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评高级职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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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高级教师职称的评审条件

正高级教师职称的评审条件

正高级教师职称的评审条件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是教育行业的一项重要制度,旨在选拔和培养一批具有高度教育教学素养、专业素质过硬、富有教育教学成果的优秀教师。

为了帮助广大教师更好地了解和准备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本文将对评审条件进行详细解析,并提供一些建议。

一、概述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条件的重要性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条件是对优秀教师综合素质的全面评价,包括基本素质、教育教学能力、学科专业素养、教育教学成果、继续教育与专业发展、师德师风等方面。

这些条件不仅为广大教师树立了教育教学的标杆,还为推动教育事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人才保障。

二、详细解析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的具体条件1.基本素质:包括政治素质、职业道德、身心素质等,要求教师具备坚定的政治立场,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关爱学生,为人师表,身心健康。

2.教育教学能力:要求教师具备扎实的教育教学基本功,能够熟练运用现代教育技术,创设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因材施教,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3.学科专业素养:要求教师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与任教学科相符,掌握所教学科的专业知识、教育理论和教育法律法规。

4.教育教学成果:要求教师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如学生成绩稳步提高、学科竞赛获奖、教育教学研究等方面。

5.继续教育与专业发展:要求教师积极参加继续教育,不断提高自身专业素养,关注教育教学改革和发展趋势,积极参加教育教学研究活动。

6.师德师风:要求教师严守教育行业职业道德规范,关爱学生,尊重学生,严禁体罚和侮辱学生,积极参与学校和社会公益活动,树立良好的师德形象。

三、如何准备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1.提升自身素质:加强思想政治学习,提高教育教学能力,参加各类培训和专业学习,提升学历和专业素质。

2.注重教育教学实践与研究:积极参加教育教学改革和实践,关注教育教学热点问题,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发表论文或研究报告。

3.建立个人教育教学档案:整理和积累个人的教育教学成果、继续教育证明等材料,建立完整的教育教学档案。

四川正高级教师职称的评审条件

四川正高级教师职称的评审条件

四川正高级教师职称的评审条件四川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条件详解一、引言在四川省,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是一项严谨而专业的活动,旨在选拔和认定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取得卓越成就的教师。

评审条件涉及多个方面,包括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科研水平、师德师风等。

本文将对四川正高级教师职称的评审条件进行详细解读,以期为广大教育工作者提供参考和借鉴。

二、评审基本条件1.教育背景要求:申请人应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所学专业与所从事的教学工作相符。

同时,申请人需持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2.教学经验要求:申请人应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一般要求在小学、初中或高中阶段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满10年以上。

3.师德师风要求:申请人应具备良好的师德师风,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人师表,关爱学生,教书育人。

三、教育教学能力要求1.课堂教学能力:申请人应能够熟练运用现代教学技术和手段,设计并实施有效的教学活动,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积极性。

课堂教学评价应达到优秀水平。

2.课程开发与实施能力:申请人应具备一定的课程开发与实施能力,能够结合学科特点和学生实际,开发具有特色的校本课程或教学资源。

3.教育科研能力:申请人应具备一定的教育科研能力,能够针对教育教学实践中的问题开展研究,形成一定的研究成果。

研究成果应具有创新性和实用性。

四、科研水平要求1.科研成果要求:申请人应具有一定的科研成果,包括论文、课题、教材等。

科研成果应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实际应用价值。

2.学术交流能力:申请人应具备一定的学术交流能力,能够积极参与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与同行分享教育教学经验和研究成果。

五、评审流程与注意事项1.评审流程:评审流程包括个人申报、学校推荐、专家评审、公示等环节。

申请人需按照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经过学校审核推荐后,由专家进行评审。

评审结果将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正式认定。

2.注意事项:申请人在申报过程中应注意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确保所提交的材料能够全面反映自己的教育教学和科研水平。

高级教师职称评定条件及流程

高级教师职称评定条件及流程

高级教师职称评定条件及流程随着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教师职称评定也越来越重要。

高级教师是教师职称中的一级,是在教师职业生涯中的一个重要里程碑。

本文将介绍高级教师职称评定的条件和流程。

一、高级教师职称评定条件高级教师职称评定的条件是比较严格的,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教育背景高级教师需要具备硕士及以上学位。

此外,还需要有专业学位或者高级职称。

2.教育教学工作年限高级教师需要具备教育教学工作年限,通常要求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具有至少10年的基础工作经验。

