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行政赔偿的方式、标准和费用
我国行政赔偿的方式

我国行政赔偿的方式
我国行政赔偿的方式有:
一、经济补偿
1、金钱补偿:当政府行为、行政处罚以及行政确认产生损害,对受损
害的个人和单位依据法律规定,以现金方式给付补偿金,补偿受损害
的经济损失。
2、物质补偿:政府行为和行政处罚实施过程中给受损害的个人和单位
损害造成的经济损失,以有形财产物质补偿的方式进行赔偿。
二、履行补偿
1、实物补偿:政府行为和行政处罚实施过程中对受损害的个人或单位
损害,政府有义务作出实物补偿,赔偿受损害的经济损失。
2、劳务补偿:政府行为和行政处罚实施过程中给受损害的个人和单位
损害造成的经济损失,可以以补偿劳务的方式进行赔偿。
三、法律责任赔偿
1、责任赔偿:政府行为或行政处罚实施过程中受损害的个人或单位,
赔偿给受损害的经济损失,并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损害赔偿:政府行为或行政处罚实施过程中受损害的个人或单位,
政府应当承担因其不作为造成损害的责任,赔偿给受损害的经济损失。
四、多重赔偿
多重赔偿是指政府行为和行政处罚实施过程中给受损害的个人和单位损害行政赔偿方式可以综合采用经济补偿、履行补偿和法律责任赔偿的方式来赔偿受损害的经济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赔偿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赔偿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享有依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促进国家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
国家赔偿由本法规定的赔偿义务机关履行赔偿义务。
第二章行政赔偿第一节赔偿范围第三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一)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二)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三)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四)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五)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
第四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一)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二)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三)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四)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第五条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一)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二)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己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三)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节赔偿请求人和赔偿义务机关第六条受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要求赔偿。
受害的公民死亡,其继承人和其他有扶养关系的亲属有权要求赔偿。
受害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要求赔偿。
第七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共同行使行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共同行使行政职权的行政机关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
国家赔偿

五、追偿人与被追偿人
A、追偿人
公务员所在行政机关; 法律、法规授权组织; 委托行政机关;
B、被追偿人
数人共同实施的行为,是该数人; 经合议的,是参加合议的个人,表示的反对的除外; 法律法规直接授权组织的内部成员; 受委托组织;
第八节 我国国家赔偿方式与计算标准
一、赔偿方式
金钱赔偿 恢复原状 返还财产
3、同步诉讼方式
(1)定义:指对同一侵权事实,同时提起行政诉讼和赔偿诉
讼的制度。
(2)同步诉讼的条件
针对同一违法侵权行为提出; 必须与行政诉讼同时提出; 损害必须是可提起诉讼的具体行为直接造成的;
B、当事人
原告为有赔偿请求权者; 被告为赔偿义务机关;
C、管辖法院
赔偿义务机关所在地基层法院管辖一审案件; 赔偿义务人为各部委、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由所在地中级 法院管辖;
行政赔偿概述
行 政 赔 偿
行政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和归责原则
