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乡村教师补贴标准,2019年辽宁省乡村教师工资待遇和补助计划.doc
好消息!财政部发布,2019年教师工资要涨了!

好消息!财政部发布,2019年教师工资要涨了!好消息!2019年教师工资又要涨了2019年5月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科教司发布消息,2019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1565.3亿元,比上年增加103亿元,增长7%。
消息说,这些款项主要用于五个方面。
其中包括对部分落实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政策较好的地方给予奖励和提高特岗教师工资性补助标准。
将特岗教师工资性补助标准由中部地区年人均3.16万元、西部地区3.46万元分别提高到3.52万元、3.82万元。
教育是国之大计,国家正在努力提高教师政治地位、社会地位、职业地位,让广大教师享有应有的社会声望,在教书育人岗位上做出贡献。
于是有网友开始吐槽模式,现在最不缺的就是口号,而是落实到行动上,其实细心一点的话应该早就发现,在去年,中央和国务院就下发《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总而言之就是要让教师成为最让人羡慕的职业。
6月11日,记者从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省人社厅、省教育厅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我省教师队伍岗位管理、职称评审和人才引进等方面提出了具体改革意见,一起来了解!职称评审1.一线教师、教研员和校长分类设置评价标准对中小学一线教师、教研员、校长分别设置评价标准,取消论文要求,突出教学水平和教学实绩的考核,适度放宽对农村学校教师的业绩要求。
2.农村连续从教男满25年、女满20年直接评聘一级教师对获得中央宣传部“时代楷模”等称号的老师,可不受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超级评聘高级教师。
在农村连续从教男满25年、女满20年的在编在岗教师,可不受岗位结构比例限制,符合申报条件的,直接评聘中小学一级教师。
在农村连续从教满30年且离法定退休年龄不满5年的农村教师,可不受岗位结构比例限制,考核认定中小学一级教师。
3.农村从教男满30年、女满25年直接评聘高级教师获得中原名师、省特级教师、省级(含)以上优秀教师、河南省教育系统师德标兵、河南最美教师、国家基础教育教学成果二等奖以上奖励的主要完成人,或者在农村从教且教龄男满30年、女满25年的在岗在编教师,符合申报条件的,可不受岗位结构比例限制,直接评聘中小学高级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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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辽宁教师涨工资最新消息,辽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生活补助政策和标准辽宁教师涨工资最新消息,辽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生活补助政策和标准更新:2018-11-15 09:38:32辽宁教师涨工资最新消息,辽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生活补助政策和标准我国目前有350万名班主任老师。
教育部出台的《班主任工作规定》中明确规定确保班主任教师的待遇。
辽宁教师工资改革方案最新消息:工资发放(一)课堂教学教分值按公式N=计算。
其中为教师所授第i 班学时数,为所授第i班课时折算系数。
计算以教务科正式下达的学期教学计划及实际授课学时数为基本依据。
按不同情况取值如下:1.与教学内容有关的(1)教师担任不同班级同一学科,但授课内容要求及侧重等差异较大,且按不同教学大纲、计划或教材授课,并编写了不同教案(简称“两个头”),则=1.00(2)教师担任同教材同进度的重复课,其=0.9。
(3)新开课(不包括新教师所开第一门课)=1.2。
(4)教师同时讲授两门课,教分较少的课=1.2。
(5)在学期进行中,因教学任务需要,临时安排接(代)课时,在前两周,所接(代)课与任课若为两门课,所接(代)课的=1.4,所接(代)课与任课若为两个头,所接(代)课的=1.2,否则所接(代)的课,=1.0。
其余课时按正常情况计算。
(6)其余情况授课,=1.0。
2.与授课班级内学生人数有关的(1)1~20人,=0.8(2)21~35人,=0.9(3)36~50人,=1.0(4)51~65人,=1.1(5)66~80人,=1.2(6)81人以上以20人为间隔类推。
教师所担任的授课如涉及上述多种情况,则可根据其具体情况复合计算。
(二)在校外带领并指导学生野外操作按每周每班40教分计,由参加指导实习的教师按情况分配,但每个教师最高不得超过每周22教分。
(三)无课教师指导校内停课实习、毕业设计、课程设计、大型作业等按周学时×0.6进行计算。
(四)有授课任务的教师,同时又指导校内停课实习、毕业设计、课程设计、大型作业等,按如下标准核定教分。
教师乡镇工作补贴标准

教师乡镇工作补贴标准教师乡镇工作补贴标准,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颁布以来各地实施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下面带来教师乡镇工作补贴标准相关文章,仅供参考。
