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
xx县全国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xx县全国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实施方案Xx县中医院全国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传承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培养出有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的中医药人才,通过口传面授、临床应诊和实际操作传授学术经验和技术专长,促进我院高层次中医药人才的培养。
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总书记卫生与健康大会为指导,紧紧抓住中医药发展的良好战略机遇,开展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提升医院中医药服务能力,丰富中医药人才培养的方式和途径,推动名老中医学术思想经验的继承与创新,使中医药更好地为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服务。
二、加强组织领导卫生院、村卫生室开展诊疗、带教工作,重点指导1名以上乡镇卫生院中医人员、2名以上乡村医生解决临床实际问题。
每年巡诊活动次数不少于6次,每次活动时间不少于1个工作日。
4、参加集中理论培训。
组织继承人参加由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主办的不少于1次的集中理论培训,学习中医典籍、经方、中药实践技能等内容。
四、工作要求1、各相关科室为工作室建设提供人力、财力、场地、设备等各方面的支持。
2、每季度对工作室运行情况、继承人跟师情况、老中医专家开展巡诊带教情况等进行检查督导。
3、老中医专家负责临床经验传承、继承人培养及对口乡镇卫生院中医人员、乡村医生的指导带教工作。
五、严格经费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中央财政安排每个传承工作室建设专项资金25万元,重点用于培养继承人、开展巡诊带教活动、购买学习用品、带教经费等。
医院充分认识专项资金的重要性和特殊性,严格按照《关于印发2016年中医药部门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项目工作任务方案的通知》、《2017年全国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实施方案》文件的要求使用资金。
并在使用专项资金过程中进行专项的会计核算、专项资金单独核算,建立科学合理的资金管理制度体系,资金管理使用的各个环节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全国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80%以下 0 分
提供项目各类经费支出报表 (需盖章)
提供说明材料。
提供调查问卷或其他说明材 料。
□已全部完成 10 分 □完成 80%以上 8 分
□完成 60%以上 6 分
未完成 0 分
自评 得分
需提供的佐证材料 提供示诊室、示教室运行照 片。
提供资料库清单。
提供继承人名单、跟师照片、 跟师笔记、心得、交流活动照 片等。
提交相关协议、图片及巡诊记 录。
提供说明材料。
上传
成本指标 成本控制有效性
继承人每年跟师时间累计不少于 40 个工作日、
撰写 20 篇跟师笔记、6 篇与老中医专家临床经
验相关的医案或临床经验运用心得;3.每年组织
开展 4 次学习、交流、讨论等人才培养相关活动,
累计参加活动人数不少于 30 人。
□满足 3 项 10 分 □满足 2 项 8 分
□满足 1 项 5 分 □满足 0 项 0 分
满足 3 项要求:1.与 1 个乡镇卫生院、2 个村卫
生室建立对口指导联系;2.重点指导 1 名以上乡
镇卫生院中医人员、2 名以上乡村医生;3.每年
巡诊活动次数不少于 4 次,累计时间不少于 4
个工作日
□满足 3 项 10 分 □满足 2 项 8 分
□满足 1 项 5 分 □满足 0 项 0 分
项目及时完成率。
全国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条件建设 数量指标
传承建设
产出指标
培养继承人
质量指标
巡诊带教
时效指标 及时完成率
标准 (分)
10 10
10
10 10
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

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医药人才发展“十三五”规划》(国中医药人教发〔2016〕39号)及《中医药传承与创新“百千万”人才工程(岐黄工程)实施方案》(国中医药人教发〔2017〕9号)要求,加强中医药继承与创新,进一步做好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传承工作,培养高层次中医药人才,探索建立中医药学术传承及推广应用的有效方法和创新模式,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开展了2017年、2018年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以下简称传承工作室)。
为做好传承工作室建设,特制定本建设方案。
一、建设目标通过建立一批规范的具备较好条件的传承工作室,整理、继承、推广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观点和临床经验,探索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传承及推广的有效方法和创新模式,培养一批高层次的中医药人才,促进中医药事业的发展。
二、建设周期建设周期为连续3年,自公布确定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专家名单之日起。
三、建设内容(一)条件建设。
1.名老中医药专家临床经验示教诊室。
面积不小于20m2,在场所安排、环境布置、物品摆放、工作程式等方面充分体现中国传统文化和中医药特色的元素。
2.名老中医药专家示教观摩室。
面积不小于30m2,能同时满足数十人观摩名老中医药专家的诊疗示教活动。
3.名老中医药专家资料室(阅览室)。
面积不小于50m2,在查阅资料功能的基础上,注重收集和展示名老中医药专家论文、论著、临床医案、处方等原始资料。
4.配置计算机、网络宽带、声像采集系统(摄录设备和编辑系统等)、实时记录设备(录音笔、移动存储设备等)。
(二)传承工作建设。
1.收集资料。
收集整理名老中医药专家的典型医案(教案)、处方等原始资料,以及开展传承工作过程中的跟师笔记、跟师医案、读书临证心得等相关资料,建立临证经验和文献数据库。
