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重点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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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系统登陆

1.1. 系统访问地址

网址:https://www.360docs.net/doc/7116281391.html,/

1.2. 登陆页面

用户如没有注册,可以在此点击,注册成为研发平台用户。注册完毕或已有账号,即可在此登陆用户中心。

1.3. 用户中心首页

用户登陆后就进入用户中心页面,如图所示。

2.试验基地基本信息管理

2.1. 实验室基本信息查看

进入用户中心后,如果您是实验室用户,开通实验基地功能,就能在左侧的菜单栏中见到按钮。点击后进入实验基地查看。

2.2. 实验室基本信息更新

点击,进入实验室基本信息填写页面。在这里可以填写您所属实验室的基本信息。具体页面见下图。

在这个页面中,红色星号标注的项目为必填项,下同。

首先选择您所属实验室的系列,根据您选择的不同,下方的标签会有所区别。然后实验室全称等后续资料。

在填写主要研究方向时,如需要增加研究方向,可点击按钮。在已有的研究方向下方会增加一条空白栏,以供填写。填写内容不能包含“#”符号。

如果想删除已填写的研究方向,可选择控制点下方的选择框。

然后点击按钮,即可完成操作。

在填写【是否其他省部级以上基地】时,只有选是,才需要填写相关信息。填写方法与研究方向一样。

在选择“定位”等信息时,如果您选择了“其他”,在下方的注解后会要求您填写文字说明,如不选择“其他”,则不会有该填写框。文字说明中不能包含“#”符号。

在“实验室认可”信息中,如果您选择了“无”,其他相关选项都会自动取消,同样如果您选择了其他选项,“无”也会自动取消。

在填写日期等时间时,运用了时间控件,当您点击该填写框或后面的日历图标时,会弹出日期选择窗口。

其中深蓝色的圈表示您当前选择的日期,红色的圈表示今天的日期,您可以在日历板上直接点击日期来选择,年月旁的左右按钮可以选择不用的月份。您也可以点击下方今天的日期来快捷选择今天。

当您完成表单的填写后,可以点击。如果您在上面的表单填写中有什么漏掉的地方,或是格式不符合规范的,会有相关提示。

您可以点击上面的提示项,系统会帮你自动定位。如点击“1.实验基地名称”。

您可以通过这个来检查表单的填写状况。完成填写后可点击来提交。提交完成后,页面会跳到试验基地的首页,也就是所属单位的基本信息查看页面。

3.实验室动态信息管理

3.1. 实验室动态信息查询列表

点击进入实验室动态信息列表页面。在此可以看到所属单位下的所有动态信息列表。您可以输入主题和关键词,点击来对动态信息进行模糊查询。如果想取消查询,可以点击,来清除填写的查询条件,然后再点击。点击可对选定的信息进行删除操作。

城市规划展览馆现状_趋势及布展设计通则

□ 钱凤德,吴国欣 城市规划展览馆现状、趋势及布展设计通则 [摘 要]2000年2月25日中国首个城市规划展览馆—上海城市规划展览馆投入运营。此后,中国各直辖市及省会城市纷 纷开始建设用于展示城市规划成果和城市整体形象的专业展馆。经过十余年发展,中国城市规划展览馆建设的情况如何? 目前存在哪些方面的问题?其未来发展趋势会怎样?这些均是现阶段需要关注的重点问题。基于此,研究通过分析当前城 市规划展览馆的发展现状以及展示内容、展示形式的发展,结合“城市规划展览馆布展设计通则”课题的研究,提出中 国城市规划展览馆未来发展趋势。 [关键词]城市规划展览馆;现状;布展设计;通则;发展趋势 [文章编号]1006-0022(2012)05-0076-05 [中图分类号]TU981 [文献标识码]A Present Status, Development trend, And General Exhibition Design Rules Of Urban Planning Exhibition Halls/Qian Fengde, Wu Guoxin [Abstract] Since Shanghai urban planning exhibition hall opened on Feb, 25, 2000, urban planning exhibition hall has become a phenomenon in major Chinese cities. What are the problems of urban planning exhibition halls after a decade of development? What is the future trend? The paper analyzes current status, exhibition content, exhibition techniques by research of “urban planning exhibition hall general design rules”, and raises future development trend of urban planning exhibition halls in China. [Key words] Uurban planning exhibition hall, Current status, Exhibition design, General rule, Development trend 1引言 中国的城市规划展览馆的发展与中国的快速城市化是密不可分的,在中国快速城市化进程中,城市规划与普通百姓的切身利益具有密切的关系,城市目前的现状如何?近期如何发展?将来会怎样?这些问题都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城市规划展览馆就是对这些问题进行集中回答的专业性展馆。建设城市规划展览馆对当地市民的生活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首先,其展示的内容会使当地市民对所在城市的古往今来有个大致的了解,能够为中小学生的文化教育提供更加生动的教材;其次,城市未来的发展目标能够增强市民建设城市的凝聚力和自信心;最后,城市规划展览馆为城市的宣传推广提供了一扇窗口,特别是作为政府招商引资的重要平台,为城市的经济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未来,城市规划展览馆必将成为中国城市展现自我魅力的宽广舞台。 2当前城市规划展览馆的发展现状以及展示内容、展示形式的发展 中国的城市规划展览馆的发展仅仅经历了10年左右的时间,在这段时间内,展馆建设的情况怎样?其展示内容和展示形式又有哪些发展?随之而来又存在哪些问题?以下本文将对这些问题进行解答。 2.1城市规划展览馆建设规模与发展概况 中国的城市规划展览馆的发展自2000年起分别经历了几个不同的发展阶段,其中2007年可以看作是中国城市规划展览馆发展的一个重要节点。2007年,中国有20多个城市规划展览馆开馆运营,如重庆城市规划展览馆、北京城市规划展览馆等大型展馆分别在这一时期相继开馆。2007年~2010年,中国的城市规划展览馆发展速度较快,这一时期相继建成了百余个与城市规划有关的专业场馆,到2011年又有几十个这样的专 [基金项目][作者简介]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1年科学技术项目计划(2011-122-5)钱凤德,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景观学系博士研究生。 吴国欣,同济大学设计创意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上海市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规划