教师乡镇工作补贴标准【1】据了解,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颁布以来各地实施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截至xx 年上半年,22个省份中已有20 个省份实施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其中有14 省份的实施县基本实现了乡村学校全覆盖。
截至xx 年上半年,22个省份中已有20 个省份实施乡村教师生活补助。
总体上,已经实施的地区,乡村学校和乡村教师的受益面相对比较广,分别达到了90%和78%,其中有14 省份的实施县基本实现了乡村学校全覆盖。
从各地出台的政策来看,许多省份的补助政策不只针对连片特困地区县,而是进一步扩大了覆盖面,使更多的乡村教师从中受益。
广西补助对象除了连片特困地区乡村学校外,还包括其他地区的教学点。
江西补助对象为全省范围内的山区、库区、湖区等相对艰苦边远地区的农村屮小学。
青海、西藏、新疆、云南、宁夏等省(区)补助对象为全省所有乡镇及以下学校。
实施范围不断扩大实施地区覆盖率较高。
据了解,生活补助政策实施以来,中央财政根据各地实施情况,共下达综合奖补资金21.14 亿元。
各地及时下拨中央综合资金,保障资金投入,结合实际确定补助标准。
吉林按照自然村屯、乡镇政府所在地两类情况,分别给予每人每月500 元、300 元的补助。
云南统一执行每人每月500 元的标准。
湖南按学校在自然村寨、村委会所在地、乡镇政府所在地三类情况,分别给予每人每月不低于700 元、500元、300元的补助,各县可自筹资金相应提高标准。
青海、新疆的补助标准基本按照艰苦边远地区类别划分,青海从200 元到600 元分为5 个档次,新疆从200 元到800 元分为7 个档次。
xx 年上半年,已实施县平均补助标准达到每人每月352 元,其中23%的实施地区平均标准在500 元以上。
奖补资金及时拨付到位,补助标准逐步提高。
乡村教师补贴方案

乡村教师补贴方案引言:乡村教师一直是教育事业的重要支柱,他们背负着承担教育资源不足、教学条件艰苦的责任。
为了鼓励更多的优秀教师投身乡村教育,各级政府纷纷推出乡村教师补贴方案,希望能够提高乡村教师的待遇与社会地位。
本文将就乡村教师补贴方案进行探讨,分析其对发展乡村教育的积极影响,并提出一些改进的建议。
一、乡村教师补贴方案的背景及意义乡村教师补贴方案是一项针对乡村地区教师的福利政策,旨在提高乡村教师的收入水平、改善其工作条件,并激励更多的优秀教师到乡村地区从教。
乡村教师补贴方案的推出,反映了社会对乡村教育的重视,也体现了政府促进教育公平的决心。
二、各级政府乡村教师补贴方案的具体内容1. 工资补贴:各级政府根据当地经济情况和教师工资水平,制定不同级别的工资补贴标准,确保乡村教师的收入不低于城市教师的水平。
2. 生活补贴:为解决乡村教师生活困难和工作压力大的问题,各级政府提供相应的生活补贴,减轻乡村教师的经济负担。
3. 培训补贴:乡村教师补贴方案还包括培训补贴,通过提供培训机会和补贴费用,提高乡村教师的专业素质和教育教学水平。
三、乡村教师补贴方案对乡村教育的积极影响1. 吸引优秀人才:乡村教师补贴方案的推出,为乡村教育吸引了更多的优秀人才。
因为补贴的加入,让教师们在物质上得到了一定的保障,从而愿意到乡村地区工作,为乡村教育发展注入了新鲜血液。
2. 提高教育质量:乡村教师补贴方案的实施,促使乡村地区教育资源的配置、教学条件的改善,提高了乡村学校的教育质量。
优秀的教师通过补贴方案的支持,能够更专注地投入到教学中,同时也能够享受到更多的培训机会,提升自身水平。
3. 打造良好教育环境:随着乡村教师补贴的实施,乡村学校的硬件设施得到了有效改善,教育环境得到了提升。
这不仅增加了学生对乡村学校的好感度,也为学生提供更好的学习条件,有利于他们的学习成绩提高。
四、改进乡村教师补贴方案的建议1. 差异化补贴:乡村教师补贴方案应根据乡村地区不同的经济发展水平和教育资源状况,进行差异化补贴,保证教师的合理收入。
乡村教师补助实施方案

乡村教师补助实施方案一、背景。
随着城乡经济差距的逐渐扩大,乡村教师的工作环境和待遇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
为了改善乡村教师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水平,促进教育公平,我国出台了乡村教师补助政策,旨在为乡村教师提供更多的支持和帮助。
二、补助对象。
1. 符合国家教育部门规定的乡村教师定义的在职乡村教师;2. 具有正式教师资格,且在乡村学校从事教学工作的教师;3. 在乡村学校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的教师。
三、补助标准。
1. 乡村教师补助标准分为基本补助和绩效补助两部分。
2. 基本补助,按照当地政府有关规定执行,根据乡村学校所在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和教师的工作年限等因素确定,一般为每年固定金额的补助。
3. 绩效补助,根据乡村教师的教学成绩、学生考试成绩、教学质量评估等因素确定,一般为每年根据绩效评定结果发放。
四、资金来源。
乡村教师补助资金主要来源于中央和地方政府的财政拨款。
中央财政按照一定比例拨款给各省,省级财政再按照一定比例拨款给各市县,市县财政再拨款给乡村学校,确保乡村教师补助政策的落实。
五、实施措施。
1. 完善政策法规,明确乡村教师补助的标准和程序,保障乡村教师的合法权益。
2. 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乡村教师补助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防止浪费和滥用。
3. 建立健全考核评估机制,对乡村教师的工作进行定期评估,确保补助资金的有效使用和教学质量的提高。
