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禽交易市场、农贸市场活禽交易区消毒方法说明
标准化菜市场活禽区标准

标准化菜市场活禽区标准菜市场活禽区标准是指对于菜市场内售卖活禽的区域进行规范化管理的标准。
标准化菜市场活禽区的建设,不仅可以提高市场内活禽销售的卫生安全水平,也可以改善市场内的环境,提升市场整体形象,为市民提供更加安全、健康的购物环境。
首先,对于标准化菜市场活禽区的建设,需要对活禽区的空间进行合理规划。
活禽区应当与其他区域相互隔离,设置专门的区域进行活禽的存放和销售。
活禽区应当具备良好的通风条件,保证空气流通,减少异味和细菌的滋生。
同时,活禽区的地面应当保持干燥,便于清洁和消毒,确保市场卫生安全。
其次,对于活禽区内的设施设备也需要进行规范。
建议设置合理的活禽笼具,确保每只活禽都有足够的空间活动,并且避免不必要的压力和伤害。
同时,活禽区内应当配备专门的饮水和饲料设施,保证活禽的饮食安全,避免饥渴和挤压导致的死亡率增加。
此外,对于活禽区内的卫生设施也需要得到重视,包括洗手间、污水处理设施等,保证市场内部的环境卫生。
另外,对于活禽区内的管理和监督也是非常重要的。
建议设立专门的活禽区管理人员,负责对活禽区的卫生、环境等进行监督和管理。
对于活禽的来源和销售也需要进行合法合规的管理,杜绝非法经营和销售,保证市场内活禽的来源合法、健康状况良好。
同时,对于活禽区内的卫生情况也需要进行定期检查和清洁,确保市场内部的卫生安全。
最后,对于活禽区内的销售和宣传也需要进行规范。
建议对于活禽销售的摊位进行统一管理,规范销售行为,杜绝乱象和欺诈行为。
同时,对于市场内的宣传也需要注重卫生安全和健康理念,引导市民科学合理地购买和食用活禽产品,提高市民的健康意识和食品安全意识。
总之,标准化菜市场活禽区的建设需要从空间规划、设施设备、管理监督以及销售宣传等多个方面进行全面规范,确保市场内活禽销售的卫生安全和市场整体形象的提升。
只有这样,才能为市民提供更加安全、健康的购物环境,促进市场的健康发展。
市场活禽交易区域清洗消毒规定

市场活禽交易区域清洗消毒规定1、每天统一冲洗三次,清洗时间为:上午:08:00至08:40;中午:14:00至15:00;晚上:20:00至20:40。
二、每周五晚上20:40至21:30为统一消毒时间。
(1)市场活禽交易区域的场面和活禽屠宰间的场面,排水沟等用15%漂白粉悬液冲洗消毒;(2)活禽经营档口的固定鸡笼和活禽屠宰间的固定鸡笼,自动拨毛机等用百毒清消毒液按1:300稀释后冲洗消毒;(3)鸡笼及鸡等(带鸡消毒),用百毒清消毒液按1:500稀释后喷雾消毒。
三、每月6号三鸟行休市一天(逢节假日,休市时间往后推至上班后第二天),进行彻底消毒。
推至上班后第二天),进行彻底消毒。
2、每天统一冲洗三次,清洗时间为:上午:08:00至08:40;中午:14:00至15:00;晚上:20:00至20:40。
二、每周五晚上20:40至21:30为统一消毒时间。
(1)市场活禽交易区域的场面和活禽屠宰间的场面,排水沟等用15%漂白粉悬液冲洗消毒;(2)活禽经营档口的固定鸡笼和活禽屠宰间的固定鸡笼,自动拨毛机等用百毒清消毒液按1:300稀释后冲洗消毒;(3)鸡笼及鸡等(带鸡消毒),用百毒清消毒液按1:500稀释后喷雾消毒。
三、每月6号三鸟行休市一天(逢节假日,休市时间往后推至上班后第二天),进行彻底消毒。
农贸(集贸)市场消毒操作技术要求

