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期末要点重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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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期末考试复习重点

经济法期末考试复习重点

经济法1 公司:公司是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以营利为目的,由股东投资而设立的企业法人,包括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2 有限责任公司:也称有限公司,是指依照公司法设立的,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3 合同指“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4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给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5 违约责任:指合同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时,依法应承担的法律责任.6 公司的种类:1)按我国公司法的基本分类,公司分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2)根据股东对公司所负责任的不同,可分为有限责任公司、无限责任公司、两合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股份两合公司。

3)根据公司对外信用基础不同,可分为资合公司和人合公司。

4)根据公司之间的控制与依附关系不同,可分为母公司和子公司。

5)根据公司的独立性不同,可分为总公司和分公司。

6)根据公司的国籍不同,可分为本国公司、外国公司和跨国公司。

7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50个人以下)2)股东出资额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4)有公司名称及组织机构。

5)有公司住所.8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万元。

9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出资方式:货币;实物即各种有形财产;知识产权即工业产权、植物新品种权及非专利技术等;土地使用权包括对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享有的使用权;其他可以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

10 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股东会、董事会和经理、监事会或监事。

11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可以提出召开临时会议。

股东会的特别决议即对公司增减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以及修改公司章程做出的决议,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经济法知识点总结期末大一

经济法知识点总结期末大一

经济法知识点总结期末大一经济法知识点总结一、引言经济法是指规范经济活动的法律体系,主要包括宪法、民法、商法等法律法规。

大一期末将涉及到一些经济法的基础知识点,下面将对这些知识进行总结。

二、宪法中的经济法相关知识点1. 宪法对经济制度的规定:宪法规定了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强调公有制和非公有制经济的合理结合。

2. 宪法对经济活动的保护:宪法规定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权受法律保护,并且禁止非法侵占、非法查封、非法扣押财产。

三、民法中的经济法相关知识点1. 民法中的契约法规定了市场经济中各种契约的基本法律制度,如合同的成立、效力、履行、变更和终止等。

2. 民法中的物权法对财产物权进行了规定,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等,这些物权对于市场经济中的交易、融资等活动具有重要作用。

四、商法中的经济法相关知识点1. 公司法规定了公司的设立、组织形式、股东的权利和义务等,是市场经济中公司制度的基本法律框架。

2. 合伙企业法对合伙企业的设立、组织形式、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等进行了详细规定。

3. 商法还包括了其他一些重要法律法规,如商标法、反垄断法等,这些法律法规对于保护市场竞争秩序和消费者权益具有重要作用。

五、经济法在实践中的应用1. 经济法在企业经营活动中的应用:企业在进行经营活动时需要遵循合同法、公司法等经济法律法规,保护自身利益,同时也要遵守市场竞争秩序和维护消费者权益。

2. 经济法在金融领域的应用:金融机构和金融活动涉及到很多经济法的规定,如金融合同、信用证等,为金融市场的稳定和良好运行提供法律依据。

3. 经济法在知识产权保护中的应用:知识产权法保护创新成果,鼓励创新活动,推动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

对于企业来说,知识产权的保护也是提升竞争力和降低经营风险的重要手段。

六、结语经济法作为规范经济活动的法律体系,在市场经济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对于大一学生来说,理解和掌握一些基础的经济法知识点是非常重要的,它将为你们今后的学习和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经济法期末知识总结

经济法期末知识总结

经济法期末知识总结经济法是国家对经济活动中产生的法律问题进行规范和管控的一门法律科目。

它主要包括市场经济法、金融法、公司法、贸易法等多个分支。

经济法与经济学、法学等学科紧密结合,是经济运行的法律框架和规则。

一、市场经济法市场经济法是经济法的基础,它主要涉及到市场经济的各个方面,如市场主体、商品交易、合同法、不正当竞争、反垄断等。

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市场经济法的作用变得愈发重要。

1.市场主体市场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自然人指的是个体经济单位,法人指的是公司、企业等法定的经济人主体。

