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县公安消防大队调整为公安消防支队的通知
北京市密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檀营地区土地开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现场指挥部的通知

北京市密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檀营地区土地开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现场指挥部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11.06.10•【字号】密政办字[2011]43号•【施行日期】2011.06.10•【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北京市密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檀营地区土地开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现场指挥部的通知(密政办字〔2011〕43号)各乡镇人民政府,地区、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委、办、局,各县属机构:为进一步加强对檀营地区土地开发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开发建设工作有序推进,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经县政府同意,成立檀营地区土地开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现场指挥部,名单如下:一、檀营地区土地开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王海臣县长常务副组长:王稳东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副组长:张玉鲲县委政法委书记李光辉副县长吴振义县党建领导小组副组长郑伯华县党建领导小组副组长成员:彭方军县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郝加瑞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郑晓君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崔春花县发展改革委主任张赤兵县住房城乡建设委主任雷亚军县市政市容委主任朱锡才县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杨华利县教委主任张亚东县财政局局局长张连福县政府法制办主任张建国县信访办主任郭文军县规划分局局长孙全春县国土分局局长王宇县人力社保局局长许宝生县民政局局长周庆国县司法局局长田长丰县公安局局长高瑞安县水务局局长郑中朝县环保局局局长李长春县园林绿化局局长席成坡县监察局局长王建国县统计局局长李洪友县审计局局长于庭满县安全监管局局长赵力杰县广电中心主任王福增县城管大队大队长李元生县经管站站长董向东檀营地区党工委书记关佩君檀营地区办事处主任王小明首政公司总经理兰晓明京密投资公司经理领导小组职责:制定拆迁工作目标、政策和措施,统一领导拆迁工作;研究解决拆迁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督促、检查有关部门落实各项政策、措施的进展情况;协调相关部门落实参加拆迁的具体工作人员。
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密云区政府蓝橙红分级预警督查工作制度》的通知

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密云区政府蓝橙红分级预警督查工作制度》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09.03•【字号】密政办字〔2018〕52号•【施行日期】2018.09.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密云区政府蓝橙红分级预警督查工作制度》的通知密政办字〔2018〕52号各乡镇人民政府,地区、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密云区政府蓝橙红分级预警督查工作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9月3日密云区政府蓝橙红分级预警督查工作制度为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更好地发挥区委、区政府督查和纪检监察机关在“抓落实”工作中的推动作用,加强工作预警,有效传导压力,确保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得到及时、全面、深入贯彻落实,特制定如下制度:第一条分级预警督查主要是对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经决策督查、专项督查、挂牌督查后,仍未能按照时限等要求完成任务的责任单位进行的再督查。
第二条分级预警督查主要负责机构是区政府督查室。
第三条分级预警督查工作实行蓝、橙、红三级预警督查工作机制,采取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协同督查与区纪委区监委、区委组织部无缝衔接的督查新模式,逐步加大督查力度,提升督查实效。
第四条蓝、橙、红三级预警督查工作机制具体如下:第一级蓝色预警督查启动:经区政府督查室督办,相关单位仍存在无故拖延、敷衍塞责或整改效果不明显的,由区政府督查室启动蓝色预警督查。
督查:蓝色预警督查启动后,由区政府督查室向相关单位下发蓝色预警督查通知单,明确工作要求、完成期限,责令其整改落实。
蓝色预警期间,由区政府督查室听取责任单位工作情况汇报,查找问题、分析原因,督促其落实整改。
责任单位就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成因进行分析,制定整改措施,并尽快予以落实。
承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县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及职责分工的通知

承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县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及职责分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承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08.01•【字号】承县政办字〔2018〕69号•【施行日期】2018.08.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正文承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县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及职责分工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优化我县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消防安全,县政府决定对县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及职责分工进行调整。
现将调整后的《县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及职责分工》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承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8月1日县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及职责分工一、承德县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名单主任:薄国平县政府副县长(挂职)、公安局局长副主任:曹辉县电子政务外网管理中心副主任赵民阁县公安局副局长祝新光县公安消防大队教导员都杭县公安消防大队副大队长成员:陈际峰县安监局副局长白国军县住建局人防办副主任郑利国县发改局副局长李玉国县教育局副局长姜长沙县卫计局副局长佟秀玲县民政局副局长纪九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宋莉冬县广播电视台副台长张帅龙县财政局副局长周红县人社局副局长韩伟丽县农牧局副局长关立国县森林公安局局长杨建兴县交通战备办公室主任姜涛县发改局副局长(负责商务工作)胡艳明县文化市场行政执法队队长王译泽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吴铁军县司法局副局长郑乃君县科学技术和地震局主任科员崔超县粮食局仓储股股长姜学岭县供电分公司副经理县消防安全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公安消防大队,办公室主任由县公安消防大队教导员祝新光兼任。
