Ⅴ类,煤的坚固性系数f最小值为0.17,瓦斯放散初速度最大值为36.5,瓦斯压力最大值为0.98MPa,四项指标全部达到了判定煤层突出危险性单项指标的临界值。免费。因此,根据目前已揭露的情况进行鉴定,天池公司15煤层具有突出危险性。
从综合指标来看,15煤层D=4.04大于0.25,K=214.7大于15,根据《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规定,15煤层具有突出危险性。
测压地点测点标高(m)倾角()孔径(mm)孔深(m)见煤深度(m)透煤长度(m)1150大巷1#1112-455064.148穿透煤层1150大巷2#1114-4561.249.5201高抽巷1#1153-4156.542201高抽巷2#1153-4055.343二采皮带1#1123-2063.745二采皮带2#1124-2565.351401进风顺槽1#1075-540全煤401进风顺槽2#1075-641全煤 煤层原始瓦斯压力测定方法为:由岩石巷道向未受影响的原始煤层施工钻孔,然后向钻孔中插入测压管,再将钻孔严密封闭堵严使之不漏气,测压管上安装压力表与煤层内气室相连通。压力表值随时间推移而上升,待压力上升并稳定于某一值超过三天,可视其值为煤层瓦斯压力(表压),以此测出煤层原始瓦斯压力。免费。煤层原始瓦斯压力测定时测压管选用4无缝钢管,封孔材料选用水泥浆,用泥浆泵注入孔内,所有测压钻孔封孔长度大于10m。封孔完成24小时后待水泥浆凝固后安装压力表,并定期观测压力值。15煤层原始瓦斯压力测定结果见表5所示。

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评估、鉴定和区划基本要求

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评估、鉴定和区划基本要求

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评估、鉴定和区划基本要求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评估、鉴定和区划基本要求第二百四十八条新建矿井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对矿井内采掘工程可能揭露的所有平均厚度在0.3m以上的煤层,突出矿井的非突出煤层,高瓦斯矿井新水平、新采区,应当进行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评估。

第二百四十九条新建矿井评估工作由具有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鉴定资质的单位进行。

要求评估工作在项目安全核准前完成。

第二百五十条突出矿井的非突出煤层和高瓦斯矿井的新水平、新采区评估工作,由集团(股份)公司组织实施,并在新水平、新采区方案设计前完成。

第二百五十一条突出煤层新水平、新采区开拓前区域预测工作,按《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第三十七条执行,要求预测工作在新水平、新采区设计前完成。

突出煤层新水平、新采区开拓后区域预测工作,由具有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鉴定资质的单位进行。

要求预测工作在首采面回采巷道揭煤前完成。

第二百五十二条新建矿井在矿井建设过程中,要及时开展瓦斯参数测定,适时进行突出危险性鉴定,鉴定工作由具有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鉴定资质的单位进行。

煤层出现以下情况的,要立即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突出煤层鉴定;鉴定未完成前,应当按照突出煤层管理。

(一)评估有突出危险的新建矿井所有煤层;(二)突出矿井煤层有瓦斯动力现象的;(三)相邻矿井开采的同一煤层发生突出的;(四)煤层瓦斯压力达到或者超过0.74MPa的;(五)有顶钻、吸钻、夹钻、喷孔等明显突出征兆的。

第二百五十三条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评估、鉴定和区划结果按以下权限审批:(一)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评估结果,由集团(股份)公司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二)突出煤层开拓前与开拓后区域预测结果,由集团(股份)公司组织专家评审,集团(股份)公司总工程师批准确认。

(三)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鉴定结果,由集团(股份)公司组织专家评审后,报省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审批,并报安徽煤矿安全监察局备案。

浅析煤与瓦斯突出的危险性评价指标体系(修改稿)

浅析煤与瓦斯突出的危险性评价指标体系煤与瓦斯突出是地应力、瓦斯压力、煤岩物理力学性质等多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

在地应力较大、瓦斯压力较高、煤体强度低和结构遭破坏层理紊乱的区域,煤和瓦斯突出危险性就越大。

因此,在井下采掘过程中,根据引起煤与瓦斯突出的主要危险性因素,选取相应的突出危险性预测指标,科学地预测开采区域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即是保证矿井安全生产的一个主要环节,也是防突措施效果检验和治理煤和瓦斯突出的前提条件。

长期以来,现场工程技术及研究人员在煤与瓦斯突出预测方面作了大量的工作,提出了种种假说和经验公式[1][6],但由于引起煤与瓦斯突出的原因相当复杂,影响煤与瓦斯突出的相关因素很多,这些因素之间的关系也较为复杂,因此在现场应用中常常会出现预测准确性较低的情况。

