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隐私保护协议.pdf

合集下载

银行信息安全保密协议

银行信息安全保密协议
银行信息安全保密协议
一、协议背景
鉴于银行业务涉及大量客户隐私及资金安全,为确保银行信息安全,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信息保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二、保密信息范围
1.甲乙双方在合作过程中,涉及以下保密信息:
(1)客户个人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家庭住址等;
(2)客户账户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账号、密码、交易记录、资金余额等;
(3)银行内部管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业务流程、操作手册、内部报告等;
(4)其他经双方确认需保密的信息。
三、保密义务
1.甲乙双方应对本协议第二条所述保密信息严格保密,未经对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2.甲乙双方应采取必要措施,确保保密信息的安全,防止泄露、丢失、损坏等情况发生;
3.甲乙双方应在合作结束后,继续履行保密义务,直至保密信息被公开或不再具有保密价值。
四、保密期限
1.本协议所述保密信息,自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算,保密期限为____年;
2.如甲乙双方在合作过程中产生新的保密信息,其保密期限自新保密信息产生之日起算,至本协议约定的保密期限届满之日止。
五、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泄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保密信息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2.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因此遭受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经济损失、名誉损失、律师费等;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_

隐私保护协议书范本

隐私保护协议书范本

隐私保护协议书范本甲方(数据控制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数据主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需要收集、处理和使用乙方的个人信息,为保护乙方的隐私权益,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特订立本隐私保护协议书(以下简称“本协议”)。

第一条定义1.1 “个人信息”是指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乙方身份的各种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个人生物识别信息、住址、电话号码等。

1.2 “数据控制方”是指决定个人信息处理目的和方式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1.3 “数据主体”是指个人信息所涉及的自然人。

第二条个人信息的收集与使用2.1 甲方收集乙方个人信息,应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不得收集与服务无关的个人信息。

2.2 甲方收集乙方个人信息前,应明确告知乙方收集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取得乙方的同意。

2.3 甲方应确保乙方个人信息的安全,采取必要的技术和管理措施防止信息泄露、丢失、滥用。

第三条个人信息的处理3.1 甲方处理乙方个人信息,应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不得超出乙方同意的范围。

3.2 甲方不得将乙方个人信息用于本协议约定之外的目的,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乙方再次同意。

3.3 甲方应定期对个人信息的处理活动进行评估,确保符合本协议的规定。

第四条个人信息的存储与传输4.1 甲方应采取适当的安全措施,确保乙方个人信息在存储和传输过程中的安全。

4.2 甲方在传输乙方个人信息时,应采取加密等安全措施,防止信息在传输过程中被截获或篡改。

银行保密协议完整版doc

银行保密协议完整版doc

银行保密协议完整版doc(二)一、协议方甲方:(银行名称)乙方:(客户名称)丙方:(代理人/中介机构名称)二、协议背景甲方为乙方提供银行服务,为了保护双方的利益和信任,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制定本协议。

三、协议内容1.保密责任1.1甲方保密责任:甲方承诺对乙方的个人信息和财务信息保密,不得泄露或向未经授权的第三方提供。

1.2乙方保密责任:乙方承诺妥善保管银行提供的账户、密码等信息,不得泄露给他人,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2.信息使用2.1甲方使用乙方信息:甲方在履行银行服务的过程中,可以根据乙方的授权使用乙方的个人信息、财务信息等,但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保护乙方隐私的原则。

2.2乙方使用甲方信息:乙方在合理范围内可以使用甲方提供的银行信息,但不得用于非法目的或超越乙方权限的行为。

3.资料保存3.1甲方资料保存:甲方承诺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对乙方的个人信息和交易记录进行妥善保存,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防止信息泄露或损坏。

3.2乙方资料保存:乙方承诺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账户信息和授权文件,并妥善保存与银行的交流记录和交易凭证等。

4.违约责任4.1乙方违约责任:如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保密义务,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作关系,并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4.2甲方违约责任:如甲方未能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保密责任,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并接受法律追究。

5.协议期限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并持续有效直至双方达成书面解除协议或根据法律法规终止合作关系。

