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监理安全管理制度
工程监理现场安全控制制度

工程监理现场安全控制制度工程监理现场安全控制制度的核心目的是通过规范操作流程、明确安全责任、强化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确保施工现场人员的生命安全和工程质量。
以下是该制度的主要内容:一、安全管理体系建立以项目监理工程师为首的安全管理体系,明确各级监理人员的安全职责。
设立专职或兼职的安全监理人员,负责日常的安全检查、监督和指导工作。
二、安全教育培训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培训,掌握基本的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
定期组织安全知识更新培训,提高全体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三、安全技术措施制定详细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包括施工方案的安全性评估、安全防护设施的设置、特种作业的安全操作规程等。
确保技术措施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四、安全检查制度实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制度,对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
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防止事故的发生。
对于重大危险源要实行重点监控和管理。
五、应急管理制定应急预案,包括火灾、爆炸、坍塌等可能发生的紧急情况的应对措施。
建立应急救援队伍,配备必要的救援设备和物资,定期进行应急演练。
六、安全记录与报告保持完整的安全记录,包括安全检查记录、事故记录、培训记录等。
定期向建设单位和有关部门报告安全生产情况,及时反馈安全管理中的问题和建议。
七、奖惩机制建立健全的奖惩机制,对于在安全生产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或集体给予奖励,对于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以此激励全体人员遵守安全制度。
八、持续改进安全控制是一个动态的过程,需要不断地评估和改进。
通过定期的安全评审会议,总结经验教训,不断优化安全控制措施,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监理安全制度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程监理安全管理工作,保障监理人员、施工人员及工程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监理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监理单位及其监理人员从事监理活动时,涉及安全管理的各项工作。
第三条监理安全管理工作应当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依法管理、科学监理”的原则。
第四条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责任,加强安全教育培训,确保监理工作的安全、顺利进行。
第二章安全责任第五条监理单位是工程监理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对监理项目的安全管理负全面责任。
第六条监理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负责,应当加强对监理安全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安全投入,保障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第七条监理单位的各部门、各岗位人员应当明确自身在监理安全工作中的职责,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本职工作,共同维护监理项目的安全。
第八条监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安全知识和技能,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第三章安全教育培训第九条监理单位应当对监理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使其掌握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意识。
第十条新入职的监理人员应当接受岗前安全教育培训,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监理安全管理制度;2. 工程安全生产常识;3. 安全操作规程;4. 应急救援知识;5. 安全事故案例分析。
第十一条在岗监理人员应当定期接受安全教育培训,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 新的安全法律法规、安全管理制度;2. 新的安全技术、新工艺、新材料;3. 安全事故案例分析;4. 安全操作技能提升。
第四章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第十二条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检查制度,定期对监理项目进行安全检查,确保监理工作的安全。
第十三条安全检查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 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2. 安全操作规程执行情况;3. 安全防护设施、设备完好情况;4. 安全警示标志设置情况;5. 安全隐患整改情况。
建筑工程监理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确保建筑工程监理工作安全、高效、有序进行,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建筑工程监理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管理制度内容1.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1)监理单位应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明确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2)监理单位应明确监理人员的安全职责,对监理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监理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生产技能。
(3)监理单位应与施工单位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责任。
2.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1)监理单位应定期组织监理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监理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生产技能。
(2)监理单位应督促施工单位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确保施工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3. 安全检查制度(1)监理单位应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施工单位整改。
(2)监理单位应加强对施工现场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安全检查,确保安全生产。
