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及竞业限制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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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XXX有限公司

保密及竞业限制协议

甲方(公章):

地址:

乙方:

身份证号码:

详细地址:

联系电话:

因乙方为甲方人员,现正在为甲方人事商业机密工作的履行职务,已经(或将要)知悉甲方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局限于:水性聚氨酯胶、硅钢涂层液、纺织助剂等)。为了明确乙方的保密义务,有效保护甲方的商业秘密,防止该商业秘密公开披露或以任何形式泄漏,甲乙双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和诚信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下列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商业秘密

本协议一经签订可视为甲方对公司所有的商业秘密已采取了合理的保密措施,乙方对甲方所拥有的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本协议所称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技术信息、专有技术、经营信息和甲方公司《文件管理办法》中列为绝密、机密级的各项文件等。

1、技术信息指甲方拥有或获得的有关生产和产品销售的技术方案、生产配方、工艺流程、计算机软件、数据库、实验结果、技术数据、说明书、操作手册、技术文档、涉及商业秘密的业务函电等一切有关的信息。

2、专有技术指甲方拥有的有关生产和产品销售的技术知识、信息、技术资料、制作工艺、制作方法、经验、方法或其组合,并且未在任何地方公开过其完整形式的、未作为工业产权来保护的其他技术。

3、经营信息指有关商业活动的市场行销策略、货源情报、定价政策、不公开的财务资料、合同、交易相对人资料、客户名单等销售和经营信息。

第二条:保密及竞业限制的期限

保密及竞业限制的期限包括劳动合同履行期内及劳动合同关系解除、终止后贰年内有效。

第三条、乙方义务

1、在本协议约定的保密及竞业限制期限内,乙方不得自营、变相自营、为他

人经营与甲方同类或相竞争的行业,也不得到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单位任职或提供劳务。

2、在本协议约定的保密及竞业限制期限内,乙方对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知晓的甲方的公司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保证不被泄露或被他人使用,包括意外或过失。

3、在本协议约定的保密及竞业限制期限内,乙方未经许可,不得以竞争为目的、或出于私利、或为第三人谋利、或为故意加害于公司,擅自泄露、使用商业秘密、制造再现商业秘密的器材、取走与商业秘密有关的物件;不得刺探与本职工作或本身业务无关的商业秘密;不得直接或间接地向公司内部、外部的无关人员泄露;不得向不承担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披露甲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复制或公开包含公司商业秘密的文件或文件副本;对因工作所保管、接触的有关本公司或公司客户的文件应妥善对待,未经许可不得超出工作范围使用。

4、乙方如果发现商业秘密已被他人泄露或自己过失泄露,应当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进一步扩大,并及时向甲方报告。

5、双方的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后,乙方应及时将与工作有关的技术资料、公司提供的手机卡(需保留完整通话信息记录)、工作笔记本、销售客户信息、试验设备、试验材料、客户名单等交还公司。

6、在本协议约定的保密及竞业限制期限内,乙方如违反本协议项目义务的,应承担本协议第五条规定的违约责任以及甲方先有权停发乙方薪水和其他福利。

第三条、甲方义务

1、甲方向乙方支付的报酬或工资中已包含保密竞业费元/月。

2、竞业限制补偿期限为贰年,自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之日起算,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保密竞业限制补偿费,竞业补偿标准为,竞业限制补偿费支付方式为。乙方在领取竞业限制补偿费时,必须向甲方提供其新工作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劳动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

第四条、保密、竞业限制开始及终止

一、保密义务的终止

1、本协议约定的保密及竞业限制期限届满。

2、甲方授权、许可乙方披露或使用商业秘密。

3、甲方正式公示其保密竞业期已经过,保密期解除。

4、乙方是否在职、劳动合同是否履行完毕,均不影响其保密义务的承担。

5、甲乙双方确认,乙方的保密义务自甲方对本协议第一条所述的商业秘密采取适当的保密措施并告知乙方时开始,到该商业秘密,由甲方公开时止。

二、竞业限制开始及终止

1、双方的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时,双方应遵守入职签约的保密竞业协议。乙方离职后竞业限制业务开始,时间为离职算起二年。乙方从签约保密竞业协议签约

日起,此协议自动生效,根据双方商定在每月工资金中列支支付,离职后甲方一年支付一次竞业费。

2、如乙方拒绝签收《竞业限制开始通知书》或《竞业限制终止通知书》、或甲方无法联系乙方的,甲方可以根据乙方提供的联系地址邮寄送达通知书,如乙方拒绝签收或送达不能,均视为乙方已经收取。

3、双方的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时,原签约的保密竞业协议继续生效至离职后二年内有效。如乙方离职后每年未违反此协议,乙方每年根据甲方通知单领取保密竞业金,每年领取时间甲方通知乙方;甲方确认乙方无竞业限制必要时应发给《竞业限制终止通知书》,乙方竞业限制义务终止,在此之后即使乙方履行了保密竞业限制义务也无权领取补偿金。

4、乙方单方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导致甲方无法联系乙方或乙方拒绝联系的,甲方如确认乙方有竞业限制必要,甲方有权按乙方入职时本人签约的劳动合上地址为准,乙方如变更地址,应向甲方书面提供新的地址和单位,邮寄送达《竞业限制开始通知书》,乙方拒绝签收或送达不能,均视为乙方已收到《竞业限制开始通知书》,乙方离职后竞业限制义务自其离开在甲方的工作岗位之日起开始计算,乙方应获得的竞业限制补偿费,因乙方违约在先,导致甲方无法支付,由甲方向有关部门办理提存。

5、合同期满后离职,甲方有权增加乙方在职期间新技术或销售调整区域范围,双方签约保密竞业协议,如乙方拒签,本协议书自乙方离职后自动生效续贰年,贰年内乙方违反甲方有权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五条: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保密竞业禁止的约定义务,应按甲方每月和离职后支付保密竞业费的二十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且乙方在离职后的新公司任职,视同乙方新公司已知悉乙方与甲方签订了相关竞业限制协议,甲方有权向乙方的新用人单位追索连带经济责任。

2、乙方如将商业秘密泄露给第三人或同类企业及相似产品企业使用商业秘密使公司遭受损失的,乙方应对公司进行赔偿,其赔偿数额不少于由于其违反义务所给甲方带来的损失,同时对违反竞业的接收企业需赔偿甲方直接和间接损失50万至100万元。

3、前款所述损失赔偿按照如下方式计算:

(1)损失赔偿为甲方因乙方违约或侵权行为所受到的实际经济损失和间接经济损失,包括无形资产损失(专利和商标、产品销售客户),乙方窃取甲方的专利技术损失,以专利产品评估数额为准赔偿。

(2)如果甲方的损失按照方法(1)所述的计算方法难以计算的,损失赔偿额为乙方因违约或侵权行为所获得的全部利润。计算方法是乙方从每件与违约或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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