4.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乡村教师补助政策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引导乡村教师积极参与教学改革和教育教学活动。
六、效果评估。
1. 对乡村教师补助政策的实施效果进行定期评估,包括教师待遇改善、教学质量提高、学生学习积极性增强等方面。
2. 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和完善乡村教师补助政策,确保政策的有效性和针对性。
七、结语。
乡村教师补助政策的实施,是促进教育公平,改善乡村教师待遇,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举掖。
各级政府和教育部门要加大政策的宣传力度,确保政策的落实和执行,为乡村教师提供更多的支持和帮助,推动乡村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

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是教育部门出台的一项措施,旨在提高乡村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和生活质量,促进乡村教育的发展。
下面,将从补助政策的具体内容、补助标准以及实施效果三个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第一,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的具体内容。
该政策包括乡村教师生活补贴、交通补贴、住房补贴等。
其中,乡村教师生活补贴是指对符合条件的乡村教师每个月发放一定的津贴,用于改善其生活条件和增加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交通补贴是指对向远离城市和市区的乡村教师,给予每月一定交通费用的补助;住房补贴是指对没有住房的乡村教师,提供一定数量的住房补贴。
第二,乡村教师生活补助的标准。
乡村教师生活补贴的标准是根据教师所在乡村的经济水平、生活成本和教师的工作情况等因素来做出合理的评估,决定乡村教师每月可以享受多少生活补贴。
交通补贴和住房补贴则是根据教师的实际情况来制定,例如教师与学校的距离、是否有自己的住房等。
第三,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的实施效果。
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的实施意义重大,它有效地提高了乡村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和生活质量。
补贴政策的落实,让乡村教师感受到了国家和社会的关心和支持,增加了他们对教育事业的信心和动力,促进了教育的发展。
此外,乡村教师生活补贴政策对于留住乡村教师的作用不可小瞧,它将遏制乡村教师流失现象的发生,提升乡村教育的质量和水平。
综上所述,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的实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这项政策的落实,需要教育部门、地方政府和广大民众的共同努力,让乡村教育发展更加活力红火,为农村基层教育的长远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方案(2015-2020年)

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方案(2015-2020年)为贯彻落实国务院《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国办发〔2015〕43号文件印发)和《辽宁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方案(2015-2020年)》(辽政办发〔2015〕82号文件印发)精神,切实加强大连市乡村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缩小城乡学校师资水平差距,让每个乡村孩子都能享受公平、有质量的教育,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本方案所指乡村包括乡、镇、村庄,所指乡村教师为乡村学校在编在岗教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从战略高度认识教师工作的重要性,着重解决当前乡村教师队伍建设领域存在的实际问题。
稳定乡村教师队伍,吸引优秀人才在我市乡村学校长期从教、终身从教,带动和促进乡村教师队伍整体水平提高,促进教育公平,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贡献。
(二)工作目标。
解决我市乡村学校教师职业吸引力不强、补充渠道不畅、优质资源配置不足、结构不尽合理、整体素质不高等实际问题。
到2017年,力争使我市乡村学校优质教师来源得到多渠道扩充,乡村教师资源配置得到进一步改善和保证,教育教学水平稳定提升,合理待遇依法得到有效保障,教师职业吸引力明显增强,逐步形成“招得进、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的良性局面。
到2020年,努力造就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甘于奉献、扎根乡村的教师队伍,为我市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提供坚强有力的师资保障。
(三)基本原则。
--师德为先,以德化人。