上海市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规划

资料来源: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教育统计手册2008》 上海已经建立了学科门类比较齐全的博士、硕士学位授权体系。在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实施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以下简称《专业目录》)中,上海现有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28个,博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115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09个,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410个(硕士学位授权学科不包括博士学位授权学科,学位授权二级学科中不包括一级学科授权所涵盖的二级学科),其中博士学位授权涵盖了《专业目录》89个一级学科中的69个,占77.5%,硕士学位授权涵盖了80个一级学科,占89.9%(学位授权空白的学科主要是受上海地理特征和城市功能定位的限制,如兵器科学与技术、林业工程、军事学等)。 近年来,上海持续加大学科专业建设的力度。一方面,针对上海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积极开设了一批新的学科专业,主要分布在数字媒体、金融工程、信息安全、影视艺术及会展经济、文化产业、航空航天工程等新兴学科专业领域和上海“四个中心”建设所急需的发展方向。另一方面,上海高校学科专业建设的水平得到整体提高。目前,上海高校已拥有国家重点学科一级学科30个,国家重点二级学科68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27个,国家重点实验室20个,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1个,国家技术转移中心2个,国家大学科技园8个。上海所拥有的国家重点学科(含培育学科)已经覆盖了上海所有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 2.倡导“三区联动”,完成“2+2+X+2”高等教育发展总体布局 “十五”期间,上海高等教育顺应城市功能布局的调整和城市建设的推进在空间上完成了形态布局调整,目前已基本完成了“2+2+X+2”的高校布局结构调整(参见表二)。其中,第一个“2”是指南北两个以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为核心的高校集聚地,即杨浦大学城和闵行紫竹科学园区;第二个“2”是指东西两个采取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建设相结合的大学园区,即松江大学城和南汇科教园区;所谓的“X”是指建设若干个与产业联系密切的特色高校,如在浦东金桥出口加工区的上海第二工业大学新校区,

上海市城市规划展览馆调研报告

上海市城市规划展览馆调研报告 项目名称:上海市城市规划展览馆 性质:公共展览建筑 建筑面积:20670平方米 建成时间:2000年年初建成,2000年2月25日正式对外开放 建设地点:上海市人民大道100号 建设单位:上海市第二建筑有限公司 工程投资: 2.6亿元 建筑高度:43.3米地下2层地上5层 调研时间:2012年02月04号 调研地点:上海市规划展览馆 调研目的:了解城市规划展览馆所要表达的建筑风格及设计思想,分析建筑整体效果及各项功能要求,体会展览内部空间的感受及给人们带来的视觉感受,熟悉建筑空间的方法的运用及规划展览馆中所应用的科技展示效果,逐步了解展览馆特有的文化氛围和给这个城市带来的作用。 上海城市规划展示馆位于上海在人民广场东首,占地面积4000平方米,建筑面积20670平方米,建筑高度43.3米,从底层大厅至四层展厅可供展示的面积为7000平方米,并拥有一百余米长的 市民休闲街。 展馆大楼颜色为白色,白色的 面砖,透明的玻璃,显得很晶莹剔 透,主体造型从中国传统的城门形 态中获得设计灵感,建筑整体的四 上海市规划展览馆 个面都是完全的对称,包括以中心 对称的结构图式巧妙地呼应着中国传统的美学思维,与现代感及富智慧地在同一建筑上体现出和谐美感,顶部有四片硕大连体的薄壳组成寓意着盛开的上海市花——白玉兰,网络状的结构让建筑与蓝天、白云融为一体。

展览馆有两个大的入口,临街的入口没有开放,而是从东面入口进入,旁边设计了同样两个售票厅,大概饿是为了和主体建筑 形成完全的对称。建筑本身是采用的白色面 砖,建筑的正立面和背立面各设置了两个全 用透明玻璃包裹的消防楼梯,包括窗户在内 的透明玻璃都是以中心对成的原则来安装 的更体现了建筑的对称和透亮。 展览馆曾获得建筑获得了2000年 度上海市“白玉兰”奖和国家建筑最高荣 誉“鲁班”奖等奖项。 海城市规划展示馆的主题,是“城 市、人、环境、发展”,它向人们叙述了 上海从一个小渔村发展成为中国最大的 经济中心和国际型大都市的演变过程, 反映了上海城市总体规划,特别是改革 开放以来上海城市面貌的巨变。 展览馆的一层设有游客服务中心、 纪念品商店、大厅,VIP 入口、正对这 人民路的大堂内放着“上海之晨”艺术模 型,写意化的将上海各个时期的标志性 建筑融于一体,气势恢弘,墙上镶嵌着 “百万市民大搬迁”的巨型浮雕、国内最 大的室内LED 高清晰大屏演示墙,以鲜 艳的色彩和高清晰的画面,烘托气氛。 整体以金色大理石地板铺装,白色吊顶,剔透的玉色简洁圆柱和墙面,加上灯光的放射折射,显得科技感十足、时尚动感强烈,增添了建筑的互动性与趣味性。一层令我印象深刻的要数那个大堂的上方 建筑整体造型和入口 一层平面图 一层大堂 镶嵌在墙上的浮雕

