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牧业扶持政策汇编
全国及各省市畜牧兽医行业相关政策汇总全面提升畜禽产品供应安全保障能力

全国及各省市畜牧兽医行业相关政策汇总全面提升畜禽产品供应安全保障能力
畜牧兽医包括动物营养与饲料、畜禽环境卫生、动物遗传繁育、畜禽饲养管理及疾病诊疗;畜禽饲养管理、选种繁殖、日粮配合和畜禽主要疾病的预防及诊疗,畜禽的日粮配合、饲料加工、环境调控、繁殖改良、饲养管理、疾病防治等
国家层面畜牧兽医行业政策
显示,近年来,为了规范畜牧诊疗活动,发展优质、高效、绿色、安全的畜牧业,中国相关部门陆续发布了一系列政策,如2022年5月,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发布的关于组织开展新版兽药GMP实施情况清理行动的通知提到,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销售兽药等行为,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不断提升兽药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促进兽药产业高质量发展。
中国畜牧兽医行业相关政策汇总
地方层面畜牧兽医行业政策
与此同时,各省市地方政府响应国家号召,发布了一系列政策加快推进畜牧业转型升级,全面提升畜禽产品供应安全保障能力,如:2021年7月,湖南省此昂过部门发布的关于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到,着力优化畜牧业发展布局。
加快推进现代畜禽种业创新发展。
大力发展标准化规模养殖。
稳步提升现代畜禽屠宰加工与冷链配送能力。
深入推进畜牧业全产业链融合发展。
持续推动畜牧业绿色循环发展。
各省市畜牧兽医行业相关政策汇总。
三农政策扶持政策汇编

三农政策扶持政策汇编第一章农业生产支持政策 (3)1.1 农业科技支持 (3)1.2 农业补贴政策 (4)1.3 农业保险制度 (4)第二章农村土地制度改革 (4)2.1 土地确权登记 (4)2.2 土地流转政策 (4)2.3 土地整治与保护 (5)第三章农村金融创新与服务 (5)3.1 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建设 (5)3.2 农村金融产品创新 (5)3.3 农村金融政策支持 (6)第四章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6)4.1 农村交通建设 (6)4.1.1 加强农村公路建设。
提高农村公路建设标准,加大农村公路硬化、拓宽改造力度,提升农村公路安全水平和服务能力。
(6)4.1.2 推进农村客运发展。
优化农村客运线网布局,提高农村客运服务水平,保障农村居民安全、便捷出行。
(6)4.1.3 发展农村现代物流。
加强农村物流基础设施建设,推广农村电子商务,提高农村物流效率,降低物流成本。
(6)4.2 农村水利设施建设 (6)4.2.1 加大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投入。
优先保障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加强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提高农业灌溉效率。
(6)4.2.2 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工程。
加大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力度,保证农村居民饮水安全。
(6)4.2.3 加强农村防洪减灾能力建设。
加强中小河流治理、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等防洪工程建设,提高农村防洪减灾能力。
(7)4.3 农村能源与信息基础设施建设 (7)4.3.1 推进农村能源建设。
实施农村清洁能源工程,推广太阳能、风能等可再生能源利用,提高农村能源利用效率。
(7)4.3.2 加强农村电力基础设施建设。
实施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提高农村电力供应能力和质量。
(7)4.3.3 发展农村信息化。
加强农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光纤、宽带网络覆盖,提高农村互联网普及率,促进农村信息化与农业现代化融合发展。
(7)第五章农村教育卫生事业发展 (7)5.1 农村教育支持政策 (7)5.1.1 增加农村教育投入 (7)5.1.2 改善农村学校办学条件 (7)5.1.3 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 (7)5.2 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8)5.2.1 加强农村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 (8)5.2.2 健全农村医疗卫生人才队伍 (8)5.2.3 推进农村医疗保障制度建设 (8)5.3 农村文化事业发展 (8)5.3.1 加强农村公共文化设施建设 (8)5.3.2 丰富农村文化活动 (8)5.3.3 促进农村文化产业创新发展 (8)第六章农村社会保障制度 (8)6.1 农村养老保险制度 (8)6.1.1 养老保险覆盖范围:农村养老保险覆盖全体农村居民,包括在乡镇企业就业的农民、外出务工的农民以及其他符合条件的农村居民。
