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重庆公招
重庆开县事业单位2012年三季度公开招聘297名工作人员简章

重庆开县事业单位2012年三季度公开招聘297名工作人员简章为大力实施人才强县战略,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中共开县委员会、开县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万名人才引进工程”的意见》(开委发〔2011〕27号)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择优聘用。
二、招聘名额及职位本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97名(详见附件《开县201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览表》)。
三、招聘范围及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6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四)符合报考职位的其它要求(详见“一览表”)。
(五)身体健康。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开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事业单位人员,未满服务期、也未在报名截止日前解除选派协议的重庆市内选派大学生,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四、招聘程序(一)报名及资格审查1.报名时间:2012年7月30日至8月1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开县人力社保局机关四楼咨询电话:(023)862689773.报名手续:报考者按职位报考,每个考生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考人员登录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下载《开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表》,在仔细阅读报考诚信承诺内容后,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的各项内容,在贴照片处贴上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经报考人员签字确认后,提交到指定报名地点进行资格初审。
2012年下半年重庆市考试录用人民警察职位情况一览表

1:3 1:3 1:3
1:2 1:2 1:2
3
不限
不限
1:3
1:2
石柱县 基层民 公安局 警
2
专科及以 不限 上
不限
不限
1:3
1:2
石柱县 金融财 公安局 会 摄像与 石柱县 影视制 公安局 石柱 作 县 (8 名)
1
本科学士 工商管理类 及以上 本科:汉语言文学专业、影视学专业、广播电 视新闻学专业、广播电视学专业、网络与新媒 本科及以 体专业 上 研究生:新闻学专业、传播学专业、新闻与传 播专业
附件2:
2012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职位情况一览表
地区 序 招录机 职位名 招考 部门 号 关 称 指标 学历 专业要求 2年及以 政治 上基层 体测 面貌 工作经 比例 历要求 具有2年 中共 及以上 党员 基层工 作经历 具有2年 中共 及以上 党员 基层工 作经历 面试 其他 比例 要求 职位描述 复审报名 资格的地点 办公电话 及门牌号
不限
不限
1:3
1:2
不限
不限
1:3
1:2
管教23 永川监 狱(20 人) 管教24
不限
不限
1:3
1:2
4
不限
不限
1:2.5
1:2
4
1
不限
不限
1:3
1:2
5
云阳县 基层民 云阳 公安局 警1 县 (10 云阳县 基层民 名) 公安局 警2 奉节县 基层民 公安局 警1 奉节县 基层民 公安局 警2
8
专科及以 不限 上 专科及以 不限 上 本科及以 公安学类、法学类 上
不限
不限
1:3
不限
不限
2012年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公开招聘重点中小学教师启事

这篇关于2012年重庆市⽯柱⼟家族⾃治县公开招聘重点中⼩学教师启事的⽂章是⽆忧考为⼤家精⼼准备的,希望能对⼤家有所帮助!重庆市⽯柱⼟家族⾃治县2012年第四季度公开招聘重点中⼩学教师简章为进⼀步优化我县重点中⼩学教师队伍结构,根据《重庆市⼈事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渝⼈发〔2006〕44号)、市委组织部和市⼈⼒社保局《关于进⼀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作的通知》(渝⼈社发〔2011〕326号)规定,经县政府批准,市⼈⼒社保局核准,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重点中⼩学教师。
⼀、招聘原则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式,公开考试,择优聘⽤。
⼆、招聘单位、岗位及名额本次⾯向社会公开招聘⽯柱县重点中⼩学(含职⾼)教师共56名。
具体单位及专业为:1.⽯柱中学25名。
其中⾼中部21名:语⽂3名,数学3名,英语2名,物理2名,化学1名,⽣物2名,地理2名,历史2名,政治1名,⾳乐2名,美术1名;初中部4名:语⽂1名,英语1名,政治1名,历史1名。
2.西沱中学9名。
其中语⽂2名,数学2名,英语2名,地理1名,体育2名。
3.⽯柱第⼀职业中学(职教中⼼)9名。
其中环境艺术设计、园林景观设计1名,电⽓⼯程及⾃动化1名,建筑类1名,艺术主持或播⾳主持1名,计算机(动漫设计与制作)1名,汽车实训(汽车美容⽅向)1名,机械实训(普车、数车操作⽅向)1名,数学与应⽤数学1名,国际经济与贸易1名。
4.⽯柱民族中学7名。
其中语⽂1名,数学1名,政治1名,历史1名,英语1名,地理1名,物理1名。
5.⽯柱南宾⼩学2名。
其中英语1名,科学1名。
6.⽯柱师范附⼩2名。
其中英语2名。
7.⽯柱渝中实验⼩学2名。
其中英语2名。
三、招聘条件凡符合以下条件的⼈员均可报名。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
(⼆)遵纪守法,品⾏端正,作风正派。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重庆市2012年公开招录检察机关工作人员职位表

检察业务类1
2
研究生
硕士
刑法
男性,本科段、研究生段均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本科段须为法学专业,且取得法学学士学位;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
67560521
检察业务类2
2
研究生
硕士
刑诉法
男性,本科段、研究生段均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本科段须为法学专业,且取得法学学士学位;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
检察综合类12本科学士 Nhomakorabea中文
男性,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
检察综合类2
1
本科
学士
计算机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
丰都县检察院
检察综合类1
2
本科
学士
中文、文秘
70713011
70712251
检察综合类2
1
本科
学士
计算机
检察综合类3
1
本科
学士
法医
司法警察类
1
本科
学士
男性
检察业务类1
3
本科
学士
侦查
检察业务类2
2
本科
55161218
检察综合类
1
本科
学士
中文、文秘
男性,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过文章或作品
奉节县检察院
检察业务类
4
本科
学士
法学
男性
56516798
检察综合类
1
本科
学士
文秘
巫山县检察院
检察业务类1
1
本科
学士
民商法
男性,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C证以上
57650897 57650818
