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总则)

合同法与担保法

一、单项选择题

1、甲乙订立买卖合同约定:甲向乙交付200吨铜材,货款为200万元;乙向甲支付定金

20万元;如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应支付违约金30万元。甲因将铜材卖给丙而无法向乙交货。

在乙向法院起诉时,既能最大限度保护自己的利益,又能获得法院支持的诉讼请求是( )。

A.请求甲双倍返还定金40万元

B.请求甲支付违约金30万元

C.请求甲支付违约金30万元,同时请求甲双倍返还定金40万元

D.请求甲支付违约金30万元,同时请求返还定金20万元

2、甲公司的分公司在其经营范围内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一份货物买卖合同。根据《公司

法》的规定,下列关于该合同的效力及其责任承担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该合同有效,其民事责任由甲公司承担

B.该合同有效,其民事责任由分公司独立承担

C.该合同有效,其民事责任由分公司承担,甲公司负补充责任

D.该合同无效,甲公司和分公司均不承担民事责任

3、被法院撤销的合同,自——起无效。

A、撤销时

B、受理之时

C、订立时

D、判决送达时

4、下列属于实践性合同的是——。

A、买卖合同

B、保证合同

C、定金合同

D、委托合同

5、下列属于法定担保的是——。

A、定金

B、留置

C、质押

D、抵押

6、甲和乙签订一份合同,约定由丙向甲履行债务,现丙的履行不符合约定,则甲可以——。

A、请求丙承担违约责任

B、请求乙承担违约责任

C、请求甲和乙共同承担违约责任

D、

请求甲或乙共同承担违约责任

7、依担保法,定金不得高于合同总价款的——。

A、25%

B、50%

C、20%

D、30%

8、根据合同,A应在2004年12月20日将货送达B所在地,A便请C运送,在运输途中

因交通事故以致履行迟延。根据合同法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A可以免责

B.A应承担违约责任但可向C追索

C.应由C承担违约责任

D.A和C共同承担违约责任

9、张三将电视暂存在李四家,李四却将其卖给王五,依据合同法,该买卖合同——。

A、无效

B、有效

C、得变更或撤销

D、效力待定

10、下列不属于《合同法》中有名合同的是——。

A、旅游合同

B、融资租赁合同

C、行纪合同

D、居间合同

11、下列关于合同法中严格责任的表述,错误的是——。

A、合同法分则中某些具体合同中,违约责任也采取过错责任

B、严格责任并不等于绝对责任

C、承担责任不以过错为条件

D、有过错承担责任,无过错则不承担责任

12、甲欠乙30万元,一直无力偿还,现在丙欠甲20万元,已经到期,但甲明确表示放弃对丙的债权,则以可以:

A、行使代位权,要求丙偿还20万元

B、请求法院撤销甲的弃权行为

C、乙行使权利的费用可向丙主张

D、乙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甲放弃债权2年之内行使权利

13、乙于2003年9月20日签订一份轿车买卖合同,约定,2003年10月20日,由甲向乙交付“捷达王”轿车一辆,价款为18万元。任何一方违约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5000元。乙为此应甲要求,向甲给付定金40000元。甲到期未能交付轿车,通知乙将于2003年11月20 日交付。但运输意外损毁。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该轿车意外毁损由甲负担

B、定金过高

C、违约金和定金不可以并用

D、如乙

并未受到损失,则无权要求甲支付违约金

14、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是为之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

A、1年

B、1个月

C、2年

D、6个月

15、当事人一方由于第三人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承担违约责任。

A、第三人

B、对方当事人

C、第三人或对方当事人

D、第三人和对方当事人

16、下列属于合同法中合同保全制度的是——。

A、同时履行抗辩权

B、代位权

C、抵押权

D、先诉抗辩权

17、下列有关我国合同法中违约责任的表述正确的是——。

A、合同法总则中对违约责任采取严格责任原则

B、合同法总则中对违约责任采取过错责任原则

C、在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时,当事人可以请求并用两种责任

D、凡合同中约定了免责条款,则当事人就可实际依该条款免责。

18、狭义的无权代理合同属于——。

A、无效合同

B、有效合同

C、效力待定合同

D、附生效条件的合同

19、对履行地点约定不明的,交付不动产的,在——。

A、债务人所在地

B、债权人所在地

C、不动产所在地

D、合同签订地

20、下列受合同法调整的合同是——。

A、婚前财产约定

B、遗赠抚养协议

C、收养合同

D、技术转让合同

21、下列关于合同转让表述正确的是——。

A、合同转让具有有因性,票据具有无因性

B、合同权利转让需要征得债务人同意

C、公司分立的,分立后的公司必须对原公司债务承担按份责任

D、合同转让是指合

同内容中当事人条款以外事项的变化

22、甲向银行贷款,由乙和丙为其提供连带的保证,但保证合同没有约定保证期间。乙和丙还约定每人为甲承担50%的保证责任。2004年3月1日,甲的还债期限届满。2004年6月1

日,银行要求乙承担保证责任,清偿甲的全部债务。直至2004年9月底,银行都没有要求丙承担保证责任。下列——论述是合法的。

A、银行应当先向甲讨债,在甲无法清偿的情况下,才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B、乙只需承担50%的保证责任,还有50%由丙负责清偿

C、乙承担了保证责任后,可以向甲追偿全部,也可以向丙追偿50%

D、乙承担了保证责任后,可以向甲追偿全部,但不能向丙追偿,因为保证人在保证期

间没有要求丙承担保证责任

23、陈某以信件发出要约,信件未载明承诺开始日期,仅规定承诺期限为10天。5月8日,陈某将信件投入信箱;邮局将信件加盖5月9日邮戳发出,5月11日,信件送达受要约人李某的办公室;李某因外出,直至5月15日才知悉信件内容。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该承诺期限的起算日为——。

A、5月18日

B、5月11日

C、5月9日

D、5月15日

24、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是为之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

A、1年

B、5年

C、2年

D、6个月

25、下列关于保证说法正确的是——。

A、票据上的保证必须是连带责任保证

B、对保证方式约定不明的,为一般保证

C、一般保证人所享有的先诉抗辩权在破产程序中可以行使

D、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只在物的担保以外的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二、多项选择题

