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合同编总则解读
民法典分编合同总则的解读和建议

民法典分编合同总则的解读和建议目次一、关于“合同编”的适用范围(一)“合同”的范围(二)“无名合同”的法律适用(三)“非因合同产生的债权债务”的法律适用二、关于合同的订立与效力(一)合同的订立(二)合同的效力瑕疵三、关于合同的履行和保全(一)增加多数人的合同履行(二)改变利益第三人合同规则(三)合同的保全四、关于合同的变更和转让五、关于合同的终止和违约责任(一)债务清偿规则的完善建议(二)合同法定解除制度的变化(三)违约责任的微调六、结语2018年3月,全国人大法工委向有关单位发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各分编草案征求意见稿”(简称“征求意见稿”)以征求意见。
在这个“征求意见稿”修改的基础上,2018年9月5日,全国人大在网络上(/)向社会公布《民法典各分编》(以下简称“草案”)并公开征求意见。
“草案”分为第一编“物权”、第二编“合同”、第三编“人格权”、第四编“婚姻家庭”、第五编“继承”、第六编“侵权责任”,共计1034条。
观其内容,除人格权编是全新增加的,其余各编均是在我国以往单行法的基础上修订而成,主要制度构架和设计延续了以往的立法成果,但有些制度发生较大变化,尤其是“合同编”较《合同法》有很大改进。
[2]本文仅就合同编的总则部分提出若干解读和修改意见。
“草案”合同编(第254—772条)具有如下两个显著特点:一是由于我国民法典不采用债权总则的制度设计,[3]因而起草者努力将大陆法系民法典传统的债法总则若干制度订入合同编,在合同编总则增加了选择之债、多数债权人和债务人、债之清偿等制度,而且在合同编最后两章(第二十七章、第二十八章)增补了无因管理和不当得利的规定。
二是为了弥补民法典其他部分不便安置的制度,因而增设保证、物业服务、合伙三种合同类型。
[4]总体而言,“草案”合同编较《合同法》有显著的变化,增改的规则较能切合我国司法实务的发展,但也存在一些值得改进之处。
笔者特撰本文一方面就“草案”合同编总则的重要变化之处作初步解读,另一方面提出修改完善的建议。
民法典总则编解读

民法典总则编解读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
总则编作为民法典的开篇之作,具有统领性、基础性的作用,对民事法律关系的基本规则进行了明确规定,为各分编的规定提供了依据。
总则编首先明确了民事活动的基本原则。
平等原则是民事法律关系的首要原则,意味着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任何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对方。
自愿原则强调民事主体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充分尊重当事人的自主意愿。
公平原则要求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秉持公平理念,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诚信原则要求民事主体秉持诚实、恪守承诺。
守法与公序良俗原则则确保民事活动在法律和道德的框架内进行。
这些原则为民事活动提供了基本的价值指引。
在民事主体方面,总则编对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进行了规定。
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根据年龄和精神状况,自然人又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法人包括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和特别法人,不同类型的法人在设立、组织机构、责任承担等方面有着不同的规定。
非法人组织则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等。
民事权利是民法典总则编的重要内容。
民事权利包括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
人身权利中的人格权,如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受到法律的严格保护。
财产权利包括物权、债权、知识产权、继承权等。
同时,总则编还规定了民事权利的取得和行使应当遵守法律,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民事法律行为是民事主体通过意思表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
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需要具备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等条件。
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以及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也都有明确的规定,为判断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提供了清晰的标准。
民法典合同编主要条款解读

