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交通影响评价征求意见及收费标准(建议稿)
深圳市交评收费指引

深圳市交通规划研究项目取费指引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2010.08交通影响评价收费指导标准交通影响评价项目收费=收费基价×难度调整系数×区域调整系数具体取费参照下表执行。
表5-1交通影响评价收费表(参考)注:(1)难度调整系数,大型会议中心、体育中心、商业中心、大型停车设施、对外交通场站等取1.2~1.4的系数计算;(2)区域调整系数,中心城区(福田、罗湖、南山、宝安中心区、龙岗中心区)系数取1.2,其他区域系数取1.0。
7.4.1 为了保证服务顺利进行,甲方应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提供与报告编制、评审相关的其所能获得的全部基础资料,包括相关项目会议纪要、立项批复文件、选址意见书,用地预审意见等政府批文。
7.5 协助工作7.5.1 在项目进行中,指派专人与乙方保持密切联系,对乙方提供的工程环境影响报告文件应及时组织审查上报,及时答复乙方提出的有关问题。
7.6 支付费用7.6.1按合同规定支付合同费用,按合同规定进行处罚。
7.7 额外服务要求7.7.1 甲方根据工程需要,提出本合同范围以外的不属于正常或附加服务范围的工作内容(即额外服务),乙方应予以执行,所发生费用,经双方协商解决。
八、乙方的权利及义务8.1 对基础资料进行复核8.1.1 乙方收到甲方提供的工程咨询依据文件及基础资料后,应仔细阅读,如发现任何不明晰或错误,应___日内向甲方提出书面意见。
乙方对甲方提供资料的理解的准确性自行负责。
8.2 保证报告质量8.2.1 乙方必须根据工程咨询依据文件及国家有关的设计标准、技术规范、规程完成咨询工作,并确保可行性研究报告质量8.3 保证报告深度8.3.1 乙方对咨询深度和质量承担保证责任(咨询深度必须满足国家及深圳市关于建设项目咨询文件编制深度的要求),对报告文件的正确性、完备性、可靠性、可操作性、经济性负责,甲方或政府部门及委托的相关单位组织的审查并不减少乙方的以上所有责任。
城市交通设计导则-征求意见稿20150731

4.3.9
道路景观设计................................................................................................... 68
附图.......................................................................................................................................... 70
III
1 总则
1.1.1 为大力推进我国可持续城市交通系统的建设,落实国家节能减排和生态
文明战略, 指导各城市进一步加强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等上位规划和工程设计 之间的衔接工作, 提升和改善城市道路的使用功能,引导城市交通向绿色交通方 向发展,特制订《城市交通设计导则》 ,以下简称《导则》 。 1.1.2 交通设计应遵循以下原则:
II
前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言
城市交通设计是交通规划与工程设计之间的重要环节,是保证规划理念有效 落实的重要手段。 《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 (国发[2013]36 号) 明确提出“城市交通要树立行人优先的理念,改善居民出行环境,保障出行安全, 倡导绿色出行”的要求。然而长期以来,一方面,我国城市交通在规划设计中过 度关注于机动车交通, “车本位”理念占据主导地位, 对行人、 自行车的关注不高, 居民整体出行环境品质较低;另一方面,由于缺乏明确的城市交通设计环节,交 通设施的设计和建设相对粗放,进一步加剧了城市交通拥堵、资源浪费等问题。 为进一步提高城市交通设施建设水平, 促进交通规划与工程设计的紧密衔接, 切实提升和改善城市道路的使用功能,引导城市交通向绿色交通方向发展,住房 城乡建设部组织开展了《城市交通设计导则》 (以下简称《导则》 )的编制工作。 《导则》 充分借鉴国内各地的优秀实践经验和国外相关案例,参照既有标准和规 范,针对现阶段我国城市交通设计工作中的主要问题,提出了总体交通设计和详 细交通设计两部分内容, 分别对应于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阶段及工程初步设计阶 段,并对相应的设计原则、控制重点与设计方法进行引导。 《导则》所倡导的安 全保障、行人优先、完整街道、精细化等设计原则和方法,对完善我国城市交通 设计工作具有指导意义。 《导则》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和定义、总体交通设计、详细交通设计 四个章节。城市交通设计除应符合《导则》外,还应符合现行的国家相关标准和 规范。 《导则》由住房城乡建设部组织编制,参加编写工作的主要单位是:中国城 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宇恒可持续交通研究中心、同济大学、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 设计研究中心、 南京市城市与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市城市规 划设计研究院、天津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重庆城市交通规划研究院、杭州市 综合交通研究中心、广州交通规划研究院、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 司。
《城交通运行状况评价规范-交通运输部》

