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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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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护人的权利、委托辩护人的权利、申请回避的权利、上诉权等。 二、为被追诉人提供进行辩护的条件 为符合法定情形的被告人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认真听取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的意
见等。
第九节 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 一、定罪权仅由人民法院享有
二、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有罪,必须严格依据刑事法律的规定
安机关重新侦查。如果犯罪嫌疑人已经被逮捕,应当撤销逮捕决定,通知公安机关立即 释放。
4.终止审理或宣告无罪(审判阶段) (1)被告人有罪但具有不予追究刑事责任情形,法院应裁定终止审理; (2)能够认定被告人无罪的,法院应作出无罪判决。
【例2-3.多选题】关于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08年真题 )
一、刑事诉讼法的制定目的 刑事诉讼法第1条规定了其制定目的,保证刑法的正确实施,惩罚犯罪,保护人民,
保障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维护社会主义社会秩序。
二、刑事诉讼法的任务 刑事诉讼法第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任务,是保证准确、及时地
查明犯罪事实,正确应用法律,惩罚犯罪分子,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教育公民自 觉遵守法律,积极同犯罪行为作斗争,以维护社会主义法制,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财产 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满10年有期徒刑的,经过10年;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15年;法定最 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20年。)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告诉才处理的犯罪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人的范围 1.外国驻中国使馆的外交代表、与外交代表共同生活的配偶及未成年子女 2.来中国访问的外国国家元首、政府首脑、外交部长及其他具有同等身份的官员 3.途经中国的外国驻第三国的外交代表和与其共同生活的配偶及未成年子女 4.持有中国外交签证或者持有外交护照来中国的外交官员 5.经中国政府同意给予外交特权和豁免的其他来中国访问的外国人士

《刑事诉讼法》PPT完整课件讲义-讲课-复习-考试完整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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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审分离 控辩对等 审判中立
三、刑事诉讼价值
1。含义:刑事诉讼程序所应当体现和保护的道 德伦理价值。
2。主要价值 (1)公正(第一位) 程序公正(内在价值):含义,具体要求
实体公正(外在价值):含义,具体要求 (2)效率(第二位)
四、主要关系 1、刑事诉讼目的与刑事诉讼价值 (1)确立和形成的主体不同
第一节 外国刑事诉讼法的历史发展
• 7、20世纪后半期,强化刑事诉讼中的人权保障成为刑 事诉讼制度改革的主要趋向;另外,两大法系诸国相互 借鉴吸收,使许多具体原则、程序和规则进一步趋同。 • 8、联合国大会通过的《世界人权宣言》、《公民权利 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以及《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 公约任意议定书》等国际人权公约,确认了一系列刑事 诉讼的基本的国际准则,主要包括:(1)权利平等原则。 (2)司法补救。(3)生命权的程序保障。 (4)禁止酷刑 或施以残忍的、不人道的或侮辱性的待遇或刑罚。(5) 人身自由和安全的程序保障。 (6)对所有被剥夺自由 的人应给予人道或尊重人格尊严的待遇。(7)独立、公 正审判。
第一章概述
主要内容
一、刑事诉讼的概念和特点 二、刑事诉讼法的概念和渊源 三、刑事诉讼法与宪法、相邻部门法的关系
四、刑事诉讼法学的研究对象
五、刑事诉讼目的、职能和价值
调 解
和 解
诉 讼
第一节 刑事诉讼
一、诉讼
1、产生于社会冲突,一种公力救济方式
2、三方组合:控方、承控方、听讼方 3、运作过程
诉讼:诉争的一方或双方将致讼的原因、主张及理由 告知、倾诉于听讼之人,以求讼的息解活动。
第二节 刑事诉讼法
一、含义:
关于刑事诉讼程序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即有关刑事诉讼活动的进行、诉讼的方式、 内容及其效力的各项规定的总称。

