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铜版纸反补贴案对我们的启示
从铜版纸风波看出口补贴对国际贸易的影响

的出口税 ,当企业 出 口一单位商品时 , 政府支付 给企业一定的补贴 ,它试图提高一国的贸易水平。
・4 ・ 2 1 2月 19 00年
农 业 与 技 术
发达 国家 同样存 在 着 出 口补 贴 。欧盟 曾对 空
国 、 E本 、芬 兰等 发 达 国家 所 垄 断 ;国产 铜 版 纸 t 受 生产 设 备 限 制 ,只 能 被 逼 局 限 于 低 档 市 场 。 19 年 以后 ,随着一批 外 资 纸厂 及 民 营纸 厂 的 陆 96
境 ,包 括对 面 临财 政 困难 的 企业 进行 调 整 、提 供
反补贴法的贸易政策。美 国的真正 目的在于开启
基础和职业教育 的培训 、推行 自愿退休和再就业
计 划等 。在 研 发投 入 方 面 ,虽 然 发 展 中 国家 的 研
对 中国等 “ 非市场经济体”征收反补贴税的先河 ,
而其 他行 业 也许 很 快 就 会 被 卷进 来 。因此 ,本 文 将 以铜版 纸 贸 易摩 擦 为 题 ,讨 论 我 国出 口补 贴 对 国际贸易 的影响 。 出 口补 贴 ,又 称 出 口津贴 ,实 质 上是 一 种 负
出 口补 贴会 使 贸易 方 式 偏离 由 比较 优 势 决 定 的 贸 易方式 ,而且 如 同税 收 那 样 ,会 干 预 自由市 场 条 件 下商 品和 服务 的流 动并相 应 的减少 世 界福 利 。 政 府对 生产 贸 易 品 的本 国企 业 提供 的管 理 援
国商务部又表示 ,将对 从中国、印尼与韩国进 口 的铜版纸征收高额反倾销税 ,其中,根据该公告 ,
收税率从 2 . %提高至 2 . %,对扬州天章纸 03 5 31 9 业 的 征 收 税 率 为 3 .2 02 %,太 阳 纸 业 则 为
美国对反补帖调查及我国对策建议

税 。20 年 l 0 7 0月 8 1 3,美 国商务 部宣 布终裁 结果 ,
裁定补贴成立 ,净补贴率为 74 % 一 4 2 %。20 .0 4 .5 07 年 1 月 2 ,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最 终认定 ,从 中 1 01 3 国进 口的铜板纸没有对美 国的造纸产业 造成损 害,至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摘要 :20 06年底美国首次对 中国进行反补 贴调查 ,这一事件有着特 定的政 治、经济、立 法等方 面原
因。反补帖调查对我 国外贸的影响不可小视 ,我 国必须从 多方面采取策略加 以应对 。 关键词 :贸易救济;反补贴 ;对策
中图 分类 号 :F4 72 文献 标识 码 :B
中美 贸易摩擦 由来 已久 ,随着两 国经贸交往规模 的迅速扩 大 ,美 国逐渐成 为与 中国发生 经贸摩 擦最 多 、最激烈 的国家。以前 ,美国对华贸易救济 的主要 手段是传统 的反倾销和特殊保障措施 ,但这种政策在 20 0 6年底发生 了重 大调整。20 0 6年 1 1月 2 11 3,应 美 国 N w ae e Pg 公司的申请 ,美商务部对原 产于 中国、 韩 国和印度尼西亚的铜板纸进行反倾销和反补贴立案 调查 ,这 是美 国首 次对 中国进行 反 补贴 立 案 调查 ;
国 际经 济与 贸 易。 细 分 和认 定 是 营销过 程 的重 要环 节 。明确 女 性 营销 人
注 。女性营销人员在工作 中所存在的风险也得 到更多
员在营销 过程 的每一个 环节、每一个 步骤 具体 的责 任 ,对服务性企业激励的实施将有很大的效益 。一般
的重视 ,女性营销风险的类型和风险出现的原 因对提 高服务认识有很大 的帮助 ,女性营销风险的规避方法 对服务性企业发展有较好 的指导 。相信在服务性企业 和女性营销人员 的共同努力下,女性营销风险一定会
美对华铜版纸反本卜贴调查对行业影响的实证分析

反映美国市场 占中国出 口市场的比例大小 。 计量 模型 () 分析在反 补贴调查期 间美 国纸品销 售( S 以及 美 3将 A)
