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科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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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科所有规章制度

精神科所有规章制度

精神科所有规章制度第一条为了规范精神科医疗服务,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提高精神科医生的医疗水平,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精神科医疗服务的医务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

第三条精神科医生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遵守医德医风,尊重患者的人格尊严,保守患者的隐私信息。

第四条精神科医生应定期参加相关学术会议和培训,提高自身医疗水平,不断更新知识。

第五条精神科医生在诊疗过程中,应坚持以患者为中心,以病人为本,个性化为重点,综合治疗为主。

第六条精神科医生在开展临床工作时,应遵守医疗纪律,不得擅自更改治疗方案,不得进行虚假宣传,不得滥用药物。

第七条患者在接受精神科医疗服务时,应主动配合医生的治疗计划,遵守医嘱,保持良好的生活和作息习惯。

第八条患者家属在接受精神科医疗服务时,应积极配合医生的工作,关心患者的情绪和身体状况,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

第九条精神科医院应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医疗标准和流程进行诊疗工作,确保医疗质量和安全。

第十条精神科医院应保障患者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制定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和紧急救援预案。

第十一条精神科医院应加强医疗设备的维护和更新,确保设备正常运转,提供高质量的医疗服务。

第十二条精神科医院应建立健全的医患关系沟通机制,保障患者和医生之间的信息畅通和互动。

第十三条精神科医院应加强对医护人员的培训,提高医疗专业水平和职业道德水平。

第十四条精神科医院应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定期对医疗服务进行评估和监测,不断改进服务质量。

第十五条精神科医院应建立健全的危机处理机制,及时处理医疗事故和纠纷,保障医疗秩序和社会稳定。

第十六条精神科医院应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拓展医疗服务范围,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第十七条本规章制度中的术语解释:1. 精神科医生:指从事精神科医疗服务的医务人员,包括精神科主治医师、医师、心理医生等。

2. 患者:指接受精神科医疗服务的病人或患者家属。

3. 精神科医院:指提供精神科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包括精神科专科医院、精神科病房等。

精神科医疗规章制度

精神科医疗规章制度

精神科医疗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精神科医疗工作,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权益,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精神科医疗工作的医务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医生、护士、心理医生等。

第三条精神科医疗工作应当遵循医疗伦理道德,尊重患者的人格尊严和隐私权,保护患者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精神科医疗工作应当遵循“安全第一、患者至上、医疗质量第一”的原则,保障患者安全和医疗质量。

第五条精神科医疗工作应当遵循科学、合理、规范的医疗原则,不得擅自开展未经批准的医疗行为。

第六条精神科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医疗质量管理体系,定期进行医疗质量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医疗安全隐患。

第七条精神科医疗机构应当配备符合要求的医疗设备和设施,确保医疗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八条精神科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升医务人员的专业水平和医疗技能。

第二章患者管理第九条患者就诊时,医务人员应当认真询问患者病史、症状,进行全面的体格检查和精神状态评估。

第十条患者应当配合医务人员的诊疗工作,如实提供病史和症状信息,接受必要的检查和治疗。

第十一条患者有权获得关于自己病情和治疗方案的详细解释,有权选择是否接受治疗。

第十二条患者有权要求医务人员对治疗方案和医疗措施进行解释,并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第十三条医务人员应当尊重患者的选择权,充分尊重患者的意愿,不得擅自强制患者接受治疗。

第十四条医务人员应当对患者的隐私信息进行严格保密,不得泄露患者的隐私信息。

第三章医疗质量管理第十五条精神科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医疗质量管理制度,定期组织医疗质量评估,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第十六条精神科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医疗事件报告制度,及时报告和处理医疗意外和不良事件。

第十七条精神科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医疗事故处理机制,及时组织救治和赔偿患者损失。

第十八条精神科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执行医疗操作规程,遵守消毒隔离制度,确保医疗安全。

第十九条医务人员应当不断提升自身的专业水平,加强学习和培训,提高医疗技能。

精神科室的规章制度

精神科室的规章制度

精神科室的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精神科室的管理工作,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和医护人员的安全,特制订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精神科室是医院的一个重要部门,其主要工作是诊断、治疗和照料各类精神疾病患者,同时也需要做好患者和家属的心理抚慰工作。