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佳木斯市促进现代畜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佳木斯市促进现代畜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12.19•【字号】佳政办规〔2021〕25号•【施行日期】2021.12.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畜牧业正文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佳木斯市促进现代畜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佳政办规〔2021〕2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直属单位:《佳木斯市促进现代畜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12月19日佳木斯市促进现代畜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为贯彻落实《佳木斯市关于促进现代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佳办字〔2021〕31号)精神,推动我市畜牧业高质量发展,依据国家和省政策意见,借鉴畜牧业发达地区经验,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以下若干政策措施。
一、加快奶业振兴的政策措施(一)奶源基地建设支持政策。
新建规模牧场畜禽废弃物处理达到国家环保要求时,享受以下政策:1.购牛补贴支持政策。
对新建的设计存栏量1000头以上的奶牛牧场,市域外购进8月龄以上奶牛,达到设计存栏量50%时,设计存栏1000—3000头(不含3000头)牧场,按500元/头标准(县级500元/头)给予补贴;3000—6000头(不含6000头)牧场,按1000元/头标准(市本级300元/头,县级700元/头)给予补贴;6000—12000头(不含12000头)牧场,按1500元/头标准(市本级500元/头,县级1000元/头)给予补贴,补贴形式以先见(见牛外购手续、见牛入场)后补方式发放。
市外购牛以产地检疫证明和交易单据为补贴依据,国外进口奶牛以进口时海关报关单和购买发票为补贴依据。
2.饲料地配套支持政策。
对新建的设计存栏量1000头以上的奶牛牧场,按照每头奶牛2—3亩标准协调饲料用地,并给予饲料地租赁费补贴270元/亩,补贴时限暂定10年。
中央一号文件涉及畜牧业内容汇编

三、加强草原生 态保 护建设
文件 第十二条提 出 “ 实加强草原生态保 护 切
动资源要素 向农村配置 ,提高现代 农业装备水平 建设 ,加 大退牧还草工程 实施力度 ,延长实施 年 促进农业 发展方式转变 ,加快 改善农村 民生缩 小 限,适 当提高补贴标准 。落 实草畜平衡制度 ,继 城 乡 公共 事 业 发 展 差 距 ,协 调 推 进 城 乡 改 革 增 强 续推行禁 牧休牧轮牧 ,发 展舍饲 圈养 ,搞好人 工
促 统 筹 、强 基 增 后 劲 的 基 本 思 路 ,毫 不 松 懈 地 抓 贷款 担 保 公 司要 把 农 民专 业合 作 社 纳入 服 务范
好农业农村 工作 ,继 续为改革发展稳定大 局作 出 围 ,支 持有 条件 的合作 社兴 办农村 资金 互助社 。 新 的贡 献 。现将 文 件 中涉 及 畜牧 业 发 展 的新 政 扶 持农 民专业合作 社 自办农产 品加工 企业 。支持 策、新要求摘要如下 ,供广 大畜牧兽医工作者参 龙头 企业提高辐射 带动能力 ,增加农业产 业化专 考。 项 资金 ,扶 持建设标准 化生产基地 ,建立农业 产
补贴政策 。做好猪 肉调 控预案 ,保持农产 品市场 出 口,提供 出 口通 关、检验检疫便利和优 惠 。推 稳 定 和 价 格 合 理 水平 。 ” 进 农产 品质量可追溯 体系建设 ,支持建设 出 口基
二、推进 畜牧业产 品标准化生产
地 。推动 农产 品出 口信贷创 新 ,探索建立 出 口信
康社会 的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本要求 ,把 改善农村 民生作 为调 整 国 承包到户 的要 求 ,继续推进草 原基本经 营制度改
民收入分配格局 的重要 内容 ,把扩大农村需 求作 革 。 ” 为劳动 内需的关键举措 ,把 发展现代农业作 为转
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大力扶持畜牧业转型升级绿色发展的意见