1、可以适用留置的合同有——。

A、运输合同

B、仓储合同

C、保管合同

D、加工承揽合同

2、合同终止的法定原因有——。

A、清偿

B、提存

C、抵消

D、混同

E、免除

F、解除

3、甲和乙在合同中约定了定金和违约金条款,甲违约导致乙受损,则乙可以——。

A、要求单独适用定金条款

B、要求单独适用违约金条款

C、要求同时适用定金和违约金条款

D、要求同时适用定金和违约金条款,并另行主张赔偿损失

4、定金具有——。

A、金钱性

B、预付性

C、实践性

D、诺成性

5、双务合同履行中抗辩权包括——。

A、同时履行抗辩权

B、后履行抗辩权

C、不安抗辩权

D、先诉抗辩权

1、债权人甲与债务人乙约定由乙向丙履行债务,乙未履行,则乙应向丙承担违约责任。

2、甲乙两公司签订购货合同,丙乙又签订担保合同,丙作为乙的保证人,后乙未经丙同意,私自将主债权转让给丁,则丙对该转让的债权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3、张某向王某借款1万元用于购房,由于彼此是好朋友,便没有立书面字据,则双方之间的借款合同自王某提供借款时生效。

质押权人优先于法定登记抵押权人获得清偿。

4、合同成立即生效。

5、合同法是任意法,因此当事人可以约定侵害人身权的的免责条款。

6、当事人对履行地点不明的,有法律直接推定。

7、商业广告属于要约邀请,对于广告发布人没有约束力。

8、合同不成立时,当事人无需负责。

9、债权转让就是向第三人履行。

10、甲债权人在其债务人乙怠于向其子丙主张赡养费,并因此侵害自己债权是可以以自己名义向丙主张赡养费。

11、甲以自有房屋对乙设定抵押并投保,后遇险毁损,获理赔5万元。就该款,乙无权获得优先偿还。

12、动产质押合同是实践性合同。

13、连带责任保证和连带共同保证中的“连带”具有同一含义。

四、简答题

1、违约损害赔偿规则

2、抵押与质押区别

3、代位权成立要件

4、列举违约责任方式

5、合同法定解除的情形

6、合同生效条件

五、名词解释

合同格式条款不安抗辩权预期违约要式合同提存合同保全缔约过失责任

六、综合题

1、2006年3月20日,上海的甲公司与北京的乙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1000吨化工原料,总价款为200万元;乙公司在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交货,甲公司在验货后7日内付款。双方没有明确约定履行地点。

合同签订后,甲公司以其办公用房作抵押向丙银行借款200万元,并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由于办公用房的价值仅为100万元,甲公司又请求丁公司为该笔借款提供了保证担保。丙银行与丁公司的保证合同没有约定保证方式及保证范围,但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限至借款本息还清时为止。

4月10日,乙公司准备通过铁路运输部门发货时,甲公司的竞争对手告知乙公司,甲公司经营状况不佳,将要破产。乙公司随即暂停了货物发运,并电告甲公司暂停发货的原因,要求甲公司提供担保。甲公司告知乙公司:本公司经营正常,货款已经备齐,乙公司应尽快履行合同,否则将追究违约责任。但乙公司坚持要求甲公司提供担保。甲公司急需这批货物,只好按照乙公司的要求,提供了银行保函。5月25日,乙公司收到银行保函,当日向铁路运输部门支付了运费并发货。货物在运输途中,遇泥石流灾害全部灭失。

借款合同到期后,甲公司没有偿还丙银行的借款本息。

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乙公司暂停发货是否有法律依据?并说明理由。

(2)在买卖合同履行地点约定不明确的情况下,应当如何交付标的物?

(5)丁公司应当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还是一般保证责任?并说明理由。

(6)丁公司的保证期间为多长?并说明理由。

(7)丙银行可否直接要求丁公司承担200万元的保证责任?并说明理由。(06注册会计师考试真题)

2、2001年3月20日,甲公司与乙银行签订了2000万元的借款合同。根据合同约定,借款期限为2001年4月1日—2002年3月31日。根据乙银行的要求,甲公司以自己所有的价值800万元的机器设备A设置抵押。在抵押合同中,双方约定,如果甲公司到期不能清偿本息,则该机器设备归银行所有。

2001年7月1日,甲公司征得乙银行许可,与丙公司签订了A机器设备租赁合同,租赁期限为1年,(2001年7月1日—2002年6月30日)。甲公司签约前高知丙公司A机器设备的抵押情况,丙为提出异议。

此外。依乙银行的要求,丁公司作为保证人与乙银行签订了书面保证合同,约定,丙保证的债权为1200万元,其保证为一般保证,但未约定保证期间。2002年4月1日,由于甲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乙银行要求行使抵押权。丙以租赁合同未到期为由拒绝。

2002年5月1日,乙银行提起诉讼,6月1日,法院判决,要求甲公司清偿债务。问:(1)、抵押合同是否合法,说明理由;

(2)、丙公司主张是否成立?说明理由;

(3)、具体说明丁公司保证期间,说明理由;

(4)、具体说明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说明理由;

(5)、如果乙银行放弃甲公司的抵押担保,则丁公司保证责任如何变化?说明理由。

3、乙公司以合同书形式订立了一份买卖合同,约定由甲向乙提供100台精密仪器,甲于8月31日前交货,并负责运至乙公司,乙收到货物后10日内付款。合同订立后双方均未签字盖章。随后,甲与丙运输公司签订运输合同,约定由并将100台精密仪器运第乙公司。8月1日,丙先运了70台给乙,乙支付了70台的货款。8月20日,甲掌握了乙转移财产、逃避债务的确切证据,随即通知丙暂停运其余30台精密仪器,丙通知乙中止交货,要求乙提供

担保;乙提供了担保。8月26日,丙应甲指示,将其余30台精密仪器运往乙处,途中发生交通事故,30台仪器俱毁,致使甲不能在8月31日前交货。9月5日,乙要求甲承担违约责任。问:

(1)、该合同是否成立?为什么?

(2)、甲中止履行是否合法?为什么?

(3)、乙要求甲承违约责任是否合法,为什么?

(4)、丙对谁负何种责任?

