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用卫生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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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用卫生法律法规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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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用卫生法律法规汇编常用卫生法律法规汇编本汇编了常用的卫生法律法规,以供参考使用。

以下是各章节的细化内容:第一章:公共卫生管理1.1 卫生行政管理1.1.1 卫生行政部门职责和权限1.1.2 卫生行政执法机构设置和职责1.2 疾病预防控制1.2.1 传染病防治法律法规1.2.2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1.3 医疗卫生机构管理1.3.1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管理1.3.2 医疗卫生机构质量管理1.4 卫生监督1.4.1 卫生监督执法管理1.4.2 食品卫生监督管理第二章:环境卫生管理2.1 水污染防治2.1.1 水污染防治法律法规2.1.2 饮用水卫生管理2.2 空气污染防治2.2.1 大气污染防治法律法规2.2.2 室内空气质量管理2.3 噪声污染防治2.3.1 噪声污染防治法律法规2.3.2 噪声卫生管理2.4 固体废物管理2.4.1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律法规2.4.2 垃圾分类管理第三章:食品卫生管理3.1 食品安全监管3.1.1 食品安全法律法规3.1.2 食品生产管理3.2 食品添加剂管理3.2.1 食品添加剂法律法规3.2.2 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3.3 食品卫生标准3.3.1 食品卫生标准法律法规3.3.2 食品卫生标准设置和执行第四章:职业卫生管理4.1 职业病防治4.1.1 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4.1.2 职业卫生管理体系4.2 职业卫生监督4.2.1 职业卫生监督法律法规4.2.2 职业卫生监测与评价附件:附件1:传染病防治法附件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条例附件3:医疗机构执业许可管理办法附件4:食品安全法附件5:大气污染防治法附件6:噪声污染防治法附件7: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附件8: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办法附件9:职业病防治法附件10: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办法法律名词及注释:1. 传染病:指由感染病原体引起并具有传播性的疾病。

2.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指突发且可能对公共卫生造成重大影响的突发事件。

职业卫生法律法规清单

职业卫生法律法规清单

职业卫生法律法规清单一、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防治法》是中国职业卫生法规中的重要法律法规之一,是保护劳动者健康与安全的基础。

该法规对职业病预防、诊断、治疗和赔偿等方面提供了明确的规定。

1.1 职业病的定义与范围根据《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是由于劳动过程中的有害因素引起的、以慢性发病特点为主的疾病,包括职业性肺尘病、职业性中毒、职业性皮肤病以及其他职业病。

1.2 职业病的预防和控制为了预防和控制职业病,该法规规定了雇主和劳动者的职责。

雇主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保障劳动者安全健康,包括但不限于提供个人防护用品、安排职业卫生培训等。

劳动者则有权要求雇主提供合理的工作环境和条件,以保证自身的健康与安全。

1.3 职业病的诊断与治疗《职业病防治法》要求职业病诊断和鉴定机构按照相关标准进行诊断和鉴定。

一旦确诊为职业病,雇主应当及时报告,采取相应的治疗措施,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1.4 职业病的赔偿该法规明确了职业病的赔偿责任和赔偿的范围。

劳动者若因职业病导致损害,有权要求赔偿。

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补助、抚恤金等。

二、职业卫生管理办法《职业卫生管理办法》是为了加强职业卫生管理工作,确保劳动者的健康安全而制定的。

2.1 职业卫生管理的责任雇主应当设立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负责职业卫生管理工作。

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为劳动者提供咨询和培训。

2.2 职业卫生检测与评估雇主应当定期进行职业卫生检测与评估,确保工作环境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若检测结果不符合要求,应当采取相应的改善措施。

2.3 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雇主应当采取必要的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购买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改善工作场所的卫生条件等。

劳动者在工作中有权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同时要按照相关规定正确使用。

2.4 职业卫生知识宣传雇主有责任向劳动者宣传职业卫生知识,提高劳动者的安全意识和健康保护意识。

劳动者也应该积极配合雇主的宣传工作,提高自身的卫生意识和防护能力。

《常用卫生法律法规》试题及答案

《常用卫生法律法规》试题及答案

《常用卫生法律法规》试题及答案1.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员的证书应由哪一部门签发 AA。