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大力扶持畜牧业转型升级绿色发展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06.04•【字号】广安府办发〔2018〕22号•【施行日期】2018.06.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畜牧业正文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大力扶持畜牧业转型升级绿色发展的意见广安府办发〔2018〕22号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广安经开区、枣山园区、协兴园区、华蓥山景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为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畜牧业转型升级绿色发展的意见》(川办发〔2017〕97号),推进全市畜牧业绿色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机制创新、产业驱动,生产安全、生态改善,循环发展、资源节约,政策引导、科技支撑”原则,以补短板、增效益、保供给、保安全、保生态为目标,以生态发展、节约发展、循环发展、健康发展、安全发展为重点,大力推进畜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走出一条具有广安特色的现代规模养殖与现代规模种植统筹发展、循环发展的畜牧业绿色发展路子。
二、目标任务到2020年,全市生态循环绿色发展方式基本确立,种养结合绿色发展机制基本建立,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产业形态基本形成,把广安建设成为全国一流、全省领先的畜牧业绿色发展强市。
产值目标:到2020年,全市畜牧业总产值、增加值占农业总产值、增加值比重分别提高3%,非猪产值占畜牧业总产值比重提高5%,农民牧业人均可支配收入占农民可支配收入比重提高2%以上。
生产目标:到2020年,全市出栏生猪达到并稳定在400万头左右,广安成为全国重要的优质商品猪战略保障基地;出栏肉牛达到15万头,年增长率进入全省前列,实现跨越式增长;年出栏肉羊45万头、禽兔3800万只,全市肉、蛋、奶产量分别增长7%、5%、5%,畜禽规模养殖比例达到60%以上。
鸡西市人民政府印发鸡西市促进畜牧业战略升级优惠政策的通知

鸡西市人民政府印发鸡西市促进畜牧业战略升级优惠政策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鸡西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11.11•【字号】鸡政发[2011]37号•【施行日期】2011.11.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种植业正文鸡西市人民政府印发鸡西市促进畜牧业战略升级优惠政策的通知(鸡政发〔2011〕37号)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企事业单位:现将《鸡西市促进畜牧业战略升级优惠政策》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一日鸡西市促进畜牧业战略升级优惠政策第一条为贯彻省委、省政府提出的畜牧业“主辅换位”要求,促进畜牧业战略升级,实现农民增收、农业增效、财政增税目标,制定本优惠政策。
第二条建立肉奶牛、生猪发展专项资金,市级财政每年从农业发展资金中拿出部分资金作为畜牧业发展专项资金,重点用于畜牧业防疫体系建设、良种引进、繁育改良和技术推广。
第三条对市级生猪、肉牛龙头加工企业固定资产在5000万元以上的实行税收留成分摊制,企业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的70%用于支持企业项目建设,扶持2年。
第四条市、县(市)区政府每年按照一定比例从价格调节基金中安排资金用于畜牧业发展。
第五条加大动物防疫灭病力度,市、县(市)区动物防疫经费按照规定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第六条农村信用联社要加大对畜牧业发展的贷款支持力度,重点扶持普养户、专业户。
要降低贷款门槛,简化贷款手续,延长贷款周期为3年。
第七条各级政府和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大力支持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开展下岗职工“扶贫解困”、青年“成才致富”、妇女“双学双比”活动,积极争取省主管部门、金融机构支持,按照政策规定为下岗职工、青年和妇女创办畜牧养殖基地争取扶持资金及小额贷款。
第八条鼓励畜牧业规模化养殖、标准化生产。
对存栏奶牛5000头、出栏肉牛5000头、出栏商品猪5万头、出栏大鹅10万只以上的专业乡(镇)每年奖励2万元,用于养殖基地基础设施建设。
最全的畜牧业补贴政策

畜牧业补贴政策你好,来信收到。
国家为了保障关系城乡居民日常消费的大宗畜禽产品(包括生猪、蛋鸡、肉牛、肉羊、奶牛)的稳定供应,出台的补贴政策主要有:1、能繁母猪饲养补贴。
每头能繁母猪每年补贴100元。
该政策于2008年、2009年、2011年、2012年实施,已于2013年取消。