国纸品价格( P 对 中国出口美 国纸 品数量 (XA) A) P 的影响程度。 三、 实证分析 与基本 结论 首先对模 型( ) 1进行 Ga gr因果关 系分 析。G agr rne rne 检验 的思想是 通过假设检验判 断所选解释变量是否对被解释变量有显著影响 , 而判 从 断两个变量间的 因果关系。通过 E iw 操 作 , v s e 在两个数 据的滞后长度等 于 4 ,变 量 l J 是 变量 l X 的 Ga gr 因条件 下 ,其 F值 = 时 n I Z n A P r e原 n 44 2 6 6 8 7 F - .5 . 5 7 0 7 > 43 ,则结论 为拒绝原假设 ,即变量 lP 4 n XA是变量 lz I n J 的变化原 因之一 。 由于变量 l J 和变 量 lP A都通过了单位根检 验 ,为一阶单整 I n I Z nX (( 1 单位根 检验的原理在于判断模 型变 量的平 稳性 , ) 以便在进行 O S L 回
一
美国对华铜版纸反补贴调查期 间的相关数据 。 由于具体到铜版纸的数据
不易获得 , 在此采用纸 品数据进行模型估计分析 。具体数据包括 中国出 口美国纸品的数据 ( X 、 P A) 中国进 口纸浆数据 (J) 中国出 口纸 品总量 zI、 ( P ,这三个数 据来源于海关统计资讯 网(t :w w. iautmst . C X) ht / w c ncs s t p/ h o a cr/; o )而美 国纸 品产业销售数量( s 以及 美国纸品价格指数 ( P 的相 a A) A) 关数据来源于( 0 8 2 0 年美 国总统经 济报告》 。考虑到对各时 间序列 的数 据取对数之后不会改变各时 问序列之 间的协整关系 , 且所得到 的数据容 易得到平稳 的序列 , 在本文数据分析 中, 将采用数据的对数形式。 下文 中 所 有在字母前加上 “n 的变量 表示 由相应 的数据 经取对数转 换而得 到 l” 的新数据 。 2. 型 选 择 。 模 本文对铜版纸反补贴调查 的经济效应研究基于以下三个模 型 : 计量模型 ( ) 1方程 : Z I + 【n X l Jt n :a001 P A ̄£ l 计量模型 ( ) 2 方程 : C X=pn IP A+6 I PI n 斗p。 X f n 计量模型 ( ) 3 方程 : P t 。竹l A . 1A _ I XA= 十 I S 2 P n n + n +T 计量 模型( ) 1 用来分析美 国对华铜 版纸 反补贴调查期 间 , 中国 出口 美 国纸 品数量 ( X ) 中国国内纸 品产能状 况的影响程度 ; P A对 由于 中国森 林资源 匮乏 , 造纸 原料短缺 , 大约 8 %的造纸原 料需依赖进 口来 弥补供 0 需缺 口 , 以计量模 型( 中选用 中 国进 口纸浆数 据( J) 所 1) zI来反 映中国 国 内纸 品 的产 能 状 况 。 计 量模型 ( )用来 分析反 补贴期 间 中国出 口美 国纸 品数量 变化 2 ( XA) P 对中国纸品总体 出 口变化的影响情况 , 目的是想 通过计量结果来
“中美双反措施案”的案例分析

“中美双反措施案”的案例分析一、“中美双反措施案”中“公共机构”界定之争缘起自2006年11月发起对中国进口铜版纸的反倾销和反补贴合并调查(以下简称双反调查)起,美国开始对中国的一系列出口产品频繁进行双反调查并采取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以下简称双反措施)。
双反调查对中国出口企业的利益损害极为严重,并且还有越演越烈的趋势。
② 2007年7-8月,基于国内贸易保护主义势力施加的压力,美国商务部又先后对原产于中国的环形焊缝钢管、矩形钢管、复合编织袋和非公路用轮胎发起双反调查,并随后作出对上述四类产品征收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的裁定。
对此,一方面我国企业联合美国进口商在美国国际贸易法院提起诉讼;另一方面,在相关产业部门和行业协会的强烈要求下,我国政府代表相关企业于2008年9月19日启动WTO 争端解决机制,正式发起与美国的双边磋商。
在磋商无果的情况下,中国要求DSB设立专家组。
由于对专家组的相关裁决不满,中国向DSB提起了上诉。
作为DSB裁决的第一起中美之间关于双反措施的案件,美国商务部在国内双反调查程序中认为,中国政府通过国有企业向上述四类产品的国内生产商提供原材料(如热轧钢、聚丙烯、天然橡胶、合成橡胶等)的行为、由国有企业将原材料卖给私营企业,再由私营企业低价转售给上述四类产品国内生产商的行为,以及中国国有政策银行和国有商业银行向产品国内生产商提供优惠信贷的行为,均构成事实上的专项性补贴。
