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序正义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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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尔斯区分了三种不同的程序正义

罗尔斯区分了三种不同的程序正义

罗尔斯区分了三种不同的程序正义。

第一种,完善的程序正义,它包括两个特征:首先,对什么是公平的分配有一个独立的标准;其次,能够设计出一种保证达到预期标准的程序。

我们经常引用的分蛋糕的例子就属于完善的程序正义。

第二种,不完善的程序正义,其特征是,有一个独立的公平的标准,却没有一种程序能确保达到预期的标准。

司法审判由于受制于证据、时效、法官个人偏见等诸多因素,就属于不完善的程序正义。

第三种,纯粹的程序正义,其特征是不存在一个独立的公平的标准,结果的公平取决于对程序的遵守。

赌博就属于这种纯粹的程序正义。

罗尔斯希望通过无知之幕的假设选定两条最基本的正义原则,并在此基础上设计出一个纯粹的程序正义体系,从而构建出一个正义社会的结构图景。

程序正义美国法律案件(3篇)

程序正义美国法律案件(3篇)

第1篇一、引言程序正义是指法律诉讼过程中,各方当事人享有平等的权利和机会,诉讼程序公正、公开、公平,以确保案件审理结果的公正性。

美国作为法治国家的典范,程序正义是其法律体系的核心原则之一。

本文将探讨美国法律案件中程序正义的体现,分析其在司法实践中的重要性,并探讨程序正义对美国法治建设的影响。

二、程序正义在美国法律案件中的体现1. 平等保护原则美国宪法第四修正案确立了公民不受非法搜查和扣押的权利。

在司法实践中,程序正义要求警方在搜查和扣押公民财产时,必须遵守法定程序,出示搜查令,并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如美国最高法院在“马伯里诉麦迪逊案”(Marbury v. Madison)中确立了司法审查制度,保障了公民在法律诉讼中的平等地位。

2. 公开审判原则美国宪法第六修正案规定,被告人有权在公开审判中受到公正审判。

程序正义要求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公开审理过程,允许当事人及其律师参与诉讼,以确保审判结果的公正性。

如美国最高法院在“纽约时报诉萨利文案”(New York Times Co. v. Sullivan)中确立了名誉侵权案件中的“真实事实”原则,保护了新闻自由。

3. 当事人参与原则程序正义要求当事人充分参与诉讼过程,行使自己的权利。

在美国法律案件中,当事人有权向法庭提出证据、证人,并对对方证据提出质疑。

如美国最高法院在“布莱克诉美国案”(Black v. United States)中确立了“陪审团制度”,确保了被告人享有公正审判的权利。

4. 程序保障原则程序正义要求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充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在美国法律案件中,法庭应确保被告人的辩护权、上诉权等得到充分保障。

如美国最高法院在“戈尔诉弗劳尔斯案”(Gore v. Bush)中,确立了选举纠纷案件的程序保障原则,确保了选举结果的公正性。

三、程序正义在美国法律案件中的重要性1. 保障公民权利程序正义是美国法律体系的核心原则,旨在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

论程序正义

论程序正义

论程序正义摘要:这几年,我国纠正了多起冤案,大部分冤案的成因都和程序正义的缺失有关。

可见,坚持程序正义是中国法律体系完善的重要一环。

本文对何为程序正义进行简单阐述,讨论了程序正义的起源与发展,总结了一些对程序正义的标准的看法并且提出作者的观点,最后以张氏叔侄强奸杀人的冤案为例,论述坚持程序正义的重要性。

关键词:程序正义;标准;张氏叔侄案;重要性中国有一种叫做“民本”的传统,然而,民本的社会并不是喊喊口号就能建成的,也不是抽象的实质正义可以满足的,它需要一个社会体系——即程序和法制去保障。

本文围绕程序正义进行简单论述。

一、何为程序正义程序是指“事情进行的先后次序”或“按时间先后或依次安排的工作步骤”,[1它有“顺序”、“手续”、“方式”、“步骤”以及“程式”等各种不同的含义,这是广义上的“程序”。

