滑雪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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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制度

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制度

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制度第一章法律背景与制度目的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社会体育指导员的从业行为,保障其权益,提高社会体育服务质量,促进全民健身事业的发展而制定的管理规范。

本制度旨在确保社会体育指导员具备必要的资质和素质,严格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履行职责,为公众提供专业的体育指导服务。

第二章社会体育指导员资质认定1. 社会体育指导员申请资格认定材料包括个人身份证明、相关学历证书、体育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等必备文件。

2. 资格认定机构应根据相关要求对申请人的资格进行审核,包括专业知识测试、实践经验考核等环节,确保申请人具备必要的能力和知识,符合社会体育指导员的从业要求。

第三章社会体育指导员从业行为准则1. 社会体育指导员应以高度的职业道德意识和责任心开展工作,维护行业声誉。

2. 社会体育指导员应注重自身形象和仪表,保持良好的生活习惯和体魄。

3. 社会体育指导员应积极开展公益活动,关注弱势群体的体育需求,并提供适合他们的指导服务。

4. 社会体育指导员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

第四章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与考核1. 社会体育指导员应定期参加培训活动,不断提升专业知识和技能。

2. 培训内容包括体育理论知识、教学方法、急救技能等,并必须通过相应的考核才能获得继续从业的资格。

3. 培训机构应定期开展考核评估工作,对社会体育指导员的专业能力进行评价和监督。

第五章社会体育指导员奖惩机制1. 对于表现优秀的社会体育指导员,应给予嘉奖和激励,以鼓励他们发挥更好的作用。

2. 对于违反职业道德、从事违法违规行为的社会体育指导员,应进行严肃处理,包括取消从业资格、追究法律责任等。

第六章社会体育指导员权益保障1. 社会体育指导员在工作中的合法权益应受到保护,包括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等。

2. 涉及社会体育指导员权益的纠纷应及时处理,确保其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第七章监督与评估1. 执法部门应对社会体育指导员的从业行为实施有效的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制度范本

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制度范本

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制度范本社会体育指导员是负责在社会体育领域开展体育活动、指导体育锻炼、提供专业咨询等工作的专职人员。

为了保证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工作质量和效果,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管理制度。

下面是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制度范本,共____字。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社会体育指导员的管理,提高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工作水平,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工作,包括整体管理、培训与评价、绩效考核、奖惩以及权益保障等方面。

第三条社会体育指导员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体育伦理,秉持公正、客观、负责的原则,履行职责,保证工作质量和效果。

第四条社会体育指导员应具备良好的体育学科知识、指导技能以及较强的沟通与协调能力。

同时,应具备较高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树立良好的行业形象。

第二章培训与评价第五条社会体育指导员应定期参加体育指导员培训。

培训内容包括体育学科知识、指导技巧、职业道德与伦理规范、应急处置等相关内容。

培训方式可以采用线上学习、集中培训或定期观摩交流等形式。

第六条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由相关行政部门或资质认证机构负责组织。

培训期限一般不少于40学时,认证合格后才能从事社会体育指导员工作。

第七条社会体育指导员应定期接受绩效评价。

绩效评价内容包括工作完成情况、工作质量、服务态度等方面的考核。

评价方式可以采用考核问卷、组织考察或面对面交流等形式。

第八条社会体育指导员的绩效评价结果将作为考核、奖惩以及职务晋升的参考依据。

第三章绩效考核第九条社会体育指导员工作绩效考核按年度进行。

绩效考核分为主观评价和客观评价。

第十条主观评价主要考察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工作能力、工作态度、服务质量等方面的情况。

评价人员可以包括指导员上级、承办单位负责人、服务对象等多方人员。

第十一条客观评价主要基于实际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包括活动开展情况、工作成果等具体表现。