农贸(集贸)市场消毒操作技术要求一、公共物体表面门把手、电梯按键、扶梯把手、称量工具等高频接触物体表面,每天定期清洁消毒。
地面和可能被污染的墙壁等表面可用含氯消毒剂喷洒或擦拭消毒。
中高风险地区应当增加清洁消毒频次。
拖布和抹布等保洁用品应当专区专用,避免交叉感染,使用后及时清洗干净,定期消毒处理。
二、摊位、档口摊位经营者应当履行“一日一清洁”等要求。
市场开办者对批发档口进行集中统一清洁消毒。
维护好门前公共设施的完好整洁。
场内经营者在专业人士指导和保证食品安全的前提下,每天营业后进行全面清洁消毒,并做好记录,做到地面无污物、无污水等,下水道畅通,定时冲洗,排水沟内清洁,无积存淤泥、污物。
中高风险地区,应当适当增加消毒频率。
三、加工工具砧板、刀、剪刀、刮鳞器、绞肉机、锯(切)骨机等、称量工具及盛装容器等,保持清洁卫生。
每次使用后用清水冲洗干净,晾干备用。
必要时进行全面消毒。
四、冰箱(柜)保持冰箱(柜)外表面清洁,定期清理冰箱(柜)内部。
清理时将冰箱(柜)内物品清空,断电、恢复至室温,冰箱内表面可用医用酒精或2000mg/L季铵盐类消毒剂擦拭消毒,作用30分钟后,用清水擦净。
五、厕所加强厕所通风换气,保持空气流通。
设置专人保洁,增加地面及卫生洁具的清洁消毒频次,对外溢污物及时清理,保证排污管道畅通。
保持卫生间地漏有效水封,防止有害气体或气溶胶溢出。
配备足够的洗手设施,有条件时可配备洗手液。
对于非水冲式厕所,及时清运粪便,并做好无害化处理。
六、给排水设施应当有完善的下水道,并保持畅通。
具备条件的,应当接入城市污水管网,进行污水集中统一排放,不具备条件的,应当集中设置污水处理设施,污水排放标准应当符合相关环境评价报告要求。
地面和下水明沟无污水积水、无淤积物。
应当配备地面冲洗水龙头和消毒设施,用于污水的冲洗消毒,污水排放应当符合相关规定。
七、重点区域禽畜肉区、水产区、熟食区应当有自来水龙头,有洗槽、排水沟和下水道,地面平整,全面硬化。
农业部活禽交易市场管理办法

农业部、卫生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印发《活禽经营市场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管理办法》的通知农医发[2006]1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牧、畜牧兽医)厅(委、局、办),卫生厅(局),工商行政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卫生局:为加强活禽经营市场管理,规范活禽经营行为,预防和控制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保护人体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整顿和规范活禽经营市场秩序加强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6]89号],农业部、卫生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制定了《活禽经营市场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管理办法》。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农业部卫生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二○○六年十二月十八日活禽经营市场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活禽经营市场管理,规范活禽经营行为,预防和控制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保护人体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整顿和规范活禽经营市场秩序加强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6]89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活禽经营市场以及在市场内从事活禽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活禽是指鸡、鸭、鹅及其他禽类。
本办法所称活禽经营是指市场中活禽交易与宰杀加工等行为。
本办法所称活禽经营市场是指活禽专业批发市场、有活禽经营的城市农贸市场和农村集贸市场等。
第四条法律、法规对活禽经营行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五条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活禽经营市场的动物卫生监督管理。
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活禽经营市场从业人员公共卫生管理。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活禽经营市场活禽经营行为监管。
第六条活禽经营市场应符合以下要求:(一)市场建设应当统筹规划,合理布局;(二)经营场所应当符合动物防疫等要求。
第七条活禽专业批发市场应具备以下条件:(一)选址应远离水源保护区和饮用水取水口,避开居民住宅区、公共场所等人口密集区,距离养殖场3公里以上;(二)水禽经营区域与其他活禽经营区域应相对隔离,活禽宰杀区域相对封闭,活禽销售区、宰杀加工区与消费者之间应实施物理隔离;(三)设有排风及照明装置,地面设下水明沟,墙面铺设瓷砖,配备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冲水龙头和消毒设施;(四)活禽宰杀加工区域设置专用盛血桶、热水器、流动水浸烫池、加盖的废弃物盛放桶等设施设备。
农业部活禽交易市场管理办法

农业部、卫生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印发《活禽经营市场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管理办法》的通知农医发[2006]1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牧、畜牧兽医)厅(委、局、办),卫生厅(局),工商行政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卫生局:为加强活禽经营市场管理,规范活禽经营行为,预防和控制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保护人体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整顿和规范活禽经营市场秩序加强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6]89号],农业部、卫生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制定了《活禽经营市场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管理办法》。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农业部卫生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二○○六年十二月十八日活禽经营市场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活禽经营市场管理,规范活禽经营行为,预防和控制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保护人体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整顿和规范活禽经营市场秩序加强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6]89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活禽经营市场以及在市场内从事活禽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活禽是指鸡、鸭、鹅及其他禽类。
本办法所称活禽经营是指市场中活禽交易与宰杀加工等行为。
本办法所称活禽经营市场是指活禽专业批发市场、有活禽经营的城市农贸市场和农村集贸市场等。
第四条法律、法规对活禽经营行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五条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活禽经营市场的动物卫生监督管理。
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活禽经营市场从业人员公共卫生管理。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活禽经营市场活禽经营行为监管。
第六条活禽经营市场应符合以下要求:(一)市场建设应当统筹规划,合理布局;(二)经营场所应当符合动物防疫等要求。
第七条活禽专业批发市场应具备以下条件:(一)选址应远离水源保护区和饮用水取水口,避开居民住宅区、公共场所等人口密集区,距离养殖场3公里以上;(二)水禽经营区域与其他活禽经营区域应相对隔离,活禽宰杀区域相对封闭,活禽销售区、宰杀加工区与消费者之间应实施物理隔离;(三)设有排风及照明装置,地面设下水明沟,墙面铺设瓷砖,配备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冲水龙头和消毒设施;(四)活禽宰杀加工区域设置专用盛血桶、热水器、流动水浸烫池、加盖的废弃物盛放桶等设施设备。
活禽交易市场消毒技术要点

