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一体化规划论文
城镇规划论文城乡规划论文

城镇规划论文城乡规划论文城乡规划论文一、引言城乡规划是指对城市和乡村进行合理布局、优化空间结构、提高生活质量的一项重要工作。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乡规划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本论文旨在探讨城乡规划的意义、目标以及影响因素,并提出一些建议和措施以促进城乡规划的可持续发展。
二、城乡规划的意义城乡规划对于实现城乡一体化、促进经济发展、改善居民生活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合理规划,可以优化城市和乡村的空间布局,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环境污染,实现可持续发展。
三、城乡规划的目标1. 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通过城乡规划,促进城市和乡村之间的互动和协调发展,消除城乡差距,实现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
2. 优化空间布局:合理划定城市和乡村的功能区域,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减少土地浪费,保护生态环境。
3. 提高居民生活质量:通过城乡规划,改善居民的生活条件,提供良好的居住环境、教育设施、医疗服务等基础设施。
4. 促进经济发展:合理规划城市和乡村的产业布局,推动产业升级和转型,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四、城乡规划的影响因素1. 政策因素:政府制定的城乡规划政策对城乡规划的实施起到重要的引导作用。
政府应制定相关政策,鼓励城乡一体化发展,提供支持和保障。
2. 经济因素:城乡规划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和资源,经济发展水平和财政状况是城乡规划实施的重要影响因素。
3. 社会因素:居民对城乡规划的认知和参与程度,以及社会文化背景等因素也会对城乡规划的实施产生影响。
4. 环境因素:自然环境和生态条件是城乡规划的重要考虑因素,需要充分考虑生态保护和环境可持续性。
五、城乡规划的建议和措施1. 加强政策引导:政府应加大对城乡规划的政策支持力度,鼓励城乡一体化发展,提供相应的财政和人力资源支持。
2. 完善规划体系:建立健全的城乡规划体系,明确城市和乡村的发展方向和目标,制定相应的规划标准和指导意见。
3. 加强社会参与:鼓励居民积极参与城乡规划的决策过程,提高居民对城乡规划的认知和满意度。
城乡一体化发展范文

城乡一体化发展范文城乡一体化发展是指城市和农村之间相互融合、相互促进、相互发展的过程。
随着城市化的推进,城乡差距逐渐显现,城市和农村之间的发展格局不平衡,在经济、社会、文化等方面存在较大的差异。
城乡一体化发展是解决这一问题的有效途径,能够实现城市和农村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协同发展,促进城乡居民共同分享发展成果,实现社会公平和经济可持续发展。
在实施城乡一体化发展的过程中,需要进行以下几方面的工作:首先,加强城乡基础设施建设。
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是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基础,必须保证城乡基础设施的公平和统一、要加大对农村地区的基础设施投入,提高农村地区的交通、供水、供电等基础设施水平,缩小城乡之间的差距。
同时,要注重城乡交通、能源、水资源等方面的互通互补,提高城乡基础设施的整体效益。
其次,推进农村产业发展。
农村产业是农村经济的支柱,也是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的重要途径。
要加强对农村产业的扶持政策,鼓励农民发展农村特色产业,提升农村产业的竞争力和附加值。
同时,要加强农村的农产品加工和销售,促进农村产业与城市市场的有机对接,推动农村产业升级和农民收入增加。
再次,加强农村人才培养和创新能力建设。
农村需要大量的专业人才支撑农村产业和社会发展,所以要加强对农村人力资源的培养和引进,提高农村人才的专业水平和创新能力。
同时,要鼓励农村创新,提供创新的平台和机会,培育创新的文化氛围,推动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
