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92.4—2010机动车维修业开业条件 第4部分: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企业
机动车维修经营类别标准

机动车维修经营类别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参照国家标准《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和《摩托车维修业开业条件》,结合本市实际,编制本标准。
本标准是为方便机动车维修经营者根据自身实际,报备机动车维修经营范围的参考标准,也是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的必要条件。
一、从事一类汽车维修、二类汽车维修、一类其他机动车维修、二类其他机动车维修等业务的条件1.人员条件应具有维修企业负责人、维修技术负责人、维修质量检验员、维修业务员、维修价格结算员及机修人员、电器维修人员、钣金(车身修复)人员、油漆(车身涂装)人员。
喷烤漆业务外协的,可不配备涂漆岗位维修技术人员维修企业负责人应掌握国家、北京市和行业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及制度,了解机动车维修专业知识及相关的标准和规范,熟悉机动车维修企业管理知识,掌握机动车维修企业管理软件操作知识,熟悉机动车后市场相关知识维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汽车维修或相关专业的大专(含)以上文化程度,或具有汽车维修或相关专业的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掌握国家、北京市和行业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及制度,了解机动车维修专业知识及相关的标准和规范,熟悉机动车维修企业管理知识,掌握机动车维修企业管理软件操作知识,熟悉机动车后市场相关知识维修质量检验员应具有高中以上学历,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熟悉机动车维修检测作业规范,掌握机动车维修故障诊断和质量检验的相关技术,熟悉机动车维修服务相关政策法规和技术规范。
企业应至少配备2名企业维修工种设置应覆盖维修业务中涉及到的各专业。
维修人员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应达到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要求。
机修、电器维修、钣金和涂漆(喷烤漆业务外协的除外)等岗位,一类企业应至少各配备2人,其中一人的技术等级为高级工(含)以上;二类企业应至少各配备技术等级为中级工(含)以上1人。
其它维修岗位的从业人员配备,一类企业应至少1人,不能兼职;二类企业允许一人二岗,可兼任一职维修业务员应熟悉与本行业相关的各种法律法规,熟悉机动车维修收费标准及零配件价格,掌握机动车构造和工作原理,了解机动车常见故障及故障诊断的基本方法,熟悉机动车各种维修工艺流程及技术要求,熟悉机动车配件常识维修价格结算员应熟悉国家、北京市、行业有关机动车维修价格的政策和标准,熟悉机动车维修工时定额及机动车零配件定价方法,掌握计算机办公软件及机动车维修企业管理软件企业至少应配备统计人员1名,负责统计和信息上报工作应根据生产规模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维修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标准

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企业的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企业应有各工种、各类机电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并将安全操作规程明示在相应的工位或设备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17条、《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16739.1-2004》第6.2"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第11条
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1.应当将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及有关安全措施、应急措施报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2.对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库区、库房防火防爆管理要求》(WB/T1028-2006)第5.21、8.8、9.5、12.2
事故报告制度
"1.明确事故报告的部门、职责;2.明确事故报告程序、时限和内容;3.明确事故报告工作要求。"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主要内容包括:(一)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目的;(二)负责安全生产培训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三)培训的周期和时间安排;(四)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人员;(五)教育和培训的主要内容;(六)教育和培训的形式(自行培训或委托专业机构培训)(七)教育和培训工作要求。应当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督促劳动者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指导劳动者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签订责任书
维修企业应签订各级组织的安全目标责任书,并予以考核。维修企业各级组织应制定安全生产工作计划,以保证年度安全、维修质量目标的有效完成。
