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理工大学学生学术科技成果奖励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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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学生科技成果奖励措施

学校学生科技成果奖励措施

学校学生科技成果奖励措施1. 引言为了鼓励我校学生积极参与科技创新活动,提高学生的科技创新能力,根据我国相关政策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奖励措施。

2. 奖励对象凡是在校的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以及毕业不满三年的校友,均可参加学校学生科技成果奖励的评选。

3. 奖励范围奖励范围包括学生在科技竞赛、科研项目、专利发明、学术论文等方面的成果。

4. 奖励标准4.1 科技竞赛参加国际、国家、省(部)级科技竞赛,并获得奖项的学生,按照竞赛级别的不同,给予一定的奖金奖励。

4.2 科研项目学生在科研项目中取得显著成果,可根据项目级别和成果水平,给予一定的奖金奖励。

4.3 专利发明学生发明创造并取得专利证书的,每项专利给予一定的奖金奖励。

4.4 学术论文学生在国内外核心刊物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根据刊物级别和论文质量,给予一定的奖金奖励。

5. 申请流程学生科技成果奖励的申请,需提交以下材料:1. 科技成果奖励申请表;2. 相关获奖证书、专利证书、论文发表证明等证明材料;3. 科技成果工作总结报告。

申请材料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至学校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

6. 评审与公示学校科研处负责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并根据评审结果进行奖励。

评审过程保持公开、公平、公正,结果在学校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

7. 奖励发放奖励资金在公示无异议后发放,发放方式为转账至获奖者本人银行账户。

8. 附则本奖励措施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措施不符的,以本措施为准。

本措施的解释权归学校科研处所有。

9. 更新历史- 2023-01-01:初始版本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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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政〔2014〕23号签发人郭永存

校政〔2014〕23号签发人郭永存

校政〔2014〕23号签发人:郭永存关于举办安徽理工大学第十届大学生文化艺术节和第九届大学生科技创新节的通知各学院及有关处级单位:为全面推进我校大学生素质教育,服务青年学生成长成才,经研究,决定举办安徽理工大学第十届大学生文化艺术节和第九届大学生科技创新节(以下简称“双节”)。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进一步活跃校园文化氛围、促进大学生素质拓展为目标,以丰富多彩的赛事活动为平台,不断提升大学生的艺术修养,着力培养大学生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不断提高文化育人、科技育人成效。

二、活动主题文化强梦科技圆梦三、活动时间2014年3月至12月四、组织机构学校成立“双节”组委会。

主任:郭永存副主任:叶醒狮刘泽功王其东孟祥瑞成员:(以姓氏笔画为序)马芹永王先江王传礼石必明叶松田中良朱炜朱金波华心祝苏嘉银李敬兆杨力杨斌束学军吴照明何刚何杰张海军陈艺陈明强陈新明经来旺赵宁胡友彪娄志勇洪江如宫能平徐颖徐其清殷志祥高明中黄友锐谢振安彭晶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双节”活动各项工作。

组委会办公室设在校团委,办公室主任:王先江(兼)。

五、组织原则“双节”活动由学校统一组织,各学院和学校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密切协作。

各学院要结合自身实际和专业特色,按照学校总体安排,分别制定具体活动方案,并抓好各项活动的落实。

六、活动内容与时间安排“双节”各项活动应紧扣主题,要把握思想性和艺术性的统一,继承传统与开拓创新并举,时代特征、校园特色和学生特点共存的整体思路,以先进性、时代性、民族性、创造性为特色,积极为广大青年学生供展示艺术才华、培养创新意识、提高实践能力和提升人文素养的舞台。

具体活动内容与时间安排详见附件。

七、活动评比(一)本届文化艺术节和科技创新节各设优秀组织奖4个,以学院为单位进行评选。

(二)优秀组织奖评选条件:1.领导重视,成立学院领导组,积极组织开展本学院大学生文化艺术活动和科技创新活动,并踊跃组织参加校级及以上各项活动。

学生科技创新表彰制度

学生科技创新表彰制度

学生科技创新表彰制度1. 简介为了鼓励我校学生积极参与科技创新活动,提高学生的科技创新能力,根据我国教育部门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表彰制度。

