荀子语言学思想解读
荀子的语言学思想

荀子的语言学思想从“名实之争”看荀子的语言学思想——论语言的社会约定性【摘要】荀子的《正名篇》是一部极有价值的“语言论”,是我国古代语言研究的重要理论基石。
荀子语言学思想的核心是约定俗成。
本文通过对《正名篇》的管窥及古希腊哲学家的语言论战来探讨荀子的语言学思想的一个方面,即“名"与“实”的关系问题。
【关键词】荀子《正名篇》名实关系约定俗成荀子在《正名篇》中说:“名无固宜,约之以命,约定俗成谓之宜,异于约则谓之不宜”。
这段话对“名"与“实”的关系,也就是名称和客观事物的关系,说的非常透彻,解决了古希腊哲学界几百年来争论未决的问题,也对我国先秦诸子的“名、实”之争,进行了总结.可以说,荀子在我国语言学史上,第一个揭示了语言的社会本质,并指出了“名”和“实”的关系。
荀子指出“名无固宜”,就是说名称和客观事物之间的关系,在一开始时,是没有本质联系,必然关系的,否则世界上各种语言都应该一样。
事实上各种不同的语言,适用各种不同的词语形式来表达同一客观事物的。
可见,名称不过是人们为了表达客观事物而假定的各种符号,即“约之以命"。
但是,这个假定并不是以个人意志的武断的假定,而是人类社会的“约定俗成”。
事物的名称,一旦经人类社会“约定俗成”以后,任何人就不可以随便更改了,正如荀子所指出“异于约,则谓之不宜”。
因为语言是人类社会交际、交流思想的工具,个人是无法随便改变语言的.在这里,荀子深刻地揭示了“名”和“实"的辩证关系,“名"对于“实”既不是本质联系,也不是个人意志的武断符号。
客观事物一旦经人类社会“约定俗成”定下名称以后,就有了客观内容和社会内容,再也不是什么假定的符号了。
这就是语言的社会本质。
而是世界的另一端,就“词”与“物”,即“名”与“实”之间的关系,古希腊哲学家们曾经进行过几百年的争辩。
根据双方的所持的观点,可分为“本质论派"和“约定论派"。
【语言哲学】荀子的语言观

荀子(约前325- 前236 )姓荀,名况,字卿。
中国战国末期的大思想家和教育家。
荀子的童年和青年时期,是在当时的赵国度过的。
他从小勤奋学习儒家经典,也学习其他各家学说。
他乐于求师,善于综合各家之长。
荀子50 岁时离开赵国,赴齐国稷下学宫讲学。
在那里,一边讲学,一边探讨各家学说,并进行系统的批评和总结,终于成为先秦各派学说的集大成者。
荀子的主要著作有《劝学》,《天论》,《解蔽》,《性恶》等20 余篇。
后来被西汉的刘向整理成《孙卿书》,即流传千古的《荀子》一书。
《荀子·正名》论述了正名的问题,提出了“制名以指实”的理论,强调正名的目的与作用。
荀子认为,人们确定的各类名称是有所依据和有所遵从的,刑法的名称仿照上周,爵位的名称依照周代,礼仪的名称依据《礼经》,一般事物的各种名称遵从已有的风俗习惯共同约定。
由此看来,共同约定的名称浩如烟海,制定此类名称的艰巨任务是世世代代完成的。
关于一般事物的名称,荀子首先提到用在人自身的各种名称:生来就如此的叫做“性”或本性,它不是后天形成的;本性的好恶喜怒叫做“情”;对“情”的选择叫做“虑”;思虑长期积累,官能反复运用,而后形成一定的规范,就叫做“人为”;符合功利而办的事叫做“实业”;符合礼义的事叫做“德行”;人自身固有的认识能力叫做“知”;“知”与外界事物相接触所产生的能力叫做“智慧”;人身所固有的掌握才能的能力叫做“能”;本性受到损伤,叫做“病”;偶然的遭遇,叫做“命”。
荀子认为名称有重要的作用,他说,名称一经制定,各种事物的实质就可以分辨清楚,制定名称的基本原则一经实施,思想意志就能相互沟通,所以百姓就一致遵循这些名称,他们认识到扰乱正确的名称是一种犯罪行为。
遵循正确的名称就能够专一于根本的法度,谨慎的遵守法令,这样事业就会长久,事业长久了,功业就会成就,天下的治理就达到了完美的境界。
荀子论述了名称的同与异的问题。
他说,不同人的不同认识要相互交流,不同的事物与其实质是互相维系的。
荀子的语言观

荀子的语言观荀子是我国古代著名哲学家之一,他的理论思想涉及多个方面,其中语言观是其思想体系的一个重要部分。
荀子的语言观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方面:一、语言的重要性荀子认为,语言是人类交流、思维的一种工具,是人类社会发展不可缺少的工具。
他说:“天下之政,莫重于道,莫近于言。
