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级公物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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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级公物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校产管理,减少浪费、节约开支,培养师生爱护公物的良好习惯,促进校团常规管理和精神文明建设,特制订本办法。

l、班级校产管理员,应经常检查,核实班内财产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总务处汇报,班内多余财产设备,应及时通知总务处收回。

2、学生宿舍的校产设备,以宿舍为单位,参照此办法执行。

3、学校公物必须十分爱护,人为损坏、遗失,应严格按价赔偿。经鉴定,属于自然损坏者,不赔偿。

4、损坏公物,实行谁损坏谁赔偿的办法,如查无责任人,室内损坏的财产应由班级负责赔偿,一经查清,仍由损坏者赔偿,隐田实情者,从重罚赔;严重损坏公物,视情节予以罚款,直到纪律处分。

5、班级校产实行管理责任制,由班主任负责组织教育,检查督促,班长和劳动委员具体负责班内财产管理。

6、班级校产在每学期初由总务处按标准配备齐全,统一编号,定位使用,向班级校产管理员交点,学期结束时,根据清单验收,并把班级校产管理情况纳入良好、优秀班集体评比条件之一。

7、学期结束时,班级校产管理员,应按学期初核准的财产有序排列,逐项自查,然后交总务处验收。对班级校产管理成组显著的班级及个人,学期结束时,学校给予适当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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