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鉴定人职业道德操守评判及探讨
法医学在法医学工作中的职业道德

法医学在法医学工作中的职业道德法医学是一门综合性的学科,旨在通过法医学的技术手段,对犯罪行为和非正常死亡进行鉴定、分析和研究。
作为一名从事法医学工作的专业人员,必须具备高度的职业道德,以保证其工作的准确性、公正性和透明度。
在本文中,将探讨法医学在法医学工作中的职业道德。
首先,法医学在法医学工作中需要遵循的职业道德之一是客观公正。
法医学人员必须始终以客观的态度对待每个案件,并根据事实和证据做出准确的鉴定结论。
他们不应受到任何外界因素的干扰,如金钱、权力或情感因素,以保持对案件的公正性。
这意味着法医学人员不能被他人的压力或利益所左右,而是要以事实为依据,尽力维护社会的公平和正义。
其次,法医学在法医学工作中需要遵循的职业道德之二是保护隐私权。
法医学工作通常涉及到个人的隐私信息和敏感性案件,法医学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原则。
他们不得泄露任何个人信息或案件细节,以免给相关个人和案件相关方带来不必要的困扰或伤害。
保护隐私权是法医学人员的一项重要职责,同时也是维护社会信任的基础。
法医学在法医学工作中的职业道德还包括对死者的尊重。
在进行尸体解剖、验尸等工作时,法医学人员必须尊重死者的人格尊严,遵循人道主义原则进行操作。
他们需要以尊重的态度处理遗体,并与家属进行有效沟通,尽力使家属得到合理的解释和安慰。
法医学人员应始终保持专业和同情心的平衡,以此来处理与家属的关系。
此外,法医学在法医学工作中的职业道德还要求法医学人员不得滥用权力。
他们无权超越其任务的范围,动用职权进行不正当的行为。
法医学人员必须遵循程序和规定,通过合法和道德的手段进行工作。
如果发现同事或上级滥用职权的行为,法医学人员有责任及时举报,并维护法医学工作的公正性和公平性。
综上所述,法医学在法医学工作中的职业道德至关重要。
法医学人员需要以客观公正的态度对待案件,严守保密原则,尊重死者,并不滥用其职权。
只有如此,法医学工作才能保持准确、公正和可靠,为司法系统提供有力的支持,维护社会的公平和正义。
司法工作者职业道德的思考

强化行业自律
建立完善的行业自律机 制,通过行业内部监督 和惩戒机制,严肃查处 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 推动行业良性发展。
推进法治宣传
加强对社会公众的法治 宣传,提高公众的法律 意识和法律素养,为司 法工作提供有力的社会 支持。
对未来司法工作者职业道德的展望与期待
树立崇高职业理想
希望未来的司法工作者能够树立崇高的职业理想,将维护 社会公正、保障人民权益作为自己的终身追求。
不断提升自身素质
期待未来的司法工作者能够不断学习、提高自身素质,不 断适应时代发展的需要,为司法事业的进步贡献自己的力 量。
坚守职业道德底线
希望未来的司法工作者能够始终坚守职业道德底线,做到 忠诚履职、廉洁奉公、服务人民,为司法工作的公信力和 社会认可度不断提升打下坚实基础。
THAN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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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工作者职业道德的特殊性
独立性
司法工作者必须保持独立,不受 任何外部干涉和压力,确保司法
公正。
公正性
司法工作者必须公正、客观地处理 案件,不偏袒任何一方,维护司法 公正。
保密性
司法工作者必须保守秘密,不泄露 案件信息和当事人隐私,确保司法 安全。
司法工作者职业道德的现状与意义
现状
当前,我国司法工作者的职业道德水平整体较高,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如一些司法工作者存在贪污受贿、 徇私舞弊等行为,严重损害了司法公正和公信力。
提高职业素质
通过教育培训、经验交流等方式,提 高司法工作者的职业素质,增强其抵 御职业道德风险的能力。
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关注司法工作者的工作环境和心理健 康,为其创造宽松、和谐的工作氛围 ,减轻工作压力。
04
CATALOGUE
结语
关于加强司法鉴定人素质的几点思考

关于加强司法鉴定人素质的几点思考[摘要]鉴定人作为实施鉴定活动的主体,是鉴定活动中不可或缺的因素,司法鉴定整体队伍的素质影响和制约着鉴定的质量。