”(《荀子·劝学》)这句话表明了语言在政治与教育中的重要性。
在荀子看来,传递正确言论可以使人民心悦诚服,使政权得到社会的认同。
同时,语言也是人类思维的重要方式,它可以激发人类的想象力和创造力,推动人类文化的进步。
二、语言的作用荀子认为,语言除了在日常交流中起到沟通作用外,还可以通过言传身教、劝诱和规劝等方式对人进行教育、引导和规范,从而使人在思想上和道德上得到提升和完善。
他说:“以言则训,以训则化,以化则功,以功则成。
”(《荀子·劝学》)这句话表明了语言教育的作用,即通过言传身教的方式,使人在思想上和道德上得到提升和完善。
同样的,通过权威性的规劝,可以使人在行为上遵守规律、按照道德标准行事,从而促进社会秩序的稳定。
荀子主张言语的真实性是非常重要的。
他认为言语必须真实来源于肺腑之言,否则就是空话无益。
他说:“声而无实,言而无据,虚诞之言也。
”(《荀子·劝学》)这句话表明了荀子对于言语真实性的坚持和重视。
言行不一的人,即使口齿再好、措辞再妙,其言语也失去了说服力。
荀子认为只有真实的言语才是有说服力的。
四、言语的能力限制荀子认为,语言有其能力的限制,不能涵盖所有的事物,不能完全表现事物的本质,因此,“言语有限,意义无限。
”(《荀子·劝学》)这句话表明了荀子对于语言表达的能力的认识。
言语的表达能力是有限的,但是思维的能力是无限的,因此在没有语言表达的情况下,人们可以通过联想和想象体验到更广阔的世界。
荀子之所以会有这样的观点,是基于他对于人类思维和理性的深刻理解和认识。
荀子认为,言语具有引导人们思想、观念和习惯的作用。
《荀子》语言哲学中的名称理论阐释

《荀子》语言哲学中的名称理论阐释戚金霞摘要:荀子主张名称形成是约定俗成的。
在他看来,名称与事物之间的对应关系不是先天形成,也不是固定的,而是人们约定的结果。
人们依据一定的原则对事物进行统类和区分,在荀子看来制名也遵循同样的原则,即徧举与偏举,由此事物的名称就可以分为别名、共名等。
在《荀子》文本中,“心有征知”表明了荀子对人类辨析事物及其名称分类的基本看法,既要靠感官感知,也要靠心灵体验。
感官和心灵是同一的,也是经验的,人们通过感官感知和心灵体验获得对名称的认知。
关键词:约定论;名称;语言与心灵中图分类号:B8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6644(2020)06-0087-11作者戚金霞,女,南开大学哲学院博士生(天津300071)。
中国逻辑史的研究大致经历了两个时期:第一,用西方的逻辑学理论(主要是传统逻辑理论)来解释中国古代思想家的著作;第二,除了中国古代的(主要是先秦时期的)文本中与逻辑有关的内容之外,把其与语言、论辩相关的内容都纳入研究范围之内"这样的研究不仅包括了逻辑学的内容,还包括了语义学、语用学的内容(即从语义学、语用学的角度来解读中国古代的文本)以及与语言(名)、论证(辩)相关的内容。
因为这样的研究超出了人们对“逻辑”一词的狭义理解,为了避免不必要的争论,有些学者把中国古代的名、辩学说叫作“名辩学”。
但“名辩学”是不是逻辑在学界存在争议,一部分学者认为中国逻辑史的研究是从“名辩学”发端,所以应该把“名辩学”纳入逻辑史的研究范围之中。
随着西方逻辑理论的传入,中国的学者开始从新的视角,用新的理论工具来尝试解释中国古代文本,其中以墨子为代表的墨家思想,以韩非为代表的-87-贵州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0年第6期法家思想,以孔子、荀子为代表的儒家思想中就有多篇关于名辩学的内容,但是不同的学派之间具有不同的理论体系,本文以战国末期的荀子为研究对象,通过挖掘其所涉及语言哲学中的名称问题,从而实现以语言哲学理论对荀子文本中语言的分析与思考。
《荀子》:语言可通向真、善、美

《荀子》:语言可通向真、善、美“导读语言是心灵的窗户,心灵是精神的主宰。
人的意志、情欲、思想和智慧都要由这个门窗透出。
因此,语言这扇窗户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先秦时期古人已经意识到语言作为一种符号系统,具有往不可返、覆水难收的特点。
无论是西方哲学还是先秦儒家、道家,其对待语言的思想传统具有某种意义的一致性。
重言、慎言、不发伤人之言成为中西方哲学一个根深蒂固、源远流长的传统。