上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20-2040

上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15-2040)纲要概要 编者按:创新、生态、人文!响应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展望2040年,上海将成为一座怎样的城市?目前正在编制的上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15-2040)已经形成了一些初步设想。下面我们节选了《上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15-2040)纲要概要》的部分内容为您一一展现。 上海:追求卓越的全球城市 Striving for the Excellent Global City 城市愿景:上海:追求卓越的全球城市,一座创新之城、生态之城、人文之城。城市性质:在2020年基本建成“四个中心”的基础上,到2040年将上海建设成为综合性的全球城市,国际经济、金融、贸易、航运、科技创新中心和国际文化大都市。 1、城市目标 The Primary Objective 1.1更具竞争力:一座繁荣创新之城GlobalCompetitiveness: a City of Prosperity and Innovation 以建设国际经济、金融中心为支撑,以建设国际贸易、航运中心为基础,以建设自由贸易区为契机,提升上海参与全球经济合作与竞争的能力和影响力,建立上海在世界城市体系中的领先地位。 进一步提升上海作为国际门户和国家交通枢纽的功能,强化综合交通的服务能力,提高对内对外两个扇面的辐射服务能力,充分发挥上海在国家“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中的支点作用,更好地促进长三角区域协同发展。 聚焦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建设,集聚创新资源,吸引创新人才,建立长三角区域协同创新体系,使上海成为全球创新网络中的重要枢纽和主要科技策源地之一,并以科技创新为核心带动城市的全面创新。 依托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创新生活、出行、交流交往模式,促进城市生活的信息化、产业发展的智能化和城市管理的精细化,建设高效互联的智慧城市。 打造新型产业体系和良好创新体系,充分发掘传统行业、创新经济的增长潜力,实现经济多样化发展,提供多元化的就业机会,建设适合各类人才成长创业的宜业城市。

上海市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

上海市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上海市科技进步条例》和《上海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规范和加强上海市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重点实验室)的建设和运行管理,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重点实验室是上海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开展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消化吸收再创新研究,汇聚和培养优秀科技人才和工程技术专家,开展科技交流合作、开放共享先进创新资源的重要基地。其主要任务是针对学科发展前沿和上海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科技领域和方向,开展创新性研究,获取创新成果和自主知识产权,推动技术转移和扩散,为上海的持续稳定发展提供有效的知识储备和技术支撑。 第三条重点实验室是依托高校、科研院所、企业或其他具有科技创新能力的机构而建设的科研实体,实行“开放、流动、联合、竞争”运行机制。 第四条重点实验室实行分类管理,坚持稳定支持、动态调整和定期评估。 第五条上海市财政设立专项经费,支持重点实验室的开放运行、科研仪器设备维护更新和自主创新研究。专项经费单独核算,专款专用。 第六条本市各级各类科技计划、基金、专项等应按照项目、基地、人才相结合的原则,优先委托具备条件的重点实验室承担或牵头组织实施。 第二章职责 第七条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科委)是重点实验室的综合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包括: (一)制定重点实验室建设和发展的总体规划、发展计划、相关政策和规章制度,宏观指导重点实验室的建设和运行。 (二)批准重点实验室的建立、调整和撤消。组织重点实验室评估和年度考核。与重点实验室签订工作计划。 (三)监督建设和专项经费的使用。 第八条依托单位是负责重点实验室建设和运行管理的具体责任单位,主要职责是: (一)为重点实验室提供技术支撑、后勤保障等,解决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中的有关问题。(二)组织公开招聘和聘任重点实验室主任和学术委员会主任,聘任重点实验室副主任、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和委员。 (三)对重点实验室进行年度考核。配合市科委做好评估和检查,负责相关材料的审核。(四)根据学术委员会建议,提出重点实验室名称、研究方向、发展目标、组织结构等重大调整意见报市科委审批。 第三章建设 第九条重点实验室根据规划和布局,从部门实验室中有计划、有重点地遴选建设,保持适度建设规模。 第十条申请重点实验室建设须有明确定位。 (一)以基础研究为主的重点实验室主要依托高校和科研院所建设,以争取成为国家重点实验室、进一步提升上海的知识创新能力和学术地位为主要目标,瞄准科技前沿开展高水平基础性研究。 (二)以应用(基础)研究为主的重点实验室主要依托具有自主创新能力的企业、高校或科