评价方式可以采用考核问卷、活动报告、客户满意度调查等形式。

第十二条绩效考核结果将作为社会体育指导员的绩效考核、职务晋升以及奖惩决定的参考依据。

社会体育指导员制度与管理介绍

社会体育指导员制度与管理介绍
社会体育指导员制度与管理
• 一、发展现状 1、建立和完善法规政策体系 2、建立和完善组织管理体系 3、建立和完善培训审批体系 4、建立和完善管理服务体系 5、建立和完善宣传激励体系 6、建立和完善活动指导体系
• 二、目标任务 1、处理好指导员数量和质量之间的关系 2、处理好指导员理论知识和健身技能之间的关系 3、处理好指导员培训和使用之间的关系,实现协调发展 4、处理好指导员技术等级制度和开展全民健身志愿服务 5、处理好指导员行政管理和社会管理 6、处理好指导员自发服务和规范服务之间的关系 7、处理好指导员履行义务和政府投入之间的关系
残疾人体育健身指导员课程设计
• 一、培训工作 1、三性:必要性、科学性、复杂性(一对一指导) 2、政策要求
• 二、培训目标
1、“宣传者”:鼓励残疾人积极参加健身 活动
2、“指导者”:残疾人健身指导员
3、“组织者”:怎么组织,引起全社会的 重视
本教材是我国第一部残疾人体育健身指导 员培训教材
• 三、培训原则 1、实用性 2、灵活性 3、规范性 4、自主性
• 二、残疾人体育健身活动的特点 1、参与者的广泛性 2、活动范围的区域性 3、内容形式的多样性 4、组织开展的灵活性 5、功能的康复性
• 三、残疾人体育健身活动的组织与实施 1、前期筹备工作 2、组织实施工作 3、后期总结工作
• 爱心 • 耐心 • 恒心
谢谢!
• 四、培训内容 1、工作规范 2、基本知识 3、组织管理 4、训目的 2、培训对象
社区残疾人体育健身活动的组织与实施
• 一、我国残疾人体育健身活动的基本形式 1、组织开展残疾人体育竞赛活动 2、开展残疾人健身咨询活动 3、组织残疾人健身项目展示与表演 4、举办残疾人健身专题研讨会议 5、组织残疾人健身知识的培训与健身指导

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办法

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办法

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的发展,规范社会体育指导员工作,发挥社会体育指导员在全民健身活动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全民健身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社会体育指导员,是指在社会体育活动中不以收取报酬为目的,向公众提供传授健身技能、组织健身活动、宣传科学健身知识等志愿服务,并获得技术等级称号的人员。

第三条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称号由低到高分为: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二级社会体育指导员、一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国家级社会体育指导员。

第四条鼓励社会体育指导员经常从事社会体育指导工作,坚持科学、文明、安全、诚信的原则,因人、因时、因地制宜,提高被指导者的健身技能和身体素质,推动全民健身活动的开展。

第五条县级以上体育主管部门对社会体育指导员进行免费培训和注册管理,组织和推动各种社会力量支持开展社会体育指导员工作,发挥社会体育指导员在体育公共服务中的作用。

第六条对在社会体育指导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社会体育指导员,各级体育主管部门和有关组织、单位应当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七条国家体育总局主管全国的社会体育指导员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体育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工作。

各级体育主管部门应当将社会体育指导员工作纳入体育工作规划,列入体育工作考核评价体系,为社会体育指导员开展工作提供指导、服务和保障,完善社会体育指导员工作的管理,依法对社会体育指导员工作进行检查与监督。

各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的日常工作,由指导工作所在地的县级体育主管部门实行属地管理。

第八条体育主管部门可委托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和有关社会体育组织(以下简称委托的组织 ),承担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的具体工作。

组织系统性较强且具有较好的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工作条件和能力的全国性行业、单项体育协会,经向国家体育总局申请并获得批准(以下简称经批准的协会 ),可负责本协会批准范围内的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工作。

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制度范本(2篇)

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制度范本(2篇)

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制度范本一、引言社会体育指导员是指具备一定专业知识和教学能力,从事社会体育活动予以指导、管理和组织的专业人员。

为了规范社会体育指导员的管理行为,提高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工作水平和服务质量,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职责和要求1.社会体育指导员应具备较高的专业素养和道德水平,熟悉和掌握相关体育知识和技能。

2.社会体育指导员应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能够与各级组织和相关部门进行有效的合作。