6.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本协议的签署、履行和解释适用法律。

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其他条款1.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的任何修改或补充须经双方书面同意,方可生效。

3.本协议未尽事宜,根据双方实际情况另行协商确定。

银行签订的保密协议范本

银行签订的保密协议范本

银行签订的保密协议范本甲方:__________银行乙方:__________公司鉴于甲乙双方在业务往来中可能涉及到的商业秘密和敏感信息,为了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特订立本保密协议。

第一条保密信息的定义1.1 保密信息是指在甲乙双方业务往来过程中产生、获取或交换的,不为公众所知晓的、具有商业价值的信息。

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客户资料、业务数据、财务数据、技术资料、经营策略、合同文件、电子邮件、通信记录等。

1.2 保密信息分为两类:一类是甲乙双方自身产生的保密信息,另一类是甲乙双方从第三方获取的保密信息。

第二条保密义务2.1 乙方同意在业务往来过程中,对甲方的保密信息予以保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披露或传播。

2.2 乙方同意在业务往来过程中,对从甲方获取的保密信息予以保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披露或传播。

2.3 乙方同意在业务往来结束后,继续承担对甲方的保密义务,直至甲方宣布保密信息不再具有保密性。

2.4 乙方同意不得利用甲方的保密信息从事与甲方业务相竞争的活动。

第三条保密信息的保护措施3.1 乙方应采取适当的措施,确保保密信息的安全。

包括但不限于:加强网络安全防护,定期更换密码,限制访问权限,禁止非法复制、下载、打印保密信息等。

3.2 乙方应对涉及保密信息的员工进行保密教育和培训,确保员工了解保密信息的重要性,增强员工的保密意识。

3.3 乙方应在发生保密信息泄露事件时,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减轻损失,并及时通知甲方。

第四条保密期限4.1 本协议项下的保密义务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至保密信息不再具有保密性止。

4.2 如果甲乙双方在保密信息保密期限内解除或终止业务往来,本协议项下的保密义务仍然有效。

第五条违约责任5.1 如乙方违反本协议的保密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止违约行为,消除影响,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5.2 如乙方违反本协议的保密义务,导致甲方遭受严重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银行信息保密协议范本(标准版)

银行信息保密协议范本(标准版)

银行信息保密协议范本(标准版)目录1. 定义与解释2. 保密信息的范围3. 保密信息的保护4. 保密信息的披露5. 保密信息的返还6. 保密义务的终止7. 违约责任8. 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9. 通知10. 整体协议11. 可分割性12. 附件附件1:保密信息清单银行信息保密协议甲方(保密信息提供方):________银行乙方(保密信息接收方):________公司鉴于:1.2 乙方希望获取甲方的保密信息,以便进行相关业务合作。

1.3 双方同意根据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对保密信息进行保密。

现双方达成如下协议:2. 定义与解释2.1 “保密信息”指本协议附件1中列明的所有信息,以及双方在合作过程中以书面、口头或其他形式披露的其他任何信息。

2.2 “接收方”指乙方及其授权代表、员工、顾问、承包商和分包商。

2.3 “披露”指通过任何手段,使保密信息为第三方所知。

3. 保密信息的保护3.1 乙方同意对甲方的保密信息承担严格的保密义务,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保护保密信息,防止保密信息被泄露、复制、公开或以其他方式滥用。

3.2 乙方仅可将保密信息披露给为实现本协议目的所必需的授权代表,并确保该等授权代表遵守本协议的保密义务。

4. 保密信息的披露4.1 乙方不得将保密信息披露给任何第三方,除非事先获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4.2 乙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如需向政府部门、监管机构或其他有权机构披露保密信息,应立即通知甲方,并尽可能使披露的保密信息受到相关机构的保密。

5. 保密信息的返还5.1 本协议终止或到期后,乙方应立即返还或销毁所有保密信息,并出具书面证明。

6. 保密义务的终止(1)双方书面同意终止;(2)保密信息已公开,且非因乙方的过错;(3)法律法规要求披露。

7. 违约责任7.1 如乙方违反本协议的保密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等。

8. 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8.1 本协议的签订、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银行信息安全保密协议