我家乡 上海 的变化

我家乡上海的变化 ——城市空间的历史变迁一.引言 上海作为我成长的地方,充满了我的回忆,还记得18年前的上海,那时的上海还没地铁,没有空调车,没有宝马,没有奔驰,一辆大众就可以让我们这群孩子羡慕很久。那时的上海除了市区的道路是柏油马路,其他的都还是烂泥路。那时的上海,除了大商场,几乎没有人家装空调。现在想想,那时的上海好像很落后。 可是如今的上海却大不一样啊,路上跑的都是名牌车,路都是柏油的了,家家都有空调。上海作为中国的一个金融中心,现在正以四个中心为目标,以世博会为契机,快速发展。谁能知道18年后的上海又是什么样呢? 二.上海的高度 上海在1843年开埠,那时的上海只是一个小小渔村,在南京条约中上海被迫被当做通商口岸,从此,上海踏上了历史的舞台。对于过去的种种事情在这里我就不一一介绍了,因为他太复杂,太久远。对于上海的高度,我想就从我小时候开始吧,记得在我一岁的时候,我家从虹口区搬到了现在的浦东新区,当时的浦东新区还是一片农田,我家住的是当时我们这一片唯一的两座公寓,在当时已经算是高楼了,旁边只有一层两层的平房,四周是一望无际的田野,听长辈们说,那时候总有一个放羊的哥哥带我出去玩,我想当时应该还能看见星星吧。 可如今的却已经大不一样了,仅仅过了17年,四周的田野已经被一片片的公寓所替代,6层楼高的住宅楼已经遍地都是,附近还有3个别墅区,可以说仅仅从我家附近就可以看出上海的高度变化。 再说说我家门前的马路吧,从前我家门前只有一条泥巴路,每到下雨天,路就不能走人,当夏天太阳很旺盛的时候,马路就开裂,有时候,风一挂,漫天飞舞的就是尘土,可以说门前的马路就是一个痛啊,但几年之后,当我开始上小学的时候,我家门前的路开始了他的第一次翻新,巨大的工程车拉来了一车有一车的水泥,我好奇的站在马路边上生平第一次看见了水泥的原始形态,看着一车车的水泥倒在马路上,我第一次看见了水泥马路,之后几年陆陆续续有翻修了几次,知道如今的柏油马路。马路一年一年在翻新,见证这一切的我就感慨颇多了,以前的泥巴路是我童年时候游戏的场所,我和我的小伙伴常常在她上面玩耍,在她上面看蚂蚁,玩泥土,每次回家都是一身泥,那是快乐的时光啊。但当水泥马路来了之后,交通是方便了,环境是好了,可是却少了一份乐趣少了一份童真。上海的高度一天一天在增高,而孩子们玩耍的地方却一天一天得被大人们无情的占据,这也是我们值得思考的。 1.陆家嘴: 图 1 图 2 可以说在上海,高度最高的就是陆家嘴金融中心,“陆家嘴金融贸易区是中国上海的主要金融中心区之一,位于浦东新区的黄浦江畔,面对外滩。整个金融贸易区总面积共有28平

上海会展业发展及前景展望

上海会展业发展及前景展望 摘要:近年来,会展业越来越成为推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我国上海市的会展业经过20 余年的发展,已经从起步阶段走向健康成熟的发展阶段,为上海总体社会、经济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本文以上海会展业发展为例,拟就其会展业发展的现状进行概述,并就其发展前景进行SWOT分析, 在此基础上,提出进一步促进上海会展业发展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上海会展业会展经济经济增长作为全国会展业最为发达的城市,上海会展业历经20 多年强劲发展,巨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以使其成为经济新一轮发展的助推器。尤其2001 年APEC 会议的成功举办使上海赢得了“世界上最安全的城市”雅号,会议的规模及国际化程度不断加深。2010 年世界博览会的举办会带给上海乃至全国更多的发展,巨大的产出带动系数不仅会带来经济的发展,其硬件和软件方面的更新换代也会给上海会展业的提升带来巨大的空间。 一、会展经济概述在新世纪,会展业、旅游业和房地产业并称为三大无烟产业。会展业是会议业和展览业的总称,在国际上被称为“MICE Industry ” ,由会议(Meetings) 、奖励旅游(Incentivetours) 、大型会议(Conventions) 和展览会(Exhibitions)这4 种活动组成的一个新兴的服务行业,影响面广,关联度高。所谓会展经济,则是指通过举办各种形式的会议和展

览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促进社会财富增长的经济活动的总称。会议 和展览的繁荣,不仅成了一个城市积聚财富的重要渠道,而且还是增长无形资产、全面提升城市形象的有效方式。 会展业可以带来可观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根据国际上的统计,它给当地所带来的相关产业的产值与展会本身的收入之比是9:1(上海抽样调查显示目前为1:8.8),即在创造每一元直接收入(如展费、门票)的同时,能够在其他行业上引发9 倍的关联需求,并带动建筑、加工、贸易等领域多层次的生产诱发额。社会效益是指会展双方以及会展所在地获得的社会影响力和示范效应。如我们熟悉的博鳌,从一个海南省的小渔村发展成著名的国际会议中心,吸引着海内外会议组织者、参会者、旅游者等,其品牌效应可见一斑。可以说,会展多方面诱发经济,展示经济发展成果,已经成为经济发展的“晴雨表”。 二、上海市会展行业发展 (一)发展历程 上海会展业伴随改革开放的脚步迅速崛起,尤其是近十多年才迅猛发展起来的。90 年代以来,会展数量以每年近20%的速度递增。现 在国际性展会数量已经接近德国,上海正在 成为中国会展中心城市之一。回顾上海会展业发展历程,大致经历了以下3 个阶段。 1 20 世纪80 年代是起步阶段,1984 年上海贸促会以及上海首家展览公司――上海国际展览有限公司成立。当时上海会展界只有数十家国营企业,产业体系尚未形成,无论是软件水平还是硬件水平都

最新上海市城市规划技术规定2007

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07

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土地使用建筑管理) (2003年10月18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12号发布,自2003年12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建设用地的区划分类和适建范围 第三章建筑容量控制指标 第四章建筑间距 第五章建筑物退让 第六章建筑物的高度和景观控制 第七章建筑基地的绿地和停车 第八章特定区域 第九章附则 表一各类建设用地适建范围表 表二建筑密度和建筑容积率控制指标表 表三建筑容积率折减率表 附录一名词解释 附录二计算规则 附录三建筑间距和离界距离图示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市城市建设规划管理,保证城市规划的实施,提高城市环境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上海市城市规划条例》和上海市城市总体规划,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范围内各项建设工程。本市旧住房综合改造、零星建设工程、临时建设、郊区村民建房等按有关规定执行。 特定区域内的建设工程,适用本规定第八章的规定。 第三条各项建设工程的建设,应当按照经批准的详细规划执行;尚无经批准的详细规划的,应按中心城分区规划、新城总体规划、中心镇总体规划和本规定执行。 编制详细规划涉及建筑管理内容的,应当符合本规定的要求。 第二章建设用地的区划分类和适建范围 第四条本市建设用地,按其主要用途和功能分区的基本原则,参照《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分类如下: (一)居住用地; (二)公共设施用地; (三)工业用地; (四)仓储用地;