丰都县2012年三季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丰都县2012年三季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为进一步改善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结构,提高事业单位人员整体素质,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有关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择优聘用。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1名,具体招聘单位、专业、人数详见《2012年丰都县第三季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三、招聘对象本次招聘人员面向社会,凡符合招聘条件的各类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以下几类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禁考期的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条件(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未受过任何处分和处罚;(三)身体健康,符合聘用体检标准;(四)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具体要求见《一览表》)。
五、招聘程序(一)报名及资格审查报名时间:2012年7月31日上午8:30至下午5:30。
报名地点:丰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9楼会议室。
(1)报考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版一寸照片2张,到报名地点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填写《报名登记表》,并按规定缴纳笔试考务费。
报名时每人只能填报一个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岗位。
(2)拟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的比例必须达到1:2;未达到该比例的,取消或相应递减拟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
2012年重庆市南川区事业单位选聘工作人员简章

为进⼀步加强⼲部队伍建设,优化⼲部队伍结构,探索完善竞争性选拔⼲部⼯作制度,经研究,决定⾯向全市范围内公开选聘事业单位⼯作⼈员10名。
2012年重庆市南川区事业单位选聘⼯作⼈员简章:⼀、选聘单位及⼈数本次南川区⾯向重庆市范围内公开选聘事业单位⼯作⼈员10名,具体选聘单位和岗位详见《南川区2012年公开选聘事业单位⼯作⼈员岗位⼀览表》。
⼆、选聘对象和条件(⼀)选聘对象:重庆市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除⼯勤⼈员、南川区教育卫⽣系统⼈员外的七级及以下职员或专业技术⼈员。
(⼆)报考⼈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政治素质良好,品⾏端正;2.勤奋敬业,⼯作能⼒强,业务⽔平⾼;3.具备岗位要求的⽂化程度;4.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5.具有正常履⾏职责的⾝体条件;6.具备拟选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览表》;7.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作经历、年龄等截⽌时间均为2012年7⽉31⽇。
(三)有下列情形之⼀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聘:1.试⽤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员;2.受处分期间的;3.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继续处理的;4.正在接收审计、纪律审查,涉嫌犯罪正在被调查或者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5.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作⼈员招录(聘)纪律⽽处于禁考期的⼈员;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岗位查询。
各选聘单位具体的选聘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详见《南川区2012年公开选聘事业单位⼯作⼈员岗位⼀览表》。
选聘岗位有专业要求的,统⼀参考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重庆市⼈⼒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公务员局修订《重庆市考试录⽤公务员专业指导⽬录(2012年上半年修订)》。
(⼆)报名。
报考⼈员只能选择本次选聘单位中的⼀个岗位进⾏报名。
请符合条件的⼈员如实填写《南川区2012年公开选聘事业单位⼯作⼈员报名表》,同时将毕业证、学位证、户⼝簿(主页、本⼈页、增减页)、⾝份证、资格证书,以及年度考核结果(复印件需加盖提供部门公章)等原件扫描,近期1⼨免冠彩⾊电⼦照⽚,于2012年6⽉1⽇前,将上述材料采取投递电⼦邮件(**************)提交报考申请,也可现场报名。
2012年重庆荣昌县教委招聘教师信息
为加快我县建设渝西川东教育⾼地步伐,引进⾼素质教育⼈才,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员实施办法》(渝⼈发〔2006〕44号)及《荣昌县直接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员暂⾏规定》(荣委办发〔2010〕91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县实际,决定⾯向社会直接考核招聘69名教育专业技术⼈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12年重庆荣昌县教委招聘教师信息:⼀、考核招聘原则和⽅法坚持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唯贤,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直接考核的⽅式,将考核、体检、考察合格的⼈员聘⽤到相关事业单位⼯作。
⼆、考核招聘条件(⼀)拥护中华⼈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三)具备拟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四)⾝体健康;(五)受刑事处罚的⼈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员,因涉嫌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的⼈员和因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员等,不纳⼊考核招聘范围。
(六)具有全⽇制普通⾼校硕⼠研究⽣及以上学历或“211”、“985”⾼校本科以上学历或国家培养的免费师范毕业⽣。
年龄35周岁以下(1977年12⽉31⽇后出⽣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报名时间2012年4⽉9⽇⾄2012年4⽉11⽇,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报名地点1.荣昌县各招聘学校,联系电话见附件1。
2.西南⼤学招⽣就业处⼀楼办公室。
联系电话:***********。
(三)报名⼿续报名者填写《荣昌县2012年直接考核招聘教育专业技术⼈员报名表》(附件2),持本⼈户⼝簿、⾝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且同时提供复印件各1份,近期1⼨同底免冠照⽚2张(⿊⽩、彩⾊均可)。