在荀子看来,语言有真、善、美三个维度,可以通向真伪、善恶与美丑不同的价值论域。
语言可通向善恶。
语言可以作为道德的载体。
荀子说,“与人善言,暖于布帛;伤人以言,深于矛戟。
”这话后来被《增广贤文》发展为更为通俗的“好言一句三冬暖,恶语伤人六月寒。
”语言是有温度的。
善言良语如同春天般温暖,让人如坐春风,改变人的心境,让人在不知不觉中受到感染与熏陶。
当别人处于困境、逆境之时,一句暖心的话,可以安慰那颗受伤的心灵,可以提供与人东山再起的动力。
而恶言劣语则如同冬天般寒冷,如讽刺、挖苦会对人形成极大的心理压力,造成不可挽回的伤害。
所以荀子又说“言有招祸也,行有招辱。
”言语可以招来祸患,行动也可以招来耻辱。
言语具有化干戈为玉帛之功效,一定要谨慎地对待语言。
语言可通向真伪。
语言可以作为科学的载体。
语言由于与逻辑相通,可称之为一门科学。
荀子认为“君子必辩”,语言有辩明真理的作用。
语言具有客观性、逻辑性与科学性。
而有的语言虽然表面听来“持之有故,其言之成理”,但却“足以欺惑愚众。
”所以“君子言有坛宇,行有防表,道有一隆。
”君子说话有界限,重视语言恰当性;行动有标准,知道什么事该做,什么事不该做;主张有专重,明确自己的立场,知道该坚持些什么。
所以,“言必当理,事必当务。
”言谈要符合道理,事情符合要求,才是君子所追求者。
辩论是语言辩明真理的重要途径之一。
所以人们常说,真理越辩越明。
语言可通向美丑。
语言可以作为艺术的载体,有对美的执着追求。
《荀子》一书充溢着对文学审美的探求。
从语言哲学视角看荀子《正名篇》四大思想

从语 言哲学视角看荀 《 正名篇 》四大思想
罗植琳 (四 川 外语 学 院 4 03 ) 001
跟 语言 系 统磨 合 的一 个方 面 ,语 言 自身 自成 一体 的 ;我 们 也不 能 完全 肯 定 “ 意性 ”是语 言 的本 质 ,因 为语 言在 形 而下 的层 面 又 任 可 以找 到很 多 佐证 证 明 :有一 部 分名 与实 的关 系 是人 类社 会 精心 约 定 俗成 的 。虽 然 名 与 实 的联 系 解 释 方 案 多 样 且 不 具有 刚性 特 征 ,但是 现 象上 还 是存 在 的—— 越 是始 祖 的语 言越 具 有这 样 的特 征 ,例 如 象形 字 。总 而言 之 , 语言 既 有 任意 性 也 有象 似 性 , 意 任 性 和 象似 性 分别 代表 了语 言的 两个 方面 。 或者 说语 言 形成 前期 是 《 荀子 ・ 正名 篇 》是 先秦 语 言研 究 萌芽 时期 的 代表 作 品, 苟子 任 意 性 ( 类 那 时 的社 会活 动 呈 无序 性 多 些 ) 而 随着 文 明发 展 和 人 , 由于 《 名篇 》 而被 认 为是 一位 唯 名论 者 。根 据 笔者 的理 解 ,苟 社会 交际 需要 ,语 言又 呈象似 性 。 正 子在 《 正名 篇》 中所 阐述 的语 言 学思想 有 如下 四方 面 : 三 、名 实 问 的关 联 变 化—— 对 同质 异构 和 异 质 同构 的 语 言是 人 类社 会 的 “ 定俗 成 ”,这 一 思 想 的基 明 晰 把 握 约 关 于名 实 之 间的 关联 变 化 ,文 中这样 写 到 : “ 名有 固善 ( 名 础 是苟子 “ 天人 之别 ”的哲 学观 广 义地 说 ,一 切学 问都是 天 人之 学 。 因为 一方 面 ,学 问源 于 称 要起 得很 好 ),径 意而 不 拂 ( 平直 易 晓而 不使 人误 解 ) ,谓之 物 “ ”对 客 观环 境 的互 动 体验 ,以及 满足 物 质 、精 神 需要 ;而 另 善 名 。物有 同状 而 异所 者 ( 事 有形 状相 同而实 质不 同者 ,即异 人 方 面 ,作 为主 体 的人 也 不 能脱 离作 为 客体 的 自然 和社 会 ,而 这 质 同 构 ) ,有 异状 而 同所 者 ( 形 状 不 同而 实 质 相 同 者 , 即 同 有 种作 为人 类 生存 的 第一 条件 、不依 赖 于人 的 思想 而独 立 存在 的客 质异 构 ) ,可别 也 。状 同而异 所 ,虽 可合 ,谓之 二实 。状 变 而实 观 环 境就 叫 做 “ ” 。客观 环 境背 后 的机 制 、规 律先 于 人类 意 识 无别 而 为异 者 ,谓之 化 ,有 化 而无 别 ,谓 之 一实 。