3.社会体育指导员应具备较强的组织和管理能力,能够对体育活动进行科学安排和有效管理。

4.社会体育指导员应积极参与培训和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

三、管理措施1.招聘和选拔(1)招聘和选拔社会体育指导员应采取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招聘和选拔的条件包括:年龄在25-45周岁之间,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3)招聘和选拔的程序包括:资格审查、面试和综合评定。

2.培训和考核(1)社会体育指导员应定期参加培训并通过相应的考核。

(2)培训内容主要包括:教学方法、管理技巧、运动训练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

(3)考核方式分为理论考试和实践操作,考核成绩以及格为标准。

3.管理和监督(1)社会体育指导员应遵守相关规章制度,履行职责并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

(2)相关部门应对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中的问题。

(3)社会体育指导员应接受上级部门的管理和指导,及时报告工作情况并接受巡查。

4.奖惩和激励(1)对于表现优秀、工作出色的社会体育指导员,可以给予嘉奖和奖励。

(2)对于违反职业操守、失职渎职的社会体育指导员,应根据情况给予相应的处罚。

(3)对于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工资待遇、职称评定和晋升等应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四、工作流程1.活动策划和组织(1)社会体育指导员应根据实际需要,制定详细的活动计划和方案。

(2)社会体育指导员应组织指导活动的准备工作,包括场地布置、器材准备等。

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制度(三篇)

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制度(三篇)

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制度社会体育指导员是在社会体育领域从事指导工作的专门人才。

他们广泛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促进公民身体素质提高,提高大众体育参与度,推动全民健身的发展。

为了规范社会体育指导员的管理工作,建立科学有效的管理制度是必不可少的。

本文将从制度的内容、实施过程和效果评价三个方面来进行阐述。

一、制度内容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制度的内容应包括:岗位设置与职责分工、培训与鉴定、考核与评价、激励与约束等几个方面。

1. 岗位设置与职责分工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制度应明确各个岗位的设置和职责分工。

不同等级的指导员应有不同的职责和权益。

一般可以根据指导员等级划分为初级、中级和高级三个等级。

初级指导员主要从事群众性体育活动的组织和指导工作;中级指导员在组织和指导工作的基础上,能够提供一些专业指导和技术支持;高级指导员是具有较高水平的专业人士,能够进行更加复杂和高级的体育指导工作。

2. 培训与鉴定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制度应明确指导员的培训和鉴定要求。

指导员的培训应包括理论知识的学习和实际操作的训练,培训内容应与指导员的职责和岗位要求相匹配。

培训结束后,应进行鉴定考核,通过鉴定的指导员可以获得相应的证书,并享受相应的待遇和权益。

3. 考核与评价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制度应建立科学有效的考核和评价体系。

可以通过定期的考核、实地观察和用户反馈等方式对指导员的工作进行评价。

评价结果将影响指导员的职称晋升和待遇提升。

4. 激励与约束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制度应设立一些激励措施和约束机制。

对于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指导员,可以给予奖励和表彰;对于工作不力或违规违纪的指导员,应进行相应的处罚和纪律处分。

二、实施过程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制度的实施过程应包括以下几个环节:1. 系统建设制定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制度前,需要进行前期的调研和分析,了解当前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工作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在制定制度时,应与相关部门进行协商,获得支持和共识。

制度内容的编写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并注重可操作性和可持续性。

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制度

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制度

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制度
是指对社会体育指导员进行管理和监督的一套体制和规范。

以下是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制度的一些重要内容:
1. 资格认定:社会体育指导员需要通过相关机构的认定,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同时需要持有合法的证书或执业资格。

2. 职责和权益:明确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工作职责和权益,包括指导体育活动、培训学员、组织比赛等方面的职责,以及享受社会保障、获得合理报酬等权益。

3. 培训与评估:社会体育指导员需要接受定期的培训,提升专业水平和教学能力。

同时,需要进行定期的评估和考核,确保其符合相关要求。

4. 遵守职业道德:社会体育指导员应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包括尊重学员、遵守竞赛规则、保护学员隐私等。

同时,需要维护自身形象,保持良好的职业操守。

5. 纠纷处理:针对社会体育指导员与学员、单位或其他相关方之间可能出现的纠纷,需要建立相应的纠纷处理机制,通过协商、调解或仲裁等方式解决纠纷。

6. 监督与检查:相关部门需要对社会体育指导员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其按规定履行职责,不违反法律法规和道德规范。