民法典合同编主要条款解读
嘿,朋友们!今天咱们来聊聊《民法典》合同编的那些主要条款,这可太重要啦!
先来说说合同的订立吧,就好比你和朋友约好一起去看电影,两个人商
量好时间、地点,这就是在订立一个小小的“合同”呀。
比如你说:“咱周六晚上七点,XX 电影院门口见哦!”对方答应了,这合同不就成立啦!如
果一方临时反悔,那可不行,这就违反合同啦!那后果可能就不太美妙咯。
再讲讲合同的履行,这就像盖房子,得一砖一瓦认真去做。
咱签了合同,就得按约定好好履行,不能耍赖皮呀!比如说你租了房子,就得按时交房租吧,不然房东能愿意吗?这多简单的道理呀!
还有合同的变更和转让呢,这就像你原本计划去北京旅游,突然改成去
上海了,这就是变更呀。
或者你不想去了,把旅游的机会转让给别人,这也得有规矩有流程才行呢。
好比有人把自己的店铺转让给别人,那可不得把各种事项交接清楚呀!
然后说说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这就好像一场比赛结束了,该算分的算分,该结束的就得结束啦!比如说借款还清了,那借款合同的权利义务不就终止了嘛。
至于违约责任,那就是做错事要承担后果呀!要是违反了合同约定,总得付出点代价吧。
就像上班迟到会扣工资一样,这是理所当然的呀!
哎呀呀,《民法典》合同编的这些条款真的太重要啦!它们就像是我们生活中的规则和保障,让我们的各种交易和约定都能有法可依。
我们可要好好了解、好好运用呀,这样才能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让生活更加有序、更加美好嘛!我觉得吧,每个人都应该认真学习这些条款,这可真不是闹着玩的!。
民法典合同编总则解读

民法典合同编总则解读引言民法典合同编总则是中国法律体系中的重要部分,它为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和终止等方面提供了基本的规范和指导。
本文将对民法典合同编总则进行全面解读,以便读者更加深入地理解该部分内容。
合同的定义与要素合同是民法典中最基本的法律行为,合同的订立是自由的,但是受到法律的限制。
合同的要素包括主体、客体、意思表示和成立条件。
主体是指合同当事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客体是指合同的对象,可以是财产或者其他权益;意思表示是指当事人通过相应的方式表达意愿,达成协议;成立条件是指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如合法、真实、自愿等。
合同的订立与效力合同的订立是通过当事人之间的协商一致而实现的。
合同应当具备条件成熟、意思表示真实、自由平等等要求。
合同的效力分为合同生效和合同生效后的效力。
合同生效可以是即时生效,也可以是约定条件生效;合同的效力则包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费用等。
合同一经订立即发生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按照约定履行合同。
合同的履行与变更合同的履行是指合同当事人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过程。
合同的履行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进行,履行义务应当按照约定的质量、数量、期限等要求进行。
合同的变更是在合同订立后,当事人根据实际情况对合同内容进行变更。
合同的变更应当经过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符合法律的规定。
合同的终止与违约合同的终止是指合同的履行完成,合同效力消失的过程。
合同的终止可以是自然终止,也可以是主动解除。
自然终止是指合同期限届满或者合同目的实现、无法实现的情况下终止。
主动解除是指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合同。
合同的违约是指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没有按照约定履行义务,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
合同的违约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合同的解释与争议解决合同的解释是指对合同条款的具体内涵进行解释。
合同的解释应当根据当事人的真实意愿进行,也可以参考合同条款的文义理解。
合同争议解决是指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通过协商、调解或者诉讼等方式解决。
民法典合同编解读--买卖合同

民法典合同编解读\\买卖合同买卖合同解读第一章总则第一节买卖合同的概述第二节买卖合同的法律地位第三节买卖合同的特点第四节买卖合同的基本原则第二章合同的成立和效力第一节合同的成立1\出价和接受2\合同的要素和要求3\合同的形成时效第二节合同的效力1\合同的生效和解除2\合同的效力范围3\合同的效力终止第三章合同的履行第一节履行义务的内容1\买方的义务2\卖方的义务第二节履行义务的方式1\现金交易和非现金交易2\执行方式和期限第三节履行义务的保证和违约处理1\履行保证2\违约责任和违约金第四章合同的变更和解除第一节合同的变更1\双方协商一致2\法定变更情况第二节合同的解除1\合同解除的情形2\解除的方式和效力第五章其他相关规定第一节商品的质量问题1\商品的合格性标准2\隐蔽性和缺陷的规定第二节合同的违约处理1\迟延履行和拒不履行2\违约责任和救济措施第三节合同的争议解决1\协商解决争议2\诉讼和仲裁的途径附件:2\买卖合同法条文摘录法律名词及注释:1\买卖合同:指买方和卖方订立的关于买卖货物的协议的意思表示,包括合同的成立、效力、履行、变更和解除等内容。
2\商品的合格性标准:指国家对商品的质量、性能、安全等方面制定的标准,以确保商品符合消费者的合理期望。
3\迟延履行:指一方当事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未履行约定的义务。
4\违约责任:指根据合同法规定,违约一方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5\仲裁:指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根据合同约定,在仲裁机构进行的争议解决程序。
民法典合同编重点解读