此 事之 所 以稽 天 和 认 知而 存在 ,超 出人 类体 验 ,也 称做 “ 先验 ”:此 外 ,人 们 还 实定 数 也 ( 稽查 物 事 的实质 来 确定 名称 的 多寡 ),此 ,制 名 之枢 相 信 客观 环境 之 上还 有 种超 自然 的力量 ,更把 这 种精 神 实体 尊 为 要也 。后 王之 成 名 ,不 可 不察 也 。 ” 同时苟 子 罗列 了三种 辩 术 “ 验 ” 。 总之 ,一 切 知 识 和 学 问 的形 成 都 基 于 人 对 世 界 从 下 ( 惑 ) :其一 ,用 名 以 乱名 ,如 狗 非犬 、 白马 非马 等辩 题 ;其 超 三 至上 的经 验 总结 , 以及 根据 科 学真 理 从上 至 下 的演绎 ,因此 ,一 二 ,用 实 以乱名 ,如 山出 口、山 与渊平 等 辩题 ;其 三 ,用 名 以乱 切 学 问都 是天 人 之 学 。 “ ”和 “ ”这 两个 视 角相 辅 相成 ,缺 实 ,如黄 马 骊牛 三等 辩 题 。 以上 文 字 一方 面进 一 步说 明 了人类 社 天 人 不可 。但 在 科 学研 究 中并 不妨 碍 我们 将 “ ”和 “ ”区 别 开 会 对 语 言的 有意 识规 约 ,另 一方 面 显示 了苟 子 的 唯实 论观 点 :对 天 人 来 ,分 辨其 不 同 的参 照系 ,区别 物 我 ,这样 人 类才 能 走 出混 沌 , 同质异 构和 异质 同构的 明晰把 握 。 获 得真 理 。 因此我 们 既要 站 在 “ ” 的角度 也 要站 在 “ ”的角 天 人 三 种辨 术 中 , “ 非犬 ”辨 术拿 大 狗小 狗名 称 不 同做文 章 。 狗 实 度 ,多 角度 多 参照 系 的做 学 问 。在 相 同的参 照 系条 件 下进 行 融会 荀 子指 出,形 状 变而 “ ”没有 区别 ,只有 变化 而 无 区别 ,属 于 二 名 “ 实 ”— — 同质 异 构 !也 就是 说 ,大 狗 小狗 形状 各异 ,其 一 贯通 的对 比研 究 。 实 二 、建 立 在 客观 现 象 上 的 “ 定 俗 成 ”和 语 言 系统 内 “ ”相 同, 是 一 种 物 事 而 两种 名 称 罢 了 。这 一 点 上 我 十 分 赞 约 成— — 重视 实 ( 质 )而 不 是大 狗小 狗 的形 状 ( 本 特征 、属性 )。 部 的 “ 意- 任 陛” 说 到 人 类 对 语 言 的 “ 定 俗 成 ”和 语 言 的 社 会 性 ,荀 子 在 “白 马 非 马 ” 辨 术 将 “ ” 和 “白 ” 混 为 一 谈 ,将 马 的 属 性 约 马 白 属 本 《 正名 篇》 中 对 “ ” “ ”的 界 定如 下 : “ 物 的 名称 本无 所 “ ”独 立 出来成 为 一个 本 质实 体 ,混淆 了 “ 性 ”和 “ 质 ” 名 实 事 白” 谓 好不 好 ,众 人相 约 以命 名 。什 么名 称 指 向什 么事 物 ,并 非 一开 问题 。在 马 的参照 系 下 , 白只是 个边 缘 属性 。除非我 们 将 “ 始 就固 定 的 ,众 人 相约 用这 个 名称 命 名 这个 事物 ,约 定俗 成 以后 颜 色 单 独 提 取 出 来 形 成个 参照 系 ,那 么 我 们 可 以说 “白” 马 非 黑 这 个 实物 的名 称 也就 确 立 了。 也就 是 名 实相 符 了 。 ”上文 “ 什 “ ”,这才 没有 偷换 概念 。 在 这里 我们 可 以联 想 一个 语 言现 象 : 同一意 思 的两 种不 同说 么名 称指 向什 么事 物 ,并 非一 开始 就 固 定 的 ”一 句 表示 : “ 与 名 我吃 了饭 。” “ ,我 吃 了 。” 饭 实 的指 向关 系一 开 始是 任意 的” 。 因此我 们 说 :荀 子认 为 名与 实 法 或者 几种 不 同语 序 ,例 如 : “ ( 除去 语用 学上 的交 际暗 示 )如 果这 句话 有 本质 的话 ( 假设 一句 之 间既具 有 “ 任意 性 ”也具 有 “ 定俗成 ”。 约 我吃 饭 ”使 役表 “ 约定 俗 成 ”本 身预 设 了 这 是 人类 社会 的 行 为 , 因 为 没 有 话 可 以有一 个本 质 ) ,那 么它 的本 质 一 定在 于 “ 饭 我吃 除 了人类 社会 以外 的生 物社 会 可 以对 “ ”与 “ ”进 行约 定 俗 达或 “ 被 我 吃 ”被动 表达 两 种形 态 中 。