市场主体在市场经济中享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在经济活动中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商品交易商品交易是市场经济的基本形式,它需要遵守合同法的规定。

合同法规定了合同的成立、履行、变更、解除等各个环节的法律规则。

合同双方应当遵守约定,履行合同义务。

3.不正当竞争不正当竞争是市场经济中的一种不公平竞争行为,包括虚假宣传、商业贿赂、恶意拖欠货款等行为。

不正当竞争行为损害了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对市场秩序和经济发展造成了不良影响,因此,不正当竞争行为受到法律的禁止和制裁。

4.反垄断反垄断是市场经济中的另一个重要内容,它旨在维护市场竞争的公平与自由。

反垄断法的核心是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限制竞争和与竞争限制性协议等垄断行为。

反垄断法的实施能够维护市场的公平竞争,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二、金融法金融法是指管理和规范金融机构和金融业务的一门法律学科。

金融法的主要任务是保护金融机构和金融业务的安全稳定,促进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

1.金融机构金融机构是指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提供金融服务的机构。

金融机构在提供金融服务的过程中需要遵守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规定,确保金融活动的合法合规。

金融机构涉2.金融业务金融业务包括银行业务、证券业务、保险业务等。

银行业务主要涉及到存款、贷款、信用卡等。

证券业务主要指证券发行、交易、投资顾问等。

经济法期末重点内容梳理

经济法期末重点内容梳理

经济法期末重点内容梳理一、概念1.代理: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在被代理人名义与第三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担的一种法律制度。

2.有限责任公司:是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3.法人:是指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行为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4.公司法概念:公司法是指规定公司设立程序、组织机构、活动原则及其对内对外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5.合同法概念: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交易关系的法律,它主要规定合同的订立、合同的效力及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保全、违约责任等问题。

6.不正当竞争,是指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违反本法(不正当经营法)规定,扰乱市场竞争秩序,损害其他经营者和其他消费者的经营行为。

7.善意取得:又称即时取得,指无权处分人将动产或不动产处分给他人,善意受让人依法取得该动产或不动产的所有权或其他物权。

8.有限合作企业,是指由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共同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的合伙组织9.合伙企业法概念:为了规范合伙企业的行为,保护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制定本法。

10.股份有限公司又称股份公司,是将其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11.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12.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不在法定期间内行使权利,而失去诉讼保护的制度。

13.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

组织机构不设股东会,其余和有限责任公司一样。

二、简答:1.经济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经济法是从社会本位出发,调整国家在经济管理和协调社会经济活动过程中所形成的各种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名称。

经济法学期末知识要点

经济法学期末知识要点

经济法学期末知识要点经济法学期末知识要点一、市场经济与经济法二者的相互需要。

经济法学期末知识要点1为规制和保障国家所采取的第一种方式;即国家对市场的干预机制;国家需要制定市场规制法2为规制和保障国家调节的第二种方式;即国家直接参与投资经营活动;国家需要制定国家投资经营法3为规制和保障国家调节的第三种方式;即国家对经济的引导调控;国家需要制定经济引导调控法(或称宏观调控法)调整的限度:这种调整也应控制在一定的限度来;否则会走向相反的目标。

二、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国家协调本国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分为市场监管关系和宏观调控关系。

三、经济法的概念经济法是调整在国家协调本国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哪些不是经济法调整的法律关系?四、经济法与其他法律部门的关系和区分1.经济法与民商法2.经济法与行政法五、经济法的渊源1.宪法2.法律3.行政法规4.地方性法规5.国际条约从宏观上来看;经济法主要由三个部分所构成;即:1.市场规制法:市场规制法的立法体系(P80-81)2.国家投资经营法3.国家引导调控法第二讲反垄断法市场规制法及其体系反垄断法同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区别:P80-81一、竞争和竞争法(一)竞争的作用:(1)优化配置资源。

