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出参加学术会议及短期进修学习的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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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务人员外出学习管理规定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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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务人员外出学习管理规定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医务人员外出学习管理规定为促进医院的持续稳步发展,增强医院发展后劲,不断提高医疗队伍的整体素质,在鼓励医务人员外出参加进修学习的同时,保证医院医疗、科研、教学等各项工作的正常进行及科研经费的合理开支使用,对医院医务人员外出参加学术会议、短期学习及进修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参加院外学术会议的规定(一)参会条件1、学术会议必须由一级学会(中华医学会、中华护理学会、中华预防医学会、中国防痨协会、中国药学会、中国中医药学会等)主办,并盖有一级学会学术会务部专用章或经一级学会批准的本省、地属各专科分会主办的学术年会,并盖有本省地属专科分会专用章。

2、由上级部门下达的指令性会议、学习班、培训班及卫生行政部门要求的岗位资质培训和各类业务管理培训。

3、根据医院发展需要指派性参加的学术会议。

(二)参会要求1、原则上参加学术会议须积极投稿发表学术论文,以扩大医院宣传和影响,论文(含大会交流论文、大会录用论文、个案报道)第一作者代表医院参加学术会议。

2、同一学术会议,原则上只限派一人参加(在赣州市召开的会议可适当放宽)。

3、外出参加学术会议的人员应以不影响正常医疗工作为前提,所参加的学术会议内容必须和所从事的专业对口。

4、科室负责人或高级职称者每年参加学术会议原则上不超过两次,国内一次,省内一次;中级职称者每年可参加省内学术会议一次,其他人员视情况作适当安排。

5、全免费或半免费性会议及培训,可凭借主办单位邀请函审核后参加。

6、有科研经费的学科及课题组,为学科建设及科研课题需要,通过科研经费开支参加的学术会议,参会条件及人员数可适当放宽。

7、境外召开的学术会议,原则上不安排参加。

8、参加业务管理培训人员应符合举办培训部门下发的培训通知要求。

(三)审批程序申请外出参加会议、培训者,必须持会议正式通知书和参会论文,由所在科室负责人确认其是否符合参会条件,符合参会条件的方可签署意见后报科教科审核,经分管副院长同意,最后经院长批准,报科教科登记备案后方可参会。

医务人员外出学习管理规定

医务人员外出学习管理规定

医务人员外出学习管理规定LEKIBM standardization office【IBM5AB- LEKIBMK08- LEKIBM2C】医务人员外出学习管理规定为促进医院的持续稳步发展,增强医院发展后劲,不断提高医疗队伍的整体素质,在鼓励医务人员外出参加进修学习的同时,保证医院医疗、科研、教学等各项工作的正常进行及科研经费的合理开支使用,对医院医务人员外出参加学术会议、短期学习及进修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参加院外学术会议的规定(一)参会条件1、学术会议必须由一级学会(中华医学会、中华护理学会、中华预防医学会、中国防痨协会、中国药学会、中国中医药学会等)主办,并盖有一级学会学术会务部专用章或经一级学会批准的本省、地属各专科分会主办的学术年会,并盖有本省地属专科分会专用章。

2、由上级部门下达的指令性会议、学习班、培训班及卫生行政部门要求的岗位资质培训和各类业务管理培训。

3、根据医院发展需要指派性参加的学术会议。

(二)参会要求1、原则上参加学术会议须积极投稿发表学术论文,以扩大医院宣传和影响,论文(含大会交流论文、大会录用论文、个案报道)第一作者代表医院参加学术会议。

2、同一学术会议,原则上只限派一人参加(在赣州市召开的会议可适当放宽)。

3、外出参加学术会议的人员应以不影响正常医疗工作为前提,所参加的学术会议内容必须和所从事的专业对口。

4、科室负责人或高级职称者每年参加学术会议原则上不超过两次,国内一次,省内一次;中级职称者每年可参加省内学术会议一次,其他人员视情况作适当安排。

5、全免费或半免费性会议及培训,可凭借主办单位邀请函审核后参加。

6、有科研经费的学科及课题组,为学科建设及科研课题需要,通过科研经费开支参加的学术会议,参会条件及人员数可适当放宽。

7、境外召开的学术会议,原则上不安排参加。

8、参加业务管理培训人员应符合举办培训部门下发的培训通知要求。

(三)审批程序申请外出参加会议、培训者,必须持会议正式通知书和参会论文,由所在科室负责人确认其是否符合参会条件,符合参会条件的方可签署意见后报科教科审核,经分管副院长同意,最后经院长批准,报科教科登记备案后方可参会。