最后,推进城乡社会事业的均衡发展。
城乡社会事业的均衡发展是城乡一体化发展的重要内容,要实现城乡社会事业的均衡发展,要加强农村教育、卫生、文化等领域的建设,提高农村教育和卫生的水平,丰富农村文化生活。
同时,要注重城乡社会事业的互补发展,推动城市社会事业向农村延伸,促进城乡居民享受到公共服务的均等化。
综上所述,城乡一体化发展是建设和谐社会、实现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
在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的过程中,需要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农村产业发展、加强农村人才培养和创新能力建设、推进城乡社会事业的均衡发展等工作,从而实现城乡资源优化配置和协同发展,促进城乡居民共同分享发展成果,实现社会公平和经济可持续发展。
城乡一体化论文

统筹城乡发展,加快构建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新格局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作出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提出,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新格局是农村改革的一个基本要求。
《决定》用“三个最”对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突出加速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的必要性和紧迫性作出精辟概括:“农业基础仍然薄弱,最需要加强;农村发展仍然滞后,最需要扶持;农民增收仍然困难,最需要加快。
”用“三个进入”明确农村改革目标重点在哪的信号:“我国总体上已进入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进入加快改造传统农业、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的关键时刻,进入着力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重要时期。
”这就是新阶段中国农村改革的总体方向,是解决现今城市农村差距扩大矛盾突出问题路径。
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几个亟待解决的惯性偏向思维认识的惯性问题。
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的过程首先是一个乡村人口减少和城市人口增加的过程。
当前农民进城留不下的问题十分突出,城乡一体化水平的提高遇到新的困难。
一是农民进城的成本过高,农民工的低工资使他们无法实现在城市买房定居的愿望,大多数进城的农民工长期处于流动状态,城乡一体化水平提高受到影响。
二是城市财政支出和公共产品提供以现有的城市户籍人口为依据,农民工无法享受到城市人口的待遇和各项服务。
三是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困难重重。
大量农民工涌入,一方面对城市基础设施、社会治安、下岗职工安置带来压力;另一面为他们提供低保会增加经济发展的成本。
因此,许多政策是排拒农民工进城的。
为此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的重点应该是怎样创造人口进得城来、留得住的环境。
在现实中,许多同志、特别是一些党政领导同志对这一点还认识不足,因此,没有把城乡一体化的着力点找准,而是延续了城市偏向的惯性思维。
应当明确,推进城乡一体化,主要目的是解决农村问题,而不是城市自身的问题。
《决定》要求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这是着眼于让农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加快农村公共事业发展、缩小城乡差别的一个重要任务。
城乡一体化的理论与实践论文

城乡一体化的理论与实践论文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城乡发展的差异越来越明显。
城市化的快速发展带来了城乡之间的产业转移和农村人口流失,导致了城城之间的差距,农村地区的落后和贫困。
城乡一体化成为了解决城乡发展不平衡问题的重要经验和思路。
