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教修〔2014〕37号关于开展2014年下半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发展指令性培训的通知
嵊教修〔2014〕37号关于开展2014年下半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发展指令性培训的通知

嵊州市教师进修学校(通知)
嵊教修〔2014〕37号
关于开展2014年下半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发展
指令性培训的通知
各市属学校(单位),乡镇(街道)中心学校、初中、小学、九年一贯制学校、成人文化技术学校、中心幼儿园,民办学校:在2014年下半年教师专业发展培训第一轮选课中,教师选课数大大超出了原定计划培训人数。
为满足教师的学习和学时的需求,经研究决定,下半年对部分项目增加开设培训班级,学时作为指令性培训学时录入平台。
开设项目和录取名单见附件。
附件:2014年下半年嵊州市教师专业发展指令性培训名单
嵊州市教师进修学校
二〇一四年九月二日
附件1:2014年下半年嵊州市教师专业发展指令性培训名单
现代教育技术应用32学时培训
中小学教师摄影32学时
中小学智慧型班主任32学时培训
中小学教师心理成长32学时培训
教师幸福体验32学时培训。
关于公布2014年浙江省和嵊州市教科研优秀成果获奖名单的通知

嵊市教科规组…2014‟19号关于公布2014年浙江省和嵊州市教科研优秀成果获奖名单的通知各市属学校(单位),乡镇(街道)中心学校、初中、中心小学、九年一贯制学校、中心幼儿园、成人文化技术学校,民办学校:2013年度浙江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经浙江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评审委员会评审,嵊州市获二等奖1项(全绍兴市获奖5项,其中:一等奖1项、二等奖2项、三等奖2项。
浙教规办…2014‟3号)根据《浙江省教研课题管理办法》的规定,浙江省进行了第六届教研课题优秀成果评审工作,嵊州市获二等奖1项(全绍兴市获奖9项,其中:二等奖7项、三等奖2项)。
2014年嵊州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优秀成果奖,经嵊州市评审小组认真评审,已评出嵊州市一等奖31项,二等奖47项,三等奖73项,共计151项,并经公示无异议。
上述三类获奖名单一同予以公布。
希望各单位能继续贯彻“科研兴校”的思想,切实加强对教科研工作的指导和管理,关注当前教育改革与发展中的难点与热点问题,并能结合本地实际积极推广教科研优秀成果,为进一步提高我市教育研究工作水平而努力。
附件:1.2013年度浙江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获奖名单2.浙江省第六届教研课题成果获奖名单3.2014年嵊州市教科研优秀成果获奖名单嵊州市教科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二○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主题词:教育科研成果通知嵊州市教科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12月31日印发附件1:2013年度浙江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二等奖(1项)附件2:浙江省第六届教研课题优秀成果二等奖(1项)附件3:2014年嵊州市教科规划课题优秀成果获奖名单一、综合类课题(职教、幼教)(49项)二、中小学学科类课题(102项)。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项目设计指南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项目设计指南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1.11.19•【字号】浙教办师[2011]136号•【施行日期】2011.11.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培训正文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项目设计指南的通知(浙教办师〔2011〕136号)各市、县(市、区)教育局,有关教师培训机构,有关高等学校:现将《浙江省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项目设计指南》印发给你们,供各地设计中小学教师培训项目时参照。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二○一一年十一月十九日浙江省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项目设计指南一、指导思想以培养造就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为目标,以提高教师师德素养和业务水平为核心,以全面提升培训质量为主线,遵循和把握教师专业化发展的特点和规律,努力为教师专业发展提供更多形式多样、内容丰富、质量优良的培训项目。
二、基本原则培训项目的研究设计应在深入调研需求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培训机构的优势和特色,并切实遵循以下原则:(一)科学性原则。
坚持从教师成长和专业发展不同阶段特点和基础教育改革发展趋势出发,根据教师成长规律,科学选择和制定培训内容、培训方式和评价方法。
(二)针对性原则。
针对新课程实施的特点和基本要求,学校教育教学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困难,一线教师关注的热点和教育教学工作中急需解决的难点,提高教师课堂教学能力的关键点,深入开展培训项目的研究设计。
(三)实践性原则。
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突出实践性,注重实践性培训环节的设计和安排,注重对学校教学实际问题的分析探究,注重培训作业的设计和培训效果的考核评价,努力提高教师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四)参与性原则。
重视体现以人为本的理念和学员的主体地位,重视培训过程学员的充分参与,重视学员的经验与智慧的相互借鉴和相互启发,充分调动和激发学员的学习热情和培训积极性。
关于做好2014年下半年教师专业发展培训选课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4年下半年教师专业发展培训选课工作的通知镇属各校:现将越区师字[2014]7号文件《关于做好2014年下半年全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发展培训选课工作的通知》转发你们,请将通知精神传达全校教师。
根据文件精神,除本学期要退休的教师外,其他教师请在8月26日前完成下半年平台选课工作。
操作方法:打开“浙江省中小学教师培训管理平台”(/),用教师个人账号登陆(个人账号为教师姓名第一个字母加身份证最后六位,如:wxm250060,密码为身份证最后六位),在功能列表中选择“自主培训报名”,培训机构选择“013绍兴市教育教学研究院”,面向地区选择“越城区”,其他选项请不要选择,找到相关的培训项目(见附件3)进行选课。
2014年为省继续教育五年轮训的第四年,未参加过90学时培训的教师,尤其是明年需要参加职评的教师,如果希望在今年下半年参加90学时培训,请在8月26日中午前向各校教导主任报名(镜小向研修处胡岚岚老师报名),各校汇总后将名单发中心校研修处,全镇统筹后再确定下半年参加90学时培训的教师。
根据文件精神,请各位教师选课时再次核对个人信息,个人信息不完整的请补充完整,信息发生变化的(如学历、职称、职务、任教学科等)请及时更新,如需更改项目显示为灰色不能自己更改的,请联系研修处蔡凌燕老师。
灵芝镇中心小学 2014年8月24日越区师字…2014‟7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关于做好2014年下半年全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发展培训选课工作的通知各区属中小学、幼儿园: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下半年全省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项目申报和教师选课工作的通知》(浙教电传…2014‟204号)文件有关精神,现就做好2014年下半年区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选课工作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教师自主选课与学校审核全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通过“教师培训管理平台”自主选择专业发展培训项目。
嵊州市教师专业发展培训通知