我国《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均对鉴定人出庭作了原则性规定,明确规定鉴定人应当出庭作证并接受法官、检察官、双方当事人、律师以及专家辅助人的询问。
然而在司法实践中,由于各种原因和条件的限制,鉴定人出庭质证的比例较低。
然而随着公民法律意识和权利意识的不断增强,诉讼主体双方聘请鉴定人的需求将逐年递增,加强司法鉴定人素质成为了司法鉴定体制改革的迫切需要。
[关键词]鉴定人;鉴定意见;改革一、我国司法鉴定队伍的现状(一)准入门槛低导致业务水平相差悬殊《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第四条对鉴定人资格条件进行了规定:“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申请登记从事司法鉴定业务:(1)具有与所申请从事的司法鉴定业务相关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2)具有与所申请从事的司法鉴定业务相关的专业执业资格或者高等院校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从事相关工作五年以上;(3)具有与所申请从事的司法鉴定业务相关工作十年以上经历,具有较强的专业技能。
”①从该规定可知鉴定人只需满足多种条件其中的一种,便能够从事司法鉴定业务。
因此,我国的司法鉴定队伍由于准入条件不一致而导致业务水平参差不齐,相差悬殊。
同时由于地域因素,发达城市的鉴定人的鉴定条件优于偏远地区的鉴定人,业务水平也可能产生差异。
同时,我国鉴定人实行资格终身制。
鉴定人取得资格后,缺乏对鉴定人资格有力的考核手段,因此重新构建司法鉴定人资格制度迫在眉睫。
(二)法律素养失衡导致诉讼效率低下《决定》只约束了鉴定人的学历、职称等方面,并未对鉴定人的法律水平进行规定,大多数司法鉴定人只具备与鉴定业务范围相关的专业知识而缺乏法律教育背景。
一些鉴定人法律知识薄弱,不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未遵守法律程序;出庭质证时无法运用法言法语正确表述鉴定意见,经常拒绝出庭作证,导致重新鉴定,严重影响诉讼效率,这都给整个司法鉴定队伍带来了负面影响。
法医学的职业道德和职业责任

法医学的职业道德和职业责任法医学是一门独特而重要的学科,它在刑事司法体系中扮演着关键的角色。
作为法医学从业者,法医必须具备高度的职业道德和职业责任感。
本文将探讨法医学的职业道德和职业责任,并分析其在实践中的重要性。
一、职业道德的重要性职业道德是法医学从业者必须遵守的基本准则。
通过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法医能够保持其专业性和公正性,并确保其从业行为不受个人偏见和其他外部因素的影响。
职业道德的核心原则包括诚实、客观、保密和尊重。
首先,诚实是法医学的核心价值观之一。
法医必须对其工作的结果提供诚实、可靠的信息,不能篡改证据或故意误导司法体系。
诚实与真实成为维护司法公正的基石,只有真实的事实才能为法律的裁判提供准确的依据。
其次,客观性是法医学的另一个关键要素。
法医必须以客观的眼光来审视和分析证据,不能受到个人情绪或偏见的影响。
客观性的核心是忠诚于科学和事实,法医应根据现有的科学知识和技术对证据进行独立分析,不受外界的压力或干扰。
保密也是法医学职业道德的重要原则之一。
法医处理的案件往往涉及个人隐私和敏感信息,法医必须严守保密义务,不得泄露案件相关信息。
只有确保隐私的保密性,才能维护公众的信任和司法制度的正当性。
最后,尊重是法医学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
法医必须尊重生命和人的尊严,尊重受害者、被告和其它司法参与者的权益。
在处理案件时,法医必须充分尊重个体的权利和自主性,确保公正和人权的平衡。
二、职业责任的重要性职业责任是法医学从业者在工作中所应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法医学的职业责任不仅仅是满足法律法规的要求,更要求法医在从业过程中时刻以保障社会公众利益为出发点。
首先,法医学的职业责任是为了确保司法公正。
法医通过对证据的分析和鉴定,为法官和陪审团提供客观、可靠的科学结论,使司法裁判能够以最准确的方式进行。
法医的工作成果直接关系到案件的真实性和公正性,因此法医必须时刻对自己的工作负责,并保持高度专业水准。
其次,法医学的职业责任也涉及对受害者和家属的关怀和支持。
司法鉴定法与鉴定评估的道德与职业操守

司法鉴定人员应当公正对待所有利害关系人,不偏袒任何一方,确保鉴定结论的公正性和公信力。同时,应当积 极与利害关系人沟通,听取其意见和诉求,确保鉴定活动的公开、透明和公正。
