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方案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工作的若干意见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工作的若干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14.12.17•【文号】工商市字〔2014〕223号•【施行日期】2014.12.1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工商管理综合规定正文工商总局关于“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工作的若干意见工商市字〔2014〕22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0号)和《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4﹞21号)精神,进一步推进“守合同重信用”(以下简称“守重”)企业公示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要求(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国务院关于“运用信息公示、信息共享和信用约束等手段,营造诚实、自律、守信、互信的社会信用环境,促进各类市场主体守合同、重信用”的要求,在总结近年来工商总局和各地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守重”企业公示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完善各项制度、规范工作流程、统一公示标准、明确努力方向,通过对市场主体合同信用行为的正向激励,探索信用监管,落实宽进严管,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二)基本原则“守重”企业公示活动遵循下列原则:1.自愿申报。
是否参加“守重”企业公示活动,由企业自主决定、自愿报名参加,企业对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公示机关不向企业收取任何费用。
2.公正公开。
对企业的评价由“守重”企业信用标准体系软件依据企业填报信息测评形成,公示机关不搞评比达标。
公示活动的标准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各企业之间规则平等、权利平等、机会平等。
3.动态监管。
对公示企业的合同信用监管通过抽查等多种方式实施,以属地管理为原则,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开展度重庆市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doc

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公室渝工商办发〔2018〕8号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2017年度重庆市“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的通知各区县局、两江新区市场监管局:为提升我市企业合同信用建设水平,营造诚实、自律、守信、互信的社会信用环境,市局决定组织开展2016—2017年度重庆市“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以下简称重庆市“守重”企业公示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参与条件重庆市“守重”企业公示活动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及自愿申报的原则。
申报参加市级“守重”企业公示活动的企业,应当自成立起至申报之日满三年、规模较大、市场占有率较高,且在企业和品牌的社会影响力、合同信用管理、合同行为、合同履约状况、经营效益、社会信誉等方面达到较高水平。
二、时间安排(一)申报(2月1日—3月31日):市局通过华龙网、“重庆工商”公众微信号、“重庆工商”新浪官方微博、红盾外网发布开展2016—2017年度“守重”公示活动公告,各局做好辖区申报企业宣传发动工作,指导申报企业通过重庆市“守重”企业网上公示系统(网址: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公众信息网合同服务栏目)进行网上申报,提醒申报企业信息录入完成后在网上打印系统自动生成的《重庆市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加盖公章、签字后提交区县工商部门。
(二)区县局审查、推荐(4月1日—4月30日):依据重庆市“守合同重信用”企业信用标准体系,信用审查、向有关部门的函询及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结果,对申报企业进行审查。
审查通过的企业,由区县局通过重庆市“守重”企业网上公示系统向市局推荐市级“守重”企业,并报送推荐企业名单及推荐报告(纸质件加盖公章,电子件报送至合同处邮箱)。
推荐企业《申请表》、营业执照复印件、有关资质证书及荣誉证书复印件由区县局合同监管科室审查、保存和备查。
(三)市局审查、公示(5月1日—6月30日):市局组织对推荐的市级“守重”企业进行审查,报经重庆市“守合同重信用”单位评审委员会审定后向社会公示。
关于守重企业公示活动的说明