嵊州市教师进修学校(通知)
嵊教修〔2013〕42号
关于开展2013年下半年教师专业发展第7周培训的
通知
各有关学校:
根据2013年下半年嵊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发展培训计划,现把第7周培训安排通知如下:
(一)培训安排
(二)注意事项
(1)请各学校及时通知每位参训教师,并安排好该教师的学校工作,按时参加培训。
(2)根据《嵊州市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实施细则(试行)》文件要求: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加培训者,应事先办理书面请假手续,向组班老师请假。
缺席时间超过五分之一者本项目培训考核为不合格。
(3)培训时,请按指定位置就座。
自觉遵守作息制度,不迟到,不早退。
上课期间专注学习,积极思考,认真做好培训笔记。
培训结束后及时完成培训作业。
(4)请尽量不开车或拼车前往;车辆停放在学校指定位置;往返注意交通安全。
附件:2013年下半年教师专业发展第7周培训学员名单
嵊州市教师进修学校
二○一三年十月十一日
附件:2013年下半年教师专业发展第7周培训学员名单。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编制《高等学校专业发展规划》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编制《高等学校专业发展规划》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公布日期】2014.07.01•【字号】浙教电传〔2014〕242号•【施行日期】2014.07.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编制《高等学校专业发展规划》工作的通知浙教电传〔2014〕242号各普通高等学校: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落实和扩大普通高等学校专业设置管理权的指导意见》(浙教高教〔2013〕104号)精神,为进一步做好《高等学校专业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编制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编制《规划》目的落实高校专业设置自主权,实施高校分类指导。
加强专业设置宏观调控,健全专业动态调整机制。
推进专业综合改革,促进学校形成布局合理、优势明显、特色鲜明的专业结构,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及产业转型升级对高素质人才的需求。
二、编制《规划》要求各高校要根据办学定位和发展规划,立足学校专业基础条件和特色,统筹教学资源,认真分析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对高校人才培养提出的数量、结构、层次和水平的新要求,科学谋划学校专业设置和建设的目标、任务和保障措施,以人才培养为核心,大力建设一批与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和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紧缺专业,努力为我省产业转型升级、创新驱动和民生改善服务。
三、《规划》主要内容各高校编制专业发展规划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一)学校办学定位及发展规划思路;(二)现有专业建设基本情况(包括专业数量、结构、专业特色等);(三)社会人才需求状况的调研及预测情况;(四)专业发展规划的目标、思路、原则、任务及保障措施;(五)专业发展规划的分年度计划(现有专业建设投入和专业调整、改造、撤销及新增专业年度计划等);(六)开展专业规划建设的主要措施及保障条件;(七)专业发展规划的可行性论证情况(论证专家原则上不少于7人,其中校外专家不少于2人、行业企业专家和区域产业部门专家不少于2人);(八)经费投入规划及年度执行计划。
嵊州市教师进修学校(通知)