再进 一 步考 虑 : “ 名 实 饭 被 成 。将 语 言 与客 观事 物 间联 系起 来 的 当然 只 能是 人类 。根据 “ 天 饭 ”和 “ 被我 吃 ”是 否具 有 同一 本质 ?在传 统 句法 中 因为 “ 吃 人 之 别 ”方法 论 , “ 定俗 成 ” 的 出发 点正 是—— 以人 之眼 看 事 吃 ” 由 “ ”转 换 而来 ,因此 两句 话 具有 同一 本质 ,因此 在 语义 约 被 物 。而语 言 的 “ 任意 性 ”特 征 建立 在不 以人 的意 志 为转 移 的语 言 层 面 它们 代 表着 相 同 的意 思 。但 是 在 生成 句法 中 “ 吃 ”独立 于 吃 我 饭 系统 中 ,对 语 言任 意性 的研 究 的 出发 点更 像 是—— 以上 帝之 眼 看 “ ”而生 成 ,前 者 中心 词是 “ ”,后 者 中心 词是 “ ”。所 我 事物 。 “ 定俗 成 ”和 “ 意 性 ”这 两种 特 征作 用 于语 言 的两 种 以如 果 使役 和被 动 两表 达 “ 吃 了饭 。 … 饭 ,我吃 了。 ”分别 约 任 a rdb o ”在法 语 中恰 好 是 “ a 不 同层 面 :相 对 于语 言 的 形而 下 、语 言应 用 ( e f r a c )层 是两 不 同的本质 。但 是像 英语 “ e ok promne ok r d 法 ,修 饰词 的不 同距离 面— — 在 一 种 语 言 中 名 与 实 是 约 定 的 : 相对 于语 言 的 形而 上 、 b o e ” ( 文不 会 写 ,但 语 序是 这样 的) 普 语 言能 力 ( o p t n e c m e e c )层 面 —— 成千 上 万 种 语 言 中 的 不 同 的 和 位 置在 语 言 的本 质层 次 ( 遍语 法 ) 中是 可 以调变 的 。不 能 因 “ ”与 客观 现 实 中的特 定 那 种 “ ” ,它们 的 多边 关 系又 是任 此 说 哪个 词 汇与 哪 个词 汇更 近 。所 以如 果 仅仅 出于词 汇之 间 的相 名 实 互 距 离或 前 后位 置 不 同,人 为 冠 以不 同解 释 ,属 于春 秋笔 法 ,缺 意的。
《荀子》文本中的语言学思想探究

《荀子》文本中的语言学思想探究
《荀子》是荀况的代表作,它包含着丰富的文学和哲学思想。
语言学思想也占据重要地位。
“荀子”中语言学思想有三个主要方面:一是“荀子”重视文字,二是坚持实证研究原则,三是坚持自然主义教条。
首先,《荀子》重视文字。
文字反映文化,它既是文化的体现,也是语言的表达工具。
荀况关注文字,试图从文字本身找到语言的精确语义,从而探究文化的内涵。
他认为,文字的本质和包含的智慧是一致的。
而这种以文字为中心的语言学思想,正在积极为后世语言研究奠定基础。
其次,《荀子》坚持实证研究原则。
荀况认为,一个语言理论应该是实证的。
他提出,语言学的研究应该基于现实的事实,如古文献中的证据。
他相信客观的实证能够帮助他了解语言。
为实现这一目标,他采取大量的实践,如古代文献的收集和建模,其中也记录了他实验研究的许多细节。
综上所述,《荀子》对实证研究的坚持,对后世语言研究有重大贡献。
第三,《荀子》坚持自然主义教条。
荀况认为,所有的言语活动都是自然而然发生的、有规律可循的。
他认为,语言是一种自然现象,它是由自然的规律(秩序)来影响的,而不是人为的制度,所以语言的发展应该以自然的规律为基础。
这种自然主义教条得到了全荀学派的普遍支持,也为后世语言研究奠定了重要的理论
基础。
综上,《荀子》中的语言学思想主要有三方面:重视文字、坚持实证研究原则和坚持自然主义教条。
荀况的语言学思想为后世语言研究奠定了重要的理论基础,并在当代语言学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荀子》名实观反映的语言学思想.doc

《荀子》名实观反映的语言学思想摘要:春秋战国时期,社会动荡,百家争鸣,正是社会制度大转型、学术思想大解放的时代,在一个社会制度发生大变革的时候,语言也随之发生了大变革。
先秦诸子在社会形态转变过程中,为顺应统治阶级的政治需要,围绕名实关系的问题,各抒己见。
荀子适应时代的要求,对前人的名实思想进行了总结批判,创造性的提出“制名之枢要”,真正从理论上对“名”的限制和概括做出了比较科学的论述。