一、公示活动依据和概念、性质及工作目标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是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为切实履行《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七条以及国家工商总局“三定”方案赋予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合同监督职责,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依企业申请,对符合公示条件的企业的上一年度信用监管信息、企业合同的签约履约信用信息向全社会予以公示,并牵头组织社会公众及有关部门对企业公示信息进行监督,由社会公众对公示企业的经营信用进行评价的行政指导行为。
公示活动性质:公示活动是一种行政指导行为。
企业合同信用是企业经营信用的核心组织部分。
工商部门通过开展公示活动,提供一个公示平台,指导企业自愿将本企业信用监管信息和合同信用信息向社会公示,由社会各界对企业的合同信用状况进行评价,供社会公众及相关部门监督、评价和使用。
公示活动不是对企业信用状况进行认定表彰,不含评比达标内容,不是评比达标活动。
工作目标:开展公示活动,通过引入社会监督机制,严厉打击企业合同违法行为,提高企业违法成本;通过协调各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对公示企业提供优惠扶持措施,提高企业守法的收益。
以达到弘扬企业诚信守约经营理念,促进全社会形成良好信用观念,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目标。
二、管辖规定公示企业登记注册的工商部门是该企业的“公示监督机关”,负责开展公示活动并对公示企业进行监督。
三、公示的条件和标准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可申请参加“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1.领取营业执照并成立满一年;2.有专门的合同管理制度;3.能全面、实际地履行合同,除不可抗力、对方违约或双方协议解除等法律规定的情形外,合同履约率达100%;4.没有严重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记录;5.同意由工商部门将本企业申报年度的合同签订与履行情况、总产值或销售额在网站上公示。
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且其公示标准分达到85分以上的,予以公示。
受委托的行业协会(商会)可以在工商部门发布的公示标准基础上,结合本行业特点,制定符合本行业实际的补充标准,报委托的工商部门备案后,作为公示补充标准,向企业公开。
“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规则(精选5篇)

“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规则(精选5篇)第一篇:“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规则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以下简称“公示活动”),引导企业诚信守约经营,促进全社会良好信用观念的形成,推动我省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开展的公示活动。
第三条本规则所称公示活动,是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依企业申请,对符合公示条件的企业的上一年度合同签约履约信用信息以及其他信用监管信息,通过“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网上公示系统”(下称“守重公示平台”)向社会予以公示的行为。
第四条本规则所称“申请企业”是指经本省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并自愿申请参与公示活动的企业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
本规则所称“公示企业”是指经核查符合公示条件并通过守重公示平台予以公示的“守合同重信用”企业。
一1一本规则所称“合同”是指企业的经营合同,不包括企业与其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等。
本规则所称“公示机关”是指负责对公示企业在守重公示平台上进行公示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本规则所称“监督机关”是指负责对申请企业资料的核查和受理、数据传送至守重公示平台、公示企业投诉信息的处理和反馈、公示的撤销和撤回等工作的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本规则所称“推荐单位”是指获得监督机关的委托,开展公示活动的宣传发动和推荐工作,并向监督机关推荐符合公示条件的申请企业的行业协会(商会)。
第五条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全省公示活动的指导和规范工作,是全省公示企业的公示机关,是省工商局直接登记注册的企业及省工商局认为需要直接监督的其他企业的监督机关。
其他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是本机关登记注册的公示企业的监督机关。
第六条企业参与公示活动,须向监督机关或推荐单位提出申请,经监督机关进行材料核查和征求意见后,在守重公示平台上向社会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并依规定享受相应的优惠扶持措施。
“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方案