根据《SCM协议》第1.1条的规定,补贴需要满足以下几个要素:(1)存在财政资助;(2)该财政资助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提供;(3)该财政资助使得受益人获得利益。
其中,上述第2项要素涉及提供财政资助的三类主体:政府、公共机构以及受到政府或公共机构委托或指示的私营机构。
在这三类主体中,确定政府和私营机构往往比较简单,但如何确定公共机构则是DSB尚未解决的问题。
wto的案例

wto的案例【篇一:wto的案例】美国诉欧盟对空中客车公司非法补贴,欧盟反诉美国对波音公司也同样非法补贴——这对“姊妹案”被认为是自wto(世贸组织)1995年成立以来受理的最大、最复杂的案件,涉案金额几百亿美元,已经耗时6年,谁也无法预测还会再持续多少年。
这两起案子是wto最强势成员国的高水平对决,其国际意义已经远远超出诉讼活动本身,不仅会影响未来全球飞机制造业格局,而且挑战wto反补贴体制,有可能让飞机制造业脱离这个体制的约束。
【篇二:wto的案例】美国将对从中国进口的化学增白剂征收反倾销税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19 日宣布,从中国进口的化学增白剂对美国相关产业造成实质性损害,将对这种产品征收反倾销税。
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当天作出终裁,六名委员一致认为从中国进口化学增白剂对美国相关产业造成实质性损害,因此美国商务部将要求海关对这种产品征收反倾销税。
根据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的数据,2011 年美国同类产品生产商仅有三家。
美国商务部曾在3 月20 日作出肯定性终裁,认定中国大陆和台湾地区的化学增白剂生产商或出口商在美国销售时存在倾销行为,倾销幅度分别为63.98%至109.95%和6.2%。
2011 年,美国从中国大陆进口的此类产品总价值为 3890 万美元,从台湾地区进口额为 1890美元。
美国政府当前面临经济复苏乏力与大选政治的双重压力,今年以来贸易保护主义明显升温。
中国商务部多次表示,希望美国政府恪守反对贸易保护主义承诺,共同维护自由、开放、公正的国际贸易环境,以更加理性的方法妥善处理贸易摩擦。
美决定不对从中国进口的钢制车轮征收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17 日宣布,从中国进口钢制车轮没有实质性损害或威胁美国相关产业,因此美国将会不对这种产品征收反倾销和反补贴税。
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当天作出终裁,6 名委员一致认为从中国进口钢制车轮不会对美国相关产业造成实质性损害或威胁,因此商务部将不会要求海关对这种产品征收反倾销和反补贴税。
反补贴调查对中国的影响及应对策略_何宪民

2011年 3月河北学刊 Mar.,2011 第 31卷第 2期HebeiAcademicJournalVol.31 No.2反补贴调查对中国的影响及应对策略何宪民(天津财经大学经济学院, 天津 300222;河北省社会科学院, 河北石家庄 050051)[ 摘 要]近年来频发的对华反补贴调查, 使中国出口产品同时遭受双重歧视, 也影响了政府职能发挥。
中国政府应当规范外贸政策法规、调整税收体制;企业应当加强专业人才培养, 重视相关政策的研究工作, 关注目标市场国家产业发展现状, 探究产业发展趋势, 调整出口产品结构, 切实提高产品的核心竞争能力。
[ 关键词]反补贴;竞争力;出口产品结构[ 作者简介]何宪民(1968— ), 男, 河北省永年县人, 天津财经大学经济学院在读博士生 , 河北省社会科学院正高级会计师 , 主要从事财务管理及国际贸易研究。
[ 中图分类号] F 752 [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3 -7071(2011)02 -0181-03 [ 收稿日期] 2011 -12 -011995年之前,中国基本没有遭遇反补贴调查,这主要是因为反补贴不适用非市场经济国家,而中国因长期处于计划经济体制之下, 自然可以免于被调查。