银行信息安全保密协议

银行信息安全保密协议尊敬的客户:为了保障您的银行信息安全,确保您的个人隐私得到妥善保护,我们制定了以下银行信息安全保密协议。

请您仔细阅读并严格遵守相关条款。

一、信息保密责任在您申请办理我行提供的各类金融服务过程中,您需要提供相关个人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

我们郑重承诺,对您提供的个人信息将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保护,并采取一切合理措施防止信息泄露、滥用或未经授权的访问。

二、信息使用与共享1. 我行仅在合法、必要的情况下使用您的个人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开展业务、核实身份、实施风险防控等。

除非经过您的明确同意或法律法规要求,我行不会将您的个人信息用于其他目的。

2. 为了完成您所需的金融服务,我行可能会与第三方合作伙伴共享或披露您的个人信息。

我们会与合作伙伴签订保密协议,并要求其严格按照协议约定处理您的个人信息。

3. 在出现下列情况下,我行可能依法披露您的个人信息:(1) 经您明确同意;(2) 法律法规要求;(3) 司法、行政机关依法要求;(4) 为保护公共利益、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所必须;(5) 在合并、收购、资产转让等交易中,可能向相关交易方披露您的个人信息。

三、信息安全保护1. 我行将采取包括技术手段和管理手段在内的一切合理措施保护您的个人信息,防止未经授权的访问、泄露、滥用和篡改。

2. 在使用我行提供的电子银行服务时,您需要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使用安全密码、定期更换密码、不定期扫描电脑查杀病毒等,确保您的账户及个人信息的安全。

四、责任与义务1. 您应妥善保管个人信息,避免将个人信息泄露给他人,确保个人信息安全。

2. 如您发现个人信息泄露或遭受盗用的情况,请及时联系我行客服或授权人,以便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

3. 在使用我行提供的金融服务过程中如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我行有权暂停或终止相关服务,并可能根据情况追究您的法律责任。

五、协议变更与通知1. 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我行保留随时修改、增加或删除本协议条款的权利。

员工隐私保护

员工隐私保护

员工隐私保护协议书甲方:(公司名称)乙方:(员工姓名)鉴于甲方为乙方提供工作岗位,为了保护乙方的个人隐私权益,甲乙双方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保密责任1.1 乙方承诺在与甲方的任何工作关系期间,不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或泄露与甲方业务、项目、客户、商业机密等相关的任何信息,无论该信息是以书面、口头或电子形式存在。

1.2 乙方保证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甲方的保密制度和规定。

1.3 乙方保证在离职后,仍然对甲方的商业机密及所有相关信息予以保密,不得利用任何手段将任何机密信息转移至其他单位,或以其他方式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第二条个人信息保护2.1 甲方承诺妥善保管乙方的个人信息,并采取适当的安全措施,保障乙方信息的安全。

2.2 甲方只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或经乙方事先同意的情况下,才会采集、使用或者提供乙方的个人信息。

2.3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其所持有的个人信息,并有权要求甲方对其个人信息进行更正、删除等操作。

第三条职业道德和行为准则3.1 乙方承诺在工作期间遵守甲方的工作纪律,并且恪守职业道德和行为准则。

3.2 乙方不得利用任何职务上的便利谋取私利,不得泄露或使用甲方商业机密,不得参与违法犯罪活动。

3.3 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对甲方进行恶意中伤、诽谤等损害甲方声誉的行为。

第四条违约责任4.1 若乙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泄露甲方的商业机密、客户信息等,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并有权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4.2 若甲方未履行保护乙方个人信息的义务,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因此而造成的一切经济及声誉上的损失,并有权追究甲方法律责任。

第五条保密期限5.1 本协议效力自乙方开始工作之日起生效,至乙方与甲方工作关系终止之日止。

5.2 本协议终止后,乙方应将其在甲方工作期间接触到的所有与甲方业务、项目、客户等相关的信息归还给甲方,并在离职后不再向他人透露或利用该等信息。

第六条争议解决6.1 本协议的生效、履行和解释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隐私政策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隐私政策