医院外出学习参会及进修的管理规定

医院外出学习参会及进修的管理规定

医院外出学习参会及进修的管理规定Revised on November 25, 2020医院外出参会学习及进修管理办法为进一步规范外出学习、参加会议的流程及管理办法,结合医院实际,对原规定进行了修订,具体内容如下:(一)参加学术会议类别:1、指令性会议:(1)上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求参加的;(2)医院根据学科建设和专业发展安排的专题学习;(3)科室为开展新技术新项目必需的外出学习。

2、医学会、医院管理学会、医师协会、护理学会等正式学会各专业委员会例行年会、换届会(仅限于委员)。

3、各类市级以上继续教育学习班及其他医院认为有必要参加的学术会议(二)参会人员资格:1、我院在职、在岗人员。

2、学科带头人及省级学会委员每年限参加省内外学术会议3次,高级职称及科室行政副主任每年限参加省内外学术会议2次;中级职称、市级学会委员、论文第一作者每年限参加省内学术会议1次;初级职称每两年限参加省内学术会议1次。

3、上年度或本年度出现以下情况者,取消本年度参加学术会议资格:(1)在医疗工作中出现负有责任的重大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者;(2)存在严重医德医风问题者。

4、原则上只能参加本学科、本专业学术会议,牵涉到某一病种、某一技术多学科诊治的学术会议,由分管领导同意后方可参加。

5、重点学科、重点发展学科或医院认为有必要参加的学术会议条件可适当放宽。

(三)审批及报销手续1、审批:接学习会议通知——>科室负责人同意——>分管院长批准——>医务科登记(职能科室负责人及临床科室科主任需院长审批)。

2、会后1月内需将会议情况、学术动态等向所在科室或专科内传达,有重要内容者可在院内举行学术报告会。

3、限报会务费、食宿费、交通费。

4、返院1月内需完成会议传达和费用报销,逾期不予办理。

(四)管理规定:1、交通费用以直线或就近乘用汽车、火车,确需乘坐飞机的需报分管院长同意,不得绕道,费用总控。

2、住宿费用结算以会议通知日期为准,原则上按会议通知上的住宿标准报销,擅自住单间或更高档的酒店票据不予报销。

关于外出参加学术会议,短期培训班的管理规定(1)

关于外出参加学术会议,短期培训班的管理规定(1)

关于外出参加学术会议、短期培训班的管理规定讨论稿为加强我院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学术会议和短期培训的管理,形成一套规范、统一、高效的管理和办事程序,根据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参加人员资格外出参加学术会议、短期培训的人员,须是取得中级技术职称以上(含中级)的在职在岗人员,且参加学术会议、培训班内容与本人所从事的专业一致;参加各级学术年会的人员必须是该学会的委员(参加国家级学会年会必须是该学会的省委员或以上)。

㈠学术会议、短期培训班的类别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所参加的学术会议必须是中华医学会、中华护理学会、中华中医药学会、针灸学会、康复学会等国家一级学会举办的三级学科以上的学术会议、中南六省学术会议及湖北省医学会在本省举办的学术会议,且属继续医学教育范围内的可获得继续教育学分的会议。

短期培训班须是国家、省、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㈡每年参加学术会议和培训班次数1、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参加学术会议和培训班一般1年不得超过1次(凡担任省级以上专业委员会委员及以上职务者,或学术刊物的编辑委员及以上职务的可酌情增加会议次数,下同);2、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参加学术会议和培训班一般2年不得超过1次;3、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参加学术会议和培训班一般3年不得超过1次;4、担任医学学术刊物的编委会成员(编委委员及以上职务)可参加该杂志社召开的学术会议。