关键词:《荀子》;名实观;语言学思想孔子认为正名是实现社会安定和谐的基本要求,《论语·子路》:“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
”“正名”就是要明确事物的概念,匡正社会秩序,实现社会统治。
孔子站在旧制度的立场上,维护一些表示名分的词的涵义,在《论语·颜渊》中他说:“君君,臣臣,父父,子子。
”就是要维护“君、臣、父、子”这些词的旧有涵义,要用旧的伦理标准,来匡正这些词的内涵和外延。
荀子是儒家“正名”思想的集大成者,战国末期,封建生产关系已经基本确立,经过长期的兼并战争,结束诸侯割据的局面,建立一个统一的中央集权制国家成为了时代要求。
荀子适应时代的要求,对孔子的名实思想进行了总结批判,科学地认识到名称与事物之间“约定俗成”的关系,“名无固宜,约之以命”,揭示了语言的社会属性;初步分析了词语的单位,明确词和词组,“单足以喻则单,单不足以喻则兼”,将单音词与复音词作了区分,与现代语言学思想有颇多相似之处。
一、语言的社会性社会制度发生变革时,语言特别是一些表示称谓和社会伦理道德的名词也会随之发生大变革。
在研究事物的名称和客观事物本身之间的关系时,必然要涉及语言问题。
《墨子·经说上》:“所以谓,名也;所谓,实也。
”“所以谓”是用来作称呼的意思,就是“名”;“所谓”是指所称呼的事物,就是“实”。
“名”是属于语言范围的问题,“实”是属于社会存在的问题。
关于“名”是怎样产生的问题,荀子在前人的研究上唯物的解釋了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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荀子语言学思想解读【摘要】荀子的《正名篇》是一部极有价值的“语言论”,是我国古代语言研究的重要理论基石。
荀子语言学思想的核心是约定俗成。
本文以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为指导,从语言的社会本质、语言的继承与发展、语言的作用等语言理论角度入手,解读了《正名篇》中荀子的语言学思想。
【关键词】荀子《正名篇》语言学思想荀子(约公元前313。
公元前238年)名况,世尊称荀子、荀卿,或称孙卿,战国赵人,曾到过齐、秦等国,晚年应春申君之召入楚为兰陵令。
萄子是战国后期著名的思想家,集诸子之大成者。
作为中国先秦时代语言研究的先驱之一,荀子语言学思想的核心是约定俗成,基本观点主要体现在《正名篇》一文中。
该文是公元前3世纪一部极有价值的“语言论”,着重讨论了语言的社会本质、语言的继承与发展、语言的作用等语言理论,是我国古代语言研究的重要理论基石。
认真解读《正名篇》中荀子的语言学思想,对中国语言学史的了解和研究具有重要的作用。
一、语言的社会本质——约定俗成”名”,本指事物名称。
名和实之间的关系问题,反映在语言学上,就是词语形式与所表达的意义内容的关系问题,这也是语言学的社会本质问题。
先秦诸子中,对名和实的关系有很多论述。
《论语·子路》曾有一段精彩的描述:“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事不成,则礼乐不兴;礼乐不兴,则刑罚不中;刑罚不中,则民无所措手足。
故君子名之必可言也,言之必可行也。
”孔子这段话中的“名”,在社会政治学家看来,就是代表人的社会地位的“正统名称”;在逻辑学家看来,就是“概念”;在语言学家看来,就是“名词”。
孔子之言旨在强调“名”使用不当给政治、伦理所带来的严重危害性,并未言及“名”是怎样产生的。
关于“名”的产生,老子《道德经》云:“无名,天地之始。
有名,万物之母。
”认为“名”产生于“道”这个“母”。
《管子·九守》:“名生于实,实生于德,德生于理,理生于智,智生于当。
”层层演绎,也最终未脱唯心主义窠臼。
荀子对名实关系的认识最为深刻,他的《正名篇》可以说是对名实论的一个总结。
他第一个用朴素的唯物主义观点揭示了语言的本质,认为:“名无固宜,约之以命。
约定俗成谓之宜,异于约则谓之不宜。
名无固实,约之以命实。
约定俗成谓之实名。
”其意思是说,名称并没有本来就合宜的,而是人们相约命名的。
约定俗成了就可以说它是合宜的,和约定的名称不同就叫做不合宜。