第三条精神科室的工作人员包括医生、护士、心理医生、社会工作者等,所有人员必须遵守本规章制度。

第四条精神科室的工作原则是以患者为中心,严格按照医疗规范开展工作,保障患者的权益和安全。

第五条精神科室应加强与其他科室和医院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和配合,实现信息和资源的共享。

第六条精神科室应定期组织医务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提高专业水平和工作质量。

第七条医院领导应加强对精神科室的监督和管理,解决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确保医疗秩序和安全。

第八条患者和家属应尊重医务人员的劳动成果,配合医疗工作,共同维护医疗秩序。

第二章精神科室的管理第九条精神科室应设立院长、主任医师、护士长等管理人员,明确各自的职责和权限。

第十条精神科室应制定详细的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保证医疗质量和效率。

第十一条精神科室应配备必要的医疗设备和药品,保障患者的诊断和治疗需求。

第十二条精神科室应加强信息管理和保密工作,保护患者和医务人员的隐私权。

第十三条精神科室应定期开展医疗质量评估和患者满意度调查,及时总结经验,改进工作。

第十四条精神科室应建立患者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患者的投诉和意见,维护医疗秩序。

第十五条精神科室应加强队伍建设,促进医务人员的团结和合作,共同为患者服务。

第三章患者的权益保障第十六条患者有权选择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享有平等的医疗服务权益。

第十七条患者有权知情,医务人员应向患者详细介绍病情、治疗方案和可能的风险。

第十八条患者有权隐私,医务人员必须保守患者的个人信息和病情资料。

第十九条患者有权拒绝治疗和手术,医务人员必须尊重患者的意愿,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

第二十条患者有权投诉,医务人员应认真听取患者的意见和建议,主动解决问题。

精神科真实规章制度范本

精神科真实规章制度范本

精神科真实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精神科医院管理秩序,保障患者和医护人员的权益,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精神科医院的各项管理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患者安全、治疗、护理、处方管理、医疗纠纷处理等,必须听从执行。

第三条精神科医院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保护患者的合法权益,确保医疗安全和质量。

第四条精神科医院应当加强对医务人员的教育和管理,提高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不得随意更换医疗团队。

第五条精神科医院应当建立健全的临床路径,制定合理的治疗方案,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进行个性化治疗,避免过度治疗和不必要的检查。

第六条精神科医院应当建立患者投诉处理机制,及时解决患者的投诉和建议,改进医疗服务,提高患者满意度。

第七条精神科医院应当加强对医疗设备和药品的管理,确保医疗设备和药品的质量和安全,杜绝假冒伪劣产品的使用。

第八条精神科医院应当定期开展医疗质量评审和医疗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防止医疗事故的发生。

第九条精神科医院应当建立健全的医疗记录管理制度,保障患者的医疗信息安全和隐私保护。

第十条精神科医院应当建立健全的职业道德规范,加强对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监督,确保医务人员恪守职业操守,提高群众信任度。

第二章患者权益第十一条患者有知情权,医疗机构应当充分告知患者的病情、治疗方案、预后等信息,听取患者的意见和选择。

第十二条患者有隐私权,医疗机构应当严格保护患者的医疗信息和隐私,不得随意泄露患者的个人信息。

第十三条患者有选择权,医疗机构应当尊重患者的意愿,不得强行进行治疗或手术,应当听取患者的反馈并及时调整治疗方案。

第十四条患者有安全权,医疗机构应当保障患者的人身安全,做好患者的安全保护工作,确保患者在医疗过程中不受伤害。

第十五条患者有救治权,医疗机构应当提供及时、有效的治疗服务,不得因患者经济条件差而拒绝治疗,应当尽最大努力挽救患者的生命。

第十六条患者有投诉权,医疗机构应当建立举报电话和投诉渠道,及时受理患者的投诉,积极解决问题,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