本文结合煤层特性[2],构建了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评价指标体系,为现场瓦斯治理提供参考依据。

1.物理特性煤的物理特性是决定煤层是否具有突出危险性的基本参数。

对于煤的破坏类型,由于地质构造或采动影响,同一区域内的煤层赋存形式有很大不同,我们按照不同破坏类型的煤层在该区域内所占的比例来确定其相应的突出危险程度;对于瓦斯放散初速度和煤的坚固性系数的评价,可在本区域内选择若干个有代表性的煤样,通过实验室分析并与指标临界值[5]进行对照来确定其相应的突出危险程度;对于煤层瓦斯压力和瓦斯含量的评价可选择不同钻孔并测量对应的参数值,然后依据钻孔数量和指标标准值来计算其相应的突出危险程度。

1.1 煤的破坏类型煤的破坏类型指煤体受到构造应力作用后,由于其受破坏的程度不同,在物理、力学性质和特征方面产生的变化,因而形成的类别。

煤的主要物理、力学性质和特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煤的光泽、煤的构造与构造特征、煤的节理性质、煤的节理面性质、煤的断口性质以及煤的强度。

煤的破坏程度越大,发生突出的危险性也会越大。

依据以上煤的特性及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3]的规定,我们用煤的破坏类型来表示煤体的破坏程度大小,可将煤划分为五种类型,即非破坏煤、破坏煤、强烈破坏煤、粉碎煤和全粉煤。

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评估方案报告

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评估方案报告兴隆县平安矿业有限公司煤矿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评估报告书编制:李金龙二O一一年二月廿八日参加评估人员名单目录1. 矿井概况 (1)1.1 地理位置 (1)1.2 含煤地层 (2)1.3 地质构造 (4)1.4 水文地质情况 (7)1.5 岩浆岩侵入形态及其分布 (11)1.6 煤层赋存特征 (12)1.7 煤层工业分析 (13)1.8 生产情况 (13)1.9 矿井通风情况 (14)1.10瓦斯、煤层自燃及煤尘情况 (14)1.11矿井地温 (15)2. 矿井瓦斯地质情况 (15)2.1 近5年瓦斯鉴定情况 (15)2.2 矿井瓦斯分布规律 (15)2.3 煤层瓦斯风化带情况 (16)2.4 瓦斯动力现象发生情况 (16)3. 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评估 (16)3.1 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评估 (16)3.2 对瓦斯防治工作的建议 (16)兴隆县平安矿业有限公司煤矿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评估报告书1. 矿井概况1.1 地理位置河北省兴隆县平安矿业有限公司位于河北省兴隆县城东北方向20km,承德市鹰手营子矿区西南7.5km,矿区范围由1-14号拐点圈定,矿区范围拐点坐标见下表1,面积1.973km2。

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17°35′22″,北纬40°29′34″。

本矿井为古生代和元古代地质组成,受燕山运动而形成的高山地带,地面海拨在+500m—+895m之间,气温在-20℃—36.5℃之间,井田内有柳河自南向北从中部流过,年平均流量320.8平方米/秒,历史最大流量为510立方米/秒。

行政区划隶属兴隆县平安堡镇平安堡村管辖。

京承铁路从该矿矿区中部通过,东北1.5km为北马圈子车站,有铁路专用线直达本矿贮煤场,且有112线公路与之相连,交通十分便利。

1.2 含煤地层该井田含煤地层为石炭系中统本溪组、上统太原组,二迭系下统山西组、下石盒子组,为滨海山前平地型海陆交互相及陆相沉积。

平沟煤矿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评价分析


+ 1 2 O l + l 2 0 3 . 1 3 5 1 . 9
+l 2 O l  ̄1 2 0 2 . 4 3 5 2 . 6
O . 0 7
1 . 6 3
0 . O 5
1 . 6 3
胶运 6 一 l 石 门 6
6 - 3
+l 2 O 8 +l 2 0 8
1工 程概 况
采 用注 浆封 孔 来 测 定 瓦 斯 压 力 , 是 被 动 式 测 压 方 法, 使用的主要材料包括 4 2 5标 号水泥 、 1 5 m m直 径作 测压管的 白铁管 、 注浆管 、 管接头 、 压力表 以及注 浆泵 ( 注 浆 压 力大 于 2 . 4 MP a ) 。测 压 钻 孔 的直 径 从 开 孔 直 至 终孔 均 为 7 5 m m, 同时 还 都属 于穿 层 孔 。在现 场 详 细 记 录施 工过程 中煤岩 的 情况 以及 是否 出现 喷孔 、 卡钻。
+l 2 6 0
+l 2 0 9 +1 2 2 O . 3 3 3 4 . 7 + l 2 0 9 +l 21 92 3 3 5 . 8