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员须持本⼈⼯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名证明。
本⼈不能到场可委托报名,但须出⽰委托⼈的委托书及被委托⼈的⾝份证及复印件。
报名者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2012年应届毕业⽣持学校签章的《荣昌县2012年直接考核招聘教育专业技术⼈员报名推荐表》(附件3)报名。
重庆市2012年法院系统招录职位表
法学 法学 法学 法学 法学 法学 法学 警察、体育 法学 法学 民法 民法 财会 计算机
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74637268 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本科专 业为法学 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 40242096 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
56550335 56550121
55161922
64567019
77823008
53368659 53367616
68159810
第 8 页,共 10 页
文秘 审判业务类 沙坪坝区法院 文秘 审判业务类1
男 男 不限 男
2 4 1 8
本科 研究生 研究生 研究生
学士 硕士 硕士 硕士
法学、中文、新 具有法学本科和中文或新闻双学历 闻 法学 中文 法学 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本科专 业为法学 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本科专 业为法学 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 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 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计算机等级3级及以上 67563970 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 65483356
第 6 页,共 10 页
审判业务类 渝中区法院 政工 文秘 司法警察 审判业务类1 审判业务类2 黔江区法院 审判业务类3 审判业务类4 酉阳县法院 彭水县法院 审判业务类1 审判业务类2 审判业务类 审判业务类1 巴南区法院 审判业务类2 司法警察 计算机 审判业务类1 丰都县法院 审判业务类2 审判业务类3 审判业务类1 审判业务类2 奉节县法院 司法警察1
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本科专 业为法学 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本科专 业为法学 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本科专 业为法学 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本科专 业为法学 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中级以上会 计职称,二年以上会计工作经历 具有二年以上软件开发或网络维护工 作经历,本科为计算机专业
2012年重庆卷语文高考试卷(原卷 答案)
绝密★启用前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重庆卷)语文本试卷共22题,共150分。
考试结束后,将本试卷和答题卡一并交回。
注意事项:1.答题前,考生先将自己的姓名、准考证号码填写清楚,将条形码准确粘贴在条形码区域内。
2.答题时请按要求用笔。
3.请按照题号顺序在答题卡各题目的答题区域内作答,超出答题区域书写的答案无效;在草稿纸、试卷上答题无效。
4.作图可先使用铅笔画出,确定后必须用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描黑。
5.保持卡面清洁,不要折叠、不要弄破、弄皱,不准使用涂改液、修正带、刮纸刀。
一、(本大题共4小题,每小题3分,共12分)1.下列词语中,加点的字读音全都正确的一组是A.执拗.niù祛.暑qū阿.其所好ē吆五喝.六hēB.汤匙.chí巷.战xiang 久假.不归jiǎ不揣.冒昧chuǎiC.鬓.角bìn 蛇蝎.jié稗.官野史bài 成绩斐.然fěiD.窗舷.xuan 炽.热 chi 浑.浑噩噩hún 咄.咄逼人duō2.下列各组词语中,有错别字的一组是A.修炼俏皮话集腋成裘动则得咎B.朱砂冷飕飕椎心泣血犯而不校C.恭候岔路口废话连篇故弄玄虚D.敲诈副作用大块朵颐分庭抗礼3.下列语句中,加点语句使用不正确的一项是A.我曾见过母亲那件放在箱底珍藏多年的旗袍,无论是面料还是花色还是那奇妙的盘花扣,都漂亮得令人歆.羡.。
B.那些在黑暗中蹲伏的峰峦,和天空勾结成一体。
更远处,一列锯齿形的山梁后,隐隐躲着几粒星子,仿佛在窥伺..人间的动静。
C.老王一心想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加之对这些文物非常熟悉,给考察团汇报时,他洋洋洒洒....地说了一个多小时。
D.那天放学回家,肚子已经抗议地打着鼓了,正当我如饥似渴....地寻找食物时,突然发现餐桌上放着一块面包,我高兴极了。
4.依次填入下边一段文字横线处的关联词语,衔接最恰当的一组是当你还是一棵幼苗的时候,别人不容易在远处看到你。
【豆丁★教育百科】璧山县2012年二季度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简章
璧山县2012年二季度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简章为了适应璧山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加快教育改革与发展,进一步优化我县教育事业单位人员结构,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文件精神,经璧山县委、县政府研究,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璧山县中小学教师。
一、招聘岗位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4名中小学教师,具体单位和岗位详见《璧山县2012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及条件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2.品行端正,作风正派,遵守宪法和法律;3.热爱教育事业,自愿在璧山县教育事业单位工作5年及以上(报名时须提供承诺书,正式聘用后须签订聘用协议);4.年龄在30周岁及其以下(1982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可放宽到35周岁及以下(1977年7月1日以后出生);5.身体健康,仪表端庄;6.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其以上学历,具有学士及其以上学位,2012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12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7.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2012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12年7月31日前取得,否则取消聘用资格;8.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等其他条件;9.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有关要求。
