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gb150-压力容器-制造、检验和验收
GB150-XXXX压力容器-制造、检验和验收

▪ (2) 与国际接轨和国际贸易的需要 ▪ 1997年欧盟颁布了PED,同时实施了以技术法规为基本
安全要求、协调标准为技术支撑的安全保障体系。 ▪ 后续发布的欧洲统一压力容器标准在技术上全面满足
PED的安全基本要求,全面提出了基于失效模式设计的理 念,在设计准则、计算方法、制造检验要求等方面引入了 现代技术研究的成果。对促进贸易和提高竞争力起到了重 要的作用。 ▪ 在美国、澳大利亚和其他国家也相继修订了原有的技术 标准体系。 ▪ 相应降低了安全系数,使我国面临国外压力容器产品的 冲击,需合理修订标准(如容器分类,设计与制造阶段的 风险评估与控制,材料复验,产品焊接试件要求等),提 高中国压力容器产品的质量和国际竞争力。
(3) 解决行业关注的突出问题的需要
▪
如给予失效模式的制造、检验,成型受压
▪ 元件的性能恢复,无损检测的时间与方法等……
(4) 技术发展的需要
▪
GB 150-1998《钢制压力容器》实施以来,
我国压力容器材料、设计、制造。检验水平大幅
度提高。
▪ ——新材料开发:增加新材料制造、检验、与验 收要求。
▪ 五、GB 150.4修订的主要变化
▪ GB 150.4主要变化的原因:
▪
1、为完善我国压力容器法规、技术标准体系,与
修订后的《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相适应所
做的修订(该部分变化在下表中以★标识,共23处)。
▪
2、为适应技术发展,采用先进技术所作的修订
(该部分在下表中以●标识,共12处)。
▪ — 2011年7月征求WTO成员国意见并修改定稿
▪ 三98颁布13年来中国发生的技术和管理变化
▪ ——压力容器的大型化、高参数、长周期趋势(失效模式发 生变化)
GB150.1~4-2011《压力容器》新旧版内容对照表

修订 150.1 4.3.3c
制造单位对其制造的每台容器产品应在容器设计使用年限 内至少保存下列技术文件备查: 设计一般规定 “失效措施” 载荷 内压、外压或最大压差 载荷,其中b)增加“当液体静压力小于设计压力的5%,可 忽略不计。” (原“内装物料”改为“内装介质”)
修订 150.1 4.3.2b
修订 150.1 4.3.2c 未变 150.1 4.3.2d 未变 150.1 4.3.2e 未变 150.1 4.3.2f 未变 150.1 4.3.2g 未变 150.1 4.3.2h 修订 150.1 4.3.2i 未变 150.1 4.3.2j 修订 150.1 4.3.3 未变 150.1 4.3.3a
未变 150.1 4.2.2.3c
制造单位的检查部门在容器制造过程中和完工后,…… 3.2.2.2.2
修订 150.1 4.2.2.3d
制造单位在检验合格后,出具产品质量合格证
3.2.2.2.4
修订 150.1 4.2.2.3e
修订 150.1 4.3 新增 150.1 4.3.1 修订 150.1 4.3.2 未变 150.1 4.3.2a
3.5.6
新增 150.1 4.3.8
容器元件的名义厚度和最小成形厚度一般应标注在设计图 样上。
修订 150.1 4.4
许用应力
3.6
安全系数3.0改为2.7;1.6改为1.5;表1中增加“钛及钛
修订 150.1 4.4.1
其他金属材料制容器按本部分相应标准中列入的材料允许 使用温度确定 本标准适用的结构形式 本标准适用钢制容器的结构形式按本部分以及GB150.2~4 的相应规定。
GB150-1998 1 1.1
GB150.1-2011《压力容器.通用要求》-新GB150宣贯教材