二、各成员单位具体职责(一)县公安局(含消防大队)1.负责对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指导、督促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履行消防工作职责。
依法实施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开展消防监督检查,组织针对性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实施消防行政处罚。
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密云区餐饮户及民用户燃气防火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密云区餐饮户及民用户燃气防火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11.21•【字号】密政办字〔2017〕48号•【施行日期】2017.11.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消防管理正文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密云区餐饮户及民用户燃气防火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密政办字〔2017〕48号区餐饮户及民用户燃气防火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11月21日密云区餐饮户及民用户燃气防火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为迅速落实蔡奇书记批示要求和市委、区委决策部署,打好冬季防范火灾这场硬仗,自即日起至12月31日,在全区范围内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对餐饮户(含民俗户)及民用户开展燃气防火专项整治工作,消除燃气使用场所的消防安全隐患,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全面落实火灾防范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和部门分工负责制,各镇街(地区)、各单位、各部门、经济开发区要落实燃气使用场所防火责任。
最大限度发动各方力量下沉到一线、下沉到基层,对各镇街(地区)、村(社区)内的所有餐饮户逐个进行排查,坚决做到“四个一批”,即集中整改一批突出问题、取缔一批违法场所、解决一批隐患场所、消除一批重大隐患。
二、重点任务(一)餐饮户液化气钢瓶附属及设备(胶管、减压阀)必须符合国标,否则一律更换。
(二)督察餐饮户落实相关国家标准规定,加装燃气专用浓度检测报警装置,提高自我火灾防范和预警能力。
(三)纠正和制止餐饮户与非法气贩违法交易行为,要求餐饮户与正规的燃气供应单位签订供用气合同,否则停业整改。
(四)纠正和制止餐饮户违法违规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压缩(液化)天然气的行为;依法查封、扣押正在使用的报废、超期未检、无合法来源的液化气气瓶。
(五)依法取缔餐饮户及民用户在地下室、高层建筑内违规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的行为。
北京市密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继续开展地下空间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北京市密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继续开展地下空间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密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5.09.09•【字号】密政办字〔2015〕32号•【施行日期】2015.09.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北京市密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继续开展地下空间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密政办字〔2015〕32号各乡镇人民政府,地区、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相关委、办、局: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密云县继续开展地下空间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北京市密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9月9日密云县继续开展地下空间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继续开展地下空间综合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京政办函〔2015〕68号)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地下空间使用管理行为,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县政府决定,于2015年7月至2017年12月,继续集中开展地下空间综合整治工作,现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2015年7月至2017年12月,集中治理违反规划用途、存在散租住人等地下空间违法违规使用行为,着力整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地下空间,杜绝新增违法违规使用行为,全面消除各类安全隐患,严格依法监管地下空间,细化完善使用标准和管理规定,健全体制机制,实现长治久安。
二、组织职责(一)组织机构县政府成立以主管副县长为组长,县民防局局长为副组长、县住房城乡建设委、安监局、综治办、公安局、公安消防支队、规划分局、城管执法监察局、卫生计生委、工商分局、各镇街(地区)主管副职领导为成员的密云县地下空间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县地下空间综合整治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组织领导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民防局。
(二)部门职责县民防局:负责组织协调本县地下空间综合整治工作,开展县属人防工程综合整治工作;依法查处未经批准擅自使用、擅自改变用途、擅自改变工程主体结构、擅自拆除人防工程设备设施、违规转租、散租住人等问题,恢复人防工程战备功能,服务公共公益事业。
北京市密云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严厉打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北京市密云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严厉打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密云县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4.18•【字号】密政发〔2013〕17号•【施行日期】2013.04.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正文北京市密云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严厉打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密政发〔2013〕17号各乡镇人民政府,地区、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委、办、局,各县属机构: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密云县严厉打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密云县严厉打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专项行动指挥部成员名单2.密云县严厉打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专项行动监督考评暂行办法3.密云县严厉打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专项行动监督考核评分表北京市密云县人民政府2013年4月18日密云县严厉打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工作方案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为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全市生态文明和城乡环境建设动员大会精神,坚决遏制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切实维护社会正常秩序和安全稳定,保护好弥足珍贵的土地资源,促进县域环境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结合本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密围绕密云生态涵养发展区工作方略和“三个走在前列”奋斗目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北京市禁止违法建设若干规定》(北京市人民政府第228号令)等法律法规,按照“党政主导、属地主责、部门联动、群防群治”原则,组织发动县、镇(街)、村(居)三级力量,开展一场严厉打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的攻坚战和持久战,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安全稳定和谐的环境。