04
鉴定评估中的职业操守
遵守行业规范和标准
01
02
03
遵守法律法规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 司法鉴定行业的相关规定 。
司法鉴定法与鉴定评估的道 德与职业操守
目录
• 司法鉴定法概述 • 鉴定评估的道德与职业操守重要性 • 司法鉴定中的道德要求 • 鉴定评估中的职业操守
目录
• 违反道德与职业操守的后果及责任追 究
• 提高司法鉴定与鉴定评估道德与职业 操守的建议
01
司法鉴定法概述
司法鉴定法的定义与作用
司法鉴定法定义
05
违反道德与职业操守的后果及责 任追究
对个人声誉和职业生涯的影响
声誉受损
违反道德与职业操守的行为,如 收受贿赂、徇私舞弊等,会导致 个人声誉严重受损,被公众和行
业同仁所不齿。
职业发展受阻
一旦个人声誉受损,其在行业内的 职业发展将受到严重影响,可能面 临被解雇、降职、取消执业资格等 惩罚。
难以再次获得信任
强化责任追究
对于违反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追究 相关机构和人员的法律责任。
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保障
完善法律法规
01
建立健全司法鉴定与评估领域的法律法规体系,明确从业人员
的权利和义务,规范行业行为。
制定行业标准
02
制定司法鉴定与评估行业的技术标准、职业道德准则等规范性
文件,为从业人员提供明确的职业行为指南。
刑事责任
司法鉴定人职业道德和执业规范

司法鉴定人职业道德和执业规范(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司法鉴定人职业道德和职业素质,规范鉴定人的执业行为,保证司法鉴定质量,维护司法公正,依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和司法部《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司法鉴定人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的行为。
第三条司法鉴定人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司法鉴定的制度,严格依据事实和法律进行司法鉴定活动,不得歪曲或虚构事实。
第二章职业道德第四条忠于法律,忠于事实,探真求实,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
第五条尊重科学,严密审慎,科学中立,客观、科学、独立、公正地开展鉴定活动。
第六条恪尽职守,及时高效,程序合法,保障司法鉴定质量。
第七条诚实守信,廉洁自律,不谋私利,维护司法鉴定人职业声誉。
第八条爱岗敬业,勇于探索,终身学习,不断提高专业知识水平和司法鉴定执业能力。
第九条公道正派,坚持原则’,依法执业,严守国家秘密,保守当事人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第十条尊重同行,同业互助,公平竞争,自觉维护司法鉴定秩序。
第十一条道德高尚,乐于奉献,服务群众,为确有经济困难的当事人提供司法鉴定援助。
第三章执业规范第十二条司法鉴定人在办理鉴定业务活动过程中应遵守以下规范:(一)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司法鉴定机构执业;(二)不得以个人名义私自接受委托;(三)不得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鉴定;(四)不得将本人承担的鉴定业务转委托给其他机构的人员办理;(五)不得超越鉴定范围执业;(六)不得从事与本人、配偶、近亲属有利害关系的及与本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的鉴定;(七)不得无故拖延、变更或终止委托鉴定;(八)不得违规出具鉴定文书;(九)不得无法定事由拒绝出庭作证;(十)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当事人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十一)不得拒绝接受司法行政机关的监督检查。