O . 4 2

0 . 4 2

+ t 2 61 . 5 + 1 2 6 9 . 1
2 8 5 . 9
0 . 1 8
中图分 类 号 : F 4 0 6 . 3 ; T D 7 1 3
文献 标 志码 : B
文章 编号 : 1 0 0 8— 0 1 5 5 ( 2 0 1 5 ) l l 一 0 1 5 8— 0 3
2煤 矿 瓦 斯灾 害 中最 严 重 的灾 害类 型之 一 , 甚 至 还 会 导 致瓦 斯 爆 炸 等 二 次 事 故 的发 生, 造成 灾 害进 一 步 扩 大 , 为 了矿 井 的 安 全 生 产 , 对 煤 与 瓦 斯 突, 出 的预 防 和 控 制 有 着 现 实 迫 切 性 ¨I 2 的 要 求 。 因此 , 研 究矿 井煤 层 瓦 斯 的赋 存 规 律 , 得 出较 准确 预测矿井瓦斯突出危险区域 , 对其进行科学、 合理 的煤 与 瓦斯突 出危 险 性 评 价 , 在 确 保 煤 矿 安 全 生 产 和 预 测 以及 防 治煤 与 瓦 斯 突 出方 面 , 起 着 提 高 矿 井 的社 会 效 益和 经济 效 益 的重 要作 用 3 J 。现 以 卡布 其 平 沟 煤 矿 为 例, 为 了避 免 出现 瓦 斯治 理 工 作 的盲 目性 的 情 况 , 现通 过测 定相 关 参 数 以 及 运 用 单 项 指 标 法 评 价 的 方 法 , 以 达 到清 楚 了解 1 5 、 1 6—1 、 1 6—2号 煤 层 是 否 具 有 煤 与 瓦斯突出危险性 , 并对可能突出区域进行预测和划分 , 以便于在 矿 井 的 开 拓 、 开采 方 式 、 采 区部署、 瓦 斯 的综 合 治理 和综 合 利 用 等 方 面 进 行 指 导 , 从 而 实 现 矿 井 有 效和 可 靠 的瓦斯 治理 工作 , 来 保证 矿井 安全 生产 。

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评估报告

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评估报告邯郸市孙庄采矿有限公司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评估报告邯郸市孙庄采矿有限公司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八日1.1矿井地理位置孙庄采矿有限公司位于河北省邯郸市峰峰矿区西南部,在鼓山和九山之间的峰峰矿区界城镇与彭城镇辖区内,东北距峰峰集团有限公司12km,峰峰矿区6km,彭城镇4km,南距黄沙矿4.5km。

井田内交通方便,有彭-孙-黄铁路运煤专用线经过矿井工业广场与邯郸环行铁路和彭城火车站接轨,距彭城火车站5.43 km。

有矿区直通公路,南到黄沙矿及都党,东经新市区通往邯郸。

1.2 矿井性质、生产情况邯郸市孙庄采矿有限公司属国有重点煤矿,前身为峰峰矿务局孙庄矿。

1958年8月26日始建, 1972年10月1日投产,孙庄矿井设计能力为60万吨/年,1978年达到设计能力,1985年~1994年矿井年产量均在100万吨以上,最高达120万吨。

随着开采深度增大,开采范围缩小,地质条件变化,矿井产量逐年下降,1995年降到90万吨。

1996年11月24日,矿井被小窑突水淹没。

1998年7月孙庄矿恢复生产,核定生产能力45万吨/年;2009年核定生产能力30万吨/年。

2001年注销矿井生产能力,2007年8月8日破产重组为邯郸市孙庄采矿有限公司。

随着矿井资源的逐渐减少,2006年底以后矿井已进入煤柱回收、开采边角残煤及复采残煤阶段。

孙庄矿为中央并列竖井、阶段石门、单水平上下山开拓。

主、副井筒位于井田中部,井田的西翼及南翼分别建有斜风井。

全矿井主要运输大巷位于-45m野青煤附近。

下山采区为南北两翼暗斜井开拓方式,北翼下山四采区开采-265m水平标高以上的煤层(目前正在恢复生产,回收剩余煤柱),南翼下山六采区开采-228m 水平标高以上的煤层。