5、重点专科参加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要求参加的会议如协作组成员单位会议、重点专科工作会议,另作具体安排。

二、申请及报销程序㈠申请程序:医务人员外出参加学术会议,须持会议通知或培训班邀请函,经医务科或护理部同意,业务院长审核,再到科教科备案,报分管领导、院长审批。

㈡报销程序:经费的报销经所在科室主任同意,科教科核实,分管院长、院长审批同意,财务科根据财务制度办理报销手续。

三、内容相同或者相似的会议或者培训班,原则上1次只派1人参加。

在本省、本市举办的学术会议或者培训班参加人次数可适当放宽。

医院职工进修管理规定

医院职工进修管理规定

外出进修学习及参加短期培训的管理规定为提高医院医务人员的业务能力,加快医院人才培养,完善医院人才梯队建设,促进医院的协调、可持续发展,特对医院医务人员外出进修学习、短期参加学术会议等事项做以下规定:一、外出进修学习的管理:1、外出进修学习必须具备的条件:(1)热爱医院和本专业工作,思想进步,业务素质较高,爱岗敬业,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积极配合科室及医院的工作,且具备一定的培养潜质。

(2)具有某些方面发展培养潜力,是本专业有培养前途的业务骨干,并具有丰富的临床工作经验。

(3)近两年内,未发生过重大医疗事故和过失。

(4)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从事本学科或专业满1年;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从事本学科或专业满2年;具有大学本科学历,从事本学科或专业满3年;具有大学专科学历,从事本学科或专业满5年。

(5)必须具有本专业相关的资格证书。

(6)医院重点科室、重点发展科室、开展新项目、新技术的科室,由科主任书面材料推荐,优先安排进修学习。

(7)年度考核合格。

2、办理外出进修学习的程序:(1)符合进修条件者,由申请进修者本人或所在科室与进修单位联系相关事宜。

科室或本人提出书面进修培养申请,科主任签字后递交医务科(护理部),医务科(护理部)登记审核后,报主管院长审批。

(2)申请进修人员在医务科(护理部)领取进修申请表或在进修医院网站上下载该院正式的进修申请表,如实完整填写相关内容,所在科室主任签字同意后,上报医务科(护理部),医务科(护理部)报主管院长、院长审批。

医院审批同意后,将进修申请表和单位介绍信一同寄出,离院前到医务科(护理部)登记、签署协议书,到人事部备案。

(3)外出进修学习人员须提前将行程时间上报医务科(护理部)、人事部,以便安排工作。

3、进修管理及进修期间待遇:(1)进修期间发放扣除职务津贴部分的原基本工资待遇,不参与原科室绩效考核。

(2)进修学习期间由于不能遵守进修医院的规章制度及出现重大的医疗事故或医疗行为过失被进修医院退回医院者,进修费用由进修者全额承担。

外出进修管理规定(3篇)

外出进修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外出进修管理工作,提高教职工业务水平,促进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外出进修是指教职工在学校安排下,到国内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等进修学习,以提高自身教育教学能力和专业水平。

第三条外出进修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需求导向原则:根据学校发展和个人发展需求,合理确定进修项目。

2. 质量优先原则:选择优质进修单位,确保进修效果。

3. 公平公正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进修机会的公平分配。

4. 节约高效原则:合理利用资源,提高进修效益。

第二章申购与审批第四条外出进修的申购:1. 教职工根据个人职业发展规划和学校工作需要,向所在部门提出进修申请。

2. 部门负责人对申请进行初步审核,同意后报学校人事部门。

第五条外出进修的审批:1. 学校人事部门对各部门报送的进修申请进行审核,提出审批意见。

2. 学校领导对人事部门的审批意见进行最终审定。

第六条外出进修的审批流程:1. 教职工提出进修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

2. 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核并提出意见。

3. 学校人事部门审核并提出审批意见。

4. 学校领导审定。

第七条外出进修的审批条件:1. 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2. 工作表现突出,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