着力提升乡村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引导乡村教师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重视发挥乡村教师以德化人、言传身教的作用,教育学生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确保乡村教育正确导向。
--规模适当,结构合理。
合理规划乡村教师队伍规模,集中人财物资源,制定实施优惠倾斜政策,加大工作支持力度,加强乡村地区优质教师资源配置,有效解决乡村教师短缺问题,优化乡村教师队伍结构。
乡村教师补助方案

乡村教师补助方案乡村教师一直是教育事业中至关重要的一支力量。
为了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提高乡村教师的教育水平和工作积极性,各级政府普遍实施了乡村教师补助方案。
本文将介绍乡村教师补助方案的内容和实施细则,并探讨其对教育事业的积极影响。
一、补助内容乡村教师补助方案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基础补助:对于在乡村地区从事正式教学工作的教师,按照一定标准给予基础补助。
该补助的发放标准通常与教师的工作年限、学历、岗位等相关。
2. 岗位补助:针对在乡村学校中从事特定岗位工作的教师,如校长、年级组长等,根据其工作职责和工作内容给予相应的岗位补助。
3. 学历补助:对于乡村教师提高学历水平的,给予一定的学历补助。
这既是对教师个人学习进修的激励,也是提升教师整体素质的有效手段。
4. 培训补助:为了提高乡村教师的教学能力,促进教育教学水平的提升,补助方案还包括针对性的培训补助。
教师通过参加各类培训活动,不仅能够提高自己的教学水平,也能跟上时代的发展。
二、实施细则乡村教师补助方案的实施细则因地区而异,但一般都遵循以下原则:1. 公开透明:补助方案的具体内容和发放标准应该对教师群体公开透明,保证公正公平。
2. 综合考量:补助方案应综合考量教师的工作年限、学历、所在学校的地域经济条件等因素,确保补助的合理性和差异化。
3. 定期评估:对补助方案的实施效果进行定期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调整和改进。
4. 控制成本:补助方案的实施应注意控制成本,确保资金的合理利用。
三、对教育事业的积极影响乡村教师补助方案的实施对于乡村教育事业具有以下积极影响:1. 提高教师待遇:补助方案的实施可以改善乡村教师的工资待遇,激励教师更加投入到教育工作中,提高工作积极性。
2. 吸引人才:优厚的待遇和多元化的补助方案能够吸引更多的人才选择到乡村学校从事教育工作,缓解乡村教师不足的问题。
3. 提高教育质量:通过对教师的培训和学历提升的补助,提高了乡村教师的教学水平,进而提升了乡村学校的教育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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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方案所指乡村包括乡中心区、村庄,所指教师为乡村学校在编在岗教师。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从战略高度认识教师工作的重要性,着重解决当前乡村教师队伍建设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
稳定乡村教师队伍,吸引优秀人才在我省乡村学校长期从教、终身从教,带动和促进乡村教师队伍整体水平提高,促进教育公平、推动城乡一体化建设、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努力为辽宁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作出新贡献。
二、工作目标解决我省乡村教师职业吸引力不强、补充渠道不畅、优质资源配置不足、结构不尽合理、整体素质不高等突出问题。
到2017年,力争使乡村学校优质教师来源得到多渠道扩充,乡村教师资源配置得到改善,教育教学能力水平稳步提升,各方面合理待遇依法得到较好保障,职业吸引力明显增强,逐步形成“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的局面。
到2020年,努力造就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甘于奉献、扎根乡村的教师队伍,为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提供强有力的师资保障。
三、基本原则(一)师德为先,以德化人。
着力提升乡村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引导乡村教师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乡村教师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思想认同、理论认同和情感认同。
重视发挥乡村教师以德化人、言传身教的作用,教育学生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确保乡村教育正确导向。
(二)规模适当,结构合理。
合理规划乡村教师队伍规模,集中人、财、物资源,制定实施优惠倾斜政策,加大工作支持力度,加强乡村地区优质教师资源配置,有效解决乡村教师短缺问题,优化乡村教师队伍结构。
(三)提升质量,提高待遇。
立足省情,聚焦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最关键领域、最紧迫任务,打出组合拳,多措并举,定向施策,精准发力,标本兼治,提升专业素质,提高地位待遇,不断改善乡村教师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四)改革机制,激发活力。