2、能繁母猪保险补贴。
中西部地区,在地方财政部门补贴30%保费的基础上,财政部补贴50%保费,养猪户承担20%保费。
3、生猪价格指数保险补贴。
以生猪(育肥猪)为保险标的,以生猪价格指数为保险责任,保险期限一年,每头生猪保费24元,其中养殖户出10元,政府补贴14元。
在保险期间,所承保批次育肥猪出栏并成功出售的,当出售时市场猪粮比低于6:1时(以省政府官方网站上距出售时间最近一期公布的数据为准),自动触发理赔。
理赔将按区间进行赔付,如,猪粮比在6:1~5:1间时,最多赔付50元;猪粮比在5:1~4.5:1间,最多赔付100元。
4、生猪良种补贴。
每头能繁母猪实施人工授精每份精液补贴10元,每年合计补贴40元。
5、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补助政策:国家对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实行强制免疫政策。
疫苗经费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按比例分担,养殖场(户)无需支付强制免疫疫苗费用。
6、支持农产品、农超对接。
超市从农民专业合作社购进的免税农产品,可按13%的扣除率计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降低“农超对接”门槛,严禁超市向合作社收取进场费、赞助费、摊位费、条码费等不合理费用。
7、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政策。
税收优惠政策,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农民专业合作社购进的免税农产品,可按13%的扣除率计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向本社成员销售的农膜、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机,免征增值税;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与本社成员签订的农业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购销合同,免征印花税。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办公厅•【公布日期】2020.09.14•【文号】国办发〔2020〕31号•【施行日期】2020.09.14•【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畜牧业正文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0〕3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畜牧业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产业,肉蛋奶是百姓“菜篮子”的重要品种。
近年来,我国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不断增强,在保障国家食物安全、繁荣农村经济、促进农牧民增收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存在产业发展质量效益不高、支持保障体系不健全、抵御各种风险能力偏弱等突出问题。
为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全面提升畜禽产品供应安全保障能力,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引领,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转变发展方式,强化科技创新、政策支持和法治保障,加快构建现代畜禽养殖、动物防疫和加工流通体系,不断增强畜牧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形成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调控有效的高质量发展新格局,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的畜禽产品消费需求。
(二)基本原则。
坚持市场主导。
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消除限制畜牧业发展的不合理壁垒,增强畜牧业发展活力。
坚持防疫优先。
将动物疫病防控作为防范畜牧业产业风险和防治人畜共患病的第一道防线,着力加强防疫队伍和能力建设,落实政府和市场主体的防疫责任,形成防控合力。
坚持绿色发展。
统筹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畜禽产品供给保障能力和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能力,协同推进畜禽养殖和环境保护,促进可持续发展。
