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情况的技术转让所得不能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
汇算清缴新报表:技术转让所得税优惠具体操作注意点什么

汇算清缴新报表:技术转让所得税优惠具体操作注意点什么技术转让所得税优惠具体操作注意点技术转让作为一种常见的商业交易形式,积极促进了科技创新与经济发展。
在中国,税收政策也对技术转让所得给予了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旨在吸引更多的技术引进和转化,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
其中,汇算清缴新报表是一项关键的要求,需要遵守和注意的具体操作事项。
首先,汇算清缴新报表是个人所得税申报的一种表格,用于汇总和核对纳税人的全年收入、扣除、减免等情况,确定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对于技术转让所得税优惠,以下是一些具体操作注意点:1. 准确了解税收优惠政策:在填写汇算清缴新报表之前,纳税人应该充分了解有关技术转让所得税优惠政策的详细规定。
可以通过阅读相关法律法规、征求专业税务顾问的意见或咨询税务部门,确保对政策内容的准确理解。
2. 分清收入来源:纳税人在填写汇算清缴新报表时,需要准确分清技术转让所得的来源。
技术转让所得可以来自于国内企业,也可以来自于境外支付方。
根据税收政策的不同,来源的不同也会影响税务处理方式和税率。
3. 按时填报纳税申报信息:纳税人要按照税务部门规定的截止日期,准时填报汇算清缴新报表以及相关的纳税申报信息。
同时,应保证填报信息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如实申报技术转让所得,并保存相关凭证和证明材料。
4. 特殊计税方式的处理:对于享受技术转让所得税优惠政策的纳税人来说,可能会涉及到一些特殊的计税方式。
例如,中国税法对技术转让征收全球所得税,但可以优先在中国境内按照20%的税率征收,并享受多次减半的优惠。
纳税人在填报汇算清缴新报表时,需要按照税务政策要求,正确计算和申报税款。
5. 合理利用税收优惠扣除项目:为了进一步鼓励技术转让与创新,税务部门规定了一些针对技术转让所得税收优惠的扣除项目。
例如,对于直接从事技术转让和研发的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支出获得一定比例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在填报汇算清缴新报表时,纳税人应充分利用这些扣除项目,减少纳税负担。
技术转让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操作注意事项

技术转让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操作注意事项技术转让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是指国家针对技术转让行为提供的税收减免和优惠政策,旨在鼓励企业加大技术创新和技术转让力度,促进技术创新成果的转化和应用。
在进行技术转让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申请和操作过程中,合规与规范十分重要。
本文将针对技术转让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操作注意事项进行详细介绍。
首先,需要注意的是,享受技术转让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的企业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具备一定的条件。
例如,企业必须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合法获取技术转让授权,技术转让金额超过一定标准,并按照相关规定从事技术转让的利润仅能享受优惠政策等。
在申请技术转让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时,企业需要提供相关材料,如技术转让合同、技术转让评估报告、技术转让支付凭证等。
这些材料必须完整、准确,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例如,技术转让合同应明确技术转让的内容、期限、报酬等,评估报告应详细说明技术转让的价值和合理性等。
企业在进行材料准备时应格外注意,确保各项材料的真实性和合规性。
此外,企业在操作过程中还需留意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正确计算技术转让的所得税税基和所得税税率。
税基的计算方式是技术转让收入减去成本费用,其中成本费用可以包括合理的研发费用、评估费用和转让费用等。
企业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要求合理计算税基,以确保所报税额符合实际情况和法规要求。
此外,税率的选择也需遵循国家相关规定,税务部门对不同技术转让行为可能设置不同的优惠税率,企业应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税率。
其次,企业需注意合理配置税收优惠政策。
技术转让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一般包括两个方面,即免征或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免征或减免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等附加税。
企业在申请税收优惠政策时,应根据自身情况合理配置优惠政策,确保最大程度地享受相关优惠。
例如,企业可以根据具体技术转让行为选择免征或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政策,同时申请免征附加税的政策,以实现最佳税收效益。
十种情况的技术转让所得不能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共5页文档

十种情况的技术转让所得不能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为进一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发展,2008年开始实施的《企业所得税法》进一步加大了对技术转让所得的企业所得税优惠力度。