4. 隐患整改制度(1)监理单位应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对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及时督促施工单位整改。
(2)监理单位应加强对隐患整改情况的跟踪,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5. 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1)监理单位应建立健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确保事故发生后能够及时报告、妥善处理。
(2)监理单位应配合有关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查明事故原因,吸取教训,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6. 应急救援预案制度(1)监理单位应制定应急救援预案,明确应急救援组织机构、职责、程序等。
(2)监理单位应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三、安全管理制度执行1. 监理单位应将本制度纳入监理合同,明确监理单位及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
2. 监理单位应定期对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制度落实到位。
3. 监理单位应将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作为监理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
建筑工程监理安全管理规定

建筑工程监理安全管理规定建筑工程监理是指在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由具备相关资质和专业知识的监理机构或个人对工程建设进行监督、检查和管理的活动。
为了确保建筑工程的施工安全,维护施工现场的秩序,保障从业人员的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建筑工程监理安全管理规定应运而生。
本文将介绍建筑工程监理安全管理规定的内容和要求。
一、监理机构的安全管理1. 监理机构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制定并执行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确保监理活动的安全进行。
2. 监理机构应定期组织安全教育培训,提高监理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并向监理人员提供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
3. 监理机构应指定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监督和指导安全工作,并参与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4. 监理机构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并整改工程现场的安全隐患。
二、建筑工地的安全管理1. 施工单位应制定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施工现场的安全责任和安全措施。
2. 施工单位应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机构或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安全事故的预防、应急处理和事故调查等工作。
3. 施工单位应进行周密的施工计划和安全预案,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4. 施工单位要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应对突发情况的能力。
5. 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事故报告和统计制度,及时报告和记录施工现场的安全状况和事故情况。
三、建筑工程材料和设备的安全管理1. 监理人员应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和设备进行检查和验收,确保其质量和安全性能符合相关规定。
2. 施工单位应制定相应的安全使用规范,对施工现场的材料和设备进行合理配置和使用,防止事故的发生。
3. 施工单位应加强对材料和设备的保养和维修,并定期进行检测和检修,确保其安全可靠运行。
四、建筑工程安全检查和评估1. 建筑工程监理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对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和整改。
2. 监理人员应根据工程特点和施工进度,制定相应的安全评估报告,防止潜在的安全风险。
监理单位安全质量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监理单位在工程项目中的安全与质量管理工作得到有效实施,保障工程项目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监理单位所有工程项目,包括新建、改建、扩建、维修等。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加强质量监督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
第二章安全管理制度第四条监理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职责,确保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人。
第五条监理单位应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施工现场安全。
第六条监理单位应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施工机械、电气设备等的管理,确保其安全可靠。
第七条监理单位应加强对施工现场的消防、防雷、防触电、防中毒、防坍塌等安全管理,确保施工现场安全。
第八条监理单位应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九条监理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安全事故得到及时处理。
第三章质量管理制度第十条监理单位应建立健全工程质量管理制度,明确工程质量目标,确保工程质量。
第十一条监理单位应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监督,确保施工单位严格按照设计文件、施工规范、质量标准进行施工。
第十二条监理单位应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质量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工程质量。
第十三条监理单位应加强对原材料、构配件、设备的质量检验,确保其符合国家质量标准。
第十四条监理单位应建立健全工程质量验收制度,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要求。
第十五条监理单位应加强对工程变更、设计变更的管理,确保工程质量不受影响。
第四章责任追究第十六条对违反本制度规定,导致安全事故或工程质量问题的,应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十七条对因监理单位管理不善,导致安全事故或工程质量问题的,应追究监理单位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五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制度由监理单位负责解释。
工程质量安全监理管理制度

工程质量安全监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理管理,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监理活动。
