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条霸王条款
旅游法规

..此文档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告知删除!基本概念:1旅游法:广义的旅游法是指调整旅游活动领域中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法规的总称,狭义的旅游法是指各国的旅游基本法。
旅游法是以旅游关系为调整对象的一个系列法律规范的总和。
从我国情况看,旅游法应当包括: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通过的旅游基本法,国务院制定颁布的旅游行政规范,国家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制定的旅游部门规章,各地方人大常委会和人民政府指定的地方旅游法规和规章。
我国政府缔结和承认的国际旅游公约和国际旅游协定等。
旅游法是一个内容非常广泛的法律规范体系,它既包括国内法又包括国际法;既含实体性规范又有程序性规范;既有公法规范又有私法规范。
2合同法:合同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它包含合同的界定,订立,成立条件,内容,效力,履行,保全,担保,变更,转让和终止,各类具体合同等法律规范。
3实践合同:实践合同又称要物合同,是指除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外,还须交付标的物方能成立的合同。
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区分之意义在于确定合同是否成立以及标的物风险转移时间。
对于实践合同,实物的交付也是合同成立的形式要件。
例如:借用、民间的借贷、保管、定金、寄存等合同属于实践合同,就借款合同而言,只有当借贷方实际交付借款时该合同才真正成立。
4文物:文物是指人类在历史发展过程中遗留下来的物资遗产的总称,文物属于不可再生的旅游资源。
1)按文物的性质,可分为历史文物和革命文物。
(2)按文物的来源,可分为出土文物和传世文物(3)按文物的保存方法,可以分为 馆藏文物和散存文物,(4)按文物的移动状况,可以分为固定文物和非固定文物。
(5)按可移动文物的珍贵程度可分为珍贵文物和一般文物。
文物所有权,国家所有,集体所有,私人所有。
5旅游投诉:旅游投诉是指旅游者认为旅游经营者损害其合法权益,请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机构或者旅游执法机构,对双方发生的民事争议进行处理的行为。
2024宜昌市点军区事业单位考试笔试题库及答案

2024宜昌点军区事业单位笔试题库及答案(满分100分时间120分钟)姓名:________________ 准考证号:_______________第一部分常识判断1.2022年3月28日,国资委办公厅下发通知,对2022年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级行政区域内承租中央企业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当年()租金。
A.1个月B.2个月C.6个月D.3个月【答案】:C2.近日,中国科学技术大学()院士团队实现833.8公里的光纤量子密钥分发,创下世界纪录,向实现千公里陆基量子保密通信迈出重要一步。
A.施一公B.郭光灿C.俞书宏—1 —D.黄庆学【答案】:B3.以下哪位女性的名字被用来命名外太空环形山?()A.李清照B.班昭C.王昭君D.蔡文姬【答案】:A4.“江郎才尽”用来比喻人的文采思情衰竭,南朝文学家()年少有文名,晚年无佳句的状态。
A.江淹B.江参C.江永D.江万里【答案】:A5.这段时间,很多地方出现了“臭脚盐”现象,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
对此,各地政府立即组织开展有效调查,对不法分子进行有力打击。
因食盐是我们生活的必需品,政府必须严格管制,除了监管质量,还要防止不法分子垄断抬价。
从经济学角度看,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食盐的需求价格弹性系数几乎为零B.食盐的需求价格弹性系数无限大—2 —C.食盐的供给价格弹性系数无限大D.食盐的供给价格弹性系数几乎为零【答案】:A6.孟子在《告子下》中说:“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指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然后知生于忧患而死于安乐也。
”这主要说明,在实践中自我修养应该()。
A.坐而论道,闭门造车B.自我欣赏,自我陶醉C.不畏困难,磨炼意志D.虚心学习,择善而从【答案】:C7.一分秋意一分凉,野外繁露披衣裳。
八九菊黄蟹儿肥,风和气爽丹桂香。
这首诗描写的是()。
A.寒露B.立秋C.秋分D.白露【答案】:C8.一位在政府职能部门多年从事管理工作的中年管理者,新近被任命为某研究所的所长,面对陌生的学科专业和资深的研究人员,该所长感到有点无从下手,如果要就他如何有效地开展新工作提—3 —出原则性建议,你首选的是:()。
指导案例64号:刘某某诉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苏有限公司徐州分公司电信服务合同纠纷案

指导案例64号:刘某某诉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苏有限公司徐州分公司电信服务合同纠纷案文章属性•【案由】服务合同纠纷•【案号】(2011)泉商初字第240号•【审理法院】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审理程序】二审•【裁判时间】2011.06.16裁判规则经营者在格式合同中未明确规定对某项商品或服务的限制条件,且未能证明在订立合同时已将该限制条件明确告知消费者并获得消费者同意的,该限制条件对消费者不产生效力。
