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备土地移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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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国土资源局关于我市中心城区国有土地收购储备的若干意见(试行)

成都市国土资源局关于我市中心城区国有土地收购储备的若干意见(试行)

成都市国土资源局关于我市中心城区(chéngqū)国有土地收购储备的若干意见(试行)市国土资源局中心城区各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以及《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中心城区(五城区和高新区)土地统征统供和收益分配的实施意见》(成府发〔2002〕53号)的有关规定,为促进我市土地利用规划和城市规划的顺利实施,严格落实土地储备制度,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充分发挥土地资产效益,现就我市中心城区国有土地收购储备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土地收购、储备实施主体中心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范围内的国有土地,由成都市土地储备中心作为实施主体,代表市政府实施土地收购、储备。

二、土地收购、储备范围以下国有土地属市土地储备中心收购储备的范围:(一)依法征收的农村集体土地;(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被依法收回的土地;(三)被依法收回的违法用地、闲置土地、无主地和置换土地;(四)依法没收的国有土地;(五)因单位搬迁、解散、撤销、破产、改制、产业结构调整或其他原因调整出的土地;(六)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无力继续开发又不具备转让条件的土地;(七)因实施城市规划和土地整理,市政府指令收购的土地;(八)土地使用权人申请市土地储备中心收购的土地;(九)其他需要进行储备的国有土地。

三、新征土地的储备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实施征收的土地,属市土地储备中心储备土地,由市国土资源局委托成都市征地事务中心或各区国土资源分局在完成具体征后实施工作后,移交市土地储备中心纳入储备范围。

四、整宗国有土地收购储备(一)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以及土地储备计划,市土地储备中心可以对不符合现行城市规划用途(公建配套和基础设施用地除外)的整宗国有土地实施收购,纳入土地储备范围。

国有土地收购补偿费可以按以下三种方式之一确定:1、按土地证载用途收购。

使用政府储备用地的流程

使用政府储备用地的流程

使用政府储备用地的流程
一、提出申请(原土地使用方)
1.土地使用权人填写《土地收购储备申请表》;
2.地上、地下建筑物、构筑物、附着物所有权人向土地储备中心填写《土地地上附着物收购储备申请表》;
3.储备中心进行前期审查,经领导批准纳入储备。

二、进行收储
1.征询各处室意见,联合踏勘;
2.申请出具规划条件;
3.申请土地(竞标)及地上建筑物评估(住建局);
4.出具《收储实施方案》并征询各处室、局领导意见,经局长办公会研究同意后上报市政府批准。

三、签订合同
1.市政府批准《收储实施方案》后与原使用权人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收购合同》;
2.申请补偿款,交由相关单位(财政、行政审批)拆除地上建筑物;
3.注销原土地证、房产证。

(2、3同时进行)
四、纳入储备库
1.根据供地计划出具出让图;
2.移交土地利用处按程序供地。

2024年土地储备中心工作总结(二篇)

2024年土地储备中心工作总结(二篇)

2024年土地储备中心工作总结____年,我国土地储备中心成立,负责统筹土地供应与储备,以及推动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

作为中心的一名工作人员,我全年在团队的支持与协作下,克服了各种困难,积极推动了土地储备工作的开展。

下面就我在2024年的土地储备中心工作进行总结。

一、任务完成情况1.土地储备计划的制定与执行2024年,我积极参与了土地储备计划的制定,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结合各地的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地确定了土地储备计划。

在执行过程中,我认真负责地与各级政府协调,确保土地储备工作按照计划有序进行。

2.土地资源调查与评估我负责组织开展土地资源的调查与评估工作,通过实地考察和数据分析,全面掌握了各地的土地资源情况。

并根据土地的质量、用途和开发潜力等因素进行评估,为土地储备提供了科学依据。

3.土地储备与流转工作我积极推动土地储备和流转工作的开展,与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以及农民合作社等进行沟通协调,解决了土地流转过程中的问题和矛盾。

