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50011-2001建筑抗震设计规范问答
《建筑抗震规范》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问答3.新规范中为何无烟囱、水塔等构筑物及钢筋混凝土异型柱结构的抗震设计内容?嵌固条件较好一般指下面两种情况:60.对医院、教学楼等横墙较少的多层砌体范围可否按7.3.14条的规定采取加强措施并满足抗震承载力要求,其高度和层数仍按表7.1.2的规定采用?3.新规范中为何无烟囱、水塔等构筑物及钢筋混凝土异型柱结构的抗震设计内容?嵌固条件较好一般指下面两种情况:60.对医院、教学楼等横墙较少的多层砌体范围可否按7.3.14条的规定采取加强措施并满足抗震承载力要求,其高度和层数仍按表7.1.2的规定采用?9.住宅工程中顶层为坡屋顶,屋顶是否需设水平楼板?顶层为坡屋顶时层高有无限制?总高度应如何计算?《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第7章的适用范围是烧结普通粘土砖、烧结多孔粘土砖、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等及材料性能满足要求的烧结砖和蒸压砖砌体承重的多层房屋,以及底层或底部二层框架-抗震墙和多层的多排柱内框架砖砌体房屋。
多层砌体房屋中采用砌体墙和现浇钢筋混凝土墙混合承重的结构类型,在建筑方案和结构布置上超出了抗震规范第7章的适用范围,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规定,属于超规范、规程设计。
1)山墙和钢筋混凝土排架柱结构材料不同,不仅侧移刚度不同,而且承载力也不同,在地震作用下,山墙和钢筋混凝土排架柱的受力和位移不协调不利抗震,可导致结构破坏,这种震害不少。
32.若多层砌体房屋的层数低于规范表7.3.1中砖房构造柱设置要求的最低层数,其构造柱应如何设置?在砖房总高度、总层数已达限值的情况下,若在其上再加一层轻钢结构房屋,因抗震规范中无此种结构形式的有关要求,两种结构的阻尼比不同,上下部分刚度存在突变,属于超规范、超规程设计,设计时应按国务院《建筑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29条的要求执行,即需由省级以上有关部门组织的建设工程技术专家委员会进行审定。
29.钢筋混凝土柱厂房为什么不采用山墙(砌体隔墙)承重?24.新规范中第7.1.8条1款要求底部框架-抗震墙房屋结构布置中,上部砌体抗震墙与底部框架梁或抗震墙对齐或基本对齐,在定量上如何把握?30.规范规定多层砌体房屋的总高度指室外地面到主要屋面板顶或檐口的高度,半地下室从地下室地面算起,全地下室和嵌固条件较好的半地下室允许从室外地面算起,嵌固条件较好一般是指什么情况?2)屋盖系统(屋面板、屋架和支撑)在两个端部不封闭,屋盖地震作用传递途径变化,在6度时山尖墙就有震害,其破坏后将引起屋盖的破坏。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答疑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问答(1)沙安孙建华白雪霜毋剑平(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工程抗震研究所北京100013) 根据建设部建标[2001]156号文的通知,新修订的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以下简称新规范)将于2002年1月1日起施行。
目前,新规范已由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许多设计人员在学习后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抗震规范管理组提出了许多问题,管理组对所提问题做了逐一解答。
现挑选一些共性的问题汇总如下,以期对有关人员学习掌握新规范有些帮助。
1 为什么新规范2002年1月1日起施行,而原《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J11-89,以下简称89规范)2002年12月31日才废止因新规范是对89规范进行全面修订而编制的,在执行中需考虑设计、管理人员有一个学习、适应和实用过程,为此保留一年的过渡期,这也是新规范执行中的通行做法,当初89规范在执行时曾有三年的过渡期。
2 新规范在过渡期中,一些其他的相关规范尚未公布,配套的计算软件还未升版,在实际使用时应如何操作?新规范与89规范相比,有许多不同之处,在过渡期内,结构进行抗震设计验算时,仍可采用依据89规范编制的计算机软件,但对于不需计算的抗震构造措施则自2002年1月1日起要按新规范执行。
在各地开展的施工图审查也可按此要求开展有关设计审查工作。
3 新规范中为何无烟囱、水塔等构筑物及钢筋混凝土异型柱结构的抗震设计内容?本次建筑抗震设计规范的修订,已不包括烟囱、水塔等构筑物的抗震设计内容,此部分内容即将归入修订的《构筑物抗震设计规范》。
对于异型柱结构,目前工程抗震界业内专家有各种不同的看法,普遍认为异型柱结构属于抗震不利的结构体系,目前正在修订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均未将其列入。
若采用异型柱结构又无地方法规者,属于超规范、超规程设计,应按国务院《建筑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29条的要求执行。