7. 奖惩制度:建立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奖惩制度,对表现优秀的指导员给予奖励和荣誉,对违规行为进行相应的处罚,以保证指导员队伍的质量和形象。

以上是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制度的一些基本内容,具体的管理细则和操作细节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制定和完善。

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办法

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办法

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社会体育指导员的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健身需求,促进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发展群众体育,是各级人民政府的重要公共服务职能,是贯彻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必然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和《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发展群众体育的意见》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二条社会体育指导员的组织管理由各级体育行政部门负责,包括制定相关政策、指导培训、组织审批、监督注册等。

第三条各级体育行政部门应建立社会体育指导员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信息共享和动态管理。

第三章培训教育第四条各级体育行政部门应定期组织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培训内容包括体育知识、技能、组织管理能力等。

第五条鼓励和支持社会体育指导员参加各种形式的继续教育和专业进修,提高自身素质。

第四章申请审批第六条凡符合社会体育指导员条件的人员,均可向当地体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第七条体育行政部门收到申请后,应按照相关标准和程序进行审批,合格的颁发社会体育指导员证书。

第五章注册办理第八条获得社会体育指导员证书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注册,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第九条注册内容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培训经历、工作业绩等,注册信息将作为管理和考核的依据。

第六章工作保障第十条各级体育行政部门应保障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工作条件,包括合适的场地、器材等。

第十一条鼓励社会各界为社会体育指导员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促进其工作的开展。

第七章服务规范第十二条社会体育指导员应遵守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提供科学、安全的健身指导服务。

第十三条社会体育指导员应根据不同年龄、性别、身体状况的人群需求,制定个性化的健身计划。

第八章奖励处罚第十四条对于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社会体育指导员,应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五条对于违反管理办法或造成不良影响的社会体育指导员,将视情况给予警告、暂停工作或撤销资格的处罚。

第九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各级体育行政部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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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培训对象 第五条 凡从事指导员工作的人员必须参 加培训,并取得初级合格证书,方能上 岗就业。 第六条 在滑雪现场工作的安全巡查员、 救护员及管理层人员亦应参加培训,并 取得合格证书。

第三章
层次及标准
第七条 指导员培训工作分为初、中、高三个 层次。学员不得越级参加培训,即参加中级班 培训的学员必须取得初级班培训的合格证;参 加高级班的培训学员必须取得中级班的合格证。 第八条 指导员的工作是一种特殊的行业,要 求从业者具备端正的思想作风、良好的仪表形 象、较好的(普通话)语言表述能力、身体健 康。


初步掌握组织大众滑雪者的教练方法。
掌握滑雪一般外伤的防治知识与方法。

第十条 中级班培训学员结业后应达到的业务标准:

较好掌握滑雪身体锻炼的理论与方法,能组织大众滑雪 运动的比赛。
能很好掌握滑雪相关理论、技术。对地形、雪质有较好 的适应能力及应对技术。 基本掌握对滑雪器材的结构、应用范围及维修涂蜡知识。 能进行常见的运动外伤的处置。 能够制定较科学的教学计划,能够较好组织大众滑雪的教 练工作 。
高级班:以解决实际问题和科学研究、研讨疑难问题 为主。

第五章 培训时间、时数及形式
第十四条 初级班培训4天,24学时。 中级班培训8天,48学时。其中24学时集中培训,24学 时由教师布置作业自学。 高级班培训 10 天, 60 学时,其中 24 学时集中培训, 36 学时由教师布置作业自学,撰写论文。 第十五条 学员每一期缺席教学总学时的三分之一以上 者,不发结业合格证。 第十六条 采用灵活多样的教学形式,低级班以讲授、 录像教学、实践为主;高级班以研讨、研究、自学为 主。 第十七条 指导员原则上每两年接受一次培训,每年度 冬初注册一次。
第八章
组织管理
第二十四条 实施指导员岗位培训制度是提高指导员素质和能 力,保证大众滑雪运动健康、持久发展的一项重大措施,是规范 滑雪市场一项重要举措,各级滑雪协会都应重视这一工作。 第二十五条 各级滑雪管理部门、所有滑雪场所都要严格执行 指导员持证上岗制度,各级滑雪协会有权进行监督、检查和处理。 第二十六条 指导员的培训,将根据实际情况,统一管理,分 地区分别实施,中国滑雪协会将直接派出技术代表指导工作或委 托当地滑雪协会负责实施。 第二十七条 负责大众滑雪指导员培训的承办单位,将负责培 训班的全部业务和管理工作,要精心组织、严格管理、总结经验、 确保办班的质量。 第二十八条 要建立指导员培训档案,有关培训工作的资料一律入档 管理。
滑雪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办法