《城交通运行状况评价规范-交通运输部》《城市交通运行状况评价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城市交通运行状况评价规范》编写组202x年11月1《城市交通运行状况评价规范》国家标准编制说明一、标准编制工作简况1.1、任务来源根据交通运输部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的安排,由全国城市客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管理,由北京交通发展研究中心、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杭州市综合交通研究中心、武汉市交通发展战略研究院、呼和浩特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6家单位负责编制交通运输部行业标准《城市交通运行状况评价规范》。
本标准计划完成时间为202x年。
1.2、目的及意义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与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展,道路交通拥堵频发,城市交通运行状况关系到城市中生活的每一个人,关系到政府交通工作的方方面面,严重影响了正常的社会生产与生活。
在传统的城市道路交通运行评价中,多使用流量或负荷度(v/c)等指标,然而这些指标往往只适用于路网运行静态评价,在道路拥堵状态下则会失效,同时,这些指标的技术性太强,不便于理解和接受。
受交通检测技术条件的限制,基础数据存在盲区,只能获得断面的、不连续的数据,难以反映道路交通的时变特性。
因此,国内缺乏一种统一评价指标反映路网的动态运行状况。
随着近年来智能交通系统的建设和发展,多种新型交通检测技术涌现,包括浮动车、视频、微博、地磁等等,为道路网交通运行评价提供了丰富的数据资源。
结合先进的数据处理、地理信息系统(gis)、数据库等技术的发展,使得城市道路网运行整体评价成为可能。
与此同时,近年来交通信息发布手段逐步多样化,且有多个服务运营主体,由于缺乏相应的评价标准(规范评价指标和阈值等级),导致对道路运行评价的结果不一致,不利于信息的传播与应用。
随着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展,交通问题越来越成为百姓关心的核心问题之一,政府管理部门需要科学、客观地掌握城市整体或部分道路网交通拥堵的程度、时空演化规律和变化趋势,从而服务或指导疏2《城市交通运行状况评价规范》国家标准编制说明堵工程、交通需求管理措施的制定与效果分析、城市道路规划建设与养护等工作。
城市规划设计收费指导意见+收费标准

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中国城市规划协会文件(2004)中规协秘字第022号关于发布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国城市规划协会会员单位:为加强城市规划设计行业的管理,约束不合理收费和制止不公平价格竞争,促进城市规划设计的提高,中国城市规划协会研究制定了《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
现发至各会员单位,作为城市规划设计单位计算和收取规划设计费的参考依据。
附:《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二OO四年六月一日《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说明一、2001年国家计委《关于放开和下放部分商品和服务价格的通知》(计价格[2001]1218号)中取消了1993年由建设部、国家物价局联合颁布的《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标准》,放开了规划设计市场。
为了规范规划设计市场计费,中国城市规划协会在全国范围内进行调查研究,制定了《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以下简称)》。
本《意见》可作为城市规划设计单位收取规划设计费的参考依据。
二、参照本《意见》计算规划设计费时,可根据项目难易程度、地区差异、规划设计单位的资质等级等情况,乘以0.8-1.5的系数。
三、外资和中外合资建设项目也可参照国际城市规划计费方法或标准,由委托方和被委托方协商确定。
四、本《意见》所提出的各项计费基于建设部颁布的《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及相关规定对规划设计内容、深度的要求而制定,如果委托方要求增加或减少内容、深度,计费应相应增减。
五、规划设计所需要的基础资料及地形图(含电子文件),应由委托方提供。
如需要由规划设计单位承担调查收集基础资料工作。
委托方应支付相应费用。
六、规划设计单位应向委托方提供初步方案(含论证材料)15套;规划文本6套;彩色图纸一套。
如委托方要求增加份数,则应另行支付成本费。
七、规划文本电子文件及版权归规划设计单位所有。
如委托方要求规划设计单位提供电子文件或版权,应支付相应费用。
八、委托方应按进度分期支付规划设计费。
在规划设计合同签订后3日内,支付规划设计费总额的20%作为定金;规划设计方案确定后3日内,支付40%的规划设计费;提交全部规划设计成果时,结清全部费用。
深圳市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技术标准(征求意见稿)2011