第三条工程质量安全监理应遵循合法、公正、科学、高效的原则,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安全,满足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社会发展的需要。
第四条工程质量安全监理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承担工程质量安全监理业务,依法独立行使监理权利,并对监理结果负责。
第二章监理组织与人员第五条工程质量安全监理单位应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明确各部门和人员的职责、权限和责任。
第六条工程质量安全监理单位应根据工程特点和规模,合理配置监理人员,包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等。
第七条监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经过培训并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第三章监理内容与方法第八条工程质量安全监理内容包括:(一)施工方案的合理性、可行性和安全性;(二)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和安全管理;(三)施工材料的质量检验和验收;(四)施工机械和设备的安全管理;(五)施工环境的安全保护;(六)工程验收和交付使用。
第九条工程质量安全监理方法包括:(一)现场巡查;(二)平行检验;(三)专项检查;(四)定期会议;(五)信息资料管理。
第四章监理程序与要求第十条工程质量安全监理程序分为:项目策划、项目启动、项目实施、项目监控和项目收尾五个阶段。
第十一条项目策划阶段,监理单位应参与项目可行性研究、规划设计、施工组织设计等工作,提出质量安全监理意见和建议。
第十二条项目启动阶段,监理单位应编制质量安全监理方案,明确监理目标、内容、方法、程序和要求。
第十三条项目实施阶段,监理单位应严格按照监理方案进行质量安全监理,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过程进行全程监控,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安全。
第十四条项目监控阶段,监理单位应定期对施工质量安全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施工单位整改,并提出整改要求和措施。
工程监理安全管理制度范本(3篇)

工程监理安全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为了加强工程监理安全管理,保障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提高施工质量,保障人员的安全和财产的安全,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工程监理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章职责和义务第一条工程监理人员的职责和义务是:1. 制定监理安全管理制度和相关制度。
2. 组织并实施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和巡视。
3. 开展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工程人员的安全意识。
4. 监督和指导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
5. 及时发现并处理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
6. 协助施工单位制定安全生产计划及措施。
第三章监理人员安全保障措施第一条工程监理人员在履行职责和义务时,理应享有以下安全保障措施:1. 提供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和安全设备。
2. 提供相关的安全培训和教育,增强工程监理人员的安全意识。
3. 在施工现场设置相应的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警戒线。
4. 在现场施工人员之间设置专门的通道,保证通行安全。
第四章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第一条施工现场应根据施工特点和安全风险,合理划分安全区域,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管控。
第二条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制,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操作规程。
第三条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确保施工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操作技能。
第四条施工单位应配备专职的安全管理人员,并对其进行培训,提高其安全管理水平。
第五条施工单位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处理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
第六条施工单位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组织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以确保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
第五章安全事故处理程序第一条施工现场发生安全事故的,应立即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工程监理人员和相关部门。
第二条工程监理人员应立即组织施救人员进行抢救,并通知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和处理。
第三条工程监理人员应对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并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和建议。
第四条施工单位应对安全事故进行彻底的调查和分析,找出事故原因,并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
第六章安全记录和奖惩第一条工程监理人员应建立健全安全记录制度,记录施工现场的安全情况。
工程监理安全管理制度(4篇)

工程监理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工程监理安全管理,确保施工过程中工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施工现场秩序,保障工程质量和进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工程监理项目,包括工程监理人员、施工单位及相关参与方。
第三条工程监理安全管理应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科学合理、系统完整地组织和实施。
第四条工程监理安全管理应以上级监理员为核心,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监督,及时发现、纠正并解决安全隐患。
第五条工程监理安全管理应加强与施工单位的沟通与合作,共同制定安全管理方案,提供专业技术支持,并协助落实相关安全措施。
第六条工程监理安全管理应严格执行,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第二章责任与管理第七条工程监理员是工程监理安全管理的主要责任人,应对施工现场的安全负总责,并发挥监督指导作用。
第八条工程监理员应具备相应的安全管理知识和经验,对施工单位的安全措施进行审核和监督,并能及时解决相关的技术和安全问题。
第九条工程监理员应熟悉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规范,加强现场安全监管,对施工单位的安全操作进行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不安全行为。