嵊州市教师进修学校(通知)嵊教修〔2018〕37号关于做好2018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工作的通知各市属学校(单位),乡镇(街道)中心学校、初中、小学、九年一贯制学校、成人文化技术学校、中心幼儿园,民办学校:根据浙教师〔2010〕175号《浙江省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若干规定(试行)》、浙教师〔2016〕71号《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学分制管理办法(试行)》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市教师专业发展培训工作实际,现将2018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各校要根据学校的教师专业发展培训十三五规划,制订好2018年度下半年培训计划(包括校本培训)。
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合理指导督促教师及时选课。
二、工作安排1.更新及完善平台中学校及教师信息(1)完善、修改平台中的教师信息。
按照平台要求,教师的信息如有变动,需要及时调整,特别是“教师层次”和“校长层次”栏目,请根据实际情况予以确定。
(2)及时将调动人员进行调入、调出的操作;新分配教师按要求录入系统;离职或退休的教师也进行相关教师变动操作。
2.指导督促教师选课根据时间安排(下表),各校要指导、督促教师按规定时间选课。
学校也要根据计划及报名的实际情况,在规定时间完成审核。
3.有序开展校本培训(1)8月31日前,在平台中录入2018年上半年校本培训各格教师的学分,每人12分(上半年的培训时间填3月15日至8月31日)。
(2)各校按本校实际情况制定好2018年下半年校本培训项目计划,培训学分计12学分,于9月14日前录入培训平台并上传项目计划书。
计划内容应当包含领导小组、培训内容、培训学分、培训时间、培训者(组织者)、参加对象等。
(3)各校需按培训计划开展校本培训,及时整理好相关的档案资料。
校本培训的学分将根据各校的计划、具体实施、总结,结合专项检查予以审核。
三、培训安排1.省市级培训(1)根据嵊教修〔2017〕2号《嵊州市十三五教师专业发展90学分培训五年规划(2016-2020学年)》以及学校实际情况,合理指导教师报名参加各类省市级培训。
宁波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下达2014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省级培训计划的通知

宁波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下达2014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省级培训计划的通知【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发文字号】甬教办人[2014]12号【发布部门】宁波市教育局【发布日期】2014.03.28【实施日期】2014.03.28【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宁波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下达2014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省级培训计划的通知(甬教办人〔2014〕12号)各县(市)区教育局,大榭开发区社会发展保障局,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宁波国家高新区教育局,宁波杭州湾新区社会事务和农村工作局,宁波教育学院,有关直属学校: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省级培训工作的通知》(浙教电传〔2014〕73号),2014年,我市共需选派677位校(园)长、教师参加省级培训。
现将《2014年度宁波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省级培训计划》(详见附件1、2)印发给你们,并就培训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培训项目根据省教育厅文件精神,在往年基础上,今年新增农村学校(幼儿园)、民办学校(幼儿园)校(园)长及教师省级培训项目。
各项目具体安排详见附件3。
二、培训对象的选拔各县(市)区教育局要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的培训对象选拔条件和遴选程序,根据公开、公平、择优原则,认真做好培训对象的选拔,及时确定参加培训人选(2012年以来已参加国家和省级举办同类培训班的,不属本次推荐范围)。
“浙派名师名校长培养工程”培养对象的推荐要严格按照浙教电传〔2012〕420号和甬教人〔2012〕432号文件的要求和程序,择优遴选推荐。
同时填写《2014年“浙派名师名校长培养工程”培养对象推荐表》和《2014年“浙派名师名校长培养工程”培养对象推荐汇总表》(表格可在省师训管理平台首页“下载专区”下载),并于4月28日前将两表加盖单位公章纸质稿2份、电子稿1份报市教育局,联系人:林小云,王科。
培养对象经县、市两级推荐至省后,将由省在差额选拔的基础上确定最终培养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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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教师进修学校(通知)
嵊教修〔2014〕37号
关于开展2014年下半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发展
指令性培训的通知
各市属学校(单位),乡镇(街道)中心学校、初中、小学、九年一贯制学校、成人文化技术学校、中心幼儿园,民办学校:在2014年下半年教师专业发展培训第一轮选课中,教师选课数大大超出了原定计划培训人数。
为满足教师的学习和学时的需求,经研究决定,下半年对部分项目增加开设培训班级,学时作为指令性培训学时录入平台。
开设项目和录取名单见附件。
附件:2014年下半年嵊州市教师专业发展指令性培训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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