2.0.4 出行率 Trip Generation Rate 建设项目单位指标(如建筑面积、床位数、座位数等)在单位时间内所生成 的交通需求,包括产生量和吸引量。
2.0.8 交通影响程度评价指标 Indicators of Traffic Impact Assessment 衡量建设项目新生成交通需求对评价范围内交通系统影响程度的指标。
2.0.9 长路段 Long Continuous Road Link 长度超过1.5km,交通几乎不受交叉口影响的道路区段。
项目选址方案的改善建议,并对改善措施进行评价; (8) 提出评价结论。 3.0.4 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报告应内容完整、结论明确。报告内容应符合本标 准附录A的规定。 3.0.5 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应根据深圳市的有关规定,在建设项目选址(包括 选址或土地出让)和(或)申报建பைடு நூலகம்用地规划许可和(或)建设项目规划 与设计方案审查阶段进行。
3.0.2 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所采用的基础资料应完整、准确、有效。 3.0.3 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工作应包含以下内容:
(1) 确定交通影响评价与年限; (2) 建设项目描述; (3) 进行相关调查和资料收集; (4) 分析项目影响评价范围内现状、各评价年限的土地利用与交通系
统; (5) 分析交通需求; (6) 评价建设项目交通影响程度; (7) 提出对建设项目评价范围内的交通系统、建设项目报审方案或建设
2.0.6 背景交通需求 Background Traffic Demand 交通影响评价范围内除去被评价建设项目新生成交通需求外的其它交通 需求,包括起迄点均在评价范围外的通过性交通、评价范围内现状已建成 项目和其他新的建设项目生成的交通需求。
《城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2018年修订稿-(3689)

《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修订课题组第三次工作会议会议资料2017 年 7 月 14 日中国城市规划协会·重庆目录第一部分修编工作说明 . (4)一、工作背景 . (4)二、修编原则与思路 . (4)三、修编依据 . (5)四、主要内容 . (6)五、工作过程 . (8)第二部分《城乡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说明. (10)第三部分《城乡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正文. (11)1 城市总体规划 . (11)1.1 总体规划 (11)1.2 城镇群规划 (13)1.3 城乡统筹规划 (13)1.4 多规合一 (13)2 分区规划 . (14)3 详细规划 . (15)3.1 控制性详细规划 (15)3.2 修建性详细规划 (16)4 风景区规划 . (19)4.1 风景区规划大纲 (19)4.2 风景区总体规划 (19)4.3 风景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20)4.4 风景区修建性详细规划 (21)5 城市近期建设规划 . (21)6 城镇体系规划 . (23)7 城市设计 . (24)7.1 总体城市设计 (24)7.2 重点地区城市设计 (25)7.3 专项城市设计 (26)7.4 其它 (27)8 镇规划. (27)8.1 镇总体规划 (27)8.2 镇详细规划 (28)9 乡、村规划 . (28)专业知识整理分享WORD 格式 ..可编辑9.3 村庄整治设计 (29)10 交通规划 . (30)10.1 综合交通规划 (30)10.2 交通详细规划 (32)10.3 交通详细设计 (33)10.4 轨道交通规划 (35)10.5 交通专项规划 (42)10.6 交通改善规划 (44)10.7 交通影响评价 (44)10.8 交通量化分析 (45)11 市政基础设施规划................................................................................................................. .4611.1 市政基础设施专项规划 (46)11.2 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规划 (47)11.3 综合管线规划 (48)11.4 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 (48)12 单独编制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规划及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规划 (49)12.1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 (49)12.2 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 (50)12.3 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 (51)12.4 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规划 (52)12.5 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地段保护整治规划 (54)13 其他类专项规划 ..................................................................................................................... .5513.1 公共服务类专项规划 (55)13.2 城市综合防灾专项规划 (57)13.3 城市地下空间专项规划 (59)13.4 生态环境景观类专项规划 (59)13.5 更新改造类专项规划 (60)14 规划选址与规划设计条件 ................................................................................................... .6114.1 规划选址、选线........................................................................................................ .6114.2 规划设计条件 ............................................................................................................ .6415 信息技术服务.......................................................................................................................... .6615.1 信息咨询服务 (66)15.2 信息加工处理 (67)15.3 信息系统开发 ............................................................................................................ .6715.4 智慧“城市规划” (69)16 研究型规划 . (69)16.1 研究型规划—总体层面 (69)16.2 研究型规划—实施层面 (70)16.3 研究型规划—工程层面 (71)17 规划咨询 . (72)17.1 顾问咨询服务 (72)17.2 开发策划 (73)18 编制标书 . (74)19 规划标底 . (75)WORD 格式 ..可编辑第一部分修编工作说明一、工作背景2001 年国家计委《关于放开和下放部分商品和服务价格的通知》(计价格[2001]1218 号)中取消了 1993 年由建设部、国家物价局联合颁布的《城市规划设计收费标准》,放开了规划设计市场。
中国城市规划协会文件[(2017)]——《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
![中国城市规划协会文件[(2017)]——《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https://img.taocdn.com/s3/m/fe4ad3283b3567ec102d8a71.png)
据中国城市规划协会文件[(2017)]——《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中机院在全国市场调查的基础上,针对客户委托城市(区域)发展规划咨询,拟定以下收费标准,供业内及客户参考。
一、城市总体规划注:1、本计费中的城市分类,按照《城市规划法》所划定的特大城市、大城市、中等城市、小城市标准区分,不含乡镇规划。
2、表中人口规模以规划末期人口为准。
3、城市总体规划按规划人口规模分档,并按实际规划用地面积计算规划费。
4、本计费不含单独编制的城镇体系规划。
5、单独编制城市总体规划纲要的,按总体规划设计费的50%计费。
6、城市总体规划计费基价为35万元。
7、在编制城市总体规划中,如需要进行相关专题研究,应单独计费。
计费为:超大城市70万元/每个,特大城市50万元/每个(原标准30),大城市35万元/每个(原标准20),中等城市25万元/每个(原标准15),小城市15万元/ 每个(原标准10;单独编制的专题研究应单独计费.)。
8、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各阶段工作量划分比例为:现状调研阶段30%,方案阶段40%,成果制作阶段30%。
9、总体规划调研和考察费用由双方商定。
委托单位组织的,费用由委托单位承担;规划设计单位自行组织的,费用由规划设计单位自行解决。
二、城镇群规划三、城乡统筹规划四、分区规划注:1、本计费中的城市分类,按照《国务院关于调整城市规模划分标准的通知》(国发[2014]51号)所规定的超大城市、特大城市、大城市、中等城市、小城市的标准区分。
2、本计费单价中参照的用地面积是指建设用地面积。
3、分区规划设计计费基价为50万元。
4、编制分区规划,各阶段工作量划分比例为:现状调研阶段30%,初步成果阶段(20%),纲要成果阶段(40%),最终成果阶段(10%)。
5、新区总体规划、产业园区总体规划、某些特定地区的总体规划等,建议纳入参照分区规划的收费标准进行计费。
五、详细规划1、控制性详细规划两个层面:一个层面:注:1、表中计费单价不含分图则。
中国城市大型建设项目交通影响分析指南