(2)推动经济和技术的发展。

(3)保护消费者;让消费者获得实惠。

(二)竞争法的作用第一;创设、完善公平竞争的社会条件;维持合理的市场结构;建立健全公平竞争制度;第二;制止非法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维持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第三;保护和鼓励正当竞争;保护合法经营者的竞争权利;为竞争机制作用的正常发挥提供良好的条件;第四;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二、反垄断法(一)基本概念1.什么是垄断:一般是指经营者以独占或有组织的联合行动等方式;凭借经济优势或行政权力操纵或支配市场;限制和排斥竞争的行为或状态2.垄断的成因:资源垄断、自然垄断、市场垄断、知识产权垄断、行政垄断3.垄断的特征:排斥竞争/危害社会/违法4.垄断的界定:状态/行为(二)垄断行为的类型(1)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市场垄断(2)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3)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

[全]经济法学期末考试重点最终版

[全]经济法学期末考试重点最终版

经济法学期末考试重点最终版一、宏观调控1.宏观调控法与市场规制法的关系(P143):(1)宏观调控法与市场规制发同属于经济法。

这个经济法体系中,宏观调控法是与市场规制法并列的部门法。

它们分别调控的宏观调控关系和市场规制关系虽然是不同的经济关系,但同属于经济法说调整的调制关系。

(2)宏观调控关系与市场规制关系之间在逻辑上的并列关系,并不排除他们在客观表现上的密切联系。

宏观调控控关系和市场规制关系分别发生在经济运行的宏观层次和微观层次,而经济运行的宏观层次和微观层次之间又存在着千丝万缕的密切联系。

基于上述密切联系,在针对经济运行研究、拟定经济发展对策时,往往需要同时从宏观调控法、市场规制发等多个方面思考。

2.宏观调控法的基本原则(P147):(1)调控法定原则。

调控法定原则的基本要求是,国家进入市场、调控宏观经济运行的行为,必须有法律的明确授权,并受宏观调控发实体性、程序性规范的约束。

(2)调控绩效原则。

调控绩效原则的基本要求是,国家宏观调控行为,应以提高经济运行的宏观效率、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增长为目标。

(3)调控公平原则。

调控公平原则的基本要求,是国家宏观调控行为,应当兼顾效率与公平,增进经济资源配置在地区、产业和国民分配上的公平。

(4)调控适度原则。

调控适度原则的基本要求是,在法律实体性和程序性规定的范围内,国家宏观调控行为应当以量化的、最佳的效率和公平状态为目标,统筹宏观经济运行个变量之间的关系,兼顾宏观调控的各项目标,准确、有效地运用各种相关的宏观调控手段,努力实现宏观调控综合效果的最优化。

二、财税法预算法预算法是调整在国家进行预算资金的筹集、分配、使用和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1.预算体系预算体系是指通过确定中央和地方政府之间预算管理职权、划分预算收支范围的方式处理国家财政分配关系的一项基本财政法律制度。

国家实行一级政府一级预算,设立中央、省、市、县、县五级预算。

全国预算由中央预算和地方预算组成,地方预算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中预算组成。

经济法期末复习重点(全)

经济法期末复习重点(全)

第二章:(1.)母公司和子公司属于控制与被控制的关系,都有独立法人资格(2)总公司和分公司,分公司没有没有独立法人资格,只可领取营业执照,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3)公司法人财产权.1:公司为其他公司投资或者担保要经过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如果公司章程里限定数额,不得超过数额.2:公司为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要开会决议,且那个人不得参与投票决定,且要在会的人半数通过。

3:公司可以投资,但不是承担债务责任人(4)股东出资方式,基本上只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出资。

公司的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应当用人民币表示。

(5)变更登记事项及要求1:关于30日的变更公司名称,法人名称,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股东变更应当在作出决定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2:关于45日后的变更公司减少注册资本{不得少于法定最低限额}、公司合并,分立{解散,要注销。

