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类基础电信业务网络托管业务申请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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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业务经营许可审批服务指南(完整版)

电信业务经营许可审批服务指南(完整版)

服务指南编号:04028电信业务经营许可审批服务指南(完整版)发布日期:2017年5月31日实施日期:2017年5月31日发布机构: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通信管理局目录一、适用范围 (1)二、事项审查类型 (1)三、审批依据 (1)四、受理机构 (1)五、决定机构 (1)六、数量限制 (1)七、申请条件 (2)八、禁止性要求 (3)九、申请材料目录 (3)十、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申请接收 (4)十一、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办理基本流程 (4)(一)注册登录系统 (4)(二)在线填写表单 (5)(三)申请材料审核 (5)(四)发放受理通知书 (5)(五)受理后审查 (6)(六)领取《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6)十二、办理方式 (6)十三、办理时限 (6)十四、收费标准 (7)十五、审批结果 (7)十六、结果送达 (7)十七、行政相对人权利和义务 (8)十八、咨询途径 (9)十九、监督投诉渠道 (9)二十、办公地址和时间 (10)二十一、办理进程和结果公开查询 (10)附录 (12)附录一:申请流程图 (12)附录二:申请表单填写说明 (13)附录三:申请表单正确填写示范文本及常见错误示例 (17)附录四: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正文页样式 (48)附录五:常见问题解答 (49)电信业务经营许可审批服务指南(完整版)一、适用范围本审批事项适用于在我国境内申请经营电信业务的公司。

二、事项审查类型该事项的审查类型是:前审后批型。

三、审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国务院令第291号)第七条、《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42号)第四条。

四、受理机构《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和《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由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通信管理局受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相关处室受理。

五、决定机构《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和《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审批。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发布《电信业务分类目录(2015年版)》的通告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发布《电信业务分类目录(2015年版)》的通告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修订《电信业务分类目录(2015年版)》的公告发文机关: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日期:2019.06.06生效日期:2019.06.06时效性:现行有效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修订《电信业务分类目录(2015年版)》的公告为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加快5G商用步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我部对《电信业务分类目录(2015年版)》(以下简称《目录》)进行了修订,现予公告。

《目录》在A类“基础电信业务”,“A12蜂窝移动通信业务”类别下,增设“A12-4 第五代数字蜂窝移动通信业务”业务子类。

具体业务表述为:“第五代数字蜂窝移动通信业务是指利用第五代数字蜂窝移动通信网提供的语音、数据、多媒体通信等业务”。

其他业务维持不变。

工业和信息化部发文机关: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日期: 2015.12.28生效日期: 2016.03.01时效性:已被修订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发布《电信业务分类目录(2015年版)》的通告为适应电信新技术、新业务发展,进一步推进电信业改革开放,促进电信业务繁荣健康发展,扩大信息消费,规范市场行为,提升服务水平,保障用户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我部对《电信业务分类目录》重新进行了调整。

现发布《电信业务分类目录(2015年版)》,自2016年3月1日起施行。

电信业务分类目录(2015年版)目录A.基础电信业务A1第一类基础电信业务A11固定通信业务A11-1固定网本地通信业务A11-2固定网国内长途通信业务A11-3固定网国际长途通信业务A11-4国际通信设施服务业务A12 蜂窝移动通信业务A12-1第二代数字蜂窝移动通信业务A12-2第三代数字蜂窝移动通信业务A12-3 LTE/第四代数字蜂窝移动通信业务A13 第一类卫星通信业务A13-1卫星移动通信业务A13-2卫星固定通信业务A14 第一类数据通信业务A14-1互联网国际数据传送业务A14-2互联网国内数据传送业务A14-3互联网本地数据传送业务A14-4国际数据通信业务A15 IP电话业务A15-1国内IP电话业务A15-2国际IP电话业务A2 第二类基础电信业务A21集群通信业务A21-1数字集群通信业务A22无线寻呼业务A23第二类卫星通信业务A23-1卫星转发器出租、出售业务A23-2国内甚小口径终端地球站通信业务A24第二类数据通信业务A24-1固定网国内数据传送业务A25网络接入设施服务业务A25-1无线接入设施服务业务A25-2有线接入设施服务业务A25-3用户驻地网业务A26国内通信设施服务业务A27网络托管业务B.增值电信业务B1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B11互联网数据中心业务B12内容分发网络业务B13国内互联网虚拟专用网业务B14互联网接入服务业务B2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B21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B22国内多方通信服务业务B23存储转发类业务B24呼叫中心业务B24-1国内呼叫中心业务B24-2离岸呼叫中心业务B25信息服务业务B26编码和规程转换业务B26-1域名解析服务业务业务界定A.基础电信业务A1 第一类基础电信业务A11 固定通信业务固定通信是指通信终端设备与网络设备之间主要通过有线或无线方式固定连接起来,向用户提供话音、数据、多媒体通信等服务,进而实现的用户间相互通信,其主要特征是终端的不可移动性或有限移动性。