3.教育教学业绩高级教师需要具备一定的教育教学业绩。

在教育教学工作中,需要有一定的成果,例如发表论文、获得奖项、教学成果等。

4.教学能力高级教师需要有较强的教学能力,例如授课能力、教学设计能力、教学管理能力等。

需要能够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制定合适的教学计划,实现有效的教学效果。

5.团队合作能力高级教师需要具备团队合作能力,能够与同事协作,共同完成教育教学任务。

6.继续教育高级教师需要不断地进行继续教育,不断提高自己的教育教学水平。

以上是高级教师职称评定的条件。

只有满足以上条件,才有资格申请高级教师职称评定。

二、高级教师职称评定流程高级教师职称评定的流程是比较复杂的,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申请材料准备申请高级教师职称评定需要准备相关的材料,例如个人简历、教育教学成果材料、教育教学评价材料等。

2.提交申请材料准备好申请材料后,需要将材料提交到所在学校或者教育局进行审核。

3.组织评审学校或者教育局会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

评审主要包括对申请人的教育背景、教育教学工作年限、教育教学业绩、教学能力、团队合作能力、继续教育等方面进行评价。

4.面试如果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审核通过,还需要进行面试。

面试主要是对申请人的教学能力、团队合作能力等进行考核。

5.评定结果公布学校或者教育局会根据评审结果公布高级教师职称评定的结果。

以上是高级教师职称评定的流程。

整个流程需要花费一定的时间和精力,但只要申请人满足条件,按照流程进行申请,就有可能获得高级教师职称。

上海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定条件

上海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定条件

上海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定条件上海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定中,对申请人的学历要求是?A. 本科及以上学历B.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C. 博士研究生学历D. 无特定学历要求,但需具备丰富教学经验在评定正高级教师职称时,对申请人的教学年限有何要求?A. 至少10年以上教学经验B. 至少15年以上教学经验C. 至少20年以上教学经验D. 教学年限不是必要条件,主要看教学成果上海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定中,对申请人的教学成果有何具体要求?A. 需在市级以上教学比赛中获奖B. 需主持过市级以上教学科研项目C. 需发表过多篇教学论文或著作D. 以上都是评定时考虑的因素在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定过程中,申请人的师德表现占多大比重?A. 非常重要,是评定的核心要素之一B. 有一定比重,但不是决定性因素C. 比重较小,主要看重教学成果D. 师德表现不纳入评定范围上海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定中,对申请人的继续教育和专业发展有何要求?A. 需定期参加教育培训,保持教学理念更新B. 需具备指导青年教师成长的能力C. 需积极参与学术交流和专业发展活动D. 以上都是对申请人的要求在评定正高级教师职称时,申请人的学校或教育机构对其的评价起到什么作用?A. 决定性作用B. 重要参考作用C. 辅助作用D. 无实质性作用上海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定中,对申请人的教育教学改革和创新有何要求?A. 需有显著的教育教学改革成果B. 需积极参与教育教学创新实践C. 需具备推动教育教学改革的能力D. 以上都是对申请人的要求在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定过程中,对申请人的社会服务和影响力有何考量?A. 需具备广泛的社会服务经验和影响力B. 需积极参与社区服务或公益活动C. 需在教育领域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D. 以上都是评定时可能考虑的因素。

教师正高级职称申报条件

教师正高级职称申报条件

教师正高级职称申报条件教师正高级职称是教师职业发展的重要阶段,具有较高的要求和标准。

申报教师正高级职称需要满足一系列条件,以下是常见的申报条件:一、学历条件申报教师正高级职称,通常要求具备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学位专业与所从事教学科目相关。

二、教龄条件通常要求具有一定的教龄,一般要求教龄不少于10年,其中高级职称教师的教龄不少于5年。

三、教学评价条件教学评价是教师申报正高级职称的重要依据之一。

通常要求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能够展现出较高的教学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包括教学设计能力、教学方法的独特性和创新性、学生的学习效果等。