4 新规范中对建筑抗震设防类别的分类总原则是什么?为什么乙类建筑不是特别多?设置了抗震缝后可否根据各单元划分设防分类?目前许多大底盘高层建筑裙房为商店,上部为住宅楼,其抗震设防分类应注意哪些事项?按照当前的抗震防灾政策,在《建筑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95)条文说明中指出,对一般情况下,原则上能保障在遭遇设防烈度地震影响时,不致有灾难性后果,故绝大部分的建筑,均可列为丙类建筑,少数重要的建筑列为乙类建筑。
建筑抗震设计常见问题研讨

建筑抗震设计常见问题理解与应用GB50011-2001、JGJ3-2002学习武汉市抗震办公室刘卫国一、管理问题•设计基准期、建筑寿命和设计使用年限的区别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要求,在设计文件中必须注明“合理使用年限〞,而设计使用年限是对房屋建筑的地基根底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规定的最底保修期限“合理使用年限〞的具体化。
结构在规定的设计使用年限内应具有足够的可靠度,满足平安性,适用性和耐久性的要求。
这里有几个概念需要区分和理解:〔1〕设计基准期:为确定可变作用及与时间有关的材料性能取值而选用的时间参数,它不等同于设计使用年限,也不等同于建筑寿命。
我国建筑设计标准所采用的设计基准期为50年,即设计时考虑荷载、作用、材料强度等的统计参数均是按此基准期确定的。
如果设计时需要采用其他设计基准期,那么必须另行确定在该基准期内最大荷载的概率分布及相应的统计参数。
〔2〕建筑寿命:指从建造开始直到建筑毁坏或丧失使用功能的全部时间。
〔3〕设计使用年限:指设计规定的结构或结构构件不需进行大修即可按其预定目的使用的年限,即房屋建筑在正常设计、正常施工、正常使用和一般维护下所应到达的使用年限。
当房屋建筑到达设计使用年限后,经过鉴定和维修,仍可继续使用。
因此,设计使用年限不同于建筑寿命。
同一幢房屋建筑中,不同局部的设计使用年限可以不同,例如,外保温墙体、防水屋面、给排水管道、电器管线、结构和地基根底等等,都可以有不同的设计使用年限。
对于设计使用年限为100年及以上的丙类建筑,结构设计时应另行确定在其设计基准期内的活荷载、雪荷载、风荷载、地震荷载和作用的取值,确定结构的可靠度指标以及确定包括钢筋保护层厚度等构件的有关参数的取值。
不同使用年限的抗震设防烈度设计使用年限100年的地震加速度峰值〔cm/S2〕在地震平安性评价中,当需要设计使用年限为100年的地震动参数时,仍应按100年超越概率分别为63.2%、10%、2~3%提供相应的地震设防烈度、设计根本加速度值。
房屋建筑抗震设计常见问题解答

房屋建筑抗震设计常见问题解答(内部资料)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2004年4月说明协助设计人员、施工图审查人员正确、全面理解和运用《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以及房屋建筑抗震设计的强制性条文,这里汇总编入了下列资料:1)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若干问题讨论2)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答疑3)房屋建筑抗震设计强制性条文的理解和实施4)《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 50223修订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程抗震研究所2004.4《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2002)若干问题讨论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黄小坤1.多层建筑如何参照执行《混凝土高规》适用于10层及10层以上或房屋高度超过28m的非抗震设计和抗震设计烈度为6~9度的高层民用建筑结构。
对于不超过10层或房屋高度不超过28m但接近10层或28m(如8层或24m)的混凝土民用建筑科参照《混凝土高规》的相关规定执行。
对于层数较少、房屋高度较矮的混凝土房屋,《混凝土高规》的某些规定可根据具体情况适当放松;《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02、《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2(以下分别简称《混凝土规范》、《抗震规范》)有关多层建筑也有一些规定。
今后,随着规范的不断完善,对于多层混凝土结构房屋的结构设计,宜有更详细的专门规定。
2.风压取值基本风压按《混凝土高规》第3.2.2条的规定采用,但不得小于0.3N/。
对于特别重要的高层建筑,目前尚无统一、明确的定义,一般可根据《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50068-2001规定的设计使用年限和安全等级确定。
设计使用年限为100年的或安全等级为一级的高层建筑可认为是特别重要的高层建筑。
对风荷载是否比较敏感,主要与高层建筑的自振特性有关,如结构的自振频率和振型等。
对于前几阶振型频率比较密集、振型比较复杂的高层建筑结构,高振型影响不可忽视,仅采用考虑第一振型影响的风振系数来估计风荷载的动力作用,有时不能全面反映建筑物对风荷载的动力影响,可能偏于不安全,因此适当地提高风压取值。
抗震结构设计要点及重要习题及答案

1、【地震烈度】:指某一地区的地面和各类建筑物遭受一次地震影响的强弱程度。
2、【抗震设防烈度】:一个地区作为抗震设防依据的地震烈度,应按国家规定权限审批或颁发的文件(图件)执行。
3、【场地土的液化:】饱和的粉土或砂土,在地震时由于颗粒之间的孔隙水不可压缩而无法排出,使得孔隙水压力增大,土体颗粒的有效垂直压应力减少,颗粒局部或全部处于悬浮状态,土体的抗剪强度接近于零,呈现出液态化的现象。
