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重组中债务重组的债转股的会计与税务处理【会计实务经验之谈】
债转股业务的财税处理【会计实务经验之谈】

债转股业务的财税处理【会计实务经验之谈】作为企业债务重组的方式之一,债转股是指在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的情况下,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书面协议或者法院裁定书,将其对债务人的债权转变为对债务人的股权,并对债务作出让步的行为。
因此,债转股业务涉及会计的计量、债务的清偿、股权的变动和债务重组损益的确认等诸多方面的内容,与一般的偿债业务相比,涉及面更多,也更加复杂。
下面结合一个具体的债转股案例进行全面的分析。
2009年1月16日,能达公司因购买一批原材料欠智华公司货款1000万元。
由于能达公司资金周转困难,双方于2010年5月8日达成了债务重组协议,协议约定能达公司以其100万股普通股抵偿所欠智华公司的1000万元货款,能达公司普通股的面值为1元,协议生效日能达公司股票的市价为8元每股,豁免能达公司200万元的债务。
新会计准则下的账务处理根据新会计准则,债转股业务中债务人应将债权人豁免的债务确认为收益并计入营业外收入;债权人应将对债务人作出的让步确认为损失并计入营业外支出,同时按照享有股权的公允价值确定取得股权的入账价值。
本案例中,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为1000万元,债转股后能达公司增加股本100万元,增加资本公积100×(8-1)=700(万元),同时确认债务重组收益1000-100-700=200(万元);智华公司应按享有能达公司股份的公允价值确认长期股权投资800万元,同时确认债务重组损失200万元。
会计制度下的账务处理根据企业会计制度,债转股业务中债权人对债务人的让步,债务人不确认债务重组收益,而是将其计入资本公积;债权人不确认债务重组损失,并按照债权的账面价值确定取得股权的入账价值。
本案例中,债转股后能达公司增加股本100万元,同时增加资本公积900万元,不确认债务重组收益;智华公司按照重组债权的账面价值1000万元作为取得的能达公司股权的入账价值。
由此可见,新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对于债转股业务的处理是不同的,两者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税会实务】债务重组的会计处理与税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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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会实务】债务重组的会计处理与税务处理
(一)债务重组产生的背景
在市场经济竞争激烈的情况下,各种不确定因素经常使得企业面临经营失败,而经营失败的的直接后果之一就是偿债困难。
在此种情况下,债权人不得不在两种权力之间进行选择,要么依法尽可能收回债务,采取法律等手段,要求债务人破产,以求的债务的清偿;另一种比较可行的做法是给债务人一定的让步,增强其财务能力,助其重整事业。
这样就设的债权人及债务人为了共同的经济利益在某些债务问题上达成共识,以尽可能地求得双赢。
(二)债务重组的定义及方式
在我国现行的会计准则中,债务重组是指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法院的裁决同债务人修改债务条件的事项。
从我国的会计实践及会计准则中,我们可以将债务重组活动中发生的经济业务分为两大类。
一类是,债权人对债务人“作出让步”的债务重组和债权人“未作让步”的债务重组。
“作出让步”是指债权人直接或通过修改偿还条件间接放弃部分债权,以换取债务人能够及时或延期偿还部分债务。
但无论债权人是否作出让步,企业均要遵循同样的会计处理原则,也就是说,债务重组不仅包括债权人作出让步的债务重组,还包括债权人未做出让步的债务处理。
具体讲,债务重组包括以下几种具体方式:(1)、以低于债务账面价值的现金清偿债务——属于作出让步的重组(2)、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
(3)、债务转为资本—即通常所说的债转股
(4)、修改其他债务条件(延期,延期加息延期减本金或减息)。
新会计准则下债务重组的会计和税务处理

新会计准则下债务重组的会计和税务处理根据新会计准则,债务重组是指债权人针对债务人的财务状况、债务
偿付能力等进行评估后,以减免债务、改变债务条件等形式对债务进行调
整的行为。
在新会计准则下,债务重组的会计和税务处理主要涉及到以下
几个方面。
1.会计处理:
根据新会计准则,债务重组可以被视为是一种丧失经济资源的交易,
因此在会计处理上,债务重组的减免部分应被记录为非经常性损益。
具体
而言,债务重组的减免金额会计处理分为两个阶段:首先,在债务重组协