1.4 矿井地质概况(1)井田构造轮廓孙庄井田于鼓山背斜西翼之和村-孙庄向斜南端。

由帚状断裂“S”形向斜组合的帚状断裂结构。

轴向北北东至南西西,缓型褶皱,其北段散开,南端封闭的倾伏向斜,两翼不对称,西翼缓,倾角15°左右,最大25°,东翼较陡,倾角25°左右,最大达35°,地质走向随轴向变化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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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煤与瓦斯突出危险度评价
为了表征危险程度,通过危险评估,反映评估对象可能发生事故的等级。

按照事故严重程度的大小依次分为:特别重大事故、特大事故、重大事故和一般事故。

特别重大事故:可能造成死亡30人(含30人)以上的重大事故;
特大事故:可能造成死亡10-29人的重大事故;
重大事故:可能造成死亡3-9人的重大事故;
一般事故:可能造成死亡1-2人的重大事故.
一、危险、有害因素危险程度的分析方法
1、一级重大危险源:
煤矿一旦发生瓦斯爆炸事故或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将会造成死亡10 -29人的特大事故甚至30人以上的特别重大事故,同时会造成巨大经济财产损失,致使某系统崩溃乃至整座矿井报废。

所以,高瓦斯矿井、煤与瓦斯突出矿井被列为一级重大危险源。

2、风险指数法
对煤矿存在的煤尘、瓦斯、水、火等危险、有害因素(国务院文件称“隐蔽致灾因素”)危险程度的分析、判定,采用风险评价指数法(表5-2-1严重性等级、表5-2-2可能性等级、表5-2-3风险指数、表5-2-4煤矿隐蔽致灾因素分级)。

表5-2-1 严重性等级
Ⅲ轻度的人员轻度受伤、轻度职业病或系统轻度损坏Ⅳ轻微的人员伤害程度和系统损坏程度都轻于Ⅲ级
表5-2-2 可能性等级
表5-2-3 风险指数
通过上表结合煤矿生产实际,煤矿隐蔽致灾因素分级如下:
表5-2-4 煤矿危险、有害因素分级
Ⅲ比较危险级 4 ~7
Ⅳ稍危险级8 ~20
3、煤与瓦斯突出危险程度风险指数分析
超化煤矿煤与瓦斯突出危险程度风险指数分析:
查对表5-2-1知,煤与瓦斯突出危险严重等级为Ⅰ级,灾难性的;
矿井发生煤与瓦斯突出的可能性,查表5-2-2,可能性等级为B,可能发生;
查对表5-2-3知,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的风险指数为2;
煤与瓦斯突出危险因素分级,查表5-2-4知,危险因素等级为Ⅱ级,很危险级。

表5-2-5 矿井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危险程度评价结果
名称危险程度级别危险程度矿井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危险程度评价Ⅱ级很危险
4、煤与瓦斯突出危险度评价分析
采用FTA理论分析,可得煤与瓦斯突出危险度事故树图,如图5-2-1所示。

图5-2-1 煤与瓦斯突出事故树分析图
——煤与瓦斯突出情况;
图中:ξ
1
ξ2——影响瓦斯赋存因素;
ξ3——采掘技术特点;
ξ4——区域防突措施;
ξ5——突出危险性预测;
ξ6——消除突出危险措施;
ξ7——效果检验;
ξ8——突出防护措施;
ξ9——领导执行安全方针。

根据图2-3-1所示的事故树结构,运用布尔代数等数学理论可以得出煤尘爆炸的危险度计算公式:
W突=e(z+h+s+x+m+c+g+j)
式中
——煤与瓦斯突出危险度;
W

e——煤与瓦斯突出情况因子
z——影响瓦斯赋存因素因子
s——采掘技术特点因子
x——区域防突措施因子
m——突出危险性预测因子
c——消除突出危险措施因子
g——效果检验因子
h——突出防护措施因子
j——领导执行安全第一方针因子
矿井煤与瓦斯突出危险度级别,见表5-2-6。

表5-2-6 煤与瓦斯突出危险度级别
3、评价过程
根据金星煤矿实际情况,可得各评价因子值,见表5-2-7。

表2-3-7 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各评价因子值
将各因子值代入矿井煤与瓦斯突出危险度评价函数,经计算得该矿井煤与瓦斯突出危险度分值:
W突=2×(2+2+1+1+1+1+1+1)=20 (>20~≤30)
4、评价结果
评价结果:在现有生产管理状态下,超化煤矿煤与瓦斯突出危险度为Ⅱ级,很危险级。

必须严格遵守区域防突措施先行、局部防突措施补充的原则,采掘工作做到不掘突出头、不采突出面,在生产过程中应该加强地质构造的超前探测,尤其是断层、褶皱等复杂地质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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