4、【等效剪切波速:】若计算深度范围内有多层土层,则根据计算深度范围内各土层剪切波速加权平均得到的土层剪切波速即为等效剪切波速。
5、【地基土抗震承载力】:地基土抗震承载力,其中ζa 为地基土的抗震承载力调整系数,f a 为深宽修正后的地基承载力特征值。
6、【场地覆盖层厚度】:我国《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定义:一般情况下,可取地面到剪切波速大于500m/s 的坚硬土层或岩层顶的距离。
7、【重力荷载代表值:】结构抗震设计时的基本代表值,是结构自重(永久荷载)和有关可变荷载的组合值之和。
8、【强柱弱梁:】结构设计时希望梁先于柱发生破坏,塑性铰先发生在梁端,而不是在柱端。
9、【砌体的抗震强度设计值:】VE N V f f ς=,其中f v 为非抗震设计的砌体抗剪强度设计值,ζN 为砌体抗震抗剪强度的正应力影响系数。
10、【剪压比:】剪压比为c 0V/f bh ,是构件截面上平均剪力与混凝土轴心抗压强度设计值的比值,用以反映构件截面上承受名义剪应力的大小。
1、【简述两阶段三水准抗震设计方法。
】答:我国《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规定:进行抗震设计的建筑,其抗震设防目标是:当遭受低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多遇地震影响时,一般不受损坏或不需修理可继续使用,当遭受相当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地震影响时,可能损坏,经一般修理或不需修理仍可继续使用,当遭受高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预估的罕遇地震影响时,不致倒塌或发生危及生命的严重破坏。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答疑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答疑《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答疑《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答疑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王亚勇戴国莹编1 管理问题1.1 执行GB 50011-2001抗震规范时,若发现某些条款与以前颂布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规定不一致时如何解决?根据标准化法,当国家标准与行业标准对同一事物的规定不一致时,应按国家标准执行。
当不同的国家标准之间的规定不一致时,应按最新颂布的国家标准执行。
1.2 GB 50011规范附录A中某些地区的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与89规范中抗震设防烈度所对应的加速度值不同,实际使用时应如何操作?依据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GB50011年2月2日发布的国家标准《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GB50011)自GB50011年8月1日起实施,对于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与原来相比有所变化的地区,则自GB50011年8月1日起应按变化后的加速度值进行抗震设防。
1.3 已按89规范进行设计,因种种原因目前尚未施工的工程,施工前是否应按GB50011规范重新修改设计图纸然后施工?按建设部2002年8月12日建标[2002]212号文件“建设部关于贯彻执行建筑勘察设计及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若干问题的通”要求,新规范实施日期前的在施工程,执行新版规范有困难时,可按照旧规范执行。
新版规范实施日期至2003年1月1日前的在施工程,原则上应按照新规范执行,而按照旧规范设计的在施工程,可按照旧规范继续执行。
对2003年1月1日前已签订施工合同而尚未开工的工程,应当按照新版规范修改设计后方可施工。
凡在2003年1月1日后签订勘察、设计、施工合同的工程,必须按照新版规范执行。
1.4 设计基准期和设计使用年限有何差别,在设计文件中应如何表述?按国家标准《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 50068-2001总则的有关规定,我国的建筑结构、结构构件及地基基础的设计规范、规程所采用的设计基准期为50年。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CB50011—2001)问答(3)

破 坏 形 态为 剪切 破 坏 , 类似 于 短柱 , 属于 脆性
破坏 , 称为矮墙效应。国家标准《 混凝土结构 设计规范》 G 50- 20 ) ( B 0 1 02 中的内容主要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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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 以烧 结 多孔 砖或 混 凝 土空 心小 砌 块 ,对 于
3 . 范 621 6 规 . .1条 的 条 文 说 明 中 提 到 的 “ 矮墙 效应 ” 是 指什 么情 况 。什 么 情况 下
考虑 矮墙 效应 ? 如何 避 免矮 墙 效应 ?