坚持问题导向,勇于创新,打破制约我省乡村教师队伍建设体制机制障碍。
拓宽乡村教师来源,鼓励有志青年投身乡村教育事业,畅通高校毕业生、城镇教师到乡村学校任教的通道,逐步形成“越往基层、越是艰苦,地位待遇越高”的激励机制和充满活力的乡村教师使用机制,形成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
四、具体措施(一)以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特岗计划”)为抓手,多措并举,拓展乡村教师补充渠道。
1.继续大力实施“特岗计划”。
省教育厅会同有关部门,逐步扩大“特岗计划”实施规模,提高村小学、教学点特岗教师招聘比例,加大音体美等学科“特岗计划”教师的招聘力度。
按照有关规定做好特岗教师享受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特岗教师服务期满两年,其所申领的国家助学贷款本金和利息由政府代为偿还;服务期满四年,无国家助学贷款的特岗教师其学费由政府一次性返还。
纳入“特岗计划”的毕业生取消见习期,提前定职定级。
教师总体超编的地区可待编安置特岗教师。
各市、县(市、区)要切实保障特岗教师的待遇及工作生活条件,鼓励和吸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教。
(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编委办、各市政府,列第一位者为牵头部门,下同)2.加强乡村教师本土化培养。
各县(市、区)政府要根据当地乡村教育发展实际需要,在省政府有关部门统筹指导下,加强乡村教师本土化培养,采取多种方式,由省内师范院校定向培养“一专多能”的乡村教师。
鼓励有志青年投身乡村教育事业,力争使乡村教师资源配置得到改善,教学能力水平得到稳步提升。
(各市政府、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编委办)3.推动城镇优秀教师向乡村学校流动。
各市、县(市、区)要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教师队伍“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不断创新方式方法,推动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深入开展,重点引导优秀校长和骨干教师向乡村学校流动,县域内重点推动县城学校教师到乡村学校交流轮岗,乡镇范围内重点推动中心学校教师到村小学、教学点交流轮岗。
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在核定的岗位总量内,根据城镇教师到乡村学校任教的实际需要,及时调整乡村学校岗位设置方案,预留部分中、高级岗位专项用于聘任到农村学校、薄弱学校交流轮岗的教师,交流轮岗年限由各市、县(市、区)政府研究确定。
在特级教师、县级及以上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的评选工作中,要将在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工作经历作为重要的评选标准之一。
(各市政府、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编委办)4.鼓励优秀教师到乡村支教。
省教育厅要定期组织“送教下乡”活动,各市、县(市、区)优质学校要定点帮扶本区域内一所或多所乡村学校,省、市教学名师工作室组成成员要有乡村教师代表。
通过优质学校的帮扶和教学名师的言传身教,提高乡村教师的教学能力水平。
鼓励城镇退休的特级教师、高级教师到乡村学校支教讲学。
(各市政府、省教育厅、省财政厅)(二)以保障和提高乡村教师合理待遇为核心,增强乡村教师职业吸引力,促使乡村优秀教师长期从教。
1.依法保障和提高乡村教师合理待遇。
各市、县(市、区)要依法依规落实乡村教师工资待遇,依法为教师缴纳住房公积金和各项社会保险费,保障乡村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并逐步提高。
实施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依据学校艰苦边远程度实行差别化的补助政策,确定对乡村教师尤其是老少边穷岛地区教师的补助标准并组织发放。
省财政将各地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落实情况纳入教育综合奖补政策。
加快实施边远艰苦地区乡村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建设,按规定将符合条件的乡村教师住房纳入当地住房保障范围,统筹加以解决。
在现行制度架构内,做好乡村教师重大疾病救助工作。
(各市政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2.统一教职工编制标准。
各市、县(市、区)要切实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实行统一的城乡教职工编制标准。
对于村小学、教学点编制按照生师比和班师比相结合的方式核定。
各级编制部门在编制核定和管理工作中要向乡村学校尤其是边远艰苦地区乡村学校倾斜。
县级教育部门在中小学编制总量内,针对不同阶段学生规模变化、学校布局结构调整情况,按总量控制、结构调整、增减相抵的原则,统筹使用本地区教职工编制,并报同级机构编制部门备案。
通过调剂编制、加强人员配备等方式进一步向人口稀少的教学点、村小学倾斜,重点解决教师全覆盖问题,保证开足开齐国家规定课程。
严禁对教师缺员的学校“有编不补”、长期使用临时聘用人员,严禁以任何形式挤占、挪用和截留乡村中小学教职工编制。
(省编委办、省教育厅、各市政府)3.职称(职务)评聘向乡村学校倾斜。