同时,加强对土地流转合同的审查与监督,确保土地流转工作的合法合规。

4.土地利用规划的编制与推进我参与编制了土地利用规划,并与各相关部门进行了沟通与合作。

通过调研、座谈等方式,了解了各方的需求和意见,确保土地利用规划与实际情况相符。

并在规划的推进过程中,及时进行了调整和修订,确保规划的有效实施。

二、工作亮点1.加强科学研究和技术支持我积极与科研机构合作,组织开展了一系列土地储备相关的科研项目,提高了土地储备工作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通过引入先进的技术手段,如遥感技术和地理信息系统等,实现了对土地资源的全面监测和评估,提高了土地利用效益。

2.推动土地流转工作在土地流转工作中,我积极探索适合当地实际的土地流转模式,并加强对土地流转过程的监督和管理。

通过推动土地流转,促进了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流转的效益最大化,为农民增加了收入,推动了现代农业的发展。

3.加强与各方的沟通与合作我重视与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以及农民合作社的沟通与合作,加强了信息的共享与交流。

土地整治工程移交管护方案

土地整治工程移交管护方案

土地整治工程移交管护方案土地整治工程是保障农村生产生活、提高农民收入和改善生态环境的重要途径,也是贯彻国家关于土地利用、农村建设和环境保护的重要举措。

土地整治工程的移交管护是确保土地整治工程长期有效运行和管理的重要环节,也是土地整治工程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

因此,科学、合理、严格的土地整治工程移交管护方案就显得尤为重要。

二、总体目标土地整治工程移交管护的总体目标是确保土地整治工程长期持续有效运行和管理。

具体目标包括:1. 保障土地整治工程所涉及的土地资源、水资源、生态环境等受益对象的可持续利用和保护;2. 确保土地整治工程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和有效管理;3. 促进土地整治工程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最大化;4. 实现土地整治工程的全面、科学、规范、可持续管理。

三、移交管护的主体和范围1. 移交主体土地整治工程的移交主体是指土地整治工程建设和运行的主体,包括政府相关部门、土地整治工程建设单位和土地整治工程利益相关方。

具体来说,移交主体包括土地整治工程的建设主体、运维管理主体和土地整治工程的受益主体。

在移交管护中,政府相关部门起着主导和监督的作用,土地整治工程建设单位起着配合和协助的作用,土地整治工程利益相关方起着参与和监督的作用。

2. 移交范围土地整治工程的移交范围是指土地整治工程的各项工程设施、设备和资源的移交范围。

具体来说,移交范围包括土地整治工程所涉及的土地资源、水资源、生态环境及其他相关资源,以及土地整治工程设施设备等。

在移交管护中,移交范围应该根据土地整治工程的具体内容和要求,科学确定和划定,并进行详细的说明和界定。

四、移交管护的内容和要求1. 移交管理的内容土地整治工程的移交管理内容包括土地整治工程的设施设备、资源保护、环境维护、运维管理、经济运行、社会管理、信息交流等方面。

具体来说,移交管理内容包括土地整治工程设施设备的维护修复、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环境的维护修复,运维管理的规范和有序、经济运行的管理和监管、社会管理的积极参与和信息交流的及时沟通等。

土地移交管理制度

土地移交管理制度

土地移交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土地移交的管理,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保障土地权益的平等,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土地移交管理制度适用于国有土地、集体土地等各类土地的移交过程中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土地移交管理制度遵循依法管理、科学合理、公平公正、保护环境的原则。

第四条土地移交管理涉及政府部门、土地使用单位、土地出让单位以及相关利益相关方的合作和协调,各方要加强沟通和协作,共同维护土地资源的安全和稳定。

第五条土地移交管理应当遵循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符合节约资源、环境友好、科学合理等基本要求。