同级人民政府B。

同级卫生行政部门C。

上一级人民政府D。

上一级卫生行政部门2.我国饮用水的卫生标准(GB574985)中规定 BA.每毫升饮水中细菌总数不超过10个B.每毫升饮水中细菌总数不超过100个C.每毫升饮水中细菌总数不超过1000个D。

每100毫升饮水中细菌总数不超过10个3.各级卫生防疫站对学校卫生工作承担的任务不包括 DA。

实施学校卫生监测B。

制定学生常见病、传染病、地方病的防治计划C。

开展学校卫生服务D。

对新建、改建、扩建校舍的选址、设计施行卫生监督4..《传染病防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卫生防疫机构在接到某些传染病疫情报告后,应立即报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应立即报告当地政府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

下列五组疾病中,哪一组是符合规定的 BA.霍乱、鼠疫、肺炭疽、黑热病B.霍乱、鼠疫、肺炭疽、艾滋病C。

霍乱、鼠疫、肺炭疽、登革热D。

霍乱、鼠疫、艾滋病、布氏杆菌病5.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不适用于 DA.宾馆B.舞厅D.商场6。

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工作的执行部门是 CA。

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B.县级以上卫生防疫机构C.各级卫生防疫机构D。

同级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7。

血液发出后,受血者和供血者的血样保存于2~6℃冰箱中至少应保存多少天 DA。

4天B.5天C.6天D.7天8.对医师的业务水平、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状况,依法享有定期考核权的单位是 BA。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B.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机构或者组织C。

医师所在地的医学会或者医师协会D。

医师所工作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9。

医疗保健机构提供的母婴保健指导的内容包括 DA。

对孕妇提供心理方面的指导B.对孕妇提供营养方面的指导C。

对指定传染病的发病、治疗和预防方法提供医学意见D。

对碘缺乏症等地方病的发病原因,治疗和预防提供医学意见10。

常用卫生法律法规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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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用卫生法律法规汇编常用卫生法律法规汇编第一章基础卫生法律法规第一节《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法》第二节《传染病防治法》第三节《食品安全法》第四节《环境保护法》第五节《职业病防治法》第六节《职业卫生管理条例》第七节《药品管理法》第八节《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九节《卫生监督条例》第二章健康教育法律法规第一节《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二节《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健康促进条例》第三节《草地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第四节《非法行医行为若干规定》第五节《白求恩式卫生纸免费使用管理办法》第三章医疗卫生法律法规第一节《卫生机构医疗工作常规》第二节《传染病预防和救治法实施条例》第三节《医疗纠纷处理办法》第四节《医保药品目录管理办法》第五节《结核病防治工作管理办法》第四章药品管理法律法规第一节《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第二节《医药行业营销人员行为规范》第三节《医疗设备监督管理条例》第四节《药品广告审查发布办法》第五节《医疗器械生产许可管理规定》第五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第一节《食品生产经营工作管理办法》第二节《食品安全追溯管理条例》第三节《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规定》第四节《食品安全标识管理条例》第五节《罚没财产处理办法》第六章环境卫生法律法规第一节《环境保护工作违法行为处理办法》第二节《危险废物经营许可条例》第三节《卫生监测奖励办法》第四节《噪声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办法》第五节《卫生行政执法工作规定》附件: 此处列出相关法律法规的附件,包括相关规范、指导文件等。

法律名词及注释:1. 卫生法律法规:指与卫生相关的法律法规,包括传染病防治、食品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规。

2. 健康教育:指对公众普及健康知识,提高健康素养的教育活动。

3. 医疗卫生法律法规:指与医疗卫生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包括医疗机构管理、医疗纠纷处理等方面的法规。

4. 药品管理法律法规:指与药品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包括药品生产质量管理、医药行业营销规范等方面的法规。

卫生监督常用法律法规知识

卫生监督常用法律法规知识

卫生监督常用法律法规知识随着医疗卫生事业的不断发展,卫生监督工作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作为维护公众健康的重要手段,卫生监督工作必须依靠科学的法律法规支撑。