2.整理分析。
对名老中医药专家的临床资料重点是回顾性临床资料进行挖掘整理研究,提炼形成学术观点和临床经验,发表论文或出版专著等。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二届国医大师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二届国医大师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公布日期】2015.07.28•【文号】国中医药办人教发〔2015〕24号•【施行日期】2015.07.2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机构与医师正文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二届国医大师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国中医药办人教发〔2015〕24号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医药管理局,中国中医科学院,北京中医药大学:为加强国医大师学术经验的传承与发展,发挥国医大师在中医药人才培养中的作用,推动中医药继承创新和人才队伍建设,我局将组织开展第二届国医大师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
为做好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制定了《第二届国医大师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实施方案》是组织开展第二届国医大师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的指南和依据,请各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有关单位组织工作室人员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
二、各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有关单位要协调明确工作室的依托单位和工作室负责人,为第二届国医大师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保障。
三、第二届国医大师传承工作室建设周期,由各工作室根据前期开展的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完成情况,结合本《实施方案》要求自行确定,原则上不超过3年。
四、有关依托单位按《实施方案》要求,填报《第二届国医大师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任务书》(附件)一式5份(A4纸单面打印、普通装订),于8月17日前寄送至我局人事教育司师承继教处,同时将任务书电子版文档发送至电子邮箱***************.cn。
五、在执行过程中有何意见和建议,请与我局人事教育司师承继教处联系。
联系人:曾兴水黄峰联系电话:010—59957647邮箱:***************.cn附件:第二届国医大师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任务书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2015年7月28日第二届国医大师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医药卫生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1—2020年)》,加强中医药继承与创新,深入开展第二届国医大师学术经验传承工作,我局2015年将组织开展第二届国医大师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
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

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This manuscript was revised on November 28, 2020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医药人才发展“十三五”规划》(国中医药人教发〔2016〕39号)及《中医药传承与创新“百千万”人才工程(岐黄工程)实施方案》(国中医药人教发〔2017〕9号)要求,加强中医药继承与创新,进一步做好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传承工作,培养高层次中医药人才,探索建立中医药学术传承及推广应用的有效方法和创新模式,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开展了2017年、2018年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以下简称传承工作室)。
为做好传承工作室建设,特制定本建设方案。
一、建设目标通过建立一批规范的具备较好条件的传承工作室,整理、继承、推广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观点和临床经验,探索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传承及推广的有效方法和创新模式,培养一批高层次的中医药人才,促进中医药事业的发展。
二、建设周期建设周期为连续3年,自公布确定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专家名单之日起。
三、建设内容(一)条件建设。
1.名老中医药专家临床经验示教诊室。
面积不小于20m2,在场所安排、环境布置、物品摆放、工作程式等方面充分体现中国传统文化和中医药特色的元素。
2.名老中医药专家示教观摩室。
面积不小于30m2,能同时满足数十人观摩名老中医药专家的诊疗示教活动。
3.名老中医药专家资料室(阅览室)。
面积不小于50m2,在查阅资料功能的基础上,注重收集和展示名老中医药专家论文、论着、临床医案、处方等原始资料。
4.配置计算机、网络宽带、声像采集系统(摄录设备和编辑系统等)、实时记录设备(录音笔、移动存储设备等)。
(二)传承工作建设。
1.收集资料。
收集整理名老中医药专家的典型医案(教案)、处方等原始资料,以及开展传承工作过程中的跟师笔记、跟师医案、读书临证心得等相关资料,建立临证经验和文献数据库。
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做好2022年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的通知