近些年来,我国大众滑雪运动迅速发 展,滑雪场所不断增多,滑雪人口不断 增加,为了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为了 有计划、按步骤地培训合格的滑雪社会 体育指导员,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滑雪社会体育指导员(以下称指导员), 是指在群众性滑雪活动中从事滑雪运动技能传 授、健身指导和组织管理工作的人员。 第二条 对指导员培训的指导思想是以提高思想 素质、业务技术水平、组织教练能力为目的, 促进大众滑雪运动健康、规范、安全的发展。 第三条 培训教学的基本原则是从实际出发,培 训内容与方法具有针对性 实用性、按需施教, 使培训工作真正收到实效。 第四条 促使指导员“持证上岗”制度得以全 面实施,并为指导员实行“等级制”总结经验, 创造条件。Fra bibliotek第九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试行。 第三十二条 本规定的解释权归中国滑雪协会。


第十一条 高级班培训学员结业后应达到的业务标准:

较为系统的掌握滑雪技术理论与滑行方法。 具有很高的指导大众滑雪体能训练与技术理论讲解、 技术动作示范的能力。 具有组织大众滑雪比赛的能力。 能担任初、中级滑雪教练员的一般培训工作。 初步掌握滑雪科学研究的方法,能在教师指导下撰写 论文的能力。
第七章
合格证及其颁发


第二十一条 指导员岗位培训合格证系指参加某一级别 培训班的学员,如期完成了学习任务,经考核合格和 审批后由主管单位所发给的合格证,它是指导员上岗 任职、晋升的一种资质证明。 第二十二条 合格证分为初、中、高三种,由中国滑雪 协会印制与编号。 第二十三条 非经中国滑雪协会授权,任何其他单位或 个人均不得印制、发放“合格证”。违者一经查实, 追究当事者的责任。

第四章
培训内容

第十二条 培训班的培训将紧密结合滑雪选择的重点内 容,其它内容在培训结束之前由教师布置,学员自学。 第十三条 大众滑雪初、中、高三个级别的培训大纲与 教材由中国滑雪协会组织编审。大纲与教材的基本内 容: 初级班:以传授简单基本知识、技能和培养能力为主。

中级班:以学员掌握较为系统的滑雪的理论,掌握科 学施教的知识和能力为主。

第六章 考核
第十八条 培训班执行严格的考核制度,每个专题成绩评 定,采用百分制,60分为及格。 第十九条 总成绩评定的比例: 初级班:基本知识占 30% ,基本技能占 30% ,实践实习 占40%。 中级班:理论知识占20%,技能教学占15%,组织能力占 25%,制定锻炼计划能力占20%,作业占20%。 高级班:科学研究(论文)占50%,系统理论知识占 10% ,培训能力占 10% ,制定计划能力占 10% ,实习 (组织大众锻炼或比赛)能力占 10% ,研讨疑难问题 能力占10%。 第二十条 按第十九条计算出学生的总成绩,成绩及格者 颁发合格证。

第九条 初级班培训学员结业后应达到的业务标准。参加初级班培 训的人员应有一定的滑雪技术基础。在初级班的培训不是从零位 起步,而是得到一次系统、规范的培训与提高,达到如下业务标 准:

掌握滑雪身体锻炼的简单常识,滑雪比赛组织工作的基本常识。

掌握滑雪基础技术、简单理论及较规范的滑行技术。
初步掌握滑雪场地维修及滑雪器材选用、调整、维护的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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