《刑事诉讼法》PPT完整课件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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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
指刑事执行机关为了实施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所确定的内容而进行 的活动,在中国,刑事执行的主体主要是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和监狱等。
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
• 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由专门机关依法行使: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 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 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
•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 判权,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 个人的干涉。
• 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 诉讼,应当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以保证准确有效地执行法律。
• 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 律监督,保证刑法的正确实施,惩罚犯罪,保护人民,保障国家安全和社会公 共安全,维护社会主义社会秩序。
收集证据是侦查机关的重要职责 ,必须依法进行。收集证据的方 法包括询问证人、被害人,讯问 犯罪嫌疑人,勘验、检查、搜查 、扣押等。
证据的审查
审查证据是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 的重要职责,必须对证据的真实 性、合法性和关联性进行全面审 查。审查过程中要注重对证据之 间的矛盾和疑点进行排查。
证据的判断
判断证据是审判机关在庭审过程 中的重要环节,必须根据法律规 定和审判经验,对证据进行综合 分析和判断。在判断证据时,要 注重对全案证据的整体把握和对 单个证据的细致分析。
辩护人应当积极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当事 人提供有效的法律帮助。
刑事代理制度
刑事代理的概念
刑事代理的种类
刑事代理人的权利与义 务
刑事代理是指代理人接受公诉案件的 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 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 人、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 人的委托,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参加诉 讼,由被代理人承担代理行为的法律 后果的一项诉讼制度。

《刑事诉讼法概述》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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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作用。
鉴定人在进行鉴定时,应当运用 科学方法和技术手段,对相关问 题进行客观、公正的判断和分析
,并提供准确的鉴定意见。
04 刑事强制措施
拘传
拘传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 民法院对于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依法强制其到案接受讯问的 一种强制措施。
拘传通常适用于不需要拘留、逮捕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经过传唤没有 正当理由不到案的。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程序
总结词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程序包括起诉、受理、审理、判决和执行等环节。
详细描述
首先,被害人可以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其次,法院在受理附带民事诉讼后, 将依法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最后,判决生效后,被告人必须履行赔偿义务,否则将被强制执行。 在整个程序中,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将得到最大程度的保护。
侦查
侦查的定义
侦查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依照 法律进行的专门调查工作和采取有关的强制性措施。
侦查的程序
侦查的程序包括讯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勘验、搜查 、扣押物证、书证等专门调查工作,以及采取拘传、取保 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等强制措施。
侦查的终结
侦查终结后,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应当写出侦查终结 报告,对于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案件,应当 作出起诉或者不起诉的决定。
02 刑事诉讼程序
立案
立案的定义
立案是刑事诉讼的起始阶段,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 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按照管辖范围进行审查后,认为有犯罪事实并需要追究 刑事责任时,决定将其作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或者审判的诉讼活动。
立案的程序
立案的程序包括接受报案、审查材料、决定是否立案等步骤。

《刑事诉讼法学》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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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延长至48小时。
逮捕
逮捕的概念
逮捕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未被羁押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强制其到案接受讯问的一种强 制措施。
逮捕的适用条件
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 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 有逮捕必要的。
逮捕的程序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对犯罪嫌疑 人进行逮捕审查;逮捕审查期限不得超过24小时;对于符 合条件的,可以延长至48小时。
06
附带民事诉讼
附带民事诉讼的概念和特点
附带民事诉讼的概念
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 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在刑事诉讼过程中 ,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
附带民事诉讼的特点
与刑事诉讼紧密相连,附带民事诉讼的提起 和审判应当与刑事诉讼协调进行。
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程序
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
起诉的种类
审查起诉、提起公诉、不起诉等。
审判
审判的定义
审判是指人民法院对人民检察院提起 公诉或者自诉人提起自诉的案件进行 审理和裁判的诉讼活动。
审判的程序
开庭审理、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 告人最后陈述、评议和宣判等。
执行
执行的种类
刑事执行的种类包括死刑立即执行、 罚金、没收财产、剥夺政治权利等。
刑事强制措施
拘传
拘传的概念
拘传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 和人民法院对未被羁押的犯罪嫌 疑人、被告人,依法强制其到案
接受讯问的一种强制措施。
拘传的适用条件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经过传唤 而不到案的;需要对其采取强制措 施的。
拘传的程序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 院应当发出拘传票;拘传一般不超 过12小时,不得以连续拘传的形式 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