正文指导案例64号:刘某某诉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苏有限公司徐州分公司电信服务合同纠纷案【关键词】民事电信服务合同告知义务有效期限违约【相关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39条【基本案情】2009年11月24日,原告刘某某在被告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苏有限公司徐州分公司(以下简称移动徐州分公司)营业厅申请办理“神州行标准卡”,手机号码为1590520xxxx,付费方式为预付费。
原告当场预付话费50元,并参与移动徐州分公司充50元送50元的活动。
在业务受理单所附《中国移动通信客户入网服务协议》中,双方对各自的权利和义务进行了约定,其中第四项特殊情况的承担中的第1条为:在下列情况下,乙方有权暂停或限制甲方的移动通信服务,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任:(1)甲方银行账户被查封、冻结或余额不足等非乙方原因造成的结算时扣划不成功的;(2)甲方预付费使用完毕而未及时补交款项(包括预付费账户余额不足以扣划下一笔预付费用)的。
2010年7月5日,原告在中国移动官方网站网上营业厅通过银联卡网上充值50元。
2010年11月7日,原告在使用该手机号码时发现该手机号码已被停机,原告到被告的营业厅查询,得知被告于2010年10月23日因话费有效期到期而暂停移动通信服务,此时账户余额为11.70元。
原告认为被告单方终止服务构成合同违约,遂诉至法院。
【裁判结果】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于2011年6月16日作出(2011)泉商初字第240号民事判决:被告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苏有限公司徐州分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取消对原告刘某某的手机号码为1590520xxxx的话费有效期的限制,恢复该号码的移动通信服务。
解密消法第50条

解密消法第50条消法第五十条包括各地消保条例中的对应条款,均因为缺乏对合同纠纷裁决的前提而无法认定违法事实,从而不能成立行政处罚。
详见《解密消法第50条》论述:/dispbbs.asp?boardid=35&Id=179 953《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条法条存在明显的逻辑错误。
法条表述: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对处罚机关和处罚方式有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一)生产、销售的商品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的;(二)在商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的;(三)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商品或者销售失效、变质的商品的;(四)伪造商品的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的;(五)销售的商品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者伪造检验、检疫结果的;(六)对商品或者服务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的;(七)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八)侵害消费者人格尊严或者侵犯消费者人身自由的;(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对损害消费者权益应当予以处罚的其他情形。
——首先《消法》第五十条属于行政法规范,即行政执法内容。
其次,该条中笔者用黑体加粗部分的文字,是一个伪命题。
人们都知道我国《行政处罚法》有一个原则叫做“处罚法定”原则。
也许有人要说,没错啊,《消法》就是法律,“其他”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正是《消法》第五十五条该条授权和规定的。
问题究竟出在哪里?究竟有没有我说的问题?问题就出在列举情形的第(七)项,其实其他八项都有《产品质量法》、《广告法》甚至《治安安全法》等法律的明确规定。
8个消费领域典型霸王条款是哪些

8个消费领域典型霸王条款是哪些8个消费领域典型霸王条款是哪些?霸王条款如何认定?霸王条款的认定:1、霸王条款是指自然人或者经营者为了逃避法定的义务,减少自身所负的责任,而制定的一种不平等的格式条款。
2、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
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
霸王条款找哪个部门投诉?霸王条款侵犯了消费者对服务的自主选择权,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的。