精神科各项规章制度

精神科各项规章制度

精神科各项规章制度一、入院与出院制度1、入院制度患者入院需由家属或监护人陪同,携带相关证件(身份证、医保卡等)办理入院手续。

医生对患者进行详细的精神检查和身体检查,评估病情,确定诊断,并制定相应的治疗方案。

护士向患者及家属介绍病房环境、作息时间、探视制度等相关事项。

患者入院时,严禁携带危险物品,如刀具、绳索、玻璃制品等。

对于病情严重、不配合治疗或有自杀、自伤、伤人倾向的患者,需采取必要的约束措施,并向家属说明情况。

2、出院制度患者病情好转,达到出院标准,由医生出具出院医嘱。

护士协助患者及家属办理出院手续,交代出院后的注意事项,如按时服药、定期复查等。

对出院患者进行健康教育,指导患者及家属如何应对可能出现的病情波动。

患者出院后,医院应定期进行随访,了解患者的康复情况。

二、医疗护理制度1、医疗制度医生应按时查房,密切观察患者病情变化,及时调整治疗方案。

严格执行病历书写规范,如实记录患者的病情、治疗经过和效果。

合理用药,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避免滥用药物。

对疑难病例应组织会诊,讨论制定最佳治疗方案。

2、护理制度护士应按照护理级别为患者提供相应的护理服务,密切观察患者的病情和情绪变化。

做好基础护理工作,如口腔护理、皮肤护理、饮食护理等,确保患者的生活质量。

严格执行医嘱,按时为患者进行治疗和护理操作。

加强与患者的沟通,了解患者的需求,提供心理支持和安慰。

三、安全管理制度1、环境安全病房设施应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无安全隐患,如门窗牢固、电器设备正常运行等。

保持病房整洁、卫生,通道畅通,防止患者滑倒、摔倒。

2、患者安全对于有自杀、自伤、伤人倾向的患者,应进行重点监护,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

患者外出检查或活动时,应有专人陪同,防止走失或发生意外。

加强对患者的安全教育,提高患者的自我保护意识。

3、医疗安全严格执行医疗操作规程,防止医疗事故的发生。

加强对医疗器械和药品的管理,确保其质量和安全。

四、探视与陪护制度1、探视制度探视时间应固定,一般为每天的特定时间段,以保证患者的休息和治疗。

精神科的规章制度

精神科的规章制度

精神科的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患者的生命安全和康复,规范医务人员的行为,维护医院的正常秩序,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精神科医院内所有工作人员和患者,依法保护患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医院的正常运转。

第三条所有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的规定,不得私自修改或违反规定。

第四条患者和家属应当遵守医院规章制度,配合医务人员的工作,不得阻碍医院的正常秩序,否则将受到处理。

第五条医院领导对本规章制度是最终解释权,并对任何违反规定的行为有权进行处罚。

第二章医务人员行为规范第六条医务人员应当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保证医疗质量和安全。

第七条医务人员不得将医疗机密泄露给外界,不得私自泄露患者信息或隐私。

第八条医务人员不得超范围使用药物或治疗手段,需遵守相关规定和标准。

第九条医务人员应当尊重患者的隐私和权益,不得侵犯患者的合法权益。

第十条医务人员在工作中不得滥用权力,不得虐待患者或其他工作人员。

第三章患者行为规范第十一条患者应当遵守医院规定的治疗方案和生活规律,积极配合医护人员的工作。

第十二条患者需遵守医院的就餐时间和规定,不得私自携带食物或饮料进入病房。

第十三条患者需遵守医院的治疗时间和规程,不得随意擅自离开医院。

第十四条患者应当保护医院的公共设施和财物,不得损坏医院的财产。

第十五条患者应当与医护人员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合作,不得对医务人员进行侮辱或暴力行为。

第四章医院安全管理第十六条医院应当加强安全管理,保证患者和医务人员的安全。

第十七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的巡查机制和监控系统,及时了解医院的安全情况。

第十八条医院应当制定应急预案,保障医院在紧急情况下的安全和秩序。

第十九条医院应当配备专业的安全人员,负责医院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十条医院应当定期组织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第五章违规处理第二十一条对于违反本规章制度的医务人员,医院可视情况采取警告、记过、降职、开除等处罚措施。