第六条土地移交管理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土地使用权的公平交易和公平竞争。

第七条土地移交管理应当依法保护土地权益,严厉打击违法用地和滥用权力行为。

第八条土地移交管理应当注重农民利益,促进农村土地的集约化管理和可持续利用。

第二章土地移交程序第九条土地移交程序包括土地出让程序、土地承包到期土地出让程序、土地置换程序等。

第十条土地出让程序包括确定出让范围和用途、发布土地出让公告、进行竞拍或挂牌等环节。

第十一条土地承包到期土地出让程序包括确定承包到期土地使用权归属、征求意见、发布出让公告、进行竞价等环节。

第十二条土地置换程序包括确定置换范围和标准、协商一致、签订协议等环节。

第十三条土地移交程序应当依法进行,并按照程序进行公示和审查,确保程序的合法和合规。

第十四条土地移交程序应当在土地使用单位、土地出让单位、政府监管部门等相关方的监督下进行,确保程序的公开透明和公正性。

第三章土地移交管理第十五条土地移交管理涉及土地权益的确认、土地货币补偿的确定、土地文书的签订等环节。

第十六条土地权益的确认包括土地权属的确定、土地使用权的确认等。

第十七条土地货币补偿的确定应当按照土地补偿标准进行,保障受益方的合法利益。

第十八条土地文书的签订应当经过法律程序,确保土地使用权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第十九条土地移交相关费用应当依法收取,不得违规乱收费。

土地整理项目移交管护合同

土地整理项目移交管护合同

土地整理项目移交管护合同项目移交人:***土地储备整理中心(简称甲方)项目管护人:*****人民政府(简称乙方)*****土地整理项目经各方努力,于2009 年* 月竣工,并经自治区、市验收确认合格,甲、乙双方根据《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实施管理暂行办法》文件精神和有关规定,为有效地巩固土地整理成果,长期、稳定的发挥项目效益,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土地整理项目工程的后期管护工作达成以下协议:*****土地整理项目于2007年经国土资源部、财政部批准实施,项目区位于****和**,项目总投资2248 万元。

目前所有工程均已竣工并通过自治区、市验收。

甲方现将项目区内相应工程设施、新增耕地、项目实施资料及财务档案移交给乙方使用和管护。

一、管护范围及措施*、移交工程内容:乙方主要职责和义务就是在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运营过程中对项目的农田水利设施、道路、防护林网等进行管理和养护的职责和义务,乙方应严格按照工程管护的要求履行其职责和义务,具体移交:新增耕地***公顷;斗沟条m;农沟条*0273.00m;4m 涵管桥37座;2m涵管桥30座;新打机电井*05座;灌、排(管道铺设)*38664.00m;变压器安装39座;架设高低压线50664.00m新修田间道*0 条30887.00m;新修生产路9条*70*0.00m;农田防护林杨树*07600 棵。

2、项目各项设施管护(1)、农田水利设施(一)、要明确专人管理和维护已交付的农田水利设施。

(二)、交付使用的农田水利设施,如因管理不善造成人为损失或设施被盗等,由受委托方组织人力物力进行维修,不能影响正常使用功能。

(三)、在交付使用后的一年内,确属施工引起的质量问题,要及时报告,由委托方派人员现场处理;保修期后的各种维修均由受委托方负责。

(2)、道路工程(一)、要明确专人管理和维护已交付的道路工程。

(二)、交付使用的道路设施,如因管理不善造成人为损失,由受委托方组织人力物力进行维修,不能影响正常使用功能。

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关于加强城市规划区土地储备管理工作的通知

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关于加强城市规划区土地储备管理工作的通知

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关于加强城市规划区土地储备管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泸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6.01.23•【字号】泸市府办函〔2016〕10号•【施行日期】2016.01.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关于加强城市规划区土地储备管理工作的通知泸市府办函〔2016〕10号各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为进一步规范土地储备管理,完善土地储备制度,促进土地市场健康、良性发展。

根据《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国土资〔2007〕277号)、《关于加强土地储备与融资管理的通知》(国土资〔2012〕162号)等有关规定,经市政府研究,现通知如下。

一、明确职责,构建共同责任机制市政府负责统筹协调城市规划区内(含两城三园区、江南新区)土地储备管理工作。

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土地征收转用报批、批后实施程序、指导各区实施集体土地征收工作、储备土地统一供应等职责;市财政局负责市本级储备土地资金保障、收支管理等职责;市住建部门负责指导各区政府实施国有土地房屋征收拆迁,配合各管委会完成储备土地基础设施配套的建设的前期工作;市规划部门负责国有储备土地利用规划管理等职责;市城管部门负责指导各区政府对储备土地弃土场审批和监管,负责对违规倾倒弃土、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等的查处工作;各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负责集体土地征地拆迁和国有土地房屋征收拆迁的具体组织实施,并负责土地供应前的日常监管等工作;市级其他部门根据其职能职责履行相应职责。