霸王条款投诉方式包括:1、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2、遇到霸王条款后一定要保存好消费的证据,这个是维权必须的要素,建议一开始和商家进行协商,争取友好解决;3、去找商家所在区的工商行政主管监督部门进行投诉维权,交由政府行政部门对商家进行处罚,维护自己的权益;4、去12315消费者权益保护热线进行投诉,直接拨打电话进行维权,一般消费者协会都会给出比较理想的处理结果;5、进行网路曝光,这种维权方式比较困难,取决于曝光散发的广度,一般不建议使用这种方法。
霸王条款的认定方式包括:(1)、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2)、如果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或者是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格式条款无效。
离职协议书霸王条款

离职协议书霸王条款
在职场的旅途中,人们或多或少都会遇到离职的时刻。
离职协议书是员工离开公司前需要签署的文件,其中规定了双方在离职后的权利和义务。
然而,有些离职协议书中存在着霸王条款,让员工感到不公平和束缚。
1. 外泄隐私条款
有些离职协议书中可能存在外泄隐私条款,要求员工在离开公司后依然保守公司内部信息,并不得泄露给其他人。
这种条款可能会过于苛刻,导致员工在职场外无法自由表达自己的工作经验和见解。
2. 禁止就业条款
有些公司为了防止员工离职后转投竞争对手,会在离职协议书中添加禁止就业条款,规定员工在一段时间内不得在同行业从事相关工作。
这种条款限制了员工的就业选择,剥夺了他们追求个人发展的权利。
3. 财务索赔条款
在离职协议书中,有些公司可能会添加财务索赔条款,要求员工在离开公司后必须承担一定的经济责任或赔偿。
这种条款可能会对员工造成财务上的困扰,让他们感到不堪重负。
4. 笼统解雇条款
一些离职协议书可能会含糊不清,使用笼统的解雇条款来规定员工在离职后的权利和义务。
这种条款容易被公司任意解释,让员工处于弱势地位,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结语
离职协议书是员工和公司之间的一份重要文件,应该合理、公正地规定离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避免添加霸王条款,保证员工在离职后能够顺利过渡到新的工作岗位,实现个人职业发展的目标。
希望在职场中,离职协议书不再存在霸王条款,让每位员工都能够公平、自由地选择自己的职业道路。
中消协炮轰保险霸王条款 提示消费者注意四问题
继8月份点评金融领域不平等条款后,中消协昨再度瞄准保险业昨天,中消协联合浙江省消协公布了保险领域不平等格式条款点评意见。
这是自今年8月点评金融领域不平等格式条款后,中国消费者协会推出的第二个点评项目。
近几年,我国保险业增长迅速,据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统计,2003年全国保费收入3880.4亿元,同比增长27.1.但在保险业蓬勃发展的同时,也有一些保险公司的服务水平相对滞后,制定的格式条款蛮不讲理,引起了消费者的强烈不满。
自2004年中国消费者协会公开征集不平等格式条款以来,中消协共收到来自全国29个省市自治区的来信279封,提供点评线索372个。
其中涉及保险方面的有来自北京、内蒙古等17个省市自治区的34封信件,提供线索64条。
中消协联合浙江省消协邀请各方面专家对消费者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认真讨论,提炼出10条主要涉及寿险和车险方面的不平等格式合同条款及相关部门和专家的权威点评意见,昨天适值“全国普法日”,中消协有关人士召集新闻媒体对上述条款的“霸王”之处进行了逐条分析。
记者追踪一寿险合同存在四大“霸王条款”昨天,中消协归纳公布了寿险领域消费者反映极其强烈的“霸王合同”的四大问题。
问题一:单方面调整费率,不告知消费者北京消费者郭某为孩子投保时发现,保险公司就保险费率做出了显失公平的规定。
中消协在调查中发现,不少保险公司的条款普遍存在着单方面决定调整费率的规定。
例如某公司《重大疾病保险条款》第七条规定:“本公司保留提高或降低保险费率之权利。
保险费率的调整针对所有被保险人或同一投保年龄的所有被保险人。
本公司进行保险费率调整后,投保人须按调整后的保险费率交纳保险费。
”问题二:条款措词费解,无理削减理赔额度中消协在调查取证中发现了这样一个显失公允的理赔案例:2003年1月,上海丁先生的妻子参加了保险公司的“个人住院医疗综合保险”。
同时,丁妻也参加了“上海市总工会退休工人因病住院互助补贴”(每年交纳50元,可享受住院补贴)。
50个民法典问题及解答
1. 问: 胎儿尚未出生,父亲因车祸不幸身亡,胎儿是否有权继承父亲的遗产?答: 胎儿有继承权。
《民法典》第十六条规定,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
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2. 问:小刚尚年幼,家人因为新冠肺炎疫情被隔离,谁来照顾他?答: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
《民法典》第三十四条规定:因发生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监护人暂时无法履行监护职责,被监护人的生活处于无人照料状态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应当为被监护人安排必要的临时生活照料措施。
3. 小刘7岁时,将父亲送给他的一块手表卖给了二手商店,其父母能要求退回吗?答: 父母可以要求退回。