第二十二条对于违规的患者,医院可视情况采取口头警告、书面警告、终止治疗、报警等措施。

精神科治疗班规章制度

精神科治疗班规章制度

精神科治疗班规章制度第一章班级管理第一条班级宗旨精神科治疗班旨在提供专业治疗和辅导服务,帮助患者重建心理健康,促进康复和恢复。

第二条班级目标1. 积极参与治疗活动,按时完成任务;2. 尊重他人,保持良好的诊疗关系;3. 注重个人成长,保持积极向上的心态。

第二章班级纪律第三条出勤规定1. 所有成员必须按时参加班级治疗活动,不得迟到早退;2. 如有特殊情况无法到场,需提前请假并得到批准。

第四条行为规范1. 尊重他人,不得进行侮辱、挑衅、伤害等言行;2. 保持良好卫生习惯,保持整洁的环境;3. 不得擅自离开治疗班或擅自外出;4. 不得私自泄露他人个人信息。

第五条服从管理1. 遵守治疗班规定和管理,服从工作人员的指导;2. 不得随意更改治疗计划和方案,如有异议需提出并得到批准。

第六条处罚措施1. 对于违反班级纪律的成员,将根据情节轻重进行相应的纪律处罚;2. 严重违纪者将被劝退,并失去继续接受治疗的资格。

第三章班级活动第七条治疗计划1. 由专业医护人员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和病情制定治疗计划,包括药物治疗、心理疏导等;2. 患者需按照治疗计划积极配合,不得擅自中断治疗。

第八条治疗活动1. 班级将定期组织各种治疗活动,如心理辅导、群体讨论、艺术治疗等;2. 患者需认真参与治疗活动,积极配合医护人员的工作。

第九条自我管理1. 患者需每天进行自我观察和情绪管理,如有异常情况需及时向工作人员汇报;2. 患者需积极配合医护人员的工作,如服从医嘱、按时就诊等。

第四章安全管理第十条环境安全1. 班级环境需保持安全和卫生,不得存在安全隐患;2. 如有危险情况发生,需及时向工作人员汇报并采取措施处理。

第十一条突发事件1. 如遇到突发事件,需保持冷静,及时向工作人员汇报并配合处理;2. 医护人员对于患者所提供的任何信息将严格保密,不得向外泄露。

第五章总则第十二条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并经班级成员审议通过;第十三条本规章制度如有变动,将提前告知班级成员,并经讨论通过后生效。

精神科内规章制度

精神科内规章制度

精神科内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精神科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特制订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精神科内全体员工和患者,具有指导性和约束性。

第三条精神科内部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尊重患者权益,保障员工健康和安全,严格保密医疗信息。

第四条精神科内部工作分为治疗、护理、管理、宣传等多个方面,各部门之间相互配合,共同为患者提供优质服务。

第五条精神科内部工作人员应遵守职业操守,积极学习专业知识,提升专业水平,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第二章患者权益保障第六条精神科内部患者享有平等服务权利,禁止因种族、宗教、性别、国籍等因素进行歧视性对待。

第七条患者有权了解自己的病情、治疗方案、医疗费用等信息,可以要求医疗人员提供必要的解释和指导。

第八条患者有权选择医生和护士,可以要求换床或者换护理人员,但需尊重医护人员的职业权益。

第九条患者有权提出投诉和建议,精神科内部应建立投诉渠道,并及时处理患者的意见和建议。

第十条患者享有个人隐私权,医疗信息应保密,未经患者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第三章员工行为规范第十一条精神科内部工作人员应尊重患者,文明待人,严禁辱骂、打骂或者粗暴对待患者。

第十二条工作人员应遵守工作纪律,按时上下班,不得早退或迟到,不得私自离岗。

第十三条工作人员应保持工作状态,提供专业服务,不得在工作时间内利用手机、上网等影响工作效率的行为。

第十四条工作人员应遵守医疗操作规范,不得随意更改治疗方案,不得虐待或者忽视患者的病情。

第十五条工作人员应保护患者隐私,不得擅自泄露病人信息,不得利用患者信息谋取私利。

第四章安全管理第十六条精神科内部应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定期检查设备设施的安全状况,确保患者和员工的安全。