4、甲企业(本题下称“甲”)向乙企业(本题下称“乙”)发出传真订货,该传真列明了货物的种类、数量、供货时间、交货方式等,并要求乙在10日内报价。乙接受甲发出传真列明的备件并按期报价,亦要求甲在10日内回复;甲按期复电同意其价格,并要求签订书面合同。乙在未签订书面合同的情况下按甲提出的条件发货,甲收货后未提出异议,并未付货款。后因市场发生变化,该货物价格下降。甲遂向乙提出,由于双方未签订书面合同,买卖关系不能成立,故乙应尽快取回货物。乙不同意甲的意见,要求其偿付货款。随后乙发现甲放弃其对关联企业的到期债权,并向其关联企业无偿转让财产,可能使自己的货款无法得到清偿,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要求:

根据上述情况,分析回答下列问题:

试述甲传真订货、乙报价、甲回复报价行为的法律性质。

(2)买卖合同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3)对甲放弃到期债权、无偿转让财产的行为,乙可向人民法院提出何种权利请求,以保护其利益不受损害?对乙行使该权利的期限,法律有何规定?

合同法总则习题与答案(新)范文

合同法模拟试题 一、不定项选择题 1、下面哪些言辞属于要约? A、甲对一直想购买其珍藏的猴年邮票的乙说“我正在考虑是否要将这张邮票卖给你。” B、某建筑公司发传真给某水泥厂,上面写着“请速运20吨150型号水泥来我司。” C、某大学生张三勤工俭学出售IC卡,他在各个学生宿舍都散发了销售传单,上面写着“面值100、50、30元的IC卡9折优惠,如需要请呼191--88888” D、赵六素来想购买好友郭七祖传的一副黄庭坚真迹,郭七都不肯割售。一日,两人共饮都有七分醉意,赵六以言语相激,说郭七自己不懂欣赏书法却不肯出售黄庭坚真迹,郭七不胜赵六之激,便说,“好,你拿30万块钱来,这副画就归你。” 2、下面哪些情形中,合同已经成立? A、甲对乙说,“我的那本佟柔教授主编的《中国民法》8块钱卖给你,要不要?”,乙说,“好,一言为定。” B、联想计算机公司与某销售公司签订了销售500台联想商博士2000电脑的合同,双方就合同的全部条款都已经协商完毕打印好后各执一份,但没有签字盖章。不久联想公司便将500台联想商博士2000电脑运送到了该销售公司。 C、某超级市场发传真给某食品厂,上面写着“请速运20箱统一牛肉味方便面来我司。” 该食品厂立即派车送去了30箱统一牛肉味方便面。 D、郭某打电话给马某说,“昨天你想买的那枚珍珠我决定卖给你了,8000块钱。”,马某说,“我要和我老婆商量一下,明天给你答复。”第二天,马某发电子邮件给郭某说“决定8000元买你的珍珠,请速送来。” 3、所有KODAK洗像店在装照片的纸袋封口上方都用非常小的字体提示到:“1、如遇意外损坏或损失,只赔偿同类同量胶卷:2、由订印照片之日期起,如三个月后仍未前来领取,订件将由本公司随意处理:3、如遇机械故障、电流中断或水源问题,本公司有权将取件时间押后。”请问,对这三条提示的效力评价正确的陈述是( ) A、这三条提示都属于格式条款,都应当归于无效: B、尽管这三条提示都属于格式条款,但只是第一条无效;

合同法总则考试试题及解析

模考吧网提供最优质的模拟试题,最全的历年真题,最精准的预测押题! 合同法总则考试试题及解析 一、单选题(本大题40小题.每题1.0分,共40.0分。请从以下每一道考题下面备选答案中选择一个最佳答案,并在答题卡上将相应题号的相应字母所属的方框涂黑。) 第1题 销售者的产品合同责任的特征表述错误的是( )。 A 产品侵权责任不以生产者、销售者与受害者有直接合同关系为前提条件 B 产品侵权责任实行的是过错责任原则 C 产品侵权责任的权利主体包括由于缺陷产品而受到损害的任何人,而不限于缺陷产品的买受人 D 产品侵权责任主要赔偿缺陷产品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害,一般不赔偿缺陷产品本身的损失 【正确答案】:B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解析] 产品侵权责任实行的是无过错责任原则。 第2题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A 30日 B 40日 C 20日 D 60日 【正确答案】:A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解析]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第3题

模考吧网提供最优质的模拟试题,最全的历年真题,最精准的预测押题! 甲经贸公司租赁乙大型商场柜台代销丙厂名牌床罩。为提高销售额,甲公司采取了多种促销措施。下列措施违反了法律的规定的是( )。 A 在摊位广告牌上标明“厂家直销” B 在商场显著的位置摆放该产品所获得的各种奖牌 C 开展“微利销售”实行买一送一或者卖100元反券50元 D 对顾客一周之内来退货“不问理由一概退货” 【正确答案】:A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解析] 租赁他人柜台或者场地的经营者,应当以自己的真实的名称和标记从事经营活动,而不能以出租者的名称或者标记从事经营活动。 第4题 商业秘密是指( )。 A 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的技术信息 B 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C 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D 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 【正确答案】:C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解析]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第5题 下列关于产品诉讼时效表述正确的是( )。 A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赔偿的要求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自当事人实际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时起计算 B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赔偿的要求的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自当事人实际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时起计算