在本文中,我们将系统地介绍卫生监督常用的法律法规知识,以提高人们的法律意识,保障公众健康。

一、卫生监督法律法规的分类在了解具体的法规前,我们需要明确卫生监督法律法规的分类。

目前,卫生监督法律法规主要分为以下几类:1.宪法和法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法》等,它们是最重要、最基础的法律文书,是其他法律的基础和指导思想。

2.行政法规:是由国务院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的文件,如《传染病防治法实施条例》、《良好医疗行为规范》等,规定了卫生监督的组织管理及运行过程的具体策略和操作方法。

3.部门规章:是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省级卫生健康委员会或市县级卫生健康部门制定的文件,如《医疗机构管理条例》、《非法行医治安管理规定》等,是卫生监督工作的有力支撑。

4.行业标准和技术标准:是为确保卫生监督的顺利进行而制定的,如《医疗卫生机构消毒技术规范》、《手卫生操作规范》等,是卫生监督工作的科学依据。

二、卫生监督中的关键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它是制定传染病卫生监督政策的基本文件之一,遵循该法律,各级卫生部门应根据国家制定的疾病监测和防治标准,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确保卫生监督的顺利进行。

该法律还规定了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报告、隔离和治疗等措施,保护了公众健康。

2.《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是卫生监督工作的重要职能之一。

该法律规定了食品生产者、经营者必须按照安全标准生产和销售食品;同时,该法律还规定了食品安全监督的具体措施,如检验检测、监督抽检、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等,以确保食品安全事故的及时应对和防范。

3.《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该法规制定了医疗机构的基本规范和标准,为卫生监督工作提供了重要依据。

规定了医疗机构的人员标准、设备标准、药品标准等,保障了患者的健康利益。

常用卫生法律法规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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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用卫生法律法规汇编常用卫生法律法规汇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汇编包括卫生领域内常用的法律法规,以维护并促进公民身体健康,维护国民卫生安全,保障公众利益为宗旨。

第二章卫生行政管理第一节卫生行政组织第二节卫生人员管理第三章传染病防控第一节传染病监测与报告第二节传染病预防控制第四章食品安全第一节食品生产与经营许可第二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第三节食品添加剂与食品药品安全第五章药品管理第一节药品注册与生产许可第二节药品生产质量管理第三节药品价格与采购管理第六章医疗机构管理第一节医疗机构设置与执业许可第二节医疗机构质量管理第三节医疗器械管理第七章医师与护士管理第一节医师执业和注册管理第二节护士执业和注册管理第八章疫情防控第一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第二节病原体与管理第九章环境卫生管理第一节空气污染防治第二节水污染防治第三节噪声与辐射污染防治附件列表:1:卫生行政组织组织架构图2:传染病报告表格范例3:食品检测与抽样方法手册5:医疗机构质量管理评估指标表6:医师执业注册申请材料清单7: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范例8:空气质量监测站点分布图9:水源保护区划图法律名词及注释:1:卫生行政组织:对卫生行政工作进行管理和领导的机构。

2:传染病监测与报告:对传染病进行监测和及时报告的工作。

3:食品生产与经营许可:对食品生产和经营行为进行许可的管理制度。

4:药品注册与生产许可:对药品的注册和生产许可进行管理的制度。

5:医疗机构设置与执业许可:对医疗机构的设置和执业行为进行许可的管理制度。

6: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和管理的制度。

7:空气污染防治:对空气污染进行防治的管理制度。

8:水污染防治:对水污染进行防治的管理制度。

《常用卫生法律法规》试题及答案

《常用卫生法律法规》试题及答案

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常用卫生法律法规》试题及答案1.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员的证书应由哪一部门签发 AA.同级人民政府B.同级卫生行政部门C.上一级人民政府D.上一级卫生行政部门2.我国饮用水的卫生标准(GB574985)中规定 BA.每毫升饮水中细菌总数不超过10个B.每毫升饮水中细菌总数不超过100个C.每毫升饮水中细菌总数不超过1000个D.每100毫升饮水中细菌总数不超过10个3.各级卫生防疫站对学校卫生工作承担的任务不包括 DA.实施学校卫生监测B.制定学生常见病、传染病、地方病的防治计划C.开展学校卫生服务D.对新建、改建、扩建校舍的选址、设计施行卫生监督4..《传染病防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卫生防疫机构在接到某些传染病疫情报告后,应立即报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应立即报告当地政府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