行政赔偿范围 行政赔偿的赔偿请求人 行政赔偿义务机关
行政赔偿程序
行政追偿
我国国家赔偿方式与计算标准
第一节
一、概念和特征
行政赔偿概述
1、定义:行政赔偿是指行政主体及工作人员在行使职 权过程中,因其违法行为侵犯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 织的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害,由行政主体给予赔偿的法 律制度。 2、特征: 实质是一种国家赔偿; 起因是行政侵权损害行为; 赔偿范围以具体行政行为造成的损害为限; 责任形式是损害赔偿; 责任主体是行政主体;
三、国家赔偿费用的来源
案 情 经 过
2001年11月17日晚7时,在东莞市常平镇 桥沥检查站,当在东莞市打工的高州人陈庆 龙驾驶厂里的汽车经过时,东莞市公安局常 平镇分局属下治安大队的治安队员,以其 “前晚曾经在该站撞伤一治安队员”为由, 将陈庆龙拦下。随后常平公安分局民警陈某 连人和车一起带回常平公安分局。 陈庆龙被讯问了10分钟,一直否认冲卡 之事。此后,陈庆龙突然两次晕倒,并大小 便失禁。警察陈某电话通知陈的妻弟刘金华 到分局,并要求其交200元作撞伤人的医药费。 刘交了钱并恳求多次,警察陈某才致电 “120”。这时,陈庆龙已昏迷近1小时。当晚 11时,陈庆龙因抢救无效死亡。
行政过错责任的判定标准与赔偿方式

行政过错责任的判定标准与赔偿方式行政过错责任的判定标准与赔偿方式是一个涉及到公民权益和行政机关职责的重要领域。
在现代社会中,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可能会出现过错行为,给公民或企业造成损失。
因此,建立行政过错责任的判定标准和赔偿方式是确保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保障公民权益的重要途径。
行政过错责任的判定标准通常涵盖两个方面:违法行为和过错行为。
违法行为是指行政机关的行为违背了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规定,即违法行为。
行政机关在实施政策、制定规章或进行执法时,如果该行为与现行法律相抵触,导致公民或企业受到了损失,即构成违法行为。
过错行为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活动中未遵守公正、合理、诚信和谨慎等行为准则,结果造成公民或企业的损失。
行政过错责任的判定需综合考虑行政机关的法定职权、违法行为的性质、后果和过错行为的主观恶性等因素。
对于行政过错责任的赔偿方式,根据不同的行为主体,可以分为国家赔偿和行政机关赔偿两种方式。
国家赔偿是指行政机关在履行职务过程中导致公民或企业受到损害时,国家机关承担赔偿责任。
这种方式主要针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过错行为,当公民或企业的损失是因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过错行为所致时,行政机关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国家赔偿的主要目的是补偿受损害者的损失,并承担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过错行为所带来的法律责任。
行政机关赔偿是指行政机关自行承担因过错行为而给公民或企业造成的损失。
行政机关赔偿通常发生在行政机关没有谨慎行事或不符合职责规定的情况下,导致公民或企业受到损害。
行政机关赔偿的目的是使损失者能够恢复原有权益,并对行政机关的过错行为进行补救。
在行政过错责任的判定和赔偿中,需要一定的程序和机制来保障公正与公平。
为此,建立健全完善的行政诉讼制度非常重要。
公民或企业受到行政过错行为的损害时,应有权向行政机关提起诉讼,要求行政机关承担赔偿责任。
行政诉讼应当在特定的时限内进行,诉讼的受理、审理等程序需符合法定要求,以保证案件的公正审理。
2024最新行政赔偿法全文2024

引言概述:正文内容:一、行政赔偿的适用范围1.对于行政机关的错误行为所导致的损失,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可以提出行政赔偿请求。
2.行政机关侵犯公民人身权、财产权及其他合法权益的行为,也应当承担行政赔偿责任。
3.行政赔偿适用于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过程中的损失,例如违法强制拆迁、非法征用土地等。
二、行政赔偿的主体与程序1.行政赔偿主体包括行政机关、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以及侵权行为实施单位。
2.行政赔偿的申请程序分为自愿协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三个阶段。
3.具备法人资格的机构可以委托律师代理进行行政赔偿申请。
4.行政机关应当根据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做出恢复原状、赔偿损失等相应的处理决定。
三、行政赔偿的计算与支付1.行政赔偿数额的计算应当以具体损失为依据,包括直接经济损失、间接经济损失以及精神损害赔偿。
2.行政赔偿的支付方式可以采取一次性赔偿、分期支付等多种方式,具体由行政机关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3.行政赔偿支付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60个工作日,行政机关逾期未支付的,还应当按照法定利率支付滞纳金。