合同法知识点讲解

司法考试合同法总则听课笔记(一) 一、合同的分类 (一)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 1.有名合同,即法律民已命名的合同。 2.无名合同,即法律上尚未确定一定名称的合同。 (1)借用合同: 指以非消费耗物的使用权为标的合同。 借用与租赁的区别:租赁有租金、有对价;而借用无对价。借用无对价决定了借用合同是单务的、无偿的、实践性的合同。 (2)消费借贷合同: 借贷与借用的区别:借用不转移所有权,借贷要转移所有权。 消费借贷:以可消耗物的占有使用为目的的合同。 例:甲乙为邻居,甲借乙10斤米,该借米合同即消费借贷合同。 消费借贷与借用的区别:借用是无偿的;消费借贷可能是有们的,可能是无偿的。一般认为,消费借贷合同是诺成合同。 区分有名、无名的意义:无名合同的适用规则,这规定在《合同法》第124条,有两个规则:第一,无保合同当然适用合同法总则;第二,比照分则中最相类似的规定适用。 例:借用合同比照,租赁合同的规则适用。 (二)单务合同与双务合同 1.如果双方都负有义务,为双务;如果仅有一方负有义务,为单务。 2.常见的单务合同有:保证合同、借用合同、赠与合同、民间借贷。 3.区分单务、双务的意义:履行抗辩权只能发生以双务合同中。 (三)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 1.划分标准:是否支付对价。 2.无偿合同包括:保证合同、借用、赠与 3.可为有偿也可为无偿的合同:民间借贷、保管合同、委托合同。对于这类合同,如果当事人没有特另约定的话,法律推定为无偿。 4.区分有偿、无偿的意义。 有偿与无偿的当事人承担的责任不同:对于有偿合同,其违约责任原则上采无过错原则;对于无偿合同,无偿的一方实行过错原则,并且无偿的一方只有故意或重大过失而导致对方损失的情况下,才承担责任。 例证:合同法第189条、第374条、第406条。 (四)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 1.诺成合同:指经过要约、承诺阶段,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就可成立的合同,又称不要物合同。 2.实践合同:指除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以外,还需要有标的物的交付才能成立的合同,又称要物合同。 3.公认的实践合同有:动产质押、定金、借用、保管、民间借贷。 注意:根据《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8条规定,“公民之间赠与关系的成立,以赠与物的交付为准。”据此,赠与合同是实践合同。但是,按照合同法185条规定,赠与合同显然是诺成合同,应以合同法为准。 (五)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 1.要式合同:指法律明确规定必须采用特定形式的合同。

最新合同法总则重点

合同法总则重点

合同法 第一部分《合同法》总则 一、合同的订立 合同的订立程序 举例:A企业向B企业发出传真订购一台设备,列明了数量、质量、交货时间,付款方式等等,但要求B报价,该传真属于邀约邀请。 B企业收到传真后,又向A企业发传真,列明了设备的单价,B向A发送的传真中包括订立合同所需要的全部条款,因此属于要约。 A收到传真后向B发出传真,对单价进行了调整,这属于A作出实质性变更的行为,因此原要约失效,该传真属于新要约。 B企业向A企业发出传真,同意了A指明的价格,该传真则属于承诺。 实际履行原则 1.要约和要约邀请的区别 要约是指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 (1)要约的内容应当具体明确,如果缺少某一主要条款(如数量、价款),则属于要约邀请。 (2)要约具有法律约束力,而要约邀请没有法律约束力。 【例题1】要约是只能向特定的人发出的,邀请他们与自己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答案】×

【例题2】甲公司7月1日通过报纸发布广告,称其有某型号的电脑出售,每台售价8000元,随到随购,数量不限,广告有效期至7月30日。乙公司委托王某携带金额16万元的支票于7月28日到甲公司购买电脑,但甲公司称广告所述电脑已全部售完。乙公司为此受到一定的经济损失。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甲公司的广告构成要约,乙公司的行为构成承诺,甲公司不承担违约责任 B.甲公司的广告构成要约,乙公司的行为构成承诺,甲公司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C.甲公司的广告不构成要约,乙公司的行为不构成承诺,甲公司不承担民事责任 D.甲公司的广告构成要约,乙公司的行为不构成承诺,甲公司不承担民事责任 【答案】B 2.要约的生效、撤回、撤销和失效 (1)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 (2)要约在发出后、生效前,要约人可以撤回要约。 (3)在要约生效后、受要约人承诺前,要约人可以撤销要约。但《合同法》规定,下列情形要约不得撤销: ①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 ②要约人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得撤销; ③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 【例题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下列要约中,不得撤销的有 ()。 A.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的要约 B.要约人明示不可撤销的要约 C.已经到达受要约人但受要约人尚未承诺的要约

合同法讲义(DOC 148页)

合同法讲义(DOC 148页)

合同法—以案说法 主讲人:罗先觉 单位: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 人文学院社科系 电子邮箱:luoxj@https://www.360docs.net/doc/2d17719446.html, 社科系办公室电话:88256453

引子 两个案例引起的思考:合同陷阱 案例一: 某高校博士生导师开发出一种新的盐碱地改良产品,遂成立一家公司进行产业化生产,股东为该教授及其几位同事。为扩大生产规模,他们决定引进风险投资人作为公司的新股东。该公司老股东和新股东约定:新股东于2001年向该公司投资1760万元,占有60%的股份;如果该公司2002年度销售额达不到650万元~750万元,且新股东对外转让股权未果,老股东应按1.2~1.5倍的价格回购新股东的股权。问:老股东面临什么风险? 案例二: 某公司发布广告称,牛蛙在国外市场非常畅销,现向社会广泛征求农民为其饲养牛蛙,该公司负责免费提供种蛙和饲养技术手册,并高价收购牛蛙,出口到国外市场。该公司声称,国外进口公司为防止该公司不能履行合同,要求该公支付了巨额的履约保证金。因此,为保证按时交付牛蛙,与该公司签订合同的农民必须向该公司暂时支付2000元押金,公司在农民交付牛蛙时全额退回押金。有很多农民与该公司签订了饲养合同,支付了押金,领回了种蛙和技术手册。问:农民面临什么风险?

怎样维护自己的合同权益? 1、熟悉你将要进行的交易或事务的正常流程; 2、掌握一些合同法和其他法律知识; 3、清楚地了解每一个合同条款的后果; 4、最好于订约前向专业法律人士求助; 5、订约后,一旦发生纠纷或者意识到有发生纠纷的可能性,应毫不 迟疑地向专业人士寻求解决办法。拖延往往会酿成更严重的后果。

合同法总则习题跟答案(新)