《刑事诉讼法学》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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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的历史发展
刑事诉讼法的起 源
刑事诉讼法的演 变
刑事诉讼法的现 代化
刑事诉讼法的国 际化
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
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由专门机关依法行使
侦查权:由公安机关依法行使,负责调 查取证、拘留、逮捕等侦查活动。
检察权:由人民检察院依法行使,负责 审查起诉、抗诉等检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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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CONTENTS
01 添加目录标题 03 刑事诉讼的基本原

02 刑事诉讼法概述 04 刑事诉讼中的专门
机关
05 诉讼参与人
06 刑事诉讼的基本程 序
07 刑事诉讼中的强制 措施
08 附带民事诉讼
添加章节标题
刑事诉讼法概述
刑事诉讼法的概念和性质
● 附带民事诉讼的条件: (1)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符合法定条件; (2)有明确的被告人; (3) 有请求赔偿的具体要求和事实根据; (4)被害人的物质损失是由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造成的; (5)属 于人民法院受理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
• (1)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符合法定条件; • (2)有明确的被告人; • (3)有请求赔偿的具体要求和事实根据; • (4)被害人的物质损失是由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造成的; • (5)属于人民法院受理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
当事人的诉讼地位和权利义务是《刑事诉讼法学》中的重要内容之一,对 于理解刑事诉讼的基本原理和制度具有重要意义。
其他诉讼参与人
法定代理人的诉讼 地位
辩护人的诉讼地位
诉讼参与人的诉讼 权利和义务
诉讼参与人之间的 关系

《刑事诉讼法学总论》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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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描述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具有以下特点:一是以刑事诉讼的成 立为前提,只有当刑事诉讼成立并判决后,附带民事诉 讼才可能成立;二是以物质赔偿为主要内容,被害人提 起附带民事诉讼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获得物质赔偿;三是 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只能是刑事案件中的被害人和被 告人,且被害人在刑事案件中必须是遭受物质损失的被 害人;四是附带民事诉讼的判决、裁定和调解书应当写 入刑事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中。
Part
05
刑事强制措施
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
01
拘传
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于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
告人,依法强制其到案接受讯问的一种强制措施。
02 03
取保候审
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责令犯罪嫌 疑人、被告人提供担保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其不逃避或妨碍侦查、 起诉和审判,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
管理有关。
Part
02
刑事诉讼法的历史沿革
古代刑事诉讼法
古代刑事诉讼法的基本特点
以纠问式为主,程序简单,强调刑讯逼供,缺乏律师辩护和陪审 制度。
古代刑事诉讼法的典型代表
罗马法、秦汉时期的《法经》和《唐律疏议》等。
古代刑事诉讼法的影响
为近现代刑事诉讼法的发展奠定了基础,但刑讯逼供等弊端也对后 世产生了不良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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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事诉讼法学概述 • 刑事诉讼法的历史沿革 • 刑事诉讼法的原则 • 刑事诉讼证据制度 • 刑事强制措施 •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目录
Part
01
刑事诉讼法学概述
刑事诉讼法的概念和特点
刑事诉讼法是规定刑事诉讼程序 的法律规范,属于程序法范畴。