(五)市政设施用地; (六)绿地。 第五条居住用地(R),指居住小区、居住街坊、居住组团和单位生活区等各种类型的成片或零星用地。居住用地包括住宅用地、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道路用地和绿地。 (一)第一类居住用地(R1),指以低层住宅为主、建筑密度较低、绿地率较高且环境良好的用地; (二)第二类居住用地(R2),指以多层住宅为主的用地; (三)第三类居住用地(R3),指以高层住宅为主的用地。 第六条公共设施用地(C),指居住区及居住区级以上的行政、经济、文化、教育、卫生、体育以及科研设计等机构和设施的用地,不包括居住用地中的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一)行政办公用地(C1),行政、党派和团体等机构用地; (二)商业金融业用地(C2),商业、金融业、服务业、旅游业和市场等用地; (三)文化娱乐用地(C3),新闻出版、文化艺术团体、广播电视、图书展览、游乐等设施用地; (四)体育用地(C4),体育场馆和体育训练基地等用地,不包括学校等单位内的体育用地; (五)医疗卫生用地(C5),医疗、保健、卫生、防疫、康复和急救设施等用地;

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土地使用建筑管理) (2003年10月18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12号发布,自2003 年12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建设用地的区划分类和适建范围 第三章建筑容量控制指标 第四章建筑间距 第五章建筑物退让 第六章建筑物的高度和景观控制 第七章建筑基地的绿地和停车 第八章特定区域 第九章附则 表一各类建设用地适建范围表 表二建筑密度和建筑容积率控制指标表 表三建筑容积率折减率表 附录一名词解释 附录二计算规则 附录三建筑间距和离界距离图示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市城市建设规划管理,保证城市规划的实施,提高城市环境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上海市城市规划条例》和上海市城市总体规划,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范围内各项建设工程。本市旧住房综合改造、零星建设工程、临时建设、郊区村民建房等按有关

规定执行。 特定区域内的建设工程,适用本规定第八章的规定。 第三条各项建设工程的建设,应当按照经批准的详细规划执行;尚无经批准的详细规划的,应按中心城分区规划、新城总体规划、中心镇总体规划和本规定执行。 编制详细规划涉及建筑管理内容的,应当符合本规定的要求。 第二章建设用地的区划分类和适建范围第四条本市建设用地,按其主要用途和功能分区的基本原则,参照《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分类如下: (一)居住用地; (二)公共设施用地; (三)工业用地; (四)仓储用地; (五)市政设施用地; (六)绿地。 第五条居住用地(R),指居住小区、居住街坊、居住组团和单位生活区等各种类型的成片或零星用地。居住用地包括住宅用地、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道路用地和绿地。 (一)第一类居住用地(R1),指以低层住宅为主、建筑密度较低、绿地率较高且环境良好的用地; (二)第二类居住用地(R2),指以多层住宅为主的用地; (三)第三类居住用地(R3),指以高层住宅为主的用地。

2019年全国城规划展示览馆

2019年全国城市规划展示(览)馆 讲解员培训班 简报 第三期 2019年5月12日 【学习动态1】 5月11日上午,全体学员乘坐大巴车来到武林同盟学习《涉外礼仪》的课程。课程刚开始,杜建美老师给我们全班同学分了8个小组,通过分组的比赛的学习形式,激发我们学习的热情。通过对礼仪的学习,我们了解了在服务过程中,应该注意的一些细节,并分组练习了“站、坐、走、蹲、微笑”等礼仪知识,每个组的同学都在积极的练习着,让我们的学习不仅仅限于理论知识,更是体现于实践中。 短短三小时的学习时光愉快而充实,期待着下午的课程。

图为学员集体展示礼仪姿势 【学习动态2】 5月11日下午,全体学员乘坐大巴来到舞林同盟继续接待服务礼仪课程的学习。杜建美老师在短短三小时的时间里,向我们讲解了礼仪的定义、分类、作用以及关系等理论知识,内容充实,主题明确,引人入胜,气氛十分活跃。

此外,老师还分组让我们实际操作演练了站、立、坐、走、情景模拟接待等,让我们不仅只是掌握理论知识,还能够更加生动形象的体会到实际运用的乐趣。 课程学习氛围轻松欢乐,受益匪浅,终身难忘。 图为授课场景 【学习动态3】 5月11日晚,全体学员进行了前期理论学习考试,考场上学员们认真作答,为理论学习上交了自己的答卷。同时,

学员们也为后天的技能考试进行复习准备,希望大家都能取得满意的成绩。 图为理论考试场景 【学习动态4】 5月12日上午,上海自然博物馆(上海科技馆分馆)展教服务处教育研发部主任、高级工程师徐蕾老师,为全国城市规划展示馆讲解员培训班的同学们讲授《讲解词编写技巧与实务》课程。

图为徐蕾老师授课 徐蕾老师首先以上海自然博物馆为例,讲述了自然博物馆的一些经验。其次,徐老师细致地讲授了讲解词在编写过程中的技巧,包括资料准备、撰写技巧等内容。最后,介绍了上海自然博物馆与解词编写有关的活动,如极具特色和互 动性的“一起聊聊吧”、“博士讲解团”等。 图为徐蕾老师授课