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

《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第1 部分:汽车整车维修企业1. 范围本部分规定了汽车整车维修企业必须具备的人员、组织管理、设施、设备等条件。
本部分适用于汽车整车维修企业(一类、二类),是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对汽车整车维修企业开业审核和管理的依据。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GB/T16739 的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
GB/T 5624 汽车维修术语GB/T 16739.2 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第2 部分汽车专项维修业3. 术语和定义GB/T 5624 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GB/T16739 的本部分。
3.1汽车整车维修企业the enterprises for motor vehicle maintenance and repair有能力对所维修车型的整车、各个总成及主要零部件进行各级维护、修理及更换,使汽车的技术状况和运行性能完全(或接近完全)恢复到原车的技术要求,并符合相应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规定的汽车维修企业。
按规模大小分为一类汽车整车维修企业和二类汽车整车维修企业。
3.2小型车small vehicle车身总长不超过6m 的载客车辆和最大设计总质量不超过3500 kg 的载货车辆。
3.3大中型客车large and medium passenger vehicle车身总长超过6m 的载客车辆3.4大型货车heavy-duty goods vehicle最大设计总质量超过3500 kg 的载货车辆、挂车及专用汽车的车辆部分。
4. 人员条件4.1 企业管理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检验、业务、价格核算、维修(机修、电器、钣金、油漆)等关键岗位至少应配备1 人,并应经过有关培训,取得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从业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一类汽车维修企业开业条件

一类汽车维修企业开业条件第一篇:一类汽车维修企业开业条件一类汽车维修企业开业条件一、设备条件企业配备的设备型号、规格和数量应与其生产纲领、生产工艺相适应;设备技术状况应完好,满足加工、检测精度要求和使用要求;允许外协的设备必须具有合法的技术经济合同书。
应具备下列专用设备,试验、检测与诊断设备,通用设备,计量器具以及主要手工具。
如从事汽车专项修理生产,必须具备GB/T16739.3-1997规定的相应的汽车专项修理条件。
(一)清洗拆装作业设备1、汽车外部清洗设备2、零件清洗设备3、轮胎螺母拆装机或专用拆装工具4、悬架弹簧螺栓螺母拆装机或专用拆装工具5、半轴套管拆装机(从事中型、重型汽车维修)6、举升设备或地沟7、拆装起重、搬运设备(二)发动机总成修理作业设备1、专用设备①立式精镗床②立式珩磨机③磨气门机④气门座铣削及气门与气门座研磨设备或工具⑤连杆校正器⑥连杆衬套加工设备⑦轴瓦加工设备(允许外协)⑧机油加注器⑨发动机冷、热磨合设备⑩曲轴磨床2、试验、检测与诊断设备⑴发动机综合检测仪⑵气缸体、气缸盖和散热器水压、试验设备⑶燃烧室溶积测量装置⑶气缸漏气量检测仪⑸曲轴箱窜气测量仪⑹工业纤维内窥镜⑺润滑油质量检测仪⑻润滑油分析仪⑼废汽分析仪(从事汽油车维修)⑽烟度计(从事柴油车维修)⑾声级计⑿油耗计(允许外协)⒀无损探伤设备(与底盘各总成修理作业共用)⒁汽油泵、化油器试验设备(从事柴油车维修)⒂喷油泵、喷油器试验设备(从事柴油车维修)⒃曲轴、飞轮与离俣器总成动平衡机(允许外协)⒄电控汽油喷射系统检测设备(从事电控汽油喷射式轿车维修)(三)底盘各总成修理作业设备1、专用设备①制动鼓和制动盘修理设备②制动蹄磨擦片和制动块磨擦块修理设备③轮胎轮辋拆装设备④离合器磨擦片修理设备⑤润滑油、脂加注器⑥车架校正设备(从事矫车维修除外)⑦前轴校正设备(允许外协)2、试验、检测与诊断设备①前轴检验装置②制动检测设备③四轮定位仪(从事矫车维修)或转向轮定位仪④转向盘转动量和扭矩检测仪⑤车轮动平衡机⑥车速表试验台(允许外协)⑦传动轴动平衡机(允许外协)⑧侧滑试验台(允许外协)⑨底盘测功设备(允许外协)(四)电器修理作业设备1、充电机2、电器试验台3、前照灯检测设备(五)车身总成修理作业设备1、车身校正设备2、剪板机(从事货车维修允许外协)3、CO 气体保护焊机(从事矫车、客车维修)4、折弯机(从事矫车、客车维修)5、喷烤漆房(从事轿车维修)或喷漆设备汽车喷漆房尺寸尺寸的标准有许多,一般都是比车子本身的尺寸向外扩展1米。
新国标开业条件核查表(一、二类汽车及危运车辆维修经营)

新国标开业条件核查表(一、二类汽车及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经营)
企业全称
经营地址
电话
邮政编码
填报日期
企业基本情况
注:选填□内打“√”。
人员配置要求:1、至少应配备2名维修质量检验员;2、机修人员、电器维修人员、钣金人员和涂漆人员,一类企业至少应各配备2人;二类企业应至少各配备1人;
3、其他岗位从业人员:企业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业务员、价格员;一类企业应至少各配备1
人,不能兼职;二类企业允许一人二岗,可兼任一职。
注:1、此页不够填写的,可按此页篇幅复制或通过网络下载;
2、上述从业人员证书用A4纸复印附后。
3、审核情况:相符填√,不相符填X。
机具设备明细表
标明的数字的设备为统一必备设备。
2、审核情况:相符填√,不相符填X。
机具设备明细表
明数字的设备为统一必备设备。
2、审核情况:相符填√,不相符填X。
机具设备明细表
注:1、设备名称右上角标数字为维修必备设备(其中:1为大、中型客车,2为大型货车,3为小型车,),未标明的数字的设备为统一必备设备。
2、审核情况:相符填√,不相符填X。
一、二类汽车维修与必要维修从业人员、面积的对应关系
备1人,不能兼职。