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近五年来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选派大学生未解除协议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本次招聘中小学教师,按照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报名1.报名时间:2012年6月12 日—6月13日。
2.报名地点:璧山县教委组织人事科(璧山县璧城街道璧永路,县教委一号楼三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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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公务员局2012年下半年重庆市市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为进一步优化市级机关公务员队伍结构,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市公务员局《重庆市公开遴选公务员暂行办法》(渝人社发〔2012〕24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2012年下半年市级机关(含市垂直管理部门、市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下同)面向重庆市基层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
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遴选名额和职位本次共遴选331人,具体职位见《2012年下半年重庆市市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遴选职位表》)。
二、遴选对象和条件(一)公开遴选的对象1.市级机关遴选对象:区县(自治县)级机关、市级机关下属单位、市垂直管理部门和中央在渝单位所属的区县(自治县)机关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正科级及其以下职务层次人员。
2.市级机关下属单位和市垂直管理部门所属的区县(自治县)机关遴选对象:区县(自治县)级机关、乡镇(街道)机关以及区县(自治县)级机关所属参公单位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正科级及其以下职务层次人员。
2010年选派到建制村服务的大学生“村官”可报考市级机关下属单位和市垂直管理部门所属的区县(自治县)机关。
(二)资格条件1.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2.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业务水平高;3.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4.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5.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7.具备遴选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遴选职位表》。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
即具有区(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工作的经历,以及在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其他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
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
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基层工作经历、年龄等截止时间均为2012年12月31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1.尚在试用期内的;2.受处分期间的;3.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4.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涉嫌犯罪正在被调查或者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5.在现单位工作未满2年的;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程序(一)职位查询各遴选机关的遴选职位、资格条件详见《遴选职位表》。
遴选职位有专业要求的,统一参照《2012年上半年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2)执行。
(二)提交申请遴选报名时间为2012年8月21日9:00至8月25日24:00。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登录“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入报名系统,按照规定格式、内容和要求,填写报名信息,提交报考申请。
报考人员根据拟报考职位规定的资格条件、专业要求以及自身实际情况,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考人员须如实准确填写各项报考信息,并上传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准确记住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报名确认、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和关键字)。
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上传的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遴选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单位,5年内不得再次参加遴选。
填报职位后,报考人员下载打印《2012年下半年市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附件3,以下简称《报名推荐表》),表的格式不得改动。
(三)资格审查1.遴选机关根据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对照报考资格条件和遴选职位要求,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考人员报名后的两日内提出审查意见。
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
遴选机关应及时下载并打印通过资格审查人员的报考信息,供资格复审和考察时使用。
2.报考人员在提交报名信息后的两日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如因信息填报错误未审核通过的,可在2012年8月27日24:00前及时进行修改,重新进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遴选考试。
报考人员应慎重选择报考单位及职位,一经资格审查通过,不得更改。
(四)报名确认和缴费报考人员应在2012年8月29日24:00前,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确认和缴费。
按渝价〔2006〕144号文件规定,《综合知识测试》收费50元,由市人事考试中心在网上收取。
网上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一个职位遴选名额与报考人数须达到《遴选职位表》中规定的开考比例,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市公务员局与遴选机关共同商定是否继续进行遴选。
因报考人数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而被取消遴选的职位,报考该职位的考生可改报其他符合资格条件的职位;不改报其他职位的,市人事考试中心退还其笔试费用。