2017 年第 6 期(下半月)Nong Min Zhi Fu Zhi You 农民致富之友281科研◎畜牧兽医活禽交易市场消毒技术要点吴颖航今年我市周边地区人感染H7N9流感疫情时有发生,活禽市场和农贸市场外环境也时有检出H7N9流感病毒的情况。
消毒是动物疫病防控的一项重要措施,特别对于活禽交易市场等流通环节。
通过走访多个市场笔者发现,大部分市场经营者对消毒工作不够了解,导致进行了消毒但达不到消毒目的,笔者通过查阅有关技术规范并综合多年实践经验,作出如下介绍。
1 消毒对象和原则清洁消毒的对象是禽舍、禽类排泄物,垫料、羽毛,饲养和存放笼架,禽类尸体等;地面和墙面,宰杀容器和工具,运输车辆、污水及其他可能被污染的环境和物品。
坚持的原则是先清洁(理)再消毒,为防止可能导致的扬尘和可能存在的病原扩散,应采用湿式清理,可使用消毒液喷湿后再清理,最后终末消毒。
2 防护品及工具准备2.1 防护装备:防水围裙、帽子、具有N95过滤效果的防护口罩、防护眼镜、防护服、长筒雨靴、乳胶手套等。
2.2 清洗工具:扫帚、叉子、铲子、锹、冲洗用水管和污染工作服收集袋。
2.3 消毒工具:喷雾器、火焰喷射枪、消毒车辆、消毒容器等。
2.4 消毒剂:清洁剂、醛类、强碱、氯制剂类等合适的消毒剂,消毒液配制用具和浓度测试用品。
2.5 测量工具、清洁消毒工作记录表、实验室采样工具和记录表。
3 程序与方法3.1 清洁程序与方法3.2.1 核实并划定需要清洁的区域,清空区域内的所有活禽,限制无关人员进入或围观。
3.2.2 对场所环境、笼架、宰杀容器和工具等表面的禽类排泄物、垫料、杂物进行清理;为避免清理过程中扬尘,应使用自来水或消毒液先对清理的污染物进行喷洒,确保湿润,做到湿式清理。
3.2.3 清理完成后使用压力水枪冲洗地面、墙面、笼架和宰杀容器等物品和表面,并疏通污水排放;做到环境和物品表面无残留粪迹、羽毛、污渍和污水,尤其是饲养笼架和宰杀容器表面。
预防人感染h7n9活禽市场消杀指导

预防人感染H7N9活禽市场消毒及从业人员个人防护、健康监护指引为增强活禽批发市场、肉菜市场活禽档口的消毒工作,预防控制动物疫病的传播,保护从业人员及消费者的卫生安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活禽经营市场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制定本指引。
整体要求“一天一清洗消毒,一周一大扫除,一月一休市,零存栏”。
一、活禽批发市场的清洗消毒指引1.市场开办方应依照规定要求做好场地、无害化处置间、屠宰间的清洗消毒工作,并催促经营户做好栏舍、笼具、用品等的清洗消毒工作。
交易场地要做到“一天一清洗消毒”。
2.市场出入口应设置车辆消毒设施设备。
3.运载车辆卸载动物后,须在指定位置清洗、消毒。
要求达到无羽毛、粪便及其他污物残留。
运载车辆装载动物前,须在指定位置清洗消毒。
利用过的笼具清洗后需进行浸泡消毒15分钟。
4.市场应每周进行一次大扫除,对市场进行全面消毒。
打扫粪便垫料前先洒消毒水,避免扬尘。
打扫要求达到地面、笼具、用品无羽毛、粪便及其他污物残留,隔离网或墙面无尘埃或污物粘附。
打扫后,利用有效消毒剂对地面、隔离网、笼具、用品等进行全面消毒。
5.死亡禽只搜集桶、无害化处置间利用后,应当即进行清洗消毒。
6.在屠宰区内,经营户天天工作结束时,必需对场地和用品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洗。
工作时,必需穿着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品。
7.市场开办方要认真做好消毒记录,如实记录消毒时间、消毒药物名称和消毒人员等情况。
消毒记录保留两年以上。
二、肉菜市场活禽交易档口的消毒指引1.档口在市场开办方的组织下做好“一天一清洗消毒,一周一大扫除,一月一休市”的工作,并做好记录。
2.一天一清洗消毒。
活禽经营场所天天收市后,要对笼具、案桌、脱毛桶、刀具、砧板等遂行冲洗和清洁。
要求达到肉眼观察无羽毛、血迹等异物,无残留粪便。
打扫后,利用有效消毒剂喷洒工具。
3.一周一大扫除。
对笼具、屠案、地面、下水道等每周震消毒剂喷洒一次;脱毛桶、刀具、砧板等每周用消毒剂浸泡一次,时间为15分钟,消毒后用自来水冲洗去除残留消毒剂的味道。
农业部活禽交易市场管理办法