本文将就城乡一体化的理论和实践进行探讨。
一、城乡一体化理论的渊源城乡一体化理论起源于我国改革开放初期。
1978年“农村改革试点”提出了农村改革的思路。
1982年,中共中央发出了《关于建立城乡经济统一市场体制、加快农业技术改造的几个决定》,明确了加快城乡发展一体化的思路。
1985年,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加强城乡间资金、物资调剂和加快农村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
1996年,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城市和农村统一市场体制改革问题的决定》,一系列的文件和规划为城乡一体化的发展奠定了理论基础。
二、城乡一体化的内涵和基本特征城乡一体化是指利用城市和农村的各自资源和优势,合理布局发展经济。
城乡一体化的核心内容是“城市环境优化、农村资源开发、经济地理结构调整、人口聚集控制、资金和信息流动、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相互支持、城乡社会保障一体”。
城乡一体化的基本特征是资源共享、系统集成、人口有序流动、公共服务均等、区域协作共同发展等。
由于城乡一体化是一种系统性的发展模式,需要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多方面加强协调和统筹,形成全面、协同的发展格局。
三、城乡一体化的实践经验1、北京市城乡一体化发展北京市在城乡一体化发展中,注重城乡要素流动的平衡与协调,并通过促进城乡经济互动,实现了城乡发展的均衡和共同繁荣。
2、江苏省城乡一体化发展江苏省通过提高区域间的协调发展能力,加强不同地区间的联系和互动,促进资源共享、优化产业结构,实现了城乡一体化的发展。
3、广东省城乡一体化发展广东省通过完善城市和农村之间的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的均等化,促进了城乡之间的融合发展。
以上经验表明,城乡一体化的发展需要政府和社会各方面的积极合作。
城乡一体化的理论与实践论文

城乡一体化的理论与实践论文城乡一体化的理论与实践城乡一体化是指城市与农村之间在经济、社会和生态方面的紧密结合和协同发展。
它旨在消除城乡二元结构的差异,推动城乡资源的优化配置和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城乡一体化的理论和实践对于实现可持续发展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具有重要意义。
一、理论基础城乡一体化的理论基础在于发展经济学和区域经济学。
它充分考虑了城市和农村之间的相互关系和相互依存性,认为城市经济和农村经济是相互支撑、相互促进的关系。
城市作为经济发展的主导力量,需要农村提供劳动力、资源和市场空间;而农村则需要城市提供资金、技术和市场渠道。
通过城乡一体化的发展,可以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经济的协同发展,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二、实践成果城乡一体化的实践在中国已经取得了显著成果。
一方面,农村地区逐渐实施农村土地流转政策,推动农民将土地流转给集体或企业,从而实现农村经济的规模化和集约化发展。
另一方面,城市地区积极推动农村劳动力向城市转移就业,通过农民工进城务工,提高了农民的生活水平和社会地位。
同时,城乡一体化还促进了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配套的完善,提升了农村的生产和生活条件。
三、存在问题城乡一体化的实践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亟待解决。
首先,城乡收入差距依然存在,农村居民的收入水平相对较低,城市与农村之间的差距仍然较大。
其次,农村地区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仍然相对滞后,与城市地区之间的差距仍然较大。
同时,城乡一体化过程中也出现了土地流转难、农民工权益保护等问题,需要进一步加强管理和政策保障。
四、发展对策为了进一步推动城乡一体化的发展,我认为可以采取以下对策。
首先,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的投入力度,提高农村地区的生产和生活条件,缩小城乡差距。