“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方案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方案一、双方基本信息甲方(委托方):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联系电话:乙方(受托方):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联系电话:二、各方身份、权利、义务、履行方式、期限、违约责任(一)甲方身份、权利、义务甲方为委托方,享有以下权利:1.以书面形式委托乙方在合同约定范围内执行业务。
2.要求乙方严格履行合同约定内容,并确保合同目的能够达成。
3.要求乙方保守商业秘密和保密的内容。
甲方有以下义务:1.遵守合同约定,保证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2.根据合同约定及时支付相应的费用。
(二)乙方身份、权利、义务乙方为受托方,享有以下权利:1.收到甲方的委托并按照合同约定执行业务。
2.要求甲方在合同生效前提供必要的资料和信息。
3.依法要求甲方支付相应的服务费用。
乙方有以下义务:1.严格遵守合同约定,确保服务品质和期限能够达成。
2.保守商业秘密和保密的内容。
(三)履行方式和期限双方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执行,并在合同生效后开始执行。
如果需要修改合同内容,应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后修改。
(四)违约责任1.乙方违反合同约定导致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失败的,乙方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 若甲方未能提供必要的资料和信息导致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失败的,甲方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三、遵守中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在本合同中,双方应遵守相应的中国法律法规,确保合同内容的合法性和合同双方的权利合法性。
四、明确各方的权力和义务本合同中,双方的权力和义务应清晰明确并在合同约定范围内执行。
五、法律效力和可执行性本合同一经签署,在双方的约定期限内具有法律效力,各方均应严格履行。
如果在合同执行期间有任何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
如果协商不成,应根据中国的相关法律法规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六、其他本合同采取书面形式,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委托方):法定代表人:签名:日期:乙方(受托方):法定代表人:签名:日期:。
“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办法

“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增强企业"守合同重信用"意识,规范"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工作,根据《合同监督条例》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是指市场监管部门依企业自愿申请,对企业合同信用信息等进行记录汇集评价并向社会公示的行政指导活动。
第三条在行政区域内开展"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坚持自愿、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第五条"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实行逐级申报、分级公示。
省市场监管部门公示省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市(州)市场监管部门公示市(州)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县(区)级市场监管部门公示县(区)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
第六条"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采取集中公示的方式进行,两年公示一次。
第七条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可以积极争取相关部门对"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支持,联合建立健全合同信用激励机制。
第二章公示条件第八条申请"守合同重信用"公示的企业,应依法设立满三年,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企业和品牌具有社会影响力。
产品(服务)的销售区域较广,企业管理水平较高、信息化程度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强,企业规模及管理达到行业较高水平。
(二)合同信用管理体系健全。
合同信用管理制度完善、机构健全、机制落实。
(三)合同行为规范。
合同签订规范、审查严密、台账完整,积极使用合同示范文本或合同范本,合同格式条款合法,合同风险防范机制健全,合同争议解决与处理制度完善。
(四)合同履约状况良好。
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无恶意违约行为,合同应收款及应付款管理控制水平较高,合同实际履约率高,合同未履行率、合同解除率、合同争议率、合同撤销率、合同违约率低。