虽然《中国加入世贸组织议定书》规定中国在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最初十五年内可保持非市场经济国家身份,但随着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 中国经济发展势头十分强劲,有越来越多的国家开始将中国作为市场经济国家看待, 这样, 中国就不得不直面反补贴调查。
由于中国出口产品受补贴情况较为普遍,中国于2007年一度成为当时国际上遭受反补贴调查最多的国家。
据中国商务部产业损害调查局发布的一份最新报告显示,尽管全球贸易救济案件数自 2001年以来呈下降之势,但全球对华贸易救济立案数却一直呈上升态势。
同时,全球对华启动的反补贴调查增长明显。
一、对华反补贴调查频发在中国市场经济地位不断得到国际社会普遍认可的同时,国际贸易摩擦不断激化,中国开始被越来越多的反补贴调查诉讼案件所困扰。
关于美国对华光伏产品“双反”相关法律问题思考论文

关于美国对华光伏产品“双反”的相关法律问题思考摘要:随着经济全球化和贸易自由化的逐步推进,各国贸易摩擦不断升级,导致世界新贸易保护主义盛行。
近年来,美国的贸易保护主义抬头,对我国光伏企业展开了”反倾销、反补贴”调查。
中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太阳能电池生产国,”双反”调查无疑会对我国光伏产业的发展带来不利影响。
本文主要探究美国对华光伏产品”双反”涉及的相关法律问题,同时对中国应如何应对提出了一些建议。
关键词:”双反”法律分析对策一、美国对华光伏产品”双反”案情介绍2011年10月19日,德国光伏巨头solar world美国分公司联合其他6家生产商,向美国商务部与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出贸易申诉,要求对我国出口美国的太阳能电池板生产商进行”双反”调查。
11月8日,针对此案,美国商务部在华盛顿举行首次听证会,决定对此案进行立案调查。
2012年,3月5-6日,美国参众两院先后通过了一项针对从中国进口产品的关税法案,并授权美国商务部对中国等所谓的”非市场经济国家”征收反补贴税。
2012年5月18日对外公布了对原产于中国的光伏产品作出反倾销结果初审。
在美国商务部公布反倾销初裁之后,决定将”反倾销”调查和”反补贴”调查的终裁时间合并。
2012年11月8日,继美国商务部终裁后,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做出终裁,通过在未来五年对中国出口美国的太阳能电池和组件征收关税的法案,因此,美国商务部将于11月30日正式签发”双反”制裁令,指示海关向中国光伏企业征收惩罚性关税。
二、美国对华”双反”涉及的法律问题。
(一)美国对华”双反”的国际法依据1、wto中涉及反倾销、反补贴的相关法律规则wto中涉及反倾销、反补贴的法律规则主要是gatt1994第6条、wto《反倾销协定》和wto《反补贴协定》以及针对中国产品的《中国加入wto议定书》。
gatt1994第6条5款规定:”在任何缔约方领土的产品进口至任何其他缔约方领土时,不得同时征收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以补偿倾销或者出口补贴所造成的相同结果。
中国反补贴的现状和影响因素分析

中国反补贴的现状和影响因素分析反补贴是国际上通行的用于抵消进口国产品所得补贴,提高进口产品价格,保护国内市场的贸易工具。
近年来,随着越来越多的国家开始承认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发达国家开始使用反补贴手段来打击我国的出口贸易。
这标志着我国在饱受反倾销之苦的十多年之后,又将开始面临反补贴带来的威胁。
本文讨论了我国反补贴的现状,对我国近来接连遭受反补贴指控做出了分析,并提出了可能的应对之策。
标签:反补贴贸易保护现状反补贴是世界贸易组织认可的一项重要法律措施。
它的作用是抵消进口产品所得到的补贴,使其不能在进口国市场上与进口国同类产品进行低价竞争,从而保护国内市场。
很显然,反补贴有利于减轻补贴对正常国际贸易造成的冲击,同时也有利于维护全球正常的贸易秩序。