议达成之前,将减免金额记录为负债,同时将其确认为债务重组准备费用;其次,在债务重组协议达成之后,将减免金额转化为资本收益。
2.税务处理:
根据新会计准则,债务重组的税务处理被认为是债务减免所带来的潜
在利益。
根据税法规定,债务减免视为债务人收入的一部分,因此应纳税。
同时,对于债权人而言,债务减免被视为收入的部分重置其资产基础。
然而,如果债务人的债务减免符合免税或减免税的条件,也可以享受相应的
税收优惠。
总体而言,新会计准则下的债务重组会计和税务处理相对于旧准则有
所变化。
根据新准则,债务重组的减免部分会计处理被明确定义,并且需
要将其分阶段进行记录。
在税务处理方面,债务减免仍然被视为收入,但
对于符合免税或减免税条件的债务减免,可能可以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内容仅为对新会计准则下债务重组会计和税务处理的简要介绍,并不涵盖所有相关内容。
具体情况应结合具体案例和相关税法规定进行详细分析和处理。
债务重组“债转股”会计处理解析

债务重组“债转股”会计处理解析债务重组“债转股”会计处理解析一、前言债务重组是指企业通过与债权人进行谈判,以减少债务规模、降低债务成本、延长债务期限等方式,重新安排债务关系,以达到企业财务稳定和可持续发展的目的。
而债转股则是债务重组的一种常见形式,即将企业的债务转化为股权,使债权人成为企业的股东。
在债务重组过程中,对于债转股的会计处理是一个重要的环节,本文将对债务重组“债转股”会计处理进行解析。
二、债务重组“债转股”会计处理概述债务重组的“债转股”涉及到两个主体,即企业和债权人。
企业通过与债权人达成协议,将部分或全部债务转化为股权,从而减少债务负担,改善财务状况。
从会计处理的角度上看,债务重组“债转股”可分为以下几个步骤:1.确定债务转股比例:企业与债权人协商确定债务转股的比例,即债务金额与股权价值的比率。
比例的确定需要综合考虑企业的财务状况、债务结构、未来发展前景等因素。
2.确定债权人享有的股权份额:根据债权人持有的债权金额和债务转股比例,计算债权人享有的股权份额。
比如,债权人持有债权金额为1000万元,债务转股比例为20%,则债权人所持股权份额为200万元。
3.调整企业股本结构:按照债权人享有的股权份额,进行企业股本结构的调整。
债务转股后,债权人的债权转化为股权,即成为企业的股东,而企业的股东原来的股权比例会相应发生变化。
4.计提相关会计科目: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计提相关的会计科目。
比如,债权转股后,企业需要计提债务减少损益、股权增加损益等科目。
同时,还需要进行会计凭证的记录和核算。
5.审计与披露:债务重组“债转股”涉及到企业的财务信息变动,因此需要进行审计和披露。
审计是对企业财务信息真实性和准确性的验证,而披露则是向投资者和社会公众公开企业的财务信息,增加信息透明度。
三、债务重组“债转股”会计处理详解1.债转股会计处理方式债务重组“债转股”在会计处理上有两种常见方式,分别是成本法和公允价值法。
债务重组的会计处理方法及纳税调整

债务重组的会计处理方法及纳税调整[摘要]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蓬勃发展,企业管理方式趋于规范化。
债务重组的方式具有多样性的特点,会计准则及税法对于债务重组的处理要求略有差异性,就会导致企业债务重组遇到瓶颈。
本文详细阐述债务重组的几种不同方式,分析债务重组的基础理论,针对债务重组的会计处理方法及纳税调整内容做出剖析,总结了债务重组对企业管理和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作用,以期能够为相关财务人员和企业管理者提供一些思路或参考。
[关键词]债务重组;会计;纳税在我国经济环境中,企业活动受到一定的制约,某些企业由于经营不善可能会处在无法偿还债务的境地。
如果企业面临的财务危机是短期的,那么可以采取债务重组的方式,改善企业状况,再振企业雄风。
在我国,债务重组已成为企业的重要经济业务,无论对于企业本身还是对于社会的资源分配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1简述债务重组所谓债务重组,就是在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或经营失败的情况下(一般为短期的企业经济危机),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法院裁定而做出让步的事项[1]。
换言之,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达成了关于其间债务处理方面的共识,对于之前的债务做出负责任的调整计划。
2债务重组的方式21资产清偿债务资产清偿债务是指债务人以向债权人转让其资产的方式做出清偿债务的行为方式。
通常用现金、固定资产等作为清偿资产。
22债务转资本债务人将债务转化为资本,同时债权人将债权转为股权,这种方式是将债务关系双方建立关联,债权人能够享受到企业未来长远发展的果实,前提是企业重组后的经营业绩良好。