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隐私政策(小程序版)版本发布时间:版本生效时间: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行”)以高度谨慎的态度对待您的隐私和个人信息,依法采取安全保护措施保护您的个人信息安全。

请您仔细阅读本隐私政策,确认您已经全部知晓并充分理解本隐私政策的内容。

您使用我行的产品、服务时,我行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隐私政策合法收集、存储、使用和保护您的个人信息。

本《隐私政策》将帮助您了解以下内容:1.我行如何收集和使用您的个人信息2.我行如何存储您的个人信息3.我行如何共享和披露您的个人信息4.我行如何保护您的个人信息5.您控制个人信息的权利6.本隐私政策如何更新7.如何联系我行一、我行如何收集和使用您的个人信息个人信息,是指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的各种信息。

个人信息包括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通信通讯联系方式、住址、账户信息、财产状况、个人生物识别信息(如脸部信息、指纹信息等)、位置信息、电子设备信息、操作行为信息等。

(一)我行收集和使用个人信息的目的我行收集您的个人信息,目的在于依法合规为您提供优质的产品、服务。

我行收集的个人信息对于充分履行您和我行之间的合约很有必要,或者使我行能够遵守法定义务。

具体目的可能包括:1.保护您的账户安全,对您的身份进行识别、验证等;2.评估您的履约能力及履约状况,用于业务准入和风险防控;3.为您提供产品或服务所必需;4.保护您的资金安全;5.改善产品、服务,提升客户体验;6.履行法定义务(如反洗钱义务等);7.经您许可的其他用途。

(二)我行收集和使用个人信息的原则我行收集、使用您的个人信息将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按照法律法规要求以及业务需要收集您的个人信息,不会收集与业务无关的信息或采取不正当方式收集。

(三)我行如何收集个人信息1.我行为您提供金融服务时,您主动向我行提供个人信息;2.我行为您提供金融服务过程中,形成与服务相关的信息;3.向征信机构等有关法律、监管机构许可的机构采集您的信用信息和行为信息;4.向政府机构、司法机关及公共事业单位(如人民银行、公安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公积金管理中心等机构)、合法的电信运营商采集与服务相关的必要信息,如您的身份证件信息、税务信息、社保信息、位置信息等;5.经您授权,向合法留存您信息的自然人、法人以及其他组织收集与我行提供的服务相关的必要信息;6.为了您在使用我行的服务时体验更便捷,我行在第三方APP运营的小程序会使用一些经过您授权的功能,包括但不限于获取您的位置信息、访问手机通讯录、摄像头、照片库等。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隐私保护协议
尊敬的用户,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我行”)十分重视您的隐私保护和个人信息安全。

我行致力于维护您对我行的信任,恪守以下原则保护您的个人信息:权责一致原则、目的明确原则、选择同意原则、必要性原则、确保安全原则、公开透明原则等。

同时,我行承诺依法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来保护您的个人信息。

我行依据本协议的规定提供服务,本协议具有合同效力。

请您务必认真阅读本隐私保护协议,在确认充分了解并完全同意后使用我行的服务。

您使用服务的行为将视为对本协议的接受,并同意接受本协议的约束,我行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协议来合法使用和保护您的个人信息。

一、定义
1.网络金融应用:包括网站、用户端程序、网络金融安全工具等。

2.网站:是指用户通过浏览器访问的方式,来获取带有我行品牌标识的信息或服务。

3.用户端程序:是指用户需要在各类互联网终端(包括但不限于手机、电脑、平板电脑、可穿戴设备、电视盒子等)中安装的程序,用来获取我行信息或服务。

4.网络金融安全工具:包括但不限于网银盾、动态令牌、短信口令、生物识别等可在网络金融交易过程中,用于加强用户身份识别的工具。

5.我行关联方:是指厦门银行各级控股子公司及与我行有业务合作的公司。

二、隐私保护
(一)信息的收集
在您使用我行网络金融应用服务的过程中,我行会按照如下方式收集您在使用服务时主动提供或因为使用服务而产生的信息,用以向您提供服务、优化我行
的服务以及保障您的账号安全。