合并要登记}应当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变更登记----一定要记得是45后,不是内!(6)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组织机构重点)1:股东人数1≤N≥50.2:股东出资最低限额为3万元,3: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得分期缴付出资,全体股东首次出资额不低于注册资本的20%,不低于3万,2年内交清,投资公司可以5年内交清4:出资要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值并可以依法转让的出资。

价值评估后因为市场变化贬值/升值的不算数。

5:货币出资不低于注册资本的30%(7)股东缴纳出资1:股东不安规定缴纳出资的,要足额缴纳还包括未出资的利息。

2:发起人与被告人承担连带责任,可以向被告股东追偿。

3:股东为履行出资义务就转让股权后,受让人和原股东承担连带责任,可以追偿。

4:违法犯罪得来的股权会被变卖或者拍卖,低价转给受害人,不得直接将资本从公司抽离。

(8)抽逃出资股东抽逃出资,协助其抽逃出资的承担连带责任。

(9)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股东会-------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利机构职权和决议:分为一般和特别的,一般的:公司是全体股东组建,大小事情人家说了算。

经济法期末考试重点总结版

经济法期末考试重点总结版

经济法期末考试重点总结版第一篇:经济法期末考试重点总结版名称解释: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公司的发起设立是指由股东或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出资额或股份而设立公司。

公司人格否认制度是指公司股东滥用公司的独立责任和股东的有限责任时,否定公司的法人资格,而由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制度。

物权的公信原则,又称公示的效力。

是指当事人在变动物权时依法定程序公示后,该物权变动就具有完全的法律效力,即使公示有瑕疵,善意受让人基于对公示的信赖,仍能取得物权。

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订立合同过程中一方当事人违背诚实信用原则,致使相对人的信赖利益受到损害的,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

缔约过失责任是违反先合同义务应承担的责任。

所有权是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任意性规范是规定的权利、义务具有相对肯定形式,允许当事人之间相互协议或单方面予以变更的法律规则。

产品是指经过加工、制作,用于销售的产品。

不包括未经加工制作的矿产品、初级农产品、初级畜禽产品、水产品等,也不包括未投入流通的生活自用产品、赠予的产品、试用产品、加工承揽的非标准产品等。

建设工程不适用本法。

建筑工程使用的建筑材料、建筑配件和设备,属于前款规定的产品范围的,适用本法。

军工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由国务院、中央军委另行制定。

连带责任则是指,每个合伙人都对全部债务负责,债权人可以请求全体、部分或个别合伙人清偿,被请求的合伙人应予以清偿,不得以超过自己负担比例为由拒绝。

承担连带责任的合伙人对超出其负担比例的部分可以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合同是合意之协议。