第十条工程监理员应及时向施工单位提出安全问题和建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指导施工单位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
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应配备专职安全员,负责落实施工安全管理制度,解决施工现场的安全问题。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负责组织开展安全培训,确保所有施工人员具备相应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提供相应的安全防护设备。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建立安全管理档案,记录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记录和安全事故处理情况,并及时上报工程监理员。
第十四条工程监理员应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巡查和检查,评估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情况,提出改进措施并跟踪落实。
第三章安全措施第十五条施工单位应制定安全管理计划,明确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第十六条施工单位应加强现场的安全警示标识,明确施工区域和危险区域的范围,设置安全通道和警示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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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葛市智达幸福港湾项目工程安全监理规划编制审核批准河南郑航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2015年10月19日长葛市智达幸福港湾工程项目监理部目录前言 (3)一、安全生产监理责任制制度: (3)二、安全生产监理审查制度: (4)三、施工组织设计审查制度: (6)四、安全技术措施审查制度: (7)五、专项施工方案审查制度: (8)六、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审查制度: (9)七、安全监理交底制度: (10)八、监理规划及细则安全控制制度: (10)九、安全监理例会,安全监理日记制度: (11)十、安全监理巡视检查制度: (11)十一、安全监理旁站制度: (13)十二、强制性条文监理制度: (13)十三、安全事故隐患报告制度: (14)十四、开工报告监理工作审批制度: (15)十五、施工组织设计审批制度: (15)十六、旁站监理和现场巡视检查制度: (16)十七、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 (17)十八、隐蔽工程验收及技术复核制度: (18)十九、施工图纸会审及设计交底制度: (19)二十、设计变更和会签设计变更制度: (20)二十一、施工监理例会制度: (20)二十二、情况请示汇报制度: (21)二十三、技术资料的管理制度: (21)二十四、工程文档保存制度: (22)二十五、其他相关制度: (22)二十六、安全监理责任制度: (24)1、监理单位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工作内容: (24)2、总监理工程师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26)3、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27)4、监理工程师安全生产工作管理责任: (28)5、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29)6、专业安全监理员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30)7、监理员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30)二十七、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31)前言为了保证人身安全和财产不受损失,为了监理在施工阶段的安全监控,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根据建设部《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市建【2006】248号)文的要求,特制定如下安全监理工作制度:一、安全生产监理责任制制度:1、成立以公司负责人为组长的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公司各监理部(监理机构)的安全生产监理的管理工作,由安全监理工程师、项目总监担任组员。
2、各项目监理部(监理机构)实行项目总监负责制,项目总监对其监理的项目承担安全生产监控直接领导责任。
3、各项目监理部(监理机构)各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对其监理的项目承担安全生产监控责任。
4、各项目监理部(监理机构)成立以项目总监为组长的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监控领导小组,由各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担任组员,明确责任,分工负责,对其监理的项目进行安全生产的监控。
5、严格按照施工安全监督管理程序进行控制。
6、项目监理部(监理机构)有关监理人员应认真学习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规程、标准;特别是《安全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的相关内容。
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的监控管理水平,积极落实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监控管理制度。
二、安全生产监理审查制度: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和安全技术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范、规程、标准、制度、强制性条文和上级相关规定。
2、对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监理进行全面监控,项目监理部(监理机构)在开工前应认真检查施工单位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条件是否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
(1)审查施工单位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完备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2)审查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投入是否符合安全生产要求;(3)检查施工单位是否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4)审查施工单位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合法有效,审查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具备合法资格,是否与投标文件相一致;(5)审核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是否合法有效。