其次,完善农村土地流转制度,鼓励农民将土地流转给集体或企业,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
同时,加强农民工权益保护,提高他们的收入水平和社会地位。
此外,还需要加强城乡规划和协调发展,统筹利用城市和农村资源,实现城乡经济的协同发展。
城乡规划毕业论文

城乡规划毕业论文
城乡规划是指对城市和乡村进行整体规划和布局的一项工作。
城乡规划的目的是通过合理的城市布局和乡村发展,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和环境品质,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
城乡规划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尤其是大城市的扩张,城市面临诸多挑战,如交通拥堵、环境污染、资源浪费等问题需要得到解决。
而乡村的发展也面临着农村人口流失、农业产值下降、生态环境恶化等问题。
因此,科学合理的城乡规划非常重要。
城乡规划的内容主要包括土地利用规划、建筑物规划、交通规划和环境规划等。
土地利用规划是城乡规划的起点,通过合理划分土地用途,达到经济效益最大化和社会效益最优化。
建筑物规划则是在土地利用规划的基础上,确定建筑物的布局、高度和种类,使城市建筑物更具美观性、经济性和功能性。
交通规划是解决城市交通拥堵问题的重要手段,通过合理的道路布局和公共交通系统建设,提高交通效率。
环境规划则是考虑生态保护、自然资源合理利用等方面,确保城市和乡村的可持续发展。
在城乡规划的实施过程中,需要充分考虑社会、经济和环境等多方面因素。
应该积极引导人口和经济资源向城市和乡村的合理分布,避免过度集中或过度分散。
同时,要合理规划城市和乡村的发展空间,尽量减少土地的浪费和环境的破坏。
此外,还需要注重城市和乡村的互动发展,通过发展乡村旅游、乡村产业和农村电商等方式,促进城乡经济一体化发展。
综上所述,城乡规划是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的重要手段,对于改善城乡环境、提高生活质量和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在城乡规划的实施中,应充分考虑社会、经济和环境等诸多因素,科学合理地规划城乡发展,实现城乡共同繁荣。
城乡一体化规划的研究

城乡一体化规划的研究城乡一体化规划的研究一、问题的提出近一、二十年来,我国规划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而不断得以重视,在自身行业的发展中已日益形成了庞大的独特体系。
而且,随着发展的需求,规划系统不断地补充与完善,业已形成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有机体系。
据现阶段规划体系来看,即有宏观,又有微观,两者之间又存在中观的系统。
既有综合性,又有专业性;这些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规划在不同地域、不同行业内起着重要的作用。
但综观规划层次体系,(见表1)可以看出,还有一定地域范围内规划没有纳入进去。
或者说是没有明确地纳入进去,这便是实践中可以看到的突出性矛盾问题较多的城乡结合部地域(地带)。
广义上看,我国80%的人口居住在农村聚落,20%的人口居住在城市(城镇)聚落。
而城市(城镇)与乡村的交融地带便客观上产生了一种特定涵义上的“城乡结合部”,这是一个不容忽视的客观存在。
实现国家的城市化(或城镇化)的快速增长必须重视城乡结合地带的有序控制和科学规划,变无序的混乱、自发状态为有序的合理组织状态。
笔者在近十余年规划实践中,参加了区域、市域、县域、镇域、乡域等规划以及各类课题的研究,深感城乡结合部是最具有活力、但矛盾又比较突出,亟需作为一项专题性、独立性的规划类型给以确定。
本文试就城乡结合部规划的一些重要的原则性问题进行探索,希同仁位给以斧正。
二、城乡一体化规划的内涵与外延内涵与外延是刻画概念的两个方面。
内涵是本质,外延是范围。
城乡一体化是针对城乡结合部,即城乡交融或城乡连接的地带。
这是一个带有较为模糊性的地域范围,它是冲破行政界限而因城与乡内在的联系形成的模糊地域(地带)。
因而它的外延也必然是不确定的,确定的是内部关联度较强的分野。
因此,城乡结合部,既不同于城市总体规划的郊区规划范畴,因为郊区规划是被动式的辅助性规划;也不同于乡村规划,因为乡村规划面对的对象是乡村内部地域。
按照区域规划的某些理论,也很难明确地解决城乡结合部的具体问题。
城乡一体化的理论与实践论文

城乡一体化的理论与实践论文城乡一体化的理论与实践近年来,随着城市化不断深入推进,城乡差距逐渐凸显,形成了城乡二元结构。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城乡一体化被提出并逐渐成为中国发展的重要战略。