合同法(总则)习题与答案0803 2007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练习题(八)合同法(总则)习题与答案 合同的订立 单选 2.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要约是以电报或者信件做出的,承诺期限自( )开始计算。A.电报或信件为受要约人接收的日期 B.电报交发之日或者信件载明的日期 C.电报发出之日或者信件的邮戳日期 D.电报到达受要约人的日期或者信件的邮戳日期 2.「答案」B 「解析」要约是以电报或者信件做出的,承诺期限自电报交发之日或者信件载明的日期开始计算。 9.要约人发出要约后,可以撤销要约,但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 )到达受要约人。 A.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 B.要约到达受要约人的同时 C.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 D.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时 9.「答案」C 「解析」本题考核点为要约撤销。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10.甲公司通过电视发布广告,称其有200辆s型号汽车,每辆价格15万元,广告有效期为10天。乙公司看到该则广告后于第三天自带金额为300万元的汇票去甲公司买车,但甲公司的车此时已全部售完,无货可供。依照法律规定。有关本案的正确表述是( )。 A.甲发布广告的行为构成要约,乙的行为构成承诺,甲应承担违约责任 B.甲发布广告的行为不构成要约,乙的行为不构成承诺,甲不承担民事责任 C.甲发布广告的行为构成要约,乙的行为构成承诺,甲应补偿乙实际支出的费用损失 D.甲发布广告的行为构成要约,但乙的行为不构成承诺,甲不承担民事责任 10.「答案」C 「解析」甲公司的广告内容具体确定,符合要约的规定。 13.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收件人指定计算机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 )视为要约到达受要约人的时间。 A.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 B.该数据电文为收件人第一次阅读的时间 C.该数据电文被发件人发送完毕的时间 D.该数据电文为收件人接收的首次时间 13.「答案」A 「解析」本题考核点为要约到达的有关规定。 采用数据电文形成订立合同,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

现代合同模板法知识讲义

合同法 配套规定: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解释一);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解释二);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前形势下审理民商事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民商合同意见); 4、《关于正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服务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的通知》(解释二通知)。 总则 第一章一般规定第二章合同的订立第三章合同的效力 第四章合同的履行 第五章合同的变更和转让

第六章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第七章违约责任 第八章其他规定 分则 第九章买卖合同 第十章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 第十一章赠与合同 第十二章借款合同 第十三章租赁合同第十四章融资租赁合同第十五章承揽合同 第十六章建设工程合同第十七章运输合同 第十八章技术合同 第十九章保管合同 第二十章仓储合同 第二十一章托付合同第二十二章行纪合同第二十三章居间合同 附则 总则 第一章一般规定 第一条为了爱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制定本法。 第二条【合同的定义】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 第三条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

第四条【契约自由原则】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第五条【公平原则】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诚信原则】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老实信用原则。 第七条【公序良俗原则】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第八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爱护。 (解释二: 第三十条合同法施行后成立的合同发生纠纷的案件,本解释施行后尚未终审的,适用本解释;本解释施行前差不多终审,当事人申请再审或者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不适用本解释。) 第二章合同的订立 第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依法能够托付代理人订立合同。 第十条【合同的形式】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纳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纳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纳书面

劳动合同法:国家劳动合同法总则电子版

劳动合同法:国家劳动合同法总则电子版——文章均为WORD文档,下载后可直接编辑使用亦可打印——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制定本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

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会同工会和企业方面代表,建立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共同研究解决有关劳动关系的重大问题。 第六条工会应当帮助、指导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并与用人单位建立集体协商机制,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国家劳动合同法总则全文现在开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制定本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

债法合同法总则案例分析题

债法合同法总则案例分析题

案例分析题 一、甲厂因急需柴油,与乙厂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双方商定,乙方在一个月内筹集0号或10号柴油10吨供给甲厂,每吨单价为1200元。合同生效后,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了2000元定金。乙厂也在合同生效后的第25天,依约定向某厂发运了0号柴油10吨。因当时气温下降,0号柴油无法投入使用,故甲厂要求乙厂改供10号柴油,或者退货。乙厂认为其所供0号柴油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和合同规定,既不应换货,也无货可换;同时要求甲厂依约支付货款,不能退货。 问:(1)本案合同所生之债为简单之债还是选择之债? (2)本案乙厂的做法是否适当?甲厂要求乙厂换货或退货的理由是否成立?为什么? 答:(1)本案合同所生之债是选择之债。所谓选择之债是有选择权的当事人得从两个以上的标的中选择其一来履行的债。本案中,债务人乙厂可以选择0号或10号柴油供给甲厂,因此,属于选择之债。 (2)本案乙厂的做法适当。甲厂要求乙厂换货或退货的理由不成立。因为在选择之债中,当事人双方可以约定选择权的归属,没有约定的,由债务人行使选择权。本案中,甲乙的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选择权的归属,故乙厂行使选择权确定履行标的的做法是正确的,且甲厂已经接受了乙厂的履行,故甲厂要求改变履行标的或退货的请求无理。 二、公民王某承包村里的鱼塘,经过精心饲养经营,收成看好,就在鱼要大量出塘上市之际,王某不幸溺塘而死,而其两个儿子都在外地打工,无力照管鱼塘。王某的同村好友李某便主动担负起照管鱼塘的任务,并组织人员将鱼打捞上市出卖,获得收益4万元,其中,应向村里上缴1万元,李某组织人员打捞及卖鱼所花费的劳务费及其他必要费用共计2000元。现李某要求王某的继承人支付2000元费用,并要求平分所剩2.8万元款项。 问:(1)公民李某的行为属于什么性质? (2)李某的要求是否合法? 答:(1)李某的行为属于无因管理。无因管理是没有法定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或服务的行为。在本案中,李某在王某死后其鱼塘无人照管的情况下,为了王某的利益,主动为其管理,应认定为无因管理。 (2)李某要求支付2000元费用应予支持,平分2.8万元余款的要求不予支持。因为根据《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李某为王某的继承人提供无因管理,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出的必要费用,即2000元。而平分2.8万元余款的要求没有法律依据,不应支持。 三、张某以放牧为生,某日突然发现自己的牛群里多了一头大黄公牛,周围的人也无人询问牛。张某遂将此牛放在自己的牛群里一起放养。几天后该牛失足掉到山谷里摔死了。张某卖牛得款1200元。张某卖完牛肉就与邻居王某说,其暂时代为保管卖牛肉款。但回家后张某改变主张,用买牛所得钱款为自己的妻子购买了一条项链。但失主李某终于找到了张某,要求张某返还卖牛肉款。张某先分辩牛是自己的,后又认为牛又不是他偷的,也不是捡的,是牛自己跑来的,合理合法,拒不返还。李某只好诉到法院,要求张某返还卖牛肉款1200元。 问:(1)张某卖牛肉的行为是什么性质的行为? (2)张某拒不返还卖牛肉款的行为是什么性质的行为? (3)李某的诉讼请求是否应当支持? 答:(1)张某卖牛肉的行为属于无因管理。本案中,张某见自己牛群里多出一头牛后,替为放养,在牛摔死之后又将牛肉卖掉,并对自己的邻居说其将暂时代为保管卖牛肉款,意即在牛的主人到来之时,他将返还所得利益,是为替牛主人代管事务的无因管理行为。 (2)张某拒不返还卖牛肉款的行为是侵权行为。侵权行为是不法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本案中,张某拒绝返还卖牛肉款,侵害了牛的主人的财产权益,构成侵权,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李某的诉讼请求应当予以支持。因为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侵占他人财产的,应当返还财产。本案中,张某应将卖牛肉款1200元返还给财产被侵占的牛的主人。 四、某晚11时许,甲回家时,发现离家门不远处放着一辆自行车。甲将该车带回家放置自家车棚内,准备第二天送去派出所招领。次日早晨,甲起床后发现自行车被盗,即向派出所报案。此时,自行车主乙跟踪找自行车,得知甲将该车带回家而被盗,遂要求甲赔偿其损失。 问:(1)甲的行为是否构成无因管理?为什么? (2)甲是否应赔偿乙的损失?