四、科研成果条件申报教师正高级职称,需要具备一定的科研成果。

科研成果可以包括教材教辅、科研论文、教学研究报告等。

其中,科研论文是教师申报正高级职称的重要依据之一。

通常要求教师在相关学术期刊上发表一定数量的高质量科研论文。

五、业务能力条件申报教师正高级职称,需要具备较高的业务能力。

包括教学能力、教育管理能力、科研能力等。

教师应该能够熟练掌握所从事学科的知识,具备较强的教学设计和组织能力,能够有效地引导学生学习。

六、师德师风条件教师申报正高级职称,需要具备良好的师德师风。

教师应该具备高尚的职业道德,遵守教育法律法规,热爱教育事业,关心学生,积极参与学校的教育教学活动。

七、其他条件具体条件还包括学校管理要求、学科特殊要求等。

不同学校、不同学科对教师正高级职称的申报条件可能存在差异,教师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申报。

教师正高级职称的申报条件较为严格,申报人需要在教学、科研等方面具备较高的水平。

同时,申报人还应具备良好的师德师风,能够以身作则,为学生树立良好的榜样。

申报教师正高级职称是教师职业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对教师专业素养和能力的一种肯定和认可。

只有不断提升自身的教学水平和科研实力,才能够获得教师正高级职称的评定和认可。

教师应该在教育教学岗位上不断努力,不断提高自己的教育教学水平,为培养优秀的人才做出更大的贡献。

教师高级职称评定条件及流程

教师高级职称评定条件及流程

教师高级职称评定条件及流程教师高级职称评定是指评审教师从高级教师晋升为高级职称的评审程序。

高级职称一般指的是高级讲师、高级教师和教授等职位。

教师高级职称的评定是一项非常严格和严谨的过程,需要教师具备一定的条件和资格才能够参加评审。

本文将对教师高级职称评定条件及流程进行详细介绍。

1、资格条件教师高级职称评定的第一项条件是必须具备相应的学历和职称资格。

通常情况下,教师需要具备硕士或以上学位,同时已经获得了教师职称或者高级教师职称。

2、工作年限教师申请高级职称评定还需要具备一定的工作年限。

具体要求根据不同的职称和专业而有所不同,一般要求在本专业领域中有5年以上的从事教学及科研工作经历。

3、教学业绩教师高级职称评定的重要条件是教学业绩。

具体评定需求,教师在教学方面表现出较高的能力和水平,例如有优秀的教学成果,参与或组织重要的教改项目等。

4、科研业绩教师高级职称评定也需要具备一定的科研业绩。

教师需要在本专业领域中有发表过优秀文章、获得过教学和科研项目资助、担任过行业协会职务等方面有相关业绩。

5、社会影响力教师还需要具备一定的社会影响力,例如在教学领域中有一定的认知度和知名度、在学术和行业内有一定的影响力和地位等。

1、提交材料教师在申请高级职称评定时需要携带相应的材料,例如职称证书、毕业证书、公开发表的科研论文、参与或组织的教改项目资料、获奖证书等。

2、审核资格教师的材料会被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初步审核,确认教师是否符合高级职称评定的申请条件。

3、组织考试教师的教学和科研能力需要进行考核,有些学校会组织教学和科研能力考试,检测教师的实际能力。

4、评审委员会评定教师的高级职称评定最终需要由评审委员会进行决定,委员会在审核教师的资格和材料后,根据教师的教学、科研和社会影响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

5、公示结果评定结果会通过公告进行公示,等待教师的申诉期,确认评定结果无误后,发放新职称证书。

以上是教师高级职称评定条件及流程的详细介绍。

最新2023年河北省中小学教师中高级职称评定标准条件

最新2023年河北省中小学教师中高级职称评定标准条件

最新2023年河北省中小学教师中高级职
称评定标准条件
引言
本文档旨在介绍河北省中小学教师中高级职称评定的最新标准条件。

这些标准条件将为教师们提供准确的评定标准,并帮助他们了解如何达到中高级职称的要求。

职称评定标准条件
1. 学历要求:
- 中级职称:本科及以上学历;
- 高级职称:硕士及以上学历。

2. 年限要求:
- 中级职称:至少具有5年以上教学经验;
- 高级职称:至少具有10年以上教学经验。

3. 业绩要求:
- 教学方面:具备一定的教学成果,如教学评估结果、教学论文、教学获奖等;
- 学术研究方面:具备一定的学术研究成果,如发表论文、参与科研项目等。