23修改债务附带条件除了上述几条特定情形下的重组,还可以修改双方认可的债务条件。
例如:减少债务资本、减免利息等。
这也是令债务重组的有效方式。
24综合重组债权人和债务人在协定清偿债务关系时,双方采用多种方式并用。
不仅可以选择资本或转化资本清偿,还可以修改或附带条件清偿,全看双方针对债务关系的合理协定。
这种综合方式能令企业面临的财务危机快速过渡,暂时转危为安。
企业重组以资产清偿债务的会计处理与税务处理【会计实务经验之谈】

企业重组以资产清偿债务的会计处理与税务处理【会计实务经验之谈】债务重组的方式有现金清偿、非货币资产清偿和债转股及上述方式混合,这里着重介绍一下以资产清偿债务的会计和税务处理,即现金和非货币性资产清偿两种方式。
一、以现金清偿债务的会计处理和税务处理(一)以现金清偿债务的会计处理以现金清偿债务的,债务人应当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实际支付现金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债务重组利得,计入营业外收入。
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一般为债务的面值或本金、原值,如应付账款;如有利息的,还应加上应计未付利息,如长期借款等。
债权人应当将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与收到的现金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债务重组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
债权人已对债权计提减值准备的,应当先将该差额冲减减值准备,冲减后尚有余额的,计入营业外支出;冲减后减值准备仍有余额的,应予转回并抵减当期资产减值损失。
未对债权计提减值准备的,应直接将该差额确认为债务重组损失。
(二)以现金清偿债务的税务处理税法规定,债务重组业务划分为一般性债务重组和特殊性债务重组税务处理。
一般性税务处理规定,债务人应当按照支付的债务清偿额低于债务计税基础的差额,确认债务重组所得;债权人应当按照收到的债务清偿额低于债务计税基础的差额,确认债务重组损失。
债务人的相关所得税纳税事项原则上保持不变。
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必须符合下列条件才能使用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第一、具有合理的商业目的,且不以减少、免除或者推迟缴纳税款为主要目的;第二、企业重组后的连续12个月内不改变重组资产原来的实质经营活动。
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企业债务重组按特殊债务重组处理,债务重组确认的应纳税所得额占该企业当年应纳税所得额50%以上,可以在5个纳税年度的期间内,均匀计入各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
这里需要明确的是,不论一般性税务处理还是特殊性税务处理,都应该首先按一般性税务处理确认债务重组的收入和损失;不同是,特殊重组的前提条件是可持续经营,因此确认的收入才可以在以后的5个纳税年度内均匀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会计实操经验】债务重组收益的会计与税务处理分析

【会计实操经验】债务重组收益的会计与税务处理分析新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附表一(1), 即《收入明细表》第23行“债务重组收益”, 填报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纳税人(债务人)确认的债务重组利得。
债务人在债务重组中获取的债权人的让步, 作为债务重组收益计入会计利润, 同时属于所得税应税收益, 会计与税务处理一致。
但财政部发布的《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监管问题解答》[2009年第2期](会计部函[2009]60号)规定, 上市公司由于债务豁免等单方面的利益输送行为形成的利得应计入所有者权益, 这和新会计准则规定有所不同。
本文就非上市公司的债务重组收益会计和税务处理作一分析。
会计准则规定, 债务重组, 是指在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如资金周转困难、经营陷入困境或其他原因), 导致其无法或者没有能力按原定条件偿还债务, 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者法院裁定作出让步的事项。
债权人作出让步, 即同意债务人现在或者将来以低于重组债务账面价值的金额或者价值偿还债务, 如债权人减免债务人部分债务本金或者利息, 降低债务人应付债务的利率等。