四、行政赔偿的救济措施1.对于行政赔偿争议,申请人可以选择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等救济途径,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行政复议应当在行政复议机关规定的期限内提起,复议决定具有强制执行力。
3.行政诉讼应当依法在法院提起,法院应当按照行政赔偿法的规定予以审理。
五、行政赔偿的监督与评估1.行政赔偿的监督主要由行政监察机关负责,对行政机关的行政赔偿行为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行政机关依法赔偿。
2.行政赔偿的评估应当建立健全的评估机制,确保行政赔偿数额的公正、合理性。
总结:本文介绍了2024年最新行政赔偿法全文,从行政赔偿的适用范围、主体与程序、计算与支付、救济措施以及监督与评估等五个大点进行了详细阐述。
行政赔偿法的修订目的是为了保护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确保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
希望本文能为读者提供专业的法律知识和实用的参考,进一步增强大家的法律意识,保护自身权益。
行政处罚赔偿标准

行政处罚赔偿标准行政处罚是国家机关对违法行为人依法进行的一种行政制裁手段,通过处罚来对违法行为进行惩戒和制止。
然而,由于一些行政处罚的错误或不当执行,导致被处罚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这就需要行政机关进行相应的赔偿。
本文将就行政处罚赔偿的标准进行探讨。
一、行政处罚赔偿的原则1. 合法性原则:行政处罚赔偿应基于合法行政行为,即只有在行政机关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和程序要求的情况下,才能要求进行赔偿。
2. 直接损失原则:行政处罚赔偿应该是对被处罚人的直接经济损失的补偿,不包括其他方面的损失。
3. 全额赔偿原则:行政处罚赔偿应该是全额赔偿,即被处罚人所遭受的损失应该得到完全的补偿。
4. 证据责任原则:行政处罚赔偿的责任应由行政机关承担,其应对处罚的合法性和准确性负有举证责任。
二、行政处罚赔偿的内容1. 直接经济损失:包括被处罚人在违法行为过程中直接受到的经济损失,如罚款、责令停产停业等直接导致的经济损失。
2. 利益损失:包括被处罚人在违法行为过程中受到的利益损失,如声誉受损、市场影响力下降等造成的损失。
3. 合理支出:包括被处罚人为申诉、上诉等行政诉讼过程中合理支出的费用。
三、行政处罚赔偿标准的确定行政处罚赔偿标准应该以被处罚人所遭受的损失为基准,并综合考虑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造成的社会影响、行政机关的违法或错误行为等因素进行核定。
行政处罚赔偿标准可以参考以下几个方面:1. 根据违法行为的具体情况,以罚款金额、责令停产停业的时间等直接经济损失为基础,进行合理补偿。
2. 根据违法行为对被处罚人利益造成的损失,可以参考类似案例中的赔偿金额或进行相关评估。
3. 根据行政机关的违法或错误行为,可以对被处罚人进行精神损失赔偿,以缓解其受到的心理压力。
4. 在赔偿过程中,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合理支出相关费用,如律师费、诉讼费等。
四、行政处罚赔偿的程序1. 提出申请:被处罚人应向有关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处罚赔偿的申请,并提交相应的相关证据等材料。
行政赔偿费用包括什么内容?

行政赔偿费用包括什么内容?在我们普通人的身边,尤其是一些因为行政赔偿而产生一定费用,今天我们就一起陪他来讲述一下,行政赔偿费用包括什么内容?根据有关规定,行政赔偿的费用是根据当事人具体受到的伤害的情况来定的。
详细的我们来看下面的文章。
在我们普通人的身边,尤其是一些因为行政赔偿而产生一定费用,今天我们就一起陪他来讲述一下,▲行政赔偿费用包括什么内容?根据有关规定,行政赔偿的费用是根据当事人具体受到的伤害的情况来定的。
详细的我们来看下面的文章。
行政赔偿费用是指国家赔偿义务机关用以支付赔偿金钱或恢复原状的费用。
▲一、行政赔偿费用的整体概括国家赔偿费用是指国家机关赔偿受害人损失所需的费用。
由于国家赔偿是以金钱赔偿为主,其他赔偿方式为辅,因而需要相当的费用,世界上很多国家以立法形式规定国家赔偿的经费来源。
一般来说,赔偿经费均由国家拨款支出,但在具体做法上,各国又有所不同。
行政诉讼法第69条规定:赔偿费用,从各级财政列支。
各级人民政府可以责令有责任的行政机关支付部分或者全部赔偿费用。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之后,国家赔偿法第29条对国家赔偿经费来源也作了明确规定:赔偿费用,列入各级财政预算,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二、行政赔偿费用该如何处理政府在每年度的国家预算中列支赔偿费用专项。
鉴于我国财政实行的是中央和地方分列的体制,因此,国家赔偿法实施后;凡属中央财政划拨经费的部门由中央财政作预算。
地方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赔偿费则由各级财政列入预算。
具体的列支方法,由国务院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
国家赔偿费用是指国家机关赔偿受害人损失所需的费用。
由于国家赔偿是以金钱赔偿为主,其他赔偿方式为辅,因而需要相当的费用,世界上很多国家以立法形式规定国家赔偿的经费来源。
一般来说,赔偿经费均由国家拨款支出,但在具体做法上,各国又有所不同。