《民法典》第二十条规定,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4. 13岁的小刚在妈妈网购时偶尔看到付款密码,他用妈妈的手机看直播,一时冲动私自给主播打赏8万元,妈妈事后发现,能追回打赏吗?答: 要求退回打赏有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十九条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第一百四十五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
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
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
民事法律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
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5. 小花遭父亲虐待,父亲被法院撤销监护权后,有义务继续付抚养费吗?答: 有。
(整理)婚纱摄影合同有哪些霸王条款
婚纱摄影合同有哪些霸王条款核心提示:筹备结婚阶段,当然少不了拍摄婚纱照。
而在婚纱摄影合同中存在多条把握条款,需要预先支付定金,不退还定金,自我保管贵重物品,店家不负责赔偿。
婚纱摄影合同存在霸王条款损害消费者权益,可以向工商局投诉。
预付30%-50%定金不退还,贵重物品丧失不负责……婚纱摄影合同中多藏霸王条款近日,闽侯县工商局祥谦工商所执法人员在某婚纱摄影工作室检查时,发现该店使用的合同中标注:“预约成功需预付30%定金,预约定金概不退还;拍摄期间贵重物品自行保管,假设不慎遗失本店概不负责等〞,执法人员发现绝大多数到店消费的客户均在合同中签字确认,忽略了上述霸王条款的存在。
昨日,记者走访多家婚纱影楼发现,目前业内的操作方法都是提前付百分五十的定金,定金概不退还,拍摄当天需付清全款。
据悉,《担保法》规定“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该店要求消费者预付30%定金,明显违反了上述规定。
同时定金作为一种支付既是履约的保证,又是一种赔偿,即通过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来说明合同双方有意并要真诚履行签订的合同,《合同法》也明确规定“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可见“预约定金概不退还〞的条款排除了消费者因经营者违约获得赔偿的权利。
另外,合同中“对消费者遗失贵重物品概不负责〞的条款排除了《消法》规定的消费者在接受效劳时享有的财产平安不受损害的权利,免除了因经营者成心或者重大过失,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失而应当承当的赔偿责任,亦是典型的霸王条款。
目前工商执法人员已对该婚纱摄影工作室的违法行为立案调查。
昨日,记者走访鼓楼区多家婚纱影楼及婚纱摄影工作室发现,一般都需要提前支付百分五十的定金,余款那么在拍摄当日付清。
**婚纱摄影工作人员就表示,预约需预付50%定金,在合同中会写明定金概不退还。
至于拍摄期间的贵重物品,要求顾客自行保管,虽然未写入合同,但是假设丧失,影楼也不负责任。
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评分细则
附件1:
灵武市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评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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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评估细则》采用“千分制”,由主体合法、规章制度、机构人员、安全投入、设备设施、宣传教育、风险管控、安全管理、应急管理“九个方面”组成,作为企业安全状况等级评定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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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安全生产现状划分A级(优良)、B级(较好)、C级(一般)、D级(较差)四个级别,其中:A级现场评估分值达到900分以上;B级现场评估分值在700分以上899分以下;C级现场评估分值在600分以上699分以下,但不得存在重大安全隐患;D级现场评估分值在599分以下、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者其中一个大项被否决。
A、B、C级企业要求每个大项得分必须达到60%以上,否则下降一个等次定级。
评估得分=实际得分/(1000—缺项分)×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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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在商品和服务交易中,经营者利用霸王条款免除自己的责任、排除消费者的权利、加重消费者的责任等危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时有发生。
为帮助消费者识别霸王条款,避免在签订合同时陷入霸王条款陷阱,省工商局收集了包括通信、旅游、快递服务、供水供电和商业服务等五大行业常见的霸王条款,并列出处理霸王条款的有关法律规定,供消费者在签订合同时参考使用。