农业部、卫生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印发《活禽经营市场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管理办法》的通知农医发[2006]1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牧、畜牧兽医)厅(委、局、办),卫生厅(局),工商行政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卫生局:为加强活禽经营市场管理,规范活禽经营行为,预防和控制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保护人体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整顿和规范活禽经营市场秩序加强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6]89号],农业部、卫生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制定了《活禽经营市场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管理办法》。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农业部卫生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二○○六年十二月十八日活禽经营市场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活禽经营市场管理,规范活禽经营行为,预防和控制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保护人体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整顿和规范活禽经营市场秩序加强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6]89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活禽经营市场以及在市场内从事活禽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活禽是指鸡、鸭、鹅及其他禽类。
本办法所称活禽经营是指市场中活禽交易与宰杀加工等行为。
本办法所称活禽经营市场是指活禽专业批发市场、有活禽经营的城市农贸市场和农村集贸市场等。
第四条法律、法规对活禽经营行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五条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活禽经营市场的动物卫生监督管理。
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活禽经营市场从业人员公共卫生管理。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活禽经营市场活禽经营行为监管。
第六条活禽经营市场应符合以下要求:(一)市场建设应当统筹规划,合理布局;(二)经营场所应当符合动物防疫等要求。
第七条活禽专业批发市场应具备以下条件:(一)选址应远离水源保护区和饮用水取水口,避开居民住宅区、公共场所等人口密集区,距离养殖场3公里以上;(二)水禽经营区域与其他活禽经营区域应相对隔离,活禽宰杀区域相对封闭,活禽销售区、宰杀加工区与消费者之间应实施物理隔离;(三)设有排风及照明装置,地面设下水明沟,墙面铺设瓷砖,配备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冲水龙头和消毒设施;(四)活禽宰杀加工区域设置专用盛血桶、热水器、流动水浸烫池、加盖的废弃物盛放桶等设施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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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禽交易市场、农贸市场活禽交易区消毒方法说明
一、消毒剂
1、含氯消毒片:1.8g/片,含有效氯约50%;
2、84消毒液:含有效氯约5%。
二、配制方法
1、含氯消毒片:配制5000mg/L的含氯消毒液就是4斤水加入10片消毒片;配制2000mg/L的含氯消毒液就是每斤水加入1片泡腾消毒片。
2、84消毒液:配制5000mg/L的含氯消毒液就是10斤水加入1瓶84消毒液;配制2000mg/L的含氯消毒液就是25斤水加入1瓶84消毒液。
3、可根据喷雾器容量的大小,先加1/3水,加入所需消毒片(液),等消毒片全部溶解后(一般需5-10分钟)加足全部水量混匀即可。
三、消毒对象:
禽舍、现场排泄物和污水、饲养和存放笼架、宰杀容器和羽毛、可能污染的其他物品和场所。
四、消毒方法
先初消毒,再清理整洁,最后终末消毒。
活禽扑杀完成(或杀白)、活禽交易市场关闭后,先使用含有效氯5000mg/L的含氯消毒液对环境地面、禽类排泄物、垃圾、宰杀容器和羽毛、活禽饲养和存放笼架等进行喷洒消毒(喷药量为500ml/m2), 笼架要确保表面喷湿(小笼
架最好浸泡消毒)。
消毒半小时后再组织动员人员清除现场垃圾,清理卫生死角,疏通沟渠;现场垃圾不再中转直接送垃圾填埋场。
清理结束后再使用含有效氯2000mg/L的含氯消毒液对环境地面、容器、笼架进行消毒,消毒半小时。
五、个人防护要求
戴医用外科口罩(不需要医用防护口罩)、眼罩(主要防消毒液对眼睛的刺激),帽子不强调一定要戴;穿能防止消毒液渗入工作人员内衣的工作服就行,不需要穿连体的防护服;戴乳胶手套、穿长筒雨靴方便工作。
随时做好手卫生,用流动水肥皂洗手,或使用75%酒精、碘伏擦拭消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