在法律科学中,“程序”这个词有其专门的含义,即指按照一定的顺序、程式和步骤制作法律决定的过程。

由于一般国家对制作各种法律决定的程序都在专门的法律中做出了规范和限定,因此,这种程序又称为“法律程序”。

[2] “程序正义”是一种法律精神、法律理念,即任何法律决定必须经过正当的程序,而这种程序的正当性体现为特定的主体根据法律规定和法律授权作出的和程序有关的行为。

二、程序正义的标准在1971年,约翰·罗尔斯出版了《正义论》,他将程序正义划分成三种类型:纯粹的程序正义、完善的程序正义和不完善的程序正义。

完善的程序正义是指“有一个决定什么结果是正义的独立标准,和一种保证达到这一结果的程序”。

这也就是说结果和程序都达到了正义的要求,而程序正义是以结果的正义为判断标准的。

然而“完善的程序正义如果不是不可能的,也是很罕见的”。

罗尔斯列举了刑事审判的例子,公正的结果是审判争议的标准,“期望的结果是:只要被告犯有被控告的罪行,他就应该被宣判为有罪”。

对于审判中会出现的结果错误,罗尔斯认为:“不正义并非来自人的过错,而是因为某些情况的偶然结合,挫败了法律规范的目的。

程序正义

程序正义

二、程序正义的基本要求
“公正、正义、公平、公道乃同一概念。”确 公正、正义、公平、公道乃同一概念。 公正 定程序正义的标准是一项非常困难的工作。 定程序正义的标准是一项非常困难的工作。 即使规则列举得再详尽, 即使规则列举得再详尽,也无法综合而全面 地反映程序正义的实现途径。 地反映程序正义的实现途径。“人很难提出 一种适用于所有时代和社会的公正理想。 一种适用于所有时代和社会的公正理想。” 尽管如此,诉讼法史上仍然存在着构成“ 尽管如此,诉讼法史上仍然存在着构成“审 判制度的永恒的、不可更改的组成部分” 判制度的永恒的、不可更改的组成部分”的 基本规则, 这些原则是对诉讼程序“ 基本规则,… 这些原则是对诉讼程序“最基 本最低限度的要求” 本最低限度的要求”亦即程序正义的最低标 准。
7、形式正义原则 、 程序正义中的形式正义指判决具有直观上的 合理性。具体说来, 合理性。具体说来,程序正义中的形式正义 要求判决具有一致性,遵循先例、 要求判决具有一致性,遵循先例、遵守规则 和程序自治。 和程序自治。
判决的一致性是指对不同的案件, 判决的一致性是指对不同的案件,如果案情 相同或相近, 相同或相近,判决结果也应该是相同或相近 的。 遵循先例意指某个法律要点一经司法判决确 便构成了一个日后不应背离的先例。 立,便构成了一个日后不应背离的先例。简 言之, 言之,就是用以前的判例限制现在类似案件 的判决。 的判决。
5、及时终结原则 、 程序正义的这一要求包含两方面的内容: 程序正义的这一要求包含两方面的内容:一 是司法活动应当及时地形成裁判结果, 是司法活动应当及时地形成裁判结果,二是 审判应通过产生一项最终的裁判而告结束。 审判应通过产生一项最终的裁判而告结束。 及时性原则要求司法活动保持“ 及时性原则要求司法活动保持“在过于急速 和过于迟缓这两个极端之间的一种中间状 态”,避免因过于急速或者过于迟缓而使各 方受到不公正的对待。 方受到不公正的对待。