名称并没有固有的表示对象,而是人们相约给实际事物命名的,约定俗成了就把它称为某一实际事物的名称。
在荀子看来,事物的命名无所谓合理不合理,只要人们共同约定就行了,约定俗成就是合理的,否则就是不合理的。
名称并非天然地要跟某一事物相当,只要人们约定俗成也就是名实相符了。
亦即名称与事物之间一开始并无本质的必然的联系,它们之间的关系是社会赋予的,是约定俗成的。
《正名篇》另有一段文字从反面论证了语言的约定性:“五官薄之而不知,心征之而不说,则莫不然谓之不知。
”其意是说,如果五官接触了外界事物而不能认知,心灵验知外物而不能说出来,那么,说他无知,人们是不会不同意的。
这就是说,一个人接触某一事物并且经过反复思考,仍然叫不出它的名称,那么就是该社会成员还没有掌握社会约定的、代表该事物并与之相对应的语言符号。
荀子关于语言本质的约定俗成论,在今天看来仍是非常科学的。
荀子时代的2000多年后,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明确指出:“物的名称,对于物的性质,全然是外在的。
”恩格斯《自然辩证法》也提出:“正和负,也可以反过来……北和南也一样。
如果把这颠倒过来,并且把其余的名称相应地加以改变,那么一切仍然是正确的,这样,我们就可以称西为东,称东为西。
太阳从西边出来,行星从东向西旋转等等,这只是名称上的变更而已。
”马克思、恩格斯之说与荀子的“名无固宜”惊人相似,说明荀子对语言产生的社会本质的揭示是具有朴素唯物主义的科学因素的。
语言学大师赵元任也曾说:“语言跟语言所表达的事物的关系,完全是任意的,完全是约定俗成的关系;这是已然的事实,而没有天然、必然的联系。
”社会实践证明,语言的产生一开始是有着随意性的,只不过是一个代表客观事物的语音符号而已。
名称和事物之间一开始是没有必然联系的,但当事物的命名一旦确立,社会约定俗成之后,就不能凭个人主观任意改变。
比如秦代的赵高非要“指鹿为马”,而社会共同约定的符号并不因之而改变;“马”依然是“马”,“鹿”依然是“鹿”。
二、语言的继承与发展——循旧作新马克思主义语言学认为,语言是在继承的基础上发展的。
斯大林在《马克思主义与语言学问题》中指出:”语言从旧质过渡到新质不是经过爆发,不是经过消灭现存的语言和创造新的语言,而是经过新质的要素的逐渐积累,也就是经过旧质要素的逐渐死亡实现的。
”这是说语言的继承性。
在同篇文章中,斯大林还提出:“语言随社会的产生和发展而产生和发展。
语言随社会的死亡而死亡。
社会以外是没有语言的。
”这是说语言的发展性。
在先秦诸子的“名实之辩”中,墨子《墨经》认为:“过名也,说在实。
”亦即“过名”反映过去的“实”,也要符合当今的“实”。
老子《道德经》认为:“名,可名,非常名。
”亦即事物名称不是永恒不变的。
荀子继承了墨子和老子的观点,在《正名篇》中强调:“故王者之制名,名定而实辨,道行而志通,则慎率民而一焉。
”意思是说,王者制定了事物的名称,名称确定事物就好分辨了,大政实行,思想沟通,那就要谨慎地率领老百姓来使用这些统一的名称。
约定俗成,谨守成命,这是强调语言的稳定性继承性。
同时荀子也强调既要继承也要发展:“若有王者起,必将有循于旧名,有作于新名。
”在萄子看来,如果有王者出世,他一定会为保持“名”的纯洁性和规范性而维持“旧名”,他又必然会为适应新的事物而创造一些“新名”。
“有循于旧名”是对传统语言文化的继承沿用,强调语言的稳定性继承性;“有作于新名”是对现实社会的适应和创新,强调语言的变化发展性。
“循旧作新”的主张,一方面纠正了孔子因循守旧、只求语言稳定不顾语言变化的偏颇,另一方面又避免了墨子只见语言变化而不顾语言稳定的失误,全面辩证地处理了语言的继承和发展的关系。
语言具有继承性,前后相继的两个时代,其语言系统内部各个结构层面上总是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特别是语言中的词汇,有些基本词汇亘古不变,如日、月、山、水、人、牛、马,荀子法后王,极力推崇战国末期已经成熟的中央集权制度,但是在“制名”这样的事情上,荀子并不否认先王在礼乐刑法方面的贡献。
荀子《正名篇》指出:“后王之成名,刑名从商,爵名从周,文名从礼。
”商代刑名大盛、周代爵名齐备,荀子主张这样做一方面使前代文化得以传承,另一方面又保证了语言在社会生活中的继承性。
正因为语言有继承性,所以我们今天才能读懂几千年前的古书。