2015合同法形测一试题答案讲解

一、单项选择题(共20 道试题,共40 分。) 1. 合同根据其成立是否需要实际交付实物为标准可分为()。 A. 诺成合同和实践合同 B. 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 C. 单务合同与双务合同 D. 有偿合同于无偿合同 满分:2 分 2. 合同法调整的是() A. 静态的财产流转关系 B. 动态的财产流转关系 C. 社会关系 D. 人身关系 满分:2 分 3.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合同法是刑法体系中的刑事单行法 B. 合同法是商法体系中的单行法 C. 合同法是民法体系中的民事单行法 D. 合同法是经济法体系中的单行法 满分:2 分 4. 某商店橱窗内展示的衣服上标明“正在出售”,并且标示了价格,则“正在出售”的标示视 为()。 A. 要约 B. 承诺 C. 要约邀请 D. 既是要约又是承诺 满分:2 分 5. 关于要约撤回和要约撤销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A. 撤回要约的通知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有效

B. 如果撤回要约的通知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撤回要约的通知无效 C. 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D. 如果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则要约不得撤 销 满分:2 分 6. 合同成立时,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合同的成立地点为()。 A. 承诺生效的地点 B. 经常居住地 C. 收件人的主营业地 D. 合同签订地 满分:2 分 7.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书面合同,甲公司签字、盖章后邮寄给乙公司签字盖章。 则该合同成立时间为()。 A. 甲乙公司达成合意时 B. 甲公司签字盖章时 C. 乙公司收到甲公司签字盖章的合同时 D. 乙公司签字盖章时 满分:2 分 8. 下列属于附条件的合同是( )。 A. 如果天下雨,我就送给你雨伞一把 B. 如果你考上大学,我就支付你四年的学费 C. 父亲对儿子说,如果我死了,你就继承我的财产 D. 如果你把这辆自行车偷来,我会以两倍的价格购买 满分:2 分 9. 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撤 销的是()。 A. 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B. 包含因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的合同

债法、合同法总则案例分析题

案例分析题 一、甲厂因急需柴油,与乙厂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双方商定,乙方在一个月内筹集0号或10号柴油10吨供给甲厂,每吨单价为1200元。合同生效后,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了2000元定金。乙厂也在合同生效后的第25天,依约定向某厂发运了0号柴油10吨。因当时气温下降,0号柴油无法投入使用,故甲厂要求乙厂改供10号柴油,或者退货。乙厂认为其所供0号柴油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和合同规定,既不应换货,也无货可换;同时要求甲厂依约支付货款,不能退货。 问:(1)本案合同所生之债为简单之债还是选择之债? (2)本案乙厂的做法是否适当?甲厂要求乙厂换货或退货的理由是否成立?为什么? 答:(1)本案合同所生之债是选择之债。所谓选择之债是有选择权的当事人得从两个以上的标的中选择其一来履行的债。本案中,债务人乙厂可以选择0号或10号柴油供给甲厂,因此,属于选择之债。 (2)本案乙厂的做法适当。甲厂要求乙厂换货或退货的理由不成立。因为在选择之债中,当事人双方可以约定选择权的归属,没有约定的,由债务人行使选择权。本案中,甲乙的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选择权的归属,故乙厂行使选择权确定履行标的的做法是正确的,且甲厂已经接受了乙厂的履行,故甲厂要求改变履行标的或退货的请求无理。 二、公民王某承包村里的鱼塘,经过精心饲养经营,收成看好,就在鱼要大量出塘上市之际,王某不幸溺塘而死,而其两个儿子都在外地打工,无力照管鱼塘。王某的同村好友李某便主动担负起照管鱼塘的任务,并组织人员将鱼打捞上市出卖,获得收益4万元,其中,应向村里上缴1万元,李某组织人员打捞及卖鱼所花费的劳务费及其他必要费用共计2000元。现李某要求王某的继承人支付2000元费用,并要求平分所剩2.8万元款项。 问:(1)公民李某的行为属于什么性质? (2)李某的要求是否合法? 答:(1)李某的行为属于无因管理。无因管理是没有法定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或服务的行为。在本案中,李某在王某死后其鱼塘无人照管的情况下,为了王某的利益,主动为其管理,应认定为无因管理。 (2)李某要求支付2000元费用应予支持,平分2.8万元余款的要求不予支持。因为根据《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李某为王某的继承人提供无因管理,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出的必要费用,即2000元。而平分2.8万元余款的要求没有法律依据,不应支持。 三、张某以放牧为生,某日突然发现自己的牛群里多了一头大黄公牛,周围的人也无人询问牛。张某遂将此牛放在自己的牛群里一起放养。几天后该牛失足掉到山谷里摔死了。张某卖牛得款1200元。张某卖完牛肉就与邻居王某说,其暂时代为保管卖牛肉款。但回家后张某改变主张,用买牛所得钱款为自己的妻子购买了一条项链。但失主李某终于找到了张某,要求张某返还卖牛肉款。张某先分辩牛是自己的,后又认为牛又不是他偷的,也不是捡的,是牛自己跑来的,合理合法,拒不返还。李某只好诉到法院,要求张某返还卖牛肉款1200元。 问:(1)张某卖牛肉的行为是什么性质的行为? (2)张某拒不返还卖牛肉款的行为是什么性质的行为? (3)李某的诉讼请求是否应当支持? 答:(1)张某卖牛肉的行为属于无因管理。本案中,张某见自己牛群里多出一头牛后,替为放养,在牛摔死之后又将牛肉卖掉,并对自己的邻居说其将暂时代为保管卖牛肉款,意即在牛的主人到来之时,他将返还所得利益,是为替牛主人代管事务的无因管理行为。 (2)张某拒不返还卖牛肉款的行为是侵权行为。侵权行为是不法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本案中,张某拒绝返还卖牛肉款,侵害了牛的主人的财产权益,构成侵权,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李某的诉讼请求应当予以支持。因为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侵占他人财产的,应当返还财产。本案中,张某应将卖牛肉款1200元返还给财产被侵占的牛的主人。 四、某晚11时许,甲回家时,发现离家门不远处放着一辆自行车。甲将该车带回家放置自家车棚内,准备第二天送去派出所招领。次日早晨,甲起床后发现自行车被盗,即向派出所报案。此时,自行车主乙跟踪找自行车,得知甲将该车带回家而被盗,遂要求甲赔偿其损失。 问:(1)甲的行为是否构成无因管理?为什么? (2)甲是否应赔偿乙的损失?