本制度旨在对在科技创新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学生进行表彰和奖励,以激发学生科技创新的热情,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2. 表彰对象凡是在我校注册的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以及在科技创新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团队,均符合表彰对象的条件。

3. 表彰范围科技创新表彰范围包括:- 科研项目获奖- 学术论文发表- 专利授权- 技术成果转化- 科技创新竞赛获奖- 科技创新活动组织- 其他科技创新成果4. 表彰方式科技创新表彰方式包括:- 颁发荣誉证书- 奖金奖励- 物质奖励- 优先推荐研究生和就业- 学术荣誉- 荣誉称号5. 表彰标准科技创新表彰标准如下:1. 科研项目获奖:国家级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省部级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市厅级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2. 学术论文发表:权威期刊论文发表;核心期刊论文发表;一般期刊论文发表。

3. 专利授权: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

4. 技术成果转化:技术成果成功转化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5. 科技创新竞赛获奖:国家级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省部级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市厅级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6. 科技创新活动组织:成功举办校级以上科技创新活动。

7. 其他科技创新成果:根据成果的类别和价值,由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

6. 评选程序1. 个人或团队在科技创新活动中取得成果后,均可自行申请表彰。

2. 所在学院对学生申请进行初步审核,并向学校推荐。

3. 学校成立评审委员会,对推荐对象进行评审。

4. 评审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学校进行表彰。

7. 表彰时间科技创新表彰活动每年举行一次,一般在年度科技创新工作总结后进行。

8. 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如有未尽事宜,由学校另行规定。

本制度解释权归学校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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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处级单位: - 安徽理工大学人事处

各处级单位: - 安徽理工大学人事处

校政…2012‟79号签发人:颜事龙关于印发《安徽理工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办法(修订)》的通知各处级单位:《安徽理工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办法(修订)》已经校长办公会审定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安徽理工大学二〇一二年九月六日安徽理工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办法(修订)为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我校高教系列等专业技术人员的水平和能力,培养和造就高素质的专业人才队伍,推进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完善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聘任制,更好地发挥广大专业技术人员在学校教学、科研、学科(专业)建设以及实验等工作中的作用,根据国家和安徽省职称评聘的有关政策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一)专业技术职务实行“以聘代评”制度,逐步实现由“重资格、重身份、重评审”向“重岗位、重业绩、重考核”过渡,使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与学院(部)及各单位岗位设臵有机结合,强化岗位聘任。

(二)根据教学、科研、学科(专业)建设以及实验等工作的需要,分类设臵教学、科研、实验等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合理控制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

(三)以师德、能力、业绩、贡献为依据,坚持公平、公正、竞争和择优的原则,对在教学、科研岗位上做出突出贡献者,可破格或优先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

二、职称评聘机构和职责(一)学校成立由校长担任组长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领导小组,职责是:1.负责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领导和指导工作;2.负责确定各单位各类专业技术职务的岗位指标数;3.讨论决定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中的问题;4.审理评聘工作中的争议和申诉。

(二)学校组建由校长担任主任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聘委会),聘委会成员不少于17人,由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组成,职责是负责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

聘委会下设教授评议会,成员不少于21人,负责对申报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学术水平、工作业绩、论文论著及教学科研成果等进行评议,并向聘委会提出推荐意见。

安徽理工大学校内津贴(科研津贴部分)改革暂行办法汇总

安徽理工大学校内津贴(科研津贴部分)改革暂行办法汇总

校政〔2012〕43号签发人:颜事龙关于印发《安徽理工大学校内津贴(科研津贴部分)改革暂行办法(修订)》的通知各处级单位:《安徽理工大学校内津贴(科研津贴部分)改革暂行办法(修订)》已经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审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安徽理工大学二○一二年五月十七日安徽理工大学校内津贴(科研津贴部分)改革暂行办法(修订)科研津贴第一条科研津贴的设置科研津贴包括:科研项目津贴、科技论著津贴、科研奖励津贴、标准奖励津贴、专利等知识产权奖励津贴、科技成果转化津贴。