合同又称契约。

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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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以下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是()A.13岁的小明去商店买了一个文具盒B.李某和王某以10万元的价格订立了买卖走私车的合同C.蒋某将一个价值60元的仿古瓷碗以10万的价值卖给了张某D.15岁的小涛偷偷用其父亲的信用卡花了2万元买了一个高级游戏机2.甲和乙共同订立了一个书面的合伙协议,半年后,乙突然死亡,合伙协议解散,请问签订协议和乙死亡属于法律事实中的()A.事件和行为B.事件和事件C.行为和事件D.行为和行为3.以下不属于代理权滥用的是()A.双方代理B.因第三人的故意欺诈导致被代理人利益受损C.自己代理D.与第三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利益4.2012年1月5日,甲把乙打伤,在诉讼时效期间发生哪一件事情可能会导致诉讼时效的中止()A.甲主动提出赔偿乙B.乙曾提起诉讼,但后又因各种原因撤诉C.乙主动上门找甲主张赔偿D.因遭遇大雪,乙被困在山里数月5.以下哪种民事行为不属于意思示不真实的民事行为()A.买卖双方误将赝品当成真品进行交易B.甲利用乙处于危难情况下迫使其做出不公平的交易C.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的利益D.兄弟二人合伙开设赌场6.以下属法律关系中客体的是()A.公民B.国家C.法人D.物7.父母对未成年人的代理属于()A.指定代理B.法定代理C.委托代理D.意定代理8.以下民事法律关系的诉讼时效为2年的是()A.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B.拒付或延付租金的C.欠钱不归还的D.寄存财物被丢失的9.以下可以代理的事项是()A.婚姻登记B.设立遗嘱C.具有人身性质的债务履行D.购买100万元的货物10.甲从乙处花了50块钱买了一个仿古碗,后二人无意中发现该碗是真的古董碗,价值5万,请问在该买卖合同中的意思表示属于()A.欺诈B.重大误解C.趁人之危D.真实意思表示11.以下不属于滥用代理权的是()A.因为代理人缺乏相关常识而购买了一批假冒伪劣商品B.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自己进行民事活动C.同一代理人代理双方当事人进行同一项民事活动的行为D.代理人与第三人串通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12.甲因欠乙的钱被乙起诉至法院,在法庭辩论中,双方就诉讼时效的中止问题发生争议,以下说法错误的是()A.不可抗力可以成为诉讼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B.诉讼时效可以中止的时间为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C.诉讼时效可以中止的时间为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3个月D.待中止事由消除后,时效期间继续计算13.以下不属于经济法调整的法律关系是()A.张某去火锅店消费因煤气爆炸受伤产生的法律关系B.中国A公司和美国B公司签订投资协议在中国设立C公司产生的法律关系C.李某酒后驾车撞死王某产生的法律关系D.一商家因争夺市场份额而发布假新闻诽谤同行而产生的法律关系14.以下关于可撤销可变更的民事行为的说法,错误的是()A.一经撤销,则从撤销之日起无效B.可以撤销也可以变更C.可以撤销也可以不撤销D.如果不撤销则有效15.以下关于代理的说法错误的是()A.代理行为必须是有法律意义的行为B.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独立的为意思表示C.代理人以自己的名义为民事行为D.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16.以下构成表见代理的是()A.采购员甲与乙串通从乙处购买质次价高的商品,并获得回扣B.采购员甲根据老板的意思购买了一台走私机器C.采购员甲同时代理乙和丙进行交易D.采购员甲只有权购买2万元货物,但他在单位给的空白介绍信上写明可购买5万元货物并且凭此介绍信与乙签订了合同17.以下不属于经济法特征的是()A.全局性B.经济性C.任意性D.政策性18.以下属法律关系客体中的物的是()A.大米B.肖像权C.名誉权D.专利权19.以下属于委托代理的是()A.小李的父母对未成年小李的代理B.小张的姨父根据法院的指定对未成年小张的代理C.小王的姑姑根据有关机关的指定对未成年小王的代理D.采购员魏某根据单位的授权与某农场签订2万元标的的合同20.以下适用2年诉讼时效的是()A.甲租房后无故拒付租金B.甲违反合同的行为C.甲卖给乙质量不合格的商品D.甲在火车站寄存的包裹被丢失21.以下不属于经济法的渊源的是()A.《公司法》B.《反垄断法》C.《反不正当竞争法》D.《未成年人保护法》22.以下不属于法律关系客体中物的是()A.钻石B.专利权C.肉包D.房子23.小李的父母对未成年小李的代理属于()A.指定代理B.委托代理C.法定代理D.表见代理24.甲乙双方订立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甲将房屋出租给乙,租期1年,自2010年6月1日至2011年6月1日。