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做好2022年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公布日期】2022.05.27•【字号】•【施行日期】2022.05.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政医管正文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做好2022年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的通知各市卫生健康委,有关省级医疗卫生单位: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国中医药办人教函〔2021〕270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要求,为做好2022年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以下简称传承工作室,具体名单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传承工作室要根据《实施方案》和《浙江省2022年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考核指标》(附件2)的要求,认真填报《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任务书》(附件3,一式三份)。
二、传承工作室依托单位要根据考核指标要求,加强过程管理,提供便利条件和必要支持,保证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
三、传承工作室负责人为项目建设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工作任务的落实和工作目标的实现,要合理分配、规范使用项目经费,按时完成各项建设任务。
四、其他事项(一)本项目于2021年启动申报,于2022年开展建设工作,项目名称修改为2022年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
(二)传承工作室依托单位请于2022年5月30日前将加盖公章的任务书寄送至我局,并同时发送电子版至电子邮箱:***************.cn。
(三)传承工作室应于2022年5月31日前申请建立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信息网络平台账号(网址:http://118.144.35.10:48081/expin/login),在建设周期内按要求上传相关建设成果资料。
(四)其他未尽事宜,请与我局联系。
名老中医传承工作室建设计划和措施

名老中医传承工作室建设计划和措施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文档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谢谢!本店铺为大家提供各种类型的实用资料,如教育随笔、日记赏析、句子摘抄、古诗大全、经典美文、话题作文、工作总结、词语解析、文案摘录、其他资料等等,想了解不同资料格式和写法,敬请关注!Download tips: This document is carefully compiled by this editor. I hope that after you download it, it can help you solve practical problems. The document can be customized and modified after downloading, please adjust and use it according to actual needs, thank you! In addition, this shop provides you with various types of practical materials, such as educational essays, diary appreciation, sentence excerpts, ancient poems, classic articles, topic composition, work summary, word parsing, copy excerpts, other materials and so on, want to know different data formats and writing methods, please pay attention!传承中医经典,名老中医传承工作室建设计划和措施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对健康的重视,中医药文化日益受到关注和推崇。
名老中医传承工作室建设方案

名老中医传承工作室建设方案近年来,中医疗法备受关注,许多老中医的治疗技艺和经验值得传承和发扬。
为了更好地推广和传递老中医的知识和技术,一些城市政府和医疗机构开始推出“名老中医传承工作室”的建设方案。
下面分步骤介绍这一方案的实施。
第一步,确定工作室的背景和位置。
这里的背景包括建设动机、目的和意义,而位置应该选在具有中医疗法实践历史和传承基础的地区,比如一些中药材的产地,或名医荟萃的中医优势城市。
第二步,确定工作室的运营模式和人员配备。
在这里,需要确定工作室的模式,是由政府或医院直接运营,还是处理给民间的机构和团队。
同时,也需要注重人才引进和人员配置,要为工作室配备一批在临床治疗、中医研究和医学教育方面拥有丰富经验、知识与技术的中老年医疗专家。
第三步,规划工作室的建设和管理。
在这里可以着手具体的工作内容和管理措施,包括建设中医诊所、开展各种临床疗法、采取研究团队,建立各种专业业务部门,推进对人才的选配和技术培训。
第四步,建立传承机制和宣传品牌。
传承机制是该方案的重要内容之一,传承中需要将老中医的经验和技术传递给年轻一代,发扬中医疗法的精髓。
同时也需要搭建老中医的宣传平台,将名老中医的药方,治疗经验等全方位推广出去,让更多的人受益,让口碑和品牌得以宣传。
总之,名老中医传承工作室建设是一项非常重要而值得推广的医疗工作。
通过这一方案的实施,不仅能够传承和发扬古老而深奥的中医疗法,同时也能够促进中医疗法技术的发展和提高,让更多的人受益。
希望各级政府、医疗机构和社会团体能够推进和支持这样的工作,将中医疗法的精髓发扬光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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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
室建设项目
The final edition was revised on December 14th, 2020.