“预付宽带费不退还,限期用不完作废”属于霸王条款一:客户一次性交清的预付宽带费用,仅用于电信消费,不退还。
请在有效期限截止日期前使用,过期视为客户自动放弃卡内金额。
二:移动电话上的保修贴纸不得撕毁、损坏,否则不予保修。
三:除特殊声明,用户须在本中心通知取机之日起壹个月内凭单取机,逾期不取,用户机如有发生损失、丢失等情况,本中心概不负责。
四:此单45天内有效,使用逾期概不负责;赠送品无特别注明,均不享受包换及保修服务。
五:进液和人为损坏非法拆装,背贴撕毁等属于非保修范围,在维修过程中可引起不开机、死机等无法意料的故障,客户同意一旦出现上述故障,本公司概不负责,也不负责恢复原状。
六:在本公司维修的机器,无论修复与否,保管期最长自本公司通知取机后 2个月内,超期不取,责任自负。
七:手机配件(充电器、电池)保用一个月(注:电池无刮花,保修标签要完整:赠品不保)。
八:手机外壳、翻盖、天线、按键显示屏等有损花或经厂家授权检测中心检测有人为损坏(自行改板、保修标贴破损、入水、摔/震或挤压等)原包装、配件、保修卡、销售票据等不齐整或破损均不享受退/换机服务,如符合换机条件可换同款同颜色新机。
九:甲方购买动感地带或神州行品牌套卡后,需在套卡注明的最晚使用时间前使用本机拔打自助服务热线激活开通,逾期套卡将失效,其中包含的话费也自动失效并无法使用。
十:当基本账户的金额为零时,甲方号码将进入保留期,赠送账户将不能用于抵扣费用。
“旅行社有对行程进行调整的权利”属于霸王条款一:本度假村只提供车辆停放,不负责保管,损失自负。
二:前台收银处为客户设有免费保险箱,酒店对任何未予寄存的贵重物品遗失概不负责。
三:报名出现自然间(单男或单女)请补交房费差价或视情况安排三人间。
四:若人数不够,我社无法独立成团,将提前5天(含出发当天)通知,全额退还团费,不作赔偿;或我社有权联合其他旅行社共同组团出游,恕不另行通知。
五:本资料线路、价格仅供参考,具体行程、报价以报名为准,本社对内容保留解释权利。
六:因人力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团体滞留及产生的费用由客人自理(如飞机、火车延误、交通事故、自然灾害、社会因素、台风、政治等等。
七:出发前发生不可抗力的,双方可协商取消行程或者延期出行,如甲方决定取消行程的,乙方应及时办理有关交通票务、订房等退订手续,由此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旅途中发生不可抗力的,双方应积极配合,因此而增加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八:在不减少景点的前提下,旅行社保留对行程进行调整的权利。
九:行程仅供参考,变更恕不通知。
十:旅行社不承担任何保险公司赔偿的保险金额以外的费用。
“包装未损坏、箱内货物损坏与本公司无关”属于霸王条款一:托运合同内含有易损易腐货物(如油剂、玻璃制品、水剂、瓷器、水果等)在途中损坏、腐烂,本公司概不赔偿。
二:本合同从开单之日起30天为有效期,超过30天不提货者,本公司有权自行处理,并不负责查找责任。
三:托运人必须将货物包装好,如遇包装未损坏、箱内货物损坏与本公司无关,所托运货物本公司不拆箱检验,按件交付,不负内容责任。
易碎物品不负行车震损责任。
四:托运货物必须参加保险,如不参加保险,出现货损,货差等本公司最高赔偿为运费的3-4倍。
五:因本公司收费不开箱检查,故注意包装完好,收发货物件交件,对包装内容不负责。
六:此单至签发之日起,一个月有效,过期本公司有权自行处理。
七:承运车辆如在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车坏等而导致推迟货主提货期造成的一切损失,本货运站不负一切责任。
八:货物、货款如有差错,请在三天内查询,超期概不负责。
九:一切货损在总价值的3%以内属正常的损耗,本公司不负责赔偿。
十:托运人必须在运单上签字认可,否则造成损失由托运方负责。
“用水人逾期缴纳水费每日加收5‰的违约金”属于霸王条款一:用水人逾期缴纳水费每日加收5‰的违约金。
二:对计量水表因自然损坏造成的表停、表坏,供水单位向用水单位收取成本费进行更换。
三:根据用水方实际情况,如需安装无负电压加压设备,应当由供水方统一负责采购安装。
四:用水方月用水量达不到底度流量时,按底度流量收费,超过底度流量据实收费。
消防准备用水月底度流量为150方。
五:因供水设施损坏造成停水,使用方受到损失的,供水方不承担责任。
六:供水合同存续期间,供水方有权入户对用水方用水情况进行安全检查。
七:当用水方对供水方的水表准确性提出疑义时,应先交纳水表复查费,供水方负责复核和校验。
八:用水人未按期交水费超过规定日期一个月的,供水人将终止供水。
超过交费日期五日,供水方不再向用水方提供供水服务。
九:用电人未按期交清电费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并交纳违约金,违约金从逾期之日起计算至交纳日止,每日按欠费总额的千分之一计算。
经供电方催告,用电方仍未付清电费的,供电方可依法按规定程序中止供电。
十:从家用电器损坏之日起七日内,受害居民用户未向供电企业投诉并提出索赔要求的,即视为受害者已自动放弃索赔权。
超过七日的,供电企业不再负责其赔偿。
“此卡最终解释权归本店所有”属于霸王条款一:本酒店只提供车辆停放,不负损失责任;本宾馆只提供车辆停放,注意防盗,丢失自负。
二:请您自行保管好贵重物品(如手机、钱包、首饰等)如有遗失,本酒吧将不负任何责任;请带好随身物品,如遗失本餐厅概不负责。
三:不管是否使用过设施,会员费不会因任何原因作退款,会员卡也不得转借他人使用(次卡除外)。
如经查获,即取消会员资格或有权没收此卡,如会员须转让他人使用者并支付20%转让费。
四:“VIP贵宾卡”、“积分卡”上标示有“此卡最终解释权归本店所有”。
五:商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换。
促销商品,售出概不退换。