SP资质

SP资质

SP资质申请方案
sp资质也叫sp经营许可证,是移动网信息服务业务属于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是指在通信网的业务承载平台的基础上,对信息内容继续加工,建立计算机数据库,通过专线或互联网联网,以短信息为主要服务形式向电信终端用户提供公众信息服务、个人信息服务、商务信息服务,同时适当辅以彩信、游戏、移动电视等信息服务。

Sp资质申请条件
全网SP资质申请条件:
1、机构注册资金为壹仟万元。

2、注册资金不要为技术入资,或其它入资形势。

3、单位经营地址不得与注册地址不同。

4、企业属于国内的内资,如有法人股在其中,而法人股有外资背景不建议申请。

5、须为以上技术人员,签定劳动合同,上齐社会保险。

6、有相关技术人员,且技术人员至少十人以上。

Sp资质申请材料
全网SP资质申请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公司章程复印件
3、验资报告原件
4、房屋租赁协议或其办公场地证明复印件;
5、股东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股东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股东公司章程复印件及股东股权结
构图;
6、行业主管部门前置审批文件复印件;
7、主机托管服务协议及托管提供商的IDC证
8、业务种类和收费标准
9、省市通信管理局已颁发的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10、主要员工简历、学历证明和身份证复印件
11、网络拓扑图
Sp资质申请机构
全网SP经营许可证:工信部
申请SP经营许可证还需进行备案和SP号码申请过后才可以开展业务,由于目前办理SP
经营许可证难度比较大而且需要花费很多的时间,精力,金钱以及其他原因很多公司都是采用委托办理的形式,目前国内最好最大的委托办理机构【汉唐信通】。

2023年度电信普遍服务项目试点申报指南

2023年度电信普遍服务项目试点申报指南

2023年度电信普遍服务项目试点申报指南2023年度电信普遍服务项目试点申报指南一、概述电信普遍服务是指为了满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基本通信需求而提供的服务。

为了推动我国电信普遍服务的发展,2023年度电信普遍服务项目试点申报工作将启动。

本指南旨在为申请者提供详细的申报流程和要求,以确保申请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申报条件1. 申请单位必须是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电信业务经营者。

2. 申请项目必须符合电信普遍服务的相关政策和要求。

3. 申请项目必须能够有效满足特定地区或特定人群的通信需求。

4. 申请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技术和运营能力,能够保证项目的可持续发展。

三、申报流程1. 登录电信普遍服务项目试点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进行申报。

申请单位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申报表格,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2. 管理系统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如发现不符合条件或不完整的情况,将要求申请单位补充或修改材料。

3. 初步审核通过后,申请单位需缴纳相应的申报费用,并提交项目实施方案和财务预算。

4. 管理系统将组织专家进行项目评审,评审内容包括项目的技术可行性、经济可行性和社会效益等方面。

5. 根据专家评审结果,管理系统将对申请项目进行终审,决定是否予以批准。

6. 批准通过的申请项目将签订项目合同,并按合同约定的要求开展试点工作。

四、申报要求1. 申请单位需详细描述项目的背景、目标、内容、范围和预期成果等,确保申报内容准确清晰。

2. 申请单位需提供项目实施方案,包括项目的时间进度、资源配置、技术方案和风险控制等内容。

3. 申请单位需提供财务预算,包括项目的资金来源、使用计划和财务风险评估等内容。

4. 申请单位需说明项目的社会效益,包括对特定地区或特定人群的通信需求满足程度和对社会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等。