南京市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办法

南京市守合同重信⽤企业公⽰办法南京市守合同重信⽤企业公⽰办法第⼀章总则第⼀条为推进全市社会信⽤体系建设,建⽴健全企业信⽤管理机制,规范企业⽣产经营⾏为,全⾯、客观、公正、科学地反映企业信誉状况,提⾼企业信⽤管理⽔平,增强企业诚信意识,促进企业诚实守信和依法⽣产经营,提⾼合同履约率,增强市场竞争能⼒,同时为了进⼀步规范守合同重信⽤企业(以下简称“守重”企业)公⽰活动,依据《中华⼈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江苏省合同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条南京市⾏政区域内依法登记的企业法⼈和其他有关经济组织适⽤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守重”企业公⽰活动,是指各级⼯商⾏政管理机关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依企业⾃愿申请的原则,对符合公⽰条件的企业的上⼀个年度合同管理⽔平和企业信誉以及其他相关信⽤监管信息,通过⽹络公⽰平台向全社会予以公⽰的企业信⽤建设的⾏政指导⾏为。
区级“守重”企业公⽰活动可参照本办法执⾏。
第四条“守重”企业是指企业信⽤管理⼯作规范有序、市场交易⾏为诚实守信并符合本办法要求的企业。
第五条南京市⼯商⾏政管理局对全市“守重”企业公⽰活动实施统⼀规划和监督。
“守重”企业的公⽰和管理⼯作由各级⼯商⾏政管理机关具体承办。
南京市⼯商局是“守重”企业公⽰的具体承办机关。
主要负责对企业申请资料的受理和审查、上⽹公⽰、对公⽰企业投诉信息的处理和反馈、公⽰的撤销等⼯作。
南京市的各区⼯商局、⼯商分局可以接受市⼯商⾏政管理局委托,对申请公⽰企业的申报资料进⾏受理、初审,市⼯商⾏政管理局负责复审、会审、公⽰,以及对公⽰企业投诉信息进⾏处理和反馈。
南京市的各级⼯商⾏政管理机关对申报的“守重”企业在各级范围内进⾏培训。
第六条企业参加公⽰活动,须向公⽰监督机关或公⽰监督机关委托或指定的⼯商⾏政管理机关提出申请,经公⽰监督机关审查和征求意见后,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在“守重”企业公⽰平台上向社会予以公⽰,接受社会监督,并依相关规定享受相应的优惠扶持政策。
2023年“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方案

2023年“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方案一、背景和目的近年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迅速,各项经济指标居世界前列。
与此同时,企业间的合作交流也日趋频繁。
然而,在一些企业间合作中,部分企业存在不守合同、违反信用等行为,给企业间合作带来了一定的风险和不稳定因素,对于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促进经济发展存在一定的制约作用。
为了推动企业的守合同重信用意识,加强企业的信用建设,倡导公平、诚信的市场经济秩序,特制定本“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方案。
活动目的:1. 倡导企业守合同重信用,提高企业间的合作信任度。
2. 提醒企业注意合同的签订、履约和维权,在合作中注重信用,维护公平的市场秩序。
3. 提供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的途径,增强企业的市场经营约束力。
4. 促进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提升企业整体竞争力。
二、活动内容和方式1. 倡导活动(1)制定宣传材料:编写宣传手册、海报等,宣传企业守合同重信用的重要性。
(2)举办倡导活动:组织企业代表、权威专家等进行守合同重信用的演讲和经验分享,提高企业的守合同重信用意识。
2. 信用评估与公示(1)信用评估指标体系:建立全面的信用评估指标体系,包括企业合同履约情况、纳税情况、社会责任履行情况等。
(2)信用评估机构:委托专业的信用评估机构对参与活动的企业进行信用评估,确保评估结果的客观公正。
(3)信用信息公示:对企业信用评估结果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企业信用等级、合同履约情况、违约记录等。
3. 奖惩机制(1)守合同重信用奖励:对信用评估中评定为优秀等级的企业进行奖励,包括荣誉证书、宣传推广等。
(2)信用修复机制:对评定为不良信用等级的企业提供信用修复的指导和帮助,帮助企业改善信用状况。
(3)违约处罚机制:对多次违约的企业进行处罚,包括限制企业参与相关合作项目、公示违约记录等。
4. 宣传推广(1)开展媒体宣传: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宣传企业守合同重信用的重要性,吸引更多的企业参与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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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方案
活动背景:
在商业活动中,“守合同重信用”是企业应遵循的一项重要原则。
公示企业的守合同重信用情况,既可以加强企业之间的沟通合作,也可以提高交易安全性,从而促进商业环境的良好发展。
因此,本次活动旨在通过公示企业的守合同重信用情况,推动企业之间的合作和发展,让各方更加信任和依赖合作伙伴。
活动目标:
1. 提高企业守合同重信用的意识和责任感;
2. 加强企业之间的信任和合作,促进交易效率;
3. 提高企业的品牌形象,树立良好的商业信誉;