特价商品,概不退换。
六:偷一罚十。
七:取衣时间,不得超过一星期。
超过一星期如有灰尘本店不办理重洗。
8.干洗前衣服被虫咬,烟火烧没发现,洗后出现上述现象,本店不负洗涤责任,属正常现象。
八:干洗前衣服被虫咬、烟火烧没发现,洗后出现上述现象,本店不负洗涤责任,属正常现象。
九:逾期3个月以上未取衣物的,应视为消费者自动放弃对该衣物所有权的权利,经营者有权自行处理该衣物。
十:顾客衣物逾期不取的,且超过保管期一个月,衣服的丢失本店概不负责。
处理霸王条款的法律法规:最高罚款三万《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十九条: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
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第四十条:格式条款具有本法第五十二条和第五十三条规定情形的,或者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
第四十一条: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
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
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
第五十三条: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一)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第五十四条: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
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第九条:经营者与消费者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经营者不得在格式条款中免除自己的下列责任:(一)造成消费者人身伤害的责任;(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失的责任;(三)对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依法应当承担的保证责任;(四)因违约依法应当承担的违约责任;(五)依法应当承担的其他责任。
第十条:经营者与消费者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经营者不得在格式条款中加重消费者下列责任:(一)违约金或者损害赔偿金超过法定数额或者合理数额;(二)承担应当由格式条款提供方承担的经营风险责任;(三)其他依照法律法规不应由消费者承担的责任。
第十一条:经营者与消费者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经营者不得在格式条款中排除消费者下列权利:(一)依法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权利;(二)请求支付违约金的权利;(三)请求损害赔偿的权利;(四)解释格式条款的权利;(五)就格式条款争议提起诉讼的权利;(六)消费者依法应当享有的其他权利。
第十二条:当事人违反本办法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规定,法律法规已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处以违法所得额三倍以下,但最高不超过三万元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霸王条款常识普及问:什么是霸王条款?答:霸王条款是一些经营者单方面制定的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消费者权利的不平等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和店堂告示或者行业惯例等,它是违法的格式条款。
问:发现霸王条款怎么办?答:消费者在实际生活中遇到霸王条款,可以通过12315投诉,也可以直接向经营者所在地工商部门反映。
问:因霸王条款产生纠纷怎么办?答:可以依照合同中的仲裁条款申请仲裁,没有仲裁条款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问:工商部门如何处理霸王条款?答:工商部门将依照国家工商总局《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的规定,对使用霸王条款的经营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处以违法所得额三倍以下,但最高不超过三万元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罚款。
问:消费者如何避免签订霸王条款?答:签订合同前,首先,要掌握相关的合同知识,了解法律规定;其次,如果是数额较大的合同,最好咨询有经验的人或律师。
签合同时,一是要求经营者使用相关部门制定的合同示范文本;二是要认真看清合同条款内容,对于含糊不清、模棱两可的条款要高度重视,必须要求对方有明确的意思表示;三是尽量不要现行支付定金、押金,等合同合同内容协商达成一致后再支付。
签订合同后才发现霸王条款,可以通过人民法院主张将霸王条款撤销或者变更,如果该霸王条款存在违反强制性规定的则主张其无效,在起诉之前最好和经营者协商一下,看能否协调解决,以减少维权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