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版医院十八项核心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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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制度

(1)首诊负责制度。

(2)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3)会诊制度。

(4)分级护理制度。

(5)值班与交接班制度。

(6)难病例讨论制度。

(7)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8)术前讨论制度。

(9)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10)查对制度。

(11)手术安全核查制度。

(12)手术分级管理制度。

(13)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

(14)危急值报告制度。

(15)病历管理制度。

(16)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17)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18)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核心制度(一)

首诊负责制度

首诊负责制是体现我院医务人员对患者高度负责,防止因推诿病人而贻误救治时机,保证患者来院后得到认真、及时的诊治抢救的一项重要制度。

一、首诊科室是指患者来院就诊的第一科室,该科室接诊医师为首诊医师。首诊负责制是指首诊医师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诊治患者,而应热情接待,详细询问病史,详细检查,认真书写病历和各种检查申请单,提出诊断和处理意见。

二、对危重抢救患者,首诊医师必须迅速组织人员在3分钟内实施抢救措施,不得以任何理由延误抢救时机,同时报告上级医师。

三、对外伤、病情复杂、科室间的“临界患者”,首诊科室接诊后应进行详细检查,处理确有困难时,可邀请有关科室会诊,被邀请会诊医师应随叫随到,通力合作,积极抢救,不得推诿或借故离开抢救现场。

四、患者如需留急诊科观察时,要建立观察病历,首诊医师要及时开出医嘱,通知护士执行。在观察期间,医护人员要定时巡视患者,记好病程记录,对疑难病例要及时请科主任或专业医师协助诊治。

五、病情涉及到两科以上的患者,如需住院治疗,应按照“专病专治”原则根据患者的主要病情收住院,如有争议由门诊部主任根据病情决定,科室不得以任何借口拒收患者。在未确定接受科室前,首诊科室医师要对患者全面负责。

六、患者如需转科治疗,须经转入科室会诊同意。转科前,由首诊医师开写转科医嘱,并写好转科记录。转出科室需派人陪送到转入科室,向值班人员交待有关情况。

七、因技术力量、设备条件限制本院不能诊治,必须转院的患者,应征得患者或其亲属的同意、签字后方可转院,必要时向医务科或分管院长报告,并提前与接收医院联系,同时做好病情记录,妥善安排途中护送事宜;如估计患者途中可能加重病情或死亡者,应留院处置,带病情稳定后再行转院;若患者家属主动要求转院,要做好相关的医疗文书记载。

八、各科首诊医师均应以患者为中心,将患者的生命放在第一位,以医院的整体利益为重,通力合作。严禁在患者及家属面前争执、推诿。

核心制度(二)

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一、查房频次及时限

1、主任、副主任医师查房,每周至少2次,应有主治医师、住院医师、进修医师、实习医师、护士长等有关人员参加。对危重患者应有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即时查房并有记录;对新入院或新转入的患者必须在48小时内进行查房。

2、主治医师查房,每日至少1次,应有住院医师及有关人员参加,由住院医师负责记录和落实诊疗计划。对危重患者应随时查房并有记录;必须在24小时内对新入院或新转入的患者进行查房。

3、住院医师查房,每日至少2次,对所分管患者要全面负责,对危重患者随时观察病情变化并及时检查处理。

二、查房内容要求

1、主任、副主任医师查房,应及时解决疑难病例的诊断和治疗,并能体现出当前国内外最新医疗水平的进展;审查对新入院、疑难病症或危重患者的诊断、治疗计划;决定重大手术、特殊检查及特殊治疗;抽查医嘱、病历、护理质量;听取医师、护士对诊疗护理的意见;进行必要的教学工作,包括对各级医师的指导,重点帮助主治医师解决在诊疗中未能解决的问题。

2、主治医师查房,要求对所分管病人进行系统查房,尤其对新入院、危重、诊断未明、治疗效果不好的患者进行重点检查与讨论,完善诊疗方案;听取医师、护士的反映;检查病历并纠正其中错误的记录;检查医嘱执行情况及治疗效果;决定出院、转院(科)、会诊;检查合理用药;听取患者对医护人员的意见。

3、住院医师查房,要求重点巡视危重、疑难、新入院、待诊断及手术后的患者,同时巡视一般患者;分析各种检查化验结果,提出进一步检查和治疗意见;书写病历、医嘱,检查当天医嘱执行情况及疗效;主动征求患者对诊疗护理和生活方面的意见;详细记录上级医师的诊疗意见,认真执行上级医师的指示,并及时向上级医师报告;帮助实习医师做好新入院患者的体格检查及病历书写工作。

三、查房基本规范

1、查房前,应明确查房的患者及患者数,以掌握本次查房的概况并能对查房时间加以控制,避免顾此失彼。

2、下级医师及参加查房的护理人员应做好相应准备工作,如病历、影像学资料、化验检查报告、所需检查器材等。

3、查房应严格掌握医师级别,作到自上而下逐级严格要求,不能越级行使权力。

4、查房时做到衣着整洁、佩戴胸卡、防范严密,必要时戴口罩和手套进行操作,站立时应有站姿,不得斜倚乱靠,不得交头接耳,更不允许说不适宜的语言,以免造成不良影响及后果。

5、查房时各级医师站位应予严格规定。主任医师站立于患者右侧;主治医师站立于主任医师右侧;住院医师站立于患者左侧,与主任医师相对;护士长站立于床尾;其他人员站于周围,与主要查房人员保持一定距离,以确保充分的检查空间。

6、带教学生应在上级医师指导下进行各种检查与操作,并必须征得患者本人同意方可进行。

7、节假日查房必须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坚持查房。

8、护理查房每周至少进行1次,由护士长组织护理人员检查护理质量,结合实际教学,研究解决疑难问题。

9、行政查房,院领导及各职能科室负责人,可有计划有目的地定期参加查房,检查了解患者治疗情况和临床工作各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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