坚持政策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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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畜牧业扶持政策汇编 ]
来源:添加时间:2008-8-11 点击:77
近年来,国务院和省政府、市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扶持畜牧业特别是生猪产业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
一、国务院扶持政策
(一)生猪产业(国发【2007】22号)
1、国家安排11.4亿资金对饲养能繁母猪的养殖户(场)给予补贴,按上年底统计存栏的能繁母猪数,每头补贴50元。
2、实施生猪良种补贴。
今年中央财政安排1.8亿元,在全国选择200个生猪人工授精基础条件较好的县和农场,启动生猪良种补贴,对900万头能繁母猪实施人工授精,按照整县推进原则,确定项目实施县市。
3、国家对饲养的能繁母猪实行政策性保险。
每头保费60元,其中国家承担48元,农户承担12元。
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和重大动物疫病导致能繁母猪死亡,保险公司理赔1000元。
4、加强生猪良种繁育体系建设。
中央已安排3亿元资金,对50个原种场、100个扩繁场和40多个资源场进行扶持,有条件的单位和企业可申报和争取国家生猪良种繁育体系建设资金。
5、中央财政将通过转移支付,按照“引导生产、多调多奖、直接到县、专项使用”的原则,对调出生猪70万头的大县,给予1000万元的奖励。
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改善生猪生产服务条件、加强防疫服务、补助贷款担保和保费、对农民购猪贷款贴息、建设信息与预警体系等方面。
6、国家安排25亿元资金,对标准化养殖场(小区)的粪污处理、猪舍标准化改造以及水电路、防疫等基础设施给予支持。
扶持年出栏生猪500-3000头的标准化养殖小区(场)建设,兼顾年出栏300-500头的重点养殖户和年出栏3000头以上的大型养殖场(小区)。
7、加快农村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切实帮助解决广大生猪养殖户贷款难的问题。
8、国家对生猪蓝耳病等重大动物疫病疫苗实行免费;扑杀蓝耳病病猪实行补贴,肥猪按每头600元标准补贴,其中国家承担80%(国家财政补偿240元、省财政补偿140元、县市财政补偿100元)、农户20%,并当场兑现,补偿资金地方先垫付,事后追补。
(二)奶牛产业(国发【2007】31号)
1、奶牛养殖补贴:每头奶牛一次性补贴500元。
2、奶牛保险:每头保费360元,其中国家承担288元,农户承担72元。
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和重大动物疫病导致能繁母猪死亡,保险公司理赔6000元。
3、支持奶牛养殖小区建设(还没有出台具体办法)
4、对奶牛养殖户信贷支持(还没有出台具体办法)
二、省政府扶持政策
(一)生猪产业(省政府2008年1号文件)
1、省政府安排1亿元资金,对新建万头以上生猪养殖小区,经省检查验收后补助100
万元。
2、省政府安排2000万元资金,对出栏肥猪50头以上的养殖大户给予小额贷款贴息扶持。
3、2008年农业板块基地建设资金达到1.3亿元,其中新增5000万元主要用于畜牧水产业发展。
4、省级财政转移支付的“以钱养事”资金明年按农业人口人平增加到15元,其中,一部分用于乡镇动物防疫等畜牧兽医公益性事业。
(二)奶牛产业(鄂政发【2008】38号)
1、奶牛养殖补贴:落实国家奶牛补贴500元标准。
2、支持奶牛养殖小区建设(没有具体标准)
3、用地用电:农民建立奶牛养殖小区用地,作为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用地;其他企业及个人用地除永久性建筑物外,畜舍等作为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用地;奶牛养殖小区用电统一执行农业生产用电。
4、对奶牛养殖户信贷支持(未出台具体办法)
三、市政府扶持政策
1、市政府《关于大力发展畜牧业的意见》(十政发[2007]7号)规定:畜牧场、饲养场等畜禽养殖场占用农用地要视同农业用地。
2、市政府《关于大力发展畜牧业的意见》(十政发[2007]7号)规定:开通畜产品“绿色通道”,对整车运输本市鲜活畜产品和持有无公害、绿色畜禽产品证书的农产品车辆的过路费、过桥费降低一个收费档次(40%)。
3、市政府决定在一定时期内,每年安排100万元专项资金,对县市区新建的年出栏肉猪3000头和5000头的标准化养殖小区(场),经市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分别奖励5万元和10万元。
4、规模化畜禽养殖用地政策:农民及其集体经济组织建立规模畜禽养殖小区用地,作为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用地;其他企业及个人建立规模畜禽养殖小区用地除永久性建筑物外,畜舍等作为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