研究完善乡村教师职称(职务)评聘条件和程序办法,在岗位结构比例设置上向乡村学校倾斜。
乡村教师评聘专业技术职务不做外语成绩(外语教师除外)、发表论文的刚性要求,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注重师德素养,注重教育教学工作业绩,注重教育教学方法,注重教育教学一线实践经历。
对在乡村一线教学岗位上从教30年以上、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10年、能够完成教学工作任务、且目前仍在教学岗位工作,并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教师可直聘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不受岗位职数限制。
城市中小学教师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应有在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一年以上的工作经历。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各市政府)4.加大对乡村教师的表彰宣传力度。
建立乡村教师荣誉制度,国家对在乡村学校从教30年以上的教师、省政府对在乡村学校从教20年以上的教师、县(市、区)政府对在乡村学校从教10年以上的教师颁发荣誉证书予以鼓励。
各级政府在评选表彰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等方面要向乡村学校和教师倾斜。
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建立专项基金,对长期在乡村学校任教的优秀教师给予物质奖励。
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宣传乡村教师坚守岗位、默默奉献的崇高精神,大力营造关心支持乡村教师和乡村教育的浓厚氛围。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各市政府)(三)以实施我省“乡村教师素质提升计划”为重点,强化管理,全面提升乡村教师能力素质。
1.全面提升乡村教师能力素质。
要统筹规划,研究制定《辽宁省乡村教师素质提升计划(2015—2020年)》,市、县(市、区)政府要切实履行实施主体责任。
到2020年,通过“乡村教师走出来、名优教师走下去、网络空间联起来”等培训研修方式,构建省、市、县(市、区)、学区、学校五级联动的乡村教师培训体系,对全省乡村教师校长进行360学时的培训。
要把乡村教师培训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保障经费投入,确保乡村教师培训时间和质量。
加强市、县(市、区)教师进修院校标准化建设,建立不少于100个乡村教师“影子”培训基地学校,组建1000名乡村教师导师团队,重点选拔培训10000名乡村骨干教师,打造乡村教师校长专业发展支持服务体系。
要把师德教育作为乡村教师培训的首要内容,推动师德教育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贯穿培训全过程。
全面提升乡村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2017年底前完成对每名乡村教师不少于50学时的信息技术应用能力专项培训,推动信息技术在教师课堂教学和日常工作中有效应用。
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破解乡村优质教学资源不足的难题,建立支持学校、教师使用相关设备的激励机制并提供必要的保障经费。
加强乡村学校音体美等师资紧缺学科教师和民族地区双语教师培训。
鼓励乡村教师在职学习深造,不断提高学历层次。
(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各市政府)2.改革完善教师管理制度。
按照国家关于做好教师资格考试和定期注册制度改革工作的总体要求,加快推进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改革工作。
省教育厅要积极推动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工作加入国家的改革试点范围,按照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的要求,遵循教育规律和教师成长发展规律,建立体系完整、标准统一、认定规范、管理科学的教师职业准入制度,强化申请认定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查,提升乡村教师职业准入门槛,为教育改革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实施中小学教师定期注册制度,加强对乡村教师入职后的工作考核和从教资格的定期核查,促进乡村教师整体素质和水平的提高。
(省教育厅、各市政府)3.全面提高乡村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水平。
建立健全乡村教师政治理论学习制度,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切实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党建工作,基层党组织要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更加关心教育乡村教师,适度加大发展党员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