第十七条工作人员应学习急救知识,能够在紧急情况下迅速处理,并报告给主管领导。

第十八条精神科内部应定期进行消防演练,加强员工的火灾应急处理能力,确保人员安全撤离。

第十九条患者在精神科内部应遵守纪律,不得带有或者私藏危险物品,不得滋事闹事,否则将被立即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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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科工作制度1.精神科医、护、技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国家及各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布制定的医疗管理、医护技术操作等各项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关于精神卫生工作的法律、法规。

2.配备具有精神卫生专业执业资格的医师,开展精神疾病的科学诊断、有效治疗和积极康复工作。

严格执行有关麻醉、精神类药品的使用管理规定。

3.应当向患者和家属宣传精神卫生知识、提供心理咨询服务,为社会开展精神卫生知识宣传和服务提供技术指导。

4.严格执行三级医师查房制度,对疑难危重病员、不能确诊的病员,两次门诊复诊不能确诊者,应及时请上级医师诊视。

科主任、主治医师应定期出门诊和査房,解决疑难病例。

5.对精神病人应有明确的认识和科学的态度、不歧视和讽刺病人,不能将其病态、言语、行为作为谈笑资料。

对病人态度和蔼、热情、平等相待。

病人提出的合理要求要尽量答复.不能办理的应耐心说明解释,既要体贴关心,又要掌握原则,不得与病人争吵,不得殴打、责难、侮辱病人,禁止与病人发生借贷、馈赠往来。

6.必须熟悉病人的生活、面貌特征、病情、风俗习惯、护理要点,掌握病人的心理活动,了解病人的地址与工作单. 位,以便在发生意外情况时做出较为准确的判断,采取紧急措施7.工作人员应有高度的组织纪律和工作责任感,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如无业务上的需要,非工作时间内非本科室工作人员不得在病房逗留,不得在病房交谈、会客、办私事,下班人员不得在病房内看电视、娱乐。

病人睡眠后应保持病房安静。

8.要有敏锐的观察能力和高度的警惕性,防止意外事件的发生,遇有紧急情况时态度要镇静、处理要果断、恰当,确保病人的安全。

9.认真贯彻保护性医疗制度,加强心理护理,避免一切不良刺激.不得在病人面前谈论病情及预后.不能把病人带入职工宿舍和为私人干活,不得向病人、家属暴露医院内部情况,如事故及差错、工作人员私生活及地址等。

10.工作时穿工作服,带工作帽,仪表端正,整洁,衣着朴素大方,禁止佩戴装饰品。

保持门诊及住院康复环境安静、整洁、优美。

11.工作中要做到五好(态度好、照顾好、解释好、技术好、团结好),四轻(脚步轻、说话轻、关门轻、操作轻),八注意(注意语言态度、注意心理状态、注意防止意外、注意增加营养、注意延长睡眠、注意整洁美观、注意娱乐活动、注意隔离消毒)。

12.要妥善保管好钥匙,防止丢失。

精神科病区管理制度1.病区由护士长负责管理。

2.保持病区整洁、舒适、安全、避免噪音,注意通风。

工作人员做到脚步轻、关门轻、说话轻、操作轻。

3.统一病区陈设,室内物品和床位摆放整齐,固定位置,布局有序。

4.定期对患者进行健康教育,定期召开工休座谈会,征求意见,不断改进病区工作。

5.医务人员必须按要求着装,佩带胸牌上岗。

6.护士长全面负责保管病区财产、设备,建立帐目,定期清点,如有遗失及时査明原因,按规定处理。

精神科健康教育制度一、健康教育对象主要是住院患者和家属,以个别指导与集体讲解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护理人员在接待患者入院时、诊疗过程中以及患者出院时,均应根据病情和心理进行健康教育。