上海市区旅游景点游玩线路攻略

上海市区旅游景点游玩线路攻略 A线上海中心城区一日游(东南区景点介绍) 1 人民广场(市人民政府、大剧院、美术馆、上海城市规划展示馆、上海博物馆、广场鸽逗趣、迪美地下名品街) 2 外滩(上海大厦、外白渡桥、黄浦公园、人民英雄纪念塔、浦西滨江大道、陈毅广场、外滩观光隧道、万国建筑博览群[北京路~延安路段]、旧上海天文台、上海自然博物馆、浦江游览码头) 3 南京东路步行街(第一百货、茂昌眼镜公司、新雅粤菜馆、第一食品、永安公司、第一医药、伊都锦、曼哈顿广场、老凤祥银楼、置地广场、朵云轩、王开摄影公司、上海书城南京东路店、上海集邮公司、冠龙照相器材公司、惠罗商厦、和平饭店) 4 福州路文化街(上海旅行社、百新文化用品公司、王宝和酒楼、大众书局、上海书城、上海古籍书店、上海外文书店、杏花楼、上海科技书店、亚光中小学教辅书店[广东路] 5 豫园(福佑路小商品市场、豫园商城、南翔小笼店、老城隍庙、豫园、九曲桥湖心亭、上海梨膏糖商店、宁波汤圆店、绿波廊餐厅、松月楼素菜馆、老城隍庙美食小吃世界、上海老街、古城公园、上海古城墙遗址[大镜阁、白云观]、文庙、董家渡布料市场、南浦大桥、上海音像制品交易市场、三山会馆、世博园区[浦西段])

B线上海中心城区一日游(中南区景点介绍) 1 南京西路商业街(新世界商城、国际饭店、黄河路美食街、人民公园、五卅纪念碑、大光明电影院、仙乐斯广场、上海电视台大厦、吴江路小吃街[小杨生煎包、香烤八爪鱼和鸡翅、广州荔湾褒仔饭]、王家沙点心店[蟹粉小笼包、老虎爪子]、毛泽东故居、凯司令咖啡馆、梅龙镇广场、中信泰富广场、恒隆广场、上海商城、上海展览中心、静安寺) 2 延中绿地、淮海路商业街(大世界游乐中心、云南南路美食街、上海音乐厅、淮海路商业街、东台路古玩市场、大上海时代广场、上海广场、淮海公园、香港广场、新天地石库门风貌、中共一大会址、太平桥绿地、邹韬奋纪念馆、雁荡路休闲街、红星眼镜公司、复兴公园、长春食品商店、新锦江大酒店、国泰电影院、二百永新、百盛购物中心) 3 名人休闲街、创意园区、鞋城、大桥(思南路名人休闲街[周公馆、孙中山故居]、南昌路科学会堂、8号桥创意园区、泰康路艺术街、上海鞋类批发商城、卢浦大桥、江南造船博物馆、世博园区[浦西段]、现代二手电子市场、卢工邮币卡市场、云洲邮币卡市场、二医大、上医大)C线上海中心城区一日游(西南区景点介绍) 1 徐家汇商圈(上海图书馆、宋庆龄故居、衡山路酒吧街、国际礼拜堂、徐家汇公园、东方商厦、港汇广场、太平洋百货、六百公司、汇金百货、美罗城、百脑汇、太平洋数码广场、徐家汇天主大教堂、交通大学、上海影城、光启公园[徐光启墓])

【城市规划】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图和表经整理

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土地使用、建筑管理) 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12 号 《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土地使用建筑管理)》已经2003年9月29日市政府第20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3年12月1日起施行。 市长韩正 二○○三年十月十八日 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土地使用建筑管理) (2003年10月18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12号发布)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建设用地的区划分类和适建范围 第三章建筑容量控制指标 第四章建筑间距 第五章建筑物退让 第六章建筑物的高度和景观控制 第七章建筑基地的绿地和停车 第八章特定区域 第九章附则 表一 各类建设用地适建范围表 表二 建筑密度和建筑容积率控制指标表 表三 建筑容积率折减率表 附录一名词解释 附录二计算规则 附录三建筑间距和离界距离图示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市城市建设规划管理,保证城市规划的实施,提高城市环境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上海市城市规划条例》和上海市城市总体规划,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范围内各项建设工程。本市旧住房综合改造、零星建设工程、临时建设、郊区村民建房等按有关规定执行。 特定区域内的建设工程,适用本规定第八章的规定。