5. 申请单位需提供项目的可持续发展保障措施,包括运营模式、盈利能力和资源保障等内容。

五、申报评审1. 专家评审将综合考虑项目的技术可行性、经济可行性和社会效益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价。

电信业务分类目录(详细)

电信业务分类目录(详细)

电信业务分类目录A.基础电信业务一、第一类基础电信业务(一)固定通信业务(二)蜂窝移动通信业务(三)第一类卫星通信业务(四)第一类数据通信业务二、第二类基础电信业务(一)集群通信业务(二)无线寻呼业务(三)第二类卫星通信业务(四)第二类数据通信业务(五)网络接入业务(六)国内通信设施服务业务(七)网络托管业务B.增值电信业务一、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二、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业务界定A.基础电信业务一、第一类基础电信业务(一)固定通信业务固定通信是指通信终端设备与网络设备之间主要通过电缆或光缆等线路固定连接起来,进而实现的用户间相互通信,其主要特征是终端的不可移动性或有限移动性,如普通电话机、IP电话终端、传真机、无绳电话机、联网计算机等电话网和数据网终端设备。

固定通信业务在此特指固定电话网通信业务和国际通信设施服务业务。

根据我国现行的“电话网编号标准”,全国固定电话网分成若干个“长途编号区”,每个长途编号区为一个本地电话网。

固定电话网可采用电路交换技术或分组交换技术。

固定通信业务包括:固定网本地电话业务、固定网国内长途电话业务、固定网国际长途电话业务、IP电话业务、国际通信设施服务业务。

1.固定网本地电话业务固定网本地电话业务是指通过本地电话网(包括ISDN网)在同一个长途电话编号区范围内提供的电话业务。

固定网本地电话业务包括以下主要业务类型:-端到端的双向话音业务。

-端到端的传真业务和中、低速数据业务(如固定网短消息业务)。

-呼叫前转、三方通话、主叫号码显示等补充业务。

-经过本地电话网与智能网共同提供的本地智能网业务。

-基于ISDN的承载业务。

固定网本地电话业务经营者必须自己组建本地电话网络设施(包括有线接入设施),所提供的本地电话业务类型可以是一部分或全部。

提供一次本地电话业务经过的网络,可以是同一个运营者的网络,也可以是不同运营者的网络。

2.固定网国内长途电话业务固定网国内长途电话业务是指通过长途电话网(包括ISDN网)、在不同“长途编号”区,即不同的本地电话网之间提供的电话业务。

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申办程序

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申办程序

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申办程序一、许可范围:北京地区的比照增值电信业务管理的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北京地区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许可范围内的电信业务种类:A.基础电信业务:第二类基础电信业务(一)集群通信业务的模拟集群通信业务(二)无线寻呼业务(三)第二类卫星通信业务的国内甚小口径终端球站(VSAT)通信业务(四)第二类数据通信业务的固定网国内数据传送业务与无线数据传送业务(五)网络接入业务的用户驻地网业务(七)网络托管业务B.增值电信业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一)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

(包括交易处理业务、电子数据交换业务和网络/电子设备数据处理业务)(二)国内多方通信服务业务。

(包括国内多方电话服务业务、国内可视电话会议服务业务和国内因特网会议电视及图像服务业务等)(三)国内因特网虚拟专用网业务。

(四)因特网数据中心业务。

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一)存储转发类业务。

(包括语音信箱、X.400电子邮件、传真存储转发等)(二)呼叫中心业务。

(包括呼叫中心系统和话务员座席的出租服务)(三)因特网接入服务业务。

(四)信息服务业务。

(包括语音信息服务(声讯服务)、在线信息和数据检索等信息服务的业务及因特网信息服务业务。

二、许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三、申请条件:申请经营基础电信业务的,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第十条的规定和下列条件:(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营的,其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2亿元人民币。

(二)最近三年内未发生过重大违法行为。

申请经营增值电信业务的,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和下列条件:(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营的,其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0万元人民币。