房屋租赁合同期限届满时,甲发现乙对房屋擅自进行了改造,为此要求乙进行赔偿,乙答应在6月20日前给予赔偿。

至6月20日,乙仍未对甲进行赔偿。

甲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赔偿的诉讼时效应当截止到()。

A.2012年6月1日B.2012年6月20日C.2013年6月1日D.2013年6月20日25.以下属经济法调整的法律关系是()A.王某酒后驾车致一行人死亡产生的法律关系B.张某不服交警对其闯红灯进行的处罚而产生的法律关系C.网民赵某因谣传某地发生恶性案件而产生的法律关系D.消费者魏某在超市购物被怀疑偷窃搜身产生的法律关系26.甲乙二人签订一钢材买卖合同,并约定于9月30日履行,9月28日的时候突然发生地震,导致货物全部毁损,请问签订合同和突发地震属于法律事实中的()A.事件和行为B.事件和事件C.行为和事件D.行为和行为27.张某擅自在商场空白介绍信上写明被授权购买5万元毛衣并与一工厂签订合同,后工厂找到商场要求支付5万元货款,商场负责人说张某只有权购买2万元以下的毛衣,故拒绝支付货款。

请问以下说法错误的是()A.该合同有效B.商场有权拒绝支付货款C.该行为构成表见代理D.商场仍应支付5万元货款28.甲于2009年7月1日向乙借钱10万元,写明2011年2月1日偿还。

至2011年2月1日,甲拒不归还。

乙打算于2012年1月5日向法院起诉,不料在1月4日时突降暴雪,被困于山中3个月,2012年4月5日,路一通,乙便下山向法院起诉。

以下说法错误的是()A.暴雪导致诉讼时效的中止B.诉讼时效的中止应当发生于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C.2012年4月5日路通后诉讼时效应当延长3个月D.2012年4月5日路通后诉讼时效继续计算29.以下不属于经济法特性的是()A.全局性B.强制性C.行政性D.政策性30.以下具有法人资格的是()A.个人独资企业B.有限责任公司C.普通合伙企业D.有限合伙企业31.以下关于代理的说法错误的是()A.代理是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实施法律行为,由被代理人承担法律后果的制度B.代理包括委托代理、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C.自己代理属于代理权的滥用D.双方代理属于代理权的滥用32.以下意思表示真实的是()A.甲因不识货误将赝品当真品,花了1万元买了一幅只值200元的画B.小李买了价值5000元的手机,一星期后不喜欢,故在网上以4200的价格把手机转让C.张某因犯了较为严重的错误被同学发现,同学威胁要求把4000元电脑送给自己否则就揭发出去,张某不得已将电脑送给了同学D.郑某为了给儿子筹学费将家里祖传的玉拿到集市上卖,因为不懂玉,所以相信了买家所说的话,将价值10万元的玉卖了2万元33.以下法律中不属于经济法内容体系的是()A.《反不正当竞争法》B.《会计法》C.《财税法》D.《行政复议法》34.以下属于非法人资格的是()A.合伙企B.有限责任公司C.股份有限公司D.中外双方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35.一工厂派采购员购买生产所需原料,采购员找到自己亲戚的工厂,以高价买下质次的原料,并获得好处费3000元,该情形属于()A.欺诈B.趁人之危C.恶意串通D.胁迫36.以下属有效民事行为的是()A.魏某误将商品标价弄错,将价值10万5000元的商品以1万5000元的价格卖给了李某B.甲买了一件价值1万元的礼物送给女朋友,但还没送出去就分手了,甲只好以8折的价格将其转让C.甲从乙处购买了一批走私照相机D.15岁的王某偷刷父亲信用卡消费8000元37.以下法律中不属于经济法内容体系的是()A.《证券法》B.《反垄断法》C.《行政复议法》D.《审计法》38.法律事实可以分为事件和行为,以下属于事件的事()A.甲乙签订买卖合同B.抛弃所有权C.突发地震D.甲转让股权39.一学生宿舍失窃,小李无意中发现是小王所做,故和小王说我知道是你干的,如果你不把新买的电脑送给我,我就捡举揭发,小王只好把价值6000元的电脑无偿赠送给小李,在此例中,意思表示的情形是()A.胁迫B.趁人之危C.欺诈D.恶意串通40.以下不是有效民事行为的是()A.17岁小王常年在外打工养家糊口,某天他花了两万元给自己买了一台单反相机B.20岁张某花了1998元买了一张VIP演唱会的门票,无奈因当天临时加班,只好以7折的价格转让出去C.15岁的小张花了20元钱买了一个铅笔盒D.甲乙两人因为都不懂古董,所以将一个价值500元的赝品当成10万元的真品进行交易41.甲、乙、丙三人各出资3万元设立一普通合伙企业A,甲经推选是合伙企业的事务执行人,以下说法错误的是()。