各项津贴均按自然年度计算。

第二条科研津贴的申报方法科研项目第一承担人、论著第一作者和获奖项目第一完成人及成果第一完成人申报各类津贴,并依据《安徽理工大学学院科技工作年度考核办法》规定的分配办法,确定项目组每人的津贴份额。

一、科研项目津贴第三条科研项目津贴的范围科研项目指我校教师和科研人员主持的纵向项目,科研项目经费指当年到校经费数。

第四条科研项目类别科研项目类别分为:A类、B类、C类、D类四类,具体分类标准见表一。

第五条科研项目津贴标准A类项目的津贴额为每年到位经费的20%;B类项目的津贴额为每年到位经费的15%;C类项目的津贴额为每年到位经费的5%;D类项目的津贴额为每年到位经费的3%。

第六条科研项目津贴发放条件项目的经费必须划入我校银行账号、在科技产业处备案、按学校的规定缴纳管理费。

科研经费从我校财务账号划拨给外单位,转出的经费数额不计算相应的津贴。

科研项目津贴,到账后提取一半,结题时提取剩余部分。

在立项通知书或协议书、合同书规定的期限内没有完成的项目,另一半科研项目津贴不再发放。

不同级别的同一项目,课题为同一主持人的,按最高额发放科研项目津贴,不重复发放。

二、科技论著津贴第七条科技论著指我校为第一完成单位,且以第一作者在国内外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和专著。

在市级及以下报纸上刊登的报道、照片、画作等一律不计入科技论著范畴,在市级以上报纸上发表的文章,应该是学术及理论性文章且与本人所从事的专业相一致,其级别由科技产业处认定。

关于科技成果、学术论文的奖励办法

关于科技成果、学术论文的奖励办法

关于科技成果、学术论文的奖励办法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和发展,科技成果和学术论文的重要性日益凸显,对于大多数科研人员而言,获得相应的奖励和荣誉是一种重要的激励方式,能够更好地推动他们在科技领域的进一步发展。

本文将从科技成果和学术论文两方面,探讨奖励办法的相关内容。

科技成果的奖励办法奖励方式针对科技成果的奖励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1.科技成果评选类奖项:由政府、协会、社团、企业等机构设立的奖项,主要评选以科学技术、科技进步、科技创新等方面为主的各类科技成果,包括自然科学、工程技术、农林科技、医药卫生、环境保护、信息技术等多个方面;2.科技项目申报类奖项:由科研院所、教育机构、企业等组织开设的科技项目申报类奖项,也称“科研基金奖励”,主要面向科研单位和个人,旨在鼓励科研人员在自然和社会科学领域开展各类科研项目;3.科技成果转化类奖项:由政府、企业、投资机构、科技活动组织等举办的科技成果转化类奖项,旨在推动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商业化运作,尤其注重创业团队的创新能力和创业成果。

评选标准具体的评选标准根据不同奖项而有所不同,常见的评选标准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知识创新能力:借助新型技术、新的思路或理论来有效提升原有产品或服务的竞争力;2.商业化运作能力:发掘和创造市场需求,找到产品或服务的最佳市场定位,提高质量和服务水平等;3.科学研究能力:独立研究或协作完成科学项目,取得重大突破或有重要创新、发明;4.社会影响力:具有较好的社会价值和广泛的社会推广意义,造福广大民众。

培训和支持除了奖励方式和评选标准,科技成果的研发和转化过程中还需要专业的培训和技术支持,以便更好地推进科技成果和项目的研发和推广。

相关支持手段如下:1.提供各类科技培训课程,如专业知识技能培训、科技成果应用和评估、商业化运作等培训课程;2.从政策和资金层面支持创业者,比如给予创业贷款、税收优惠等方面的支持;3.直接资助科研人员开展科研项目,包括基础科学研究、前沿技术研究等;学术论文的奖励方式奖励方式谈论学术论文时,自然而然地会想到学术期刊。