4. 培训要求:
- 中级职称:完成一定的教育培训学时;
- 高级职称:完成更高水平的教育培训学时。

5. 业务水平要求:
- 中级职称:具备一定的课堂教学能力和业务水平;
- 高级职称:具备较高水平的课堂教学能力和业务水平。

6. 专业素质要求:
- 中级职称:具备相应学科专业素质;
- 高级职称:具备更高水平的学科专业素质。

结论
通过本文档,教师们可以了解到2023年河北省中小学教师中高级职称评定的最新标准条件。

教师们应根据这些标准条件,不断提升自己的学历、教学经验、教学成果和专业素质,以满足职称评定的要求,并为学生提供更好的教育教学服务。

以上为中小学教师中高级职称评定标准条件的概述,详细内容请参阅相应文件或咨询相关部门。

最新2023年湖南省中小学教师中高级职称评定标准条件

最新2023年湖南省中小学教师中高级职称评定标准条件

最新2023年湖南省中小学教师中高级职
称评定标准条件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发布的最新通知,2023年湖南省中小学教师中高级职称评定标准条件如下: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湖南省合法教师资格证书;
2. 在公立中小学从事教育工作累计不少于5年;
3. 表现良好,德育与业务水平优秀;
4. 无不良行为记录;
5. 无违反教育法律法规的行为。

二、学历要求
1. 中级职称评定要求:具有本科教育学、心理学或相关专业的学士学位,并有不少于3年教学经验;
2. 高级职称评定要求: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并有不少于5年教学经验。

三、教育教学能力和业绩
1. 具有较高的教育教学水平,能熟练运用现代教育技术;
2. 积极参加教育培训和学术研讨,并有成果发表;
3. 在课堂教学中获得较好的评价,并能帮助学生提高学业成绩。

四、科研与著作成果
1. 积极从事教育科研工作,参与科研项目并获得研究成果;
2. 发表过与教育教学相关的论文、著作或参与编写教材等。

五、社会影响力
1. 在教育界有较高的知名度和社会声誉;
2. 获得过各类教育教学奖项或荣誉。

请注意,以上标准仅供参考,具体评定标准以相关部门最新通
知为准。

教师们在评定职称时,应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并采取符合
公正、公平、公开原则的简单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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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中高、中高职称预审部分注意事项(供预审用)除了常规上报材料,要注意审查申报对象(标注红字体和划线)的申报材料福建省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标准条件(试行)第一章总则(略)第二章基本条件(略)第三章正高级教师(略)第四章高级教师(中学高级、“小中高”)条件第十五条教育工作要求1.积极履行全员育人职责,善于根据学生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进行思想道德教育,将德育融入课堂教学,积极引导学生健康成长。

2.较出色完成班主任等学生管理工作,任现职以来担任班主任等学生管理工作累计2年以上,及时了解学生思想状态,关注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与学生家长联系沟通良好。

3.教育工作业绩较突出,学生评议满意率达80%以上。

第十六条教学工作要求1.具有新课程教育教学理念,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坚实,教学经验比较丰富,教学效果良好,形成一定的教学特色,进行过学科循环教学。

2.积极开设选修课程或开发校本课程,能指导学生开展研究性学习、综合实践活动。

3.在县级以上开设教学示范课、观摩研讨课或学科讲座3次以上,并获得好评;或获得县级优质课、教学技能竞赛一等奖以上或在市级以上优质课、教学技能竞赛中获奖。

长期在农村中小学任教的教师在校级以上开设教学示范课、观摩研讨课或学科讲座3次以上,并获得好评。

专职从事教科研工作的人员,工作以来在中小学从事教学工作累计3年以上。

在市级以上开设教学示范课、观摩研讨课或学科讲座5次以上,对提高本地区学科教学质量做出一定成绩。

专职从事督导工作的人员,有效完成综合督导、专项督导任务,工作富有实效。

在市级以上开设专题讲座累计达5次以上,对本地区督导改革创新做出一定成绩。

专职从事电化教育工作的人员,工作以来在中小学从事教学工作累计3年以上,能联系中小学教育教学实际,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

在市级以上开设学科讲座3次以上;编制多媒体教学软件或制作信息技术与学科课程整合课例获市级二等奖或省级三等奖以上。

第十七条教科研工作要求1.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教科研能力,积极参与课程改革、教学方法等方面研究,在素质教育创新实践中取得比较突出的成绩。