下列五组疾病中,哪一组是符合规定的 BA.霍乱、鼠疫、肺炭疽、黑热病B.霍乱、鼠疫、肺炭疽、艾滋病C.霍乱、鼠疫、肺炭疽、登革热D.霍乱、鼠疫、艾滋病、布氏杆菌病5.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不适用于 DA.宾馆B.舞厅C.教室6.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工作的执行部门是 CA.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B.县级以上卫生防疫机构C.各级卫生防疫机构D.同级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7.血液发出后,受血者和供血者的血样保存于2~6℃冰箱中至少应保存多少天 DA.4天B.5天C.6天D.7天8.对医师的业务水平、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状况,依法享有定期考核权的单位是 BA.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B.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机构或者组织C.医师所在地的医学会或者医师协会D.医师所工作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9.医疗保健机构提供的母婴保健指导的内容包括 DA.对孕妇提供心理方面的指导B.对孕妇提供营养方面的指导C.对指定传染病的发病、治疗和预防方法提供医学意见D.对碘缺乏症等地方病的发病原因,治疗和预防提供医学意见10.黄某2001年10月因医疗事故受到吊销医师执业证书的行政处罚,2002年9月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申请重新注册。

常用卫生法律法规(一)2024

常用卫生法律法规(一)2024

常用卫生法律法规(一)引言概述:卫生法律法规是为了保护人民的健康和生命安全,规范卫生行为以及管理卫生事务而制定的法律和法规。

本文将介绍常用的卫生法律法规,并从五个方面进行阐述。

一、卫生行为规范1. 身体卫生:- 在公共场所保持个人卫生;- 按时洗手,防止传染疾病的传播;- 注意个人饮食卫生,避免食物中毒;- 勤换洗衣物,保持干净整洁。

2. 环境卫生:- 强调公共场所的清洁;- 垃圾分类,垃圾及时清理;- 注意室内通风,保持空气清新;- 防止污水、噪音等卫生问题。

3. 食品安全:- 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规;- 加强食品源头把关,确保食品质量;- 定期检查餐饮企业,防止食品污染;- 提倡健康饮食,减少食品出现安全问题的可能性。

4. 医疗卫生:- 提倡公众参与医疗卫生活动;- 加强医疗机构的风险管理;- 加强疾病预防控制;- 保护患者的合法权益。

5. 传染病防控:- 发现传染病病例要及时报告;- 对感染者采取隔离措施;- 接种疫苗,提高免疫力;- 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防控意识。