二类企业允许一人二岗,可兼任一职。
注:1、核查结论分为以下三种:“通过”、“整改报批”、“不通过”;
2、当核查结论为“整改报批”时,“整改意见”栏要填写整改内容,整改完毕,要填写“验收人员意见”;验收人员意见分为以下二种:“通过”、“不通过”;
3、交通行政许可部门需要作出核查意见。
11。
交通运输部发布《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全文

交通运输部发布《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全文交通运输部发布《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机动车维修经营活动,维护机动车维修市场秩序,保护机动车维修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机动车运行安全,保护环境,节约能源,促进机动车维修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的,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机动车维修经营,是指以维持或者恢复机动车技术状况和正常功能,延长机动车使用寿命为作业任务所进行的维护、修理以及维修救援等相关经营活动。
第三条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依法经营,诚实信用,公平竞争,优质服务,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维修质量主体责任。
第四条机动车维修管理,应当公平、公正、公开和便民。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封锁或者垄断机动车维修市场。
托修方有权自主选择维修经营者进行维修。
除汽车生产厂家履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汽车质量“三包”责任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或者变相强制指定维修经营者。
鼓励机动车维修企业实行集约化、专业化、连锁经营,促进机动车维修业的合理分工和协调发展。
鼓励推广应用机动车维修环保、节能、不解体检测和故障诊断技术,推进行业信息化建设和救援、维修服务网络化建设,提高机动车维修行业整体素质,满足社会需要。
鼓励机动车维修企业优先选用具备机动车检测维修国家职业资格的人员,并加强技术培训,提升从业人员素质。
第六条交通运输部主管全国机动车维修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的机动车维修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具体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机动车维修管理工作。
第二章经营许可第七条机动车维修经营依据维修车型种类、服务能力和经营项目实行分类许可。
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根据维修对象分为汽车维修经营业务、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经营业务、摩托车维修经营业务和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四类。
汽车维修经营业务、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根据经营项目和服务能力分为一类维修经营业务、二类维修经营业务和三类维修经营业务。
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企业许可条件
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企业许可条件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企业是负责维修和保养用于运输危险货物的特殊车辆的企业。
为了确保危险货物运输的安全性和可靠性,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和要求才能获得相应的许可。
以下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企业许可的条件:1. 专业资质: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企业必须具备相关的专业资质和技术实力。
企业需要拥有具备相关资质的技术团队,包括具有相关职业资格证书的技师和维修人员。
这些人员应具备丰富的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和保养经验,能够熟练操作和维修各类特殊车辆。
2. 设备和设施: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企业需要拥有完善的设备和设施来支持其维修和保养工作。
这包括各种专业维修工具、设备和检测仪器,用于对车辆故障进行诊断和修复。
此外,企业还需要拥有专门的维修场地和施工区域,能够满足不同车型和规模的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维修需求。
3. 安全管理体系: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企业需要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
这包括制定和执行相关的安全标准和操作规程,确保维修过程中遵守安全和环境保护的要求。
企业应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此外,企业还应建立健全的事故应急预案和应对机制,能够及时有效地应对和处理突发情况。