第三条各项建设工程的建设,应当按照经批准的详细规划执行;尚无经批准的详细规划的,应按中心城分区规划、新城总体规划、中心镇总体规划和本规定执行。 编制详细规划涉及建筑管理内容的,应当符合本规定的要求。 第二章建设用地的区划分类和适建范围 第四条本市建设用地,按其主要用途和功能分区的基本原则,参照《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分类如下: (中心城内的建筑基地为社会公众提供开放空间的,在符合消防、卫生、交通等有关规定和本章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可按下表的规定增加建筑面积。但增加的建筑面积总计不得超过核定建筑面积(建筑基地面积乘以核定建筑容积率)的百分之二十一)居住用地; (二)公共设施用地; (三)工业用地; (四)仓储用地; (五)市政设施用地; (六)绿地。 第五条居住用地(R),指居住小区、居住街坊、居住组团和单位生活区等各种类型的成片或零星用地。居住用地包括住宅用地、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道路用地和绿地。 (一)第一类居住用地(R1),指以低层住宅为主、建筑密度较低、绿地率较高且环境良好的用地; (二)第二类居住用地(R2),指以多层住宅为主的用地; (三)第三类居住用地(R3),指以高层住宅为主的用地。 第六条公共设施用地(C),指居住区及居住区级以上的行政、经济、文化、教育、卫生、体育以及科研设计等机构和设施的用地,不包括居住用地中的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一)行政办公用地(C1),行政、党派和团体等机构用地; (二)商业金融业用地(C2),商业、金融业、服务业、旅游业和市场等用地; (三)文化娱乐用地(C3),新闻出版、文化艺术团体、广播电视、图书展览、游乐等设施用地; (四)体育用地(C4),体育场馆和体育训练基地等用地,不包括学校等单位内的体育用地; (五)医疗卫生用地(C5),医疗、保健、卫生、防疫、康复和急救设施等用地; (六)教育科研设计用地(C6),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科学研究和勘测设计机构等用地。不包括中学、小学和幼托用地,该用地应归入居住用地(R)。 第七条工业用地(M),工矿企业的生产车间、库房及其附属设施等用地。 (一)第一类工业用地(M1),对居住和公共设施等环境基本无干扰和污染的工业用地; (二)第二类工业用地(M2),对居住和公共设施等环境有一定干扰和污染的工业用地; (三)第三类工业用地(M3),对居住和公共设施等环境有严重干扰和污染的工业用地。 第八条仓储用地(W),指仓储企业的库房、堆场和包装加工车间及其附属设施等用地。 (一)普通仓库用地(W1),指储存一般货物的普通仓库用地; (二)危险品仓库用地(W2),指储存易燃、易爆和剧毒等危险品的专用仓库用地。 第九条市政公用设施用地(U),市级、区级和居住区级的市政公用设施及其附属的建筑物(含构筑物,下同)和管理维修设施等用地。 (一)供应设施用地(U1),供水、供电、供燃气和供热等设施用地,不包括电厂、煤气厂用地(纳入工业用地); (二)交通设施用地(U2),指公共客运交通、货运交通和其他交通设施用地; (三)邮电设施用地(U3),指邮政、电信等设施用地; (四)环境卫生设施用地(U4),指雨污水泵站、污水处理厂及粪便垃圾集运、堆放、处理等设施用地; (五)施工与维修设施用地(U5),指房屋建筑工程、设备安装工程、市政工程、绿化、地下构筑物等施工及养护维修设施等用地; (六)其他市政公用设施用地(U6),如:消防、防汛等设施用地。 第十条绿地(G),市级、区级和居住区级的公共绿地和生产防护绿地(包括其范围内的水域)。 (一)公共绿地(G1),指向公众开放,有一定游憩设施或装饰作用的绿化用地,包括各类公园和街头绿地; (二)生产防护绿地(G2),指用于园林生产、隔离、卫生和安全防护等的绿化用地。 第十一条各类建设用地的划分应遵循土地使用相容性的原则,按经批准的详细规划执行。尚无经批准的详细规划的,应按中心城

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土地使用建筑管 理) (2003年10月18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12号发布,自 2003年12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建设用地的区划分类和适建范围 第三章建筑容量控制指标 第四章建筑间距 第五章建筑物退让 第六章建筑物的高度和景观控制 第七章建筑基地的绿地和停车 第八章特定区域 第九章附则 表一各类建设用地适建范围表 表二建筑密度和建筑容积率控制指标表 表三建筑容积率折减率表 附录一名词解释 附录二计算规则 附录三建筑间距和离界距离图示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市城市建设规划管理,保证城市规划的实施,提高城市环境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上海市城市规划条例》和上海市城市总体规划,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范围内各项建设工程。本市旧住房综合改造、零星建设工程、临时建设、郊区村民建房等按有关规定执行。 特定区域内的建设工程,适用本规定第八章的规定。 第三条各项建设工程的建设,应当按照经批准的详细规划执行;尚无经批准的详细规划的,应按中心城分区规划、新城总体规划、中心镇总体规划和本规定执行。 编制详细规划涉及建筑管理内容的,应当符合本规定的要求。 第二章建设用地的区划分类和适建范围 第四条本市建设用地,按其主要用途和功能分区的基本原则,参照《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分类如下: (一)居住用地; (二)公共设施用地; (三)工业用地; (四)仓储用地; (五)市政设施用地;

(六)绿地。 第五条居住用地(R),指居住小区、居住街坊、居住组团和单位生活区等各种类型的成片或零星用地。居住用地包括住宅用地、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道路用地和绿地。 (一)第一类居住用地(R1),指以低层住宅为主、建筑密度较低、绿地率较高且环境良好的用地; (二)第二类居住用地(R2),指以多层住宅为主的用地; (三)第三类居住用地(R3),指以高层住宅为主的用地。 第六条公共设施用地(C),指居住区及居住区级以上的行政、经济、文化、教育、卫生、体育以及科研设计等机构和设施的用地,不包括居住用地中的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一)行政办公用地(C1),行政、党派和团体等机构用地; (二)商业金融业用地(C2),商业、金融业、服务业、旅游业和市场等用地; (三)文化娱乐用地(C3),新闻出版、文化艺术团体、广播电视、图书展览、游乐等设施用地; (四)体育用地(C4),体育场馆和体育训练基地等用地,不包括学校等单位内的体育用地; (五)医疗卫生用地(C5),医疗、保健、卫生、防疫、康复和急救设施等用地; (六)教育科研设计用地(C6),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科学研究和勘测设计机构等用地。不包括中学、小学和幼托用地,该用地应归入居住用地(R)。 第七条工业用地(M),工矿企业的生产车间、库房及其附