▲三、行政赔偿费用注意事项行政诉讼法第69条规定:赔偿费用,从各级财政列支。
各级人民政府可以责令有责任的行政机关支付部分或者全部赔偿费用。
行政赔偿法2023年全文解释

行政赔偿法2023年全文解释一、引言行政赔偿法2023年全文解释是我国行政法治建设的重要一步,对于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规范政府行为,推动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多个方面对行政赔偿法进行全面解释,以期帮助读者更深入地理解这一法律内容。
二、行政赔偿法的基本概念在全文解释行政赔偿法之前,首先要了解行政赔偿的基本概念。
行政赔偿是指政府因履行职责、行使权力或者实施公共服务活动,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
行政赔偿法的出台,旨在规范政府行为,保护公民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社会。
三、行政赔偿法的主要内容1.行政赔偿的条件和程序- 行政赔偿的条件包括行政机关的过错、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存在因果关系等。
行政赔偿程序包括申请、受理、审查、调解、决定等环节。
2.赔偿范围和方式- 行政赔偿的范围涵盖财产损失、精神损害、名誉损害等,赔偿方式包括金钱赔偿、恢复原状、赔礼道歉等多种形式。
3.责任追究和监督机制- 行政赔偿法规定了行政机关和行政工作人员的责任追究和惩处制度,同时设立了赔偿评估机构,加强对行政赔偿的监督。
四、对行政赔偿法的个人观点和理解行政赔偿法的全文解释,为公民维护合法权益提供了有力支持,对于规范政府行为,促进社会公正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行政赔偿法也需要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和推进,确保其能够更好地发挥作用,使公民权益得到更好的保护。
五、结语行政赔偿法2023年全文解释的发布,标志着我国行政法治建设迈出了重要一步,为规范政府行为、保护公民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起到了重要作用。
希望在今后的实践中,各级行政机关能够严格执行行政赔偿法,真正做到依法行政,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在行政赔偿法的基本概念部分,可以进一步解释行政赔偿的对象和范围。
行政赔偿的对象不仅包括公民,还包括法人和其他组织。
这些主体在与政府机关进行交互过程中,可能会因为政府的行为而受到损害,因此行政赔偿法需要对这些情况进行规范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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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摘要笔者认为在我国目前对行政赔偿的方式、标准和费用的阐述不能很好的让人理解,存在不少可能发生理解分歧的问题,已无法满足当前社会的需要,因而有必要从理论高度对其进行深入的研究和探讨,以保证行政赔偿的方式、标准和费用内容以及领会其中蕴涵的法律精神能够被清楚、准确地理解。
本文以我国目前的行政赔偿的方式、标准和费用为根据,阐述了作者自己对行政赔偿的方式、标准和费用的人是和看法。
关键词:行政赔偿,方式,标准,费用目录引言1一、行政赔偿的方式1(一)行政赔偿的方式的定义1(二)行政赔偿的方式的分类2(三)各种行政赔偿的方式的主次2二、行政赔偿的标准3(一)行政赔偿的标准的概念3(二)行政赔偿的标准的划分4(三)行政赔偿的标准的计算尺度5三、行政赔偿的费用6(一)行政赔偿的费用的概念6(二)行政赔偿的费用的性质与支付对象6四、行政赔偿方式、标准和费用相关制度完善7参考文献10行政赔偿的方式、标准和费用引言行政赔偿是国家赔偿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的行政赔偿制度最初由1954年宪法确立,现行宪法再次规定,1989年《行政诉讼法》有所发展。
1994年《国家赔偿法》的颁布,标志着我国行政赔偿制度的进一步完善。
行政赔偿制度的确立与实施将会从很大程序上更有效地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国家机关依法行政职权。
而行政赔偿有哪些方式,行政赔偿的标准又是怎么来衡量的,它的有关费用又是怎么定义,在我国与外国都有着不少的区别,下面我们就从行政赔偿的方式、标准和费用来讨论下其中蕴涵的法律精神。
一、行政赔偿的方式(一)行政赔偿的方式的定义行政赔偿是指行政主体XX实施行政行为,侵犯相对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害时由国家承担的一种赔偿责任。
行政赔偿方式即行政赔偿义务机关承担行政赔偿义务的各种法定方式。
它是国家赔偿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的行政赔偿制度最初由1954年宪法确立,现行宪法再次规定,1989年《行政诉讼法》有所发展。
1994年《国家赔偿法》的颁布,标志着我国行政赔偿制度的进一步完善。
行政赔偿制度的确立与实施将会从很大程序上更有效地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国家机关依法行政职权。
国家行政赔偿方式是指国家承担行政赔偿责任的具体形式。
1从各个国家的立法来看,国家赔偿的方式均以金钱赔偿为原则。