经济合同法知识讲解

经济合同法 经济合同法economic contract law 调整合同当事人之间为实现一定经济目的,而产生的商品货币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经济合同是平等民事主体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相互之间,为实现一定经济目的,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而订立的合同。 1981年12月13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确立了中国的经济合同体制。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1993年9月2日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决定》,对经济合同法进行了重要的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共分7章,包括:总则;经济合同的订立和履行;经济合同的变更和解除;违反经济合同的责任;经济合同纠纷的调解和仲裁;经济合同的管理;附则。主要内容涉及以下几方面。 经济合同法的适用范围规定9种基本经济合同,即:①购销合同(包括供应、采购、预购、购销结合及协作、调剂等合同)。②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包括勘察、设计、建筑、安装。③加工承揽合同。④货物运输合同。⑤供用电合同。⑥仓储保管合同。⑦财产租赁合同。⑧借款合同。⑨财产保险合同。此外,还明确规定经济合同主体的适用范围,适用于平等民事主体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之间为实现一定经济目的,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而订立的合同。 无效经济合同的原因①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合同。②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所签订的合同。③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签订的合同或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同自己或者同自己所代理的其他人签订的合同。④违反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经济合同。 经济合同应具备的主要条款①标的。②数量和质量。③价款或者酬金。④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⑤违约责任。根据法律规定的或按经济合同性质必须具备的条款,以及当事人一方要求必须规定的条款,也是经济合同的主要条款。 违反经济合同的责任经济合同法采用过错责任原则。由于当事人一方的过错,造成经济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双方的过错,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违反经济合同时,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如果由于违约已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进行赔偿,补偿违约金不足的部分。对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应继续履行。 经济合同纠纷的调解和仲裁经济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依据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或者事后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没有在经济合同中订立仲裁条款,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保护经济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士义现代化建设,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适用于中等民事主体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相互之间.为实现一定经济目的,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而订立的合同。

合同法(总则)

合同法与担保法 一、单项选择题 1、甲乙订立买卖合同约定:甲向乙交付200吨铜材,货款为200万元;乙向甲支付定金 20万元;如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应支付违约金30万元。甲因将铜材卖给丙而无法向乙交货。 在乙向法院起诉时,既能最大限度保护自己的利益,又能获得法院支持的诉讼请求是( )。 A.请求甲双倍返还定金40万元 B.请求甲支付违约金30万元 C.请求甲支付违约金30万元,同时请求甲双倍返还定金40万元 D.请求甲支付违约金30万元,同时请求返还定金20万元 2、甲公司的分公司在其经营范围内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一份货物买卖合同。根据《公司 法》的规定,下列关于该合同的效力及其责任承担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该合同有效,其民事责任由甲公司承担 B.该合同有效,其民事责任由分公司独立承担 C.该合同有效,其民事责任由分公司承担,甲公司负补充责任 D.该合同无效,甲公司和分公司均不承担民事责任 3、被法院撤销的合同,自——起无效。 A、撤销时 B、受理之时 C、订立时 D、判决送达时 4、下列属于实践性合同的是——。 A、买卖合同 B、保证合同 C、定金合同 D、委托合同 5、下列属于法定担保的是——。 A、定金 B、留置 C、质押 D、抵押 6、甲和乙签订一份合同,约定由丙向甲履行债务,现丙的履行不符合约定,则甲可以——。 A、请求丙承担违约责任 B、请求乙承担违约责任 C、请求甲和乙共同承担违约责任 D、 请求甲或乙共同承担违约责任 7、依担保法,定金不得高于合同总价款的——。 A、25% B、50% C、20% D、30% 8、根据合同,A应在2004年12月20日将货送达B所在地,A便请C运送,在运输途中 因交通事故以致履行迟延。根据合同法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A可以免责 B.A应承担违约责任但可向C追索 C.应由C承担违约责任 D.A和C共同承担违约责任 9、张三将电视暂存在李四家,李四却将其卖给王五,依据合同法,该买卖合同——。 A、无效 B、有效 C、得变更或撤销 D、效力待定 10、下列不属于《合同法》中有名合同的是——。 A、旅游合同 B、融资租赁合同 C、行纪合同 D、居间合同 11、下列关于合同法中严格责任的表述,错误的是——。

国家劳动合同法总则(合同示范文本)

STANDARD CONTRACT SAMPLE (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YW-BH-035153 国家劳动合同法总则(合同示

国家劳动合同法总则(合同示范文 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制定本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

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会同工会和企业方面代表,建立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共同研究解决有关劳动关系的重大问题。 第六条工会应当帮助、指导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并与用人单位建立集体协商机制,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国家劳动合同法总则全文现在开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制定本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合同法总则配套案例分析