现行企业所得税政策规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 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虽然我国《企业所得税法》加大了对技术转让所得的优惠力度,但是,以下十种情况的技术转让所得,仍不能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需要引起征纳双方的注意:一、非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能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四)项规定: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四)项所称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是指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 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 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也就是说,非居民企业取得的技术转让所得不适用上述优惠政策,主要考虑到非居民企业取得的技术转让所得可以享受预提所得税优惠政策,甚至可以通过税收协定享受多的优惠,若再给予非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减免企业所得税优惠,有可能加大居民企业与非居民企业在税收待遇上的差别。
二、居民企业取得禁止出口和限制出口技术转让所得,不能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虽然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条的规定,一般来说,只要属于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的,不论是境内技术转让所得,还是境外技术转让所得,均可以享受企业所得税的优惠。
但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居民企业技术(财税[2010]111 号),从2008 年1 月1 日转让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起,居民企业取得禁止出口和限制出口技术转让所得,不得享受技术转让减免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三、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未经有关部门认定,不能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财税[2010]111 号文件规定:技术转让应签订技术转让合同。
【老会计经验】技术转让所得如何核算及申报

【老会计经验】技术转让所得如何核算及申报《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四项规定,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条规定,上述条款所称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是指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在实务中,很多纳税人把握不准这部分减免税所得如何确定?如何申报?期间费用...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四项规定,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条规定,上述条款所称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是指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在实务中,很多纳税人把握不准这部分减免税所得如何确定?如何申报?期间费用如何处理?是否涉及重复扣除?对于适用优惠税率的高新企业,减半部分如何处理?本文举例进行说明。
例:甲公司2010年被认定为高新企业,同时处于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定期减免税优惠过渡期的减半年度。
2010年度发生非技术转让业务所得1000万元,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1500万元。
其他未提及税费或事项忽略不计。
对于甲公司减免税所得的确定与企业所得税适用税率的问题,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企业所得税过渡期优惠政策执行口径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157号)第一条第(一)项规定,居民企业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同时处于国务院《关于实施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的通知》(国发〔2007〕39号)第一条第三款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五免五减半”等定期减免税优惠过渡期的,该居民企业的所得税适用税率可以选择依照过渡期适用税率并适用减半征税至期满,或者选择适用高新技术企业的15%税率,但不能享受15%税率的减半征税。
知识产权交易中的税收优惠政策如何享受

知识产权交易中的税收优惠政策如何享受在当今知识经济时代,知识产权的价值日益凸显,知识产权交易也越发频繁。
对于参与知识产权交易的企业和个人来说,了解并充分享受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不仅能够降低交易成本,还能提高经济效益,增强市场竞争力。
那么,究竟该如何享受这些税收优惠政策呢?首先,我们要明确知识产权交易中常见的税收优惠政策类型。
增值税方面,根据相关规定,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免征增值税。
这里的技术转让、技术开发,是指转让者将其拥有的专利和非专利技术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有偿转让他人,或者提供给他人使用的行为。
需要注意的是,享受此项优惠政策,需要按照规定提交相关的备案资料。
企业所得税方面,一个重要的优惠政策是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可以减免企业所得税。