对 于钢 筋 混凝 土框 架 结构 ,当框 架 柱 和
在 两个 端 部 不封 闭 ,屋 盖地 震 作用 传 递途 径 变 化 ,山尖 墙 在 6度 时 就有 震 害 ,其破 坏 后
将 直 接 引起 屋盖 的破 坏 。
框 架梁 边缘 对 齐 时 ,一般 将柱 主筋 放置 在 最 外 侧 ,梁纵 向钢筋 紧 贴着 柱最 外 侧 主筋 ,从 内侧 穿过 。而 对 于多 层砌 体 房屋 ,为 了使 圈 梁 充分 发挥 其 对结 构 构件 的 约束 作 用 ,当构 造 柱与 圈 梁边 缘 对齐 时 ,一般 将 圈 梁 的纵 向 钢 筋放 置 在最 外侧 ,构造 柱 主筋 从 圈梁 最外 侧纵 向钢筋 内侧穿 过 。
约束 作 用 ,则 此 时 半 地 下 室 应 按 一 层 考 虑 ,
并计 入 房屋 总 高度 。
柱 的受 力 和 位 移 不 协 调 ,可 能 导 致 结 构 破 坏 。这种 震 害不 少 。
( )屋 盖 系 统 ( 面 板 、屋 架 和 支 撑 ) 2 屋
3 . 多层 砌体 房 屋 中设 置 了钢 筋 混凝 1若 土构 造 柱和 圈梁 。当构 造 柱与 圈梁边 缘 对 齐 时 。施 工 时哪 部分 的钢 筋 放置 在 最外 侧 ?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问答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问答根据建设部建标[2001]156号文的通知,新修订的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 以下简称新规范)将于2002年1月1日起施行。
目前,新规范已由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许多设计人员在学习后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抗震规范管理组提出了许多问题,管理组对所提问题做了逐一解答。
现挑选一些共性的问题汇总如下,以期对有关人员学习掌握新规范有些帮助。
1.为什么新规范2002年1月1日起施行,而原《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J11-89,以下简称89规范)2002年12月31日才废止因新规范是对89规范进行全面修订而编制的,在执行中需考虑设计、管理人员有一个学习、适应和应用过程,为此保留一年的过渡期,这也是新规范执行中的通行做法,当初89规范在执行时曾有三年的过渡期。
2.新规范在过渡期中,一些其他的相关规范尚未公布,配套的计算软件还未升版,在实际使用时应如何操作?新规范与89规范相比,有许多不同之处,在过渡期内,结构进行抗震设计验算时,仍可采用依据89规范编制的计算机软件,但对于不需计算的抗震构造措施则自2002年1月1日起要按新规范执行。
在各地开展的施工图审查也可按此要求开展有关设计审查工作。
3.新规范中为何无烟囱、水塔等构筑物及钢筋混凝土异型柱结构的抗震设计内容?本次建设抗震设计规范的修订,已不包括烟囱、水塔等构筑物的抗震设计内容,此部分内容即将归入修订的《构筑物抗震设计规范》。
对于异型柱结构,目前工程抗震界业内专家有各种不同的看法,普遍认为异型柱结构属于抗震不利的结构体系,目前正在修订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未将其列入。
若采用异型柱结构又无地方法规者,属于超规范、超规程设计,应按国务院《建筑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29条的要求执行。