刑事诉讼法学(全套434页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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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思考题
1.马克思主义关于程序法与实体法关系的思想对于我 国进行刑事诉讼活动有何指导意义? 2.如何理解刑事诉讼的人权司法保障功能? 3.如何理解马克思、恩格斯对待刑事审判权独立行使 的基本立场?
《刑事诉讼法学》
刑事诉讼构造与刑事诉讼主体
一、刑事诉讼构造 二、刑事诉讼中的审判机关 三、刑事诉讼中的检察机关 四、刑事诉讼中的侦查机关 五、当事人与其他诉讼参与人
(二)审判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职权
(1)决定适用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和逮捕等强 制措施; (2)对该出庭而不出庭作证的证人有权强制其到庭、 予以训诫和拘留;在审判过程中,必要时可以进行勘验、 检查、查封、扣押、鉴定和查询、冻结; (3)对违反法庭秩序的行为进行警告、制止以及采取 处罚措施; (4)执行某些判决和裁定; (5)对生效判决按照审判监督程序进行提审或者再审。
一、审判机关的性质与职权
(一)审判机关的性质 在我国,审判机关专指人民法院。我国《刑事诉
讼法》第3条规定:“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第12 条规定:“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 确定有罪。”据此,人民法院是代表国家统一行使审 判权的司法机关,并且是唯一有权确定被告人有罪和 对被告人判处刑罚的审判机关。
二、被告人有权获得迅速审判
按照资产阶级的人权原则,被告人有权获得迅速 审判。避免审前长时间羁押,也是其人权司法保障的 内容。马克思、恩格斯既反对违反法定程序实施的逮 捕和羁押,也反对表面上“依法”但实际人以人道待遇
根据资产阶级的人权原则,无论被告人是否有 罪,他都应当得到人道对待。因此,即使对被羁押 的被告人,也必须给予人道待遇。马克思、恩格斯 虽然并没有把应给被告人人道待遇与无罪推定的原 则联系起来,但他们坚决反对那种粗暴对待羁押中 的被告人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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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的关系 2、公正和效率的关系 (1)矛盾:实体公正与效益;程序公正 与效益 (2)依存:实体公正与效益;程序公正 与效益
三、意义
决定刑事诉讼目的及程序设计。
第二节 刑事诉讼目的
一、概念 二、内容 三、意义
一、概念
刑事诉讼目的是指国家建立刑事诉讼 制度、进行刑事诉讼活动所要达到的预期 的理想结果。
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指刑事诉讼程 序的所有参与者,即在刑事诉讼中参与一定 诉讼活动,依法享有一定诉讼权利,承担一 定诉讼义务的机关和个人。它包括刑事诉讼 主体,具体有:
(一)国家专门机关:指在刑事诉讼中承担一 定诉讼职能的国家机关。
第二章 刑事诉讼基本理论范畴
第一节 第二节 第三节 第四节 第五节 第六节 第七节 第八节 第九节
刑事诉讼价值 刑事诉讼目的 刑事诉讼构造(结构) 刑事诉讼阶段 刑事诉讼职能 刑事诉讼主体 刑事诉讼法律关系 刑事诉讼客体 刑事诉讼行为
第一节 刑事诉讼价值
一、概念 二、内容 三、意义
从日本、德国、我国台湾地区的刑事 诉讼法和理论研究,刑事诉讼目的的认识 或者争论有客观真实说、客观真实与程序 正当并重说、程序正当说三种观点。
二、内容
(一)直接目的,分为两个层次
1、惩罚犯罪
2、保障人权
两者并重,实现司法公正。我国不同时期 有侧重;各国根据自己国家的实际情况, 也会有侧重。
(二)根本目的,有赖于直接目的的实现
第六节 刑事诉讼主体
一、概念 二、内容 三、意义
一、概念
刑事诉讼主体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具有 独立地位,并承担相应控、辩、审三种基 本诉讼职能,对刑事诉讼程序的开始、发 展和结局起决定性作用和影响的专门机关 和诉讼参与人。
二、内容
国内外诉讼理论界对此有不同的观点,原 苏联学者坚持“泛化”的诉讼主体范围说, 即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主体即是诉讼主体 (应予以批判)。
二、内容
(一)横向构造是指在刑事诉讼的每 个具体阶段或程序中控辩审三方的法律地 位和相互之间的关系;
(二)纵向构造则是指在整个刑事诉 讼中控辩审之间的法律地位和关系。
其中主要是控辩之间的法律地位和相 互关系。
根据控诉、辩护和审判三方在刑事诉讼 各个阶段地位和相互关系形式不同,刑事诉 讼结构在不同国家和不同法系可划分为不同 的模式。(三角结构)
维护社会主义法制,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 财产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社 会主义建设事业顺利进行。
三、意义
不同的刑事诉讼目的决定着不同的诉 讼模式或诉讼构造。
第三节 刑事诉讼构造(结构)
一、概念 二、内容 三、意义
一、概念
刑事诉讼构造是指在刑事诉讼中控、 辩、审三者的诉讼地位及相互之间的法律 关系。
按照现代刑事诉讼职能区分理论,中国刑事 诉讼中公检法三机关之间的关系中以检察机关与 法院的控、审关系的混乱与集中最为明显。如检 察机关除承担控诉职能外,在诉讼中还承担法律 监督职能和一定的裁判职能,两种职能之间有一 定的矛盾性;法院有时会以“第二公诉人”的角 色扮演;同时,诉讼职能的制衡不足,审判职能 对控诉职能缺乏制约,公安、检察机关在刑事诉 讼中各行其是,分别独自决定一些涉及公民人身 自由的强制措施的实施或者对起诉无制约,以审 判为中心(实是以审判职能为诉讼之中心)的诉 讼形态远未建立。对于解决上述问题,具有实际 意义。
公正在刑事诉讼价值中居于核心地位。具 体包括:
1、实体公正,即刑事诉讼的外在价值 又可以称为工具价值。是指刑事诉讼程序的 设计如何对实体法--刑法的实施具有积极效用 和保障作用。日本学者将其称为通过刑事司法 实现的公正。 2、程序公正,即刑事诉讼的内在价值 又可以称为自身价值或独立价值。是指刑事 诉讼程序的设计必须符合特定的伦理价值标准, 本身应当具有内在的优秀品质。体现在诉讼程 序具有人道性、伦理性、正义性。具体表现在 三个方面:
学者将我国刑事诉讼分为立案、侦查、 审查起诉、审判和执行五个阶段。
第五节 刑事诉讼职能
一、概念 二、内容 三、意义
一、概念
按照一般的观点,刑事诉讼职能是指 按照法律的规定,在刑事诉讼中国家专门 机关和诉讼参与人承担的职责和应发挥的 作用。
二、内容
从诉讼形态上看,“诉讼”有控、辩、审 三种基本诉讼职能:
司法警察和检察官作为国家刑事追诉机关 的代表,担负着控诉职能,进行侦查、审 查起诉、提起公诉、支持公诉的具体诉讼 活动;
法官代表国家审判机关,担负审判职能, 并为此而进行受理、审理和裁判诉讼活动;
辩护职能有被告承担(在辩护人的帮助下 进 行),并为此而进行申请、举证、质证、 辩论等诉讼活动。
三、意义
审 大陆法系国家的审问式模式
控辩 控辩 英美法系国家的对抗式模式

