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处罚细则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处罚

细则

XXXX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XX年3月1日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处罚细则

一、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责任制,严肃查处施工过程中违纪违规行为,预防安全事故发生,确保施工生产顺利进行,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对违反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的行为,依照本细则执行。

第三条本细则制订和实施的依据

1、政府部门及公司内部颁发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法律法规、条例、强制性标准和有关规定。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等相关规范。

第四条实施本细则的管理部门人员。公司质量安全科专职安全员行使依照本细则履行日常检查和对违章行为处理的职能。

二、处罚标准

第一条现场周边管理

1、各劳务分包单位应对施工现场出入口及围挡负责,必须安排专人进行24小时执勤、做好门前三包。措施落实不到位,处罚1000元;

2、各劳务分包单位应对施工现场周边设施(包括地上可见、地下隐蔽)的安全、完好度负责。造成损坏的,处罚500元;

3、不得占道施工。如因影响公用道路和占道施工的,在接到施工总承包、监理、甲方通知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搬移建筑材料的罚200元。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