一、全球反补贴和中国反补贴现状目前,世界各国除了适用本国的反补贴法以外,普遍适用在乌拉圭回合达成的《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定》(SCM协定)来处理补贴与反补贴国际争端。
但由于世界各国对补贴定义不同,允许程度不同,裁量自由度不同,各国政府很容易滥用反补贴措施,使其成为限制进口的手段,以形成事实上的非关税壁垒。
而WTO成员国达成的SCM协定又不是十分完善,如对于如何计算补贴所造成的损害等问题就一直没有严格的定义。
鉴于此,世界上许多国家频频使用反补贴手段作为其贸易保护主义的工具。
从图1可以看出,全球范围内的反补贴案件数量从1995年开始逐年攀高,在经历了1999年的高峰之后,又逐渐回落。
从图2可以看出,反补贴案件的数量远远少于同时代的反倾销案件数量。
这主要是因为:(1)反补贴调查牵涉更多的是政治因素。
调查不仅涉及出口商,同时还涉及该出口商所在国(地区)的政府。
(2)比起倾销来,补贴更难以认定。
因此,一成员在首次使用反补贴措施时容易发生“照搬”反倾销措施的使用方法。
这常常被专家小组裁定与世贸组织规则相悖。
因而使用反补贴措施的风险要远远大于反倾销措施。
虽然国际上的反补贴案件整体趋势在减少,但对于中国而言,却面临另外一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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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美铜版纸反补贴案对我们的启示美国商务部对“铜版纸案”作出征收反补贴税的终裁,改变了美国坚持了23年的不对“非市场经济国家”实施反补贴法的贸易政策。
“美国对华铜版纸案”启示我们,美国对华适用反补贴法的大门已经彻底打开。
我们应该更加关注WTO的补贴与反补贴制度,对我国现行的补贴政策、税收和银行法律制度进行调整和完善,并运用WTO的规则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标签:铜版纸案;反补贴;反补贴法1 案情简介2006年10月31日,美国新页(New Page)纸业集团(以下简称新页纸业)向美国商务部(DOC)和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提出申请,请求对源于中国的铜版纸展开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
同年12月15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作出初步裁定,裁定有合理的证据表明原产于中国的铜版纸对美国国内相关产业造成了实质性损害和可预见性威胁。
同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邀请公众在30天内就是否对中国适用反补贴法提交评论,从而引发了各方激烈的讨论。
2006年12月~2007年2月,中国政府、被诉企业金东纸业、晨鸣纸业、美国行业协会和律师事务所等共提交了47份评论。
2007年1月9日,中国商务部向美国国际贸易法院动议,临时性限制美国商务部作出裁定。
但美国商务部仍于2007年3月30日宣布了对中国出口的铜版纸产品反补贴调查初步裁定结果。
在裁定中:(1)在补贴的认定方面,美国商务部认为中国实行的国家重点科技革新计划基金,政策性贷款计划(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等),“两免三减半”、企业所得税税率的减少、地方所得税减征或免征、关税和增值税优惠措施等税收优惠措施均具有一定的专向性,因此属于WTO反补贴规则中的可诉性补贴。
(2)在反补贴税方面,美国商务部认为由于中国政府对银行领域的干预,中国的国家贷款利率不能作为贷款利率基准,因此在计算中國政府贷款所产生的补贴利益时,在中国政府贷款利率基准的确定上, 美国商务部使用了第三方数据。
另外,美国商务部认为虽然上述补贴有些并非应诉企业直接获得,但应诉企业及其母公司、纸浆供应商和另外有密切联系的公司之间存在交叉所有权,应诉企业通过联合销售的方式得到了补贴利益且应诉企业母公司所接受的补贴归因于其下属机构的关联销售,应计入反补贴税中。
因此,裁定对中国适用反补贴法,并开始向应诉金东纸业、晨鸣纸业等企业对美国出口的铜版纸产品分别征收10.9%-20.35%的临时反补贴税。