4. 法律合规: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企业需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企业应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的法律法规,确保维修和保养工作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此外,企业还需定期进行自查和自评,确保企业经营活动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综上所述,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企业获得许可需要满足专业资质、设备和设施、安全管理体系和法律合规等条件。
只有符合这些要求的企业,才能从事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维修和保养工作,并确保运输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机动车维修技术人员从业资格考试题库职业道德
机动车维修技术人员从业资格考试题库职业道德与法律法规模块〔共800 题〕第一章机动车维修技术人员职业道德〔共148 题,其中判断题80 题、单项选择题50 题、多项选择题18 题〕一、判断题1.职业是社会成员对社会所承当的职责与工作。
〔√〕2.人们通常将所从事的、作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工作称之为职业。
〔√〕3.职业道德是从业人员在职业活动中应该遵循的行为准那么。
〔√〕4.职业道德表达了行业对社会所承当的道德责任与义务。
〔√〕5.职业道德表现为从事某一职业的人们所特有的道德心理与道德品质。
〔√〕6.职业道德及个人的道德品质没有必然联系。
〔×〕7.职业道德能使个人的道德品质“成熟化〞。
〔√〕8.职业道德可以帮助从业人员形成比拟稳定的职业心理与职业习惯。
〔√〕9.职业道德在很大程度上会影响整个社会的道德风貌。
〔√〕10.职业道德往往采用制度、守那么、公约、承诺、誓言、条例、口号等表现形式。
〔√〕11.职业道德是从业人员工作态度与价值观念的表现。
〔√〕12.社会主义职业道德是一种新型职业道德。
〔√〕13.社会主义职业道德表达了公民权利及义务相统一的精神。
〔√〕14.用社会主义职业道德标准约束从业者的职业行为,是社会主义建立的需要。
〔√〕15.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水平的上下影响职业形象,及产品质量与效劳质量关系不大。
〔×〕16.社会主义职业道德建立要以为人民效劳、维护广阔人民群众的最大利益为出发点与根本目的。
〔√〕17.为人民效劳是社会主义职业道德的最高标准。
〔√〕18.机动车维修职业道德标准可以用来调节承修、托修双方之间的关系。
〔√〕19.机动车维修职业道德反映了机动车维修职业及其他职业之间、机动车维修及社会之间、机动车维修职业内部职工之间的职业道德关系。
〔√〕20.机动车维修从业人员内心对机动车维修业、对效劳对象强烈的道德责任感是机动车维修职业良心的含义之一。
〔√〕21.机动车维修职业信誉表现为社会对机动车维修职业的信任感与机动车维修在社会生活中的声誉。
三类汽车维修企业开业条件
三类汽车维修企业开业条件
开设汽车维修企业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主要包括以下三类:
资质和证件要求:根据相关法规,开设汽车维修企业需要获得相应的资质和证件。
具体要求可能会因地区而异,但通常需要具备以下几个方面的资质:
工商营业执照:作为企业合法经营的基本证件。
维修许可证:需要向相关部门(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申请,以获得合法的汽车维修资质。
环境保护相关证件:如环保许可证,确保企业在环境保护方面符合要求。
员工相关证件:雇佣员工需要确保员工具备相关技术资质或证书。
场地和设施要求:为了提供有效的汽车维修服务,你需要合适的场地和设施。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要求:
场地选择:需要有足够的面积容纳维修区域、停车区域、办公区域等。
设备和工具:需要购置适当的汽车维修设备和工具,如千斤顶、扳手、电脑诊断设备等。
环境和安全:要求有合适的通风设施、消防设备,并保证维修现场的安全性。
技术人员和管理要求:为了提供专业的汽车维修服务,你需要拥有合格的技术人员和有效的管理措施。
以下是一些要求:
技术人员:需要招聘具备相关技术资质或证书的维修技术人员,包括机修工、电工、钣金喷漆工等。
培训计划:建立培训计划,持续提升员工的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
质量控制:建立质量控制体系,确保维修质量符合要求。
客户管理:建立客户档案管理系统,保持良好的客户关系。
1。
申请从事一类、二类机动车维修(项目种类)企业开业条件:-推荐下载
目
类别 一类
二类 设施要求
名称 接待室 停车场
生产厂房
三、设备条件 通用设备
名称
接待室(含客户休息室) 停车场 生产厂房
接待室(含客户休息室) 停车场 生产厂房
整洁明亮 客户休息设施 地面平整坚实 区域界定标志明显 地面平整坚实 满足设备、工位布置
涂漆车间
调试车间或工位
对全部高中资料试卷电气设备,在安装过程中以及安装结束后进行高中资料试卷调整试验;通电检查所有设备高中资料电试力卷保相护互装作置用调与试相技互术通关,1系电过,力管根保线据护敷生高设产中技工资术艺料0不高试仅中卷可资配以料置解试技决卷术吊要是顶求指层,机配对组置电在不气进规设行范备继高进电中行保资空护料载高试与中卷带资问负料题荷试2下卷2,高总而中体且资配可料置保试时障卷,各调需类控要管试在路验最习;大题对限到设度位备内。进来在行确管调保路整机敷使组设其高过在中程正资1常料中工试,况卷要下安加与全强过,看度并22工且22作尽22下可22都能22可地护以缩1关正小于常故管工障路作高高;中中对资资于料料继试试电卷卷保破连护坏接进范管行围口整,处核或理对者高定对中值某资,些料审异试核常卷与高弯校中扁对资度图料固纸试定,卷盒编工位写况置复进.杂行保设自护备动层与处防装理腐置,跨高尤接中其地资要线料避弯试免曲卷错半调误径试高标方中高案资等,料,编试要5写、卷求重电保技要气护术设设装交备备置底4高调、动。中试电作管资高气,线料中课并敷3试资件且、设卷料中拒管技试试调绝路术验卷试动敷中方技作设包案术,技含以来术线及避槽系免、统不管启必架动要等方高多案中项;资方对料式整试,套卷为启突解动然决过停高程机中中。语高因文中此电资,气料电课试力件卷高中电中管气资壁设料薄备试、进卷接行保口调护不试装严工置等作调问并试题且技,进术合行,理过要利关求用运电管行力线高保敷中护设资装技料置术试做。卷到线技准缆术确敷指灵设导活原。。则对对:于于在调差分试动线过保盒程护处中装,高置当中高不资中同料资电试料压卷试回技卷路术调交问试叉题技时,术,作是应为指采调发用试电金人机属员一隔,变板需压进要器行在组隔事在开前发处掌生理握内;图部同纸故一资障线料时槽、,内设需,备要强制进电造行回厂外路家部须出电同具源时高高切中中断资资习料料题试试电卷卷源试切,验除线报从缆告而敷与采设相用完关高毕技中,术资要资料进料试行,卷检并主查且要和了保检解护测现装处场置理设。备高中资料试卷布置情况与有关高中资料试卷电气系统接线等情况,然后根据规范与规程规定,制定设备调试高中资料试卷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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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43.180