具体来说,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 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 500 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这里的技术转让所得,是指技术转让收入减去技术转让成本和相关税费后的余额。
个人所得税方面,对于个人转让著作权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了解了这些优惠政策类型后,接下来我们看看如何满足享受这些政策的条件。
以增值税优惠政策为例,要享受免征增值税的待遇,转让的技术必须是经过科学技术行政部门认定登记的技术。
同时,转让方与受让方应当签订技术转让合同,并按照规定进行备案。
在企业所得税的技术转让优惠政策中,企业应单独计算技术转让所得,并合理分摊企业的期间费用。
而且,所转让的技术应具有先进性和实用性,能够为受让方带来实际的经济效益。
对于个人所得税的著作权转让优惠,个人必须是转让自己创作的著作权,且转让行为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实际操作中,享受知识产权交易税收优惠政策还需要遵循一定的流程和注意事项。
第一步,准备相关资料。
这可能包括技术转让合同、技术认定登记证书、转让双方的身份证明、财务报表等。
资料的准备要齐全、准确,以确保顺利通过审核。
A107020《所得减免优惠明细表》

2.2 调整及填报情况详解
所得减免优惠明细表(A107020)
一、有关项目填报说明 (二)行次填报 4.第10行至第12行“四、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项目”:按照不同技术转让项目分别填报,一个项目 填报一行,纳税人有多个项目的,可自行增加行次填报。各行相应列次填报金额的合计金额填入 “小计”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技术转让所得减免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 〔2009〕212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 知》(财税〔2010〕11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技术转让所得减免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62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许可使用权技术转让所得企业所得税 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2号)等相关税收政策规定,
2.2 调整及填报情况详解
所得减免优惠明细表(A107020)
一、有关项目填报说明 10.第10列“项目所得额\减半项目”:填报享受所得减免企业所得税优惠的纳税人本期经计算确 认的减半征收项目所得额。本列根据第3列分析填报,第3列填报“减半征税”的,填报第4-5-67+8列金额,当第4-5-6-7+8列<0时,填报0。 11.第11列“减免所得额”:填报享受所得减免企业所得税优惠的企业,该项目按照税收规定实际 可以享受免征、减征的所得额,按第9列+第10列×50%金额填报。
优惠事项名称 2
* * * * * * * * * * * * * * *
2.2 调整及填报情况详解
所得减免优惠明细表(A107020)
一、有关项目填报说明 (一)列次填报 (3)“三、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
在以下优惠事项中选择填报:
注册税务师税法二(企业所得税)-试卷38

注册税务师税法二(企业所得税)-试卷38(总分:58.00,做题时间:90分钟)一、单项选择题(总题数:17,分数:34.00)1.单项选择题共40题,每题。
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l个最符合题意。
(分数:2.00)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解析:2.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企业发生的下列业务,应当视同销售确认收入的是( )。
(分数:2.00)A.将自产货物用于企业设备更新B.将开发产品转为固定资产C.将自产货物用于股息分配√D.将自产货物在境内总、分支机构之间调拨解析:解析:将自产货物用于股息分配,属于企业所得税外部处置资产的行为,应视同销售确认收入。
3.某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因管理不善丢失外购钢材一批(已抵扣进项税额),账面成本100万元。
保险公司审核后同意赔付3万元,仓库管理员李某同意赔付7万元,则该企业在企业所得税前可以扣除的损失为( )万元。
(分数:2.00)A.45B.97C.107 √D.117解析:解析:该企业在税前可以扣除的损失=100×(1+17%)-7-3=107(万元)。
4.2010年1月某上市公司对本公司20名管理人员实施股票期权激励政策,约定如在公司连续服务2年,即可以4元/股的价格购买本公司股票1000股。
2012年1月,20名管理人员全部行权,行权日股票收盘价20元/股。
根据企业所得税相关规定,行权时该公司所得税前应扣除的费用金额是( )元。
(分数:2.00)A.300000B.320C100 √C.380000D.400000解析:解析:对股权激励计划实行后,需待一定服务年限或者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下简称等待期)方可行权的,上市公司等待期内会计上计算确认的相关成本费用,不得在对应年度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时扣除。
技术转让涉及的税收政策

技术转让涉及的税收政策什么是技术转让?[94]财税字第010号文件曾指出“技术转让,是指有偿转让专利和非专利技术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行为。
在财税字[1999]273号又进一步明确为“技术转让是指转让者将其拥有的专利和非专利技术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有偿转让他人的行为。
那么技术转让涉及哪些税收政策呢?一、营业税(一)1999年10月1日前政策。
[94]财税字第010号文件规定了对科研单位取得的技术转让收入免征营业税。
除此之外的技术转让行为应按“转让无形资产”税目征收营业税。