我国《国家赔偿法》中的第32条规定:国家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伟主要的1何寿生:《国家比较赔偿法》,中国法制1998年出版,第132页。
赔偿方式。
而能够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的,予以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
赔偿的原则是只有行政行为,即行政主体行使行政权、执行公务的行为,才能构成行政赔偿。
非行政行为,如立法机关的立法行为、司法机关的司法行为,行政机关的民事行为及行政人员的个人行为等,均不能构成行政赔偿。
(二)行政赔偿的方式的分类行政赔偿方式分为:1.支付赔偿金。
它是以货币形式支付赔偿金额的一种赔偿方式,支付赔偿金是国家赔偿的主要方式。
2.返还财产。
返还财产指赔偿义务机关将非法占有的财物归还给合法占有人以回复到权利人合法占有状态的一种赔偿责任承担形式。
我国《国家赔偿法》第25条规定:“能够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的,予以返还财产或恢复原状。
”返还财产是一种比较简便易行的赔偿方式,而且由于它是将原财产完好无缺地归还原占有人,所以这种赔偿方式较容易被接受。
3.恢复原状。
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财产因遭到XX分割或毁损以致破坏,若有恢复的可能,应由赔偿义务机关负责修复,能够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的,予以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
4.其他赔偿方式。
其他赔偿方式主要指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三种。
(三)各种行政赔偿的方式的主次支付赔偿金这是我国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主要方式,国家赔偿责任在多数情况下以支付赔偿金的方式进行。
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支付赔偿金的适用X 围包括以下几种:(1)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的。
在此情况下,支付赔偿金成为一种恰当可行的方式。
(2)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XX行使职权造成公民生命权或健康权受损害的,应当依据损害的程度给予相应的金钱赔偿。
损害的程度可分为一般伤害、部分或全部丧失劳动能力、死亡等。
(3)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财产权的。
对于财产损害,一般均可采用金钱赔偿的方式进行。
但如果用其他方式赔偿更加便捷、适当的,则采用其他方式。
返还财产包括返还金钱及返还财物两种具体状态。
返还金钱包括返还对受害人科处的罚款;返还对受害人非法收取的保证金、担保金及其他款项;返还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非法征收和摊派的费用等。
返还财物包括返还被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返还没收的财物及违反国家规定征收的财物等。
恢复原状这种赔偿形式主要适用于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损坏但能够予以修复的或应当返还的财产损坏但能够恢复原状的情形。
恢复原状的主要条件:1)需要有受害人的请求;2)侵权前的原本状态的资料齐备;3)侵权后能够恢复到原本状态的;4)采用恢复原状的方式进行赔偿,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并且不会造成XX的后果。
其他赔偿方式根据法律规定,财产遭损坏但能够恢复原状的,应予恢复原状;不根据现行法律规定,这三种赔偿方式在适用时应注意的是:第一,这三种方式均需在赔偿义务机关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时方可使用,如XX拘留、非法拘禁等造成受害人名誉权、荣誉权受到损害;第二,这三种方式既可以独立使用,也可以与其他赔偿方式一并适用;第三,这三种方式的适用应在一定的影响X围内进行,既不能随意缩小,也不能无限制地扩大,其标准应是损害影响X围和补救X 围基本一致。
能恢复原状的,适用金钱赔偿。
二、行政赔偿的标准(一)行政赔偿的标准的概念行政赔偿标准,是指行政机关对其行为造成的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程度X围,是最终确定国家应承担的赔偿责任的量的指标所应遵守的准则。
《国家赔偿法》颁布之初,人们对这部法律给予了很高的评价,称它是我国XX法制建设的一个重要里程碑,是对宪法承诺的公民基本权利的兑现法等等。
但是经过十多年的国家赔偿实践,我们会逐渐发现它的效果并不理想,这与国家赔偿的标准不无关系。
行政赔偿制度是国家赔偿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由于立法时的客观条件限制,我国的行政赔偿制度存在诸多缺陷,面临诸多困境,因此,完善和规X 我国的行政赔偿制度,强化其人权保障功能,扩大赔偿X围和提高赔偿标准,已经成为司法实务的迫切需要。
国家赔偿义务机关用以支付赔偿金钱或恢复原状的费用。
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赔偿经费由国家财政列支。
各级人民政府可以责令有责任的行政机关支付部分或全部赔偿金。