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
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医药人才发展“十三五”规划》(国中医药人教发〔2016〕39号)及《中医药传承与创新“百千万”人才工程(岐黄工程)实施方案》(国中医药人教发〔2017〕9号)要求,加强中医药继承与创新,进一步做好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传承工作,培养高层次中医药人才,探索建立中医药学术传承及推广应用的有效方法和创新模式,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开展了2017年、2018年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以下简称传承工作室)。
为做好传承工作室建设,特制定本建设方案。
一、建设目标
通过建立一批规范的具备较好条件的传承工作室,整理、继承、推广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观点和临床经验,探索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传承及推广的有效方法和创新模式,培养一批高层次的中医药人才,促进中医药事业的发展。
二、建设周期
建设周期为连续3年,自公布确定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专家名单之日起。
三、建设内容
(一)条件建设。
1.名老中医药专家临床经验示教诊室。
面积不小于20m2,在场所安排、环境布置、物品摆放、工作程式等方面充分体现中国传统文化和中医药特色的元素。
2.名老中医药专家示教观摩室。
面积不小于30m2,能同时满足数十人观摩名老中医药专家的诊疗示教活动。
3.名老中医药专家资料室(阅览室)。
面积不小于50m2,在查阅资料功能的基础上,注重收集和展示名老中医药专家论文、论着、临床医案、处方等原始资料。
4.配置计算机、网络宽带、声像采集系统(摄录设备和编辑系统等)、实时记录设备(录音笔、移动存储设备等)。
(二)传承工作建设。
1.收集资料。
收集整理名老中医药专家的典型医案(教案)、处方等原始资料,以及开展传承工作过程中的跟师笔记、跟师医案、读书临证心得等相关资料,建立临证经验和文献数据库。
2.整理分析。
对名老中医药专家的临床资料重点是回顾性临床资料进行挖掘整理研究,提炼形成学术观点和临床经验,发表论文或出版专着等。
3.总结提炼。
结合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观点和临床经验,重点选择名老中医药专家擅长治疗的3—5个常见病、疑难病进行系统的总结研究,形成相应的临床诊疗方案,推广应用于临床。
4.传承研究。
结合工作实际,开展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观点和临床经验相关课题的研究。
(三)人才培养建设。
1.传承团队的建设。
制定传承培养计划,重点培养传承团队中不少于2名副高以上、不少于5名中级职称以上的中医药
人员。
每月围绕名老中医学术经验开展学习交流、病案讨论或中医医案评价等人才培养相关活动。
2.接受外单位进修学习人员。
通过临床跟师带教、典籍研读、临证思辨探讨、文化学习等方式,培养外单位进修学习人员10人以上。
3.培养中医临床和科研人才。
通过临床研究总结,结合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指导和现代科研分析,逐步探索形成有效的中医临床科研方法和建立中医临床科研一体化的机制,提升中医临床诊疗水平和科研能力,促进中医临床和科研人才的培养。
4.举办国家级(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
每年组织开展以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或诊疗技能为主题的国家级(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弘扬名老中医药专家的学术经验,提高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的影响力和知名度,促进中医药人才的培养。
(四)网络和管理制度建设。
1.建立名老中医药专家典型医案、影像资料、继承工作成果及资源网络共享平台。
2.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信息网络平台管理的通知》(国中医药人教教育便函〔2014〕93号)要求,做好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信息网络平台信息资料上传工作。
3.建立日常管理制度、经费使用制度、学习培训制度、跟师带教制度等。
4.探索建立项目管理运行、专家咨询、绩效评价、政策保障等各类长效机制。
四、预期成效
(一)出版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着作1部以上。
(二)发表论文6篇以上,其中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3篇以上。
(三)制定名老中医药专家擅长的常见病、疑难病临床诊疗方案3个以上。
(四)重点培养传承团队中不少于2名副高以上和5名中级职称以上的中医药人员。
接受外单位进修学习人员10人以上。
(五)举办国家级(省级)以上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3次以上。
(六)建设传承工作室网站1个,充分体现中医文化特色,有一定的患者咨询访问量。
五、组织管理
(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负责项目的全面领导和政策协调。
负责项目具体管理,组织项目立项、过程管理、项目验收和绩效评价。
(二)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确实做好建设项目的组织领导,开展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信息网络平台培训工作,并会同财政部门加强项目过程管理、经费管理,及时开展监督检查和指导工作。
(三)传承工作室承担单位应明确分管领导和管理部门,负责项目具体组织实施与管理。
组建由项目负责人、相关学科人才组成的传承团队,共同承担项目建设任务。
项目负责人为项目建设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工作任务的落实和工作目标的实现,合理分配、统筹使用项目经费。
六、监督评估
(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将根据立项单位的建设任务制定项目建设的考评表,对项目建设进行动态管理,对项目建设成效进行评估和总结。
(二)各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负责本省区的项目组织申报、具体实施、日常管理、监督评估等工作。
建立管理档案,研究制定监督和考核办法,引进绩效考核机制。
(三)项目承担单位要加大投入,为工作室建设提供政策、人力、财力、场地、设备等各方面便利条件。
(四)项目完成三个月内,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要对项目总体执行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并将项目评估总结报告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国家中医管理局将于建设期满对项目组织评审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