R 16
备案号:29319-2011 DB32
机动车维修业开业条件
第4部分:危险货物运输车辆
维修企业
Certification requirements for motor maintenance and repair enterprise Part 4: For transport of dangerous goods vehicle maintenance and repair
2010-12-20发布2011-02-20实施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目次
前言 (Ⅱ)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总则 (2)
5 人员条件 (2)
6 安全条件 (2)
7 应急预案 (2)
8 设施条件 (3)
9 设备条件 (3)
前言
DB32/T 1692-2010《机动车维修业开业条件》,分为6个部分:
——第1部分:汽车整车维修企业
——第2部分:汽车快修业户
——第3部分:汽车专项维修业户
——第4部分: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企业
——第5部分:摩托车维修业户
——第6部分:轮式专用机械车维修企业
本标准编写格式符合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规定。
本部分为DB32/T 1692-2010的第4部分。
本部分由江苏省交通运输厅运输管理局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江苏省交通运输厅运输管理局、南京市汽车维修行业管理处、南通市运输管理处、无锡市交通运输管理处、淮安市运输管理处。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汪学君、田永生、范健、李云飞、闫枫逸、蔡健、黄阳、张强、门涛、沈明辉、李卫清、王军。
机动车维修业开业条件
第4部分: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企业
1 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企业必须具备的人员、组织管理、生产、应急预案、设施、设备等条件。
本部分适用于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企业,是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企业行政许可和管理的依据。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
GB/T 5624 汽车维修术语
GB 50016-200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DB32/T 1227 机动车维修服务质量规范
DB32/T 1692.1-2010 机动车维修业开业条件第1部分汽车整车维修企业
3 术语和定义
GB/T 5624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部分。
3.1
危险货物 dangerous goods
具有爆炸、易燃、毒害、腐蚀、放射性等特性,在运输、装卸和储存过程中,容易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毁损和环境污染而需要特别防护的货物。
3.2
危险货物运输车辆 transport of dangerous goods vehicle
领取道路运输证,用特定装置专门用于装载危险货物产生位移的载货汽车。
3.3
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企业 the enterprises for transport of dangerous goods vehicle maintenance and repair
有能力对运输危险货物的机动车进行维护、修理等作业,使其技术状况和运行性能完全(或
接近完全)恢复到原车的技术要求、维修质量符合相应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规定的一类货车整车维修企业。
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不包含对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罐体的维修。
4 总则
4.1 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企业资质应符合DB32/T 1692.1-2010中一类货车整车维修企业开业的相应条件。
4.2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企业配备设备的型号、规格、数量应与其生产纲领、生产工艺、危险货物特性相适应;设备技术状况应完好,满足加工、检测准确的要求和使用要求。
4.3从事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的企业,应设置在城市的边缘或者相对独立的安全地区。
远离人群集中的繁华地带,并符合GB 50016-2006的要求。
