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搅拌桩工程清包工承包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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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泥搅拌桩工程清包工承包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湘江大道(铜官港区段)道路工程施工第一标段

乙方:湖南峰华桩基础有限公司

甲方将湘江大道(铜官港区段)道路工程施工第一标段水泥搅拌桩工程委托给乙方施工,本着诚信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双方经友好协商,特签订如下合同,以供双方恪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湘江大道(铜官港区段)道路工程施工第一标段

2、工程量:为①500约26000m水泥搅拌桩的施工(按实结算)。

3、工程承包方式及单价:采用包工不包料、包质量、包安全的形式。其单价6.5 元/米(空桩同价,包机械设备、人工、住宿、生活等);施工用电、水泥、自来水由甲方负责。

4、工期:从正式开工之日起30天有效工期。(如工程量增加则另行协商、确定,乙方保证设备丁2016年12月6日进场)。

二、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做好场地的三通一平,保证施工场地的连贯性,如因场地原因造成停工,设备人员停工费用由负责人承担;

2、接通施工用电(75KW、水源至施工场地,并保证施工用电、用水的连贯

3、负责桩顶标高、桩位放点的测量及桩位编号的工作(并提供乙方桩位编号施工图纸)。

4、派驻工地代表,协商解决施工过程中的问题,并协调与第三方的关系。

5、负责活除地面及地下障碍物。

6、施工前甲方务必处理好通讯输电线路、管道等地下隐蔽物,由此造成的损

失由甲方负责获取总包单位的赔偿。

7、施工材料水泥按时到位。

乙方责任:

1、根据施工要求,保质、保量、按期完成项目。施工中将水泥浆搅拌至与地面高度一致,并保证有2台桩机在现场施工,保证满足甲方的进度要求。

2、做好原始施工记录,并索取和保管好各种结算签字凭证。

3、按照甲方的进度计划施工,服从驻地代表的管理。

4、严格把好质量关,服从甲方及工程监理的监督管理。

5、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施工作业,确保施工安全,工作时间不得饮洒、不得穿拖鞋进入现场,负责做好所有人员的安全防护用品配置工作,所有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承担。

6、提前三天申报水泥用量,并采取措施保管和使用好甲方提供的水泥,不得浪费、转卖。负责搭设水泥仓库(材料由甲方提供)、负责泥浆池的开挖、负责工完料活场地活。

7、协助甲方搞好测量定位放点工作。

8、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发生任何违法事件(如偷盗等)。如有发生将送交公安部门处理。

三、质量标准

按照现行有关规范要求及施工设计图纸施工,处理后的地基承载力达到>

150kpa,桩孔成梅花桩布置,进入持力层(粉质黏土层)不小丁50cm (试桩不合格由乙方负责,并出资整改至合格)

四、承包款的支付方式

施工完设计全部工程量后双方完成工程量确认,并在10日内支付包干总价款的70 %,余款待检测验收全部合格后3个月内付活。

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应,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工程款项结活之日止自然失效。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

代表:

签订日期: 乙方:

代表:

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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