第十三条司法鉴定人在处理与委托人、当事人关系方面应遵守以下规范:(一)不得为谋取鉴定业务而作虚假宣传和承诺;(二)不得为迎合当事人的无理要求,作“关系鉴定”、“人情鉴定”,损害国家、社会组织和公民的合法利益;(三)不得协助当事人实施非法的、不道德的或欺诈性的行为;(四)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委托人或当事人为自己办理私事、接受吃请和礼品及有碍司法鉴定公正的活动。
司法部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与职业操守
司法部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与职业操守司法部作为国家重要机构之一,在维护法制、保障社会公平正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司法部工作人员作为法律行业的从业人员,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对其工作的规范和要求至关重要。
本文将探讨司法部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与职业操守,并提出一些相应的建议。
一、职业道德的重要性职业道德是指在职业活动中遵守的行为规范和道德规范。
对于司法部工作人员来说,“公正、廉洁、尽职、担当”是职业道德的核心要求。
公正意味着在处理案件和执行职务时不偏袒任何一方,按照法律和职责公正判断;廉洁意味着坚守廉洁自律底线,不接受贿赂、权钱交易等违法行为;尽职意味着认真履行职责,按照法律规定和职能权限进行工作;担当意味着在面对困难和挑战时,勇于承担责任,敢于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
二、职业道德修养的培养1.法律知识的学习:司法部工作人员需要具备扎实的法律知识,不断学习法律理论和实务知识,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能力。
2.认真履职:司法部工作人员应积极履行本职工作,不随意拖延案件处理时间,确保各项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3.敬业精神的培养:司法部工作人员应具备敬业、责任心,工作期间做到心无旁骛,严守工作纪律,不私自处理案件和往来材料。
4.遵纪守法:司法部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司法部的相关规定,杜绝违法行为,维护司法公正和权威。
三、职业操守的规范1.廉洁自律:司法部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廉政准则,杜绝各种形式的贪污、受贿、滥用职权等违反职业操守的行为。
2.保守秘密:司法部工作人员应严守工作秘密,不得泄露与工作相关的机密信息,确保工作的保密性和安全性。
3.独立公正:司法部工作人员应保持独立客观的立场,不受任何非法或不当因素影响,执行法律判决和处理案件的决策。
4.平等待人:司法部工作人员应平等对待各方当事人,不歧视任何一方,不因私人恩怨或其他不正当因素影响工作判断和决策。
四、建立健全监督机制为了确保司法部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得到有效维护,需要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
浅析司法鉴定工作的现状、问题及对策
浅析司法鉴定工作的现状、问题及对策【摘要】司法鉴定工作在司法领域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对于保障司法公正和权利维护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当前司法鉴定工作存在着诸多问题,如鉴定标准不统一、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机构监督力度不够等。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我们需要加强司法鉴定标准化管理,提高鉴定人员的专业素养,并加强对鉴定机构的监督和管理。
只有不断完善司法鉴定工作,才能更好地维护司法公正。
我们应该重视司法鉴定工作的重要性,并采取有效的对策,确保司法鉴定工作的高效运行,为司法公正和社会公平提供有力支持。
【关键词】司法鉴定工作、现状、问题、对策、标准化管理、专业素养、监督管理、司法公正、重要性、完善、维护1. 引言1.1 司法鉴定工作的重要性司法鉴定工作是法律领域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其重要性不言而喻。