1995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又出台《关于促进科技成果转让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字[1999]45号)进一步扩大技术转让免征营业税的范围,明确科研机构的技术转让收入继续免征营业税,对高等学校的技术转让收入自1999年5月1日起免征营业税。
(二)1999年10月1日后现行政策:1、政策依据(1)免征营业税政策规定。
为鼓励技术创新,1999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出台了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9]273号),第二条指出“对单位和个人(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设立的研究开发中心、外国企业和外籍个人)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 并且明确免征营业税的技术转让、技术开发、技术咨询地范畴,即:技术转让是指转让者将其拥有的专利和非专利技术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有偿转让他人的行为。
技术开发是指开发者接受他人委托,就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统进行研究开发的行为。
技术开发包括合作开发行为。
(政策依据:苏财税[2000]6号)技术咨询是指就特定技术项目提供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分析评价报告等。
与技术转让、技术开发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是指转让方(或受托方)根据技术转让或开发合同的规定,为帮助受让方(或委托方)掌握所转让(或委托开发)的技术,而提供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十种情况的技术转让所得不能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
为进一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发展,2008年开始实施的《企业所得税法》进一步加大了对技术转让所得的企业所得税优惠力度。
现行企业所得税政策规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 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虽然我国《企业所得税法》加大了对技术转让所得的优惠力度,但是,以下十种情况的技术转让所得,仍不能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需要引起征纳双方的注意:
一、非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能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四)项规定: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四)项所称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是指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 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 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也就是说,非居民企业取得的技术转让所得不适用上述优惠政策,主要考虑到非居民企业取得的技术转让所得可以享受预提所得税优惠政策,甚至可以通过税收协定享受多的优惠,若再给予非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减免企业所得税优惠,有可能加大居民企业与非居民企业在税收待遇上的差别。
二、居民企业取得禁止出口和限制出口技术转让所得,不能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虽然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条的规定,一般来说,只要属于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的,不论是境内技术转让所得,还是境外技术转让所得,均可以享受企业所得税的优惠。
但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0]111 号),从2008 年1 月1 日起,居民企业取得禁止出口和限制出口技术转让所得,不得享受技术转让减免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三、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未经有关部门认定,不能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财税[2010]111 号文件规定:技术转让应签订技术转让合同。
其中,境内的技术转让须经省级以上(含省级)科技部门认定登记,跨境的技术转让须经省级以上(含省级)商务部门认定登记,涉及财政经费支持产生技术的转让,需省级以上(含省级)科技部
门审批。
居民企业技术出口应由有关部门按照商务部、科技部发布的《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商务部、科技部令2008年第12号)进行审查。
对未经规定的部门认定登记或审批或审查的,不能享受技术转让减免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四、居民企业从直接或间接持有股权之和达到100% 的关联方取得的技术转让所得,不能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财税[2010]111 号文件规定:居民企业从直接或间接持有股权之和达到100% 的关联方取得的技术转让所得,不得享受技术转让减免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此规定的目的在于防止纳税人利用关联关系进行技术转让,从而规避国家税收。
例如:2010年A 公司将一项专利转让给B 公司,取得技术转让所得1 300万元。
A 公司与B、C 公司存在关联关系,A 公司持有B 公司45%股份、持有C公司100%股份,C公司持有B 公司55% 股份。