(五)打印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并缴纳考务费的报名人员,于2012年9月11日9:00至9月15日24:00登录报名系统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未及时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自负。
四、遴选程序遴选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笔试分为《综合知识测试》和《职位业务水平测试》,分值均为100分。
《综合知识测试》由市公务员局在2012年9月16日上午9:00—11:30统一组织。
遴选机关要求进行《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的,由遴选机关在9月16日下午自行组织,具体时间、地点由所报考遴选机关另行通知。
《综合知识测试》主要测试内容为:政策理论水平、调查研究能力、应变处置能力、决策分析能力、依法行政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
《职位业务水平测试》主要测试遴选职位所需的专业基础知识、专业管理知识和专业政策法规等。
报考人员应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
《综合知识测试》成绩查询时间以考试当日通知为准。
《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成绩,可于2012年9月28日登录所报考遴选机关网站查询。
对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的报考人员实行笔试加分制度。
对因年度考核荣立三等功的加3分(有两个以上三等功的不重复加分);对近三年年度考核有优秀等次,每获优秀等次一次加1分,总分为3分,以上加分就高不就低,不重复累计。
笔试加分人员,需在2012年9月17日至9月19日,向所报考的遴选机关提供证明材料。
证明材料包括:书面申请、年度考核优秀证书或立功受奖通报(决定)、所在单位出具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逾期未办理者,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加分人员经市公务员局汇总,面向社会公示无异议后方能加分。
笔试成绩计算方法:无《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的,笔试成绩=《综合知识测试》+加分项目分值;有《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的,笔试成绩=(《综合知识测试》+《职位业务水平测试》)÷2+加分项目分值。
《综合知识测试》合格分数线由市公务员局统一划定,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进入下一遴选程序。
(二)现场资格复审现场资格复审时间:2012年11月12日至11月15日。
在《综合知识测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体能测评)比例进入面试(体能测评)的人员,须持身份证、按干部管理权限由区县(自治县)组织部或人力社保局审核盖章的《报名推荐表》、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按时到指定地点接受现场资格复审(有关事项于2012年11月5日后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
现场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体能测评)资格,其缺额由遴选机关商市公务员局决定是否递补。
递补人员在《综合知识测试》合格人员中按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
(三)体能测评报考市司法局和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人员须进行体能测评,具体时间、地点、人选及有关要求于2012年11月5日后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布。
体能测评按《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附件4)、《重庆市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渝人社发〔2012〕81号)的规定组织实施。
如因体能测评不合格或资格审查合格后放弃测评导致一职位进入面试人员与该职位遴选计划数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由遴选机关商市公务员局决定是否重新确定遴选名额。
若某一职位无体能测评合格人员,则该职位本次停止遴选。
体能测评成绩于当天公布,体能测评合格人员方可进入面试。
(四)面试面试由市公务员局和遴选机关共同组织实施。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或无领导小组讨论方式进行。
面试时间为2012年11月18日,有关事项于2012年11月5日后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
参加面试人选的确定方法为:依据《职位表》中规定的面试比例,在报考同一职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报考市司法局和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的人员须体能测评也合格),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
若进入面试人员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则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
达不到面试比例的,重新确定遴选名额。
重新确定的遴选名额=进入面试人数×面试比例。
计算结果大于1并有小数的,按四舍五入法处理;计算结果小于1的,由市公务员局和遴选机关共同商定是否进行遴选。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
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遴选程序。
面试人员面试时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
面试结束后,遴选人员无故放弃遴选的,记入个人信息,4年内不得再次参加市级机关的遴选。
(五)体检和考察1.体检。
每个职位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从高到低次序,按与遴选名额等额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并列进入体检,体检合格后进行差额考察)。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在市公务员局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转发〈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特殊体检标准(试行)的通知〉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遴选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遴选资格。
遴选人员或者遴选机关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论的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
《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2.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人选,遴选机关应认真制定考察标准和工作方案,将考察有关事宜书面通知考察人选,并及时与被考察人所在单位进行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