程序正义

程序正义

程序正义作为一种观念,出现在13世纪。

依据陈瑞华教授的观点,程序正义作为一种观念,在13世纪出现在英国普通法制度之中,并在美国得到前所未有的发展。

根据英国普通法,法庭在对任何一件争端或纠纷做出裁判时应绝对遵循“自然正义”原则。

按照这一原则,任何人均不得担任自己的诉讼案件的法官,法官在制作裁判时应听取双方当事人的陈述。

这两项要求被用来作为法官解决纠纷时所要遵循的最低限度程序公正标准。

自然正义的这两个要求都是有关法律程序本身正当性和合理性的标准,实际上构成人们所公认的程序正义观念的基本内容。

美国联邦宪法第五条和第十四条修正案确立的所谓“正当法律程序”条款,也构成了对程序正义观念的承认和保障。

它要求用以解决利益争端的法律程序必须是公正、合理的认为一项法律程序或者法律实施过程是否具有正当性和合理性,不是看它能否有助于产生正确的结果,而是看它能否保护一些独立的内在价值。

法律程序自身的公正、公平、合理都被视为与程序所要产生的结果无关的独立价值,只有这些价值得到保障,那些其利益会受到程序结果直接影响的人才能受到基本的公正对待,即享有作为一个人而非动物或物品所必需的尊严和人格自治。

在许多学者看来,法律程序在作为实现公正结果的手段方面的价值,尽管也同样重要,但与程序正义价值相比,只能处于第二位。

确保法律程序自身价值的实现是法律实施过程的关键所在,只要遵循了公正、合理的程序,结果就被视为是正当的。

陈瑞华教授将这种理论称为“程序本位主义”。

肖建国博士在《诉讼原理》一书中提出,确定程序正义的最低标准应当从两方面入手:一是实现程序正义的主体构造,这方面的标准有法官中立原则和当事人平等原则;二是实现程序正义的动态过程,这方面的标准主要有程序参与原则、程序公开原则。

笔者认为,按照肖建国博士的思路,在实现程序正义的动态过程方面,应该加入及时终结原则;在前述两类原则的基础上,还应该有第三类原则,即实现程序正义的逻辑要求,这方面的标准主要有裁判附理由原则和形式正义原则。

行政执法的知识点总结

行政执法的知识点总结

行政执法的知识点总结一、行政执法的概念及特点行政执法是行政机关依法对社会成员实施行政管理措施的一种行为。

其特点包括:行政性、强制性、独立性、监督性等。

行政执法的目的在于保护公共利益、促进社会秩序,是保障社会安全、保护人身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手段。

行政执法不仅是行政机关行使职权之一,也是国家管理体制的一个重要环节。

二、行政执法的原则1. 法定性原则:行政执法活动必须以法律为依据,严格依法行政,行政行为必须合法、合理。

2. 公正、公平原则:执法人员要做到公正、公平,对待每一位当事人都应该一视同仁。

3. 限权原则:执法机关行使权力必须遵循限制和抑制的原则,不得滥用职权。

4. 保护个人权益原则:在执法活动中,应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合法的范围内采取合法的行政执法措施。

5. 程序正义原则:行政执法必须遵循正当程序,保障当事人的辩护权和申辩权。

三、行政执法的类型1. 行政许可:行政机关对特定活动或者行为进行管制的许可,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即可进行。

2. 行政处罚:对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进行的强制措施,以实现法律目标并给予惩罚。

3. 行政强制:行政机关对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行为采取的直接实施强制措施。

4. 行政裁量:行政机关根据法律授权及具体情况对特定行为进行自由裁量。

四、行政执法的程序1. 立案:执法机关接到案件后,根据相关规定对案件进行立案登记,确定案件性质、主要事实、证据、当事人等。

2. 调查:执法机关依法对案件进行调查,搜集证据,了解案件的相关情况和事实。

3. 证据收集:在调查过程中,需要搜集相关证据,包括书证、物证、证人证言等,为案件判断提供依据。

4. 处理:经过调查和证据收集,执法机关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当事人进行处罚或者其他必要的行政执法措施。

5. 法律程序: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必须依照程序规定进行,包括通知当事人、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意见等。

五、行政执法的责任1. 法律责任:执法机关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应当依法行使职权,否则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程序公正的标准