本文旨在探讨城乡一体化的理论与实践,并分析其对中国社会经济发展的影响。
城乡一体化的理论基础可以追溯到马克思主义关于城市与乡村的辩证法思想。
马克思认为,城市与乡村是社会经济发展的两个重要方面,二者相互依存、相互渗透。
在中国,此思想在20世纪50年代得到了进一步发展,被纳入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并得到了实际操作。
城乡一体化的实践在中国的城市化进程中得到了广泛应用。
一方面,城市人口的增加给城市带来了人力资源的丰富、市场需求的扩大以及经济活力的增强;另一方面,城市化过程中,城市和乡村之间的交流合作也在不断加强。
这种城乡一体化的实践推动了农村经济的发展,提高了农民的收入水平,缩小了城乡差距。
城乡一体化的实践还关乎着社会公平与民生保障。
在城市化的进程中,农民工的权益保障问题成为了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城乡一体化的推进,可以让农民工享有与城市居民平等的社会保障待遇,消除了城乡之间的制度性藩篱。
然而,城乡一体化也面临着一些挑战。
首先,经济与非经济因素的影响着城乡一体化的进程。
在一些发展相对落后的地区,由于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的不完善,城乡一体化的难度较大。
其次,扩大城市规模会导致生态环境的破坏,增加了对土地资源的需求,需要进行有效的规划和管理。
此外,城乡一体化的进程也需要解决好农村劳动力的转移问题,为农民提供就业机会并保障他们的社会保障。
为了推动城乡一体化的进程,政府需要加强顶层设计,制定相应的政策措施。
在城市化进程中,政府应加大对农村地区的投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同时,鼓励与推动城市企业走出城市,投资农村地区,为当地农民提供就业机会。
政府还应加强农村地区的教育、医疗和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以提高农村居民的生活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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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一体化规划论文建立城乡一体化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路径选择摘要: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在我国经济转型和体制改革的过程中应运而生,它既是对传统社会救济制度的发展与补充,也成为我国当前以及今后较长时期内进行扶贫减贫的制度保障。
然而,随着低保制度全面普及工作的开展,城乡之间的制度差异日益凸显,严重制约了该制度的保障效果。
为此,要建立以完善农村低保制度为重点的城乡一体化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准确定位救助理念、强化管理制度;实行阶梯模式救助和差异性资金筹集;建立专业化的管理岗位和人才队伍,绩效与监管并重。
关键词:低保制度;社会救助;城乡一体化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以下简称“低保”)作为我国社会救助制度的核心项目和社会保障制度的“最后一道防线”,是政策制定者和专家学者较为关注的热点问题。
概括国内学者的研究,主要聚焦在三个方面:一是从反贫困的角度论述了建立低保制度的迫切性与可行性,呼吁把农村低保纳入国家统筹视野(王思斌,2007;[1]洪大用,2005;[2]杨宜勇等,2006[3]);二是探索适合地方及城乡特点的低保对象识别方法,目的在于为该制度的全面推进提供必要的技术储备(张时飞,2007;[4]关信平,2006[5]);三是从对贫困进行评估的视角探讨了贫困阶层生活状况的改善策略(徐月宾等,2007;[6]王祖祥等,2006[7])。
从学者的研究成果看,主要集中在低保制度建设的必要性、可行性及政策效果上,对经济发展不平衡的区域如何进行差异性救助的研究尚显不足。
本文通过对城乡低保制度实施现状的比较分析,探讨如何实现地区差异性原则基础之上的低保制度城乡一体化。
一、我国城乡低保的政策推移(一)传统社会救济的替代产物计划经济时期,我国城市企事业单位职工享有普遍的“就业保障”,农村由生产队负责农民的生老病死,社会大多数成员都能通过就业或劳动获得相应的保障,余下的贫困群体有一大部分通过家庭和互助维持生存,再余下的仅是少数的无依无靠的边缘群体,如“三无”人员、“五保户”等,这些人群构成了传统社会救济的主要对象。