GB150.1《压力容器 通用要求》
3.1.2 GB 150.2.《压力容器 第2部分:材料》
本标准的第2部分由七章正文、二个规范性附
录和二个资料性附录构成。
3.1.3 GB 150.3《压力容器 第3部分:设计》
本标准的第3部分由由七章正文、三个规范性
附录和二个资料性附录构成。 3.1.4 GB 150.4《压力容器 第4部分:制造、检验 和验收》 本标准的第4部分由十三章正文构成。
g) 搪玻璃容器和制冷空调行业中另有同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
容器,
GB150.1《压力容器 通用要求》
3.2.2 标准所考虑的失效模式
失效模式与设计规范中所考虑的设计载荷和
使用工况有密切的联系,表1给出了世界各国标
准中所考虑的载荷条件对比分析:
GB150.1《压力容器 通用要求》
(1)以失效模式为依据的设计方法
GB150.1《压力容器 通用要求》
3.2 标准的设计准则
3.2.1 适用范围
3.2.1.1 标准使用参数适用范围 (1)设计压力的适用范围 (2)设计温度适用范围: 3.2.1.2 结构形式适用范围 3.2.1.3 标准管辖区域适用范围
GB150.1《压力容器 通用要求》
3.2.1.3 本标准的不适用范围:
新规范在弹塑性分析中明确规定要采用
Mises屈服条件。与此相统一,弹性应力分析的
控制参数也改为米赛斯等效应力,而且弹塑性
分析中的应变参数也选为米赛斯等效应变。
GB150.1《压力容器 通用要求》
3.2.4 安全系数
压力容器安全系数在我国安全技术规范中指的是“ 确定材料许用应力的系数”,事实上,在标准的制定中
ISO 16528[5]综合世界主要工业国家的技术 标准规定,参照欧洲标准的内容,针对锅炉和 压力容器常见的失效形式,在标准中将其归为 三大类、14种失效模式,明确了针对失效模式的 设计技术应用理念。
GB150[1]
![GB150[1]](https://img.taocdn.com/s3/m/3903797d31b765ce05081413.png)
10制造、检验与验收10.1总则10.1.1本章适用于单层焊接、多层包扎、热套及锻焊压力容器。
对于设计温度低于或等于—20℃的容器,还应符合附录C(标准的附录)的规定。
注:热套压力容器是指套合而经机械加工或不经机械加工,各层之间以过盈相互配合,其套合预应力须经热处理尽量消除的容器。
10.1.2容器的制造、检验与验收除应符合本章规定外,还应符合图样的要求。
10.1.3容器的制造单位应具有符合国家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有关法规要求的质量体系或质量保证体系。
10.1.4容器的焊接应由持有相应类别的“锅炉压力容器焊工合格证书”的人员担任。
10.1.5容器的无损检测应由持有相应方法的“锅炉压力容器无损检测人员资格证书”的人员担任。
10.1.6容器主要受压部分的焊接分为A、B、C、D四类,如图10-1所示。
a)圆筒部分的纵向接头(多层包扎容器层板层纵向接头除外)、球形封头与圆筒连接的环向接头、各类凸形封头中的所有拼焊接头以及嵌入式接管与壳体对接连接的接头,均属A类焊接接头。
b)壳体部分的环向接头、锥形封头小端与接管连接的接头、长颈法兰与接管连接的接头,均属B类焊接接头,但已规定为A、C、D类的焊接接头除外。
c)平盖、管板与圆筒非对接连接的接头,法兰与壳体、接管连接的接头,内封头与圆筒的搭接接头以及多层包扎容器层板层纵向接头,均属C类焊接接头。
d)接管、人孔、凸缘、补强圈等与壳体连接的接头,均属D类焊接接头,但已规定为A、B 类的焊接接头除外。
D D D C CCB B B B BB A AA AA A AA A A图10-110.1.7凡制造受压组件的材料应有确认的标记。
在制造过程中,如原有确认标记被裁掉或材料分成几块,应于材料切割前完成标记的移植。
确认标记的表达方式由制造单位规定。
对于有防腐要求的不锈钢以及复合钢板制容器,不得在防腐蚀面采用硬印作为材料的确认标记。
10.2冷热加工成形10.2.1根据制造工艺确定加工裕量,以确保凸形封头和热卷筒节成形后的厚度不小于该部件的名义厚度减去钢板的负偏差。
GB150.1-4-2011《压力容器》新旧版内容对照表