程序公正的标准

程序公正的标准
程序公正的标准包括以下方面:
1.裁判者的中立性:裁判者必须保持中立,不偏袒任何一方,
不受任何一方的控制和影响。

2.对抗性:诉讼双方当事人必须平等,并有机会充分地陈述自
己的观点和证据。

3.公开性:审判应当公开进行,包括审判过程、审判结果和审
判理由等应当公开。

4.听取性:裁判者应当听取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和辩护,并在此
基础上作出公正的裁决。

5.平等对待:裁判者应当平等对待双方当事人,不偏袒任何一
方,不歧视任何一方。

6.排除不当干扰:裁判者应当排除任何不当的干扰,包括政治、
经济、社会等方面的干扰,以确保审判的公正性和独立性。

7.救济性:如果当事人认为裁判结果不公正或者存在违法行为,
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进行救济,包括上诉、申诉等。

这些标准是程序公正的基本要求,也是保障司法公正的重要保障。

在实践中,需要不断完善和落实这些标准,以促进司法公正和社会公正。

程序正义实现的标准

程序正义实现的标准

程序正义实现的标准程序正义是一种伦理和价值观,旨在确保计算机程序的开发和使用符合道德、法律和社会责任的准则。

它强调程序员和相关利益相关方应该努力遵循一系列原则,以保护用户权益、隐私、安全以及公平竞争。

以下是程序正义实现的一些标准:1. 透明度和问责制:程序应该被设计成可追踪和可审查的,开发者应该提供适当的文档和解释,以便用户能够理解程序的功能和特性。

程序的开发者应该对它的行为负责,并应该面对不道德或非法行为的后果。

2. 公平性:程序应该公平地对待所有的用户,不应该基于种族、性别、年龄、宗教或其他歧视性因素做出不公平的决策或行为。

开发者应该通过程序设计和测试,确保不偏袒或歧视任何群体。

3. 隐私保护:程序应该尊重用户的隐私权,不应该未经用户同意收集、存储或分享个人和敏感信息。

开发者应该采取适当的安全措施,保护用户的数据免遭未授权访问、泄露或滥用。

4. 安全性:程序应该被设计成安全的,以防止黑客入侵、数据泄露和其他恶意行为。

开发者应该进行充分的安全测试和漏洞修复,并定期更新程序以应对新的安全威胁。

5. 可访问性:程序应该为所有人提供平等的使用体验,不论他们是否有身体或认知障碍。

开发者应该采用无障碍设计和技术,以确保所有用户都能够使用和理解程序。

6. 社会责任:程序应该符合道德和法律要求,不应该用于不道德或非法的目的。

开发者应该考虑和评估程序对社会的影响,尽力避免或减少负面影响,并积极参与解决相关问题。

7. 可迭代性和可持续性:程序应该被设计成可以持续改进和进化的,以适应不断变化的需求和环境。

开发者应该关注程序的长期维护和更新,以确保其安全性、性能和功能的持续提升。

8. 民主和参与式设计:程序的开发过程应该是透明、参与式和民主的,应该充分考虑用户和相关利益相关方的意见和需求。

开发者应该鼓励用户参与测试、反馈和决策过程,以确保程序的适用性和用户满意度。

程序正义的实现标准是多维度的,涉及道德、法律、技术和社会责任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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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正义的标准包括以下几方面:
1.程序必须公平。

这是程序正义的最基本要求,无论参与者的身份、地位、财
富状况如何,程序的规则必须平等适用,每一个人都应该得到公正的待遇和审判。

2.程序必须透明。

程序正义的重要一环是程序必须透明。

程序应该让人们清楚
了解案件的处理过程和结果,除非有法律规定禁止公开,程序应当全面公开。

3.程序必须有法可依。

这是程序正义最重要的一条标准,所有的程序都必须遵
循规定的法律法规,并严格遵循程序规则,才能协助法治的实现,保证人权和公共利益的维护。

以上这些标准,都是为了确保程序的公正性和合理性,保障人们的权利和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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