司法鉴定工作能够通过科学技术手段,准确客观地鉴定案件中的争议事实,为法院依法作出公正判决提供科学依据。
司法鉴定工作既是司法审判的重要参考,也是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
在司法实践中,司法鉴定工作的重要性体现在多个方面。
司法鉴定工作可以为法官提供专业的技术支持,帮助法官了解案件事实,准确认定案件事实,推动案件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司法鉴定工作能够保障证据的合法性和可靠性,确保法院依法采纳证据,防止司法错误的发生。
司法鉴定工作还可以提高司法效率,缩短案件审理时间,促进司法公信力和司法公正。
司法鉴定工作的重要性不容忽视,对于维护司法公正、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1.2 司法鉴定工作的现状司法鉴定工作是司法实践中一个不可或缺的环节,其主要任务是通过科学技术手段对案件中的特定问题进行客观、准确的鉴定,为法院司法裁判提供专业的技朧支持。
目前,我国的司法鉴定工作存在着一些问题。
一些鉴定机构和人员存在的水平参差不齐、专业素养不高的情况较为突出。
一些案件中的鉴定结果存在争议,实际性和准确性不够令人满意。
司法鉴定机构的监督和管理体制还不够完善,存在一定的漏洞和不足。
司法部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与操守
司法部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与操守司法部作为国家司法机关的核心部门,其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与操守对于司法体系的公正、稳定和权威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探讨司法部工作人员应具备的职业道德和操守,并分析其重要性与影响。
一、法律守则与风纪约束司法部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并以法律为准绳进行工作。
无论在个人行为还是在履行公务过程中,都必须遵循法律守则。
同时,司法部作为执法部门,其工作人员更应该以身作则,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
他们应该具备正确的法律素养和判断力,保证司法公正,为社会提供公平、高效的司法服务。
二、廉洁自律与利益冲突解决司法部工作人员要保持廉洁自律,自觉抵制各种诱惑和利益冲突。
他们不应接受、索取或谋取他人的财物、礼品或其他利益,以确保公正和中立。
同时,遇到利益冲突时,应按照职责和法律规定妥善解决,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保证职务行为的透明和公开。
三、保守秘密与职业操守司法部工作人员处理大量敏感信息,要遵守保密制度,严守工作秘密。
他们应当保护当事人的隐私和个人信息,严禁泄露机密文件,防止信息被滥用或用于非法目的。
同时,在司法行为中,工作人员应当遵循职业操守的要求,保持专业和公正,不被任何私人关系、金钱或其他利益影响判断和决策。
四、严格执法与公正司法司法部工作人员要始终保持严格的执法标准和公正的司法态度。
在案件办理过程中,他们应当坚持合法、公正、诚信的原则,严守法定程序,严格履行法定职责。
他们应当客观、公平地对待每一起案件,不偏袒任何一方。
同时,工作人员还应当提高职业道德意识,加强自身修养,提升专业素养,为司法事业的发展和司法公正的实现贡献自己的力量。
五、廉洁从业与社会形象司法部工作人员要勇于担当,始终保持廉洁从业的形象。
他们不仅要拥有高尚的职业道德,还需要积极践行廉政要求,抵制腐败行为的侵蚀。
只有这样,才能维护司法部门的形象,赢得社会的尊重和信任。
六、建立监督与问责机制司法部门应建立健全的监督与问责机制,对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和操守进行监督和考核。
司法部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
司法部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司法部工作人员作为司法行政机关的一员,承担着维护法律公正和司法权威的重要责任。
他们应该具备高度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以确保公正、公平、公开的司法环境。