A.若甲未经其他人同意,擅自超越权限与丁进行交易,若丁不知甲超越权限,则其交易有效B.若合伙企业A欠丁债务15万,而其只剩下5万的财产,则余下10万元债务,丁可以找到甲、乙、丙三人中任何一个人全部偿还C.在合伙协议没有相关规定的情况下,乙若想转让其在财产份额给丁,则需要经甲和丙的一致同意D.如果某天丙加入,则丙只需对其加入后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42.中国A公司和日本B公司共同投资设立一企业,该企业为中国法人,组织形式是有限责任公司,期限是20年,期满后全部固定资产归中方投资者所有,外方投资者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可以提前回收投资,请判断该企业为()。

A.中外合资经营企业B.中外合作经营企业C.外资企业D.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43.甲是一有限合伙企业,以下的相关描述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是()A.甲中至少有一个普通合伙人B.合伙协议可以约定将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C.有限合伙人与普通合伙人的出资方式相同,只是承担责任有所不同D.除非协议另有约定,有限合伙人可以将其在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44.中国A企业与外国B公司拟打算成立一中外合资经营企业C,以下说法中正确的是()A.C企业可以选择是否成为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类型B.C企业必须具备法人资格C.如果AB协商的好,B可以提前回收投资D.如果AB协商的好,A可以提前回收投资45.甲、乙、丙三人投资设立了一普通合伙企业A,以下说法正确的是()A.甲、乙、丙三人只能以现金、实物、知识产权等投资,不能以劳务出资B.甲若未经乙、丙同意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给丁,而丁若为善意第三人,则行为有效C.若甲因个人原因对丁欠下债务,则丁不能直接对合伙企业A主张抵销权和代位权D.若甲因个人原因对丁欠下债务,则丁只能依法追索甲在合伙企业A中的收益46.中国A公司与意大利B公司共同投资设立一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甲开发生产一款新型热水器,以下说法错误的是()A.此种合作经营,又称为“契约式合营”,指投资、合作条件、收益分配、风险和亏损的承担及经营管理方式等都是由合作合同加以规定B.此种合作经营,又称为“股权式合营”,指按双方的出资比例确定权、责、利C.AB两公司可以在合作合同中规定甲是否组成法人资格D.甲企业可以根据机构性质选择董事会、联合管理机构或委托他人进行管理47.张三、李四、王五共同投资成立了一个普通合伙企业,其中,王五被选为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人,以下说法正确的是()A.若王五超越其权限与朱六签订合同,则合同无效B.李四可以自主决定将财产份额转让给朱六,并通知张三和王五C.若朱六后来加入合伙企业,则他只需对加入后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而无须负担加入前的债务D.若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必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48.以下关于外商投资企业的说法,错误的是()A.外商投资企业的投资者都包括外国人,如外国的自然人、法人或经济组织B.外商投资的方式是私人间接投资C.外商投资企业均设立在中国境内,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为依据D.外商投资企业主要包括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商独资企业49.以下关于合伙企业的说法错误的是()A.普通合伙人可以以劳务出资,但有限合伙人不可以B.普通合伙企业协议中不能约定全部利润归部分合伙人所有,但是有限合伙企业在协议中可以作出这种约定C.退伙的有限合伙人以其退伙时从合伙企业中取回的财产为限承担责任D.有限合伙人不可以同本有限合伙企业进行交易,也不可以自营或者同他人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50.以下关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说法中,错误的是()A.中外投资者可以是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B.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是中国法人C.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组织形式是有限责任公司D.合营双方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共负盈亏51.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应当承担偿还责任,但债权人在()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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