学校科研成果与荣誉称号奖励办法

学校科研成果与荣誉称号奖励办法

学校科研成果与荣誉称号奖励办法背景介绍随着学校科研工作的不断深入,学校科研成果的数量和质量不断提高,为鼓励和表彰科研工作中涌现出的优秀成果,我校制定了本奖励办法,旨在激励广大科研人员积极投身科研事业,不断取得更多有益的成果,推动学校科研工作的发展。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我校所有科研工作者,包括教学科研人员、科研辅助人员等。

奖励内容一、科研成果奖励1.首次发表在SCI、EI、ISTP等国际知名期刊上的论文,奖励500元人民币/篇;2.发表在国内核心期刊或高水平学术会议上的论文,奖励300元人民币/篇;3.主持或参与了国家级及以上科研项目的教职工,可获得相应的科研经费奖励;4.取得国际专利权或发表国际专利申请,奖励5000元人民币;5.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获得省级及以上奖项,指导老师分别获得5000元人民币、3000元人民币奖励。

二、荣誉称号奖励1.科技创新优秀个人(教职工),奖励3000元人民币;2.科技进步奖获得者,奖励5000元人民币;3.专家、学者(顾问)聘任或续聘超过三年且验收合格的,奖励2000元人民币;4.具有较高学术声誉、在本学科领域有较大贡献的专家或学者,可授予“荣誉教授”称号,荣誉教授每年可获得20000元人民币奖励,并获得终身荣誉,可参加学校科研项目评审等相关事务。

申请办法科研成果和荣誉称号均需主持人或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并提供相应材料和论文原件等相关证明材料,通过学院科研办公室进行审核、评审和验收等程序后,由学校财务部门核发奖励金额。

其他注意事项1.奖励资金来源主要由学校自筹,也可以适量结合相关科研项目经费等资金进行奖励;2.本奖励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需要修改的地方,由学校科研办公室提出相应的修改方案并报学校行政领导班子审批后方可实施;3.处于离职状态的教职工,不得享受本奖励办法;4.申请人应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材料和证明文件,一经发现弄虚作假或者提供虚假信息的,取消申请资格并依法进行追责;5.对于本奖励办法未涉及的其他情形,由学校科研办公室进行具体审核和判定。

安理工各学院年度考核办法

安理工各学院年度考核办法

安徽理工大学学院年度综合考核实施办法(修订)一、考核目的通过年度工作考核,充分调动学院和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学校教学、科研、学科建设、师资队伍、党建和思政等各项工作协调发展,全面提高办学质量和效益,实现建设国内知名、特色鲜明的高水平教学研究型大学发展目标。

二、考核原则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客观公正,注重实绩,奖励先进。

三、考核对象本办法中的考核对象为十四个学院。

四、考核内容和方法考核分单项考核和综合考核。

(一)单项考核单项考核分为教学工作、实验室工作、科技工作、学生工作、学科建设工作、教师队伍建设工作、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7个方面。

具体考核计分办法,按照附件1−7执行。

单项考核结果分A、B两个等级。

考核得分前两名为A等,其余为B等。

(二)综合考核在单项考核基础上,各单项考核得分配以相应的权重系数进行累加,即为综合考核结果。

参加综合考核的学院分成两组。

第一组:1.地球与环境学院; 2.能源与安全学院;3.土木建筑学院;4.机械工程学院;5.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6.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7.化学工程学院; 8.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9.测绘学院第二组:1.医学院; 2.经济与管理学院; 3.理学院;4.外国语学院;5.人文社会科学学院第一组学院年度综合考核得分计算公式为:NⅠi=0.25(JX i+ KY i)+0.1(XS i+XK i+JS i+SY i+DJ i)第二组学院年度综合考核得分计算公式为:NⅡj=0.5 JX j +0.1(XS j + JS j+SY j+DJ j)+0.05(KY j+XK j)其中:JX——教学工作考核得分;SY——实验室工作考核得分;KY——科研工作考核得分;XS——学生工作考核得分;XK——学科建设工作考核得分;JS——教师队伍建设工作考核得分;DJ——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考核得分。

i=1,2,3,4,5,6,7,8,9j=1,2,3,4,5按综合考核得分高低,第一组前两名和第二组第一名的学院,年度综合考核为A等;两组中综合考核得分低于60分的,为C等;其余为B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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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理工大学学生学术科技成果奖励办法
(试行)1
安徽理工大学学生学术科技成果奖励办法
(试行)
为了提倡和鼓励学生在校期间结合专业学习,积极参与和从事创造性科研活动,追求真理、探索未知,开阔视野,培养学生的科学精神和科研创新意识,营造优良学风,促进学生成长成才,进一步提高我校人才培养质量,特制定如下奖励办法。