A 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B 公司股权之和=45% +100% ×55% =100%。
因A 公司直接和间接持有B公司股权之和达到100%,所以,A 公司从B 公司取得的技术转让所得不能享受减免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五、居民企业取得的非指定技术转让所得,不能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财税[2010]111 号文件规定:技术转让的范围,包括居民企业转让专利技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植物新品种、生物医药新品种,以及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其他技术。
其中:专利技术,是指法律授予独占权的发明、实用新型和非简单改变产品图案的外观设计。
可见,非上述指定范围的技术转让所得,不能享受减免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六、居民企业取得的5年以下的技术使用权转让所得,不能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财税[2010]111 号文件规定:从2008年1月1日起,技术转让是指居民企业转让其拥有符合规定技术的所有权或5年以上(含5年)全球独占许可使用权的行为。
也就是说,对转让5年以下的全球独占许可使用权取得的所得,不能享受技术转让减免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所谓全球独占许可使用权是指在全球范围内技术接受方对协议约定的专利技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植物新品种、生物医药新品种,以及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其他技术等享有5年以上排他的使用权,在此期间内技术供应方和任何第三方都不得使用该项技术。
七、居民企业随技术一并转让的设备等非技术性所得,不能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技术转让所得减免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12号)规定:技术转让收入是指当事人履行技术转让合同后获得的价款,不包括销售或转让设备、仪器、零部件、原材料等非技术性收入。
也就是说,在转让技术时,对机器设备等一并转让而取得的所得中,属于转让机器设备等取得的所得,不属于技术转让所得,不能享受技术转让减免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八、居民企业取得的不属于与技术转让项目密不可分的技术性服务所得,不能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原内资企业所得税制度对此类税收优惠政策,除了适用于技术转让收入外,还包括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技术承包等技术性服务收入。
《企业所得税法》将其限定为技术转让所得,旨在进一步强化税收政策鼓励技术成果转化的力度。
也就是说,技术转让享受减免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条件,是居民企业将其拥有的技术转让给其他企业、组织或者人,受让人拥有技术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
但对提供的技术咨询、服务、培训等收入,则应当区分不同情况进行区别对待。
根据国税函[2009]212号文件,转让方根据技术转让合同的规定,为帮助受让方掌握所转让的技术而提供的相关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业务,因与技术转让项目密不可分,对这部分收入可计入技术转让收入;反之,对不属于与技术转让项目密不可分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等收入,不得计入技术转让收入。
九、居民企业未单独计算技术转让所得,并合理分摊企业的期间费用的,不能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根据国税函[2009]212号文件,技术转让所得应按以下方法计算:技术转让所得=技术转让收入-技术转让成本-相关税费。
国税函[2009]212号文件还特别规定:享受技术转让所得减免企业所得税优惠的企业,应单独计算技术转让所得,并合理分摊企业的期间费用;没有单独计算的,不得享受技术转让所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十、居民企业未按规定报备技术转让所得资料的,不能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减免税分为报批类减免税和备案类减免税。
报批类减免税指应由税务机关审批的减免项目;备案类减免税是指取消批手续的减免税项目和不需税务机关审批的减免税项目。
术转让所得企业所得税优惠于备案类减免税。
纳税人享受备案类减免税,应提请备案,经税务机关登记备案后,自登记备之日起执行。
纳税人未按规定案的,一律不得减免税。
企业发生技术转让,应在纳税年度终了后至报送年度纳税申报表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减免税案手续。
根据国税函[2009]212号文件,企业发生境内技术转让,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备案续时应报送以下资料:
1.技术转让合同(副本);
2.省级以上技术部门出具的技术合同登记明;
3.技术转让所得归集、分计算的相关资料;
4.实际缴纳关税费的证明资料;
5.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企业向境外转让技术,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时应报送以下资料:
1.技术出口合同(副本);
2.省级上商务部门出具的技术出口合同登记证书或技术出口许可证;
3.技术出口合同数据表;
4.技转让所得归集、分摊、计算的关资料;
5.实际缴纳相关税费证明资料;
6.主管税务机关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注:素材和资料部分来自网络,供参考。
请预览后才下载,期待你的好评与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