(二)有可行性研究报告和相关技术方案;(三)有必要的场地和设施;(四)最近三年内未发生过重大违法行为。

四、申请材料目录:申请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应当提交下列申请材料:(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经营基础电信业务的书面申请。

2023年度电信普遍服务申报指南

2023年度电信普遍服务申报指南

2023年度电信普遍服务申报指南一、概述电信普遍服务是指在全国范围内,以合理的价格提供高质量的电信服务,以满足公众对通信网络覆盖和服务质量的需求。

这项政策旨在缩小城乡数字鸿沟,推动信息化建设,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二、申报条件1.申报主体:具备提供电信普遍服务能力的电信运营企业。

2.申报范围:全国范围内的农村地区、边远地区、贫困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

3.申报时间:每年XX月XX日至XX月XX日。

4.申报材料:企业资质证明、项目计划书、实施方案、预算等相关材料。

三、申报流程1.提交申请:符合条件的电信运营企业向所在地的省级通信管理局提交申请材料。

2.审核材料:省级通信管理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筛选出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

3.组织评审:省级通信管理局组织专家对筛选出的项目进行评审,确定入选项目。

4.签订合同:入选项目与相关政府部门签订合同,明确建设任务、资金来源、建设周期等内容。

5.实施建设:电信运营企业按照合同要求,实施项目建设。

6.项目验收:项目完成后,由相关政府部门组织验收,确保项目质量符合要求。

7.资金结算:根据合同约定,对验收合格的项目的资金进行结算。

四、支持政策1.政府提供一定的财政补贴,用于支持电信普遍服务项目的建设。

2.对电信普遍服务项目,在税收、用电阶段性优惠政策等方面给予支持。

3.对电信普遍服务项目,在用地、用林等方面给予支持。

4.对电信普遍服务项目,在环保、节能减排等方面给予支持。

5.对电信普遍服务项目,在人才引进、科技创新等方面给予支持。

五、申报注意事项1.申请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严禁弄虚作假。

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申请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2.申请主体必须是具备提供电信普遍服务能力的电信运营企业,其他单位或个人不具备申请资格。

3.项目计划书和实施方案应充分考虑当地实际情况和需求,制定合理的建设计划和技术方案。

4.在签订合同时,应明确各方责任和义务,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和验收。

5.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注重环保和节能减排工作,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

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书(模板)

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书(模板)

附件1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书(模板)第一部分电信管理机构的告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等,本电信管理机构就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审批有关事项告知如下:一、审批依据主要审批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以下简称《电信条例》)、《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主要条款包括:1、《电信条例》第九条经营增值电信业务,业务覆盖范围在两个以上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须经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取得《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业务覆盖范围在一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的,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审查批准,取得《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第十三条经营增值电信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经营者为依法设立的公司;(二)有与开展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和专业人员;(三)有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信誉或者能力;(四)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

2、《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三条工业和信息化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以下统称电信管理机构)是经营许可证的审批管理机构。

经营许可证审批管理应当遵循便民、高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工业和信息化部建立电信业务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管理平台),推进经营许可证的网上申请、审批和管理及相关信息公示、查询、共享,完善信用管理机制。

第四条经营电信业务,应当依法取得电信管理机构颁发的经营许可证。

电信业务经营者在电信业务经营活动中,应当遵守经营许可证的规定,接受、配合电信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

电信业务经营者按照经营许可证的规定经营电信业务受法律保护。

第六条经营增值电信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经营者为依法设立的公司;(二)有与开展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和专业人员;(三)有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信誉或者能力;(四)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营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0万元人民币;在全国或者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经营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00万元人民币;(五)有必要的场地、设施及技术方案;(六)公司及其主要投资者和主要经营管理人员未被列入电信业务经营失信名单;(七)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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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类基础电信业务网络托管业务申请指南一、申请网络托管业务企业应提交的材料清单
二、申请总要求
1、企业在准备申请材料时使用A4纸。

2、除签字部分外,表格中需填写的部分均应采用打印的方式。

3、所有申请材料应认真准备、一律不得涂改,应保证内容真实有效。

4、所有申请材料均应加盖企业公章。

5、申请材料中需要法人签字的,应由营业执照中注明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由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人签字,但应出具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或在授权书复印件上加盖申请单位公章,被授权人才可以签字。