上海市重点实验室专项经费管理办法

上海市重点实验室专项经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上海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市财政设立上海市重点实验室专项经费(以下简称专项经费)。为规范和加强专项经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和上海市关于财政科技经费管理的规定和有关财务规章制度,结合《上海市重点实验室建设和运行管理办法》和《上海市重点实验室评估实施规则》,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专项经费主要用于支持按照《上海市重点实验室建设和运行管理办法》设立的上海市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重点实验室)开放运行、自主创新研究和仪器设备更新改造等。 第三条专项经费管理和使用的原则: (一)稳定支持,长效机制。按照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的规律,加大对重点实验室稳定支持力度,为其正常运转提供保障,推动建立有利于重点实验室持续发展、不断创新的长效机制。 (二)分类管理,追踪问效。按照专项经费用途分类实行预算管理方式,建立相应的绩效评价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动态调整,择优委托。对重点实验室运行管理进行定期评估和动态调整,被评估结果为“较差”或“不合格”或撤消的重点实验室不纳入专项经费支持范围。各级科技计划专项经费、基金等应当按照项目、基地、人才相结合的原则,优先委托有条件的重点实验室承担。 (四)单独核算,专款专用。重点实验室专项经费应当纳入依托单位财务统一管理,单独核算,专款专用,加强监督。 第二章经费额度和开支范围 第四条重点实验室根据评估结果,在评估后的三年内(含当年)将获得专项经费资助。 评估结果为“优秀”的重点实验室每年获得不低于80万元的专项经费。 评估结果为“良好”或“一般”的重点实验室每年获得不低于50万元的专项经费。 第五条依托单位不得以任何名义从专项经费中提取管理费。 第六条专项经费开支范围包括由重点实验室直接使用、与重点实验室任务直接相关的开放运行费、基本科研业务费和仪器设备费。 (一)开放运行费包括日常运行维护费和对外开放共享费。 1、日常运行维护费是指维持重点实验室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发生的费用,包括办公及印刷费、水电气燃料费、物业管理费、图书资料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小型仪器设备购置改造费、公共试剂和耗材费、专家咨询费和劳务费等。 2、对外开放共享费是指重点实验室支持开放课题、组织学术交流合作、研究设施对外共享等发生的费用。包括对外开放共享过程中发生的与工作直接相关的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差旅费、会议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专家咨询费、劳务费、高级访问学者经费等。 开放课题研究期限为两年。重点实验室固定人员不得使用开放课题经费。 开放运行费支出不得高于专项经费总经费的40%。 (二)基本科研业务费是指重点实验室围绕主要任务和研究方向开展持续深入的系统性研究和探索性自主选题研究等发生的费用。具体包括与研究工作直接相关的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差旅费、会议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专家咨询费、劳务费等。自主选题研究期限为两年。 基本科研业务费支出不得高于专项经费总经费的20%。 (三)科研仪器设备费是指正常运行且获得专项经费资助的实验室,按照科研工作需求进行三年一次的仪器设备更新改造等发生的费用。包括直接为科研工作服务的仪器设备购置;利用成熟技术对尚有较好利用价值、直接服务于科研的仪器设备所进行的功能扩展、技术升级;与重点实验室研究方向相关的专用仪器设备研制;为科研提供特殊作用及功能的配套设备和实验配套系统的维修改造等费用。

上海市城市规划条例实施细则

上海市城市规划条例实施细则 上海市城市规划条例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实施《上海市城市更新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范本市城市更新活动,建立科学、有序的城市更新实施机制,制 定本细则。 第二条(工作原则) 城市更新应当坚持以下原则: 规划引领,有序推进。落实区域评估、整体更新的要求,发挥规划的引领作用,依法推进试点,实现动态、可持续的有机更新。 注重品质,公共优先。坚持以人为本,激发都市活力,提升城市品质和功能,优先保障公共要素,改善人居环境,增强城市魅力。 多方参与,共建共享。搭建实施平台,创新规划土地政策,使多元主体、社会公众、多领域专业人士共同参与,实现多方共赢。 第三条(城市更新工作领导小组) 城市更新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及相关管理部门组成, 负责领导全市城市更新工作,对全市城市更新工作涉及的重大事项进行决策。城市更新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规 划和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工作机制,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工作,完善配套政策。 第四条(市规划和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职责) 市规划和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办法》及本细则的规定负责城市更新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制定技术规范、管理规程,组织、

协调和监督全市的城市更新工作,指导城市更新的实施,开展城市 更新政策的宣传工作。 第五条(区县人民政府的职责) 区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办法》及本细则的规定,负责本辖区内的城市更新工作,包括制定城市更新区域评估报告和实施计划;指定 相应部门作为专门的组织实施机构,协调本辖区内的城市更新工作; 定期评估城市更新项目的实施情况,督促更新项目依法合规并按计 划落实。 第二章城市更新区域评估 第六条(区域评估的工作要求) 区县规划和土地管理部门应会同区县相关部门、街道办事处或镇政府组织开展区域评估,确定地区更新需求,进行地区公共要素评估,划定城市更新单元(以下简称“更新单元”),明确适用更新政 策的范围和要求,形成区域评估报告报审稿。 区域评估工作包括基础准备、编制区域评估报告、审批三个阶段。 (一)基础准备:区县规划和土地管理部门组织相关部门和规划编制单位,启动开展区域评估工作,依据上位规划,以控制性详细规 划为基础,研究区域发展背景和趋势,确定评估范围、完成资料整 理和汇总工作。 (二)编制区域评估报告:区县规划和土地管理部门组织意见征询,就评估区域的发展需求、公共要素建设需求等,征询各方意见,形 成区域评估报告初稿。市更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当就区域评估 报告初稿出具意见,编制单位据此完善区域评估报告,形成报审稿。 (三)审批:由区县规划和土地管理部门将区域评估报告报审稿报区县人民政府,经区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由区县人民 政府批准并送城市更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第八条(区域评估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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