2.主持或作为核心成员(前3名)完成县级以上教育教学研究课题1项。

长期在农村中小学任教的教师主持完成校级以上教育教学研究课题1项。

专职从事教科研、电化教育、督导工作的人员主持并完成市级以上教育教学研究课题1项。

(课题材料含预审时要注意审查①课题申报书、②结题书、③课题成果等)3.撰写并公开发表1篇本学科教育教学研究论文。

特殊教育学校教师、长期在农村中小学任教的教师撰写本学科教育教学研究论文1篇并收入县级以上教育教学论文汇编。

专职从事教科研、电化教育、督导工作的人员撰写并公开发表本学科教育教学研究论文3篇以上。

(CN刊物查询①新闻出版总署、②知网、维普网等官网查询,不要在非官网查询)第十八条示范引领要求1.具有指导与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胜任教育教学带头人工作,在教学团队建设中发挥骨干作用。

指导培养2名以上青年教师在思想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方面取得进步。

2.积极参加校本培训、校本教研活动,每学年听课或参与校本教研活动不少于5次。

3.积极参与“送教下乡”、“送培下乡”活动。

第八章附则第二十七条晋升一级教师须参加由评审委员会组织的说课讲课;晋升高级、正高级教师须参加由评审委员会组织的说课讲课、面试答辩等。

第二十八条中小学教师(除所学专业为小学教育、初等教育的小学教师外)申报评审学科与所学专业原则上应一致。

申报评审学科与所学专业不一致的,要参加省教育厅委托有关高校组织的相应学科本、专科主要课程进修,并取得结业证书;或参加省教育厅委托有关学校组织的转岗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

第二十九条担任中心小学、中学中层以上干部、校团委书记、少先队大队总辅导员、年段长、教研组长、生管教师、课外活动校级优秀辅导员,完全小学校领导、教导,在校生规模达540人以上的完全小学中层干部,工作年限可按班主任工作年限计算。

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实验教师及没有班主任岗位设置的单位人员,班主任工作可不作要求。

第三十条综合表彰指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优秀共产党员、杰出人民教师、模范教师、特级教师、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农村教师、师德标兵、“三八”红旗手、巾帼建功标兵等。

教育教学工作专项表彰指中小学优秀校长、优秀少先队辅导员、优秀班主任、德育先进工作者、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先进个人等。

班级表彰奖励指获先进班集体、优秀团支部、优秀少先队中队等荣誉称号。

第三十一条教研、电教、督导等不作循环教学要求。

第三十二条教师晋升职务须完成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单位)规定的教育教学工作量,且平均每学年教学工作量为中学不少于320课时、小学不少于480课时。

中心小学、普通中学校级正职领导不少于上述标准的1/3;中心小学、普通中学校级副职领导及完全小学校长不少于上述标准的1/2;中心小学、在校生规模达540人的完全小学、普通中学中层干部不少于上述标准的2/3。

教研、电教、督导等人员以及心理健康专职辅导教师、实验教师、寄宿制学校专职生管教师工作量按工作日计算(一天为一个工作日),其中进修学校教师、心理健康专职辅导教师、实验教师、寄宿制学校专职生管教师不少于190个工作日,教研、电教、督导人员等不少于230个工作日。

第三十三条转学科任教教师任教现学科满5年的,按现任教学科申报职称;未满5年的,可选择现任教学科或原任教学科申报。

第三十四条增设德育学科,校团委书记、少先队大队总辅导员、寄宿制学校生管教师、德育处主任可申报德育学科教师职称,也可选择申报任教学科教师职称。

第三十五条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指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及所属教育教学研究机构(含教科所、普教室、电教馆等),校级指中心小学、普通中学以上。

注:进修学校也算。

第三十六条纳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教育事业单位人员不得参评教师专业技术职称。

第三十七条教育教学研究课题必须为主课题,不含各类子课题。

有关高校承担省教育厅名师培养工程开设的课题,评聘正高级教师可用;承担省教育厅名校长培养工程、学科带头人培训等开设的课题,评聘高级教师可用。

教育部福建师范大学基础教育课程研究中心下达的开放课题,评聘高级教师可用。

第三十八条核心期刊指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南京大学“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来源期刊目录”、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来源期刊”所列的刊物。

主编、参编经全国中小学教材委员会审定通过的教科书,可视同在核心期刊上发表1篇论文。

被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全文转载,可视同在核心期刊上发表1篇论文。

第三十九条公开发表的论文指在具有CN刊号的教育类、学科类学术刊物上发表文章,限独立撰写或第一作者,不含增刊、专刊、专辑、副刊、特刊、一号多刊、报纸等,符合下列情况之一,可视同在CN刊物上发表论文1篇(符合以下多种情况的,也只视同1篇):1.在《福建教育研究》、《福建教学研究》、《福建教育督导与德育》上发表2篇论文。