民法典合同编重点解读民法典是中国的一部重要法律,对于合同的规定在其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合同编是民法典的一部分,对于合同的法律关系进行了规范和定义。
下面将对民法典合同编的重点进行解读,并提供相关参考内容。
一、合同的定义和构成要件民法典合同编对合同进行了定义,即合同是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在确定一个协议是否构成合同时,根据合同编的规定,需要满足五个构成要件:一是要有当事人,二是要有协议内容,三是要有真实意思表示,四是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五是一般合同需要形式要件的合同,必须符合法定的形式。
参考内容:民法典第138条至143条二、合同的订立和效力合同的订立是合同生效的前提,合同编对于合同的订立和效力进行了规定。
根据合同编的规定,合同的订立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网上交互形式,订立合同的当事人应当遵守自愿原则、平等原则、诚实信用原则等。
合同的效力主要包括合同的相对效力和对外效力,相对效力是合同对合同当事人之间产生法律约束力,对外效力是合同对除合同当事人之外的第三人产生的法律约束力。
参考内容:民法典第148条至158条三、合同的履行和变更合同编规定了合同的履行和变更的相关事项。
根据合同编的规定,合同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如果一方不能或者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另一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根据特定情形采取限期履行、强制履行、采取其他保全措施等方式。
合同的变更一般需要经过当事人的协商一致,并符合法定的要求,否则变更无效。
参考内容:民法典第159条至186条四、合同的解除和权利义务的转移合同的解除和权利义务的转移是合同编中重要的内容。
根据合同编的规定,合同可以解除的情形有自然解除、约定解除、一方解除、仲裁、人民法院裁定解除等。
在合同解除后,权利和义务的转移是由法律或者协议进行,一般需要经过合同当事人的协商一致。
参考内容:民法典第187条至202条五、合同的违约责任合同编对于合同的违约责任进行了明确规定,合同当事人在违约时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民法典解读--合同编--债务的抵消、提存、混同、免除

抵销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除外。
(568-1)主张抵销者对对方的负债可以未到期,但对方对抵销者的负债必须已到期。
当事人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经协商一致,也可以抵销。
(569)(三)不得抵销的债务1.依性质不得抵销的债务如不作为的债务、抚恤金债务、抚养费债务2.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债务故意侵权损害赔偿债务不得与受害人之前的负债抵销(四)抵销的方法抵销可以通知、提出抗辩或提起反诉的方式行使。
抵销的意思表示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效力溯及自抵销条件成就时,双方互负的债务在同等数额内消灭。
该债务数额包括截至抵销条件成就时各自负有的主债务、利息、违约金、赔偿金等。
行使抵销权一方享有的债权不足以抵销全部债务的,当事人对抵销顺序又无特别约定,应根据实现债权的费用、利息、主债务的顺序进行抵销。
(九民43)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
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
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568-2)提存(一)提存的条件和程序1.有下列情形之一,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 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 债权人下落不明; 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遗产管理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 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570-1)标的物不适于提存或费用过高,可提存价款。
(570-2,571)2.标的物(价款)提存后,债务人应当及时通知债权人或者债权人的继承人、遗产管理人、监护人、财产代管人。
(572)(二)提存后损益均归债权人(573)(三)债权人未领取提存物时,提存物的归属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自提存之日起五年内不行使而消灭,提存物扣除提存费用后归国家所有。
但是,债权人未履行对债务人的到期债务,或者债权人向提存部门书面表示放弃领取提存物权利的,债务人负担提存费用后有权取回提存物。
民法典合同编总则解读