但是语言还是一个不断发展变化的系统,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类认识的深化,有些词已经不再适合社会的需要,并逐渐被淘汰。
另外,社会发展了,一批新生事物也随之产生了,这些新生事物也需要命名,这样,语言中就会产生一大批新词语,如汽车、电脑、雷达、阿司匹林,等等。
荀子对语言发展规律性的认识是极其深刻的,他在《正名篇》中提出的“循旧作新”说,较为准确地揭示了语言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变化而发展变化的客观规律,说明了新词的产生、旧词的消亡,以及许多基本词汇的继续使用,无不受到社会发展状况的制约。
语言要继承、还要创新。
荀子关于语言发展的辩证的认识是极其深刻的,但是旧名要由“王者”来“循”,新名要由“王者”来“作”,这与他的“约定俗成”论是前后矛盾的,也反映了、荀子认识上的局限性。
但他能以辩证的眼光看待语言中继承与发展的问题,这在当时已是难能可贵的了。
三、语言的作用——制名指实;明贵贱,辨同异荀子十分重视语言的作用,他认为,语言有治世和交际两大作用。
(一)治世作用在《正名篇》中,荀子提出:“异形离心交喻,异物名实互纽,贵贱不明,同异不别。
如是,则志有不喻之患,而事必有困废之祸。
故知者为之分别,制名以指实,上以明贵贱,下以辨同异。
贵贱明,同异别,如是,则志无不喻之患,事无困废之祸。
此所为有名也。
”荀子认为,制定各种名称来表达各种事物。
对上可以分清尊贵和卑贱,对下可以辨别相同和相异。
贵贱同异区分开了,思想就没有不能互相了解的忧患,事情也没有遭遇半途而废的祸患,这就是制定事物名称的作用。
很显然,荀子“明贵贱”的说法是受孔子“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事不成,则礼乐不兴”之影响。
孔子此言,本是针对子路的问政而答,同时也是针对春秋末期礼崩乐坏、周礼制度名存实亡有感而发,具有鲜明的政治伦理色彩。
荀子是十分赞同孔子“崇礼”观点的,在《正名篇》篇中,他提出:“后王之成名:刑名从商,爵名从周,文名从《礼》”。
由此看来,荀子的“明贵贱”与孔子的“兴礼乐”一脉相承,都是企图通过尊卑贵贱方面的正名来重振周礼,形成一套严整的封建等级制度。
这是将语言的功用直接与国家的治乱联系到了一起。
(二)交际作用在《正名篇》中,荀子提出:“名也者,所以期累实也。
辞也者,兼异实之名以论一意也。
辨说也者,不异实名以喻动静之道也。
期命也者,辨说之用也。
”从语言学角度看,不妨作这样的理解:词语(名)是人们约定用来表达各种事物的;连缀词语而成的句子(辞)是用来表达一个完整意思的;“辨说”是人们用同一个概念和事物,来反复说明是非道理的;各种名词、概念,是供人们辨说时使用的工具。
在这里,荀子不但涉及了语言中词语与句子关系的问题,而且还涉及了语言是社会交际工具这一重大的语言学基本课题。
荀子还从思维具有人类共性、语言具有民族性的角度,解释了人们之所以能够正常交际的原因:“凡同类同情者,其天官之意物也同,故比方之疑似而通。
是所以共其约名以相期也。
”在荀子看来,同为人类具有同样的感觉,人们的感官接触万物所抽象概括出来的特征自然也相同,以物比物,特征相似的也都互相通晓,于是相约形成共同的概念,人类的概念就可以对应。
正因如此,人们才能够通过运用概念化的语词达到交流的目的。
这其实就是对语言是思维和交际工具的认识。
荀子一生的活动范围极其广阔。
他生于赵,长成后又曾东去鲁,西至秦,北上燕,南下楚,足迹遍及诸土列国。
可以想见,当时各地方音土语分歧,语言交际不便的现实给了他极深切的感受。
因此,在《正名篇》中,萄子还从语言具有民族性的角度说明了人们为什么能够正常交流思想:“散名之加于万物者,则从诸夏之成俗曲期,远方异俗之乡,则因之而为通。
”在荀子看来,万物都依照汉族(诸夏)的习惯加上了名称,其他不同的地区民族,应该依照这些名称,委曲地找出它们对应的名称来,这样就可以交流思想了。
他认为通过语言的翻译,可以使不同地区不同民族的人互相交流。
荀子的《正名篇》,广泛涉及了语言的社会本质、语言的继承与发展、语言的作用等语言学的基本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