本文将探讨司法部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的重要性,并提出一些建议,以便他们更好地履行职责。
1. 遵守法律和职业道德准则司法部工作人员应始终遵守法律和职业道德准则。
他们必须了解、遵守并积极推动法律和规章的实施,以确保公共利益的最大化。
遵守职业道德准则是司法部工作人员必备的素质,他们应该始终保持诚实、公正、操守良好,不得违反职业道德,不得参与贪污腐败行为。
2. 保护当事人权益司法部工作人员的一项重要职责是保护当事人的权益。
他们应对每一个案件进行客观公正的审理,不受个人意愿和私利的影响,确保当事人的合法利益得到充分保障。
司法部工作人员应积极倾听当事人的诉求,传达信息,提供帮助和支持,使当事人在司法过程中感受到公正和尊重。
3. 保护法律权威和独立性司法部工作人员应积极维护法律的权威和独立性。
他们应该不受外部干扰,自主决策,坚决执行法律的精神和原则。
司法部工作人员应当树立公正的形象,坚决抵制任何可能侵犯法律权威和司法独立性的行为。
在面对政治压力和其他诱惑时,他们应坚守职业操守,保持清正廉洁。
4. 保护机密和保障安全司法部工作人员在处理敏感案件和信息时,应妥善保护机密和保障安全。
他们应遵循相关规定,严格控制和管理案卷、证据和其他敏感文件。
他们应当时刻保持警惕,防范信息泄露和安全漏洞,以维护司法系统的稳定和安全。
5. 提高专业素养和继续教育司法部工作人员应不断提高自身的专业素养和能力。
他们应紧跟法律的发展和变化,了解最新的法律动态和司法解释,以便正确地运用和执行法律。
此外,他们应积极参加培训、学习和研讨活动,提升自己的知识水平和技能,以更好地履行职责。
6. 与公众建立良好的沟通与互动司法部工作人员应积极与公众建立良好的沟通与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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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鉴定人职业道德操守评判及探讨
[摘要]职业道德操守是司法鉴定人必备的修养,是司法鉴定人队伍发展的前提,也是司法鉴定工作正常开展的必要条件,因此需要研究某些司法鉴定人职业道德操守扭曲的根源,借助各种措施提升司法鉴定人的道德修养,对违规行为进行防范,进而保证司法鉴定的公正性、客观性以及独立性。
[关键词]司法鉴定人;职业道德;法律
司法鉴定人是指受司法机关或者仲裁机构的聘请,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出鉴定意见的人员,司法鉴定人应当科学、客观、独立、公正地从事司法鉴定活动,其职业主要包括法医、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等。
而职业道德是整个社会道德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从事一定职业的人在工作中所应遵循的与其特定职业活动相适应的道德行为规范,包括职业理想、职业态度、职业义务、职业技能、职业纪律、职业良心、职业声望职业作风等范畴。
由于司法鉴定人在整个司法鉴定过程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其职业道德操守受到社会的极大关注。
一、司法鉴定人职业道德操守缺失的表现方式
从总体上看,我国司法鉴定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准是比较好的,大部分工作人员能够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守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
但是,也有部分司法鉴定人由于受到市场经济带来的负面影响,其职业道德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冲击。
(一)职业道德观念淡薄
现实工作中,当国家、社会公众利益与单位利益发生冲突时,部分司法鉴定人意志思想不够坚定,往往无法坚持岗位准则,甚至直接参与作弊,为各种违法违纪活动提供便利条件。
如当某委托人进行法医学司法鉴定时,经过鉴定明明是八级伤残,但是却迁就鉴定委托人的不正当要求,最后有可能被评定为七级伤残或者更高,由此可见,部分司法鉴定人的职业责任意识下滑到了严重失职的地步。
(二)追求私利,滥用职权
个别司法鉴定人拜金主义、享乐主义膨胀,丧失了最起码的法制观念,职业道德沦丧,故意隐匿、变造、伪造、毁损各种原始资料,利用职务之便,与委托