1.当您注册我行网络金融应用服务时,我行会收集以下个人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手机号码、证件号码、银行卡卡号等。

收集这些信息是为了帮助您完成注册,保护您账号的安全。

若您不提供这类信息,您将无法正常注册开通我行的服务。

2.当您使用我行网络金融应用服务时,为保障您正常使用我行的服务,在如下场景中,您需要向我行提供或授权我行收集提供服务所需的基础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您的设备型号、操作系统、唯一设备标识符、登录IP地址、操作日志、位置信息、人脸图像、声音等信息。

如您拒绝提供部分功能或服务所需信息,您可能无法使用部分功能或服务,但这不影响您正常使用其他功能或服务。

(1)我行会收集您使用网络金融应用的频率、总体使用情况、性能数据等,但我行不会将存储在分析软件中的信息与您在网络金融应用中提供的任何个人身份信息相结合。

(2)您可以选择使用麦克风设备来进行语音输入(例如:语音消息、语音搜索),我行会收集您的语音内容并进行必要的处理,以便我行正确识别您的指令或要求。

(3)您可以授权提供您的位置信息,以便我行基于您所在地点位置提供个性化服务推荐。

(4)我行会收集您与我行后台服务系统或人员接触时,向我行发送的语音、视频、图片或文字信息。

(5)您可以授权我行使用相机(摄像头)与相册,以方便您使用智能文字识别输入、扫码、截图等功能。

(6)您可以授权我行访问通讯录,以方便您在网络金融社交场景中快速选择对手方、分享交易结果等。

(二)信息的使用
1.在收集到您的个人信息后,我行将通过技术手段及时对数据进行匿名化处理。

在不泄露您个人信息的前提下,我行有权对匿名化处理后的用户数据库进行挖掘、分析和利用。

我行可能将通过某些功能所收集的信息,在另一服务中用于向您提供特定的产品或服务。

例如,我行可能利用您的手机号码以及账户
交易信息,为您提供动户通知服务,以便及时向您的手机设备发送账户资金变动通知。

或者,我行根据收集的信息向您展示、提供、推送营销活动通知、商业性电子信息或广告等,如您不希望收到此类信息,您可以按照我行提示的方法选择退订。

2.用于提升您的服务体验,帮助我行更好地改善网络金融服务水平。

3.为能让您更安全地使用我行网络金融服务,我行可能使用您的信息用于风险防范和诈骗监测等,以预防、发现、调查欺诈、危害安全、非法或违反与我行及我行关联方的协议、政策或规则的行为,以保护您、我行及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

4.您承诺提供的手机号码为实名制登记在本人名下的有效联系方式,并同意授权我行自业务受理之日起向您手机号码所属的电信运营商和相关第三方查询、核实相关交易发生时手机号码所处的城市地区代码,并进行位置对比,同时同意本人手机号码所属的电信运营商及相关第三方将前述城市地区代码对比结果提供给我行,用作风险识别。

5.为了保障您的资金安全,我行有时需要您向我行提供你的身份证明资料,例如您的身份证件信息,或者是您的人脸图像(视频)。

6.如我行在使用您的个人信息,超出了与收集时所声称的目的及具有直接或合理关联的范围,我行将在使用您的个人信息前,再次向您告知并征得您的明示同意。

(三)信息的共享、转让、公开披露
1.共享
我行不会与我行以外的公司、组织和个人共享您的个人信息,但以下情况除外:
(1)在获取明确同意的情况下共享:获得您的明确同意后,我行会与其他方共享您的个人信息。

(2)与我行关联方间共享:为便于我行基于关联账号共同向您提供服务,您的个人信息可能会与我行关联方间共享。

我行只会共享必要的个人信息(包含但不限于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设备信息等),如果我行共享您的除上述必要个人信息以外的其他个人信息或所属子公司改变个人信息的使用及处理目
的,将再次征求您的授权同意。