内容包括:入院介绍、探视制度、检查治疗的注意事项及护理要点、出院指导等。

三、由组长制定每月的健康教育计划,内容应多样化,包括常见病、多发病的防、治、护知识。

由组长指定护士在室内娱疗时间,组织患者按计划实施。

并记录在健康教育登记本上。

四、利用讲座、黑板报、宣传栏普及精神卫生知识,帮助患者认识疾病,遵医嘱治疗,巩固疗效,防止复发。

定期更换宣传内容。

有条件时可利用vcd、放像机等进行健康教育。

五、随时矫正患者的不良行为。

精神科病房健康教育工作制度(一)根据专业特点制定科室健康教育指导内容。

(二)医护人员对患者提供从入院到出院的全程健康教育指导。

(三)健康教育指导的形式可采用个别指导、集体讲解、文字宣传等,配合以幻灯、模型和技术示范操作等。

(四)根据患者病情和接受能力,动态实施疾病的预防、治疗、护理、饮食及康复保健等方面的健康教育指导。

(五)住院患者健康教育指导情况应由护士记录于健康宣教记录单上。

(六)做好用药知识的健康宣教。

患者应知道药物名称、作用及注意事项,掌握正确的用药方法。

精神科业务学习制度(一)全院性业务学习要实行签到制度。

(二)临床科室的业务学习,每月不少于1次,学习时间根据各科室具体情况安排,护理部定期检查。

(三)科室设立业务培训手册,每次的业务学习包括学习时间、内容、地点、主讲人、参加人员等均应做好记录,并定期检查个人学习笔记。

(四)各科成立考核小组,制定严格考核办法,对护士的业务知识、操作技能等进行阶段评价及年终考核。

心理测查操作规程1. 测查者要遵守心理ct室工作制度及安全制度。

2. 测查前检查测查设备是否完好。

3. 测查者要向被测查着讲明进行心理测评的目的和意义,使其了解和掌握测评的要求和规则,积极配合做好心理测评。

4. 测试过程中要求被测查者独立完成,不允许交流讨论。

5. 原则上200题20分钟、566题40分钟之内应完成全部试题。

6. 如有被测查者因特殊情况无法独立完成测查,测查者可给予协助。

测查流程接通电源打开主机在显示屏打开测查量表输入被测查者信息测查诊断打印诊断书关闭电脑、音箱、打印机精神科抢救室工作制度1.对急症和危重病人要迅速有效地进行抢救工作。

2.抢救室内抢救器材及药品配置齐全,专人管理,定位放置,定量储存,定期检査,过期要及时更换;用后要立即淸埋,消毒并补齐,用过的药品安瓿及包装均需核对后方可丢弃,任何人不得挪用和外借。

3.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各项常规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严密观察病情,认真书写交接班报告,严格执行抢救交接班制度。

4.对抢救病人的诊断处理要果断,务求准确,迅速有效,各种检查要及时,诊断处理有困难时,应请示上级医师协同处理。

5.抢救工作应有精确的时间概念和完整的抢救记录,记录要完整、准确,内容全面,重点突出;医嘱准确无误,口头医嘱及时补记,各种检查报告单粘贴整齐。

6.病员在脱离危险期前,严禁随意搬动和转移。

7.抢救过程中,要及时向病人家属或单位讲明病情及可能发生的意外情况,取得其理解合作;-般情况下,抢救时.非抢救人员及病人家属-律不宜停留抢救室或抢救现场,以保持环境安静,忙而不乱,特殊情況下可安排病人家属在场,防止医疗纠纷发生。