然而,随着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变,以下岗失业人员为主体的城市新贫困群体大量涌现,企事业单位集体福利的保障功能也越来越弱,城市社会救助的任务明显加重;在农村,家庭联产责任制取代了集体经济,农民生活风险增大,“五保”制度也因缺乏资金保障面临严重困境。
在此背景下,亟须建立新的救助制度替代传统的救济制度,以缓解日益突出的贫困问题。
于是,1993年,低保制度在上海首创,并拉开了中国城市社会救济制度改革的序幕,其后,在民政部的推动下,各地纷纷开始试点探索。
[8] 这一地方性试验与探索阶段一直持续到1999年国务院颁布《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并开始从中央预算对城市低保进行投入为止。
(二)扶贫减贫的全新制度保障1999年《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的正式发布和中央财政对绝大多数省份低保补助的下拨,标志着低保制度的建设结束了地方试点与探索阶段,开始进入以中央为主导的崭新时期。
具体而言,这一时期的低保制度又可以划分为两个发展阶段:第一阶段是指从1999年到2006年,中央主导下以城市为核心的制度建设阶段。
在此期间,城市低保取得跨越式突破,保障对象和资金投入都大幅度增加,较短时间内基本实现了“应保尽保”,并通过“分类施保”等措施逐步规范、完善与提高。
同期的农村低保却成为被遗忘的角落,一度停滞甚至倒退,虽然2004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重申“有条件的地方,要探索建立农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但仍是地方各自为战,中央既无政策也无资金支持。
第二阶段是指从2007年至今,中央主导下迈向城乡一体的制度建设阶段。
随着2007年《国务院关于在全国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的发布,全国性农村低保制度确立并和城市低保制度一起,向着城乡一体的方向不断迈进。
[9]这不仅对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和城乡协调发展产生了积极作用,而且标志着国家开始重视全体公民的生存权,对维护和促进社会公正也意义重大。
由表1可以看出当前我国城乡低保制度的普及情况。
可以看出,由初期救济政策的替代措施发展成为后来扶贫减贫的制度保障,低保制度由城市扩展到农村,使狭隘的、不稳定的道义性救助发展成为广覆盖的、稳定的制度性救助,有其明显的进步实效。
但是,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社会转型的深化,现行制度在若干环节显得力不从心,尤其是城乡低保的制度失衡问题突出,要想实现该制度的可持续发展,必须要尽快解决相应问题,并促成制度的城乡一体化。
二、现行城乡低保制度的比较分析我国的社会结构、政治及经济制度的失衡导致了低保制度的城乡不协调。
这种非均衡的社会救助模式不但难以发挥其应有的保障功能,反而进一步加剧了二元社会的恶性循环,对经济和社会发展极为不利。
其主要表现为:(一)救助理念与政策执行问题1.救助理念欠妥当。
长期以来,我国社会保障资金投入重城市轻农村。
城市低保受以城市工业发展为中心的经济指导思想的影响,得到了更多的关注和较多的资源分配,而农村低保受制于农村土地制度、农村生产方式及生产关系的影响,没有得到足够重视。
尤其是一些地方领导在多出政绩观念的影响下,认为农村低保没有城市低保紧迫,农村居民的风险承受力比城市居民强,工作重心应投注在城市而非农村,因而对农村贫困人口的救助理念施舍重于脱贫。
2.政策落实显乏力。
在低保资格审查过程中,甄别低保对象需要经过严格的申请、调查、评议、公示和审批的程序。
政府作为政策制定者和执行者往往处于家庭收入信息获取的劣势一方,对申请者的真实收入难以把握。
因此,一个可能的结果是,该保的和不该保的都进入了保障体系,或者都没有进入保障体系。
另外,由于农民收入大部分表现为非货币的形式(如农产品销售收入),农民工进城务工取得的收入也比较隐蔽、不太稳定,在低保对象的确定过程中,难免会产生道德风险,很难实现收入审查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二)救助标准与资金配套问题1.城乡救助水平有差异。
受历史与现实诸多因素影响,城乡低保标准存在适当差距是正常的,但是,目前即便把农村支出水平低于城市的客观因素考虑在内,低保标准城乡差距依然不小。