在此前的2007年3月26日,申诉方请求根据《联邦法规》第705节(a)款第1项,将这项反补贴调查的终裁和相应的反倾销调查结合在一起。
美国商务部在2007年10月17日作出的终裁,裁定对原产于中国的铜版纸征收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
在反补贴方面,一直积极应诉的金东纸业由初裁时20.35%的临时税率下降到7.4%,而晨鸣纸业则因放弃应诉,由初裁时10.90%的临时税率上升至44.25%,其他企业的税率为7.4%。
在反倾销方面,金东纸业等4家企业获得21.12%的反倾销税率,而初裁时这些企业的税率为23.19%或30.22%,晨鸣纸业以及其他企业的税率高达99.65%。
2007年11月20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对是否对原产于中国的铜版纸继续实施反倾销征税令和反补贴征税令进行了投票。
投票结果显示,原产于中国的铜版纸并未对美国国内相关产业造成实质性损害或可预见性威胁。
鉴于此,美国商务部对原产于中国的铜版纸作出的反倾销征税令和反补贴征税令将被撤销。
2 启示虽然最终美国商务部对原产于中国的铜版纸作出的反倾销征税令和反补贴征税令被撤销。
但此结果并不表示,美国从此不再对原产于中国的产品实施反补贴措施。
美国在短时间内针对我国的出口产品启动如此大规模的反补贴调查,表明美国对华适用反补贴法的大门已经彻底打开,从而直接挑战我国目前的经济和产业政策以及税收和银行等法律制度。
从而也带给了我们不少启示。
2.1 反补贴成为美国对华贸易保护的新形式21世纪以来,中美两国贸易得到了快速的发展,美国成了中国的全球第二大贸易伙伴,仅次于欧盟。
随着两国贸易的发展,两国之间的贸易争端也日渐频繁。
众所周之,我国是接受美国的反倾销调查最多的国家。
但随着我国企业的积极应诉,在美国反倾销实践中已给予我国应诉企业以单独税率并开始承认部分生产要素价格的市场导向性。
而作为像欧盟也于1998年4月正式作出决议,不再将中国列入非市场经济国家名单。
全球已有47个国家承认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
这是大势所趋,美国也必须慢慢接受。
因此美国也意识到想仅仅通过反倾销措施已不可能达到遏制中国产品向美出口的趋势。
而根据WTO《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议》,在确认是否存在补贴时并不考虑补贴的成员方是否是市场经济国家。
1999年11月签订的中美关于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双边协议,虽规定美国在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15年内仍将中国视为非市场经济国家,但同时也规定美国可以援引反补贴法对从中国进口的产品征收反补贴税。
2004年4月,加拿大修改了国内反补贴法,使该法能够适用于“非市场经济国家”。
随之,加拿大连续对我国进行了三起反补贴案件调查,其中有两起裁定补贴行为成立。
2005年7月27日,美国国会众议院通过了《美国贸易权利执行法案》,对1930年美国反补贴法进行了修改,使该法可以直接适用于来自“非市场经济体”的进口产品,从而为美国对中国适用反补贴法提供了法律依据。
美国商务部对“铜版纸案”作出征收反补贴税的终裁是美国第一次对“非市场经济国家”适用反补贴法,这一行为不仅改变了美国坚持了23年的由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确立的不对“非市场经济国家”实施反补贴法的判例法,也意味着美国在中国进入WTO后过渡期之际对华贸易政策的重大战略调整。
由此可见,反补贴措施将成为美国对华贸易保护的新形式。
2.2 企业认真应对国外的反补贴诉讼虽然2007年10月17日美国商务部公布的美对华铜版纸案终裁结果,仍然裁定对中国涉案企业征收反倾销和反补贴税。
但我们可以看到:在反补贴方面,一直积极应诉的金东纸业由初裁时20.35%的临时税率下降到7.4%,而晨鸣纸业则因放弃应诉,美国商务部根据不利信息(铜版纸案原告提交的信息)裁定其在20个项目中构成最高幅度的补贴,由初裁时10.90%的临时税率上升至44.25%,其他企业的税率为7.4%。