实际上, 债务重组是一种典型的非货币资产交换行为, 按照公允价值模式下非货币资产交换有关规则进行损益处理。
一、以资产清偿债务(主要包括以现金清偿债务、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两种形式)以现金清偿债务, 债务人应当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实际支付现金之间的差额, 计入当期损益(营业外收入——重组收益)。
【例】甲公司欠乙公司货款200万元。
2008年, 甲公司发生财务困难, 经与乙公司协商, 双方同意债务重组, 豁免甲公司债务70万元。
甲公司于2008年11月支付乙公司130万元, 双方结清债务。
甲公司有关账务处理如下:借:应付账款——乙公司200贷:银行存款130营业外收入——债务重组利得(乙公司)70将“营业外收入——债务重组利得”70万元填入《收入明细表》第23行。
债务重组“债转股”会计处理解析

债务重组“债转股”会计处理解析债务重组“债转股”会计处理解析一、引言债务重组是企业在负债过重、资金压力大的情况下,通过各种手段减轻债务负担,恢复发展的一种常见方式。
而“债转股”作为债务重组的一种重要手段,通过将企业的债务转变为股权,既为企业提供了资金支持,又为债权人提供了一种分散风险的方式。
然而,债务重组“债转股”的会计处理问题一直以来备受关注。
本文将对“债转股”会计处理进行深入分析和解析。
二、债务重组“债转股”基本原理债务重组“债转股”是指企业与债权人协商一致,将部分或全部债权转换为股权的行为。
通过债转股,企业可以将负债纳入企业资本结构,减轻了负债压力并增加了资本实力。
而债权人则通过转股成为企业的股东,参与企业经营决策,分享企业发展红利。
债转股的过程需通过法定程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并获得有关部门的批准。
三、债务重组“债转股”会计处理的基本步骤债务重组“债转股”的会计处理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 债务确认:债务重组前,企业需要确认欠债金额、欠债期限等债务相关信息,并将其计入负债表中。
2. 股权确认:根据债务重组协议约定,将一定比例的债权转化为股权。
企业需要按照约定的股权比例,将对应金额从债务科目调整为股本科目。
3. 股权估值:债务重组协议约定的股权比例需要根据市场价值进行估值。
企业可以选择委托专业机构进行估值,也可以根据相关准则自行进行估值。
4. 股权确认成本:股权转化过程中,企业需要承担一定的费用,如评估费用、交易费用等。
这些费用需要按照相关准则进行确认,并计入成本。
5. 股东权益调整:股权转化后,企业需要相应调整股东权益。
根据债权转股比例和股票市值等因素,将股东权益调整为合理水平。
6. 会计凭证处理:根据以上步骤,企业需要生成相应的会计凭证,确保会计处理的准确性。
凭证处理过程中,应注意会计科目的调整、科目对应关系的变化等。
四、债务重组“债转股”会计处理的特殊情况在实际操作中,债务重组“债转股”会计处理可能会遇到一些特殊情况,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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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重组中债务重组的债转股的会计与税务处理【会计实务经验之谈】
将债务转为股本是指债务人将债务转为资本,同时债权人将债权转为股权的债务重组方式。
根据财税[2009]59号文件规定,债务人根据其与债权人达成的协议,将债务转换为非股权的其他资本形式,则属于正常情况下的债务转为资本,不能作为债务重组。
债务转为资本时,对股份有限公司而言,是将债务转为股本;对其他企业而言,是将债务转为实收资本。
将债务转为资本的结果是,债务人因此而增加股本(或实收资本),债务人因此而增加股权。
一、债务转为股本的会计处理
将债务转为股本,是债务转为资本的组成部分。
债务人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债务人应当在满足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时,终止确认重组债务,并将债权人因放弃债权而享有股份的面值总额确认为股本;股份的公允价值总额与股本之间的差额作为资本公积。
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股权的公允价值总额之间的差额作为债务重组利得,计入当期损益(营业外收入)。
债权人在债务重组日,应当将享有股权的公允价值确认为对债务人的投资,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与因放弃债权而享有的公允价值确认为对债务人的投资,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与因放弃债权而享有的股权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先冲减已提取的减值准备,减值准备不足冲减的部分,或提取损失准备的,将该差额确认为债务重组损失。