一、认定合同有效成立的前提一一区分要约和要约邀请 案情简介 河北省某工程公司向东乡河沙厂和原告胜利河沙厂发出电报,电报称:我公司急需建筑 用河沙200吨,如果贵厂有河沙,请于见电报之日起二日内电报通知我公司,我公司将派技术员前往验货并购买。东乡河沙厂和胜利河沙厂收到电报后,均向工程公司拍发了电报,并 向工程公司提供了河沙的型号及价格,而胜利河沙厂在拍发电报的同时,又通过关系向铁路 车站报领了车皮,用火车将100吨河沙运往工程公司所在的车站。在该批河沙到达工程公司 所在的车站前,工程公司已派技术员丁某到东乡河沙厂验货并签订了购销合同,合同签订后的第二天上午,东乡河沙厂和丁某一起给工程公司拍电报,称货已发出。下午,胜利河沙厂的河沙运到,工程公司告诉胜利河沙厂,他们已购买了东乡河沙厂的河沙并已经支付了货款。胜利河沙厂认为,工程公司既然发出了要约,而自己又在要约约定的有效期内做出了承诺,工程公司应受要约的约束,因此,胜利河沙厂坚持要求工程公司收货并付款,工程公司则以自己发出的仅仅是购买河沙的意向书而非要约为由拒绝收货并支付货款,双方协商不成,胜 利河沙厂遂向人民法院起诉。 争议点 本案涉及到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问题。 对于此案,存在着两种不同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被告向两家河沙厂发出电报表明了其的确有购买河沙的意图,并且明确规定了答复的期限,这应是明确的要约。而且原告以自 身的行动做出了承诺,所以应认定合同有效成立,被告方应承担违约责任。第二种意见认为,被告所发出的电报,只是表示欲订立合同的意向,并未包括实质条件,如价格。所以只是要 约邀请,对其没有法律拘束力。因此合同并未成立,被告不应承担任何责任。 法理分析 本案的关键在于认定合同是否有效成立,在要约阶段,区分要约和要约邀请这两个不同 的法律概念尤为重要。因为只有要约才具有法律效力。 要约,是指订立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向他方提出的,以订立合同为目的的确定的意思表 示。一项有效的要约,须具备以下要件:(1)要约是特定的人做出的意思表示。(2)要约是向相对人所发出的。(3)要约必须包含缔结合同的主观目的。(4)要约中必须包含合同成立 所必需的主要条件。(5)要约中需包含要约人表明一经承诺将受要约约束的意思。 要约邀请,是指一方当事人邀请对方当事人向自己发出要约。要约邀请仅仅是预备订立合同的行为,对发出人而言没有法律拘束力,即使相对人做出承诺,也不能成立合同。 要约和要约邀请的区分:第一,根据法律规定做出区分。法律如果明确规定了某种行为为要约或要约邀请。《合同法》第15条就明确规定了要约邀请的典型行为。第二,根据当事人的意愿来做出区分。当事人在其行为或提议中特别声明是要约还是要约邀请,则可以据此而做出区分。第三,根据订约提议的内容是否包含了合同的主要条款来确定该提议是要约还是要约邀请。要约的内容中应当包含合同的主要条款,这样才能因承诺人的承诺而成立合同。第四,根据交易的习惯即当事人历来的交易做法来区分。第五,根据订约的提议是向特定人还 是向不特定人发出可以做出区分。要约原则上是向特定人发出,而向不特定人发出的商业广告、声明等,大都是要约邀请。根据《合同法》第14条和15条的规定,在本案中,被告发 出的是要约邀请而非要约。 理由如下:(1)被告向原告发出的电报称:“我工程公司急需建筑用河沙200吨,如贵 厂有河沙,请于见电报之日起两日内电报通知我公司,我公司将派技术员前往验货并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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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合同法律制度概述 合同是指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的协议。 一、《合同法》的调整范围 1、涉及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不属于《合同法》的调整范围。 2、劳动合同,适用《劳动合同法》,不属于《合同法》的调整范围。 【单选题】下列协议中,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是() A.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用工协议 B.买卖协议 C.专利转让协议 D.培训协议 『答案』A 二、《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1、平等原则 2、自愿原则 3、公平原则 4、诚实信用原则 5、遵守法律、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原则 三、合同的分类(★) 1、以法律、法规是否对其名称作出明确规定为标准,分为有名合同和无名合同; 【补充】有名合同应当直接适用《合同法》分则中关于该合同的具体规定。无名合同适 用合同法总则规定的一般规则的同时,参照本法分则或者其他法律最相类似的规定。 2、按照除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外,是否尚需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为标准,分为诺成合同 和实践合同; 【解释】定金合同、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保管合同、借用合同是典型的实践合同 3、按照法律、法规是否特别要求具备特定形式和手续为标准,分为要式合同和不要式 合同; 【解释】建设工程合同、技术开发合同、担保合同、融资租赁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属于要式合同。 4、按照双方是否互负义务,分为双务合同和单务合同; 【解释】赠与合同、保证合同、借用合同属于单务合同 5、按照当事人权利的获得是否支付代价为标准,分为有偿合同和无偿合同。

【解释】赠与合同、借用合同属于无偿合同 6、根据合同相互间的主从依附关系为标准,分为主合同、从合同 【解释】担保合同相对于主债务合同而言即为从合同 第二节合同的订立 一、合同订立的形式和内容 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解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判断题】王某与吴某通过电子邮件签订的化妆品买卖合同属于书面形式的合同。()(2014年) 【答案】√【解析】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 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二、合同格式条款(★★★) 1、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义务 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有提示说明的义务,应当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如果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违反上述规定,导致对方没有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责任 的条款,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该格式条款。 2、格式条款的无效(1)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免除其责任,加大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 要权利的格式条款无效。(2)格式条款具有《合同法》第52条规定的情形时无效(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格式条款无效、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的格式条款无效、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格式条款无效)。 (3)格式条款具有《合同法》第53条规定的情形时无效(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免责条 款无效、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无效)。 3、对格式条款的解释 (1)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 (2)格式条款与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 【判断题】在一份保险公司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对合同所规定的“意外伤害”条款的含义产生了不同理解,投保人认为其所受伤害应属于赔付范围,保险公司则认为不属于赔付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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