应提交公司最近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法人年度财务会计报告、验资报告及电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相关会计资料。

应提交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并带原件予以核对,租方合同必须以公司名义租赁,加盖公章,并具备出租方产权证明复印件;若为自购房屋,应提交购房合同或产权证复印件(带原件进行核对)。

6、当申请单位的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及传真发生变化时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我局。

7、申请材料代号为A、H、I~L的材料,按规定表格要求填写。

三、申请材料的要求(与材料代号相对应)
A、申请表(参考示例1)
1、申请表除签字处可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外,其余部分一律采用电脑打印方式,不得涂改。

对申请表中的每项内容(包括表中“□”处需要划“√”加以确认的内容)均应填写完整并保证真实有效。

2、申请表第三页右下角应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第三页“法定代表人(签字)”应是申请单位营业执照上的法定代表人签字(如不是法定代表人签字的,要出具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或在授权书复印件上加盖申请单位公章,被授权人才可以签字)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3、基站专业涵盖设备很多,按主设备(指收、发信机)、配套设备(包括传输设备、电源设备、天馈线)、附属设备(包括环境监控系统、照明、空调、铁塔)等对基站设备进行了分类。

企业申请时应按实际情况进行申报并提交相应资料。

B、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有效副本复印件
应提供营业执照及有效副本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

C、企业组织章程
双面复印,加盖企业公章。

D、企业简介
企业简介包括企业的基本概况、企业的成立时间、企业从事的业务范围、企业现行的组织结构图以及各职能部门职责介绍等相关内容。

双面打印,加盖企业公章。

E、拟从事网络托管业务的能力及绩效介绍
介绍企业从事网络托管业务的服务年限、年维护量、人员能力的介绍,以及对代维效果的评价等相关内容。

此部分内容应和代维绩效统计表以及代维绩效证明表中所写内容相吻合,不能彼此矛盾。

本内容可和企业简介合并,加盖企业公章。

F、企业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身份证复印件
企业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身份证的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

G、主要技术负责人任职文件、职称证书、身份证复印件
1、主要技术负责人至少1人,任职文件、职称证书、身份证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

2、主要技术负责人应从事通信线路或基站专业/领域代(运)维技术工作8年以上,并具有相关专业的高级职称。

3、加盖企业公章。

H、相关从业技术人员清单(参考示例2)
1、相关从业技术人员指从事具体维护工作的通信工程技术人员。

2、相关从业技术人员人数要满足资质等级标准要求。

3、认可的证书有:国家、部委颁发的与代维专业相关的技术证书,如:原信息产业部通信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
心颁发的线务员证;中国通信企业协会颁发的线路专业人员资格证书、基站专业人员资格证书等。

4、同时申请线路/基站专业的企业,分专业提供相关从业技术人员清单,两个专业的技术人员不能重复。

5、加盖企业公章。

I、维护用仪器、仪表、车辆、计算机等设备清单(参考示例3)
1、设备清单根据标准要求的设备种类进行填写,标准中没有要求的设备不必填写。

2、同时申请线路/基站专业的企业,分专业提供设备清单。

3、设备种类和数量要满足资质等级标准要求。

4、设备编号、固定资产编号选择其中一种填写,设备编号/固定资产编号不能用设备型号代替。

5、若设备为租用,在备注中说明。

6、每台设备填写一行,序号代表每种设备的数量情况。

7、加盖企业公章。

L、与网络托管业务相关的管理、作业等文件
1、与网络托管业务相关的管理、作业等文件指在代维服务过程中使用到的相关文件。

可以是质量手册中和代维过程相关的控制程序文件,也可以是诸如:《维护规程》、《维护管理办法》、《维护作业规范》、《维护作业记录表》、《维护检
查登记表》等文件。

2、不必提供所有文件,仅提供具有代表性的代维管理、作业文件即可。

3、文件需加盖企业公章。

M、通信网络代维服务承诺及相关文件
1、指对外提供质量目标、安全目标等内容的相关文件,可以是具有相关内容的投标书或合同复印件。

2、文件需加盖企业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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