人相互勾结,以身试法,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
这种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虽然是少数司法鉴定人员所为,但也反映出在新形势下加强司法鉴定人职业道德建设的紧迫性。
(三)违背准则,弄虚作假
一些司法鉴定人在进行司法鉴定业务时,没有严格执行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道德准则,没有遵循独立审计准则或没有严格按照独立市计准则的要求履行审计程序,丧失了应有的职业谨慎,未能发现委托人提供的信息具有重大错报、漏报,出具了不恰当的鉴定结果报告,客观上认同了鉴定委托人的做假行为,往往造成重大过失。
二、司法鉴定人职业道德操守出现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社会变革及市场经济的负面效应对价值观念的冲击
等价交换、效益优先这些市场经济的东西,与传统社会价值观有冲突,某些司法鉴定人的理解是,只要有钱就可以拿其他的东西作为交换,而不管这样做是不是被允许,因此一些权钱交易因此产生。
在司法鉴定领域也同样遇到经济发展与道德进步的困惑,例如注册会计师为了争夺会计市场上的经济利益,不惜损害国家和社会公众的利益。
这些都是个人利益的集中表现。
(二)司法鉴定工作环境影响良好职业操守形成
司法鉴定工作人员不是事业行政单位人员,而是直接受聘于企业机构,其经济收入主要来源于其所在企业的业绩水平,当司法鉴定工作人员与企业负责人发生道德冲突时,如果司法鉴定人坚持道德准则、职业操守,就有可能面临失业的风险,而如果听之任之,就意味着放弃了其职业操守,导致职业道德沦丧。
(三)对司法鉴定人的监督不足
由于司法鉴定机构发起单位对司法鉴定“独立性”的片面理解,主管部门和监督人员受其影响,其结果是对司法鉴定工作的管理力度不够,任由司法鉴定人自行处理各种事情,结果影响到司法鉴定工作的规范化建设,惩治违法行为不力、对道德优劣表现赏罚不明,其监督管理上的缺位和漏洞导致司法鉴定人有机会从事不道德行为。
三、司法鉴定人职业道德操守提高的途径
(一)加强对司法鉴定人的职业道德教育
司法行政机关要对司法鉴定工作人员大力开展社会主义道德教育,树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道德观念和道德行为,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的利益关系,司法行政机关要引导司法鉴定人自觉按照司法鉴定人职业道德规范指导和约束自身的行为,提高职业道德自律能力最终形成良好的、稳定的道德品行。
另外,司法鉴定人还要坚持组织开展理论学习,并结合实际工作,从而提高鉴定的公正性。
(二)加强对司法鉴定人的法制教育
法制教育是培育司法鉴定人良好的法律品质、法律意识,以及增强法制观念的有效途径。
通过对法律法规的学习,使司法鉴定人清楚自己是在有关法律法规的指导和约束下从事司法鉴定工作的,其从事司法鉴定工作不仅享有法定权力,而且同样也承担法律责任。
(三)加强对司法鉴定人的监督管理
首先要加强行政许可实施后行业监督管理的力度。
要不断指导和监督鉴定机构、鉴定人依法开展业务活动,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积极培育和全力维护良好的、和谐的司法鉴定秩序。
其次要加强司法鉴定制度化建设。
司法部与国家认证委已开始对鉴定机构开展认证认可工作,认证合格的继续执业,认证不合格的,不得从事鉴定业务。
(四)发挥司法鉴定人协会的职能作用
司法鉴定人协会主要在维护鉴定人合法权益、加强司法鉴定人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教育、做好继续教育培训等方面多做工作,积极促进会员之间以及对外的业务沟通与交流,适时开展学术交流、业务研讨活动,促进鉴定人综合素质和鉴定质量的提高。
通过司法鉴定人协会重点加强职业道德教育,促进司法鉴定人的职业素养显著提高。
(五)加大司法鉴定人的责任
强化司法鉴定人责任主体意识,在内容上增强民事责任的惩罚力度,通过强化责任,保障司法鉴定人独立进行鉴定。
在实际工作中,既强调结果责任,实行错鉴责任追究;更强调行为责任,实行违法责任追究,将责任在鉴定活动中前移。
对司法鉴定人来说,只有不断加强职业道德修养,不断强化职业操守意识,洁身自爱,才能在实际工作中客观、独立、公正地完成司法鉴定工作,为社会主义司法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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