3. 具有明确的进修目标和计划。

4. 符合学校发展规划和个人职业发展规划。

5. 具备进修所需的条件。

第三章进修内容与要求第八条外出进修内容:1. 专业课程学习:参加进修单位开设的专业课程,提高专业知识和技能。

2. 教学实践:参与进修单位的教学实践活动,提升教育教学能力。

3. 科研活动:参与进修单位的科研活动,提高科研水平。

4. 学术交流:参加学术会议、研讨会等活动,拓宽学术视野。

第九条外出进修要求:1. 严格遵守进修单位的规章制度,服从安排。

2. 认真学习,努力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3. 积极参与教学实践活动,积累教学经验。

外出参加学术会管理规定(3篇)

外出参加学术会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单位职工外出参加学术会议的行为,提高学术交流水平,促进学科发展,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单位所有职工(以下简称“参会人员”)参加国内外各类学术会议。

第三条外出参加学术会议应坚持以下原则:(一)有利于提高我单位职工的学术水平和综合素质;(二)有利于推动我单位学科建设和发展;(三)有利于加强国内外学术交流与合作;(四)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四条我单位设立学术会议管理办公室,负责学术会议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

第五条学术会议管理办公室的主要职责:(一)制定学术会议管理制度;(二)负责学术会议的申报、审批和监督;(三)负责学术会议经费的预算、管理和使用;(四)负责学术会议成果的收集、整理和推广;(五)组织开展学术会议交流活动。

第六条参会人员应按照以下程序申报参加学术会议:(一)参会人员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参加学术会议的申请;(二)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核同意后,报学术会议管理办公室;(三)学术会议管理办公室对申请进行审核,提出审批意见;(四)经单位领导批准后,参会人员可参加学术会议。

第七条学术会议管理办公室对参会人员申报的学术会议应进行以下审核:(一)会议主题是否符合我单位学科发展方向;(二)会议组织单位是否具有权威性;(三)会议内容是否具有学术价值和实用价值;(四)参会人员是否具备参会条件。

第三章经费管理第八条外出参加学术会议的经费按照以下标准进行管理:(一)国内学术会议:参会人员差旅费、住宿费、伙食补助等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执行;(二)国际学术会议:参会人员差旅费、住宿费、伙食补助等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执行,并需提供相关费用发票。

第九条学术会议经费的使用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二)合理使用,避免浪费;(三)公开透明,接受监督。

第四章学术成果管理第十条参会人员应认真参加学术会议,积极发言,展示我单位学术成果。

第十一条参会人员应在学术会议上提交论文、报告等成果,并积极争取获奖。

学校规章制度之教职工外出学习、培训、进修及参加学术会议的管理规定

学校规章制度之教职工外出学习、培训、进修及参加学术会议的管理规定

学校规章制度之教职工外出学习、培训、进修及参加学
术会议的管理规定
为提高教职工的素质,开拓视野,进一步加强管理,现就我校教职工外出学习、培训及参加学术活动等做出以下规定:
一、教师、行政干部外出进行专业或相关专业学习、培训及进修,必须由各处室或教研组根据专业教学的需要,拟定本科室或教研组学期或学年教师学习、培训、进修计划,报科研处或有关处室统筹、审核,由主管副校长审定,最后由校长批准。

二、凡参加各类学术专题会议的论文,必须先送科研处审阅同意,并加盖学校公章。

凡未经学校审阅,以个人名义投稿者,学校不予以负责(包括参加会议的一切费用等);以第一作者身份参加学术会议的,仅限论文被大会录用为大会宣读的。

三、凡教研组教师或处室人员外出参加学习、培训、进修及参加学术会议,必须符合以上两项规定,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报科研处或其它相应科室批示意见后,再上报主管副校长审定,最后送校长批准。

四、教职工外出参加学习、培训、进修及参加学术会议费用报销规定:
1、各种学术论文发表的出版费不予以报销。

2、教师进行学历教育、继续教育费用按学校有关规定报销。

3、参加上级管理部门组织的全国性会议或全省性会议的给予全额报销。

4、因学校新设专业、课程需要,按计划派出学习、进修、培训的费用给予全额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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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职工外出参加学术会议及短期进修学
习管理办法(暂行)
为适应医院发展的需要,提升医院医疗服务能力,鼓励广大职工外出学习,掌握医学领域的新成果、新进展,提高专业技术水平,现就医院职工外出参加学术会议和短期进修学习制定本办法。