(6)检查现场作业人员是否进行开工前安全教育和培训,并取得合格证;(7)检查施工现场安全设施、设备、施工工艺、施工技术是否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规程、标准、强制性条文的要求;(8)检查是否建立健全危害、危险物品防治措施,为操作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9)检查是否有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人员应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10)审查施工单位冬季、雨季等季节性施工方案的制定情况(11)审查施工总平面布置是否合理,办公、宿舍、食堂等临时设施的设置以及施工现场场地、道路、排污、排水、防火措施是否符合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规范和文明施工的要求;3、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4、审查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三、施工组织设计审查制度:1、工程动工之前,督促施工单位认真做好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工作并报监理机构审查;2、审查施工总平面布置图是否符合安全生产要求,办公、宿舍、食堂、道路等临时设施设置以及排水、防火措施是否符合安全强制性标准要求。
3、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是否符合安全强制性标准要求。
4、审查施工组织设计的地下管线保护措施方案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5、基坑支护与降水、土方开挖与边坡防护、模板、起重吊装、脚手架、拆除、爆破等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的要求;6、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或者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7、冬季、雨季等季节性施工方案的制定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四、安全技术措施审查制度: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体现安全管理的预防和预控作用,严格把好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审查关。
2、工程动工之前,督促施工单位认真做好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工作并报监理机构审查。
3、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的标准;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救援器材、设备是否符合要求。
4、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查重点:是否满足以下原则:(1)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2)遵循系统控制的原则,在确保安全目标的前提下,应满足建设工程投资、进度、质量目标的实现。
(3)覆盖施工全过程原则,以实现系统的安全。
(4)必须坚持动态控制的原则,施工生产的全过程中不安全因素是不同的、动态的,必须对施工安全生产实施动态控制。
(5)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是否坚持持续改进的原则。
(6)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是否具有可操作性和针对性。
五、专项施工方案审查制度:1、对下列达到一定规模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的专项施工方案,必须审查具体安全验算结果;审查是否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认。
同时必须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后方可组织实施。
需要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的分部分项工程有:(1)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2)土方开挖工程;(3)模板工程;(4)起重吊装工程;(5)脚手架工程。
(6)拆除、爆破工程;(7)现场施工用电;(8)施工现场施工起重机械安装、拆除方案(9)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方案(10)井字架提升机安装、拆除方案(11)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2、施工方案必须体现及时性、针对性、可行性、具体性、符合法律法规性的特点。
3、特种作业人员:司机、起重工、信号工、指挥、电焊工、架子工、爆破工等必须经专业培训和考核取得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4、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规程、标准和强制性条文规定的要求。
六、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审查制度:1、认真仔细审查施工单位的应急救援预案是否具有针对性,是否突出重点。
结合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确定容易发生事故的重点部位,分析可能导致发生事故的事、物、人、机的救援措施,有针对性的制定应急救援预案。
2、督促检查施工单位的应急救援预案中的组织机构是否落实,人员分工和职责是否明确,是否强调统一指挥,配合、协调是否一致。
3、要求应急救援预案程序简单,具有可操作性。
保证在事故突发时,能够及时启动,并能紧张有序地实施。
4、协助施工单位做好抢救伤员及财产的救援工作,并及时报告业主和上级有关部门。
5、督促施工单位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保护好事故现场。
6、协助对事故发生的原因进行调查分析。
七、安全监理交底制度:1、监理机构在工程开工前必须将安全监理方面的有关事项向施工单位进行书面交底;2、监理机构要求施工单位应报验和提供的安全资料;3、监理机构要求施工单位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原则、目标;4、有关安全生产监理工作程序和要求。
八、监理规划及细则安全控制制度:1、监理部门在做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时,应把监理对安全生产的控制措施,做为一项必要的内容列入工作规划中,规范安全控制程序。
2、在监理规划中应明确安全监理的范围;安全监理的内容;安全监理的工作程序;安全监理制度;安全监理措施;安全监理职责;3、在安全监理实施细则中明确安全监理的方法;安全监理措施;安全监理的控制要点;九、安全监理例会,安全监理日记制度:1、做好每次的监理例会,把安全监理控制工作做为一项重要的议事内容,加强对施工单位安全管理工作的协调,对施工现场安全技术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总结和制定有效对策。
2、对每日施工运行过程中的安全技术、安全管理措施落实情况在监理日志中做好专项记录,月报中列出专项对每月的安全运行情况进行分析,总结控制方法。
十、安全监理巡视检查制度:1、现场监理人员应对施工现场安全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巡视检查,配合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做好监督管理工作,对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部位,及时书面要求施工单位整改。
情况严重的,责令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呈报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