一、奖励对象
在校期间获得本办法所规定的各类学术科技成果的我校全日制博士、硕士及本科学生。

二、奖励范围及标准
1、学术论文(以正式发表为准)、学术著作(以正式出版发行为准)奖励办法参照《安徽理工大学校内津改革暂行办法(修订)》(校政[ 2004]7 号)文件执行。

注:以上论文、著作均需标注“安徽理工大学” ,且以学生本人为第一作者。

2、专利申请受理后,申请发生的相关专利费用凭借“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 和发票予以报销,专利受权后按照以下标准予以奖励:
1)发明专利,奖励3000 元/项;
(2)实用新型专利,奖励1000 元/项;
注:专利权人必须是安徽理工大学,且以学生本人为第一发明人。

3、参加国际、国内大型学术会议
学生本人受到国际、国内大型学术会议组委会邀请参加学术会议的,经学生本人申请,学院(部)审核,由科技产业处、学生处、校团委评定,酌情给予部分会务费补助。

4、课外学术科技竞赛
(1)全国、安徽省“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及创业计划大赛获奖的项目。

(2)其他由政府教育主管部门、科技竞赛委员会等单位举办的针对某一学科领域的国际级、国家级或省级大学生学术科技竞赛获奖的。

按下列标准给予奖励:
级别
金额
省级国家(国际)级等次
特等奖1000 元/项2500 元/项
一等奖/金奖800元/项2000元/项
二等奖/银奖600元/项1500元/项
三等奖/铜奖400元/项1000元/项
注:a.同一成果获不同级别荣誉者,按其获奖级别金额最高
项计;
b.竞赛成果获奖单位须为安徽理工大学;
(3)按照学生所获奖金的1:1 对获奖项目的指导教师(指导组)予以奖励。

5、以上款项中未作规定、课外学术科技成果确实突出、需要奖励的,可由学生本人和其所在学院(部)提出申请,经生产科技产业处、学生处、校团委组织审核后给予奖励。

三、奖金申请办法
1、申请时间
申请时间为每年12 月,具体时间根据相关通知要求。

2、申请程序
(1)申报人和学院填写《安徽理工大学学生学术科技成果登记表》,并提供相关获奖证书、作品复印件和其他证明材料等,以学院为单位上报至科技产业处;
(2)科技产业处、学生处、校团委组织评定,确定奖励金额。

3、本办法所规定的相关奖金由科技产业处统筹列支。

四、本办法所规定的学生学术科技成果从2009 年1 月1 日起开始计算。

六、本办法由科技产业处、学生处、校团委负责解释。

安徽理工大学学生学术科技成果奖金申请表姓名性别指导老师
所在学院班级申请奖金
课外科技成果(选项填写,并附相关证明材料)专利成果
(请说明专利名称、专利类别、授权时间和其他作者等)
课外学术科技竞赛(请说明赛事名称、赛事级别、获奖等级、获奖时间和团队其他成员等)
其它成果
(请说明成果类型、成果名称、成果等级和时间等)
学院审核
意见(盖章)
年月日
学校相关审核意见科技产业处:
(盖章)
年月日
学生处:
(盖章)
年月日
校团委:
(盖章)
年月日
论文、论著奖金,每年年终统一到科技产业处登记核实后发放。

那是心与心的交汇,是相视的莞尔一笑,是一杯饮了半盏的酒,沉香在喉,甜润在心。

红尘中,我们会相遇一些人,一些事,跌跌撞撞里,逐渐懂得了这世界,懂得如何经营自己的内心,使它柔韧,更适应这风雨征途,而不会在过往的错失里纠结懊悔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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