8_保持室内消洁卫生,定时消毒,防止交叉感染。

精神科住院病人会诊制度1.涉及精神疾病专业以外的躯体疾患疑难病例,应及时申请会诊。

2.科室间会诊:由经治医师提出,填写会诊单,应邀医师一般要在24小时内完成,并写出会诊记录。

如需专科会诊的轻病员,可到相关专科检査会诊。

3.急诊会诊:被邀请科室人员,必须10分钟到达。

4.科内会诊:由经治医师或主治医师提出,科主任召集有关医务人员参加。

5.院内大会诊:由科主任提出,经医务科同意,并确定会诊时间,通知有关人员参加。

一股由申请科主任主持,医务科要有人参加。

6.院外会诊:病情复杂的疑难病例,需请外院专家会诊,由科主任提出,报医务科同意,并与有关单位联系,确定会诊时间。

应邀医院应指派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前来会诊。

会诊由中请科主任主持。

若病员病情许可可由医护人员,携带病历,陪同病员到院外会诊。

7.科内、科外、院外集体会诊:经治医师要详细介绍病史,做好会诊前的准备和会诊记录。

会诊中,要认真查看人,充分发扬技术民主,提出明确的会诊意见。

主持人要进行小结,认真组织实施。

精神科住院病人会诊流程篇二:精神科安全管理制度精神科安全管理制度在遵循普通病房护理安全管理制度的基础上结合精神障碍病人的临床特点,特制定精神病科护理安全管理制度如下:1、病人入院时应严格检查是否随身携带危险品,贵重物品及药品。

2、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各班交班时要查病人数,对自杀、伤人、自伤、外走及危重病人的病情要认真交接。

3、病人外出治疗、检查、活动时,应有专人接送,返回病区时应清点人数,严防将危险品带入病区,禁止在病区内吸烟。

4、护理人员应坚守岗位,认真执行巡回护理制度,每15分钟巡回一次,勿使病人蒙头睡觉,以防意外,一级病房病人应做到24小时监护,重点严防病人随时有人陪伴. 5、病人洗澡时应由护士照顾,防止烫伤、跌伤或溺水,对老年和重点病人应加强护理。

6、静脉给药的病人,保护病人应有专人看护,做到心中有数。

7、病区内危险物品,如:钥匙、剪刀、指甲剪、消毒剂、注射器、体温计、保护带等应有固定数量,放在安全固定的地点,认真交接班,如有遗失,要立即寻找并报告护士长。

8、严格钥匙管理,保管好钥匙,进出护士站、医生办公室、治疗室、抢救室、值班室、病房应随手锁门。

9、病区各种设备,如:电器设备、消防拴、门窗玻璃、锁、床等物品定期检查,如有损坏及时修理,保证安全。

10、每周定期检查病床单位及病人身边有无危险物品,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1、治疗后查清用物,不得将器械、药品等危险品遗留在病房内。

12、家属探视在探视室进行,探视过程中应有护理人员进行巡视,防止家属给病人带入危险物品和不清洁食物。

13、严格执行给药制度,发药后检查病人口腔,看服到胃,注意观察病人的药物不良反应,及时给予对症处理。

14、护理人员应密切观察,随时掌握病人的病情变化和心理问题,并给予恰当的处理,以免发生意外。

篇三:精神科工作制度精神科工作制度1、2、科主任或指定的主治医师领导本科的各项工作。

严格执行国家及各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布制定的医疗管理、技术操作规程等各项法律法规,同时严格执行有关精神卫生工作的法律法规。

3、配备具有精神卫生专业职业资格的医师,参与精神类疾病的诊断、治疗和康复工作。

4、上班时应着装整洁、穿戴好工作服、帽、仪表端庄,不佩戴徽章和饰物,不化浓妆。

操作时戴口罩。

5、6、7、认真执行三级查房制度。

禁止歧视、侮辱和虐待精神疾病患者。

严格执行有关麻醉、不利于患者康复的任何信息、信件,不得告知患者。

8、对患者要保持良好的医患关系,尊重人格,礼貌服务,文明待人。

9、实行规范化管理,各类物品、药品固定放置,并由专人负责,不得随意挪动。

10、积极开展业务学习,提高业务水平,能自行处理简单突发应急事件,并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篇四:精神科工作制度南石医院精神科工作制度1.科主任或指定的主治医师领导本科的各项工作。

2.要求医、护、技人员严格执行国家、国务院及各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布制定的医疗管理、医护技术操作等各项法律法规。

同时要严格执行关于精神卫生工作的法律、法规。

3.配备具有精神卫生专业职业资格的医师,参与精神疾病的诊断、治疗和康复工作。

非精神卫生专业执业医师,须通过国家指定的专业培训,并获得心理咨询或心理治疗师资格证书。

4.认真执行三级查房制度。

5.对精神疾病患者进行明确的诊断、有效的治疗和积极的康复、尤其针对老年性痴呆患者,目前虽暂无特意有效地病因治疗手段,但针对病人总体功能水平和行为症状,仍可开展积极的照料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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