三、意义
对纵向构造的重视是刑事诉讼构造的 新的观点,尤其是对考察和重新设计中国 刑事诉讼中公检法之间的关系(各行其是、 缺乏司法查、司法控制、司法救济等) 具有一定意义。
第四节 刑事诉讼阶段
刑事诉讼阶段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存在 的按一定顺序进行的相对独立、又相互联 系的各个部分。
(1)保障当事人的诉讼主体地位和人格 尊严,是诉讼体现民主、法制、公正、文 明和人道精神;
(2)弥补实体法的不足,限制或者创制 实体法;
(3)诉讼程序的民主、公正、人道合理 性对抗、理性对话。
(二)效益
刑事诉讼的效益有狭义和广义之分 1、狭义效益:一般称为效率,是指一定 的司法资源投入换取尽可能多的刑事案件 的处理,既提高单位时间内的有用工作量, 加速刑事程序的运作效率,降低诉讼成本, 减少案件积压和司法拖延等现象。 2、广义效益:即对推动社会经济发展方 面的效益,这正是刑事诉讼所追求的最终 目标。
一、概念
刑事诉讼价值是指人们据以评价和判 断一项刑事诉讼程度是否正当、合理的伦 理标准,也是刑事诉讼程序在其具体运作 过程中所要实现的伦理目标。
二、内容
刑事诉讼价值主要包括公正和效益价 值。其中公正是指司法公正,包括实体公 正和程序公正,即外在价值和内在价值; 效益是指经济效益价值。
(一)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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