4.新规范中对建筑抗震设防类别的分类总原则是什么?为什么乙类建筑不是特别多?设置了抗震缝后可否根据各单元划分设防分类?目前许多大底盘高层建筑裙房为商店,上部为住宅楼,其抗震设防分类应注意哪些事项?按照当前的抗震防灾政策,在《建筑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95)条文说明中指出,对一般情况下,原则上能保障在遭遇设防烈度地震影响时,不致有灾难性后果,故绝大部分的建筑,均可列为丙类建筑,少数重要的建筑列为乙类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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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部建标[2001]156号文的通知,新修订的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以下简称新规范)将于2002年1月1日起施行。
目前,新规范已由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许多设计人员在学习后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抗震规范管理组提出了许多问题,管理组对所提问题做了逐一解答。
现挑选一些共性的问题汇总如下,以期对有关人员学习掌握新规范有些帮助。
1. 为什么新规范2002年1月1日起施行,而原《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J11—89,以下简称89规范)2002年12月31日才废止因新规范是对89规范进行全面修订而编制的,在执行中需考虑设计、管理人员有一学习、适应和实用过程,为此保留一年的过渡期,这也是新规范执行中的通行做法,当初89规范在执行时曾三年的过渡期。
2. 新规范在过渡期中,一些其他的相关规范尚未公布,配套的计算软件还未升版,在实际使用时应如何操作?新规范与89规范相比,有许多不同之处,在过渡期内,结构进行抗震设计验算时,仍可采用依据89规范编制的计算机软件,但对于不需计算的抗震构造措施则自2002年1月1日起要按新规范执行。
在各地开展的施工图审查也可按此要求开展有关设计审查工作。
3. 新规范中为何无烟囱、水塔等构筑物及钢筋混凝土异型柱结构的抗震设计内容?本次建筑抗震设计规范的修订,已不包括烟囱、水塔等构筑物的抗震设计内容,此部分内容即将归入修订的《构造物抗震设计规范》。
对于异型柱结构,目前工程抗震界业内专家有各种不同的看法,普通认为异型柱结构属于抗震不利不的结构体系,目前正在修订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均未将其列入。
若采用异型柱结构又无地方法规者,属于超规范、超规程设计,应按国务院《建筑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29条的要求执行。
4. 新规范中对建筑抗震设防类别的分类总原则是什么?为什么乙类建筑不是特别多?设置了抗震缝后可否根据各单元划分设防分类?目前许多大底盘高层建筑裙房为商店,上部为住宅楼,其抗震设防分类应注意哪些事项?按照当前的抗震防灾政策,在《建筑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95)条文说明指出,对一般情况下,原则上能保障在遭遇设防烈度地震影响时,不致有灾难性后果,故绝大部分的建筑,均可列为丙类建筑,少数重要的建筑列为乙类建筑。
《建筑抗震设防分类标准》在3.0.1.5条中规定,“建筑物各单元的重要性有显著不同时,可根据局部的单元划分类别”,故设置了抗震缝将结构分为若干单元后,可根据各单元划分设防分类。
对于商业建筑,在1995年之前高层的大型零售商场还比较少,《建筑抗震设防分类标准》举例采用了常见的“人流密集的多层建筑”,具体规定参照了1993年当时商业部的有关规定,根据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在具体执行时,不论多层和高层,只有年营业额1.5亿元人民币以上、固定资产0.5亿元以上、建筑面积1万m2以上3个条件均满足时,才定为乙类建筑。
大底盘建筑,当其下部属于大型零售商场的乙类建筑范围时,一般可将其及与之相邻的2层定为加强部位,按乙类进行抗震设计,其余各层可按丙类进行抗震设计。
5. 对突出屋面的屋顶间、女儿墙、烟囱等突出屋面的结构进行抗震设计及验算时应注意哪些事项?6. 框架-抗震墙结构,在基本枕型地震作用下计算框架部分承受的地震倾覆力矩,基本振型指的是什么振型?基本振型一般指每个主轴方向以平动为主和第一振型。