4.4 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企业应建立并实施注重安全防护的维修服务流程,应执行维修经营许可证和标志牌悬挂制度、收费备案及公示制度、机动车维修记录制度、机动车维修合同制度、机动车维修费用结算清单制度、配件管理制度、维修质量保证期制度、维修质量竣工检验与竣工出厂合格证制度、机动车维修档案制度、统计信息报送制度等管理制度,按照DB32/T 1227的要求提供规范化服务。
4.5 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企业应由有资质的第三方对其安全生产状况进行评估,评估报告报所在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和安监部门备案,作为行政许可和管理的依据。
5 人员条件
从事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的维修企业,应至少有一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其专职生产安全管理人员应经过危险货物相关知识的岗前培训,并取得安监部门核发的相关证书。
机修、电器、钣金、涂漆每个工种中至少1名技术人员经过危险货物相关知识的岗前培训,并取得相应证书。
6 安全条件
6.1 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企业应具有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保护措施,建立并实施安全生产责任制。
并具有与其维修车辆所装载、接触的危险货物相适应的安全保护设施、消防设施等。
6.2应具有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安全设备管理及维护、人员技术和安全培训等制度。
并建立严格的动火管理制度,设立单独的动火区域。
动火区域应配备与危险货物种类相适应的灭火器材、消防设施配置、摆放符合要求,用火作业管理实行一证(用火作业许可证)、一处(一个用火地点)、一人(一个监护人)制度。
6.3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应空载入厂维修。
6.4应建立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进厂危险源核查制度,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进入厂房维修前,应在待检区按规定进行危险货物安全检测,保证无爆炸、无燃烧、无泄漏、无污染危险。
6.5 从事放射性物质运输车辆维修的企业,应按照放射性环境下作业的要求,具有特别屏蔽、防护、培训教育等的制度和措施。
6.6 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企业应与有罐体处理能力的企业签订协议,协调罐体处理,处理方式包括熏蒸、置换、中和等。
7 应急预案
7.1 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企业应有完善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包括防火、防爆、防有毒、有害气体泄漏预案等。
7.2 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企业应设置应急事件报告程序,一旦发生危险事故,应立即按照预案组织救援,并向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和交通运输、公安、环境保护、质检等部门报告。
7.3 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企业应建立应急指挥体系,健全企业安全网络体系和安全岗位责任制度。
8 设施条件
8.1 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停放场地
8.1.1 企业应有与承修危险货物运输车型、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独立的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停放场地,面积不少于200m2。
停车场地面平整坚实,区域界定标志明显。
8.1.2 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停放场地地面平整坚实,设置相适应的警戒线,警戒区域内消防设施齐全,无火源、热源。
设置消防安全通道警示牌,并保持通畅无阻。
8.2 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车间
8.2.1 应具有维修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独立的专用修理车间。
专用修理车间应远离生活场所、公路、铁路以及供电变压器等,独立设置,干净整洁,通风良好,面积不少于200㎡。
8.2.2 非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不应进入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专用修理车间。
8.2.3 专用修理车间结构,建筑材料应能满足维修车辆所装载、接触的危险货物的要求。
8.2.4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厂房地面应平整坚实,设置警戒线,车间内消防设施齐全,无火源、热源,设置相应的警示标志和报警装置。
企业应对维修车间和应急通道等进行监控。
8.2.5专用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车间应使用防爆照明装置及电气设施、设备。
禁止在专用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车间内放置或使用可能产生火花、火源的设备设施。
9 设备条件
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企业除符合DB32/T 1692.1-2010中一类货车整车维修企业开业所需的设备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设备:工业温度计、可燃气体防爆测试仪、有毒、有害气体探测仪、铜质专用工具、制动试验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