2.直接指导的学生参加学科奥赛或创新大赛获全国二等奖以上。

特殊教育学校教师直接指导的学生在省特、残奥会上获奖。

3.美术教师创作的美术作品参加省文化厅、省教育厅或省美协主办的美展并获得二等奖以上奖励,或被省级以上美术馆收藏。

4.音乐教师创作的作品在中央、省级电视台(含省教育电视台)播放或经正式出版部门出版发行达3件以上。

第四十条长期在农村中小学任教的教师指在城镇(含镇所在地)以外中小学任教满10年且现仍在农村中小学任教的教师。

第四十一条本标准条件规定的学历(学位)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学位)。

第四十二条本标准条件中有关任职条件均要求为任现职以来。

(指聘任以来)第四十三条本文所指“以上”,均含其本级。

第四十四条本标准条件中有效学历、任职年限、业绩成果等取得时间均截止至申报上一年度12月31日。

第四十五条本标准条件由省教育厅职改办和省职改办负责解释。

附件2福建省幼儿教师水平评价标准条件(试行)第一章总则(略)第二章基本条件(略)第三章(略)第四章高级教师(“小中高”)条件第十四条保教工作要求1.具有职业理想,尊重幼儿的人格与权利,有爱心、耐心、细心,接纳幼儿的独特性,能倾听与理解幼儿的想法与感受,关注每个幼儿的全面发展,为幼儿提供积极的支持与帮助。

2.合理安排和组织一日生活,能将教育融入一日生活中,所带班级幼儿养成健康的生活习惯和良好的行为习惯,保教结合效果良好。

3.学前教育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坚实,掌握幼儿园环境创设、一日生活、游戏与教育活动合理安排的有效策略,积极促进幼儿观察探索、感知体验、交往互动,形成一定的教育特色。

4.师幼、同伴关系良好,能因地制宜地使用教育资源,创设的教育环境适宜不同发展阶段的幼儿,满足幼儿全面发展的需要。

5.能与幼儿家长有效沟通,提出指导性建议,能协助幼儿园与社区建立合作互助的良好关系,共同为幼儿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

6.在县级以上开设示范性、研讨性教育活动或专题讲座3次以上,并获得好评;或获得县级优质保教活动、保教技能竞赛一等奖以上或在市级以上优质保教活动、保教技能竞赛中获奖。

长期在农村幼儿园任教的教师在园级以上开设示范性、研讨性教育活动或专题讲座3次以上,并获得好评。

专职从事教科研工作的人员,工作以来在幼儿园从事保教工作累计3年以上。

在市级以上开设示范性、研讨性教育活动或学科讲座5次以上,对提高本地区学前教育质量做出一定成绩。

专职从事督导工作的人员,有效完成综合督政、专项督导任务,工作富有实效。

在市级以上开设专题讲座累计达5次以上,对本地区督导改革创新做出一定成绩。

第十五条教科研工作要求1.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教科研能力,积极参与课程改革、教育方法等方面研究,在素质教育创新实践中取得比较突出的成绩。

2.主持或作为核心成员(指前3名)完成县级以上学前教育研究课题1项。

长期在农村幼儿园任教的教师主持完成园级以上学前教育研究课题1项。

专职从事教科研、督导等工作的人员主持并完成市级以上教育研究课题1项。

(课题材料含预审时要注意审查①课题申报书、②结题书、③课题成果等)3.撰写并公开发表1篇学前教育研究论文。

长期在农村幼儿园任教的教师撰写学前教育研究论文1篇并收入县级以上教育教学论文汇编。

专职从事教科研、督导工作的人员撰写并公开发表学前教育研究论文3篇以上。

(CN刊物查询①新闻出版总署、②知网、维普网等官网查询,不要在非官网查询)第十六条示范引领要求1.具有指导与开展学前教育研究的能力,胜任教育教学带头人工作,在教学团队中发挥骨干作用。

指导培养2名以上青年教师在思想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和保教能力方面取得进步。

2.积极参加园本培训、园本教研活动,每学年观摩或参与园本教研活动不少于5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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