民法典合同编总则解读
民法典合同编的总则主要包括合同的定义、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和解除等方面的规定。
下面是对合同编总则的一些解读:
1. 合同的定义:合同是自愿订立的民事法律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买卖合同、租赁合同、借款合同等。
合同的订立需要遵守法律规定和公序良俗,双方当事人应自愿、平等地达成协议。
2. 合同的订立:合同的订立需要经过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并达成共识。
要求合同必须符合法定的形式要求,例如以书面形式订立的合同应当书面订立。
此外,合同还需要具备订立要素,即合同标的、价款、履行期限等。
3. 合同的效力:合同一旦成立,应当具有法律效力。
合同效力的基础是自愿、平等的意思表示和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原则。
但合同的效力还受到法律规定的限制,例如,有些合同需要登记或依法审批后方能生效。
4. 合同的履行:合同的履行是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和享受合同约定的权利。
履行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时间和质量进行。
当事人要求履行权利的,应当履行义务;履行义务的,享受相应的权利。
5.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可以根据合同约定或双方协商一致,对合同内容进行变更。
而合同的解除则是指合同被终止或失效。
合同解除的原因可以是合同约定的条款,也可以是法律规定的情形,如当事人之间存在重大违约。
总的来说,合同编总则为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和解除等关键环节提供了法律依据和指导,旨在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的稳定。
具体应用时还应结合相关的具体法律条文进行解读和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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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合同编总则解读
一、引言
民法典合同编是我国民法典的重要组成部分,规定了合同的基本原则、要素以及合同的订立、履行和变更等各个方面的内容。
本文将对民法典合
同编总则进行解读,以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并应用合同法规。
二、合同的定义和主要原则
合同是民事法律关系的重要形式之一,是个人和组织之间约定权利义
务的自由法律行为。
合同的主要原则包括自由原则、平等原则、诚实信用
原则、公平原则等。
合同一旦成立,各方应按照约定履行相应的义务。
三、合同的分类
根据民法典合同编的规定,合同可以分为订立方式上的分类和合同性
质上的分类。
订立方式上的分类包括书面合同、口头合同和网络合同;合
同性质上的分类包括劳动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等。
每种类型的合同
都有其独特的法律规定和要求。
四、合同的订立和生效
合同的订立是指当事人通过意思表示达成合意的过程,一般包括要约、承诺和接受三个阶段。
合同的生效是指合同的义务产生和权利获得的时间点。
合同的订立和生效需要符合一定的法律规定,包括形式要素、内容要
素和真实意思表示等方面的要求。
五、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合同的履行是指各方按照合同内容和约定履行相应的权利义务。
合同
的履行应当根据合同的种类、性质和相关法律规定,确保合同的有效执行。
合同的变更是指在合同有效期内,经过各方协商一致,对合同内容进行修
改或补充。
变更前后的合同内容应当符合法律规定,并经过合同变更的形
式要素。
六、合同的效力和终止
合同的效力是指合同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和效果。
当事人应当遵守合同
条款并按照约定履行义务,否则可能引起合同效力的变化。
合同的终止是
指合同关系的结束,可以通过解除、履行完毕、合同期满等方式实现。
合
同终止后,各方的权利义务也随之消失。
七、合同的风险和责任
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存在各种风险,各方应当根据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
责任。
如果一方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可能导致违约责任的产生。
合
同法对违约责任有明确规定,并提供了救济方式,如索赔、损害赔偿等。
八、合同的解除和撤销
合同的解除是指在合同有效期内,由于某种原因导致合同关系的终止。
合同的解除应当符合合同法的规定,并经过各方协商一致或者经过法院的
判决。
合同的撤销是指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根据法律的规定,当事人可以
请求撤销合同。
九、其他规定
民法典合同编还对无因管理、无偿协议以及违约金等其他合同相关内
容做出了规定。
在合同的订立和履行过程中,各方应当遵守合同法的规定,并根据自身合同需要进行相应的约定,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十、总结
民法典合同编总则是合同法的基本法规,对于合同的订立、履行和终
止等方面都有着明确的规定。
本文对总则的关键内容进行了解读,希望能
够为读者对合同法的理解和应用提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