二、工作目标集全县之力,以超常规的工作力度,严格管理、严肃查处、严厉打击,建立科学、规范、高效的打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长效机制,对新生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实行“零容忍”,2014年6月底前,分阶段分批次拆除所有挂帐的违法用地违法建设。
北京市密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密云县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北京市密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密云县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密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2.08.14•【字号】密政办字〔2012〕37号•【施行日期】2012.08.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北京市密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密云县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密政办字〔2012〕37号县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委、教委、文委、财政局、人力社保局、国土分局、工商分局、环保局、安监局、卫生局、审计局、民政局、园林绿化局、农业局、经管站: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密云县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北京市密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二〇一二年八月十四日密云县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积极主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必然要求,是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行政管理体制的重要内容。
按照国务院关于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京政办发〔2012〕34号)文件精神,推进本县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按照县政府统一部署,深化主动公开,规范依申请公开,大力推进财政管理、食品安全等重点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在本县经济、社会建设,提高政府公信力等方面重要作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进一步提高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二、工作原则(一)坚持公正、公平、便民原则。
公正、公平、便民是政府信息公开的行为准则,是体现为人民群众服务宗旨的重要内容。
坚持公正、公平、便民原则,是畅通政府与人民群众沟通渠道,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重要保障。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专职消防队伍管理办法的通知-京政办发[2014]8号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专职消防队伍管理办法的通知-京政办发[2014]8号](https://img.taocdn.com/s3/m/901f83e10342a8956bec0975f46527d3240ca61a.png)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专职消防队伍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专职消防队伍管理办法的通知(京政办发[2014]8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北京市专职消防队伍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4年1月30日北京市专职消防队伍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本市专职消防队的建设和管理,加强消防应急救援工作,维护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北京市消防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专职消防队包括政府专职消防队和单位专职消防队。
政府专职消防队是指除公安消防队以外,由本市各级政府投资组建的专职消防队;单位专职消防队是指由企事业单位自行组建的专职消防队。
第三条各区县、各乡(镇)政府应当加强对政府专职消防队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领导,将政府专职消防队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逐步增加投入,确保消防工作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要求。
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捐助建设专职消防队。
第四条政府专职消防队的建设和管理工作由各区、县政府统一领导,区、县政府有关部门和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组织实施,日常管理工作由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或者有关部门负责;单位专职消防队的建设和管理工作,由所属企事业单位负责。
市、区两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专职消防队的业务培训和指导。
本市发展改革、民政、财政、人力社保、规划、住房城乡建设、交通等有关部门,应当依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专职消防队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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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政办字…2012‟1号
密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县公安消防大队调整为公安消防支队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地区、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委、办、局,各县属机构:
为促进首都消防事业发展,经公安部批准,原县公安消防大队调整为县公安消防支队,由副团职单位升级为正团职单位。
机关所属部门由原消防大队下设综合科、防火监督科两个部门(均为正营职),调整为下设司令部、后勤处、政治处、防火监督处四个部门(均为副团职)。
其中司令部下设作战指挥中心,后勤处下设卫生队、战勤保障大队,防火监督处下设法制宣传科、监督指导科、火灾隐患情报信息中心。
自2012年1月1日起,正式启用新编制的工作机制。
调整后的单位全称为“北京市密云县
公安消防支队”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北京市密云县消防支队”。
二○一二年一月十三日
主题词:公安消防机构通知
抄送:县委办公室、人大办公室、政协办公室、纪委办公室,法院、检察院。
密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1月1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