在反倾销方面,金东纸业等4家企业获得21.12%的反倾销税率,而初裁时这些企业的税率为23.19%或30.22%,晨鸣纸业以及其他企业的税率高达99.65%。
由此可见,在面对反补贴诉讼时我国企业应该积极应诉,否则只会使自己蒙受更大的损失,失去来之不易的海外市场。
另外,对于铜版纸案最终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之所以终裁认定未对美国产业造成损害,很大程度上也是我们涉案企业应诉的结果。
2.3 修改和完善我国有关补贴的法律和政策,充分利用高层对话解决具体问题反补贴调查、反倾销调查都是WTO框架下维护公平贸易的手段,但也常常被贸易保护主义者利用。
作为贸易保护手段的情况下,反补贴调查比反倾销调查具有更大的危害,从涉及的产业来看,反补贴调查具有更广泛性,可涉及一国所有产业;从涉及的主体来看,被调查的是政府行为,如果说反倾销只是使一国蒙受经济损失的话,反补贴更具有政治上的意义,从而使一国政府对经济的控制和干预将受到他国的间接干涉。
从铜版纸案的反补贴调查过程以及裁定的内容看,一是我国应尽快修改、完善我国补贴和税收优惠法律和政策,使之与WTO规则相一致。
二是要制定专门的法律,对各级政府对企业补贴行为进行规制;中央政府要加强对地方各级政府的培训和指导,要求其使已有的或将要制定的政府规章和具体政策措施和《SCM协定》一致性。
三是我国政府、企业和行业协会要注重国际市场调研,了解其他国家与出口产品相关产业的情况,实施出口产品优质化、出口市场多元化战略,拿出具体实施办法努力避免或减少反补贴案的产生。
四是中国政府要充分利用高级别的高层对话机会,如中美战略经济对话,中美商贸联委会会议,在探讨中美经济贸易战略重大问题同时讨论一些特别的具体问题,如反补贴和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问题,从更高的层次解决某些具体问题。
2.4 在WTO规则范围内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尽管在WTO法律体系下,进口成员国对同一产品实施“双反”措施有一定的法律基础,但同时也有对发展中国家的优惠政策。
我们应该善于运用自己在WTO 中发展中国家的定位,合理利用这些优惠政策来维护自身的权益。
第二,鉴于WTO相关条款的规定比较模糊、其含义仍然有待进一步明确,我国政府也应将有关的争端提交WTO争端解决机构,这样既可以在保护我国企业合法利益的同时,促进WTO规则的完善,也可以在此基础上防止某些国家滥用WTO规则,促进WTO各成员国完善其反补贴和反倾销立法,从而避免“双反”措施成为一种新的非关税贸易壁垒。
第三,将有关争端提交WTO争端解决机构也可以通过争端解决程序来实现对我国市场经济改革的成果的确认。
例如,关于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等是否已经市场化运作的事实问题,如果能够通过WTO争端解决机构的裁决对此类事实予以确认,不仅有利于其他国家承认我国的市场经济地位,而且可以大大改善我国出口企业的国际贸易环境和法律诉讼地位。
综上所述, “铜版纸案”作为一个信号告诉我们,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市场经济发展程度的不断提高, 将会有越来越多的WTO成员为保护其自身利益而对原产于我国的产品实施反补贴措施甚至实施“双反”措施,这将直接把我国政府推向国际贸易争端的前台。
因此,我们应该更深入的认识和了解WTO 的补贴与反补贴规则,未雨绸缪。
同时,尽快做好相关政策上的修改和法律层面上应对的准备,保护我国国内产业的发展,促进我国对外贸易的成熟和壮大。
参考文献[1]曹建明,贺小勇.世界贸易组织[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4.[2]丁焱焱.美国对华铜版纸反补贴案解析[J].WTO经济导刊,2007,(5).[3]武长海.评美国反补贴法修改及对我国的影响和对策[J].经济研究参考,2005,(8).[4]赵维田.中国入世议定书条款解读[M].长沙:湖南科学技术出版社,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