4. 推动商业环境的良好发展,吸引更多商业合作机会。
活动方案:
1. 活动形式:
- 公示墙:在企业办公区域设置一个公示墙,用于展示企业
守合同重信用的情况。
公示墙上展示各个部门或个人签订和履行的合同,以及相关的评价或证明材料,形成可视化的守合同重信用档案。
- 在线平台:建立一个企业守合同重信用的在线平台,供企
业上传守合同重信用的证明材料和相关信息,供其他商业伙伴查询和了解。
2. 内容:
- 展示合同:企业可以根据其行业特点,展示部分重要的合
同样本,以展示企业与合作伙伴之间的正式和官方合作关系。
- 展示履约情况:企业可以公示自己签订的合同,并在该合
同需求达到后,公布合同履约情况、准时交付情况、服务质量等,以证明自己守合同、重信用的能力。
- 客户评价:可以将合作伙伴和客户的评价(如满意度调查、口碑等)进行公示,通过第三方的评价,验证企业的守合同重信用的情况。
- 执法信息:可以公示企业的守信纪录、执法记录等,以增
加企业的透明度和信誉。
3. 宣传和推广:
- 内部宣传:通过内部邮件、会议、海报等形式,向企业员
工宣传活动目的和重要性,提醒他们注重守合同重信用的意义和必要性。
- 外部推广:通过企业官方网站、社交媒体、行业论坛等渠道,向外界推广活动信息,吸引更多商业合作伙伴的关注和参与。
4. 奖励机制:
- 设立守合同重信用奖:根据企业在守合同重信用方面的表现,设立不同级别的守合同重信用奖,奖励优秀表现的企业,并在公示墙或在线平台上公示。
- 推动合作伙伴参与:鼓励合作伙伴参与守合同重信用活动,并对其积极参与和较好表现的合作伙伴给予一定的奖励或优惠政策,以促进更好的合作关系。
5. 监督和追踪:
- 建立监督机制:设立专门的监督部门或委员会,负责对企业守合同重信用情况进行监督和跟踪,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 客户投诉处理:建立客户投诉处理机制,对于与企业守合同重信用相关的客户投诉,及时进行回复和处理,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合作关系。
通过以上方案,可以有效推动企业守合同重信用的意识和责任感,促进企业之间的良好合作和发展,为商业环境的健康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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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目标达成评估:
- 设置评估指标:根据合同履行情况、客户评价、守信纪录等相关数据,设定评估指标,定期对企业守合同重信用的目标达成情况进行评估和考核。
- 评估结果公示:将评估结果公示在公示墙或在线平台上,让各方了解企业的守合同重信用表现和进步情况,并通过评估结果激励企业继续努力,不断提升守合同重信用的水平。
7. 规范合同管理:
- 完善合同管理制度:建立合同签订、履行、变更和终止等各个环节的规范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和义务,提高合同管理的效率和质量。
- 清晰合同条款:合同条款应尽量详细、准确、清晰,以避免因合同条款不明确而引起的争议和纠纷。
- 严格执行合同:企业应始终严格执行合同,确保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容和质量履行合同义务,从而增强合作伙伴对
企业的信任和依赖。
8. 强化沟通交流:
- 双向沟通:企业应与合作伙伴建立良好的沟通机制,及时
共享信息、解决问题和反馈意见,确保合作过程的顺利进行。
- 预警机制:建立预警机制,及时发现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
出现的问题和风险,并采取措施加以预防和处理,保障合同的顺利履行。
- 纠纷解决机制:建立高效的纠纷解决机制,对于合同纠纷
能够及时、公正地进行解决,避免因合同纠纷引发的信任破裂和合作关系受损。
9. 宣传案例和经验分享:
- 宣传倡议书:企业可以发布宣传倡议书,邀请行业内的企
业和合作伙伴参与守合同重信用活动,并分享自己的成功经验和表彰案例,激励其他企业积极行动。
- 组织讲座和研讨会:组织相关的讲座和研讨会,邀请行业
专家和企业代表分享守合同重信用的经验和成功案例,提供实用的指导和启示。
- 发布宣传材料:制作宣传册、海报、视频等宣传材料,向
内外界广泛宣传企业守合同重信用的理念和实践,提高企业的知名度和声誉。
10. 长期监督机制:
- 审查合同管理制度:定期对合同管理制度进行审查和修订,根据实际情况做出相应的调整和改进,确保合同管理制度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 追踪守合同重信用情况:持续监督和追踪企业守合同重信
用的情况,对于发现的问题和不良情况,及时进行整改和处理,确保守合同重信用活动的长期稳定运行。
- 持续改进和学习:通过对守合同重信用活动的经验总结和
学习,不断改进活动方案和执行方法,提高活动效果和参与度,推动企业的守合同重信用水平不断提升。
通过以上方案的实施和监督,可以形成一套完整的企业守合同重信用管理体系,使企业守合同重信用成为各个部门和员工的共同责任和行为准则。
通过公示企业的守合同重信用情况,建立企业之间的信任和依赖,进一步促进合作和发展,推动商业环境的良好发展。
这将为企业带来更多的商业合作机会、增加品牌竞争力,同时也为整个商业生态系统的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同时,政府和行业协会等相关机构也可以发挥监督和引导的作用,为企业守合同重信用提供政策支持和指导,共同营造诚信守法的商业环境。
总之,通过守合同重信用的公示活动,可以推动企业之间的合作和发展,提高商业交易的安全性和效率,树立企业的良好信誉和声誉。
企业应该把守合同重信用作为核心价值观和行业准则,积极参与守合同重信用的活动,不断提升自身的守合同重信用能力,为社会做出贡献,为自身的可持续发展打下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