以债务转为资本的,债权人应将因放弃债权而享有的股权按公允价值计量。
发生的相关税费,分别按照长期股权投资或者金融工具确认计量的规定进行处理。
二、债务转为股本的税务处理
财税[2009]59号文件规定,企业重组中债务重组的税务处理区分不同条件分别适用一般性税务处理规定和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
一般性税务处理规定,发生债权转股权的,应当分解为债务清偿和股权投资两项业务,确认有关债务清偿所得或损失。
债务人应当按照支付的债务清偿额低于债务计税基础的差额,确认债务重组所得;债权人应当按照收到的债务清偿额低于债务计税基础的差额,确认债务重组损失。
债务人的相关所得税纳税事项原则保持不变。
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应满足以下条件:具有合理的商业目的,且不以减少、免除或者推迟缴纳税款为主要目的;企业重组后的连续12个月内不改变重组资产原来的实质经营活动;重组中取得股权支付的原主要股东,在重组后连续12个月内,不得转让所取得的股权。
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企业发生债权转股权业务,对债务清偿和股权投资两项业务暂不确认有关债务清偿所得或损失,股权投资的计税基础以原债权的计税基础确定。
企业的其他相关所得税事项保持不变。
小编寄语:不要指望一张证书就能使你走向人生巅峰。
考试只是检测知识掌握的一个手段,不是目的。
千万不要再考试通过之后,放松学习。
财务人员需要学习的有很多,人际沟通,实务经验,excel等等等等,都要学,都要积累。
要正确看待考证,证考出来,可以在工作上助你一臂之力,但是绝对不是说有了证,就有了一切。
有证书知识比别人多了一个选择。
会计学的学习,必须力求总结和应用相关技巧,使之更加便于理解和掌握。
学习时应充分利用知识的关联性,通过分析实质,找出核心要点。
三、举例说明
[例1]2009年7月1日,甲公司应收乙公司账款的账面余额为6万元,由于乙公司发生财务困难,无法偿付该应付账款。
经双方协商同意,乙公司以其普通股偿还债务。
假定普通股的面值为1元,乙公司以2万股抵偿该项债务,股票每股市价为2.5元。
甲公司对该项应收账款计提了坏账准备2000元。
股票登记手续已于2009年8月9日办理完毕,甲公司将其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核算。
1.乙公司的账务处理:
借:应付账款 60000
贷:股本 20000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30000
营业外收入——债务重组利得 10000
税务处理:此债务重组符合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即满足具有合理的商业目的,且不以减少、免除或者推迟缴纳税款为主要目的,两个公司没有关联关系,同时重组后,企业连续12个月内不改变原来重组资产的实质经营活动;重组中取得股权支付的原主要股东,在重组后连续12个月内,不得转让所取得的股权。
因此,这个重组虽然会计上进行了重组利得的确认,但是税法上不允许确认所得,因此10000元的重组利得需要调减应税收入。
2.甲公司的账务处理:
借:长期股权投资 50000
营业外支出——债务重组损失 8000
坏账准备 2000
贷:应收账款 60000 税务处理:债务重组损失税法上不确认损失,因此相应的8000元损失应调整增加应纳税所得额。
坏账准备单独作纳税调整。
小编寄语:不要指望一张证书就能使你走向人生巅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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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万不要再考试通过之后,放松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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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正确看待考证,证考出来,可以在工作上助你一臂之力,但是绝对不是说有了证,就有了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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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时应充分利用知识的关联性,通过分析实质,找出核心要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