二、卫生管理体制1. 卫生行政部门:- 负责制定卫生管理政策和法规;- 监督卫生机构的运行和管理;- 指导卫生工作并协调各方合作。

2. 卫生机构:- 提供医疗、预防和保健服务;- 负责疾病防控和卫生监督;- 实施医疗质量管理和监管。

3. 卫生工作者:- 遵守职业道德和行为准则;- 严格按照卫生法规进行操作;- 提供高质量的卫生服务;- 及时报告疫情和卫生问题。

4. 公众参与:- 积极参与卫生宣传和教育活动;- 配合政府开展卫生工作;- 发现卫生问题及时上报。

5. 企事业单位:- 负责管理本单位的卫生工作;- 配合政府卫生机构的监督检查;- 建立健康安全管理制度。

三、卫生法律法规的责任1. 法律责任:- 规定卫生违法行为的处罚;- 保护公众的健康权益;- 严惩犯罪行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2. 行政责任:- 对违法行为开展调查处罚;- 督促卫生机构改进管理;- 监督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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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第十四条 医师经注册后,可以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按照注 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从事相应的医疗、 预防、保健业务。 未经医师注册取得执业证书,不得从事医师执业活动。
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因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 止不满二年的; (三)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 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 (四)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不宜从事医疗、预防、保健 业务的其他情形的。
第二十七条 医师不得利用职务之便,索取、非法收受患者财 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第二十八条 遇有自然灾害、传染病流行、突发重大伤亡事故 及其他严重威胁人民生命健康的紧急情况时,医师应当服 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调遣。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第二十九条 医师发生医疗事故或者发现传染病疫情时, 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所在机构或者卫生行政部 门报告。 医师发现患者涉嫌伤害事件或者非正常死亡时,应 当按照有关规定向有关部门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第十六条 医师注册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所在的医疗、预防、 保健机构应当在三十日内报告准予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卫 生行政部门应当注销注册,收回医师执业证书: (一)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的; (二)受刑事处罚的; (三)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的; (四)依照本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暂停执业活动期满,再次考 核仍不合格的; (五)中止医师执业活动满二年的; (六)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不宜从事医疗、预防、保 健业务的其他情形的。
格,经注册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的专业 医务人员,适用本法。本法所称医师,包括执业医 师和执业助理医师。 第八条 国家实行医师资格考试制度。医师资格考试 分为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和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第九条 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参加执业医师资 格考试: (一)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在执 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试用期 满一年的; (二)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具有高等学 校医学专科学历,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 满二年的;具有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在医 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五年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第二十二条 医师在执业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遵守技术操作规范; (二)树立敬业精神,遵守职业道德,履行医师职责,
尽职尽责为患者服务; (三)关心、爱护、尊重患者,保护患者的隐私; (四)努力钻研业务,更新知识,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五)宣传卫生保健知识,对患者进行健康教育。
第二十五条 医师应当使用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使用的药品、消 毒药剂和医疗器械。除正当诊断治疗外,不得使用麻醉药品、 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和放射性药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第二十六条 医师应当如实向患者或者其家属介绍病情,但应 注意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 医师进行实验性临床医疗,应当经医院批准并征得患者本 人或者其家属同意。
第十九条 申请个体行医的执业医师,须经注册后在医疗、预 防、保健机构中执业满五年,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审 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行医。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第二十一条 医师在执业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一)在注册的执业范围内,进行医学诊查、疾病调查、医 学处置、出具相应的医学证明文件,选择合理的医疗、预防、 保健方案; (二)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标准,获得与本人执 业活动相当的医疗设备基本条件; (三)从事医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学术团体; (四)参加专业培训,接受继续医学教育; (五)在执业活动中,人格尊严、人身安全不受侵犯; (六)获取工资报酬和津贴,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 (七)对所在机构的医疗、预防、保健工作和卫生行政部门 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依法参与所在机构的民主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第十条 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或者中等专 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 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年的,可 以参加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第十二条 医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取得执业医 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
第十三条 国家实行医师执业注册制度。取得医 师资格的,可以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 生行政部门申请注册。
第三十条 执业助理医师应当在执业医师的指导下,在 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按照其执业类别执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第三十一条 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机构或者 组织应当按照医师执业标准,对医师的业务水平、工作成绩 和职业道德状况进行定期考核。 对医师的考核结果,考核机构应当报告准予注册的卫生行政 部门备案。 对考核不合格的医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可以 责令其暂停执业活动三个月至六个月,并接受培训和继续医 学教育。暂停执业活动期满,再次进行考核,对考核合格的, 允许其继续执业;对考核不合格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 生行政部门注销注册,收回医师执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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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处方管理办法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 护士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自1999年5月1日起施行。 第二条 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第十七条 医师变更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等注册事 项的,应当到准予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依照本法第十三条 的规定办理变更注册手续。
第十八条 中止医师执业活动二年以上以及有本法第十五条规 定情形消失的,申请重新执业,应当由本法第三十一条规 定的机构考核合格,并依照本法第十三条的规定重新注册。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第二十三条 医师实施医疗、预防、保健措施,签署有关医学证 明文件,必须亲自诊查、调查,并按照规定及时填写医学文书, 不得隐匿、伪造或者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医师不得出具 与自己执业范围无关或者与执业类别不相符的医学证明文件。
第二十四条 对急危患者,医师应当采取紧急措施进行诊治;不 得拒绝急救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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