(3)在法定情形下的共享:我行可能会根据法律法规规定、诉讼争议解决需要,或按行政、司法机关依法提出的要求,对外共享您的个人信息。

(4)您通过我行相关平台购买产品或服务,我行会将与交易有关的必要信息共享给相关产品或服务的提供者,以实现您的交易或服务需求。

2.转让
我行不会将您的个人信息转让给任何公司、组织和个人。

但以下情况除外:(1)事先获得您明确的同意或授权。

(2)根据适用的法律法规、法律程序的要求、强制性的行政或司法要求所必须的情况进行提供。

3.公开披露
我行仅会在以下情况下,公开披露您的个人信息:
(1)获得您明确同意或基于您的主动选择,我行可能会公开披露您的个人信息;
(2)如果我行确定您出现违反法律法规或严重违反我行相关协议规则的
情况,或为保护我行或公众的人身财产安全免遭侵害,我行可能依据法律法规征得您同意的情况下或我行相关协议规则征得您同意的情况下披露关于您的个人信息,包括相关违规行为以及我行已对您采取的措施。

4.事先征得授权同意的例外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国家标准,以下情形中,共享、转让、公开披露您的个人信息无需事先征得您的授权同意:
(1)与国家安全、国防安全有关的;
(2)与公共安全、公共卫生、重大公共利益有关的;
(3)与犯罪侦查、起诉、审判和判决执行等有关的;
(4)出于维护您或其他个人的生命、财产等重大合法权益但又很难得到本人同意的;
(5)您自行向社会公众公开的个人信息;
(6)从合法公开披露的信息中收集个人信息的,如合法的新闻报道、政府信息公开等渠道。

根据法律规定,共享、转让经去标识化处理的个人信息,且确保数据接收方无法复原并重新识别个人信息主体的,不属于个人信息的对外共享、转让及公开披露行为,对此类数据的保存及处理将无需另行向您通知并征得您的同意。

(四)信息的存储
我行会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将收集的用户个人信息存储于中国境内。

(五)信息的安全
1.我行已使用符合业界标准的安全防护措施保护您提供的个人信息,防止数据遭到未经授权的访问、公开披露、使用、修改、损坏或丢失。

我行会采取一切合理可行的措施,保护您的个人信息。

2.请您理解,由于技术水平局限以及可能存在的恶意攻击,有可能出现我行无法合理预见、防范、避免、控制的意外情况。

互联网并非绝对安全的环境,请使用复杂密码,协助我行保证您的账号安全。

3.如发生个人信息安全事件,我行将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将事件相关情况以邮件、信函、电话、推送通知等方式告知您,或采取合理、有效的方式发布公告。

同时,我行还将依据监管规定,上报个人信息安全事件处置情况。

(六)我们如何处理未成年人信息
如果没有监护人的同意,未成年人不得创建自己的用户账户。

如您为未成年人,请您的监护人仔细阅读本指引,并在征得您的监护人同意的前提下使用我们的服务或向我们提供信息。

我们只会在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允许或者保护未成年人所必要的情况下使用、对外提供此信息。

(七)协议的变更
在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我行服务发生变动等必要情形下,我行如需对本条款做出修改,将会在我行网络金融应用的重要页面上提示修改内容。

您如不同意新的修改内容,请及时与我行联系或立即停止使用本协议约定的服务,如您选择继续使用相关服务,则视为您完全同意并接受新的修改内容。

如客观情况及经营方针变化导致我行需要中断或停止相关服务的,我行将及时进行通知,请您对此表示理解和认同。

(八)如何联系我行
如果您对本隐私保护协议有任何疑问、意见或建议,请联系我行客服热线:
400-858-8888。

三、其它
1.本协议的成立、生效、履行、解释及纠纷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法律,法律无明文规定的,可适用国内通行的金融惯例。

2.本协议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部分无效或不可执行,都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3.本协议中未尽事宜,按照法律法规和我行相关业务规则及国内通行的金融惯例办理。

4.若您与厦门银行之间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起诉讼的,由厦门银行总行所在地法院管辖。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