阈值
9600 平方米 38469 平方米 13300 平方米
885 1770 885
100 200 100 所有新的大规模商业开发/改建 开发产生的交通使相邻道路上 LOS 下降 开发使 LOS 降到 D 或 D 以下
其它阈值规定
由评审机构决定 达到设置信号灯的条件 开发导致区域内的交通量增加了 20%以上 需要进行道路改进/修建新的道路
建设项目外的远景交通量 合并
总的交通量 Ⅳ
计算 V/C
是否满足 具体阈值
否 停止
是
Ⅴ 改善措施
Ⅵ
结论和建议
图 2:交通影响分析过程
3.3 交通影响分析的内容
1)目前的和拟开发的土地利用位置 A.目前的土地利用
— 拟开发点目前的土地利用位置:
城市中心商务区、城区、郊区 — 拟开发点的具体特征: 土地结构、特征、水、树、地形特征及其它特征 — 目前的区划、土地利用分级 B.拟开发点规划的土地利用 — 综合土地利用平面图; — 影响地区内己批准的或建议的土地利用; — 出行产生量 2)目前的和未来的交通系统 A.目前的交通系统 — 划分了路线等级和车道数的街道网络; — 关键交叉口的集合特征和交通特征; — 交通控制点位置; — 信号交叉口的信号配时和系统运作; — 目前的交叉口和开发设施专用通道与干道的结合点; — 目前的路权; — 己有的小时交通量; — 关键交又口的高峰时段转弯流量; — 事故情况; — 公交线路/发车间隔; — 公交车站/站台位置 B.未来交通系统 — 综合交通平面总图; — 未来的交通设施改进(己改进的和规划的)
特别对以下单位表示感谢: 建设部中国城市规划研究院交通研究中心 北京工业大学交通工程研究所 南京市交通规划研究所 南京市规划局 北京市城市规划院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运输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