修订 150.1 1.5
修订 150.1 1.5a
新增 150.1 1.5b
未变 150.1 1.5c
修订 150.1 1.5d 未变 150.1 1.5e 未变 150.1 1.5f
修订 150.1 1.5g
删除 150.1 删除 150.1 修订 150.1 1.6 未变 150.1 1.6.1 未变 150.1 1.6.2 未变 150.1 1.6.3 未变 150.1 1.6.4
修订 150.1 1.6.5
修订 150.1 2 修订 150.1 3 修订 150.1 3.1 未变 150.1 3.1.1 未变 150.1 3.1.2 未变 150.1 3.1.3 未变 150.1 3.1.4 未变 150.1 3.1.5 新增 150.1 3.1.6 未变 150.1 3.1.7 未变 150.1 3.1.8 新增 150.1 3.1.9 未变 150.1 3.1.10 未变 150.1 3.1.11 未变 150.1 3.1.12 未变 150.1 3.1.13 新增 150.1 3.1.14 新增 150.1 3.1.15 新增 150.1 3.2
新增 150.1 1.4.2
本标准适用范围内的特定结构容器以及铝、钛、铜、镍及 镍合金、锆制容器,其结构形式和适用范围还应满足下述 标准的相应要求: a)GB151《管壳式换热器》 b)GB12337《钢制球形储罐》 c)JB/T4731《卧式容器》 d)JB/T4710《塔式容器》 e)JB/T4734《铝制焊接容器》 f)JB/T4745《钛制焊接容器》 g)JB/T4755《铜制焊接容器》 h)JB/T4756《镍及镍合金焊接容器》 i)NB/T47011《锆制压力容器》
修订 150.1 4.3.3b
新版压力容器核心标准——GB150-2011《压力容器》系列标准导读

( 二)扩 大 了标 准适 用范围
G 5.—2 1《 B102 O 1压力容器 第 2 部分: 材料》 ; G 03 21( B1 .- 01压力容器 第 3 5 < 部分: 设计》 ; G 5.—21《 B103 O 1压力容器 第 4 部分: 制造、 检验和
验收》 。
5 扩大标准适用性原则 . 标准没有必要、 也不可能囊括适用范围内压力容器建 造中的所有技术细节, 因此, 在满足法规所规定的基本安全 要求和标准设计准则的前提下, 不应禁止本标准中没有特
守它的安全原则; 技术标准应该是推荐性的, 规定保证压力 容器安全要求所相应的产品质量技术指标。标准所规定的 技术指标应该符合技术法规的安全原则, 可以指导压力容
念、 基础数据、 产品经济性等方面与我国产业实际发展现状
不匹配的突出问题 。
年3 月正式实施。新版标准更新内容多, 修订内容广, 更具 鲜明的时代特点。
一
4 标准技术指标国际接轨原则 . 标准在国际贸易中的重要作用是众所周知的, 技术指
、
修订原则
标的国际接轨对于体现标准的包容性, 促进国际贸易将起
~
8 标准的各方参与原则 . 标准是产业技术的结晶, 也是涉及压力容器产品的各
方贸易的统一技术平台, 因此标准的技术内容应该在设 计、 制造、 用户和国家安全管理机构等各方在充分协商一 致的基础上进行编制。标准工作组的人员组成充分考虑 各方人员的比例, 在制定过程中的各方参与也给予重点
到积极的作用。特别是对于中国日益扩大的国际交流和产
品互通。
本次标准修订的原则如下:
1 .安全技术法规和技术标准协调一致原则 中国的压力容器安全管理建立在安全技术法规与技术 标准共同形成 的标准法规体系的基础之上。从理论上说, 国家的安全技术法规是国家为保证压力容器产品的安全而 设立的强制性法规, 在任何其管辖范围内的产品都必须遵
GB1502011压力容器制造检验和验收