7. 多层砌体房屋和底部框架、内框架房屋的最小墙厚度是何含义?房屋抗震横墙是指什么样的墙体?不对齐或不*通的横墙算不算抗震横墙?0.24m,墙宽度小于此值,如0.12m或0.18m时,不论是否有基础,均只能算做非抗震隔墙。
房屋抗震横墙是指符合最小墙厚要求的横向墙体,横墙应以满足抗侧力计算为准。
0.6m时,房屋总高度允许比表中适当增加,但不应多于1m。
9. 住宅工程中顶层为坡屋顶,屋顶是否需设水平楼板?顶层为坡屋顶时层高无限值制?总高度应如何计算?住宅工程中的坡屋顶,如不利用时檐口标高处不一定设水平楼板。
关于顶层为坡屋顶时层高的计算总是新规范未做具体规定,结构设计时由设计人员根据实际情况而定,取质点的计算高度及不超过4m。
11. 砖墙基础埋深较大,构造柱是否应伸至基础底部?较大洞口两侧要设构造柱加强,一般多大的洞口算较大洞口?500mm,或锚入浅于500mm的基础圈梁内,两条满足其中一条即可。
但需注意此处的基础圈梁是指位于基础内的,不是一般位于相对标高0.0m的墙体圈梁。
构造柱的钢筋伸入基础圈梁内应满足锚固长度的要求。
对于底层框架砖房的砖房部分,一般允许将砖房部分的构造柱锚固于底部的框架柱或钢筋混凝土抗震墙内(上层与下层的侧移刚度比应满足要求)。
2000mm以上的洞口;外纵墙的较大洞口,则由设计人员根据开间和门窗洞尺寸的具体情况确定。
12. 填充墙的构造柱与多层砌体房屋的构造柱有何不同?填充墙设构造柱,属于非结构构件的连接,与多层砌体房屋设置的钢筋混凝土构造柱有一定差异,应结合具体情况分析确定,如挑梁端部设置填充墙构造柱,挑梁在计算时,应考虑构造柱传递来的荷载。
新规定中对于多层砌体房层,“横墙较少”的概念指全部楼层均符合横墙较少的条件,对于仅个别楼层符合“横墙较少” 的条件,可根据大开间房屋的数量、位置、开间大小等情况具体分析后,采取相应的加强措施。
底部框架房屋的上部各层“横墙较少”的概念同多层砌体房屋。
15. 新规范在执行中,若发现某些条款与以前颁布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规定不一致时如何解决?根据国家标准化法,当国家标准与行业标准对同一事物的规定不致时,应按国家标准执行。
当不同的国家标准之前的规定不一致时,应按最新颁布的中国国家标准执行。
16. 底层框架结构的计算高度如何取?若取到基础顶,抗震墙厚度取1/20层高,是否过大?计算高度的取值应根据实际情况而定,主要是看地坪的嵌固情况而定,若嵌固得好,如作刚性地坪或有连续的地基梁,可以从嵌固处取,否则从基础顶;抗震墙厚取1/20层高,这里的层高与计算高度的概念不同,是指从一层地坪到一层楼板顶的高度。
此,两条并不矛盾。
19.突出屋面的屋顶房间,何时可按突出屋在的屋顶计算而不算做一层?根据新规范第5.2.4条规定采用底部剪力法时,出屋的屋顶间、女儿墙、烟囱等构筑物的地震作用疚,宜乘以增大系数3,此时相对应的屋顶房间总面积不超过楼层总面的30%。
因此,一般认为当出屋面的屋顶房间面积小于楼层面的30%时,该部分可按突出屋面的屋顶间计算而不算做一层。
20.多层砌体房屋和底部框架、内框架房屋室内外高差大于0.6m时,房屋总高度允许比表7.1.2中适当增加,但不应多于1m,那么此时是否仍可将小数点后第一位数四舍五入吗?多层砌体房屋和底部框架、内框架房屋,若室内外高差大于0.6m1m。
因已将总高度值适当增加,故此时不应再将小数点后第一位数四舍五入,即增加值不大于1m。
21.抗震进行轴压比和结构层间位移控制,这二者之间有无关系?89规范在框架-抗震墙层间弹性位移角限制中专门对装修较高的公共建筑做了规定,为什么新规范却无此规定?新规范中对钢筋混凝土框架柱进行轴压比控制是为了保证混凝土构件的延性,防止构件脆性破坏。
对结构层间位移进行控制是为了保证结构整体刚度和整体安全。
控制轴压比和控制层间位移是两个不同的方面,两者无明显的关联关系。
层间位移限值主要根据非结构和结构构件破坏程度的控制标准和结构的延性来确定。
随着建材工业和装修技术的发展,建筑装修越高级,其细部构造越精密,变形能力可能会更好,例如建筑室内的木装修和许多化学建材装修都具有很好的适应变形能力,大理石墙面一般也是采用多点悬挂方式固定于主体结构,89规范对建筑装修标准高的建筑结构采用较小的侧移限值在目前已无必要,故新规范中不再对装修情况进行区分。