一、外出参加学术会议和短期进修学习范围:
(一)各种具有重要学术影响的专业学术会议。

(二)国家级、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三)短期进修学习:指参加3个月内的专业学习班、与各学科发展有关的新技术、新方法的推广学习。

(四)上级及卫生行政部门安排的指派性培训班、学习班、学术会议等。

(六)专业、专题观摩。

二、外出参加学术会议和短期进修学习人员条件:
(一)所有在职在岗职工,无医疗责任事故。

(二)热爱医院,爱岗敬业,有高尚的医德医风,强烈的事业心、责任心和奉献精神,愿为医院的建设和发展做贡献。

(三)学术论文被会议录用并要求做大会交流的论文第一作者。

(四)对口专业学会的省级年会,参加者原则上应是担
任省级学会委员以上人员,或被会议正式录用的论文第一作者。

原则上每个科室每次限1人,重点学科每次限2人。

(五)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安排的指令性培训班、学习班、学术会议等人员由医院安排,不受上述规定限制。

由科教科根据相关通知要求,会同相关科室协商,根据拟参加会议内容及医院工作实际情况,合理选派人员参加。

三、基本原则
(一)外出学术交流、短期学习和培训、专业观摩等活动,必须符合我院学科建设总体发展规划和各项工作总体安排原则。

(二)岗位、专业相一致原则。

要求与职工本人的岗位或专业(或研究方向)相一致。

若参加的学术交流、短期学习和培训对我院学科建设确实需要,但又没有符合条件的人员,则以与岗位、专业紧密相关为原则。

(三)机会均衡原则。

全院职工享有均等的外出学习机会,避免机会的过度集中。

(四)业绩优先原则。

平时工作表现积极、业绩突出者优先,在相关方向上有一定研究基础者优先,科室骨干和学术带头人优先。

(五)高级学术活动优先原则。

高级学术会议指具有较高影响力的学术会议、学术交流、学术年会(如中华医学会及隶属分会等举办学术会议);专业观摩指具有高层次、前
沿性的专业学术会议、观摩会和经验交流等活动。

四、外出参加学术会议和短期进修学习审批程序及要求
(一)外出参加学术会议和短期进修学习职工,需填写《外出参加学术会议及短期进修学习审批表》,提交相关材料:邀请函或通知、论文入选通知、专业观摩章程性文件等。

自主性学术会议和短期进修学习报科主任、科教科、分管副院长逐级审批。

指派性学术会议和短期进修学习报科主任、科教科、分管副院长、院长逐级审批。

(二)外出参加学术会议和短期进修学习职工,必须按医院相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安排好外出期间的工作。

(三)外出参加活动归来,必须在两周内提交活动总结材料,完成科内汇报讲座或交流,必要时在全院以学术讲座形式进行汇报,相关材料原件(含图文资料)由科室存档,科主任签署确认意见;相关材料扫描件报送科教科存档。

(四)外出参加学术会议和短期进修学习(省外要求全国性活动,省内要求省级以上活动),学科带头人每年不超过三次,其中省外不超过一次;正高职称人员每年不超过两次,其中省外不超过一次;副高职称人员每年省内不超过两次;中级职称及以下人员每年省内不超过一次;因工作需要“指派”外出者除外。

该年度未参与者,不作下一年累计。

五、外出参加学术会议和短期进修学习的经费管理
(一)自主性学术会议和短期进修学习,必须与本人专
业和研究方向密切相关,相关费用由科室承担。

有科研经费的优先由科研经费报销,不记入科室成本。

(二)指派性学术会议和短期进修学习:一是参加国家卫健委、省卫健委、学校及医院指派性活动,费用按所归属报销渠道,据实报销;二是因我院学科建设及行政管理工作需要参加的活动,按医院规定据实报销。

(三)外出参加学术会议和短期进修学习经费报销需严格执行医院经费报销制度。

六、外出参加学术会议和短期进修学习需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廉政纪律要求。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未尽事宜由科教科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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