二、规范实施,完善土地储备机制(一)规范储备土地移交。

集体土地完成征地报批手续和征地补偿安置后,由各区政府、管委会提交征收土地批文、征地批准及征地补偿安置范围图(含CAD电子数据)、征地补偿安置到位说明,并会同土地储备机构及时完善书面移交手续,纳入土地储备库。

未进入土地储备库前,原则上不予启动供地程序。

国有土地完成房屋征收拆迁和拆除后,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相关批准文件、政府征收决定、政府征收补偿方案、征收补偿协议、房屋征收红线图、收回土地使用权明细表、范围图(含CAD电子数据)、原不动产权证原件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注销登记后,由各区政府会同土地储备机构及时完善书面移交手续,纳入土地储备库。

移交协议书六篇

移交协议书六篇

移交协议书六篇移交协议书篇1甲方:______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以下简称甲方)乙方: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乙方于_____年__月__日通过挂牌方式竞得________号宗地国有土地使用权,经甲、乙双方认真协商,现就土地移交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宗地位置及面积乙方受让的土地位于________区________路,宗地总面积大写________平方米(小写:________平方米)。

宗地四至见挂牌宗地图。

第二条:乙方必须按照与市国土资源局签订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及金额及时支付土地出让价款。

第三条:交地时间甲方负责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60日内,按房屋拆除后土地现状向乙方移交该宗土地,交付时双方签署书面交接文件。

第四条:本协议经双方盖章后生效。

第五条: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执二份。

第六条:本协议于_____年__月__日在荆州市江津东路附155号荆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订。

甲方(章):________乙方(章):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年__月__日_____年__月__日移交协议书篇2甲方(接管单位):乙方(移交单位):根据深圳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宝安龙岗两区城市化进程的意见》(深发[]15号)文件精神,宝安、龙岗、光明新区城市化三年过渡期后,原由各村委会建设、管理和维护的市政公共设施移交区政府管理和维护,并由区政府承担相关费用,经双方协商,现就设施移交达成如下协议:一、移交项目(一)移交数量:移交__X社区范围小区道路条(详见附表);(二)移交范围:道路及道路上的人行道、自行车道、路灯、行道树、绿地;(三)交接条件:按设施现状进行移交、接管;二、甲方责任(一)自设施移交协议签订之日起,甲方拥有道路的产权,包括使用权、管理权、改造权;(二)依照《城市道路管理条例》、《深圳市城市道路管理办法》规定,对道路实施管理;(三)负责接管道路的路政管理,包括临时占用道路、临时挖掘道路、路口开设等事项的审批;(四)负责对接管道路的更新改造和日常维护,保证道路设施完好、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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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告知书(试行)
审批事项名称储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移登记
(储备土地移交)
申请方式双方申请
登记结果《不动产权证书》 办理时限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受理条件提交的资料齐全,且符合《不动产登记试行条例》的相关要求
申请人需要提交的材料及要求
一、申请主体资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不动产登记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不动产登记(授权)委托书(窗口领取);
2、纳入国家土地储备机构名录的土地储备机构的组织机构代码证(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二、权籍调查成果
(一)权属来源资料
1、不动产权属证书(《国有土地使用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原件);
2、储备土地移交协议(原件);
3、土地资产划转批准文件(原件)。

(二)权籍调查及测量成果:权籍调查表、权籍测量成果及报告(宗地图2份、界址坐标、测量报告等)(原件)。

三、税费资料
契税等缴纳凭证。

四、其他必要材料。

注:上述资料在权籍调查时已收取并影像化扫描的,不再重复收取。

工作流程不动产登记申请→窗口受理→审核→登簿→窗口发证
申报单位/个人信息单位/个人名称
联系人联系方式
一次性告知书出具时间窗口咨询时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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