22.新规范附录A中某地区的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与89规范时的抗震设防烈度所对应的加速度值相比有所变化,在规范过渡期中实际使用时应如何操作?依据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2001年2月2日发布的国家标准《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01)自2001年8月1日起实施,对于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与原来相比有所变化的地区,则自2001年8月1日起应按变化后的值进行抗震设防。
23.横墙较少的多层普通砖、多孔砖住宅楼的总高度和层数接近或达到表7.1.2对于横墙较少的多层普通砖、多孔砖住宅楼的总高度和层数接近或达到表结构单元内横墙无错位,楼、屋面板也应采用现浇钢筋混凝板,以加强结构的整体性。
基本对齐,在定量上如何把握?底框房屋是一种不利于抗震的结构类型。
为提高其抗震能力,《建筑抗震设计规范》(25.在砖房总高度、总层数已达限值的情况下,若在其上再加一层轻钢结构房屋,此种结构形式应如何设计?在砖房总高度、总层数已达限值的情况下,若在其上再加一层轻钢结构房屋,因抗震规范中无此种结构形式的有关要求,两种结构的阻尼比不同,上下部分刚度存在突变,属于超规范、超规程设计,设计时应按国务院《建筑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29条的要求执行,即需由省级以上有关部门组织的建设工程技术专家委员会进行审定。
26.在砖房总高度、总层次已达限值的情况下,若在其上再加一层轻钢结构房屋,此种结构形式应如何设计?在砖房总高度、总层次已达限值的情况下,若在其上再加一层轻钢结构房屋,因抗震规范中无此种结构形式的有关要求,两种结构的阻尼比不同,上下部分刚度存在突变,属于超规范、超规程设计,设计时应按国务院《建筑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29条的要求执行,即需由省级以上有关部门组织的建设工程技术专家委员会进行审定。
27.无上部结构、全地下室的建筑,如地下车库等,如何进行结构抗震设计?按照新《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中第6.1.3条3款的要求,无上部结构、全地下室的建筑物,如车库等的抗震等级可按三级或更低要求进行结构抗震设计。
28.已按89规范进行过设计,因种种原因目前未施工的工程,施工前是否应按新规范重新修改设计图纸后再施工?已按89规范进行过设计,因种种原因目前未施工的工程,是否应按新《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重新修改设计图纸后再施工,由主管部门确定,建议请示建设主管部门解决。
29.钢筋混凝土柱厂房为什么不采用山墙(砌体隔墙)承重?钢筋混凝土柱厂房不采用山墙(砌体隔墙)承重,理由如下:1) 山墙和钢筋混凝土排架柱结构材料不同,不仅侧移刚度不同,而且承载力也不同,在地震作用下,山墙和钢筋混凝土排架柱的受力和位移不协调不利抗震,可导致结构破坏,这种震害少。
2) 屋盖系统(屋面板、屋架和支撑)在两个端部不封闭,屋盖地震作用传递途径变化,在6度时山尖墙就有震害,其破坏后将引起屋盖的破坏。
30.规范规定多层砌体房屋的总高度指室外地面到主要屋面板顶或檐口的高度,半地下室从地下室地面算起,全地下室和嵌固条件较好的半地下室允许从室外地面算起,嵌固条件较好一般是指什么情况?嵌固条件较好一般指下面两种情况:(1)半地下室顶板(宜为现浇混凝土板)的板顶标高不高于室外地面约1.5m,地面以下开窗洞处均设有窗井墙,且窗井墙又为内横墙的延伸,如此形成加大的半地下室底盘,有利于结构的总体稳定,半地下室在土体中具有较有利的嵌固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