▲7、删去了对质保体系,人员资格的 要求。
◆1、修改了受压元件成 形后实际厚度的规定;
●2、修改了封头形状偏 差检查方法及合格要求;
●3、修改了简体直线度 检查方法;
●4、修改了筒节长度的 规定;
★5、提高了M36~M48的 螺栓、螺柱和螺母的要求。
GB150.4 《压力容器-制造、检验和验收》
五、GB 150.4修订的主要变化
▪ ——材料新能提升:减少材料的复验。
GB150.4 《压力容器-制造、检验和验收》
——“基于风险(失效模式)的压力容器设计、制造与检 验”技术的应用:制造过程中的失效预防与控制。 ▪ ——封头成形技术提升:限制褶皱,采用全尺寸样板检 查形状。 ▪ ——焊接技术与装备提高:提高焊接工艺评定要求,减 少产品焊接试件数量。 ▪ ——检验技术开发:壳体直线度检查、TOFD检测技术、 气液组合压力试验…… ▪ ——相关标准修订与进步:NB/T 47014《承压设备焊接 工艺评定》等
GB150.4 《压力容器-制造、检验和验收》
▪ GB150.4-2011 ▪
压力容器 ▪
第4部分:制造、检验和验收 ▪ 2012.03.11
GB150.4 《压力容器-制造、检验和验收》
▪ 二、修订过程
▪ — 2010年1月6日海口会议
▪
增列钢带错绕容器
▪ — 2010年3月合肥会议
▪
并入低温容器
PED的安全基本要求,全面提出了基于失效模式设计的理 念,在设计准则、计算方法、制造检验要求等方面引入了 现代技术研究的成果。对促进贸易和提高竞争力起到了重 要的作用。 ▪ 在美国、澳大利亚和其他国家也相继修订了原有的技术 标准体系。 ▪ 相应降低了安全系数,使我国面临国外压力容器产品的 冲击,需合理修订标准(如容器分类,设计与制造阶段的 风险评估与控制,材料复验,产品焊接试件要求等),提 高中国压力容器产品的质量和国际竞争力。
GB150.4制造与检验部分

6.冷热加工成形与组装
6.1 成形 6.1.1 制造单位应根据制造工艺确定加工余量,以确 保受压元件成形后的实际厚度不小于设计图样标注 的最小成形厚度。 6.1.2 采用经过正火、正火加回火或调质处理的钢材 制造的受压元件,宜采用冷成形或温成形;采用温 成形时,须避开钢材的回火脆性温度区。
回火脆性 :是指淬火钢回火后出现韧性下降的现象。淬火 钢在回火时,随着回火温度的升高,硬度降低,韧性升高, 但是在许多钢的回火温度与冲击韧性的关系曲线中出现了两 个低谷,一个在 200~400℃之间,另一个在450~650℃之间。 回火脆性可分为第一类回火脆性和第二类回火脆性。
6.冷热加工成形与组装
第一类回火脆性又称不可逆回火脆性,低温回火脆性,主 要发生在回火温度为 250~400℃时, 1.特征 (1)具有不可逆性; (2)与回火后的冷却速度无关; (3)断口为沿晶脆性断口。 2.防止方法 避免这个温度范围内回火,没有能够有效抑制产生这种回 火脆性的合金元素。
6.冷热加工成形与组装
6.冷热加工成形与组装
6.5.2 在焊接接头环向、轴向形成的棱角E,宜分别 用弦长等于Di/6,且不小于300mm的内样板(或 外样板)和直尺检查(见图5、图6),其E值不得 大于(δs/10+2)mm,且不大于5mm。