赔偿义务机关可以责令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承担部分或全部赔偿金额。
国家赔偿经费的来源,外国立法大都规定由国库统一列支,也有些国家的地方政府,每年以一定金额向保险公司投保,然后由保险公司支付赔偿费用。
国家赔偿义务机关用以支付赔偿金钱或恢复原状的费用。
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赔偿经费由国家财政列支。
各级人民政府可以责令有责任的行政机关支付部分或全部赔偿金。
赔偿义务机关可以责令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承担部分或全部赔偿金额。
国家赔偿经费的来源,外国立法大都规定由国库统一列支,也有些国家的地方政府,每年以一定金额向保险公司投保,然后由保险公司支付赔偿费用。
赔偿费用,从各级财政列支。
各级人民政府可以责令有责任的行政机关支付部分或者全部赔偿费用。
(二)行政赔偿的标准的划分如何确定赔偿的标准,是一个较为复杂的问题。
世界各国大抵根据本国的实际情况加以确定。
总体来看,各国在赔偿标准上大致奉行三种不同的原则,即惩罚性原则、补充性原则、抚慰性原则。
这三种原则分别代表了三类不同水平的赔偿标准:1、惩罚性原则惩罚性原则,指赔偿标准对侵害方应具有惩罚性,除使侵害方赔偿足以弥补受害人所蒙受损害的费用外,还要付出对自己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应负责任的惩罚性费用。
这实际上就是赔偿额等于损失额加上惩罚金额,因此这一原则下的赔偿额是比较高的。
2、补偿性原则补偿性原则,指赔偿额能够弥补受害人所受的实际损失,这一原则下的赔偿标准等于实际所受损失额。
3、抚慰性原则抚慰性原则,这一原则认为国家赔偿不可能对受害人的实际损失作完全充分的救济,国家机关本身的性质和特征决定国家赔偿只宜作象征性的抚慰,赔偿额只能限制在实际所受损失额的X围之内。
所以这一原则下的赔偿标准通常低于实际损失额。
由于《国家赔偿法》制定之初,我国的经济发展水平不高,财政负担能力有限,同时,间接损害难以认定、计算,不宜操作,因此国家赔偿标准采用的是抚慰性原则。
但从目前情况来看,抚慰性原则已经远远不能弥补受害者的损失,况且我国的经济发展水平已大大提高,应该有能力相应地提高赔偿标准。
从世界X 围赔偿制度的发展情况来看,间接损害与精神损害已被许多国家纳入赔偿X围,因此我国也应作相应的改革或完善。
(三)行政赔偿的标准的计算尺度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XX实施行政处罚侵犯了其合法权益,造成损害,要求获得行政赔偿的途径有以下四个:1、行政机关认为其工作人员XX侵犯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权,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主动依据国家赔偿法给予赔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赔偿无异议。
2、通过行政复议解决赔偿问题。
所谓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行使职权的行为XX,向其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由接受申请的行政机关对原行使职权行为进行审查认定。
受害人在申请复议的同时,可以一并提出赔偿请求。
复议机关复议后,确认该行政机关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在作出复议的同时,可以一并提出赔偿请求。
复议机关复议后,确认该行政机关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在作出复议决定的同时,对造成损失的,可以责令该行政机关按国家赔偿法予以赔偿,该行政机关应当执行复议决定,负责赔偿。
3、通过行政诉讼一并解决。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财产权,或者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可以直接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经过行政复议后,在法定期限内再提起行政诉讼,一并提出赔偿请求,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时,一并解决赔偿问题。
4、通过行政赔偿诉讼解决。
对于已经行政机关确认为XX行使行政职权的行为,或者经行政诉讼已由人民法院确认为XX行政行为,并且造成人身权或财产权的损害的,赔偿请求人可以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请求,并递交申请书,赔偿义务机关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不予赔偿或者请求人对赔偿数额有争议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间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赔偿诉讼。
三、行政赔偿的费用(一)行政赔偿的费用的概念国家赔偿义务机关用以支付赔偿金钱或恢复原状的费用。
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赔偿经费由国家财政列支。
各级人民政府可以责令有责任的行政机关支付部分或全部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