例如,2009年城市低保开支是农村的1.2倍,低保标准约是农村的2.3倍,人均补差约是农村的2.6倍,农村低保的给付水平明显低于城市(参见表2)。
另外,在实物救助和日常生活服务方面,城乡之间也有显著差异,这主要因为城市配套设施相对完善,低保管理部门的审查和执行工作相对容易,发放和实施工作省时省力,而农村地区受到客观环境和各方面条件的制约,低保水平在实际工作层面上又降低了一个层次。
2.财政援助厚城薄农。
2009年,全国城市低保人数是2348 万,全年各级财政共投入低保资金461亿元,其中中央财政投入323亿元;农村低保人数是4759万,全年各级财政共投入低保资金345亿元,其中中央财政投入216 亿元(参见表2),城市财政资源明显好于农村。
农村低保资金的筹集实行市、县、乡三级财政合理负担,但在实际配套过程中,受农村税费改革的影响,乡镇财政普遍吃紧,无力承担较大的配套资金,而越是贫困地区,财政配套就越难以落实,资金不足严重制约了农村低保工作的顺利推进。
(三)规范救助与专业管理问题1.法律法规缺失。
当前,城乡低保管理除了以国务院出台的纲领性文件作为指导外,地方的政策执行主要依据市、区出台的文件、通知、规定等,这些实施细则往往带有政策制定者的主观判断和标准制定的随意性问题,多从有利于管理的角度出发,而不是从有利于向贫困者提供应有的基本生活保障出发,从而无形之中对部分贫困者的利益造成了损害。
2.专业管理失范。
(1)专业化管理欠缺。
基层低保工作多由民政部门临时聘用公益岗位人员,这类人员一般缺少专业训练,缺乏对制度的深入了解,加上电子信息管理条件不完备,上级主管部门掌握的是统计报表的数据,而缺乏低保对象的第一手材料,当有救助需求的人员不符合条件时,利益诉求与政策把关的矛盾凸现,工作难以进行。
(2)档案、信息管理不尽完备。
街道及社区的低保档案重于上级领导检查,轻于准确记录和及时分类保存管理,日常审核或者调查时资料短缺,不仅影响了低保工作的质量,也不能真正实现低保对象的动态管理。
(3)农村基层低保工作缺乏独立的管理机构。
村一级没有单设机构和专业管理人员,大多由村主任等村干部兼管,既缺乏专业性也没有高效率,制约了低保制度的实施效果。
(4)考核、检讨机制不健全。
低保工作者业绩考核尚未实现工作效率与绩效管理的有效挂钩,低保工作人员基本处于只进不出、只升不降的状态。
三、建立城乡一体化低保制度的路径选择城乡“分割”的低保发展模式,在实践中矛盾凸显。
究其原因,很大程度上是由于中国国情和政府财力所限,但也不乏制度本身在理念上的偏差和落实过程中的管理漏洞等原因,如何切实有效地予以修正,彰显公平与效率原则,意义重大。
对此,笔者尝试探讨建立城乡一体化低保制度。
具体而言,应从以下三个方面展开:(一)救助理念的定位与制度化管理1.转变救助理念。
更正“农村贫困问题不如城市贫困问题紧迫”、“农民对贫困有更强承受力”的错误观念,要认识到,社会和政府救助贫困者,并不是向穷人施恩,而是为了维护社会稳定,实现经济良性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
当前国民经济整体发展较快,城乡贫富差距、农民贫困问题已经变得相当紧迫,相关政府部门决不能继续重城市轻农村,也不能还停留在低保标准只需维持基本生活的观念上,而应着力保障城乡低保对象都能够有尊严地生活,使低保制度在城乡之间彰显平等施政、公平保障的救助理念。
2.加快立法进度。
国家应尽快出台《社会救助法》,明确中央和地方政府在低保管理过程中的具体责任、低保标准的计算方式、低保对象的认定程序、低保经费来源与救助方式等,明确提高低保制度的统筹层次,明确中央政府补贴各省农村低保的比例及依据。
同时,还要尽快通过立法解决低保边缘群体的救助问题, 增强制度发展的可持续性。
(二)阶梯式救助和差异性资金筹集1.合理制定低保标准。
政府同相关领域专家共同确立低保资格的认定原则,设置与物价指数挂钩的动态补贴机制,以使低保标准的划定更加合理。
我国地域辽阔,经济发展水平存在地域间的不平衡,各地低保标准应该因地制宜,先在全国统一建立阶梯式救助标准,再按地区经济状况分类划分并确定具体的救助标准。
在设计低保政策调整机制和自然增长机制时,也应该考虑走城乡一体化道路,并逐步缩小城乡低保标准的实际差距。
2.多元筹集低保资金。
首先,要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省级以上财政转移支付的力度。
中央财政不仅要倾斜于贫困地区,还要及早安排农村低保专项补贴,省级财政提供专项资金,市、县提供资金配套,形成多级财政资金保障。
其次,具体落实资金筹措渠道多元化的政策,通过社会捐赠、举办慈善事业、发行福利彩票等方式筹措资金,通过证券市场运作机制使资金保值增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